在GTA,Just Cause,Watch Dog等沙盒遊戲中的車為什麼不用真實名字和品牌?

在玩GTA Just cause 等沙盒遊戲中,車都是取自現實中的車型,但是名字是虛構的。為什麼遊戲開發商不用真實的名字?既可以做廣告,又有了真實性。如果是授權問題,那NFS和The Crew等競速遊戲都是經過各大車商的授權了么?

同時裡面如果各種東西都有版權,比如槍械什麼的?那是不是都需要虛構或者廠商授權?


簡單的答案是「沒有取得授權」,但實際上的法律規則卻遠比這複雜。

首先一個問題是遊戲里用汽車的品牌和外觀設計有可能侵什麼權?商標權。基於functionality doctrine,一般來說產品外觀不涉及所謂「版權」,即著作權——汽車外觀設計有功能,而著作權只保護沒功能的設計。基於non-obviousness要求,汽車外觀設計不易受專利保護。

2008年,美國聯邦第九巡迴法院就E.S.S. Entertainment 2000, Inc., v. Rock Star Videos, Inc.一案作出了判決。這案子的被告是Rockstar,涉及的遊戲是GTA: San Andreas。法院最終判決Rockstar勝訴。

法院判定:藝術作品中對現實中的商標的引用,就算在一般情況下會構成侵權,也由於藝術作品所受的聯邦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保護,而不構成侵權,除非例外適用。電子遊戲,構成藝術作品。E.S.S. Entertainment 2000, Inc., v. Rock Star Videos, Inc., 547 F.3d 1095 (9th Cir. 2008). ENTERTAINMENT 2000 INC v. ROCK STAR VIDEOS INC MMM

眾所周知,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言論自由,而言論的範圍是很廣的,既包括口頭言論、書面言論,也包括行為(比如燒國旗),而藝術作品作為作者意志的表達,當然也構成言論。當言論自由遇上商標權,問題就出來了:誰應該給誰讓路?

言論自由為什麼會和商標權衝突?因為商標無處不在,你很難迴避。比如,動作電影里的追車戲,那一輛輛的車,受一個個商標保護;浪漫喜劇,男女主角在街上親嘴,旁邊走過的一個個路人,也都穿著一件件衣服,受一個個商標保護。如果不存在一個言論自由和商標權的協調機制,就意味著拍個電影,除非你拍一個全體演員裸體演出的室內無道具電影,否則要想徹底規避法律風險,你得先獲得幾萬個商標授權,效率太低。更重要的是,這種法律風險,會造成鉗制言論自由的效果——太麻煩了,我不拍電影了,我不發言了,這樣最省事。這就是所謂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一向為美國法律的塑造者所警惕。

所以在1989年的一個案子里,聯邦第二巡迴法院制定了一個協調藝術創作中的言論自由與商標權的規則,所謂"Rogers Test":只有在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的公共利益超過言論自由的公共利益之時,聯邦商標法才適用於藝術作品中的商標使用行為("Lanham Act... appl[ies] to artistic works only where the public interest in avoiding consumer confusion outweighs the public interest in free expression.") Rogers v. Grimaldi, 875 F.2d 994, 999 (2d Cir. 1989)。這個案子的原告是女演員Ginger Rogers,被告是費里尼的電影Ginger and Fred的發行商,原告的指控是費里尼電影里的舞蹈段落盜用了她當年和Fred Astaire跳舞場景的編排,構成商標侵權和人格侵權。法院判原告敗訴。

2008年的E.S.S. Entertainment 2000, Inc., v. Rock Star Videos, Inc.案,則是細化了上面的規則,並且更重要的是,明確認定了電子遊戲屬於藝術作品,享受有限度的商標侵權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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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是個挺搞的案子,你以為起訴Rockstar的應該是個車廠、時裝公司什麼的,實際上原告是個洛杉磯的脫衣舞夜總會,他們的指控內容是:GTA San Andreas里一個位於Los Santos的脫衣舞夜總會和他們的長得幾乎一模一樣(雖然名字不一樣)。

左邊是GTA SA里的脫衣舞場,叫Pig Pen,右邊是原告在現實中的脫衣舞場,叫Play Pen。相似之處包括:業務一樣,名兒差不多,logo字體差不多,logo底下都有小標題:"Totally Nude," 建築外立面有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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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麼情況構成「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的公共利益超過言論自由的公共利益」,進而導致商標侵權豁免的解除?第二巡迴法院設定了兩種情況,而第九巡迴法院在Rockstar案判決中對其內涵作了收束:

1)該藝術作品對商標的使用對於該作品本身沒有任何的藝術意義("the [use of the mark] has no artistic relevance to the underlying work whatsoever.")。

「沒有任何的藝術意義」,這個標準很低,即只要有這個商標在這個藝術作品裡的存在一絲絲藝術意義,這個商標在大眾文化里有一絲絲文化意涵,就夠了。「沒有任何的藝術意義」,還意味著,就算這個商標的使用單獨看可能並沒有意義,只要放在整個藝術作品的語境里,由於其對整體環境的構建而形成了藝術意義,就行。Rockstar案是最好的例子:法院認定,雖然這個原告的脫衣舞場確實沒太大的文化意涵(除了少數當地的資深流氓,沒什麼人聽說過它),但它還是有意義的——意義在於它的「樣子和感覺」,在它和其他GTA SA里的街景的共同作用下,Rockstar才能實現他們的藝術目標:建立一個卡通式的對洛杉磯的戲諷。

("It is true that Play Pen has little cultural significance, but the same could be said about most of the individual establishments in East Los Angeles. ? Like most urban neighborhoods, its distinctiveness lies in its 「look and feel,」 not in particular destinations as in a downtown or tourist district. ? And that neighborhood, with all that characterizes it, is relevant to Rockstar"s artistic goal, which is to develop a cartoon-style parody of East Los Angeles. ? Possibly the only way, and certainly a reasonable way, to do that is to recreate a critical mass of the businesses and buildings that constitute it. ? In this context, we conclude that to include a strip club that is similar in look and feel to the Play Pen does indeed have at least 「some artistic relevance.」")

2)該藝術作品對商標的使用雖然具有藝術意義,但該商標使用明確的誤導了消費者,以至消費者誤以為該藝術作品是由商標所有人所創作或贊助的("explicitly misleads as to the source of the content of the work... confuse [the consumer] into thinking that [the trademark owner] is somehow behind [the reference] or that it sponsors [the artwork].")

這個比較好理解:你玩《戰地4》的時候不會因為滿屏的95式步槍而覺得這遊戲是中國北方工業集團出的或者贊助的;你玩GTA SA更不會以為這遊戲是一個東洛杉磯的村級天上人間做的。這條規則的重點在於藝術家/遊戲公司/電影公司行為的明確性、露骨性,如果不是露骨的(故意)誤導消費者,就算有客觀上產生了消費者混淆,也沒事。

除了這兩種情況,任何其他情況不會剝奪藝術作品的商標侵權豁免。換言之,各種惡名、不良聯想、負面描繪,都不構成起訴侵權的理由。即,你不能因為你們公司的車在遊戲里被撞爛了,起訴遊戲公司商標侵權。這實質上體現的就是第一修正案的精神:除非他人言論構成誹謗,否則任何人沒有阻止他人對其進行負面描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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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是什麼?第一,在遊戲里引用現實生活中的產品,就算名字改了,你也還是有法律風險——各國商標法保護的不光有文字商標,還有外觀商標(trade dress),名兒變了不意味著你就沒事兒了;另外,大多數國家的商標法的侵權判斷標準不是單純比對商標相似程度,而是看混淆,只要消費者有可能產生混淆,名兒不一樣也還是侵權。第二,不過你在美國的法律風險很小,因為你受第一修正案的保護。

那為什麼遊戲里還是不對現實生活中的物件用真名兒指代?因為這是美國法,只有美國有火力這麼猛的第一修正案,在其他國家的話遊戲公司早就歇菜了,而一個遊戲很難保證只在美國發行且不流入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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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分幾個方面來說。

首先是成本問題。

你知道GTAV里有多少輛車么?遊戲里載具類型超過20種,即使除開飛機、直升機和船,剩下無論是四個輪子還是兩個輪子的車輛,Rockstar這幫瘋子給每種車輛類型至少準備了十款左右的車型,我數學不好你自己算算這是多少款車,如果這些車要全部都獲得真實車廠授權的話,GTAV那高達2.65億美元的開發成本後面再加一個零全部都拿來給授權費看夠不夠。

▲這張圖只是GTAV里所有車輛的九牛一毛。

其次是品牌美譽度的問題,這個美譽度也分兩說。

首先假設有車廠願意給授權,那麼它肯定希望自家的車在遊戲里要展現出最完美的樣子,且不說GTAV這樣的遊戲,就算那些專業的賽車競速遊戲里,讓賽車出現車損都是很晚很晚的事情了,一方面因為機能所限畫面表現力無法「完美」呈現,另一方面就是來自於車廠的壓力,「不許在遊戲里撞壞我家的車哦」(這是我有一次採訪《GT賽車》製作人山內一典時獲得的答案,當時我問他遊戲里什麼時候能加入車損系統,他面露難色的說車廠授權時明確表示不希望自家的車在遊戲里被撞爛……),即使後來遊戲里有了車損系統,車輛也至多是被撞得傷痕纍纍而不至於稀巴爛。但你看看下圖,你要是車廠你願意你家車在GTAV里被撞成這個德性嗎……

而從Rockstar的角度來考慮,GTAV本身就承載了一定的允許玩家在遊戲中自由發泄的作用,所以他們對於車輛的擬真程度也希望接近於現實中車禍的慘狀,如果花了大錢買了真實車輛授權卻還要受到車廠諸多限制不能這樣不能那樣,何必呢?何苦呢?其次對於GTAV這樣一款以載具為主要交通工具但同時充滿著暴力與犯罪的遊戲來說,車廠如果把自家車輛授權給Rockstar,那勢必要冒著如下言論的公關危機:

「這輛保時捷速度真快,簡直是用來搶劫逃脫警察追捕的利器!」

「這輛路虎太結實了,我在街上用它撞死了幾十個人都沒見損壞!」

由於GTAV擁有著不僅僅只限於玩家的廣泛影響力,你保不齊這樣的言論流傳到不明真相的群眾中去而被大家所誤會,亦或者被別有用心的律師用來當做「為虎作倀」的理由藉以攻擊遊戲而引來莫須有的官司,沒有哪家車廠願意自家的品牌和殺人越貨搶劫銀行聯繫起來,對於這麼個燙山芋還是敬而遠之的好,換句話說GTAV給多少錢車廠怕是也拿不到真實車輛授權的。

推而廣之,你在所有可能撞死人(不管是行人還是其他什麼身份的人)的遊戲中,幾乎都看不到真實車輛授權,例如問題里提到的Just Cause和Watch Dog這樣的遊戲,哪家車廠也不願意看到遊戲里出現自家車輛撞死行人血跡斑斑的畫面。而你能看到的有真實車輛授權的遊戲里,車輛都是無法接觸到人的,例如賽車遊戲里無論你用多高的速度也不可能衝破柵欄撞到觀眾。

所以基於以上理由,要在GTA的世界裡看到真實車輛,恐怕幾乎是不可能的。不過這並不能阻止Rockstar在這個虛擬的「真實」世界中(洛聖都是基於洛杉磯的主要地標構建的城市)為玩家帶來以假亂真的車輛,例如我隨便舉幾個例子:(圖片來自網路,左圖及上方文字為遊戲車輛及名稱,右圖及下方文字為真實車輛及名稱)

不再一一貼了,大家有興趣可以在谷歌上以「gtav vehicles real compare"為關鍵詞來搜索,一定讓你嘆為觀止。至於這樣做會不會惹上法律官司,在樓上 @姜文中 的答案中已經分析得很清楚了,這裡就不再累述,建議大家去他的答案看看,很漲法律姿勢。

回到這個問題最開始,假設我們不考慮法律風險,假設Rockstar就是有錢任性預算充足,那麼它會不會在遊戲里引入真實車輛授權呢?我的個人看法是,依然不會。什麼樣的遊戲需要真實車輛授權?首先肯定是競速類遊戲,因為這類遊戲的訴求就是「讓玩家在遊戲中體驗現實中無法駕駛的車輛」,真實車廠授權是遊戲的一大賣點,所以這類遊戲開發成本有一大部分都是用來購買授權(當然隨著遊戲影響力擴大,也會有車廠主動通過授權來換取曝光度,這裡不再展開)。但GTAV的訴求是什麼?是「讓玩家在遊戲中體驗現實中無法體驗的生活」,在這個半真半假的虛擬世界裡,遊戲的賣點有著豐富的組成,而車輛駕駛只是其中之一,遊戲有足夠的吸引力讓玩家投入其中,如果再花大成本去獲得真實車輛授權所獲得的賣點加成與所投入的高額資金相比,很顯然性價比頗低而得不償失,所以是否有真實車輛授權並不能成為GTAV決定性的賣點,有這錢還不如多雇幾個美工把城市搭建得更大更豐富讓玩家更興奮。

當然,不排除有這麼一天,機能、法律、資金都不是問題的情況下,Rockstar真的可以完美複製某座城市,將真實世界1比1的映射到遊戲之中,那麼或許在那個時候我們可以駕駛真實的車輛在這樣的遊戲世界裡為所欲為……


如果你要直接用各大車廠的名字,用人家真實的車標,直接以人家真實的車輛來建模,貼圖,模擬性能,這當然是要人家授權的,這一點上沒有疑問。FIFA,NBA2K等體育遊戲要用真實的球員來模擬,也是要得到授權的。當然球員的情況複雜一些,因為肖像權這一類權利是握在球員在自己手裡還是俱樂部還是所處聯賽的管理機構,不一定。

如果你對於NFS里的名車有沒有得到授權有疑問的,請想一想之前幾作以地下和非法飆車為背景的NFS作品裡,有沒有法拉利的車?沒有。因為當時法拉利覺得地下和非法飆車太Low逼,而且還容易教壞青少年,不符合法拉利這樣出身名門的背景,所以不肯給授權。

或者你想一想,微軟XBOX平台上的FORZA(極限競速)系列現在也成長成了一個著名賽車遊戲系列,這系列的Horizon兩作里,有沒有保時捷?答案是沒有。原因不在於這遊戲不想加入保時捷系的名車,也不在於保時捷看不上這個遊戲系列(Forza的背景是豪車狂歡節,思想非常健康),而是因為保時捷和EA有獨佔授權協議,所以不能在其他遊戲廠商的遊戲里出現。

而GTA也好,正當防衛也好,這一類遊戲的核心賣點不在車輛本身上,所以他們沒有必要花大筆的金錢在買授權上——授權是要用錢買的而且並不便宜。

何況,也許也存在車企顧忌遊戲本身的背景而不願意授權的情況。


複製過來的 為什麼俠盜獵車裡的車牌不像極品飛車的一樣用真實的? - 黃建偉的回答

仔細查了下資料,做了些修改

去掉了 看門狗 和 GTA 的比較,我目前還沒有找到確切的資料/證據說明看門狗獲得了真車授權,另外仔細回憶了下,看門狗裡面的車都是虛假品牌的。網上目前能找到的消息關於看門狗獲得授權的都是發售前的消息。

這個答案現在的態度跟上面的很多答案是一致的,即同意廠商不願意給授權的說法

下面是答案正文:

我的認為GTA中無真車的原因是兩個,一是廠商不願意授權。二是R星為了保持GTA整體的遊戲風格。

原因1,沒有幾個廠商喜歡把自己的車跟犯罪聯繫起來,即使被選用為正義的警察和軍隊用車(實際上它們在GTA5裡面也並不是完全正義的),也不免被邪惡的玩家在一次次銀行搶劫中被炸毀,所以即使是R星申請了也不會有多少個廠商授權。

原因2,GTA的遊戲風格就是一個貼近現實的虛擬的自由世界(比如玩家可以做很多現實生活也可以做的,但在現實中會受到嚴厲處罰的違法行為),從開始的自由城,SA中的三個城市,到現在的洛聖都和布雷恩郡,都沒有使用過真實的城市名。構建一個虛擬的世界一方面能讓玩家更加無所顧忌違法犯罪(假如直接用真實城市名的話,可能會引起那個城市所在的人抗議和那個地區的銷量下載,畢竟沒有多少人喜歡殺害自己的同胞吧),另一方面是為了能在其中諷刺現實(比如SA中的軍事基地就是代表51區,V裡面的全都露即life invader就是想表現Facebook等社交網路和電子產品對於生活的入侵等等),既然要諷刺現實,所以就不能用現實的了,否則就是誹謗、抹黑、詆毀了,也達不到趣味的效果。為了營造一個這樣的一個環境,於是R星就造出了很多基於現實的品牌和城市、街道名(比如奧北9F就是基於奧迪R8的)。

並且GTA系列從3開始,遊戲的風格整體都沒有什麼大的改變,GTA5其中很多車輛也能在前作中找到。

假如R星真的去申請了真車授權,那廠商有可能要求R星儘可能的按照現實設計車輛性能,使用現實中車輛真實的引擎音,否則不給予授權。假如真的這麼做的話,那玩家可能就沒法快樂地飆車了,你見過哪個擬真賽車遊戲是可以隨意用WASD就可以輕鬆控制的?並且GTA作為一個基於現實社會的遊戲,幾乎一切都是有品牌的(比如服裝就有好多個),若要維持遊戲風格的統一性,都採用現實的品牌,那將是一筆巨大的費用,且那樣也會達不到諷刺現實和趣味的效果(GTA中的電視廣告是非常有趣的,假如換成真實世界的品牌和廣告,那沒人會去看電視了,遊戲性也會下降)。

綜上,GTA5裡面沒有真車是為了維持遊戲風格的統一性,也避免了不必要的費用。


上面說Forza沒有保時捷的也是醉了,Forza Horizon 2的保時捷DLC被你們吃了?Forza裡面的RUF不就是保時捷么?


汽車、槍械都是有版權的,不是你想用就能拿來用,NFS、塵埃這種競速遊戲本來就強調賽車的樂趣,自然願意出這個授權費。沙盒類遊戲並沒有這個必要,這筆錢自然能省就省了唄。

至於你說幫汽車商做廣告……額……你打算通過玩遊戲這種屌絲娛樂來給豪車做廣告?


這是一個雙向問題。主演看汽車廠商和遊戲開發商的規模地位。

如果小汽車廠商找大的遊戲開發商,則很有可能是因為不夠植入廣告費用開發商不用他們的車。

如果小的遊戲開發商使用大的汽車廠商的車牌,則很有可能是沒有取得授權。

如果開發商和廠商地位對等,那麼這個問題主要就看雙方是如何談的了。

一言以蔽之,利益糾紛。


至於為什麼GTA等遊戲中汽車不用真實的品牌名稱

可以參考這篇GTA5的汽車品牌為什麼都是虛構的? - 遊戲

作者:J10NG

看到樓上各種神論也是醉了,還是我來解答題主的問題吧。

1_R星並不是不願意或沒有能力購買車輛授權,如PS獨佔遊戲灣岸Midnight Club有真實車輛授權

2_能撞死人(不是沒有行人)的遊戲都禁止真實車輛授權(包括武器),如GTA系列、Sleeping dog 、Watch Dogs、Saint Row系列等。

畢竟要將現實與虛擬世界區分。


原因,沒授權

為什麼不給授權哪?

你願意看著自家的車天天被炸,天天撞死人嗎

另外還有一點

假設你有一輛保時捷,一輛法拉利,保時捷挨了800發爆了,法拉利挨了1200發,爆了

那麼,你會怎麼想


當然有授權啊。。FORZA6沒有保時捷就是因為授權。。

競速遊戲爭授權,是因為競速遊戲的一大核心體驗就是"開現實中來不到的跑車"。


瀉藥!第一次被人家邀請好激動!(?ω?)

這個用真名是要版權的呀!中國人對版權的意識還真的沒有強烈到關注的地步,但是外國人對版權的意識從《反壟斷法》可以說就已經開始了,別人的東西不能隨便用用了可是要給錢的。

因為沒有在有關領域裡面從事過,所以下面只是我對於獲得版權過程的猜測,希望專業人士來補充。

1.市場調查。當然是使用版權對自己的銷量到底有沒有影響了。個人感覺如果在行業裡面是屬於龍頭的話就沒有必要過於苛求版權了,因為自己在行業裡面的用戶基數穩定佔有率足夠,不需要版權這個來做噱頭。如果出於競爭比較激烈的市場裡面,除了遊戲本身的質量以外的東西也是非常重要的。最明顯的例子就是pes和fifa梅西和西羅之爭了。pes2012封面梅西換c羅,fifa2013封面邀請梅西還以顏色,雖然主機板pes

2012銷量被fifa爆出翔了。去了解了一下pes2015的日本主機版使用了本田圭佑本土選手也別有用心的。封面人物也直接影響到了遊戲裡面的數據。在賽車領域也存在相同的現象。

所以總結下來還是一句話,我們值不值得花這個冤枉錢(  ̄?? ̄? ),反正我用倫敦FC怎麼玩怎麼彆扭。。

2.怎麼和人家談好價錢。砍價與被砍價的博弈!當然本身談價錢這個事情對於自己的銷售情況也是有影響的,按照現在的遊戲行業環境,有動作不請小編報道一下怎麼可以吶,當然不要請新浪的小編哦~具體價錢沒有能夠了解到,希望有貨的知友可以幫忙補充一下。

二!!

上面的是和版權的故事,當然作為一個遊戲的製作者必須清楚遊戲本身的魂是什麼。GTA等遊戲的tag是沙盒,是沙盒,是沙盒!作為一個高自由度的遊戲你整天花心思在車子牌子上面幹嘛呢幹嘛呢幹嘛呢!玩MC是不是也要看看這個水泥塊是哪個世界500強出的呀 ( ??д?? )因此遊戲的性質本身就決定了有沒有必要去花錢獲得那些版權。我今天開了輛桑托勞來和你們玩其實大家都知道我其實開了輛蘭博基尼啊!


如果用真的,會出現這種情況

1.快,前面有個法拉利,搶了他

2.今天我用賓利撞死了100多人

你這真的是在做廣告嗎?如果幾個遊戲迷私下討論,周圍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還不嚇尿啊


版權問題是遊戲開發商永遠的痛,很多時候授權費比遊戲當前的成本還高,開發商當然不是傻瓜。


隨著玩家對遊戲的擬真要求提高,全面使用真實車輛完全有可能


在虛擬的世界,何必要有真實的東西


可參考實況足球的英超球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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