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混雙配合時,被男球友誤傷,打傷眼部縫針,在協商費用的時候發生了分歧,請問該如何解決?
在一個俱樂部打球,都是雙打(老公也一起,當時在對面)。
一、受傷經過
1. 在10/23日周五晚8點半,與一位第二次來的球友配合混雙
2. 他在左後場,我在右中後場。對方起高球到了我的半場,我後退擊球。突然頭部被擊,我當時蹲下捂住頭部,劇痛
3. 有人說出血了,我才發現問題嚴重。
4. 掏出鏡子看了下,右眼眉骨上方有處傷口(約3cm),眼角處有一處(約1cm)。我手裡有個創可貼,老公就給我貼在了眉骨上方,想著起碼止血。
當時眉骨處火辣辣的疼,血出的不少,擔心會不會腦震蕩,特別怕會留下疤痕。
二、當晚治療經過
當晚活動負責人建議去附近的康復中心看一下,安慰我說不會留疤,醫生說要縫針的話不要縫(估計擔心被醫生過度醫療)。
在去的車上了解到這人姓王,這裡稱他小王。在車上,他主動跟我交換了手機號,告訴了我名字。
康復中心醫生表示他們處理也只是貼創可貼,沒別的。
又去了同仁醫院(三甲)已經9點半,掛眼科急診,醫生說會留疤問是否縫針,我表示了對留疤的擔心,醫生馬上建議明天可以八大處的整形醫院做,是全亞洲最好的,那裡如果不行,別的地方就沒法弄了。
出於對留疤的擔心,沒有在同仁醫院縫針,因為醫生說明天,也就沒有想著馬上去。醫生給開了兩盒葯。當時小王幫著掛了號,開了葯。
於是決定第二天去整形醫院看,小王當即表示周六要參加同學婚禮,可能沒法陪同,之後有任何後續的問題,包括治療、費用等,可以隨時打電話給他,他也會抽時間來探望我。就各自回家了。
三、次日治療經過
第二天(周六)一早老公陪著去了八大處的整形醫院掛急診,醫生一看錶示必須縫針,而且縫了也不可避免會留疤,縫了四針(眉骨3,眼角1),手術費1510,祛疤葯兩管用半年1360,算上其他打車、挂號、病歷費用共約2900+。醫生說整形醫院一般不能走醫保,但是急診應該可以。
四、諮詢醫保
周四上班後向hr諮詢了醫保問題,同事表示公司上了意外險,只能在醫保定點醫院就診,整形醫院不在此範圍。之後又諮詢了hr醫保,說醫保那邊這種情況,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會幫我去辦,結果不能保證,就算成功了也只能報1800以外部分,報多少比例目前不清楚。
在此期間小王沒有給我打過一個電話,發過一條簡訊。
五、後續
周四晚上,我給小王打電話說明目前情況,其表示會抽時間去看我,之後我倆沉默了一到兩秒。我看他沒有表示,問其對費用如何打算,他才問我費用,我說不到3000,他說會與家人商量,並向醫生朋友了解情況,之後聯繫。
今天下午,他索要qq說寫了段東西,發給我看一下,我一看火冒三丈。
我理解他的意思是:打球碰撞在所難免,出了事情應自己承擔。我的球拍也撞壞了,1200,剛買的呢,我也沒說找你賠償什麼的。以下是所有原話:
關於10月23日羽球意外事件的個人想法
1.
這件事是個意外,打球本身有風險,出了事情應自己承擔。2.
如果回想當時事件發生瞬間,球飛到後場,你在前,我在後,又是我的右手,理應我來接球,當時您急退接球導致球拍相撞事情發生。咱們業餘球友,打球圖個開心,不是非要按照規則去進行,但是最基本誰接球的應該清楚,否則很容易導致受傷。3.
考慮到您的傷情,當晚活動沒有結束我帶您去康復中心及同仁醫院做檢查,我當時的想法是希望您僅是皮外傷,眼睛和視力不要有影響,同時希望您的傷情不那麼嚴重。當晚帶您看病,我認為已經做了自己應做的部分,運動過程中發生的意外,雖然不是我的責任,但也和我有關,我認為陪您看病這是應該的。4.
當晚無論是康復中心還是同仁醫院的醫生都說到,您的傷可以選擇縫針或自然癒合。就這個事情我也諮詢了在醫院外科的朋友,她認為類似您的這種傷情,自然癒合加上後期抹葯經過一段時間不會留有明顯疤痕,傷口會隨著時間逐漸變淡變淺,這也是很多人在意外受傷後的選擇。當然您選擇去整形醫院我認為除了您想接受更好的治療外,更多的是當晚急診醫生提供的信息。然而您也明白,作為醫生不可能用很主觀的判斷給傷者提供信息,我不是說當晚同仁的醫生不負責任,但是他沒有給您提供可能更適合的選擇,當時他僅僅是告訴說可以創口貼自然癒合或者去醫院縫針,然後讓您們去選擇,我只是認為這樣的醫生比較冷漠。我問醫院的朋友您的傷嚴不嚴重,她和我說,結合您的傷情去整形醫院,就好比腳歪了去積水潭醫院一樣。我說這些的意思是,您意外受傷,其實可能有更好的選擇去恢復,當晚的醫生也說了您的傷口已經開始複合了,言外之意其實就是不用縫針,但是作為醫生他不能這麼說,然後您選擇了去整容醫院縫針、做整形,這些都是您的選擇,但我認為您的選擇已經超出我應負責的範圍了。5.
有一點您在10月29日傍晚電話里也說過,這次看病您沒有走醫保,但是我諮詢的情況是,縫針這類的手術在其他醫院都是可以報銷的,您的傷病僅僅是小傷,而北京醫院有很多,不知您為何選擇去一家專業級整容醫院去治療不能報銷的眉骨皮外傷呢。電話里您和我說您縫針加上破傷風針一共1000多元,而在北醫三院縫合加破傷也就500元左右,然後再用去疤膏效果也很好,全部費用不會超過1000元。您電話里和我說的幾項加起來2000多元,已經超出我應負責的部分了,我不能接受。6.
還有一點,當晚從您受傷到最後離開醫院,我都沒有提起過我球拍損毀的事情。但是其實您也是知道的,當時一瞬間我的球拍和您球拍發生碰撞後,我的球拍就壞掉了,擰成了麻花狀,當時離開球場時您還看到了已經損毀的球拍,那個就是和您球拍發生碰撞後的樣子。這個球拍我剛買不久,加上這次才打了3次,球拍全部下來1200元,當晚我沒提也是認為運動難免有意外,既然發生了就自己承擔了。7.
最後想和您說的是,運動有風險,難免會有磕碰,理應我接的球您後退導致球拍撞一起自己受了傷,我很抱歉,但同時我帶您去了醫院,我認為已經做到自己應做的部分,我向您承諾等您恢復一陣後去看您。但是您選擇去整形醫院產生的相關費用已經大大超過我諮詢和應負責的治療費用了,我認為這不是我應該承擔的。對於您的傷,我再次抱歉,畢竟誰都不想發生,我能感到您是一位通情達理又非常理性的女士。我的上述觀點您可能不完全贊同,沒有關係,咱們可以繼續討論。期間我一直也不確定具體要怎麼協商費用,我清楚這是雙方搶球導致的,從一開始的覺得對方應該負多半責任,到後來覺得他能承擔一半也可以,如果有良心全部承擔更好,但也一直沒有想好。當時只知道他的手機號,名字都沒有聽清,他如果直接消失我也只能認了,三千也不是什麼大錢,留疤不留疤的,反正也結婚了^^.
想問問大家,這種情況一般如何認定?他應該承擔什麼責任,賠償比例又如何?我承擔什麼責任?走法律途徑是否值當?不走法律途徑應該如何協商對我比較有利?
首先這件事,你們雙方都不存在法律上的過失行為:
競技運動的參與者要有預見承擔一定幾率發生的運動危險和傷害後果。
從法律上講,他需要承擔一定的非過失賠償的民事責任。
你們可以協商一定的賠償金額,如無法協商一致,你可以去法院起訴。
以往的案例來看,你勝訴的幾率很高,但賠償的金額不高。首先是表示慰問,在此陰影下估計很長一段時間打不了球。
你以女雙方式打混雙是非常危險的,而且是完全不熟悉的搭檔。被打傷當然是不開心的,但被打到右邊眉骨說明他拍子已經下來了,收不住了,因為他從左邊到右邊也花了時間,特別是高遠,他抬頭看球時候你退。當然,也有他不夠敏銳,你對他水平沒信心的原因。
既然是個高遠球,我方以進攻為主應最好形成前後站位,你往後退,那誰守前面?你打算後退接這個球,不論是吊,殺,高遠,都會讓前場風險增大,再下一拍誰管?形成輪轉嗎,那可能你的水平比較高,也是可以的。所以我雖然理解你被打傷,幸好沒傷到眼,心情無比鬱悶,對方也不痛快,比較和諧的情況是他比較慷慨,給你包一千的紅包安慰下,買點營養品,這如果很好的朋友是可能的。甚至全給了,畢竟沒多少。
訴訟的話你應該不佔優勢,訴訟費就多少。意外情況一般是均分損失。
但是,即使他一分錢不出,也不能說完全沒道理,可能他還覺得今天真倒霉。但不出錢肯定屬於小氣,在圈子裡名聲也就壞了。從此你們都成為搭檔毒藥。。。
你可以搜索一下,很多人在網上問過,我也看過群里轉發類似打到眼,打爆眼的,女的回頭看的,被對面爆的,各種,住院一個月的,雖然是女的責任男的還給出了醫藥費,真是漢子。。
也可以和足球籃球的碰撞傷比一下,雖然情況不同。。他們骨折算小事了。但羽毛球最危險的也就是不容易骨折但球小容易爆眼。。我寫完後搜了一下,有差不多的,你可以參考
我與新手搭檔「混雙」打羽毛球,因搭檔違反擊球規則造成相互致傷對方,各該承擔什麼責任?你可以冷靜地想想,俱樂部其他看到的球友是什麼反應,你老公在對面看又是什麼反應,純理性角度。所以,先不要覺得自己很委屈。以前我混雙打男雙,真是打急了突破不了對面,我突然從中前場到中後場後退反手位正手接一個平高,後面男的也咣一下打我頭上,當時我第一反應就是我真傻逼。。抓住時機封網才是王道,你回想一下你那個球吧,一般女的都會往前沖。。也可以描述下你打球多久了之類。
我清楚這是雙方搶球導致的,從一開始的覺得對方應該負多半責任,到後來覺得他能承擔一半也可以
打羽毛球 碰傷搭檔左眼
_滾動讀報法官稱,陳某左眼受傷,是張某在接球過程中處理不當所致,張某應當承擔賠償責
任,但陳某並沒有證據證明張某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在體育競技運動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人身危險性。雙方當事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常參加體育競技活動,對體育運動潛在的危險和可能的損害應當是有預見和認知的,故張某不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
該案中,張某和陳某對於陳某的左眼損傷均不存在過錯。陳某的眼傷經鑒定構成七級傷殘,視力減退,後果比較嚴重,張某對此損害後果從法律上不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但如果不予賠償將有違公平。故法院根據公平原則,綜合考慮,酌定張某應賠償陳某5.2萬元。
去打官司估計可以拿到一部分補償,但僅僅是平衡而已,對方沒有責任
說實話技術上是你的責任。人家賠償是慷慨,不賠償也合理。如果說法律上賠償責任的劃分,那我就不清楚了。
首先對你的不幸表示同情,
仔細看了一下,打傷你的人說的第五條和第六條是有道理的,就算是保險公司也不是你想花多少錢治療就給你報銷多少錢的,你要是非上韓國治療上美國治療,難道人家也要承擔你所有的費用么?打個比方,如果非得去韓國美國,是因為國內治不好,他必須承擔費用,但是國內能治好,你非去韓國美國,那人家就拿國內能治好的錢給你,其餘的錢你自己出,應該是這個道理。打壞了的球拍,如果你沒受傷你會原價賠給人家么?我想不會吧,你能出一半錢就挺夠意思了。再說說你的傷,怕留疤痕,你要是不到20歲,是非常容易留下疤痕的,因為年齡小,生長速度快,傷口癒合快,會導致留下疤痕,
你都多大歲數了,你傷口癒合的速度是很難留下疤痕的,做為女同事,有這總擔心可以理解,但請不要讓別人為你的擔心額外買單,打官司你勝訴了也就是個基本治療賠償。法官是不會判你全部賠償的,除非你找人。
另外奉勸你以後還是玩單打把,雙打就找特別熟的人,而且得比你水平高几個檔次的,還得是固定搭檔,要不你可別坑人了!即使你打官司五五開了,估計以後有沒人會找你打球了。打球嘛,受傷絕對是難免的,尤其是在非故意的情況下。我們高中打籃球,因為踩到別人腳崴傷的,眼鏡被打壞了,這種事都是自己承擔的,畢竟受傷的幾率是平均到每個人身上的,但是保護自己是自己做的。
我就是曾經打到人的男球友。
平時都是和院隊的小夥伴打球,但去年班上組織了一次羽毛球活動。於是我就作死去和一群拍子都不怎麼會握的童鞋去打球。我的搭檔是一個愛跳舞的姑娘,應該說對自己的運動能力特別自信,一上場看見她各種跑動。那我就站發球線後面,讓她表現表現。對面打了一個中場球在我前面,我輕吊,結果就在收拍的時候前面突然多了一個臉,正臉哦,再然後姑娘就抱頭蹲在地上了。後來檢查是打到鼻樑骨折,幸好我收力了,如果是殺球,是不是整個臉都要廢掉了。醫生說從來沒見過打到這個位置的,我們平時就算追後場球也肯定先舉拍,但這個姑娘直接舉臉去迎球,我也是醉了。 然後要住院,做矯正手術,我建議去我叔叔在的醫院起碼不會特別坑,然後姑娘說太遠了,還是在學校附近的醫院好了,到時如果花錢比較多的話我們一起分,不用擔心。也只能是尊重病號的選擇咯。接下來的一個星期就扮演了廿十四孝的角色,各種送早餐送飯送水果,三餐都要來,比對自己女朋友還要好。 終於要出院了,結算的時候扣了醫保接近三千吧。姑娘問了下多少錢,然後就說了一句,才兩千多啊,這麼少那我就不和你平分咯。 我真的很想講,你特么自己撞過來的,叫你去我叔叔的醫院省點錢你不肯,也算是盡心儘力對你了,而且勞資也只是一個普通學生,平時都是省吃儉用勤奮做兼職養活自己,最後你就這麼輕描淡寫的帶過錢的問題。但是當時還是忍住了,不過之後基本不和這種人有太多的聯繫。從道義上講,您受傷了,對方該進行慰問或者賠償,但注意,這是從道義上講;
從打球規則來講,您是不符合混雙規則的,這種球應該男雙來;
這麼給您建議吧!如果還要繼續打羽毛球,畢竟羽毛球屬於小眾群體,就各讓一步,他慰問您一下,您也別追究了,這樣以後在圈裡都能繼續打,繼續玩。如果不想打,我也不太建議您走法律程序,一來耗時耗精力,二來總共3000的醫藥費,實在沒意義。您可以和他商議,適當賠償嘛,我看他的留言也沒有把話說死,陪個1000左右我看合適。
賠償還是比較困難的,對方1000多的拍子壞了也鬱悶。如果你是單身的話對方還有可能補償點。
建議一下,打混雙的對方起高球,女方不要後退去接,後場應該交給男方去打。可能很多人都沒真正注意彭宇案的判決書,彭宇是按「雙方無過錯」前提下的「公平責任」賠償40%費用的。題主這個類似,也是屬於雙方無過錯,民事判決一般也是按公平責任均攤損失,如果上法庭,對方球拍也要參與這個「均攤」,而且你的費用也要進行甄別,最後可能實際能拿到1000多,除去訴訟費用和時間成本,你自己算算。其實體育運動中的無意傷害從道德上講對方是沒什麼責任的,成年人參與運動就等於默認了風險,和你跑步腳蹩傷了是一個道理,不過後者是地面,前者是活動的人而已。
有這麼多時間寫流水賬,不如去散散心吧,你已經被自己的執念蒙蔽了。
運動場上的所有事故,除了故意傷害,打起官司來都是55開。而且是可報銷部分55開。
不要討論什麼具體的是他的責任還是你的責任,法律就這麼來的。
而且如果真要算起來,人家的拍子錢也是要均攤的。贊樓上。雙方配合中出現這樣的問題,也許是技術不到位。也許是性格問題。打混雙雙方要配合的很好才行,不然很容易受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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