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些歌友看到趙雷、趙牧陽、馬條等歌手參加節目便感慨良多,小眾歌手參加歌唱節目不應該更高興嗎?
更多的朋友會喜歡他們的歌,了解民謠和搖滾的圈子,更多的關注和資金產出更多更好的歌曲!
引用一下劉歡老師說的話(馬條唱完的時候):
就應該百花齊放啊,而且真的很好聽啊,音樂人和聽眾都不應該畫地為牢,把自己局限了,當然,這可能影響了部分歌迷的Bigger……曾經小眾音樂存在一種誤區,好像這些音樂人覺得我們是小眾音樂,就不要與大眾音樂有關係,畫地為牢。我覺得這樣很不好,在這個原創舞台上就是需要rap、民謠、獨立音樂等這樣原汁原味的作品,沒有哪一種音樂是因為大部分人聽不到才是好的,真正好的音樂有權利被所有人聽到。
我不認為他們是小眾歌手,有本書上寫過關於趙雷的故事,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酒吧剛開業的頭一天,我們沒有錢進酒水。大家過來看我們,可也都很窮,他們每個人就抱一箱拉薩啤酒過來,我們總共攢了二三十箱拉薩啤酒。開業賣酒,我們就靠那些拉啤在賣。那時,大家就想做一個比較純粹的酒吧,也不單為了掙錢,就想給流浪歌手們提供一個落腳平台,所以打出了一個招牌:只要你是流浪歌手,流浪到了藏地,我們管吃管住。所以,後來就有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歌手比客人還要多。最多的時候,有7 個歌手,7 把吉他,只有兩三個客人。大家總是要吃飯啊,怎麼辦,那就跑到街上賣唱去。後來,我發現每天賣唱掙的錢,好像比酒吧掙的錢要多一些。
那個時期,有很多人專門過來投奔我們,浮游吧,這個拉薩的小酒吧,也迎來了流浪歌手大本營根據地的第三位主人,趙雷。
趙雷那時在後海銀錠橋唱歌。他背著一把吉他跑到拉薩做我們的合伙人,然後跟著我們一起在街頭賣唱。我那時聽他唱歌,覺得驚為天人。
那時,我們跟人搶生意,右手邊經常是一堆安多的喇嘛們,他們在念經,人家給他布施。我們就坐在他們旁邊,因為別的地方城管會管。我們在旁邊唱我們的歌,大家有時候會較勁兒,每當我們這邊有人放下了一塊錢大票的時候—那時拉薩是不認鋼鏰兒的,非常流行一毛一毛錢。如果那時有人給我們放一塊錢的話—右手邊的大德們會微笑著把念經的速度突然加快:那摩赫拉達拉哆啦呀葉……(大悲咒)。而我們也會換一首更快的歌,比著唱。很有意思的是,我們後來和安多喇嘛們玩得挺好。
當年我對趙雷說: 「趙雷,你這麼好的嗓子,這麼好的創作能力,這輩子如果被埋沒太可惜了……」這麼多年過去了,從當下來看,他果真被埋沒了。
浮游吧倒閉以後,趙雷一路流浪去了麗江,他下定決心排除萬難,要在麗江重新支起「浮游吧」這塊招牌……後來,他所有的錢被人騙光了,一路流浪回到了北京。後來,他迫於生計「墮落」了,他去參加了快樂男生的選拔,進了總決賽20 強。
在我來看,他一個流浪歌手出身,經過了那麼強的市場驗證,他唱的歌讓那麼多在路上的人真心喜愛,趙雷不紅,天理難容。但他終歸還是要輸,因為他長得不是偶像派,他輸給了這個浮躁的時代。他現在的生活依然很艱難,很多時候甚至要繼續當流浪歌手,但他自己並不是多麼在乎。只要還有民謠音樂,就能讓他有內心強大的力量。
本文摘自《他們最幸福》
作者:大冰
下面談談我對他們的看法:
題主說他們是小眾歌手,這個觀點我並不贊同。他們的音樂可以引起很多人的共鳴,趙雷當年參加快樂男聲的時候我就關注他了,他在快男的一場比賽中演唱了一首原創歌曲《媽媽》,唱完之後所有人沉默了。那個歌曲真的是震撼人心,可是後來趙雷不知道為何退賽,讓我感覺十分可惜。這首歌曲對我來說影響十分大。當兵的時候,十分苦(其實現在想想就那麼回事),有一次機緣巧合中,無意中聽到了這首歌,頓時痛哭流涕。後來很多戰友聽到這首歌的時候,都是淚流滿面。真的很觸動人心,包括現在已經退伍的我,一旦聽到這首歌,感觸頗深。這就是好歌曲,無論年齡大笑,點位高低,身份貧賤,財富多少,這樣的歌曲都可以把我們在生活中的虛假面具摘取掉,露出一個真正的自己。現在這樣的歌曲真的是太少了。
可是為什麼他們沒有揚名萬里,走紅歌壇呢?
我的理解是這個時代,生活在這個時代的所有人,你,我,你們,我們,更需要生活中的功名利祿,人際交往中的的虛情假意,工作中對領導的阿諛奉承。我們追求的東西太多了,生活中的東西太多了,我們甚至在生活中的各種身份轉換中迷失了自己,我們甚至不知道那些東西是我們喜歡的,不喜歡的,需要的,不需要的,我們將這些東西混為一談。在內心迷茫的時候,我們希望得到解決,有些人酗酒,有些人玩遊戲,有些人在夜店狂歡,紙醉金迷。浮誇的音樂,浮誇的節奏,只有這些東西能給生活在浮誇世界的我們極大安慰與刺激。可你真正知道你自己是什麼人嗎?你需要什麼你知道嗎?我們迷失在這個浮誇的世界中,麻木不仁默默前行是我們的選擇~~~~~~~~~
仔細想想,人不就是在排著隊走向屠宰場嗎?只不過在此過程中,人太多,等的時間太長,於是有人唱起了歌,有人拉起了小提琴,有人寫起了小說,只不過人們常常忘記了這一點。他們忘記了,而活得有滋有味。——《等待戈多》
以上僅本人個人觀點,如有異議,反對,歡迎討論。我承認,寫跑題了~~~~~~~
文化傳播暗藏等級
當小眾口耳傳播的東西到你心裡,你已經成為『』文化傳銷』鏈的一環
由於文化無知常造成一個人的恥辱,所以文化暗中傳遞恥辱,導致文化傳播暗藏恥辱等級。。年輕人渴望有文化往往是因為別人談論文化時因無知導致的表達機會丟失造成『的』文化羞恥『』
由於你曾經遭受過這種文化無知的羞恥(羞恥會帶來臣服),你臣服這文化信息後會把這個文化符號佔為己有(除非你反文化)。。並因這文化符號抬升自尊(人有時會認羞辱過他們的東西為尊),而感覺它們帶來自尊
小眾文化符號為什麼抬升了自尊?因為它們來自口耳相傳的文化高尊嚴鏈的上家,文化傳播通常由高尊嚴向低尊嚴傳播。。文化羞恥感會讓人誤認為文化鏈上端是儘是高尊嚴
於是,當你佔為己有的文化符號出現在電視這種並非口耳相傳的、泛濫、貶值的文化傳播途徑時,你心底認可的高位文化尊嚴即被破壞。。因為『』文化高傲『』的人不會認為電視流向他們的文化符號是值得尊重的
並且過去那種口耳相傳的傳播方式是真實的人際關係產生的文化傳播鏈。。朋友聚會高談闊論披頭士樂隊你因插不上嘴而產生文化羞恥,電視告訴你披頭士樂隊你則不會因無知而羞恥
於是,當抬升過你文化自尊的東西出現在電視這種泛媒體、大眾低位自尊所注目的媒體,你產生了懷疑我並不是覺得自己喜歡的歌手,被大眾認知後就沒有優越感或者這種小眾音樂就不成立了。
馬條,簡迷離,趙雷的演出真的不要太多,前兩者我都看過。在圈裡他們真的算是明星了。尤其是馬條和趙雷,民謠界風靡少女萬千。我們感嘆的僅僅是,為什麼這麼多年了,大眾和主流媒體才終於開始關注起其他的音樂形式?
什麼時候,大眾才能不再滿足於4/4拍的大流行歌,轉而開始接觸jazz,電子樂,詩歌,布魯斯,核,金屬?今年好歌曲已經可以看出,人們已經對流行歌慢慢的失去了耐心。
如何看待張楚和何勇參加天天向上? - 溫暖的回答
這裡有一個類似的回答,我覺得可以一併答覆。
總結:1.你得給別人掙錢吃飯不是? 2.讓更多的人聽到看到搖滾樂手的存在,也是搖滾樂進步發展傳播的積極面不是? 3.你不能用你自己心中的想法來定義樂手的行為,不能說他上了更大的舞台就掉了份不是? 4.我覺得大家心胸開闊點,你喜歡一個歌手,那就更應該讓多一些人聽到TA和接受TA。感謝 @陶小米 邀請
其實我也挺感慨的,倒並不是說商業化或是怎麼樣
而是覺得,自己從前獨自佔有那個音樂人的日子徹底變成了過去我知道鄧紫棋的時候是2008年,那時候她在宣傳自己的歌,《愛你》
當時還真是一點名氣都沒有,後來一直有關注,直到她上了我是歌手她現在大紅大紫,我當然開心啦只是覺得有那麼一些東西變了,不是她變了,而是自己變了她也許還是那個簡單的歌手,但是我還是當年那個我嗎?如果她還在辛苦的跑著場子宣傳,也許我還能有那麼一瞬間覺得——真好,她沒變,希望我也沒變但是現在,連這樣僥倖的念頭都不再有機會冒頭
我們也不得不面對——是啊,我們真的變了我們不再是以前的我們,真希望他們還是從前的他們。有點矯情,望見諒。
趙牧陽先生們的出現,對於目前受眾廣泛的娛樂節目和中國搖滾樂的推廣來說,對雙方都是件好事
這種問題都能討論,中國的文藝青年真是世界上最矯情的群體。
喜歡許鈞的《自己》,歌詞樸實無華,字字都是對生活的提煉和思考。趙雷一直也喜歡。
不應該。尤其是對於去參加了但是沒選上也沒播出的那些人來說……
中國人永遠學不會分享,我有你無才是最值得推崇的!在歐美會有人覺得聽披頭士逼格不夠高嗎?求摺疊!
看到終於有節目開始接納這些民謠搖滾爵士等各類型音樂人,我很欣慰啊,不要感嘆這些好的音樂人只能通過這類選秀才能被大眾所認知,至少現在有了這個渠道,不然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想去接受都不知道怎麼聽起。
一直聽的都是這些人的歌,有的喜歡有的不喜歡
首先,對他們的歌被更多人喜歡我也是挺高興的,前幾天給老婆推薦了幾首歌,居然說我聽的歌怎麼都這麼怪,不得不說大部分人的耳朵已經被商業化的流水線養壞了,所以要讓他們更多的出現在大眾視野里才是對的,也是正常的。
同時,對他們出現在這樣一個節目里也十分十分的感慨。
首先,不說CCTV如何,這畢竟是一個選秀類的節目,而這些人的水準絕對不比所謂的導師低,趙牧陽和杭蓋都可以被冠上音樂家的頭銜,這樣的大家只能通過這樣的選秀節目才能被人知道本身就是很大的悲哀。
不是他們不希望被更多的人認可(很多人有一些名利心完全可以理解,即便完全不受名利干擾的也一定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喜歡),一直以來是大眾媒體沒有給這些人空間,現在依然是,趙雷張嶺上一屆參加了,現在依然該怎麼活還怎麼活。八卦媒體沒他們的事,各種晚會也沒他們的事,娛樂節目不會找他們,廣告代言更不會找他們,這些人和這些音樂依然活在Live House和音樂節。至少還會這樣繼續很多年。很多小眾音樂的聽眾都不希望自己喜歡的音樂大眾化,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刻奇(kitsch) 刻奇一詞在米蘭 昆德拉的書中被譯為媚俗,但我認為這個翻譯並不準確,也有很多人認為這是一個誤譯,因為刻奇往往是因反媚俗而起的,而極端的反媚俗卻會造成與媚俗相似的情形,最終都導致行為想法的扭曲,使人變得虛偽或是不能理性真實地表達想法。比如說一個人喜歡上了搖滾樂並結識一幫搖滾樂迷,他們都認為聽流行的都是傻逼,這個人便否認自己曾喜歡過周杰倫(儘管與事實相背),甚至大黑特黑周杰倫並攻擊其歌迷。以下是百度百科刻奇的含義:一、自我感動及感傷;二,難以拒絕的自我感動和感傷;三、與別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動與感傷;四、因為意識到與別人一道,感傷變得越發加倍;五、滔滔不絕的洶湧感傷最終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體驗感傷也就是體驗崇高;
六、這種崇高是虛假的,附加含義大過實際含義;七、當賦予感傷崇高的意義之後,容不得別人不被感動與感傷。誰要是不加入這個感傷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測。八、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種自我愚弄。一個人的刻奇叫自媚,也不過是顧影自憐。但當刻奇群體化後便成為一股浪潮,某種思想變得極端吞沒不同的聲音,推動身處浪潮之中的人不自覺地前行。比如說一個剛開始接觸搖滾的人認識了一幫搖滾樂迷,他們與這個人有很多相似之處,其中的老樂迷算是前輩,他很尊敬他們,渴望成為他們中的一份子。雖然不能接受極端的風格,但他強迫自己去聽;學著抽煙喝酒甚至吸毒...
群體刻奇往往造成偏見和狹隘,將某種負面情緒放大,同時產生一種虛假的優越感。小眾音樂聽眾認為他們喜歡的音樂不應該向大眾(其中有大量的傻逼)推廣,並因為身邊有同類也這樣認為而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真搖」認為汪峰是傻逼,有的人是因為了解過而這樣說的理由,有的沒有了解過只是照辦別人的說法。 很多不願自己喜歡的音樂大眾化並不是因為自己真的很反感這件事,而是因為身處的群體使這種原本不強烈的反感放大了。2.音樂要在適當的時候才能打動人,好的音樂往往表達某一種狀態,需要聽眾在相似的狀態下欣賞。一首歌紅了可能會有很多人在不恰當的時候讓你聽到這首歌,比如室友把一首你很喜歡的歌設為鬧鐘,時間長了那首歌你可能聽到就想吐。3.很多人應該都有過非常喜歡的歌聽太久而太過熟悉,心裡雖將這首歌捧上神壇,但輕易不再聽。再好的音樂也經不起無限循環,聽太久審美疲勞後音樂很可能變成一種機械的聽覺循環。就像小學生循環背誦的詩句,過嘴不過心。但一首紅了的歌在生活中的出現率會非常的高,無數次的曝光強姦你的耳朵,最終你將很難感受到音樂的內涵,高曝光率會加速一首歌在一個人內心深處的死亡。改變總是讓人心慌 。
怕他們變得商業化啊,如果獨立音樂人沒有了獨立,需要向市場妥協,因為需要寫歌而寫歌的時候他的音樂還能像現在一樣打動人心么?
聽到好妹妹出了蛇精病那首歌時我真的整個人都不好了你們這是玩啥呢!!┻━┻︵╰(‵□′)╯︵┻━┻當然我還是愛他們的╮(╯▽╰)╭還有民謠本身就是更看重歌詞,當他們不停跑商演後還有多少時間來體驗生活呢?
當然如果音樂品質不會下降,我還是很高興看到這些才華橫溢的天才們終於得到了他們應有的關注的。應該高興,因為這群人算帶動了音樂的某一種流行方向,成為之後的大眾文化的最初支持者和發掘者。他們不高興大概是因為他們花了好多精力才發現某個樂隊,結果這個樂隊自己出來了自己之前花的功夫都白費了吧:-D
拿趙牧陽為例,那幾個評委誰真的有資格能當他的導師?
如果出現這麼一檔節目,請上中國地下音樂圈各種大家信服的鼓王琴王教父教母和牛歡那英坐在一起當評委,年輕一代的滾青民謠狗流行狗們當選手,那我肯定拍手叫好。有電視台願意么?當然沒有,導師的受眾群體相差太大了。
現在這些節目與其說是音樂節目不如說是娛樂節目,有名的導師拉來收視率(毫無貶低流行樂,只是中國流行樂的上層人物確實比搞民謠搞搖滾的上層人物出名多了),也不管選手搞的什麼,聽完一頓評(不是質疑評委水平,只是覺得所有評委都是以流行樂聞名,他們真的能對其他各種音樂風格的選手做出導師級的評價么),然後幕後團隊一炒,收視率來了廣告費也來了。對於選手,事實證明對於長相欠佳(如李志,周雲蓬),唱法奇特(如左老師,蘇陽,各種極端嗓黑死嗓)的歌手娛樂公司們也根本無心出資,這些節目對小眾音樂圈的貢獻幾近於無,只是利用大眾對小眾音樂的新鮮感撈一筆罷了,真要論及貢獻,摩登,樂事,迷笛,紅牛乃至恆大和各地的小廠牌才是真正以貢獻為前提獲利的模式。如果我喜歡的音樂人上這種電視選秀節目,不管是迫於生計或是為了出名,我都覺得很悲哀,空有一身實力,最後還是得像跳樑小丑一樣靠選秀和娛樂模式來出名和賺錢,但我也依然會繼續聽他的歌。如果真有那種為了逼格而聽「小眾」的人,基本上就一傻逼,這種人就不討論了。最近網上傳的劉歡老師那席對「小眾音樂」的看法我用我當時一條微博發表下意見。「誒你聽的啥?acdc?沒聽說過,你個小眾裝逼狗你xxxx。你說他牛逼我怎麼聽都沒聽說過啊你又裝逼你xxx」小眾也好大眾也罷,都擺在網上擺在音像店,沒人強迫你聽或不聽。有的人可能聽了一百個歌手找到了一個他喜歡的歌手,你只是看看電視娛樂頻道看看最近誰誰誰結婚了誰誰誰出軌了。最後說到音樂時把自己的無知和懶惰作為攻擊他人的借口,傻逼透了。
最後祝真正優秀的「小眾歌手們」能以一種非娛樂的商業模式成名賺錢,我也希望大家喜歡的還不那麼出名的歌手們有一天能靠自己的音樂以一種長盛不衰的姿態紅遍全國,而不是靠這種娛樂炒作在主流人群中曇花一現又泯然眾人。能見到他們其實很高興的。只是覺得,他們這麼優秀,帶給我這麼多感動,生活卻不是很近人意。本來應該享有一切,卻還是不為人知。
萬曉利說過(原話大概醬紫)文藝上電視,金蓮遇王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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