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駕馭文字的能力?

而立之年了 在文字上不能駕馭得好, 而且自己有些羞於表達, 很羨慕能把自己的想法流暢優美的闡述得你們, 心動之餘,也有見賢思齊的想法 ,怎麼樣才能快速的提高這方面的能力~~~ 感謝感謝,來知乎時間很短


多寫,多讀。

注意,不是多讀多寫,是多寫多讀。

去寫東西,讓辭彙匱乏、語無倫次、肚裡有貨倒不出的感覺逼瘋你。

然後閱讀。

像飢餓的人吞咽麵包——只有你對語言飢餓到了極致,才會消化別人的文字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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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幾條我剛寫作時的辦法:

1,背《聲律啟蒙》,雲對雨,雪對風,晚照對晴空。

2,看《新華字典》,學習標準詞語用法。初學者避免自造詞。

3,摘抄,詞語為主,記得分門別類。

我當時大概分了:寫景、寫美人、寫武打、寫恐怖、寫四季、寫古代建築等等等等。

學了很多雅緻的詞兒,什麼白璧丹檻、姿貌玉潔、澄江如練。

這些詞只是過渡,等語言駕馭能力上去了,就不再用了。

4,背詩。詩經、楚辭、唐詩宋詞元曲皆可背。


趕完稿準備伸懶腰刷一下電影,剛好看到這個問題,隨便說說個人的看法吧。

那些「你經歷得越多,你能夠描述的也就越多」,「個人學識與眼界的增長,決定了他看事物和描述的眼光」等等太虛的東西就不說了,總不能讓你去談一千次戀愛,看一百場電影,進行一百次旅行等等,說些多少能夠直接用的。

一、讀。

這裡的讀,不僅僅是看而已,一般的看書,僅僅是你的視覺在捕獲文字後,快速的傳遞進你的腦海里,然後根據你所擁有的文字知識與記憶,轉化成你的畫面,從而引起你的感受與想法。

但這樣的看書,往往在之後當你想要形容某個場景,或者重複某本書里,你看到的精彩文字時,你會發現你仍然只有你自己關於那個場景和畫面的感覺,以及你看過的「那本書」里精彩文字的概要,因為你的記憶所記得的,是你被轉化的感受與想法,而不是文字的細節,你仍然只會用你自己擁有的辭彙與習慣的方式去描述,而不是你看過的,或者想要的方式。

所以,讀,任何一篇故事與文章,當你用你的速度去看完時(通常我是很快的,一目十行),或者停下時,去回想這個故事與文章里,那些讓你心情激蕩的部分,高興的,難過的,共鳴的等等,然後再找到那部分,去看為什麼會讓你心情激蕩,因為用詞精確?因為簡短的句子,卻恰到好處的加上了感嘆號?還是因為華麗的辭藻和優美的句子,或者是因為相似的經歷而產生的共鳴?當你看明白了,就知道為什麼會讓你心情激蕩,知道了,這才叫讀,那麼接下來是記。

(有些特例,直白甚至簡陋的文字,也能夠引發驚嘆和身臨其境,這些多半是作者在之前所做的伏筆,鋪墊,烘托等,這部分已經屬於小說的情節設置,你問的不是寫小說的能力,而是文字表達的能力,所以就不在這裡說了)。

二、記。

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其實我很討厭說這句話,因為我是屬於那種「一目十行」,「過目不忘」的類型,也就是記憶力很好,但實際上,就像是上學時背誦課文一般,即使我看一眼能夠背個八九不離十,看三遍基本只會出現漏字不過百,但一天後,再讓我去背,仍然是能夠說得出一個大概,但細節的方面就會完全悲劇。

這和人的記憶特性有關,除非是數字,否則關於文字的東西,記憶永遠只會幫你記得一個大概,然後讓你忘記所有的細節,於是就會導致當你想要描述某個場景,某樣東西,或者某個感受時,會出現上面筒靴提到的辭彙匱乏的情況。但是真的匱乏嗎?我是說,其實現在的辭彙,80%我們都曾經學過,見過,也看過別人如何運用,但為什麼到我們時卻用不出?

因為你記得那感受,記得那感覺,卻不記得那些細節,所以,記。

如果你說的文字表達,僅僅限於鍵盤前,那麼在上面的「讀」之後,請新建一個文檔,把你「讀」過的那些,複製、粘貼進去,如果是實體書,那麼就輸入。

看到你覺得不錯的句子時,也請這樣,請在任何時候你在看文字時,都請這樣做。

當你的這些詞語和句子夠多時,請歸類,分文檔。

然後有事沒事做的時候,翻出來看一下(三天一次),或者在你嘗試練習文字表達時,發現自己卡殼了,停下來回想一下,自己所看過和讀過的所有內容里,有什麼是能夠讓你更好的表達出這句話或者這個意思的,想起來了,那就嘗試著用,想不起來,但是有些印象,那麼請去你的文檔里找。

當你習慣了重複一和二的行為時,忽然有一天你會發現,當你試圖表達某個意思時,你不再需要去找句子,找詞語,當你下意識的想要複製某個句子時,你發現,似乎做一些修改,能夠讓句子更準確、或者更優美,更符合你想要的感覺時,你的能力也就提高了。

三、畫面感/描述練習。

在解決了前面兩個問題之後,那麼第三個練習,就是畫面感練習。嘗試著每看到一個人,一個物體,一個場景,一段感受,在間隔幾個小時,比如回到家後,嘗試著在心裡重建你看到的這些,成為一個畫面,然後再嘗試著用文字去形容,如果你一和二做得足夠到位和認真,那麼在這個階段里,你總能夠找到合適/不合適的辭彙來形容你重建的畫面,寫下來,然後看著它,看看它和你心目中的畫面,是否一致,差在哪裡?為什麼不能描述?

然後你就會發現,你果然還是需要繼續進行一和二的枯燥練習,至於之後的進階——那再說吧,畢竟問的是如何流暢和優美的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想法,也就是文字表達能力,大部分的進階,都適用與講述故事,而單純的文字表達,只有不斷重複一和二,一直到一和二的所有東西,都能夠成為你自己的東西,然後為你所用。

簡單的說,目前的話,能夠矯情的模仿安妮寶貝,簡單的仿造一下古龍,文字可以無病呻吟得很郭敬明,也可以熱血得很九把刀,勉強能夠痞子蔡一下,剩下的,就是要麼閱歷不足,要麼自身實在模仿不來,或者一和二還不夠,以及壓根就不是這種性格,寫不出這樣的故事,比如金庸(辭彙、尤其古風古文方面缺失),比如韓寒(沒那麼多能夠暗喻比喻的句子和故事),比如各大段子手(我壓根就不是急轉彎的性格好伐),又或者大師兄朱炫(性格導致腦迴路不同,辭彙與辭彙之間關聯點無法跳躍)。

PS:以上比較只討論辭彙、句子、文風,不涉及故事結構、脈絡、布局等。

四、其他。

如果只是說文字表達能力的提高,差不多就這些,其實說白了,讀和筆記,只是具體說了一下細節,讓你能夠明白讀和筆記,其實和一般我們說的看和記,是不同的,然後去強化和針對這部分,基本上就能解決了。

然後是一些其他的,想到什麼說什麼。

語無倫次。單個句子和段落,拿出來就沒有問題,組合在一起,就感覺顛三倒四,主次不分。這一點是需要腹稿來解決,拿寫一篇情書舉例,在你遇見了你的夢中情人,興奮的想要向她表達你對於她的喜歡和好感,甚至迷戀,想要表達嘗試著和她在一起的生活,想要讓她注意到你,並且因為你的感情而對你側目,並且可能會嘗試著喜歡你等等,俗稱表白。

等等,先別興沖沖的打開郵件,或者鋪開紙張,因為你落筆的第一句,不是XXX,我喜歡你,就是XXX,你好漂亮,我恨不得和你共度餘生……如果我是妹子,我在看到第一句時,會想,誰啊,第二句會想,神經病。

所以,先深呼吸,OK,不管是表白還是解釋,還是絕交,什麼亂七八糟的事情都好,請先深呼吸,然後去想,你想要告訴她什麼。

用文字去描述任何一件事情,首先你要明白你要向受眾(看的人)傳遞什麼,你的感受?還是你看到並且想要轉述的畫面?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還是其他的什麼?

你要傳遞什麼,這是你文字描述的主心骨,也是龍骨。

還是拿情書舉例,如果你和妹子素不相識,或者只是知道對方是誰,有個XXX=那張臉之類的簡單印象,那麼就不要一上來就是,我喜歡你。而是讓自己回憶,你喜歡上她時,究竟是什麼時候,那一天的情況,你還記得嗎?(不記得也沒關係,只要是個大概,反正對方多半也不記得- -!)

你要告訴她你喜歡你(主心骨)

(沒有多少印象/她不知道你喜歡她/兩人素不相識——決定文字開頭的關鍵背景)於是得到:從第一次喜歡/遇見她的場景開始描述,以這個來喚起對方的記憶(沒有記憶也沒關係,這裡是讓對方得到一個代入點,來和你站在一個視角去看和感覺你的文字)

第一次喜歡/遇見她的描述

這裡就用到了上面的一和二,經過一和二的反覆練習後,你可以很輕易的就描述出類似:

也許你並不記得那一天,X月XX號。

其實那一天,只是一個很普通的日子,對於大多數人,對於你來說,也許都是如此,不過是無數個尋常日子裡,普普通通,沒有什麼會讓人想起和記憶的一天。

但我卻記住了,我記得那一天天氣很好,下午的陽光很……明媚,其實在這之前,那幾天的天氣,我一直都用毒辣來形容,所以那一天我還是一般詛咒著這該死的天氣,一邊躲在開著冷氣的辦公室里思考,要不要乾脆加班到晚上,高溫降低下去之後再回去會比較涼快這個問題。

然後你走了進來。

編不下去了!因為我幾乎就沒寫過表白式的情書!!!而是在對方知道我喜歡她之後,在想念和出現問題時,才會用郵件這玩意!

不過也就是這麼回事,當你想要闡述和表達你的想法和文字時,先明確你想要傳遞的意思。

情書:你想要告訴對方你喜歡她——什麼時候喜歡上她的(時間,地點,人物)——為什麼會喜歡上她(具體細節,事情,神態,動作描述)——因此你喜歡上她了(結果)——然後你告訴她你喜歡她了(遇見到喜歡的事情這一過程和結果帶給你的感受)——結尾/或者你希望能怎樣,或是關於和對方在一起之後你的規劃與想像(本次郵件的目的,如果只是告訴和表白,那就結尾,如果希望有回應和互動,那就寫希望達到的目的)

離奇事情:哎,我跟你說/你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鬼嗎?/時至今日,那一天所遇見和發生的事情,仍然像是剛剛發生一般,一直在我的腦海/視網膜上閃現(開頭,懸念鋪墊)——時間人物地點(描述過程中突出場景/主角/事件詭異,也就是強調氣氛)——結果。

個人感受/經歷感嘆:強調你內心的感受,常用手法是借事件回放描述,引發自己經歷過或者記憶中的事情,並且以此來產生共鳴。嫻熟手法則是直接使用平淡和樸素文字,平淡無奇的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講述看到的一個故事,過程和文字,句子用法避免劇烈語氣用詞和情感辭彙,不過嫻熟手法也適合初學者,因為只是用最簡單的文字講述一個故事,唯一的弊端是初學者可能會往往不自覺的為了加深傳遞印象,不自覺代入自身感受,或是無法掌握白描手法需要的抓住特徵和簡練,從而導致白開水和流水賬。

白描手法:即用最樸素最簡練的筆墨,不事雕飾,不加烘托,抓住描寫對象的特徵,如實地勾勒出人物、事物與景物的情態面貌。

例:一個流浪漢是白描,一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也算是白描,但如果再嘗試深入描述如何衣衫襤褸,甚至想要通過描述這些細節來傳遞出可憐等作者主觀情緒的,就不是白描。

說到這裡可以看出,不同的內容,採用的方式也不同,而如果詳細到如何寫一個好故事,那之間的就複雜得多了,到現在為止,我也只是一個初入茅廬的傢伙,一隻腳都沒進門,所以就不多說了。

無論是說故事,還是嘗試著用文字表達內心,無一例外的,首先,明白你要說什麼故事,表達什麼內心,然後分清楚主次,就可以避開語無倫次和主次不分,顛三倒四的問題,之後就會碰到所謂的辭彙匱乏,於是就用到了一和二的辦法。

然後你會發現,你不再是形容一團火,是一堆火,或者一團火,而是黑暗中那一團猶如精靈般不斷躍動的熾色,當然也可以是那一團安靜明亮的橙紅,也可以是像是水蛇腰一般不斷舞動的艷紅,也可以是黑暗中,不斷發出噼里啪啦,木柴燃燒著的聲音,間或跳躍出細小火星的篝火,當你的文字能夠描述出你心裡的畫面時,一和二就停止了。

其實說著說著跑題了吧,擦汗,後面說到如何寫好一個故事去了,所以我打那麼多字是為了什麼?!說簡單一點就是多讀,多記,說詳細一點就是上面的辦法,這就足夠了,至於如何說好一個故事,如何寫出很多人共鳴的文字等等,那就是別的東西,比如閱歷,比如經歷,比如故事構造等等了。

這部分我仍然是個不斷拚命學習的學徒,所以就不說了。

以上。

以及,早安。


多經歷,多感悟,多思考,多熬夜。

我一直喜歡一句話:幸福的生活都是比較相似的,而不幸的生活卻千奇百怪。

那些寫的那麼透徹的人,哪個活的很幸福?經過過太多其他人沒有想過的苦難,才寫出了一些人生的小感悟罷了,或者把自己想要的經歷的寫在書里。


受邀而來。

別拘泥於形式,寫作重在內涵和思想。


一名大學生,談談我的計劃。

高中期間忙於學習,能自己分配的時間少之又少,自己喜歡看書,看的書估計也的確比別人多幾本。但估計也就多幾本,僅此而已。因而我只能說,我喜歡讀書,但沒怎麼讀過書。

而且當時讀的大部分書還幾乎一知半解,看一些故事書還不怎麼費力,但一些文學類,歷史類,一些有深度的書,看了實在覺得,看不懂!

於是大學開始有意識的閱讀。雖然讀的仍舊不多,讀的也不精細,但在有意識的閱讀了不少書後,現在我看書之後常常能感覺到兩個字 震撼

從看不懂到震撼,這就是提升的第一步,我有自己的文學鑒別力了。

當時記得我看百年孤獨,看一遍震撼一遍,再看一遍又震撼一遍。不同時期讀,不同地點,不同心境讀感觸幾乎迥異!

震撼之餘覺得,文字面前,自己還只配俯首稱臣

但我肯定不甘心,上大學我一定要惡補知識,拚命寫作,哪怕到死我本人可以籍籍無名,但早晚有一天讓自己的著作名垂青史!

給自己定了個計劃。

第一步,隨意讀寫。

第二步,專門研讀。

第三步,下筆寫文。

第一步,隨便看到啥,感興趣啥,啥有名氣就去讀啥。同樣的,看到啥,有啥有趣的,就去寫啥。

例如加入知乎,就是我計劃的一部分,不管贊多贊少,不管對別人能有多大作用,我先都不管,只在乎自己想寫啥,就寫啥。

文學是感性的產物,不是理性的產物,因而我覺得文學是沒有啥固定章法的,每個人都要尋求屬於自己的章法。模仿一些別人的一鱗半爪只使我們看起來強大一點,但這只是紙糊的強大,戳破老虎皮,下面該是啥熊樣還是啥樣。

就好像齊白石老人在聲勢如日中天時曾說過:

學我者生,似我者死。

還有,寫作的積累真的是一個漫長積累的過程,沒有人能在寫作上頓悟。

上學期我連著讀了十多本村上春樹的書之後,別人問我,你讀了那麼多書,現在起到什麼作用了么?

是的,對很多人來講,讀書是一件奢侈的事情。甚至還有一部分人認為,專業之外的書,是一件意義不大的事情。但我想說,無用之用,亦為大用,你自己要時刻明確,你想要駕馭文字,操縱鬼神,驅遣先烈,造訪古人,你想要和他們走的不是同一條路,你就不能用他們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而且,你要做的不只是高中時那樣,比別人讀書多一點點了,而要是多到你讀過的書堆起來不只可以不只可以讓別人感到害怕,讓自己也同樣感到害怕!

胡適被人笑稱「活字典」,等你哪天也獲得類似稱號,我想,你的成就絕不在小!

第一步結束時,我們應該已經擁有了很多很多積澱的知識,但那是帶有雜質的知識,是未經內化的知識。我們需要從中再提煉精華,哪怕從總提取出來的全新的東西不到萬分之一,但只要我們在第一步中儲備的知識足夠多,那這萬分之一,也相當可觀!

而且,你若問我,這萬分之一的知識有什麼價值,答,他們本身就是價值!

第二步,研讀。

就像那個人問的一樣,讀這麼多書,有什麼用?

研讀可以告訴你,讀書不只是無用之用,其本身就是大用!

研讀就是要對一本書,或對一個作家,一個時代,一個學派,對他們的東西進行批判性的了解,系統化的指摘,精確化的分析。

這個過程是創造價值的過程。

馬克思絕對是歷史上最擅長研讀的人。

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德國古典哲學,英法空想社會主義。

這些在我們看來靠背靠記的枯燥的文字,在他眼裡,都是糟粕與真理並存的礦山!

他研究還不只此,有句評論他的話我記不清了。

大概是說,把康德,休謨,黑格爾,孟德斯鳩,洛克等等等等大批學者全部加起來,就是馬克思哲學博士。

這個讚譽真的太高。說馬克思是最擅長研讀的人,真的不為過。

第三步,走到這步已經很難了。而且哪怕只到第二步而言就已經是功成名就了。

但,走到第三步的人才是真正文字駕馭的神。

我這兒的定義的寫既不是那種隨意地雜亂地寫,甚至也不只是針對某一特定問題的研讀式的寫。

而是,勢必要勾勒出自己思想的全部框架的寫!

不寫則已,一寫就要擲地有聲,一寫就要讓舉世沸騰。

這種境界,真的太難。

但話還是說回來,哪怕真的只做到第一步,就可以預計的出這人一定成就不小,所以,不要害怕文學路途太遠,先走,再說。


讀,讀別人的東西,讀自己的東西。

讀得多了,感覺就出來了。

要相信讀的時候的感覺。

語感這東西有時候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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