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華科輔導員對半夜玩遊戲影響室友休息學生的處分提案?

1、該學生是屢教不改還是偶然事件?

2、輔導員是否語言過激?

3、輔導員是否有權對學生作出這麼嚴厲的處分?

4、大家如何看待大學寢室里舍友之間的類似矛盾?

本問題下當事人的回答:

輔導員:

如何看待華科對半夜玩遊戲影響室友休息學生的處分? - 胡瑋的回答

學生:

如何看待華科對半夜玩遊戲影響室友休息學生的處分? - 穿靴子的貓的回答

如何看待華科對半夜玩遊戲影響室友休息學生的處分? - 我的魚已經游回了大海的回答

ps:原問題比回答還長。故作修改。

P.s.s.各位不要跑偏,討論的問題在於「干擾其他學生正常作息」,以及「輔導員的處罰提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規章流程」。


這是前因後果:

輔導員將於2016.5.30日向學校正式提交出發提案,最終決定會由學校審議後作出,目前尚未有任何提案內容被執行。

Q:這幾位同學為什麼會被通告處罰?

A:因為他們在正常休息時間內干擾同宿舍和附近宿舍的學生的正常休息,而且是在考試周。遊戲表示自己很無辜,這鍋不背。

Q:輔導員做出的處罰合理嗎?有這個權利嗎?會不會提議過度?

A:輔導員做出的是處罰提案,最終處理會由學校做出。提案權是輔導員的正當權利,提案內容是否可執行由學校審核。輔導員的提案是否過激,提案是否通過,通過多少,執行多少,如何執行,都是由學校按照規章制度一條一條審議決定的,沒有任何不符合程序正義的地方。如果有提議過度,不符合規章制度的提議自然會被駁回,不勞您多心。順口,當事人輔導員胡瑋是正宗的法學碩士。

Q:初犯錯誤就要受這麼重的處罰嗎?

A:考試周半夜打遊戲影響其他人休息者重罰,這是強調了三年的事情。至於是否初犯,既然是被同學錄音舉報,你們覺得是初犯嗎?如果你是被干擾的同學,你會忍耐多久,採取多少溝通手段,之後才會選擇錄音舉報?自己心裡有數吧。

Q:就因為別人打了個遊戲,這樣的處罰簡直是毀人前途,是否過重?

A:第一,違紀者按照違紀處分,有問題嗎?

第二,一個宿舍住4人,我們假設被處罰的人都住在同一間宿舍。對面,左右相鄰,斜對面,一共五間宿舍有20人受嚴重干擾。如果被處罰的學生不在同一宿舍,那受干擾人數成倍增長。整個機械專業才多少人?大三下學期,學的都是飯碗專業課,期末考試關係到保研推送、出國審核等人生大事。你們覺得是周圍20位珍惜自己前途的學生的前途重要,還是這4人的前途重要?

第三,你覺得在這種至關重要的考試周,不複習,反而半夜打遊戲,還要大喊大叫的人,他們珍惜自己的前途嗎?既然他們自己都不珍惜,周邊學生憑什麼要珍惜他們的前途,還要搭上自己的前途?

Q:我們應該尊重這幾位同學的受教育權。

A:我們應該尊重周圍宿舍20人的受教育權。憑什麼這四人的受教育權要凌駕於其他人的受教育權之上?人要自重,別人才會尊重你。尊重是相互的,你既不自重,也不尊重別人,憑什麼要求別人尊重你?

Q:你們這是以多數人的利益去壓迫少數人。

A(簡短版):你在這是以少數人的利益去壓迫多數人。

A(完整版):這根本不是多數與少數的問題,這是侵犯其他人合法權利的問題。不管是一個人侵犯了一百個人的合法權利,還是一百個人侵犯了一個人的合法權利,其性質沒有任何區別,處理方式也沒有任何區別。

Q: @林揚子的觀點之一大概意思是:我不是說 「晚上11點後不允許打遊戲」的規定不對,我是說禁轉某些行為的規定本身就不該存在。這是論證:

A:第一,嗯,是的,成年人確實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在就是承擔自己干擾周圍同學正常作息時間的後果的時候了感謝對方辯友支持我方觀點。第二,事實是都次協商未果,周圍四個宿舍的人忍無可忍才錄音舉報,請輔導員(學校方代表)介入,再次感謝對方辯友支持我方觀點。第三,您應該感謝當初舍友的不殺之恩。

Q:你這麼狠心,只是因為這種處罰沒有落到你頭上。

A:你這麼愛心泛濫,只是因為被干擾的不是你。愚善乃縱容惡行滋生的溫床。

Q:你睡覺是你的需求,別人打遊戲是別人的需求,你為什麼覺得別人要給你讓路? @ Richard

A:你打遊戲是你的需求,別人睡覺是別人的需求,你為什麼覺得別人要給你讓路?睡覺不會影響打遊戲,安靜地打遊戲也不會影響睡覺,但是打遊戲還要大喊大叫會影響別人睡覺。沒有人的權利可以凌駕於其他人的權利,我誓死捍衛你打遊戲的權利,你也應該誓死捍衛我不被你打遊戲所干擾的權利。不管你是半夜打遊戲還是干其他什麼事,只要保持安靜不干擾其他人,隨你便。

你這個對人對己的雙重標準,我不知道你是閱讀能力有問題,還是裝作閱讀理解能力有問題。當然,我更相信你只是屁股決定腦袋,習慣於以自我為中心的雙重思考標準,習慣於寬以待己卻嚴以待人罷了。我們可以叫醒一個睡著的人,但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

Q:那這幾位被處罰的學生,有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的途徑嗎?

A:有。第一,向學校說明情況,按照事實為自己辯解。第二,題圖中的公告原話:「如有不服,可向武漢市東湖高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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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華中科技大學2013級機械專業學生(與當事人同年級同專業),剛從地獄考試模式緩過一口氣。本答案寫在這裡,並不是為了指責被通告的幾位學生,而是為了鞭打似乎以為以自己的權利有資格凌駕於其他人權利之上的跳樑小丑們。

說點個人看法:首先對各位屁股決定腦袋的人表示惋惜,不論立場如何,如果你立場先於道理,你就已經出局了。看看上面幾個QA,就會發現有多少立場先於道理、屁股決定腦袋的人的邏輯根本就是雙重標準,自相矛盾。我只要把他的原話改動幾個字就可以用來反擊他,感謝你們充滿娛樂性的邏輯為我帶來的快樂。

問題根本就不在於打遊戲被通告處罰,而是在嚴重干擾其他學生的正常休息、溝通無果、屢教不改而被通告處罰。

我換過宿舍,因為宿舍里有個同樣不論場合、不論時間打遊戲的人,而且交涉無果,我只好自己換宿舍,而且很幸運找到了一個舍友都很好的宿舍。

同時,我本人是個晚睡型的人,經常整天都對著電腦,凌晨兩點三點才爬上床是常態。

但是——

我從來都知道,同學休息和學習的時候,聽音樂和看劇不能開外放,起身上廁所要輕手輕腳,倒水時也要輕手輕腳,我的燈光會影響同學睡眠所以我買了一套30元的遮光簾送給對面的同學。

有一天下午有一位舍友在睡覺,我帶著耳機和朋友玩遊戲,鍵盤聲音吵醒了舍友,我為此特意換了一套無聲滑鼠和鍵盤,不貴,50足矣。晚上寫文檔的時候,也不會影響舍友。

因為晚睡,所以也會晚起,沒課的時候睡到中午11點起床也是常態。差不多一半時候,我是被舍友的說話聲吵醒的,但是我知道這不是他們的錯,而是我的作息有問題。舍友也會體諒我,盡量在我沒起床的時候壓低聲音。

有時候下午4點多或者晚上7點左右,宿舍有人想睡覺,我們其他人都會主動關燈,自己開檯燈干自己的事。

舍友之間的理解是相互的,而且是逐漸建立的,不付出誠意是不可能得到回報的。

這些很難做到嗎?

舉手之勞而已。恐怕絕大部分人做不到只是因為對除自己以外的人根本就漠不關心,也毫無公共意識。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不明白這一點——學生宿舍是公共場所,不是私人房間。宿舍首先是休息場所,然後才是娛樂場所。

在午休和晚寢這種正常休息時間裡,哪怕有一個人在休息或者學習,另外三個人全都想大吼大叫打遊戲,在需要安靜的人都有百分百的權利要求三人安靜。如果沒要求,那是出於個人情分,不代表在宿舍干擾別人休息和學習是可取的。深夜和午休時間製造噪音的人,還是多多感謝舍友不殺之恩吧。在正常的日間活動時間,如果有人需要安靜(比如學習或者休息),一般應該優先考慮保持安靜;但也不能因為有一個人死賴著不起床就不準其他人出聲吧,這就過分了。總之,實際操作還是要按照具體情況應該好好交流協商,相互體諒才對。要帶著誠意溝通,表達清楚你的需求,清晰明了地表達你的誠意,畢竟話不說清楚,別人是不會懂的。

我們就不苛求人人做到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了。但是,一個接受了九年義務教育和三年的985大學高等教育的人,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還連日本小學生課本上的第一課都學不會——「不要給別人添麻煩」。連小學生都不如,讀大學有什麼意義?

只要不給別人添麻煩,你幹什麼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不管你晚上在宿舍是打遊戲,還是打飛機,或者是打大炮,別人都沒有權利干涉你的自由。但是,如果你只想自己爽了,還要干擾別人那麼不好意思了,先禮後兵,禮尚往來。既然你可以在正常休息時間裡只為了你自己玩的爽,不惜干擾別人的休息;那麼按照你的邏輯,我當然也可以為了我自己休息的爽,請你滾蛋。

這種事情絕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能這麼雷厲風行地解決問題是可遇不可求的。在每一所大學,甚至可以說每個班裡面都有這種問題,而且得不到解決。無,法,解,決。難道我們只能用 「他這麼沒素質,本身就是對他的一種懲罰」 來安慰自己?呵……

結論:這麼好的輔導員,給我來一打!

不服請寫個答案來辯,有種來正面上我啊~(笑

以上。

P.s.被通告的一共4人,其中3人在同一宿舍,1人在另外一間宿舍。前者中已有一人在此問題下現身說法,表示道歉;後者疑似是因為私人恩怨被惡意舉報,已與輔導員聯繫解決,其本人也已在此問題下寫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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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特殊需求請聯繫本人,一切商業轉載或者盜用免談,一切炒作請繞道,一切營銷號惡靈退散


太特么正確了!

注意,玩遊戲影響舍友休息!

這不是玩遊戲的問題,這是人品問題。

想起來上大學的時候,寢室里有個傻逼,在考試月寢室延長供電的時候,這傻逼打遊戲打到熄燈。考試不複習,隨便抄抄。

然後熄燈後不睡覺,洗漱抽煙打電話折騰到後半夜,完全不顧你複習一天腦袋疼想睡覺的事實。然後你早上正常起床去學習,他不起來還怨你影響他睡覺了!

遇到這樣的室友,要不是為了和諧社會我早弄死他了!


問題在於影響室友休息,而不是打遊戲


作為知乎上面第一批關注這個問題的用戶,題主的問題一直在修改,修改的尺度有點兒大啊.........


5月30日補充回答:

1、題主,對於你修改問題的動機我持合理懷疑,大家也可以看看題主的編輯記錄,修改次數有點多啊。你這樣是為了尋求解答,還是其實心中早有答案,變著法想看到別人認同你的答案,從而得到內心滿足?對此,我只想說,華科的考試真的很嚴很嚴,請你不要變著法耗損大家寶貴的複習時間。博眼球的素材多著去了。

2、此事於星期六早上九點就在年級內部妥善解決了,相當於題主的問題發出之時就是偽命題,只是你沒有調查研究罷了。我也再三強調我一人所為與學校無關,你搞這麼醒目的"華科***"是出於什麼動機呢,你的證據哪一點表明華中科技大學有任何知曉和涉入?武大華科同城雙星,好基友不是一天兩天了,華科機械很多來自於五十年代的武大,血脈相承。即使偶爾互黑,也不過善意撩撥,好基友之間交流感情。我承認,我跟學生也經常說,如果在外面丟人現眼了就說自己是武大的學生,為什麼說是武大不說是其他學校,那是因為內心在乎才會第一時間想到。而你這樣突出華科,想讓大家集火華科有點無理取鬧,嚴重懷疑你不是武大的。

3、特彆強調,題主那麼有誠意的私信我登門道歉,我可是等了你一整天啊。人呢。。。?招待你的茶都白泡了。晚上知乎一看,才發現題主對於大家的看法不斷分析、提煉、總結,進而提升自己設問的犀利程度和引導力,問題變得更有殺傷力了。對此,我確實佩服。你這麼有毅力,不保研北大屈才了。

4、你提的問題,請你作答私信我,我全文粘貼以表示認同。或者你可以明示我錯了哪些,免得大家不斷耗費精力。再要不,你擬好初稿,我主動抄寫承認錯誤,向學校做檢討請求處分。還是那句話,時間寶貴,特別像我這種奔三的人也是強烈覺得過一天少一天,知乎本身是一個嚴謹的知識性平台,有時間精力多搜搜有趣的知識更加愉悅。而不是在這裡討論大家都能清晰明了、有自己認知的常識。

5、對於事件本身,我對涉事同學心懷愧疚,因為所作所為使得他們承受了超額的壓力和指責,雖然我知道說對不起和說沒關係一樣沒有油鹽,在此還是對他們道歉。按照我們之間星期六早上九點達成的"辯訴交易",我也希望他們按照"見諒信"的承諾約束自己,並且期末考試全部通過,否則還是會"追訴過往",累計算賬。如果他們寢室考的不錯,那我們這麼大費周章的鬥智斗勇也就值得了。

6、再次感謝題主讓大家深刻認識到"尊重"是互相的,"怨念"是存在和需要化解的,站的立場是需要變換的。

7、自己總結自己,自以為是是逃不掉的,再如何百般辯解,先斬後奏是不合道理的,口無遮攔、擅做主張、私設處分明目是不合校規的,是不尊重學生的。動機良好並不能代替過程的千瘡百孔。這可能是由於法科人內心不願被理法所居吧。對此,今後將予以更正。

8、深夜打遊戲影響他人的對錯其實是不用爭論的。關鍵在於"道理都懂,但是寶寶就是做不到"。好比人掉到水裡才知道游泳重要,作為輔導員,很多情況下就是喜歡看到小水溝就突然把你推下去。。。這中間萬一把你磕傷了,也還是願意挨頓打的。

或者說,不把你嚇很一點,你怎麼會醒呢,只要你醒了,打我一頓我也認,你如果沒醒,我除了不停喊你起來,也就只有下次抱只狗熊來嚇你了,反正咱也就是吃這碗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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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題主讓更多同學知道深夜影響他人他人其實是有怨念只是沒有說而已。

對於題主新的質疑,本人補充回答如下:題主第一次發話題時對於本人姓名、當事學生姓名未打碼,直接在圈定學校學院年級的前提下指名道姓,直指本人。通過其話題的修改日誌可以佐證。這是本人指責其侵犯姓名權的緣由。另外,題主從未向本人核實過任何細節,也可能未向全體當事學生做過認真調查,通過知乎發布涉及自然人的信息,有侵犯名譽權的可能。

對於題主所說"胡輔導員直接處分的做法是否合法"回答如下:1、輔導員無權做出處分,甚至於教務處學工處都無權做出處分,能有權做出處分的只有華中科技大學。2、處分是一系列程序,請題主不要通過混同處分程序的啟動和處分結果事實上的成立生效兩個不同概念來誤導大家。所以目前為止本人並未導致任何有效處分。3、另外題主可能不知道,在本年級,輔導員從未有過更高許可權,只有提議權。按照年級制度,年級輔導員、年級主席團、年級黨支部支委會獨立行使提議權、審議權,年級主席團匿名投票可以動用否決權來處理涉及年級成員重大事項。事實上,年級主席團和很多次否決輔導員提議,或者進行了重大修正。這些都是是年級治理生態的一部分。4、作為輔導員,我依舊享有提議權,作為自然人,我也有表達觀點的權力。除了合規維度,我也要考慮教育維度。我並不擔心我的處分提議越權,因為有完善的制約力量和學生自治生態。如果越權,年級主席團和年級黨支部這一關就過不了。更何況學院學校層面的審查。5、關於處分是否過重的提問,我想說請題主先邀請當事學生來回答目前為止他們受到了什麼處分,有什麼後果,他們感想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嗎。何必浮想聯翩。是否重,難道不是他們回答更合適嗎?6、我之所以要求其搬離寢室,是為了停止侵害,防止矛盾惡化,確定過錯方。難道題主認為我要求他們搬離他們就有義務搬離嗎?在我們年級,輔導員與學生是平等的,不管你怎麼解讀,我要求他搬離就和他說就是不搬是一樣的效果。7、關於有人質疑"這麼點事就開除",我想說,請把被開除的學生找出來發發言證實一下。另外,停止學習資格並不是處分,是準備對教務科提出的建議,願截圖也說的很清楚了,是建議,建議。8、有人質疑,既然只是建議,為什麼要公示。其一,這叫公告送達,告訴當事學生你們錯了,我要採取措施了。其二,告訴大家這樣做是錯的。其三,告訴當事學生,程序將啟動,你們如果有理由救濟你們就救濟。其四,告訴大家本年級不會和稀泥,不隱瞞錯誤,有錯必究,這是對大家未來負責。所以大家都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其五,本人是在內部群公示,內部群,而不是知乎。其六,告訴當事學生,你的名譽權的法益並不比其他同學的學習權休息權大,行為要付出代價。9、關於有人質疑"毀前途"問題,請首先找出一個前途被毀的同學。另外再強調一下,我們年級已班級治理和年級治理為中心,輔導員事實上大致等同於一個學生會副主席的許可權,因為有年級制度和規範。當然,輔導員還是有一個學生幹部沒有的特別權力,那就是不停的和一個人嘮叨談話,把一個人談吐然後他就好好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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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當事輔導員胡瑋,目前為止該事件都是我一個人做出的行為和意思表示,我原話也說的很清楚了,「相關正式處分周一報批」。所以與其餘任何人和組織皆無關。

對於題主的問題,我也談談我的想法。

先回答你的問題。

「1.是屢教不改還是一上來就處分?」

對於此問題,你可以問當事的學生,或者問我,你應該是有這個途徑的。至少應該先問問當事的同學,或者邀請當事的同學來闡述一下前因後果,現狀過程等事實。看來你應該是沒有任何調查的。

「2.該輔導員的有些語言是否過激?」

我想你主要指的我「先斬後奏」做「處分」的言論。首先,你先問一下當事的同學有沒有覺得過激。其次,我表明的是我的觀點和態度,既我準備擬定的方案,行使的輔導員工作中的裁量許可權去初擬方案。方案擬定後會有審批程序,即使生效後不合理有救濟,我也提前說明了最終的司法救濟途徑。「要求該四位同學搬離寢室」是我做出的類行政行為,類行政行為違規或者越權,當事學生可以抗辯、投訴,明顯違規的情況下當事學生可以不予執行,有特殊情況可以予以說明要求更正。·

對於題主,我提出如下質疑:

1、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從未將姓名權授權於你,我不知道當事四位學生是否做出過這種授權。你侵犯了我們的姓名權,也疑試侵犯了我們的名譽權。

2、處分目前為止並未生效,甚至還未報批。我與當事學生也深入談話。不知道你是否知道這些情況?如果你還不知道這些情況,是誰授權你隱射華科的輔導員胡瑋違規處分了學生並予以發布。

對於事件本身,我想說的是,大學是學習的地方,輔導員有教育學生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職責,也有維護良好學習環境的職責,也有懲治違規的許可權,這種規定既有國家法律和學校的規定,也有年級約定。許可權是有邊界的,但是為了履行職責,正肅學風,我不惜矯枉過正,對於觸犯學風方面底線的行為制定嚴苛的公約。這是因為時間不等人,大學時間白駒過隙。否則對不起想好好學習卻深夜不能好好休息的同學。既然如果無法對得起所有學生,那我只能全力來幫助那些自助者天助的願意努力學習的學生。保護他們的學習權利、休息權利不受侵犯。其實,這部分學生是絕大多數。而且墮落的學生也希望成為努力的同學,只是缺少動力,更缺少危機感去涅槃。

寢室不是網吧,也許有的熬夜打遊戲的同學三年後才會後悔,但是那時已經來不及了,但是這不能成為影響他人的理由。

對於遊戲,我並未不顧事實去禁止,也禁止不了,也沒有必要禁止。大家通過截圖也能看到,我們禁止的是「晚自習期間(7-9點)在寢室打遊戲」和「11點後打遊戲影響他人」。這應該也算對於大學生最底線的要求了把,這也是一種無奈吧。當這種最低的要求也被逾越,對於未違反約定的同學來講,是不公平的。何況,是在考試密集、大家複習的筋疲力竭的現階段,在大三升大四大家將確定各自出路的現階段!

另外說明一下,這些「規定」與學校無關,僅僅我們年級實事求是制定的公約。

綜上以正視聽,如題主有異議請出示證據。

相關後果我一人獨擔,相關權利我也誓死爭取。

知我罪我,笑罵由人。


其實題目有點誤導,這件事核心不是打遊戲被處分,而是 在考試周影響宿舍室友休息而被處分。

所以我很想知道要是有同學凌晨大聲背英語怎麼辦。哈哈哈


幹得好


講道理打人是不對的…我是描述了客觀事件的發生…並不是提供攻略啊…評論區大家嘴上泄憤就好了,這些事情還是理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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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清華的,不匿了

寢室里有個牛逼哄哄的腦殘nerd,每天半夜朗讀英語,不聽勸告,反罵我們傻逼

最後

被我對床的哥們兒拿板凳砸出了血,自己申請轉了寢室

都用不著輔導員出場

希望他和他現在的室友安好


你們先來看下同一群里今年4月26日的警告:

註:我塗掉輔導員的名字了,和題目中的輔導員是同一個人

同年材料學院,轉發的:

再補充,昨晚剛剛考完一門課,明天晚上又要考一門。


現在最可怕的問題不是輔導員處罰考試周深夜打遊戲影響他人的學生到底對不對

而是知乎正變得越來越像一個批鬥場。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華科因為一個聳人聽聞的標題,幾張沒有來龍去脈的圖片,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上一次,是華科的潑水節,當時如潮水般湧來的那些鍵盤前的道德高地上的圍觀者的攻訐和討伐,如今每個華科人也歷歷在目。他們或許是第一次聽說華科這個名字,但門戶網站和公眾號上那些大寫的粗體標題卻好像已經賦予了他們當事者一般的裁決權利。

而這一次,把輔導員處罰考試周深夜打遊戲影響他人的學生這樣一件事,擬了個「如何看待華科對玩遊戲學生的處分?」這樣一個「巧妙」的標題,配上的僅僅是個甚至未打碼的輔導員宣布處罰言論的截圖,一個壓迫和侵犯自由的形象就油然而生。當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問題時,我立刻感到了幾乎同樣的風暴將再次重演的恐怖景象。

萬幸的是,在知乎這個地方,大學生還是比較多的。萬幸的是,上過大學的人,住過宿舍的人,經歷過考試周的人,都能切身體會到這種處罰的合理性。萬幸的是,事情的來龍去脈得以被還原得較為清晰。幸而一股批判之風還未興起已經回歸理性了。

然而要是萬一不幸呢?要是又被像之前那個迫不及待在這樣一個熱門話題中宣傳自己新書的網紅一樣的人轉到微博去了呢?要是又被某個小編起個最搶點擊率的標題放在有態度的門戶上呢?那些還未上過大學只聽說到大學就自由了的人看到大學不讓玩遊戲會怎麼想,那些把離開工廠就直接去網吧開始遊戲當做唯一選項的人又會怎麼想,那些苦於關注下降的公知們看到輔導員嚴肅處理學生這種侵犯人權的事又會怎麼做,愈演愈烈的事態被任何相關的信奉無過大於有功的相關領導了解到又會怎麼樣?

我無意去妄測題主的目的,人人都有權利在知乎上提出自己渴望得到答案的問題。只是我同樣也無法理解題中都能夠給出一張內部群的截圖了,卻不直接去了解事情的詳細經過,不去問問當事學生乃至輔導員的態度和看法,卻指望在知乎上得到不知與此事有何相關的一些回答,似乎說是關心華科也解釋不通吧。現在雖然看上去事態進於平息,事情也被解釋得足夠清楚。但誰又能預估這件事已經和仍將要對華科以及這位輔導員所產生的影響和傷害呢?

發起一個質疑很簡單,但是往往在輿論中心的受到的傷害卻是沉重的,很多時候即使劇情反轉也無法彌補傷害,這樣的例子太多了。當然這絕不是說要追究哪一個人的過錯,我也不僅僅是在為華科嘆息。想想知乎近來的爆料和掛人還少嗎?很多問題的提出,已經不再是希望了解答案了,而是期盼四路八方的各種匿名人士傾瀉一通觀點和猛料,全然不在乎許多事放在知乎來的意義何在,後果又如何。

更讓我吃驚的是,我以為這位當事人在題主給出的截圖中就已經對此時有了最有用的回答了:「可向武漢東湖高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我認為知乎上的討論常被人認為理性的原因正是眾人對規則的遵守,對法律的尊重。一件本來依規而行,依法而辯的事,居然也能拿到知乎引起一大片的爭論,是因為輿論上的攻伐與勝利已經重於法律了嗎?還是覺得依靠輿論能做到法律做不到的事呢?或者是人們真的不在乎,砸爛這公檢法,只希望可以看到更為熱烈的批鬥。就像他們當初也絲毫不在乎華科潑水節實際上早在被各路鍵盤群起批鬥的一年之前就已經被取消了,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因為被影響到了的學生通過正規渠道向領導反映而達成的。但是規則能夠達成的事沒人在乎,批判並由此帶來的自我滿足才是驅使。而知乎也已不再像原來一樣作為熱點事件的理性冷卻處,反而成為了輿論的發酵口。

作為一個華科學生,我很能理解這樣的無助感,就好像當你站在批鬥台上時,人們是聽不見你任何的辯解的,圍觀的人只能看到你頭上的高帽,胸前的批鬥牌。我感到曾經教會我許多的知乎現在正變得像個批鬥場,所以只是期望每個人,包括這位熱心的題主,無論是有意還是無意,不要再渴望搞一個大新聞點燃一把難以控制的火了。我更希望有人能直接給出「可向武漢東湖高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這樣讓人信服的答案。

利益相關:華科今年畢業生,剛剛又因為華科而學到寶貴一課。


剛剛去找我13級機械學弟問了一下

的確是我科的事情,強令要求了四個玩遊戲鬧的最厲害的搬離了宿舍


該!

玩遊戲不是問題,問題是打擾別人睡覺啊!!!尤其還是考試周。


華中科技大學真是大學之光啊!

這才是中國大學的典範!!!!

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你禍害別人的休息時間,你禍害別人的學習精力。

你禍害的就是別人的人生!

就應該受教育,而懲罰措施就是教育的一種!!!

太贊!


我不反對室友打遊戲,也沒權利沒資格反對。但對於那種在別人午休時打遊戲,晚上天天打到十二點才罷休,與別人語音對講,開外音,亂吼亂叫的,我對於這種深惡痛絕,想拿刀砍他的心都有。可我又沒辦法,來著農村,家庭條件不好,找輔導員她不管,我又不能跟人家來硬的,萬一出了什麼事,受不起。所以只能自己默默忍受,特別的痛苦。我要是有這樣的輔導員就好了。


喜聞樂見,喜大普奔。

這樣的輔導員,給我來一打。

最後那句不服向武漢東湖高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真是,輔導員力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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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質疑啊,我來發揚一下求真求實的精神。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公寓管理規定節選:

第三條(二)「通宵供電的寢室應當遵守公寓各項管理規定,關閉大燈並保持安靜,不得影響其他同學休息。」

第六條(三)「學生在公寓使用計算機,必須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不得因使用計算機而違反學校關於學生公寓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八條(二)4. 禁止在公寓內進行酗酒、打麻將【等影響】他人學習和生活的活動;

至於有人質疑執行力度。

老王偷東西被抓了,憤怒地質問警察,那麼多小偷抓不到,為什麼抓我?

我也想問,為什麼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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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關評論,但可去評論區看戲,非常有意思。


做為這個事件主要的三個當事人之一,我本來是不想出來說話的。但是沒辦法,大家的回復越來越歪了,故我決定站出來說明所有情況。我既然敢站出來,我就有被噴的覺悟,因為我們確實是做錯了,大家要噴可以隨意噴。

首先我說明一下,我和幾個室友都是急性子的人,當時情況是考完試大約10點後大家想放鬆,A他自己就在玩遊戲(A本人是帶著耳機的),而B在旁邊強勢圍觀,我自己一個人默默追劇(我是那種劇情到高潮情緒也會跟著激動的類型,可能是聲音大了,這鍋我接了),這時候B性子急肯定會在一旁指揮之類的,聲音可能就大了,確實是干擾了周邊寢室同學的休息。大家的批評我們一定會接受的。我們也主動向輔導員承認了錯誤。事情的真實情況就是這樣,如果了解事實的人如果看到並覺得我有刪減和編造的內容可以指出。我既然敢站出來就不會說謊話,相信大家可以信我所說的。以上犯的錯誤真的是一個人的性格使然,真的是無意之舉,因為考完試自己的時間觀念就不像平常那樣正常了,人玩起遊戲來時間這個概念肯定也是是淡泊了。第一次被舉報和這次被舉報情況幾乎是一樣的,時間段都是一樣的,都是在考完試後,具體是大二下,時隔一年。我想說的是,我不是在為我自己辯解。這一年來我自己真的收斂了很多,但是還是會犯這樣的錯誤。只能說我的自制力還不夠,以此次發生的事為警戒,我相信這會對我以後的人生造成巨大的影響。

但是我以下要說的是關於很多朋友在噴我所在專業的其他同學的事情,我就覺得很奇怪。男子漢做錯了事我們擔著就是了,同專業同學關心我們一下何錯之有,畢竟是同窗3年的同學,被很多人說是聖母婊我就覺得很奇怪,你們這是什麼節奏???

還有人說我們的檢討書是逼著周圍寢室簽字的,甚至是帶著同學包圍舉報人所在寢室進行威脅!!!這居然都有人相信了!!在我看來簡直是不可理喻。現在是什麼社會??寢室之間都被你們說成黑社會了!!這節奏帶的我是服的。

另外如果舉報我們寢室的人看到了這段話,我想和你說,如果以後11點後你要睡覺了,但是我們這可能還是有點鬧,那我想請求你提醒一下我們,因為我們真的可能是無心之舉冒犯了你(我室友的嗓門是真的有點大),你不想下床的話,罵句」SB「夠我們聽到也行,絕對絕對保證下一秒就是死一樣寂靜!!!!另外我在這裡向你發出一個道歉,很誠懇很誠懇的那一種!!我以後也會監督自己和室友們,再次抱歉!!!

好了,我就說這麼多,多說無益。錯了就是錯了,但是我想盡自己的一份努力為自己博得一個彌補的機會!!


作為一個曾經因為室友深更半夜打遊戲 而和室友打過架的人 我表示舉雙手雙腳支持

當年屢次和室友好言相勸不聽 最後被逼動手 終於阻止了室友12點以後還在寢室打遊戲的風氣。

我當年用過N多種方法 你半夜打遊戲 白天睡覺 那我8點開始在寢室放音樂 讓室友也嘗嘗睡不著覺的滋味 也在凌晨1點的時候暴怒跳下床和室友直接干架。

對於每天在寢室打遊戲切不覺得擾民的人 我真是深惡痛絕


這麼說吧,如果被打擾的同學是暴脾氣,這位輔導員很有可能成功制止了一次校園兇殺案。

強迫不讓睡覺是刑訊逼供常用手段,剝奪他人睡眠就是酷刑。

題主可以配合室友試試,讓你的室友連續兩三天打擾你睡覺,注意兩三天後把刀什麼的收好,別讓自己能輕易拿到。

到時候你會發現,報告輔導員,輔導員當即給予處分,是多麼的理性了。


我們宿舍幾個人,雖然有時也會玩到很晚,但如果有人開始睡覺時,別人都會自覺戴上耳機或者手機靜音。

宿舍畢竟不是自己家,還有其他舍友,做人不能太自私了。

話說我一直以為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的,竟然還真有人做不到。。。


幹得漂亮!希望我電也能這麼做,嚴懲那些以打遊戲等形式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low人!

我之前的寢室,三個室友全都特別喜歡打LOL、CS這些遊戲。關鍵是玩遊戲本身不是主要的,而是他們玩遊戲的時候會開著外放和語音,會大叫和大爆粗口,那個叫聲就跟殺豬一樣,就算我沒睡覺的時候聽了都會整個人都不好,而睡覺的時候就是好不容易快要睡著了他們一叫就醒了。是的,夏天不熄燈了以後這種情況更嚴重。我睡覺對聲音和光都很敏感,所以用了耳塞,裝了遮光床簾。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青軸什麼的跟他們的叫聲比根本不算什麼,而且他們從來不知道關燈,總是等11點半自己熄燈,然後早上六點半來電燈又會開。尼瑪啊!!!!白天玩倒沒什麼,我可以不呆在寢室去圖書館和工作室,然而尼瑪他們是徹夜玩啊!

對了我還不說有個人經常開著外放看電影,別人睡覺的時候他吃泡麵,而且上廁所小便不沖也不關陽台門。尼瑪,我都不知道你怎麼忍的這個味啊,還有洗衣服不去洗衣房,把陽台弄得全是水,衣服幾乎不擰就掛上去全是水。

忍了大一一年以後,我實在不想再忍了,而我的同學 @helloqiu情況也差不多(或者更嚴重,他寢室有個新疆同學經常找一幫他的同學來寢室裡面做飯開party看足球比賽,還經常砸鍵盤!),所以就一起找輔導員給換了寢室。從此整個世界都清靜了。

所以說,非常支持華科的做法。沒錯,玩遊戲是一個人的自由,然而前提是你不能影響別人的休息和學習。特別是現在前有復旦飲水機,後有川師精神病,對於學校來說寢室的問題萬萬不可以用「要學會處關係」之類的話去敷衍,而必須去認真對待了。

好下面回答題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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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是當事人無法直接說到底是什麼情況,但就我的經歷來看肯定是屢教不改的。打遊戲會是偶然行為?打遊戲吵影響別人也肯定是他一直以來的劣習,而幾乎不可能是偶然行為。

2. 我不認為是過激。如果你不玩遊戲而處在這樣一個環境,你肯定不會認為這種言辭和處理方式過激了。

3. 需要參考學生手冊。

4. 由於我國學校大多數分配寢室的方式都是按學號來或者隨機,那麼由於興趣、生活方式的原因矛盾很容易產生,這很正常。不要說什麼「我們當年一個寢室8個人都處的好好的」這種話,那是因為當時你不是不玩牌/打麻將的那個人;而且時代改變了,現在是現代社會,絕對的集體主義早已沒了市場(軍隊除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那麼有矛盾就必須解決!不行就換!切不可和稀泥讓潛在的危險放大!雖說最好的辦法就是單間宿舍,然而國情不允許,那麼就要求學校和輔導員必須認真對待寢室矛盾,對於損害室友正當權利的low人必須給予嚴厲的懲罰。還有,如果能在開學的時候按興趣自由選擇寢室那就是更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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