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同妻的生存境況是怎樣的,她們應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感謝 @劉柯邀請,針對這個問題哈爾濱工業大學人文學院社會人類學研究團隊歷時3年時間,日前完成了教育部關於「同妻群體生活適應問題研究」的基金項目,這是國內第一份系統關注同妻群體生活的研究成果。對全國同妻QQ群里的173人跟訪調查發現:九成以上同妻遭遇家庭暴力,一成已經感染艾滋病毒。

  根據調查顯示,目前中國「同妻」數量在1600萬左右,該研究團隊歷時3年時間通過對中國國內網路上活躍的「同妻群」中的173人進行持續跟訪調查:跟訪人中超九成遭遇過家庭暴力,三成人在婚姻中沒有性生活、但僅有三成人選擇離婚。「在被調查的173人中,18歲至25歲的46人;26歲至35歲的84人;36歲至45歲25人;46歲至55歲的14人;55歲以上4人。」據唐魁玉教授介紹,「同妻」主要人群集中在35歲以下,占跟訪人群的75%。在研究人員調查的「同性戀丈夫是否有性生活」一項中,40.5%的「同妻」回答「半年少於5次」、34.1%的「同妻」回答「幾乎沒有」、「完全沒發生」,而受訪的173名同妻中,超9成人受到過冷暴力、肢體衝突、嚴重家庭暴力等家庭暴力行為。

  據美國聯邦政府的全國性調查顯示:只與異性同居過的男人中,7.1%受到過對方的身體虐待;只與異性同居過的女人中,20.4%受到過對方的身體虐待。與同性同居過的男人中,15.4%受到過同性伴的虐待。與同性同居過的女人中,11.4%受到過同性伴的虐待。可見,性/別差異是影響家暴的重要因素。

  一旦發現自己老公是同性戀時,要做到:一、保管好財產,避免老公發現風吹草動後轉移財產害得你凈身出戶(有很多這樣的先例,基佬不愛女人,坑害起女人來也往往心狠手辣);二、搜集證據,如通話記錄、賓館開房記錄、聊天記錄、床照等;三、做好以上兩點後,向娘家人透露後尋求保護,若得不到支持的(有很多這種情況),可以聘請律師(不過法律並不承認同性戀為過錯方)。

  有一個先例,同妻獲得賠償的,在這裡可以告訴大家,是否採用看個人。因為同妻面臨的是私領域和公領域兩方面的無援,所以就是要靠自己斗,我之前遇到的成功案例,就是協商離婚和財產分割無果後,將搜集到的證據張貼在小區、樓門、以及社區公告牌上,獲得公眾的輿論譴責和支持,從而成功拿到孩子的撫養權和財產權。

  最忌諱的事情,就是某些同妻前怕狼後怕虎,優柔寡斷猶豫不決,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你必須知道的事情是,你的丈夫對你從來沒有過愛情,因此你從來不欠他的,因此一定要時刻記得「痛打落水狗」,打到他不能翻身,否則一旦讓對方掌握機會、獲得喘息,你的勝勢立馬變成頹勢。


本來想拿這幾張截圖去某個洗白騙婚的男同那邊打臉的,一回頭找不到問題了,先扔這邊,反正也是弱相關的,而且關於騙婚問題這種狡辯相當常見,看到的人也可以知道以後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反駁。


圖片幫助補充支持木水女士的回答。

我是gay,但我對騙婚的gay深惡痛絕。

自己三觀不正不要怪社會。

(打碼是因為暴露地名,抱歉)

圖片來自blued。完全可以看到有很多不負責任的gay,將多少無辜的女孩子拉入深淵。甚至於在婚後都不能最低限度地自製,繼續用著類似平台出軌。這就是很大一部分同妻的生存環境。

我強烈要求blued等類似平台篩選並強制關閉帶有「已婚」等標籤的群,至少要停止既成的悲劇,而不是讓這些人渣方便出軌。

____無關答題的話:

我自己在師範類院校就讀,已半出櫃。身邊有許多要好的女性朋友。雖然我對於女孩子不會有愛慕憐惜等(特指一定程度上和性有關的)感情。但我任希望我的每個女性摯友、女性同學乃至女同胞都可以找到真愛,而不會變成上圖那群人渣的犧牲品。

作為gay,這些人難道都沒有最起碼的 真愛難求 的同理心嗎!我真的無法理解這些騙婚者如何忍心將一個憧憬著愛情的女生拉入無愛的地獄。說真的,你們活該被指著鼻子罵,再大的社會壓力也不是你們毀掉另一個無辜者生活的借口。

性向是無法選擇的,但善良與否的決定權永遠在一個人自己手中。


因為受到傳統壓迫和強調傳宗接代的文化等因素,同性戀跟異性結婚的比例在中國相當高,按照張北川的估算,中國約有1600萬左右的同妻。(關於「同妻」人口數量等的估測)

這幾年同妻話題越來越受到關注,同性戀親友會也接觸到大量的同妻求助。總體來說,同妻是個過渡性的身份,比如,離婚了,重新組織家庭,就可以擺脫「同妻」身份。網上有很多同妻互助QQ群,全國有三到四家同妻互助小組,一般是博客和論壇等這種在線的方式,同妻組織在線下並不活躍。

每位同妻的情況不同,所以生存狀態當然也不是一樣的。有些了解到自己的老公是同性戀者後,會選擇離婚,重組新的家庭;也有一些會抱著幻想,渴望用自己的愛「打動」老公,把他拉回來;有些因為孩子的原因,勉強維持著婚姻,但雙方說清楚,婚外各自精彩,家家情況都不同,處理的方式也不同。

同妻在離婚時,有些舉證說是因為丈夫同性戀的原因造成的婚姻破裂,有些法院會認為男方是「有過錯」,女方能夠多分得財產,但也有法院並不認為同性戀傾向屬於過錯,因此不支持女方多分財產的主張。法院判決情況並不統一。再說,性傾向是一種內在感受,而不是有什麼外在的特徵,女方要拿出證據也不容易。

我認為,婚後維護權益未免有點太晚,畢竟傷害已經造成了,青春又如何重來?要想減少同妻,需要全社會一起來改善大的社會環境。首先要減少社會偏見和歧視,少一些同性戀者走進異性婚姻,就能少一些同妻了。女同胞們在戀愛前,就要清楚,人群中有一定比例的人是同性戀者,而不是把每個男人都默認為異性戀。如果感覺對方對你不夠親密,從男方身上感受不到愛的佔有慾,就要想一想,他是不愛自己,還是同性戀,為了結婚向家人交差。可以直接問對方是不是同性戀,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知識,被欺騙的機會就會大大減少。也就不至於等到婚後才發現老公是同性戀。


被形婚,對一個認知功能正常的女人性來說不僅僅是沒有性生活,而是在今後的歲月里都沒有正常的感情生活。拒絕形婚,警惕騙婚。


中國人似乎不怎麼關注女性的性生活問題,女性的作用在周圍男人看來就是生孩子,帶孩子。工作好都不被讚賞。


從這個話題我只看到男性滿滿的優越感。同妻這麼多,你聽說過同夫嗎?les 被迫結婚的也不會比 gay 少,這些人大多數還生了孩子,然而受苦的主要是她們自己。


用一個女孩子的幸福來暫時應付現實壓在自身上壓力,人渣是也。(現如今在網路上對待同性戀問題有點矯枉過正了,不是站在他們的一邊理解他們的難處就是政治絕對正確。)


不會因為同妻現象和身為適齡異性戀女性有成為同妻的風險就對同性戀男性群體地圖炮。

但也絕不會因為所謂「苦衷」就寬容任何一個騙婚渣。——我說的騙婚是異性戀一方對伴侶性向不知情。不管是男騙婚還是女騙婚,要不要原諒,只有受騙者本人有權決定。其它人只有鄙視的資格沒有慷他人之慨來寬容的權力。

誰活著就容易了?你有壓力你傷害他人就合情合理?現在股市這麼慘淡股民是不是都可以上街砍人來舒緩心態了?

弱勢群體作為一個整體,軟弱不是罪過。但作為個體,做了錯事不是一句是社會逼的就能逃避道德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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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西西

正如你自己所說,我也覺得你是設想的太好了。

首先騙一輩子還是騙。你混淆了「能證明他在騙人」和「他事實上在騙人」這兩個概念的區別。

個人覺得欺騙之所以不道德是因為物化被騙者來達成自己的目的,不在於被騙者知道自己被騙與否。

讓一個盲人吃一輩子香水糖拌屎並且騙他這是提拉米蘇,也不能改變香水糖拌屎的本質。哪怕那個盲人因為不知情所以很樂意吃所謂的「提拉米蘇」,也不代表他真正想吃的會是糖拌屎。

你想,跟異性戀結婚的那些同性戀,會在婚前告訴對方自己只愛同性嗎?如果敢,而且還結婚成功,那就是雙方保有默契的協議結婚,也不能算騙婚了。可基本上不敢告訴對方,那其實就是知道對方不會接受真正的自己作為伴侶,說明同性騙婚者自己也清楚自己是對方的糖拌屎不是對方的提拉米蘇。

騙得好只能說明騙婚者做人渣做得很隱蔽,受害者依然是受害者,因為他/她不知道自己吃的是糖拌屎。

而且,願意好好過日子的同性戀又怎麼會願意去騙婚呢?跟異性結婚對絕大部分同性戀來說根本是折磨(類比異性戀和一個同性戀結婚而且必要時要偽裝自己是愛著對方的同性戀),要麼是為了某種利益而忍受這種折磨,要麼是不想委屈自己而拒絕這種折磨,怎麼可能會有人奇葩到用傷害他人的方式來折磨自己同時還想要維持這種穩定的過日子狀態呢?


我來發個題外回答,如果題主角的偏題了,請摺疊吧,但我覺得有這種人存在的話……

同妻是個什麼樣的生存狀態和存在理由的話,這張圖很能解釋一切吧~


那什麼,我說一點。我親身經歷的一個姑娘,國內同妻公益中一個先驅式的人物,同時也是一個曾經的同妻。

應該是14年還是13年的5.17,國際不再恐同日,我在長沙和一幫同性公益圈的朋友參加聚會活動。在那裡認識了XDL,簡稱X。我不知道放她名字合不合適,就這麼說了。去了的女生應該拉拉比較多,和她交談後才知道她是同妻。

先介紹一下背景,中國的同志公益圈子,什麼行業的都有,有非常大數量的人是投入了相當大的精力進去,甚至有些人直接做網站,做資源中心,把原本的工作都給辭了,這樣的事很正常。X就是這樣一位,據她講述,自她離婚後,她就化悲憤為動力,把精力投入到幫助同妻與同志平權中,就在中國各地進行活動。

X其貌不揚,但是看的出來是一位十分堅強的女性。她在這個圈子裡算有名的,那次是當做發言嘉賓被長沙的朋友請過去的。

X的態度是,我知道騙婚不好,但是某些同志這樣做,是因為他們沒有能力,這種沒有能力,給雙方家庭帶來了痛苦。因此X在幫助同妻的過程中,也幫助了非常多的同志,和我們一起做同性戀平權。這一點讓我特別佩服。

在和x交流的過程中,我們達到了一個共識:自我認同

同性戀,跨性別,無性戀,這些人必須有一個準確的自我認同,否則稀里糊塗的就過日子,把自己和別人搞得苦不堪言。X說,做同志平權,不管是五年,還是十年,都有抓自我認同。這一點我特別同意。

我主要是做高校同性戀這塊兒的,其他不是很了解;目前國內LGBT公益的分類還是挺不錯的,有做艾滋的,有做商務的,有彩虹律師團,有專門搞親友這一塊兒(同性戀親友會),也有針對同妻這塊兒做的。

X還跟我們說,她加了幾個同妻的QQ群,大家心態都特別不好,整天在QQ群里罵,罵的特別難聽,罵對方的一家人,對方的媽媽,還有說要跳樓的。

那次活動和X在一起特別開心,一個又溫柔又堅強的人。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我在網上看到了她做一個活動的報導——(好吧名字暴露了~

前「同妻」街頭徵婚·海西晨報

沒錯,這個穿婚紗的勇敢妹子就是她。

我對同妻這塊,確實了解不多,但X讓我對這個群體有了初步的認識。

下面說下我對同志騙婚的感受,我身邊GAY也不少,都是二十歲左右的。大致有幾類,第一類就是沒想過這事,也沒跟父母出櫃,或者深櫃,這一類估計還沒長大,慌的。第二類,雖然比較少,但我真的聽到過有人說會和女生結婚。這一類明顯是大家極其痛恨的那一撥。第三類,明確出櫃的,做同性戀公益的,聲明一輩子不結婚的,我還有個朋友明確說他的理想就是將來和男朋友出國結婚。二十歲有這樣的覺悟,我覺得真的挺不錯。而且他們都挺篤定的,我一GAY朋友直接發朋友圈各種控訴騙婚行為,出櫃也不怕別人瞧見。

對於第一類,真的,別再慌了,自我認同要清楚。我高三到大二,想了半天才把自己的事情弄清。日子還長,千萬不能糊裡糊塗過,害人害己。向相關組織尋求幫助,自己努力思考。找相關組織的好處是,他們有經濟實力也有完善的知識,可靠。

第二類。。。回頭是岸。說實話,X幫助同志平權認清自我,我覺得也是在間接減少騙婚案例。

第三類,我覺得放著他們不管也沒事,他們是有力量的一群人。

最後,如果誰有同妻相關的事件需要幫助的,可以私信我,我可以幫你問問相關組織的聯繫方式,看看能不能給予幫助。但強烈要求你們先自己查。。活用搜索引擎等。。。在新浪微博搜索私信等等。。因為我準備考研中,時間還是挺緊張的。

說實話就我感覺,國內這些組織其實實力不差。內部各行各業牛的人不少,資金也不怎麼缺。發消息做活動也挺勤的。但是總有種世人看不見的感覺。。。。我猜還是敏感容易被打壓。最近就有兩個做平權的被抓了,徹底失蹤了,好像都一兩個月了,圈內都在找他們,也找不到。我們學校里的也難做,學校不讓公開招新,不讓正式通過社團,所以知名度不高。

暫且這樣


答非所問地答一下。

維護不了,被騙只能想好婚後在保障權益的情況下離婚,不然就等著和人渣紅紅火火一輩子唄。

看看大多數人將她們被騙的責任歸諸於同性戀身份在社會上所受到的歧視和婚姻法的不完善上就知道了,繞來繞去還是為推進同性戀權益做貢獻了。

真是噁心不死誰啊。


提議修改婚姻法,你們可以翻翻看:

新婚姻法2015全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從現在的婚姻法談的話,很麻煩。。。不過我也不是非常懂。

之所以要修改婚姻法,就是從權益出發……你說的是那種權益?性愛的?貌似裡面沒有。


騙婚gay都得死!


把騙婚者的面目公之於眾!告訴同事,朋友,身邊所有認識的人。


和很多弱勢群體一樣,人們知道有這群體存在,但自認為火沒燒到自己身上,作壁上觀,觀眾老爺們最多罵兩句。

解決辦法之一是同性婚姻合法化,那些所謂「社會壓力好大人家好怕怕!老娘儘管對女人硬不起來但還是得結婚」的人就沒借口給騙婚洗地了。

對於想要騙子宮的讓他們往自己身上裝子宮,國家還給研究費呢。(一直很想看看男人被胎兒吸血之後的身體素質)

騙婚是把心愛的直男喜歡的女人追到手的…旁友們,這無解,殺了吧


現實是:很多不是同妻比同妻過得慘。


不好意思,我說點題外話。

認識一個Gay,是很有責任心的那種,外表完全看不出來是Gay。

他也結婚了,特別顧家,對父母老婆小孩都特別好,隔三差五的給老婆小孩買這買那,錢全部交給老婆管。

最關鍵的是,他和老婆性生活相當好。我曾經問他,你是因為對你老婆本身感興趣,還是因為你自己性慾強。因為很多Gay即使可以和女性發生性關係,那也是因為最原始最底層的慾望(比如晨勃,比如曾經看見知乎上某個人說,就把女性當做充氣娃娃算了,還是活的),而不是女性帶給他任何的性刺激。對於這一點,他沒有正面回答我。

或許他知道自己的狀況,所以在盡量的做出努力。當然,他身體確實很棒,結實,性功能強。

可是,他老婆到底是幸福還是不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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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看了看其他的答案,大家似乎對騙婚的Gay深惡痛絕。但是在(大概)40往上走的那一輩,個人覺得還是有一些不是故意騙婚的。我認得的好幾個中年gay都說自己年輕時根本什麼都不懂,上世紀80-90年代那會兒大部分都是父母安排,有合適的女孩子就直接結婚生小孩了,根本就來不及考慮自己的性取向。後來年紀大了,慢慢的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才開始接觸同性。


我個人覺得有2個方面有必要來做的,可以根本來減少同妻的人數。一方面是對整個社會的普及同性戀的知識,此時此刻,有關同性戀的信息比起之前要多的多,但是還有很多人不知道或者不了解這個群體,對這個群體完全的無知導致他們即使發現了一些男方有些古怪的地方,但是也沒有任何的懷疑到同志這方面,往往等到發現得知這個事實的時候,多數女性接受不了,甚至因為這個男方而歧視所有的同性戀群體。

另一個方面就是我們一定要在同性戀群體當中呼籲,不要進入同直婚姻,這個是減少同妻包括同夫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很多人都會強調,同志們進入異性婚姻,最大的原因是因為社會的不接受甚至排斥等說導致,但是這個就好像矛盾的關係,互相牽扯,廣大的同性戀者覺得自己受到了社會的歧視社會家人的壓力大家都不能接受理解我們,所以我們無奈進入了同直婚姻。但是社會上的人同樣會覺得,同志群體不斷的進入同直婚姻,採用這種對對方有著極大傷害的行為來解決自己的壓力跟無奈,這個行為會讓社會對同性戀者的反感跟無法接受不斷的升級。

這裡面,同性戀者因為各種壓力選擇了直婚實際是一個自私的表現,也是對同性戀者維權的道路上是一個逃避的表現。想說,中國同性戀的現狀來看,只有同性戀們先行,才是正解!

最後在說下,同妻除了在婚前要慎重考慮雙方的感情程度外,如果婚後發現,為了自己的幸福,最好能選擇離婚,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同性戀者是不會因為你做的任何而改變自己的性取向的,這點希望同妻同夫們要知道!


講個例子吧。

我認識一個純正的男同性戀者,他結婚了,而且馬上就五周年紀念日了。有一個女兒。

她老婆的生活是怎樣的呢?其實也沒怎麼樣,和正常婚姻一樣的平淡、安逸,但性生活很少,少到極點。

說實話,我這個朋友跟她老婆一起生活了五年,就算他實際上不喜歡女人,那也是有感情的了,何況還有一個孩子。所以他們的日子就這麼照常過下去,他在外面交了一個男朋友也一直沒有被發現過……

等等,好像哪裡不對。

他應該是把外面那個「男朋友」當做自己的伴侶的,對吧。那她法律上的這個老婆是什麼?

他說他自己也不清楚。

好,第一個問題出來結論了:婚姻生活渾渾噩噩,不被男方重視,無法得到足夠的關懷、性生活,以及男方的忠誠。

好像啥都沒有,是吧。

那麼,第二個問題:咋維護權益?

趕緊離啊!這還用別人說?

……

看到有人提到家暴,表示太極端了。而且多數Gay的女性緣很好,與女性相處很融洽的(你看那些Gay蜜),就只是不想上她們罷了。

如果你找出了丈夫是純正同性戀的證據,那就拿著證據與他協商離婚。

如果你發現你丈夫其實是雙性戀,那就請他在老婆和情人之間做抉擇。

……

A:「同性結婚在美合法了啊喂。」

B:「資本主義國家!太荒繆!同性結合是不正常的,有違常理的,與異性結合才是正軌!」

A:「你看新聞了沒,一對夫妻結婚七年沒有性生活,丈夫竟然是gay。」

B:「這幫人真噁心!自己去搞基就好了,還騙婚!禍害人家姑娘!」

給廣大直男癌患者跪下。

請儘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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