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方死死抓住用戶,廣告主跟著優質流量走,作為廣告技術公司還有沒有機會?技術方向在哪裡?
獨立DSP公司不斷被bat蠶食,不做DSP可以做什麼
知乎有個原則,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目前來看,我看到的獨立DSP都是增長的……還沒有擠壓到不能生存的地步……像璧合,去年的增速,無論是規模還是利潤都很可觀;而我所在的億瑪,這一塊兒也還不錯~所以,沒看到說獨立DSP被擠壓到生活不能自理的地步,hoho
技術方向有很多,借用某個新三板研究機構的一句話,有技術沒資源的,有資源沒技術的,毛利都不太樂觀;有資源有技術的,活得都還不錯~沒法具體說技術方向,每個方向都有人做的很好,所以只能是從業者自己摸索;
如果不做DSP的話,我覺得可以做代理啊,既然沒有能力發掘流量價值窪地,那就趁流量沒有起勢之前快速切入市場去做大賺錢,紫博藍等等SEM時代的代理公司到現在還有不錯的估值和價值呢~謝邀。
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說,在國內,廣告技術公司的上限,目前來看在5億美元以內,並且這個市值最好的變現出路是被併購。畢竟,獨立DSP,在2015年,從RTB中購買的流量的總金額,超過1億人民幣的,應該就能排進前10了吧。個人估計, @楊歡歡 所在的億螞,在2015年從RTB上購買的金額,也就在這個數字左右,當然,這是一個純粹的猜測。
其次,其實BAT從來沒有「蠶食」過獨立DSP的市場,獨立DSP的這點銷售金額,一年也就大概也就不到百度一天的銷售金額,最好的廣告技術公司,算上他們自己的Network,一年也就能做百度一周的銷售收入吧。按照可以搜索到的公開數據,去年百度的收入是640億,億瑪是6.63億,也就半周吧,而且大部分收入來源應該還是我認為不太健康的返利和CPS。而@楊歡歡 提到的壁合,去年的收入是2.18億,也就是百度一天的收入。
事實上,獨立的DSP的RTB競價獲取的流量,本質上是BAT給出的剩餘流量,這一點,DSP公司做什麼都難以改變(其實我個人非常不喜歡DSP這個名字,沒有什麼實質性意義)。到了2016年,BAT對於DSP公司的擠壓,完全是生態層面的事情,而不在是戰術層面的事情,這個和2012-2014年的市場局面完全不同了。
如果不考慮快速的資本層面的擴張和變現,廣告技術公司是有很多出路的,因為數字營銷整體市場夠大,並且仍然會繼續增長。而且廣告這個市場,歸根到底,是以服務客戶為先的,流水又大,生存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維持一個精幹的小團隊,追隨流量和整體產業的變遷,機會很多。從早年的SEM,到微博,微信,Remarketing,RTB,移動流量的崛起,都使得很多新的公司生存下來了。
如果非要找一兩條值得值得觀察的出路,那麼我給一個就是微信內的流量變現的進一步發展。更細的,相信業內人士各有各的判斷。謝邀。。。
我從一個做過技術的廣告主又回歸技術做廣告的背景角度來看一下自己的看法:這是一個很繞的問題,跟我上面那句話一樣。首先,我並不認同流量方死死抓住用戶,也不認同廣告主跟著優質流量走。
其次,廣告技術公司遠遠不止程序化購買這麼一個垂直方向
最後,我們來舉一些栗子來說明這些觀點
======================首先==========================
首先要明確的是,廣告本質上並不是流量生意,而是一個注意力的生意。
我們用程序化相對成熟的北美的廣告市場來說明,上圖所示,互聯網(包含移動互聯網)只佔總廣告盤子的33%,而用戶花在互聯網總的注意力時間的渠道佔比有47%,這之間的鴻溝發生在移動互聯網端。先看看預算現狀:儘管佔了25%用戶總的使用時間,該渠道廣告營收卻只佔12%,按照600億總互聯網營收的盤子來看,移動互聯網僅僅美國就有200億美金的機會,所以,廣告主並沒有跟著注意力在走。
再看看流量現狀:搜索(包含移動搜索)佔據了整個互聯網廣告營收的50%;移動展示佔據了剩下的19%,留給的流量的總價值是21%*600億 = 120億美金而已;拋開自營流量,留給網盟類展示流量的市場盤子有多大?50~60億美金的盤子基本上已經是上限了。
再看看分發與活躍現狀:全球top1000的APP貢獻了了55%以上下載量,剩下99.%的APP才貢獻剩下的45%;而這些top1000的APP(FB、微信等)已經佔據了90%以上的用戶使用時間。
如果大膽的預測一下未來:
1. 因為注意力的價值被低估,移動端的總流量還會進一步增長,但這些流量是增長在現在這個體系下的移動網盟里?顯然不會,因為頂部流量集中效應已經非常明顯,目前以用戶特徵導向的流量採買展示廣告體系並不能證明其獨特的不可替代的價值(FB放棄DSP為代表)2. 幫助剩下99.9%的APP降低獲客成本、提升流量變現價值活下去是剛需;
3. 幫助品牌廣告主將預算由其他渠道遷移到移動端是剛需;
======================其次==========================
我們看看移動互聯網到底給這個世界帶來了什麼:
這個事我曾經寫了個論文。。這裡一兩句也說不清,總結一下,從消費者決策模型的變化(工業界這麼吹噓,學術界木有認可)從原來的漏斗式,正在變成紡錘體,消費者時間與注意力從新分配的產業鏈價值的變化,不是一個簡單的程序化購買的解決的,而現行的程序化購買,還停留在基於曝光與點擊的關注這個非常淺顯的階段。======================最後==========================
說個真實的栗子:
1. 結構化媒體與非結構化媒體的價值差異:小白是個連鎖美容店店主,一直在投地方性垂直媒體互聯網廣告,通過留下400電話,再進一步轉化,這樣的效率是每周幾十個到店客戶;
小白的朋友是電視台廣告部招商主任,說要不你試試非黃金時段的電視廣告,反正這些時段也沒什麼人買,沒多貴;
於是小白聽從了忽悠買了一些非黃金時段的電視廣告,留下了與互聯網不同的400電話,做數據對比。
神奇的是,做了電視廣告一周之後,每周到店客戶居然有數百個。
說到這,你一定以為電視媒體的廣告價值高於互聯網媒體吧。
其實,
每周這幾百個客戶,絕大多數都是通過互聯網400電話到店的。
結構化媒體(電視、報紙、廣告、雜誌)天生帶有公信力,用戶決策路徑最重要的一環並沒有發生在互聯網,而商業信息獲取卻依賴互聯網,這是單純流量生意的一個有趣的現象。
而廣告本身,就是應該是有效信息的有效傳遞,不是簡單的程序化的流量生意。
希望未來,大幅減少廣告數量,增加廣告單價與質量,讓廣告對體驗的干擾降到最低,讓廣告回歸有效信息的本質。
利用技術手段,提升媒介商業信息價值,是我認為的AI商業應用的一個方向,也是我們的目標。目前來看最好的出路,就是被併購。比如:艾德思奇,易傳媒,聚勝萬合,晶贊,億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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