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國的政經與文化發展狀況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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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嘆一下,題主這個問題很大...一次性回答完有一些困難,爭取在春節假期內按照我所列的各項整理完畢。疏漏之處還請各位知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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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這個問題可能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回答,當然還要分別從立國初期與熙宗採納漢制兩方面分別介紹(可能有疏漏之處)

  • 政治制度
  1. 職官制度
  2. 地方官制
  3. 科舉制度
  4. 軍制
  5. 刑法制度

  • 經濟
  1. 農業
  2. 租賦制度
  3. 戶籍制度
  4. 貨幣制度
  5. 手工業及商業
  • 文化
  1. 文字
  2. 音樂
  3. 醫學
  4. 宗教
  5.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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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治制度

1.職官制度

金國職官制度在立國一百餘年間,經歷了巨大變化。立國初期,官員稱為」孛堇「,亦即」勃極烈「。孛堇地位有高下之分,萬夫長稱「忒母勃堇」、千夫長稱「猛安勃堇」、百夫長稱「謀克勃堇」、牌子頭稱「蒲輦勃堇」。金初,中央官無宰輔之制,因為當時國君尚未能實現集權,因此也就不存在總攬一切的相權。當時所謂「國相」,實際並非是相,而是與國君分權的另一首領。熙宗在位時,採用漢官制度,才在形式上有了宰輔。當時宰相稱「領三省事」。熙宗實行漢制,即所謂「參用遼宋為帝制」(「遼制」指遼朝承襲唐朝的制度)。金朝宰輔機構尚書省完善於海陵王時期。尚書省設尚書令一員,正一品;下設左丞相、右丞相各一員,從一品;平章政事二員,皆為從一品,以上即宰相。此外還有左丞、右丞各一員,參知政事二員,是為執政官,為宰相之貳,佐治省事。(《金史.百官制》)尚書省,統轄一整套行政機構,自省而下的機構,有院、台、府、司、寺、監、局、署、所、各統其屬以修其職。

2.地方官制

金地方官制比較複雜,這裡整理的難免有疏漏之處,各位知友可以參照《金史·百官志》,《金史·地理志》及李昌憲先生的《金朝京府州縣司制度述論》。

府制

首都中都大興府(析津府—永安府—大興府)設大興府尹一員,正三品,掌宣風導俗、肅清所部、總判府事,併兼領本路兵馬都總管府事。(《金史·百官志》)。府尹集行政、司法、財政、文教諸權利於一身。金「襲遼制,建五京」,金初「五京」,為遼之上京臨潢府、東京遼陽府、中京大定府、南京析津府、西京大同府。(後期有變化)諸京的行政長官在地位上是一樣的。金在中都以外各京不專設府尹,由諸京留守兼任。各路首府設總管府,分上、中、下三等,設都總管。諸京留守及各路都總管與中都大興府尹同級,都是正三品,但實際重要性卻要差很多。

州制

州分節度州、防禦州和刺史州。設節度使的州即為節度州,分上、中、下三等,節度使皆為從三品。防禦州和刺史州比節度州的地位低。

縣制

縣有數等,有兩個赤縣(天子直轄之地)即大興府的兩個倚郭縣大興縣和宛平縣。赤縣令一員,從六品,掌管百姓、按查所部、宣導風化、勸課農桑、平理獄訟、捕除盜賊、禁止游惰,兼管常平倉及通檢推排簿籍,總判縣事。縣丞一員,正八品。主簿一員,正九品。縣尉四員,正八品,專巡捕盜賊。

次赤縣(比赤縣次一等),設縣令一員,正七品。縣丞、主簿、縣尉各一員。

諸縣設縣令一員,從七品。中縣而下不置丞,以主簿與尉通領巡捕事。下縣則不置尉,以主簿兼之。

縣官除主管行政事務外,還負責地方防禦,尤其針對各地抗金武裝。

3.科舉制度

《金史·選舉志一》明確記載,「其設也,始於太宗天會元年十一月,時以急欲得漢士以撫輯新附,初無定數,亦無定期」。 天會五年,太宗又「以河北、河東初降,職員多缺,以遼宋之制不同,詔南北各因其素
所習之業取士,號為南北選」,即因南北士人平時所學習的科舉內容不同,而實行「遼人應詞賦,兩河人應經義」的考試製度。貞元(海陵王)遷都後南、北選合併在燕京舉行。至正隆二年(海陵王第二個年號,1157年)金朝科舉步入正軌,定期每兩年舉行一次。天德二年(海陵王,1150年)規定,應科舉考試者要經鄉試、府試、省試、御試四場考試,才能確定考中。到了明昌三年(章宗,1192年),罷御試,取消皇帝親自考試,只三試即可確定。金朝每次科舉及第人數非常多,而且對未中者「別作恩科」。

金朝科舉除詞賦、經義兩進士科外,還有專為女真人設的策論進士科,為「非常之士」舉辦的制舉宏詞科,以及律科和經童。後兩科中選者不稱進士,而稱舉人。女真人設的策論進士科除考試使用女真文字外,考試內容並無特色,女真士人讀的也是儒家經典。律科類似於唐朝科舉明法科,但金重視律科應試者對儒家經典的研習。而經童是為選拔天賦好的「神童」而設立的。

除科舉外,知識分子想進入仕途的其他途徑有門蔭和換授。

4.軍制

金初,金軍按各民族分別編組,建制上絕不混淆。金有女真軍、漢軍、奚軍、渤海軍等。移駐中原的屯田軍,「非止女真,契丹、奚家亦有之。」海陵王南侵時,亦是「先計女真、契丹、奚家三色之軍不限丁而盡役之」(《金史.海陵記》)。伴隨女真漢化,金軍建制原有種族特點逐漸消失。金軍的建制變得更複雜化。

金朝禁軍最初是指合扎謀克,用於保衛皇帝安全,所以又稱為「親軍」。貞元遷都後,海陵王將合扎謀克擴充為合扎猛安。海陵王時期開始在禁軍中使用漢軍名號,如海陵從侍衛親軍四猛安中選了一千六百人,組成龍翔、虎步二軍,備宿衛,由大興府掌領。金熙宗、海陵王採行漢制後,禁軍不僅負責警衛,還承擔儀仗任務。殿前都點檢司是掌管禁軍的最主要機構,此外還有宮籍監、近侍局等機構隸屬點檢司之下。金朝親軍地位非常高。親軍都有奴隸即「蒼頭」服侍。親軍可以做官稱為「出職」。金朝中期以後,禁軍不止用於保衛宮廷和皇帝的安全,同時也用於戍守。為確保親軍忠誠,親軍會接受儒家思想教育,如大定年間(金世宗),參知政事梁肅奏請讓親軍讀《孝經》。

除女真軍外、奚軍、渤海及契丹軍也都實行猛安謀克制。而漢軍仍實行遼宋時期漢軍制度,並有種種漢軍名號,如諸路射糧軍、京師城防軍(即武衛軍)、牢城軍、土兵。

金末,有忠孝軍及所謂「義軍」。忠孝軍的成立按照《金史》記載「哀宗正大二年,議選諸路精兵,直隸密院。復取河朔諸路歸正人,不問鞍馬有無、譯語能否,悉送密院,增月給三倍它軍,授以官馬,得千餘人,歲時犒燕,名曰忠孝軍。」而「義軍」主要指各地的地方豪強,其中最著名的如「河北九公」。

5.刑法制度

女真立國初期,只有原來氏族社會的習慣法,沒有成文立法。當時法律極為簡單,其特點是刑、贖並用。輕罪以柳條抽打,殺人及盜劫者,擊其腦殺之,同時沒收其家財,十分之四歸官,其餘十分之六賠償事主,並且以罪犯家人為奴婢。犯罪分子家屬可以牛馬雜物為他們贖身。有時犯重罪者可以自贖,但為使其有別於齊民,則割其耳鼻以為識。那時的監獄只不過是深數丈的地窖,罪犯被安置於其中。

伴隨金統治區域擴大,開始使用遼、宋的法律。這一過程最初始於太宗時期。天會七年(1129),金太宗詔令,盜竊罪,以贓物數量多寡量刑,分為數等,但舊時徵償制度仍不廢棄。此時女真固有舊俗與遼、宋法並行。

金熙宗時,金朝開始有明確立法。皇統年間,參酌唐、遼、宋律令,制定《皇統制條》。到了海陵王時期,著為《續降制書》與《皇統制》並行。金朝刑法制度的一個嚴重問題是成文法的權威性不被統治者尊重。自《皇統制條》頒行以後,金朝多次修訂法律,但都沒能解決統治者「任情用法」的問題。世宗即位曾致力於法制建設,但作為法典的《律》的權威仍未確立,仍然存以「制」代「律」的情況。為改變這種情況,世宗於大定十九年(1179)命令大理寺卿移剌慥修訂現行法令而成《大定重修制條》,並於大定二十二年頒行。章宗時期修訂法典的原則是以律為準,即「准律文修訂」。這次修訂法典原定名為《明昌律義》,但在明昌年間未能完成,直至泰和元年(1201)新法典修訂完成,故定名為《泰和律義》。《泰和律義》十二篇的篇名雖然與《唐律疏議》篇名全同,但全部五百六十三條中,包括:祠令48條,戶令66條,學令11條,選舉令83條,封爵令9條,封贈令10條,宮衛令10條,軍防令25條,儀制令23條,衣服令10條,公式令58條,祿令17條,倉庫令7條,廄牧令12條,田令17條,賦役令23條,關市令13條,捕亡令20條,賞令25條,醫疾令5條,假寧令14條,獄宮令106條,等等。新增修改達四百三十一條,佔四分之三以上。

金朝法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律和令的作用是這樣區分的:令明確規定哪些行為屬於禁止之列,而律則是定罪量刑的準則,「其有犯令,以律決之」。至此金朝始有完備的法律制度,至金亡未有較大改變。

  • 經濟

1.農業

生女真人的土地原本是村寨百姓所公有的。但伴隨金佔領區擴大不斷獲得新的土地,女真猛安謀克人戶開始到新佔領區屯田。天輔五年,阿骨打曾遣昱及宗雄分諸路猛安謀克之民萬戶屯泰州(吉林白城市)。泰州原是未經開墾的荒原。女真人屯駐那裡一方面從事開墾,另一方面為了戍邊。金朝不僅向猛安謀克人戶提供土地,還向他們提供耕牛。當時屯田戶並沒有獲得土地的所有權,因此這種軍事屯田仍然沿襲了氏族社會的土地公有制。

女真的土地私有制產生於佔領中原以後。為鎮壓抗金武裝,金採取遷徙猛安謀克戶屯田的辦法。天會十一年(1133年)秋,金左副元帥宗翰開始將大批女真人移居漢地。此外,廢偽齊後,金又向中原地區遷移大批猛安謀克屯田軍。這些屯田軍有女真人、契丹人、奚人。他們自本部族徙居中土,與漢族百姓雜處,計其戶口給官田,使自播種,以充口食。春秋量給衣裝。中原屯田導致猛安謀克公有制逐漸瓦解,並在此基礎上產生了大批女真地主。

金初猛安謀克南下屯田對農業生產有一定的破壞,但到了世宗與章宗時期,農業生產得到恢復。

2.租賦制度

官地輸租,私田輸稅。由於官田不斷私有化,所以官田的「租」,日久都變成了稅。農業稅沿襲唐後期的兩稅:夏稅畝取三合,秋稅畝取五升,此外還納秸一束,束十有五斤。夏稅六月止八月,秋稅十月止十二月。兩稅之外,還有所謂物力之徵:計民田園、邸舍、車乘、牧畜、種植之資、藏鏹之數,徵錢,謂之物力錢。此外,金朝還沿用宋朝的「和買」,「和雇」等名目。

女真猛安謀克戶之稅稱為「牛頭稅」或「牛具稅」。其制每耒牛三頭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頃四畝有奇,歲輸栗大約不過一石。「牛頭稅」以女真人受田為前提。

3.戶籍制度

金代人口管理制度比較嚴密,所有居民都歸入一定的戶等,以確定其身份、地位。金代的戶口類別有:課役戶、不課役戶、本戶、雜戶、正戶、監戶、官戶、奴婢戶、二稅戶。」

(1)有課役戶、不課役戶(法定戶類)

《金史·食貨志》對這兩種戶類的解釋十分明確:「有物力者為課役戶,無者為不課役戶。

(2)監戶、官戶(法定戶類)

監戶是宮籍監戶的簡稱,官戶是太府監戶的簡稱。《金史·食貨志》解釋說:「凡沒入官良人,隸宮籍監為監戶;沒入官奴婢,隸太府監為官戶。」又據《百官志》,殿前都點檢司轄下的宮籍監「掌內外監戶及地土、錢帛、小大差發」,太府監下的典給署「掌宮中所用薪炭冰燭,並管官戶」

(3)二稅戶(非法定戶,但實際存在)

《金史·食貨志》:「初,遼人佞佛尤甚,多以良民賜諸寺,分其稅一半輸官,一半輸寺,故謂之二稅戶。」遼代的「二稅戶」有兩種含義,一種是指頭下軍州的二稅戶,一種是指寺院二稅戶。頭下軍州制度至金朝已不復存在,故金人所稱二稅戶乃專指寺院所屬民戶。

(4)本戶、正戶、雜戶、奴婢戶(泛稱,非戶籍制度中正式戶名)

「本戶」指女真人戶;「正戶」指猛安謀克奴婢「從良後的半自由民」。「雜戶」指除女真、契丹、漢外其他民族人戶。「奴婢戶」在金代並不是作為一個獨立的戶類而存在的。它是對監戶、官戶、二稅戶的一種泛稱,而根據這一名稱不能確認他們在戶籍制度中的法定身份。

4.貨幣制度

金初用遼、宋舊錢以及偽齊劉豫所鑄錢作為流通手段。海陵南遷以後,開始鑄錢,但因境內產銅有限,所以同錢不足以供應商品交換之需,於是大量印製「交鈔」、「寶券」、「通寶」、「寶泉」等作為鑄幣的代用品,已作流通手段。但「交鈔」之類的代用幣無限制發行,使其信用喪失殆盡,於是,金朝末年,伴隨政治統治日趨瓦解,金融秩序也逐漸崩潰。哀宗時造「天興寶會」,同現銀流轉,面值分為「一錢」、「二錢」、「三錢」、「五錢」,凡四等。由於毫無信用可言,所以不到一個月就完全行不通了。

5.手工業及商業

金初,手工業和商業遭到嚴重破壞,後來主要是在遼和北宋已有基礎上,得到恢復。陶瓷印刷等行業的技術水平有一定的提高。最重要的商業中心仍是汴京。鹽、酒專賣,其制亦與遼宋制度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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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

1.文字

女真人原無文字,金朝建立以後,他們開始仿照漢字和契丹文字創製自己的文字。史載,女真文字有兩種,分別稱為「大字」和「小字」。女真大字是金太祖天輔三年(1119)頒行的;女真小字則是在熙宗時期創製的,皇統五年(1145)始行用。金代曾用女真文字翻譯過儒家典籍和史書等,但現已失傳。傳世的女真字文獻,主要是碑刻。明朝四夷館編撰的《女真譯語》,是現在僅存的一部古代女真字典。

2.音樂

生女真人善舞。隋開皇中,遣使貢獻,文帝設宴慰勞,使者及隨行人員於文帝面前起舞,動作都是摹仿戰鬥姿態。生女真人的樂器有鼓和笛,其歌曲只有「鷓鴣曲」:以高下、長短不同的鳴叫聲摹仿鷓鴣叫。

隋開皇中遣使貢獻,文帝因宴勞之。使者及其徒起舞於前,曲折皆為戰鬥之狀。

《三朝北盟會編》

「其樂則唯鼓笛,其歌則鷓鴣之曲」

《三朝北盟會編》

統治中原以後,金朝繼承並發展了北宋時期的樂舞。在山西襄汾、稷山及河南焦作發覺的金墓中,多有散樂雕磚及畫像石,反映了當時樂舞表演的情況;舞者與伴奏者一起表演,舞者或在中間,或在前面。樂器有大鼓、腰鼓、拍板、橫笛等。

金代雜劇繼承北宋雜居發展起來。近年出土金墓磚雕舞台,反映當初雜居演出場面:伴奏者與演員一同出現在舞台正面,演員在前排,樂隊在後排。角色有「末泥」、「副凈」、「副末」等,而以擔任念唱和打諢的「副凈」、「副末」為主要角色。

河北井徑金墓壁畫——賞樂圖

稷山馬村金代段氏墓群雜劇磚雕

3.醫學

生女真人無醫藥。生病請巫,殺豬狗以禳除。或者將病人載入深山大谷以避災。金佔中原後,名醫成無已注釋《傷寒論》,此外,劉完素、張元素和李杲都是有成就的名醫。

4.宗教

女真人原有自己的原始宗教,滅遼侵宋後,則多信佛教。許多女真人都出家為僧尼,雖貴戚望族也如此。佔領中原後,金朝統治區內流行的佛教大多數屬禪宗。地位最高的僧人稱為「國師」,服真紅袈裟。有時金朝皇帝也要參拜國師。地方上道行高的僧人稱為「僧錄」、「僧正」,服紫色袈裟;列郡有「都綱」,縣有「維那」。

金朝道教也有很大的勢力,熙宗時置道階,分為六等。

先碼這些...


這麼說吧,金世宗(第三代)的太子完顏允恭:(1146―1185)本名胡士瓦,更名允迪。始封楚王,初立為皇太子崩,謚宣孝,追謚光孝皇帝,廟號顯宗。性好丹青,善畫人馬,學李公麟。獐鹿最工。墨竹自成一家,雖未臻神妙,亦不涉流俗。卒年四十。《金史本紀》、《圖繪寶鑒》。大定二年,立為皇太子。二十四年,世守幸上京,嘗受詔守國。二十五年卒。好文學,工詩善畫,尤工畫人、馬及墨竹。元人王逢曰:「金家武元靖燕徼,嘗誚徽宗癖花鳥。允恭不作大訓方,畫馬卻慕江都王」。劉因曰「黑龍江頭氣鬱蔥,武元射龍江水中。江聲怒號久不瀉,破墨揮灑餘神功。」 他出生時金國建國才不過三十年,進入漢地不過二十年,他不會說女真話。

更早的金熙宗完顏亶,也已經漢化很深了。能用漢文賦詩作字,喜雅歌儒服。即位以後,尤勤於漢文典籍的學習,也是從他開始以後的每位皇帝都漢化了,而此時女真建國不過二十年。


郭絡羅氏在金朝姓什麼呢?


必需坦白一下,我剛開始還以為問的是金三胖的國家的政經與文化發展狀況。


謝邀,概括地說,金宋和平後,金開始漢化,到後來儼然一漢家王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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