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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需要被理解么?

1.藝術有目的么?如果有是那些?

2.藝術需要其他人的承認/理解么?不被同時代人承認的藝術品有很多,但一直沒有被承認過的作品可以算」純粹的藝術品「么?對我們不能欣賞的作品應該持有什麼態度?

3.藝術品有高下之分么?


1,藝術有目的。藝術的目的就是藝術品的表達本身。或者說藝術家的表達本身。

2,關於藝術需不需要被承認和理解,至少我可以確定的是,藝術不需要被普通大眾和欣賞者承認和理解。一個藝術品成為優秀的藝術品,大多數情況下是因為受到了藝術界自身和同行業專業人士的承認和理解,或者對當代其他藝術家或後世藝術家起到極大啟發作用。對藝術作品評價的話語權,從來都是在藝術界自身的。普通欣賞者喜歡不喜歡,其實對藝術作品和藝術家沒什麼大的影響。這個話看上去雖然可能有點政治不正確,但是卻是真相。因為普通大眾的藝術觀念,是永遠落後藝術家和藝術界的。或者說藝術家的觀念,是永遠走在普通大眾之前的,否則藝術家也沒什麼成就了。


自然是需要被理解的,不需要被理解卻以自身而存在,那是什麼東西?物自體?

假設一種情況,藝術是不需要理解,從今以後,誰再試圖理解藝術就槍斃誰。於是它就成了 :禁止被理解、禁止被定義 ( 比如反本質主義,代表人物有莫里斯 ? 魏茲 [Morris Weitz] 等,但美學界不太喜歡分析學派的理論 )、禁止生成文本、禁止轉譯、禁止等同於其他感受的 ( 禁止移情、禁止稱其為有意味的形式 )、遺世而獨立的自在之物。它是 100% 藝術,至純的,比純牛奶還純,純的只剩藝術自己。我創作了個純藝術,自在之物,誰信,我說你看不到它,它不可以被認識,那還有什麼意義?

王廣義以「自在之物」為題做過一個展,全名叫「『自在之物』﹕烏托邦、波普與個人神學」,當然留意展覽名字的人都知道,策展人普遍喜歡借其他領域的術語做標題。比如什麼積極空間啊,什麼熵啊,什麼城市經緯啊,大都有標題黨嫌疑。

還有就是,比藝術品本身更難理解的是批評文章,理論藝術可以用身體,但文章不能。

「從來沒有被承認過的藝術品」這件事不現實,不被承認的藝術家 / 藝術作品原因很多,而且多半從一開始就已經被歷史湮沒,另一些目前不被承認的不會被稱為藝術品。我們知道它但貶低它,對此往往理由充足 ( 無論從歷史還是當下看作品都是平庸無味的,那這件作品就是平庸的 ) 除非你擁有卓越的見識,不僅熟悉當下 ( 很少有人能絕對熟悉自己的時代 ) ,還能預見未來,看到它的意義。

要解釋這種情況,說的惡俗點叫 XX 跑的太快,時代在背後氣喘吁吁,還有一些誤解則歸咎於「時代錯誤」[anachronisme]。

若未來翻天覆地,後人用此刻我們無法想像的眼光 / 觀念發現了一個歷史上從未考慮過的人,此人的行為在後人看來極具未來感。作為同時代者,也沒有必要為此感到焦慮和恐慌,更不需要為此自責。

台灣有一個行為藝術團體叫「鬼丘鬼鏟」[GMGS] ,如果你想理解他們的作品「白色恐怖,白色驚懼,白色驚悚小說」,就必須對創作背景有所了解,因為顯然它是有所指涉的。

有人喜歡聽「嗚隆咣當滋兒哇啦呀呀呀呀」的李劍鴻,聽「嗶嗶滴滴嘟嘟嘣嘣噔噔」的聲音,有人喜歡聽「一億個傷心」。後者無法理解前者 / 前者無法理解後者,怎麼辦?我也不知道。【嚴肅深沉臉】


這一領域我不懂……簡單說自己的想法。

以目的分,我覺得藝術有兩種形式:大眾藝術和小眾藝術。大眾藝術追求社會理解,小眾藝術則更多是「為藝術而藝術」。

大眾藝術需要社會的承認和理解,小眾藝術則不然。對藝術品發表評論則是觀眾的自由。


如果「理解」二字意為「盡量去理解藝術家的真實目的」的嘗試,我認為藝術「被理解」不是必需的

但藝術需要被看見/被體驗/被感知和被解讀。哪怕是誤讀。


藝術當然有目的(原諒我這裡主要用繪畫來舉例,當然藝術還有其他形式,但是我比較熟繪畫方面)

讓我們來回憶一下, 人類現知並且認可的最早一類的藝術品 ,相信大家翻來世界歷史前幾頁肯定能看到原始人畫的岩壁畫吧!(簡單幾筆畫了個類似牛的動物 旁邊或許還畫了幾個火柴人) 這類似的東西應該算是人類早期的藝術品了吧,那他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考古學家都說了, 記錄唄!相當於文字的作用。

然後我們來看看一個比較成熟的藝術品的類型——宗教畫!顧名思義畫的都是宗教故事唄,她的目的就更加明確了,就是為了傳教,吸附更多的信徒。傳教者顯然很明白圖文並茂這個形式能讓觀者更加專心,還有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的教育平均水平偏低,不認識字的人大有人在,而這些文盲又是教會發展的主要對象,他們讀不懂聖經,咋辦?給他們畫出來唄!看圖聽故事,這樣就簡單多了!!

糾正一點,藝術怎麼會有目的,她又沒有思維能力。藝術的目的完全是人的目的,是創作藝術的作者的目的。他們通過藝術一個手段去表達一些他們想表達的東西!(畫個風景好畫,對大自然的熱愛。等等,,)

第二個問題沒看懂,是不是想問關於當代藝術的?


是否需要被理解是美術接受中的問題,存在傳達者和接受者。從美術自律的角度看,不需要被理解。從社會學的意義看,需要且只能被理解的藝術才是藝術。

個人認為,所謂美術自律只是一個縱向的歷史進程問題,不存在完全自律的藝術,理解或誤解都是遲早的事情。人類畢竟是社會概念,藝術只能被限定在社會中,所以總的來看,被理解了的藝術才是藝術。


不請自答,不喜勿噴。

傳說有個年輕人問畢加索,說:「你這畫的是個啥啊?」,畢加索搖頭,他說:「我也不知道。」

年輕人很不解地追問「你說你不知道你畫他幹啥?意義何在?」

畢加索反問他:「林子里的鳥叫好聽么?」

………「好聽!」…………

畢加索又問:「那你能聽得懂么?」

你懂了沒?藝術需要被理解么?

再說。

梵高年輕的時候,誰承認他是畫家了?都說他是個瘋子。除了他弟弟,誰理他?但是後來人家認可了他的作品,不過是在他去世之後。

道行高深藝術家創作的初衷往往和普通的大眾不太一樣,不要嘗試去理解它!用你自己的方式去欣賞他就好。就好比蘿蔔白菜各有所愛。

當然,有人要跟我說藝術品位的問題。我不否認,這個東西有高低之分,但是真的水太深。例如,怎麼評價一個人的藝術品位就比另一種要高?是找majority 投票?還是討論其中的哲學理念誰更厲害?還是聽磚家評論?你不要去比較,沒有必要,如果有人說大蒜必須就是不如咖啡有品位,你告訴他倆字兒:呵呵!

不服?再說一個,知道為什麼每年高考的現代文閱讀出題總是出那些現代已去世的作家的文章?因為在這個慣例形成之前,有一年全國卷的語文考題,出了一個健在的當代作家寫的一篇散文,題目出出來,高考結束之後,報社記者採訪作者,讓這個作者自己做一遍題目,一半的分數都沒有拿到。理解題的采分點基本都打不到一半。作者特別尷尬,一臉委屈,說自己寫這篇文章根本沒有想那麼多,而是出題目的人理解力太豐富了……從那以後,誰還敢出活人寫的文章當高考題?

還是不服,好吧,誠然,很多的被大多數人們接納的流傳的藝術,也許多少都可以找到異曲同工的地方,但是不代表藝術必須要能夠用這些東西去理解去解釋,不然那就不是藝術。用規律和理性去創造或者探索是科學家和工程師要擔心的事情。

很多時候,藝術你沒法理解,其實科學即使邏輯嚴密,也永遠會有解不開的謎團引起更多的探索。這樣看來,藝術家的工作和科學家也沒什麼本質區別,都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聆聽上帝為宇宙譜寫的美麗樂章。只是人類比起上帝還太膚淺,所以常常會聽不懂。

有的人活著覺得人類的榮光短暫易逝,不禁開始不甘寂寞和憂傷,開始尋找荒蕪的宇宙中人類的靈魂歸宿,想要探尋世界的本源。因為意識到自己身處宇宙猶如滄海一粟,不知前世今生,這是一種完全超越親眷能提供的歸屬感,而產生的莫名的孤獨。藝術家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尋求一劑良藥,試圖尋找答案。

但是我總覺得,人生如夢,一樽還酹江月。得意盡歡,莫等閑。上帝擼他的,你擼你的。


就我個人的粗淺理解,挨個回答這幾個問題

1.藝術有目的么?如果有是那些?

目的一定是有的,無論是表達思想、表達政治理念還是表達什麼,一定是有目的的。

一般來說藝術的幾大功能:記錄、裝飾、傳達思想、宗教(政治)。看具體作品往哪個功能上靠近唄。

2.藝術需要其他人的承認/理解么?不被同時代人承認的藝術品有很多,但一直沒有被承認過的作品可以算」純粹的藝術品「么?對我們不能欣賞的作品應該持有什麼態度?

藝術需不需要理解和承認我不知道,但我覺得藝術家一定需要承認和理解,哪怕一個人,至少要有一個人承認和理解某個藝術家。我也覺得,一件藝術作品,不管有多麼晦澀,只要拿出來給大眾看,這個世界上也至少會有一個人會理解。一直沒被承認過得作品可能根本不會被傳播到大眾跟前,很有可能就悄悄消失了,為什麼題主會認為沒人理解的就是「純粹」呢?

對於不能欣賞的作品,說明觀賞者和作者在某些思維上沒有達成一致。舉個栗子,你聽了一首鳳凰傳奇,你不喜歡,說明你和這首歌沒有共鳴。你聽了一段老柴,覺得太枯燥,不喜歡,也說明這段音樂並沒有帶給你刺激的感覺。其實我覺得不欣賞某個作品,就是輸出者(作者)和輸入者(觀者)沒有達成一致。對於這種作品我覺得就像錯的時間遇到了錯的人,錯過了就錯過了,不用糾結什麼態度。

3.藝術品有高下之分么?

有。不同時代有不同標準。不同觀者有不同標準。一般評論一個作品,既要把它放在當時的標準下橫向比較,也要放在歷史的潮流中縱向比較,同時每個評論者還有自己的主觀想法。

如果有一個作品,大部分人都認為它引起了共鳴,得到了身心的刺激。(真心的感受,並不是人云亦云)那麼說明這是一個很成功地作品,作者很成功的把自己的感受傳達出去了。


我有一個腦洞大開的想法:

如果藝術真的只是藝術家自己的事情,允許不被任何人理解的話。

那麼,你怎麼確定精神病院不是天才藝術學校?


藝術需要被理解嗎?

這個問題問的比較籠統,我就按照我自己理解的來回答了。

首先,藝術是理解不了的,我們可以嘗試著去理解某一件具體作品,但整個藝術,已經超越了人類的認知範疇了,對藝術下的任何定義都只能是當下的定義,誰都不知道這個定義在什麼時候會被推翻。總是有一隻黑天鵝(請看《黑天鵝效應》)躲在未來虎視眈眈地盯著我們,伺機大力抽我們耳光,抽人耳光好像是黑天鵝的一大愛好。

如果談到具體的藝術作品,由於不同的作者對藝術的理解程度和自身的藝術修養不同,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今天當我們談起藝術的時候指的是從繪畫(art)演變過來的那個藝術(ART),那麼我們就可以站在美術史的角度分析這個問題。創作者的意圖被觀眾如何解讀這個問題在整個人類美術史上都一直存在,在不同文明裡也有著不一樣的體現。任何問題一旦牽扯到解讀,就變成了語言問題,維特根斯坦在《維特根斯坦論感覺材料與私人語言》一書中對這方面的問題有過比較充分的分析。或者可以看《資訊理論》,畢竟語言就是信息的載體。

我們要知道,繪畫最初就是「插圖」,先有一個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故事,然後創作者們把故事形象化,早期的藝術作品都是沒有名稱的,很多早期藝術作品的名稱都是後人給加上去的,這是為了更便於分辨。而在早期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分辨問題,作品一出來大家就知道這個作品講的是什麼。作品名稱開始正式被創作者提上日程,在歐洲是文藝復興早期,在中國是魏晉時期。先談歐洲,歐洲的文藝復興其實就是人們的注意力從神性轉向人性的過程,在這一過程當中出現了一些非「聖經」題材的作品,如果不給給作品起名字來告訴觀眾題材的出處的話觀眾還是會看著作品想這是「聖經」里的哪一段?比如波提切利的《維納斯的誕生》,如果不指出是維納斯的話,當時的觀眾就看不懂這幅畫,會想這個傻逼畫的受洗圖到底畫的是哪位啊?是聖母嗎?這麼侮辱聖母真的大丈夫嗎?但是有了作品名之後觀眾就知道這幅畫跟「聖經體系」沒關係,是希臘神話題材,就不會出現上述的疑惑了。

再說說中國,魏晉時期的士大夫們都有一點出世情懷,畫一些心目中比格較高的山啊水啊,表明自己的歸隱之意,意思就是我要歸隱就要歸隱到這種地方。但歸隱和歸隱還是不同,比格有高有低,為了說明自己的比格比別人的更高,給作品起一個高大上的名稱就變得很重要。這個後來又發展出了往畫上提詩的風氣,從此比格被體現得更加淋漓盡致。

再說回歐洲,隨著歷史的發展,人們不滿足於描繪現有的故事題材了,開始畫一些具體的人、風景或者靜物,然後就出現了更具體的作品名稱,比如達芬奇的《蒙娜麗莎》。還有一些是要描繪某種場景的,但不是某個故事裡的場景,比如倫布朗的《夜巡》。人們畫的題材越來越豐富,有畫內心的,有畫某種理念的,也有畫「什麼都不是」的。到了這時候,作品的名稱就變得五花八門了。比如說《無題》這種名稱就是「我沒畫什麼題材,我畫的僅僅是畫,別瞎比想我的畫是什麼題材這種沒有意義的問題」這種意思。

再後來到了當代藝術階段,藝術家們更多的是在觀念層面做文章,這個時候的作品名稱就相當於是作品觀念的題目,光看題目的話很難判斷出來作品的題材是什麼。所以如果不理解支撐起這件作品的觀念的話,不影響看熱鬧,但會影響看出門道。

所以藝術需不需要被理解,要看自己想看的是熱鬧還是門道。每個人的藝術作品的觀念都不盡相同,甚至連觀念的使用方式也不同,你如果想買我的作品,我可以好好跟你講解我的作品。

1.藝術有目的么?如果有是那些?

藝術本身沒有目的,但我們可以找到藝術的功能並賦予藝術目的。

藝術有一個目的是完善自己,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強大,於是藝術家們從早期的工匠變成了現在的一種文化精英。

在我看來,藝術的目的是向社會輸入情緒,我們知道情緒是會蔓延的,經常有不同類型的情緒被輸入進社會中並蔓延可以保障社會整體情緒的多樣化。我們知道對我們來說當某一種情緒占絕對優勢的時候我們很容易患精神疾病,在我看來社會也是一樣的,一旦社會中某一種情緒佔了絕對優勢時這個社會就會出問題。藝術用藝術作品作為載體向社會輸入不同情緒,有助於社會的健康發展。

2.藝術需要其他人的承認/理解么?

藝術需要其他人的承認和理解,否則藝術就不存在了,但是不需要某個具體的人的承認和理解。其他行業不也是這樣的嗎?

不被同時代人承認的藝術品有很多,但一直沒有被承認過的作品可以算」純粹的藝術品「么?

不能,世上沒有那樣的「純粹的藝術品」,藝術的基本規律是只有「非常不純粹的藝術品」才能被藝術接納,然後變成「純粹的藝術品」,而在被藝術接納之前就「純粹的藝術品」叫做抄襲,藝術不需要抄襲,藝術里有那麼多「純粹的藝術品」憑什麼需要一個山寨貨?

對我們不能欣賞的作品應該持有什麼態度?

持無所謂的態度,又沒有侵犯你什麼。門外路過一個人,你不能欣賞他,你覺得你應該持有什麼態度?過去找茬嗎?看啥?咋地?


點進來一看發現這個問題好大,三點問題描述分別可以獨立成論文了。。。

時間有限,先挖個坑。。。

暫時針對問題描述第一點援引當代著名藝術家aiweiwei對「藝術」和「當代藝術」的一些價值思考:

「藝術」不是一個可以被直接挪用的東西,它是一個實用之外的存在。它只有作為一種實踐和體驗,才具有價值。

它的價值在於實踐者、體驗者和觀看者由此獲得了對於生命新的認識——在個人行為上,在認識論上,生命由此不同於從前。這種認識的含義其實有限,但我們的生命如此簡陋,這種有限就顯得珍貴,這類實踐就具有某種必要性。

「當代藝術」是當代人在今天哲學、科學和認識論發生了變化的情況下,對自身感知世界的一個重新表述。是解決問題和克服障礙的一種方式。它彌補了科學不可能涉及的一些問題:科學試圖發現上帝的一些秘密,而藝術主要關涉到人的情感。它會呈現出一種偏差,一種人性的失誤。而這過失使人成為一個更完整的人,使人有可能不僅僅是上帝的一部分。

它可能是文學的、音樂的,形體的或者視覺的。我們對於節奏和速度的理解,對於空間和個人身份的理解,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著變化。所以重新表述是非常正常的。它在當今社會中具有與實用主義、物質主義等等簡單慾望相抗衡的現代人屬性。


藝術可以去理解,但它的主要功能是被體驗。


只是想起劉慈欣《朝聞道》里的一段話

當生存問題完全解決,當愛情因個體的異化和融和而消失,當藝術因過分的精緻和晦澀而最終死亡,對宇宙終極美的追求便成為文明存在的唯一寄託。

摺疊我吧。。。


我認為需要,藝術是要被定義的,定義它的過程,就是你理解他的過程。藝術是雙向的,就是說藝術家創作出藝術品,與此同時,需要有人肯定這是一種藝術行為,這樣的做法就是理解藝術。比如說,一群猴子各自撿到一支畫筆然後在盧浮宮的牆壁上隨意塗抹,居然酷似抽象派大師之作,這很難稱之為藝術; 比如說你去天安門廣場前露屁股,公安局把你抓了,遊客們也都說你傻,避之不及,但你說自己是在搞藝術,這也不成吧。因為即使你這種行為真的就是一種藝術,但別人無法理解你,你的這種行為就不能算是藝術行為。

如果沒有後來者的理解,莫奈與他的印象派也許永遠都是被嘲諷的象徵。

如果不是鑒賞者的慧眼識珠,康定斯基這樣的開山之作就是油畫布上擠出的塗料。

如果你不認識他,沒關係。當《春之祭》首演的時候,斯特拉文斯基被當成了瘋子。

但是他們永遠不會埋沒,因為終有人看到了藝術家們熱忱的內心中的那團火焰,藝術家的跋涉吸引了追隨者的腳步,追隨者的思索最終又為我們提供了標杆。在這個過程中,藝術被我們理解,沒有被理解的藝術是行為。

就像這位哥們兒:

這明明就是拿畫筆抖了一下,你卻說這是藝術?值好幾萬塊錢?你他媽逗我? 因為他沒有理解這種行為,所以就不認為這是藝術,而輪椅上的那位就不同。

——《觸不可及》

手機碼字有點糙啦_φ( ̄ー ̄ )


1、藝術的目的是有針對性的表達。

2、由於藝術這種表達是有針對性的,所以不需要其他人的承認/理解。舉例來說:一位畫家接受了為人畫肖像的委託,那麼他只需要獲得委託者的承認/理解即可。

3、有。藝術既然是針對性的表達,那麼自然有不一樣的區分高下的手段。比如在體制內的書協畫協,區分高下的手段就是誰拿了國家津貼誰得了大獎誰當了協會主席。比如是面向藝術品市場的作品,區分的標準就是拍賣成交價。比如是肖像畫,就看贊助人是否滿意。


一件藝術品不一定非得求人理解,也不一定非要有目的。普通人感受感受,養養眼,不也挺好么。

和姐姐一起帶著姨媽在蘇州逛了一天園子,晚上吃飯時姨媽還不停的叨叨園子真好看,真精緻,古代人真會生活。她不懂造園藝術,也不知曉那些園子有什麼故事,但顯然園林打動了她。音樂家都是帶著某種目的去作曲嗎?我看也未必吧。世上不懂音樂的人比比皆是,但好聽的音樂字能直擊心底,對於外行人,好聽就是好聽,你去問為什麼好聽,他大概也答不上個所以然。鑒於藝術品當中包含理性與感性,如果一定要去評判,理性的部分能比較,感性的部分如何比較?一定要有高下,大概也是就理性部分而言吧。


藝術 也有物質性 凡是物質都是會被理解的 只不過理解的程度有深淺之分 你所指的藝術應該僅限於一些文藝作品 單說目的 如果從作者的角度來看 肯定是有的 或是表達自己的想法 或是批判現實 或是記錄某個事情 更或者可能是隨性而作 目的是什麼 不得而知 就像你在問題中提到的 很多偉大的作品都是在作者死後才被給以很高的評價 所以作者是什麼目的 如果不是他親口相傳 我們只能是猜測 一千個讀者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因此 綜上所述 藝術 有目的 至於是什麼 若不以作者的目的為標答 那我們可以盡情想像

作品需要被認可么 首先早知道 藝術家分三六九等 個人認為 規律都是一樣的 層次較低的藝術家 創作只是想得到別人的讚美 抑或得到物質上的收穫 真正的大師 創作都是一種享受 他們在乎的是過程 因此 只要他們享受了這個過程就應該知足了 至於別人認可與否應該不太在乎了 正所謂 走自己的路 讓別人說去吧

藝術品 有沒有被發現都是藝術品 現在沒發現不代表以後不被發現 各個時代的審美也不同 再說風水輪流轉嘛

對於欣賞不了的藝術品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藝術的創作顯然是有目的的,當然這種目的不一定是自覺的目的,也就是說,作者本身在創作的時候可能沒有意識到這些所謂的目的,但藝術作為意識或潛意識的一種承載方式,本身就有其意義所在。這種潛在的意義,就可以被視為藝術創作的目的。

我們常說真善美,這就是藝術的三個目的,展示美,表達真,喚起善。藝術的第一個目的是讓欣賞者感受到美,當然某些現代藝術可能一點都不能讓人感受到直觀的美,這些藝術相對來說,是在訓練我們感受美乃至解構美的能力,所以,算是美的另一個維度吧。

第二個目的,一定是表達作者內心的某種真實情感或感受,藝術是心靈的承載,作為承載,只有真實的心靈感受才能得到其他心靈的認同。一個人,距離自己的心越近,就距離人類的整體心靈感受越近,當他把這種近距離的貼近展示出來,才能形成偉大的,有感染力的藝術。

第三個目的,是喚起人類內心的善。也許,某些人認為,藝術是純粹自然的,不帶有道德目的的。我想說,這裡的善,也許不屬於道德的領域,而是指人類內心對生命力的崇拜和歡喜,一切助長生命能量的,都是善的,一切損害這種能量的,都是惡的。藝術是純粹生命能量的一種展示形式,因此必然會喚起人類內心對這種力量的喜愛和貼近。但這種善,並不一定會帶來道德意義上的善的結果,在這之間,同樣需要一層理性的轉化,反例請見希特勒,元首同志一定是一個生命能量強大的人,可惜他誤用了。

從以上的目的來說,藝術是必然需要他人的承認和理解,也一定能夠得到他人的承認和理解的,這個世界上,並不存在一種純粹自我的藝術,除非你認為你的心靈已經低於其他所有人,或者高於其他所有人了,這顯然是一種病態的認識。當然,隨著人類理解能力和審美能力的提高,藝術在某些領域具有越來越複雜化的趨勢,對於普通大眾來說,可能確實存在一種專業的藝術存在。舉例來說,19世紀以後,西方繪畫藝術普遍開始的抽象化進程,以及20世紀西方各流派小說的去情節化趨勢,藝術開始越來越脫離於單純的展示,而著重於創作者內心的表達。這種專業的表達形式,需要受過一定訓練,或者需要高度的理解能力,才能夠去理解。然而這種理解能力的提升,何嘗不是自身靈性的一種升華?去理解更多的藝術,需要你與自己的心靈進行更多對話,這是一件好事情。

所以,遇到自己不能欣賞的作品,如果你真的試圖去理解,可以進行一些理解方面的訓練,看看是否能有所得。

當然,真正偉大的作品,是不需要理解也可以欣賞,理解的越多,欣賞的越多的。這種既真實無邪又無比深刻的作品,無一不是大師的天成之作,不可多得。


理解是需要的,但不是必要。藝術家的身份本身就有一種孤獨的意味,而且他自身也是這樣要求的。

補一句:過分的理解可能會導致藝術家的死亡。我就喜歡這種警句式的結尾。


亞里士多德認為,政治是致善的。

同理藝術的修行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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