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以及中國的敵人各個朝代各有哪些名震一時的軍隊與兵種?

看九州的時候,看到楚衛山陣,離國雷騎,淳國風虎,晉北出雲。。。不禁令人神往。

中國各朝各代(中國的敵人也是)當然也不缺自己的典型兵種與軍隊:魏武卒,鐵浮屠,岳家軍,戚家軍。。。。

但是具體的每個朝代的代表軍隊以及代表兵種是哪些呢?


題主,真實的歷史既不是「九州」,也不是「文明5」,更不是「帝國時代」……

而無論古代現代,能打仗的部隊都是由不同兵種配合協同的,如果真要說什麼兵種的話,題主你列的這些,也就都只是一個最普通的而又含義最廣兵種:陸軍……


一般王朝開國,因為前朝戰亂,往往使得底層的自耕農失去土地,在這種情況下,大部分新朝的開創者都是以這些自耕農為主,提供充足的糧餉和公正的軍功分配,同時以土地作為獎賞,搭配在戰爭中成長起來的軍官將領,這種軍隊才是王朝真正的主力部隊。

答主提到的那些,只是這些主力軍隊中的精銳部隊,類似我們常說的「尖刀連」、「突擊團」,但隨著新舊士兵的交替,城市中的無業游民和罪犯取代自耕農成為軍隊的主要成員,王朝軍隊的素質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下降,直至毀滅。

蒙古重騎兵固然驍勇善戰,但如果面對的是趙匡胤率領的北宋初代精銳禁軍是否也能摧枯拉朽?滿洲八旗號稱滿萬不可敵,但面對明朝開國時中山王率領的北伐大軍是否還能複製薩爾滸?還是那句話,以自耕農為代表的良家子軍隊,經過訓練和戰爭的洗禮,保證充足的糧餉,在古典時代就是「大勢」的代表。歷史上特色部隊以少勝多戰例的背後,實質上是一個個渴望和平與土地的普通士兵的縮影


抗美援朝的輕步兵。以下省略一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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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敬禮。


最早的應該是武王伐紂時的虎賁軍

漢朝漢陷陣甲士(憑記憶,貌似是這名稱)

曹魏虎豹騎

東晉北府兵

唐朝玄甲軍

宋朝岳家軍(背嵬軍)

元朝蒙古重騎兵

明朝三大營(五軍營,三千營,神機營),朵顏三衛,廣西狼土兵,戚家軍(浙江兵),遼東鐵騎(關寧鐵騎)

滿清前期軍隊騎射很厲害,後期表現突出的只有那些地方武裝(湘軍,淮軍)

正如前面答主所說,古代不存在真實意義上戰鬥力爆表的「特種部隊」,一場戰鬥的勝利不僅僅是依靠哪一支精銳部隊。而且很多所謂的精銳之師的名稱和戰績在正史里根本無法考據,野史里倒是一抓一大把,什麼500打十萬 ,連名稱都是後人起的。

暫時就想到這麼多


「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荀子》

「魏武卒」

名將吳起為魏國打造了一支天下聞名的精銳——魏武卒。

據《荀子?議兵篇》記載:吳起要求武卒能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胄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驅百里,並且到達戰場後,能立即投入戰鬥。

同時,國家對入選的武卒給予很高的物質待遇,免除武卒全戶的徭役和田宅稅。武卒憑軍功獲取更高的爵位,享受更好的待遇。通俗地講,魏武卒是一支具有優秀身體條件、精良軍事裝備、過硬軍事技能和巨大物質刺激的部隊,從實體到精神,其強悍的程度均是當時其他軍隊所不能比擬的。

周威烈王七年,魏國大將軍吳起受命向秦國發動攻勢,首先在河西少梁修築城池,秦軍見形勢不利,立即發兵進攻少梁,阻止魏軍修城。交戰中,魏軍以一部作為正兵抗擊秦軍進攻,並以另一部作為奇兵奔襲秦軍兩翼,大破秦軍。取勝後的魏軍並沒有忙於追擊殘敵,而是繼續築城,囤積糧草,蓄勢再戰。

秦軍只得沿黃河邊修築防禦工事,以阻止魏軍向西擴張。在經過充足的準備後,魏軍於周威烈王十三年再次向河西秦軍發動進攻,深入至秦縱深的鄭地附近,大敗秦軍。十四年,魏文侯不給秦軍以喘息之機,又命太子擊率軍連續作戰,攻克繁龐,驅其民而占其地。

十七年,魏軍經過三年休整,再度發起進攻以擴大戰果,一鼓作氣,連續攻克臨晉、元里兩邑,並在臨晉築城。十八年,魏軍復克洛陰、邰陽兩邑,亦在洛陰築城屯兵駐守,盡占河西之地。秦軍則退至洛水沿岸組織防守,並築重泉城以阻止魏軍繼續西進。

魏武卒屬於重步兵,攻守兼備,機動靈活,突擊能力強,但美中不足的是作戰突擊距離較短。

故而,河西之戰中魏將吳起採用了先建立前進基地,再大舉進攻,後不斷移民屯田鞏固根基,步步為營,不斷蠶食的策略,在最大限度地發揮武卒奔襲能力的同時,通過建立城池兵站的方式,降低士卒消耗,彌補了步兵機動距離短的不足,成功地實現了進攻河西之地的戰略目的,用攻城掠地的形式徹底的改變了整個春秋時期的戰鬥方式,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此後,魏文侯還令吳起向北還奪取了戎、狄少數民族的大片土地,並在此設立上郡。至此,魏國完全控制了西北地區與中原交通的黃金通道,獨擅關東之利,利用地理優勢控制秦國同中原的交流,從中攫取暴利。

河西之戰可謂是秦國建國以來少有的喪師喪土的慘敗,且魏國勢力蔓延至河西地區對秦國的生存與發展造成了巨大的威脅。

中華歷史上最勇猛的秦軍

軍功爵制與秦社會

 作者徐衛民

一、軍功爵制產生的時代背景

軍功爵制就是以戰功而賞賜爵位的制度。關於爵位制,《禮記·王制》云:「王者之

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這是我國古代最早的爵位制。而最早的軍功爵

制是爵位制誕生後的產物,其萌芽在春秋時期。

春秋以前,實行宗族分封制,有爵即有土,有土即有民。其封賞依據是宗族血緣關係

的遠近。降至春秋,宗族政治瓦解,各國都逐步改變傳統的封賞制度,採用以軍功、事功

為依據的新的賜爵制,以適應爭霸戰爭的需要,血緣關係開始瓦解,封賞制度得到執行。

《左傳》成公十三年,晉伐秦,「戰於麻隧,秦師敗績,獲秦成差及不更女父」。杜註:

「不更,秦爵。」襄公十一年,有「秦庶長鮑、庶長武,帥師伐晉以救鄭」的記載,不更

、庶長都是戰國時秦國軍功爵的名稱,春秋時之不更、庶長和商鞅變法後的不更、庶長雖

有不同,但視之為後世軍功爵制的萌芽是可以的。

在春秋時期各國中,新的爵賞制度比較完備的是晉國,晉國「作爰田」和「作州兵」

並舉,實際上帶有某些軍功賞田的性質。晉文公流亡歸國之後,「賞從亡者及功臣,大者

封邑,小者尊爵」①。《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晉文公 於被廬,作三軍,又「作執秩以

正其官」,杜預注云「執秩,主爵秩之官」,即專門負責爵位賞賜之官,而以軍隊為主要

管理對象。這說明當時晉國之軍功爵制已經系統化了,才有此必要。②《左傳》襄公二

十一年云:「齊莊公為勇爵」,其意為齊莊公設置勇士爵位,即在戰場上表現勇敢者就可

得到爵位。《左傳》哀公二年記載:晉大夫趙簡子在鐵之戰誓師辭中指出:「克敵者,上

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意為在戰場上不同階層

的人立有軍功,均可得到相應的賞賜。大夫、士可因軍功而躋身仕途,人臣隸圉可因軍功

而免除奴隸身份。

隨著戰國時期社會環境的變化,戰爭愈來愈激烈,各國之間為擴展領土而進行頻繁的

兼并戰爭,使得各國統治者不得不進行比春秋時期更為深入的改革,其中重要的一項就是

廢除奴隸制下的「世卿世祿」制度,打擊奴隸主貴族的特權,在軍事上的表現就是軍功爵

制,既可以提高軍隊的戰鬥力,又可以培養一批軍功地主,改變社會階級構成,這些新興

的軍功地主,具有開拓精神,勇於改革舊的不合理的社會現象,成為推動社會生產力進步

的重要力量。

在戰國時期的國家中,大多都實行軍功爵制,魏國是列國中進行變法最早的國家,在

李悝實行的新法中,就有「食有勞而祿有功」,「奪淫民之祿」③等重要內容,有祿的

淫民當然就是飽食終日的舊貴族。實際上,這種措施是新興的階級對於舊貴族的有力打擊

。此後,魏在武侯時曾「設坐廟廷,為三行饗士大夫,上功坐前行……次功坐中行……無

功坐後行」,並「頒賜有功者父母妻子於廟門外,亦以功為差。」④這種尚功酬勞的方

式已有舊與的「世卿世祿」制度有著根本區別。它不再以「親、故」而以「功勞」作為賞

賜的標準。《荀子·議兵篇》記載魏國選拔武卒的制度是:「中試則復其戶,利其田宅。

」這種把武卒與免除賦稅、「利其田宅」等經濟利益聯繫起來的措施,實際上已經是軍功

爵制的萌芽。

吳起在楚國的變法,「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絕減百吏之祿秩」⑤ 「衰楚國之爵

而平其制祿」,然後用所收減的爵祿「以奉選練之士」和「 厲甲兵,時爭利於天下。」⑥

說明自吳起變法以後,楚國也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軍功爵制。

趙國在趙襄子時制定了「功大者自尊」的制度。趙孝成王下令獎賞降趙的韓上黨守馮

亭等「以萬戶都三封太守,千戶都三封縣令,皆世世為侯,吏民皆益爵三級,吏民能相安

,皆賜之六金。」⑦

燕國有「公子無功不當封」⑧ 的制度,這實際上是對舊爵祿制度的限制和否定。《戰

國策·燕策二》說樂毅破齊後,「燕昭王大悅,親至濟上勞軍,行賞饗士,封樂毅於昌國

,號昌國君。」據董說的《七國考》引《戰國陽秋注》說,燕昭王的這次頒賞也是以「上

功、中功、下功、無功」為等差的。《戰國策·燕策》載樂毅懼誅逃亡於趙後,自趙致燕

惠王書曰:「臣聞賢聖之君,不以祿私其親,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隨其愛,能當者處之。

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樂毅書中所說的「賢聖之君」謂燕昭王。說明燕在昭王

時代也實行了「不以祿私其親,功多者授之」的軍功爵制。

申不害相韓時,制定了一套「循功勞,視次第」的任官制度。[9] 規定「見功而與賞

,因能而授官」,[10] 「循名而責實」。[11] 齊威王也選賢任能,因功授官。他封即墨

大夫,烹阿大夫,重用盼子、黔夫、種首等一批賢人,即是很好的說明。荀子說:「齊人

隆技擊,得一首者,則賜錙金。」

二、軍功爵制對秦社會的影響

商鞅在秦變法的一個突出內容,便是推行軍功爵制。秦國的軍功爵制最典型,對當時

和後世的影響也最大。他在《商君書·賞刑》中強調:「利祿官爵摶出於兵」「富貴之門

必出於兵」。《史記·商君列傳》也云:「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軍功

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

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商鞅的「軍功爵」制內容是取消宗室貴族所

享有的世襲特權,宗室貴族不能再像過去那樣憑血緣關係,即依靠「屬籍」就獲得高官厚

祿和爵位封邑。《秦簡·法律問答》有「內公孫毋爵者」字樣,可證這條法令在秦確已得

到貫徹執行。「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表明不論人們的出身門第、階級和階層,只

要立有軍功,就可享受爵祿。軍功成為賞賜爵祿的最必要的條件。

軍功爵制是秦王朝鼓勵士氣、提高戰鬥力的一項重要措施。對秦人來說,則是爭取更

高的社會地位的主要途徑。「人君不可以不審好惡。好惡者,賞罰之本也。夫人情好爵祿

而惡刑罰,人君設二者以御民之志而立所欲焉。夫民力盡而爵隨之,功立而賞隨之,人君

能使其民信於此如明日月,則兵無故矣。[12] 」「所謂賞者,利祿官爵出於兵,無有異施

也。夫固知愚、貴賤、勇怯、賢不肖皆盡其胸臆之後,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為上用也。

天下豪傑賢良從之如流水,是故兵無故而令行於天下。」[13] 秦軍功爵規定以殺死敵人的

多少,作為賞賜爵祿的標準。《商君書·境內》云:「五人一屯長,百人一將。其戰,百

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以上則盈論。野戰,

斬首二千以上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行間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為上造。

故爵上造,就為簪裊。故爵簪裊,就為不更。故爵不更,就為大夫。爵吏而為縣尉,則賜

虜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為國治,就為官大夫。故爵官大夫,就為公大夫。故爵公大

夫,就為公乘。故爵公乘,就為五大夫,則稅邑三百家。故爵五大夫,就為大庶長。故大

庶長,就為左更。故四更也,就為大良造。皆有賜邑三百家,有賜稅三百家。」「能得爵

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入兵官之吏。」《漢書·

百官公卿表》所載爵名為:「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

,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

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這兩段記載的不同之處是在第十級左庶長以後,爵位的排列順序有著較明顯的差異,

這說明在商鞅變法到秦統一這一段時間內,秦政府對於軍功爵製作過一些調整。《韓非子

·定法》指出: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

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這就是說,秦國的戰士凡能斬敵一首的,就可以按規定獲得

爵位一級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斬殺的敵首越多,獲得的爵位越高

。據《荀子·議兵》云:「五甲首而隸五家」。《商君書·境內》有「賜爵」,「賜邑三

百家」,「賜稅三百家」,「受客」等記載。軍功的大小決定著將士「尊卑爵秩等級」的

高低。這條原則保證了秦國「其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戰無由也……是最為有效,故能四

世有勝於天下。」形成「故民聞戰而相賀也,起居飲食所歌謠者,戰也」[14],「民之見

戰也,如餓狼之見肉,則民用矣。」 [15]可見一種好制度的作用何等之大。

軍功爵制規定爵高者賞重,爵低者賞輕,士兵的獎賞低于軍官。

《商君書·境內》指出,軍隊攻城圍邑能斬敵首八千,野戰能斬敵首二千,即為全功

。獲全功的部隊「吏自操及校以上至大將盡賞」。規定:「自公士至大良造皆賜爵一級,

大將、參和御」賜爵三級「。」爵吏而為縣尉,則賜虜六,加五千六百。「虜,《史記·

李斯列傳》索隱曰:」奴隸也「。這段話意為賜奴隸六人,錢五千六百。新選爵為」五大

夫「的,」則稅邑三百家「;故爵為」五大夫「的,」有稅邑六百家,受客「。大庶長以

上的高爵,」皆有賜邑三百家,賜稅三百家「。不難看出,賜爵有著嚴格的等級界限。其

中」五大夫「是個分水嶺,五大夫以上賞重,五大夫以下賞輕。舉凡」稅邑「、」賜稅「

、」賜邑「、」受客「等重賞,都只有在獲得五大夫以上的爵位以後才能享有。關於無爵

者的賞賜,《境內》雖未明言,但其下文有云:」陷隊之士知疾斗,不(而)得斬首五人

,則陷隊之士,人賜爵一級,死則一人後。「陷隊之士就是敢死隊,據《境內》載:每隊

由十八名戰士組成。如果陷隊之士斬敵五首,就賜給每人爵一級,假若隊中有人戰死,則

以爵賜其子弟。這是對敢死隊的格外照顧,因為敢死隊總是承擔著最艱巨最危險的戰鬥任

務。至於一般士兵就得依」斬一首者爵一級「論功了。秦《傳食律》是關於各級官員住宿

傳舍伙食供給標準的規定,其中反映了對於爵位高低不同的人的不同待遇。規定:」其有

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

官士大夫是指第五級的大夫和第六級的官大夫,在此以上的爵位,才能享受有爵位人

的供給標準。

《傳食律》又規定:「不更以下到謀人,稗米一斗,半升,采(菜)羹,芻、各半石

。宦奄如不更。」不更是四級爵,謀人即簪裊的別稱,三級爵。有這兩級爵位的人按照規

定吃精米、肉醬和菜羹,他們的待遇和宦奄一樣。

《傳食律》還規定:「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無)爵者,及卜、史、司御寺府,(

)米一斗,有采(菜)羹,鹽廿二分升二。」

從秦簡的材料看,沒有爵位的士伍、一級的公士、二級的上造,可以佔有奴隸,比較

富有,也可以是貧民。

《封診式·告臣》記載某里士伍甲因為他的奴隸丙「驕悍,不田作,不聽甲令」,要

求把這個奴隸賣給縣廷,並要求對這個奴隸施加肉刑,再服城旦刑。甲雖然沒有爵位,對

他的奴隸卻有極大的權力。

《群盜》記載士伍丁、戊、已、庚、辛曾經搶劫了公士某的家,搶走萬錢。最低爵位

的公士家內居然有萬錢之多,一定是比較富有的。

有一、二級爵位的人,也有比較貧窮的。《法律答問》:「上造甲盜一羊,獄未斷,

誣人曰盜一豬,論何也?當完城旦。」有二級爵位上造的人還偷一隻羊,比起上述的士伍

和公士實在相差太遠。

但是,爵位越高的人越富有、越有權力,則是事實。《黥妾》記載五大夫乙因為他的

女奴隸丙「悍」,要求縣廷對女奴隸施加「黥劓」之刑。自己並不親自出面,只派他的家

吏公士甲出廷。

秦軍功爵制獎罰分明,立功者賞,無功者罰。《商君書·境內》指出:「其戰也,五

人束薄為伍,一人羽而輕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則復。」其意是對於士兵的賞罰原則。一伍

之中,一人戰死,其餘四人即獲罪。據此我們可以說,如果有二、三或四人戰死,其它人

的罪名一定會更重。將功折罪的惟一辦法是殺敵。一人戰死,須殺敵一人,二人戰死,須

殺敵二人。《尉繚子·束伍令》記載:「五人為伍共一符,收於將吏之所。亡伍而得伍者

,當之;得伍而不亡有賞;亡伍不得伍,身死家殘。」與此材料可以互相印證。由此可見

,《韓非子·定法》所載:「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斬二首者爵二級「是有

條件的。這個條件就是斬殺敵人首級的數量必須超過己方戰士傷亡的數目。如果己方戰士

的傷亡甚於敵方,非但不能論功行賞,反而要以律論罪。如果己方戰士的傷亡人數與敵人

的死亡相等,則功罪相當,不賞不罰。必須是己方斬殺敵人的數目超過己方的死亡人數,

並在其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數後,才能依」斬一首者爵一級「的法規論功行賞。這樣一來

,士兵要獲得爵位並不是

輕而易舉的事。因為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交戰雙方的武器裝備所差無幾,又是近身

肉搏戰,想要做到戰鬥中只殺敵人而自己卻不受損失,幾乎是不可能的。

由於軍功爵制的實行,列國都程度不同地收到了富國強兵的效益。魏國變法最早,實

行軍功爵制也最早,所以戰國初年魏國武力強大稱雄一時。楚國自吳起變法實行軍功爵制

以後,數年之間「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西伐秦」,[16] 國勢大震。而且,那個

國家的軍功爵越完善、越合理,則那個國家的軍隊戰鬥力就越高。荀子在評論齊、魏、秦

三國「軍功爵制」優劣的時候說,齊國的技擊之士,「得一首者,則賜贖錙金,無本賞矣

……是亡國之兵也」;魏國的武卒「中試則復其戶,利其田宅,是數年而衰而未可奪也」

;秦國的銳士「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也,五甲首而隸五家,是最為眾強長久。」齊國的

技擊之士,冒死戰鬥,殺敵一人,所得賞金不過八兩,再無賞賜,具有僱傭兵性質,所以

戰鬥力必然有限,是「亡國之兵」。魏國的武卒享受免稅徭役待遇,一旦他們身衰力竭,

優待條件並不改變,不但軍隊的更新不易進行,而且優待眾多士卒也會造成國庫空虛。這

些受優待的士卒如果戰死還會影響他們自己的物質利益,所以戰鬥力也不強,是「危國之

兵」。秦國則不然,將士有功既賞爵位,又益田宅、除庶子,可以成為軍功地主,如果不

斷立功,還可不斷受賞,乃至於獲得高官厚祿,所以形成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能

「最為眾強長久」,「四世有勝」。

「秦人聞戰,頓足徒裼,犯白刃,蹈爐炭。斷死於前者,皆是也,是故秦軍戰未嘗不

勝,攻未嘗不取,所擋未嘗不破」。[17] 「秦人,其生民也 ,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勢

,隱之以 ,忸之以慶賞, 之以刑罰,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斗無由也……」「

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 [18] 「秦帶甲百餘萬,車千乘,騎萬匹,虎摯之士, 科

頭,貫頤奮戟者,不可勝計也。秦馬之良,戎兵之眾,探前 後,蹄間三尋者,不可稱數也

。山東之卒,被甲冒胄以會戰,秦人捐甲徒裎以趨敵,左挈人頭,右挾生虜。夫秦卒之與

山東之卒也,猶孟賁之與怯夫也,以重力相壓,猶烏獲之與嬰兒也。夫戰孟賁烏獲之士,

以攻不服之弱國,無以異於墮千鈞之重,集於鳥卵之上,必無幸矣。」 [19] 充分反映出

秦軍在戰場上無所畏懼、英勇殺敵的情況。

《秦律·軍爵律》規定了執行軍功賞賜的具體政策。「從軍當以勞論及賜,未拜而死

,有罪廢耐遷其後,及廢耐遷者,皆不得受其爵及賜。其已拜,賜未受而死及廢耐遷者,

予賜」。其意為,從軍應當以功勞受到爵位和賞賜,如果沒有授予爵位而死,有罪依法判

處其後嗣廢耐遷的,及依法判處本人廢耐遷的,都不的授予爵及賞賜。如果已經授予了爵

位,還未受到賞賜就死去,以及被判處廢耐遷的,給予賞賜。從這條律文看,接受封爵之

前和接受封爵之後是迥然不同的。

「欲歸爵二級以免父母臣妾者一人,及隸臣斬首為公士,謁歸公士而免故妻隸妾一人

者,許之,免以為庶人。工隸臣斬首及人為斬首以免者,皆令為工;其不完者以為隱官工

。」其意為:官奴隸立有軍功,也可以得到爵位。因軍功獲得軍爵的人,可以用軍爵贖買

父母或妻子的官奴隸身份,使之成為庶人。

這同《墨子·號令》的記載是大體相同的:「

收粟米布帛錢金,出內畜產,皆為平直其賈,與主券人書之。事已,皆各以其賈倍償之。

又用其賈多少賜爵,欲為吏者許之。其不欲為吏,而欲以受賜和爵賞爵祿,若贖出親戚、

所知罪人者,以令許之。」

這是指在守城時,城裡的居民交出自己的糧食、布帛、金錢,解圍以後,加倍償還。

同時根據其交出的物資和金錢的多少,賜予爵位。如願將所受賞賜祿贖出親戚、友人中的

罪人,也根據法令允許這樣做。《墨子·號令》的記載同秦簡《軍爵律》實質是相同的。

《軍爵律》規定,「隸臣妾」可以通過軍功免除其奴隸的身份,目的顯然是調動「隸臣妾

」這樣為數頗大的官奴隸及其還不是官奴隸的親屬的積極性,增強軍隊的戰鬥力。

秦王朝所推行的軍功爵制度確實對鼓舞士氣、增強軍隊的戰鬥力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

,同時也必須看到,為了邀功請賞而任意屠殺的事也必然出現。《史記·魯仲連列傳》雲

:「彼秦者,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集解引譙周曰:「秦用衛鞅計,制爵二十等,以

戰獲首級者計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戰勝,老弱婦人皆死,計功賞至萬數。天下謂之上首功

之國,皆以惡之也。」

《秦律·封診式》有兩段記載在戰爭中士兵爭奪首級的事,可以證明魯仲連和譙周的

說法是正確的。

「奪首軍戲某爰書:某里士伍甲縛詣男子丙,及斬首一,男子丁與偕。甲告曰:甲,

尉某私吏,與戰邢(刑)丘城。今日見丙戲 ,直以劍伐痍丁,奪此首,而捕來詣。診首

,已診丁,亦診其痍狀。」

秦攻邢丘是秦昭王四十一年(公元前266年)的事。在戰爭中,丁獲得首級,丙企圖殺

死丁,奪取丁所得首級,為甲所捕獲。這一段記載表明,為了獲得軍功,秦國的士兵竟然

不惜自相殘殺,爭奪首級。

囗囗某爰書:某里士伍甲、公士鄭在某里曰丙,共詣斬首一,各告曰:甲、丙戰邢(

刑)丘城,此甲、丙得首也,甲、丙相與爭,來詣之。診首囗髻發,其右角 一所,袤五寸

,深到骨,類劍跡。其頭所不齊 然。以書爰首曰:「有失伍及菌(遲)不來者,遣來識戲

次。」其意為甲和丙參加了攻打邢丘城的戰役,為了一具首級相爭不下,告到官長那裡。

經過檢查,懷疑是戰死秦軍的首級。於是叫士兵尚未完全歸隊的派人來認領。從這段記載

可以看出秦軍不僅互相爭奪首級,而且還把自己軍隊中戰死的士兵的首級當作敵人的首級

拿來邀功請賞。還在秦昭王之時,軍功制度的流弊就已經充分暴露出來了。

由於不斷發動統一戰爭,士兵獲得軍功爵的不少,最多的自然是一級的公士,其次是

二級的上造,三級以上人數就相對減少了。

在雲夢睡虎地出土秦律中,二十等爵多有出現,如公士、上造、不更、大夫、官大夫

、五大夫等。

在文獻史料中,有商鞅封於商,魏冉封穰侯,范睢封應侯,呂不韋封文信侯

,嫪毐封長信侯。在始皇東巡時,曾有列侯、武成侯王離,通武侯王賁,倫侯建成侯趙亥

,昌武侯成,武信侯馮毋擇等陪同。

軍功爵制的實行,對於當時社會帶來了重大的影響。在「世卿世祿」制度下,奴隸主

貴族憑藉血緣宗法關係就可以輕取富貴、世襲爵祿,戰士們在疆場上流血,軍功卻歸於貴

族。

春秋以來沒有一個士兵受爵的事例。在戰爭頻仍的春秋晚期,形成了人民的普遍厭戰

,引來了種種嚴重的社會問題。「國亂兵弱主卑」是其集中表現。諸侯國的變法運動打破

了「世卿世祿」,廢除了親室屬籍,推行軍功爵制從根本上杜絕了這一流弊。從此「宰相

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軍功爵制顯示了生機勃勃的強大生

命力。

秦軍功爵制排斥血緣宗法關係,由此產生了一批新官僚和一批軍功地主,所以軍功爵

制不但是新興的封建軍事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可以說是新興的封建官僚制度的一個

組成部分。正是由於這一原因,當時活躍於政治舞台上的將、相,大多已不再是春秋以前

的舊貴族,而是微賤者出身了。名將白起、王翦是平民,李斯是郡小吏。其它如張儀、范

睢、蔡澤等,不是鄙人,就是貧民,從而開了秦漢以後的「布衣將相之局」。在客觀上,

對於世卿世祿制度和宗法制度的瓦解,也起到了催化劑的作用。

秦軍功爵制不只賜爵,而且若有罪,必然被奪爵。

《史記·秦本紀》云:昭王五十五

年,武安君白起有罪,為士伍。在此之前,白起由於作戰有功,從左庶長、左更升為大良

造。《史記·秦始皇本紀》云:嫪毐死,舍人奪爵遷蜀四千餘家,始皇十二年,呂不韋死

,其舍人臨者,秦人六百石以上奪遷爵。五百石以下不臨,遷勿奪爵。「像白起、呂不韋

、嫪毐這樣在秦呼風喚雨之人皆被奪爵,可想見其它人被奪爵者當更多,只是史書未及記

載而已。《資治通鑒》卷76注云:」秦漢之制,凡奪爵者為士伍「,這種既可授又可奪之

制,應該說在當時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既能激發人們為爵位而奮勇作戰,又能制約有爵位

者,使其繼續立功而勿犯罪。

軍功爵制愈是戰爭頻繁和激烈,得到爵位的將士愈多,關於秦時授予軍功爵的具體情

況不得而知,但從秦統一六國,消滅六國士兵的情況便可見一斑,

據統計,從商鞅變法到

秦始皇即位前一年,前後經過一百零九年的時間,秦除了同若干殘存的小諸侯國和西戎、

巴、蜀、少數民族作戰以外,

同六國共作戰六十五次,其中同魏作戰十六次,同楚十四次

,同趙十三次,同韓十二次,同齊四次,同燕二次,同六國或五國聯軍作戰四次。獲全勝

的共五十八次,斬首一百二十九萬,拔城一百四十七座,攻佔的領土共建立了十四個郡。

未獲全勝或互有勝負的僅五次,敗北的僅四次。[20] 從斬敵首情況來看達100多萬,可見

戰鬥之激烈。據梁玉繩先生《史記志疑》卷四統計:「秦自獻公廿一年與晉戰,斬首六萬

,秦孝公八年與魏戰,斬首七千,惠文八年與魏戰,斬首四萬八千,後七年與韓、趙戰,

斬首八萬,十一年敗韓岸門,斬首萬,十三年擊楚丹陽,斬首八萬,武王四年拔韓宜陽,

斬首八萬,昭襄王六年伐楚,斬首二萬,七年復伐楚,斬二萬,十四年攻韓、魏,斬二十

四萬,廿七年,擊趙,斬三萬,三十三年破魏將暴鳶,斬四萬,三十三年又伐魏,斬四萬

,三十四年破魏將芒卯,斬十三萬,沉河二萬,四十三年攻韓,斬五萬,四十七年破趙長

平,坑卒四十五萬,五十年攻晉軍,斬首六千,流死河二萬人,五十一年攻韓,斬四萬,

攻趙,斬九萬」,共計165.5萬人。

從戰爭結果來看,秦軍佔上風,到秦始皇即位後,統一

六國的戰爭更是轟轟烈烈,戰果更加輝煌,這些都與軍功爵制有不可分離的關係。

秦除了實行軍功爵制以外,出於維護其統治的需要,賞賜爵位之事還見於其它方面,

如秦昭王時,魏國獻出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東,賜爵;赦罪人遷之」 [21] 秦為了

擴大兵源,採取賜爵方法,長平之戰時,秦昭王「聞趙食道絕,王自之河內,賜民爵各一

級」[22] 秦始皇二十七年,即統一全國後,「賜爵一級」。[23] 秦使用鬻爵的辦法解決

社會問題也多有記載,「粟爵粟任則國富」 [24]「民有餘糧,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

其功,則農不怠」[25].秦王政四年時,因蝗災而發生瘟疫,令「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

級」。

軍功爵制的作用不只表現在軍事上,對秦國政治上的影響及社會的發展也有非常重要

的作用,對舊制度是一種致命的打擊,從而改變了秦的社會結構和階級結構,使秦國以全

新的面貌立於戰國七雄之中,並很快強大起來,達到了富國強兵的目的。

可以設想,秦若

未實行軍功爵制,戰國七雄中誰來統一天下還是未知數。

三、軍功爵制與秦兵馬俑

秦始皇兵馬俑已享譽海內外,它是反映秦始皇生前「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御宇內

」的壯觀軍事場面,約八千個如原人、原馬一樣大的兵馬俑,確實是浩浩蕩蕩,是軍功爵

制下秦軍備勇殺敵的生動體現。不管是秦兵馬俑坑中的步兵,還是騎兵、車兵;不管是重

裝步兵,還是輕裝步兵,都是「 科斗,貫頤奮戟」,在俑坑中還未發現戴頭盔的將領和士

兵。

而在考古工作中戰國和西漢時期均發現戴有頭盔的士兵,史書中也記載,山東六國士

兵「被甲冒胄」,雖然目前在秦始皇陵封土東南的鎧甲坑中發現石制頭盔,但那隻能說明

當時秦的武庫中有頭盔,但士兵作戰時,則像俑坑中的士兵一樣,不戴頭盔,充分反映出

秦軍在軍功爵制度下備勇殺敵、所向披靡的精神狀態。

俑坑中不僅有為爵位而奮勇作戰的士兵,也有下級、中級和高級軍吏。士兵俑不戴冠

,而軍吏俑頭戴長冠和鶡冠。下級軍吏頭戴單板長冠,中級軍吏頭戴雙板長冠,高級軍吏

則戴鶡冠。

目前在秦俑坑中共發現高級軍吏俑9個,這些高級軍吏俑從其冠服來看顯得比較特別,

頭戴鶡冠,披彩色魚鱗甲。身體前後胸及周邊著精緻的幾何彩色圖案花紋,雙肩及前後胸

並有用彩帶紮起的花結。這種花結類似於後代軍人的銜級。而且從目前發現的高級軍吏俑

來看,均身材魁梧,老練沉著,顯然是一副大將的氣派。中、下級軍吏俑在冠服上又與武

士俑不同,御手俑在秦時地位較高,從其裝束來看,應為中下級官吏,這主要是由於戰車

在當時軍隊中的地位決定的。

秦俑坑中高、中、下級軍吏俑和士兵俑的等級區別,實質上就是爵級的不同。關於秦

兵馬俑的爵級,陳孟東、盧桂蘭兩位先生有專文研究, [26]他們認為:秦兵馬俑中「有無

爵位的戰士,更有有爵位的戰士和軍吏。後腦梳扁髻和髮髻偏左的俑是屬無爵位的小夫,

這些俑數量較少;髮髻偏右的俑是一級爵公士;戴幘的俑,是二級爵上造,公士和上造爵

級的俑數量較多;御手俑屬三級爵簪裊,簪裊以上的爵位數量就相對減少;車右俑為四級

爵不更;車左俑(包括步兵隊中戴長冠的俑)為五級爵大夫,戴長冠;軍侯俑為六級爵官

大夫,戴雙板長冠;司馬俑為七級爵公大夫,戴鶡冠,乘裝飾華麗、有園形華蓋、配備有

鍾、鼓的指揮車。八級以上的爵位,在已出土的秦陵兵俑中沒有。」

他認為秦兵馬俑坑八級以上的爵位沒有,即俑坑中最高爵位為公乘,筆者不敢苟同。

應該有較高的爵位在兵陣中,從當時軍人熱衷於打仗來看,浩浩蕩蕩寫實的兵馬俑軍陣中

一定有位高爵重之人。

________________

①《史記·晉世家》。

②臧知非:《周秦社會結構研究》,西北大學出版社1996年10月版。

③《說苑·政理》。

④《吳子兵法·勵士》。

⑤《韓非子·和氏》。

⑥《淮南子·道應訓》。

⑦《史記·趙世家》。

⑧《戰國策·燕策二》。

⑨《戰國策·韓策一》。

⑩《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11]《韓非子·定法》。

[12]《商君書·錯法》。

[13][14]《商君書·賞刑》。

[15]《商君書·畫策》。

[16]《史記·楚世家》。

[17]《韓非子·初見秦》。

[18]《荀於·議兵》。

[19]《戰國策·韓策一》。

[20]栗勁:《秦律通論》,山東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21]《史記·秦本紀》。

[22]《史記·白起列傳》。

[23][24]《史記·秦始皇本紀》。

[25]《商君書·去強》。

[26]《商君書·靳令》。

[27]陳孟東、盧桂蘭:《秦陵兵俑爵級考》,《文博》1985年1期。

大遼鐵林軍

《宋史·太宗紀一》:「己亥,幸新城,觀鐵林軍人射強弩。」《宋史·何承矩傳》:「 至道 元年, 契丹 精騎數千夜襲城下……﹝ 何承矩 ﹞擒其酋所謂鐵林相公者, 契丹 遁去。」 鐵林軍乘善馬、重甲、刺斫不入,用鉤索絞聯,雖死馬上不墜。遇戰則先出鐵騎突陣,陣亂則衝擊之;步兵挾騎以進。

西夏鐵鷂子

在戰鬥中「以鐵騎為前軍,乘善馬,重甲,刺斫不入;用鉤索絞聯,雖死馬上不墜。遇戰則先出鐵騎突陣,陣亂則衝擊之;步兵挾騎以進」。《宋史·兵志》四記載:西夏「有平夏騎兵,謂之『鐵鷂子』者,百里而走,千里而期,最能倏往忽來,若電擊雲飛。每於平原馳騁之處遇敵,則多用鐵鷂子以為沖冒奔突之兵」。

大金鐵浮屠

楊汝翼《順昌戰勝破賊錄》最早記載「鐵浮屠」(「鐵浮圖」)。文中稱,金兀朮「自將牙兵三千策應,皆重鎧全裝,虜號鐵浮屠,又號叉千戶」,這「叉千戶」便是指侍衛親軍。

唐河之戰李繼隆 二流軍隊還是硬扛,宋之一流禁軍大勢已去。

最後還要西軍收拾爛攤子

熙豐將兵法軍制改革後,到宋徽宗時,宋朝在陝西的正規軍兵力約為五十餘將。所謂的將兵法,就是打破原有的禁軍,廂軍,蕃軍的編製,統一整編為系將軍。以「將」為基本戰役指揮單位,每將的兵力理論編製從一萬到三千不等,平均當在五,六千左右。但宋朝軍隊的空額現象十分嚴重,大多數部隊還不到其理論編製的三分之二。

因此,戰事爆發後往往需要抽調幾將的人馬,臨時編組成「軍」,設統制或者統領指揮,如果集結的兵力過大,還要在統制上設立都統制。除了系將軍外,陝西還有大量的鄉兵弓箭手等准正規軍,其數量甚至超過正規軍。與內地鄉兵的烏合之眾不同,陝西鄉兵戰鬥力很強,有的鄉兵比之正規軍也絲毫不差。

連年的消耗戰,使得西夏遠遜與宋朝的國力無法支持。自宋徽宗即位後,宋朝漸漸取得了對西夏的軍事優勢,「今既得石堡,又城銀州,西夏洪、宥皆在吾顧盼中。橫山之地,十有七八,興州巢穴淺露,直可以計取。」(宋史 陶節夫傳)就在宋朝準備大舉進攻之時,來自遼國的壓力卻迫使宋朝與西夏議和,並且歸還了開戰以來侵佔的西夏領土。

但宋朝君臣對此無疑是不甘心的,七年之後,1113年,宋徽宗以童貫總領陝西六路兵馬,向西夏發動了大規模進攻。經過七次大戰,宋朝於1119年將西夏最好的兵源地橫山全部奪取。


安南、林邑(占城)、緬甸的戰象。

古代的東南亞地廣人稀,林莽叢生,今天的越南、緬甸、泰國境內,近代以前主體民族人口都只有300多萬,其他民族人口更少。大片荒無人煙的熱帶森林中有很多大象,人們把大象抓來馴養,用於作戰。

越南畫的二征起義,由於清宮戲深入人心,所以外國人心目中,我大漢朝就已經留辮子了……

後來被馬援打敗。

《宋書·宗愨傳》:元嘉二十二年,伐林邑,愨自奮請行。義恭舉愨有膽勇,乃除振武將軍,為安西參軍蕭景憲軍副,隨交州刺史檀和之圍區粟城。林邑遣將范毗沙達來救區粟,和之遣偏軍拒之,為賊所敗。又遣愨,愨乃分軍為數道,偃旗潛進,討破之,拔區粟,入象浦。林邑王范陽邁傾國來拒,以具裝被象,前後無際,士卒不能當。愨曰「吾聞師子威服百獸」乃制其形,與象相御,象果驚奔,眾因潰散,遂克林邑。收其異寶雜物,不可勝計。愨一無所取,衣櫛蕭然,文帝甚嘉之。

明朝萬曆年間,緬甸東吁王朝國王莽應里發兵攻打雲南。緬甸人以象陣加騎兵,攻擊力很強,「破姚關,焚施甸,攻順寧,寇猛淋,殺官軍,剽焚為烈,恃象馬所向無前,益輕中國矣!」名將鄧子龍率軍抵抗,以火器強弩大破緬甸象陣,擒獲的戰象最後殺而烹之,以飧將士。

泰國大片《納瑞宣國王》中的緬甸戰象,灰常拉風~


我只回答你幾個字,中國人民解放軍及中國人民志願軍。


那必須是曹操的發丘中郎將…職業挖墳


不厚古薄今的說從軍紀,作戰,意志來說也就《中國人民解放軍》了


白耳軍

驍果軍

龍武衛

折衝府

銀槍效節軍

黑鴉軍

決雲都

控鶴卒

御龍直

雄武軍

背嵬軍

鐵鷂子

怯薛軍

三千營

血滴子

五代牙兵 殘晉府兵 越亂的時代傳的越神


特殊兵種只存在於遊戲里。


城堡時代:諸葛弩


我看沒什麼好神往的,軍事貴族們搞的常態化選鋒軍而已。

比如知乎大神 @殷守甫 提到的少數精銳突擊中軍的北地戰法,具現化之後就是呂布手下的陷陣營之類。

一般而言就是人高馬大、身披重甲、耐力出色。

唔,習慣性給皇漢舔舔堵,滿清前期有一支玩火器的烏真超哈,確然符合題主要求,有特技。


這問題像是波斯人問的


如果要代表一個朝代,那就是北府兵吧,劉宋國運所寄。

劉宋興於北府,北府最盛於北伐,那也是劉宋極盛之時,金戈鐵馬 氣吞萬里如虎。北府衰於劉穆之之死,那之後劉宋也江河日下,雖有元嘉之治,但也有元嘉草草 封狼居胥 贏得倉皇北顧。異族環伺左右,經濟發展再好沒有軍事上的勝利支撐也不能說是國運昌盛吧。


縱觀全史,各朝邊軍最強,最顯著的特點是戰鬥力從開國保持到國滅,其他的一些名噪一時的軍隊往往曇花一現,隨著創立主官的失去而快速湮沒。只有邊軍默默的在長城內外、大漠荒原、西南叢林、沿海島群中追亡逐北、嘯聚山林、劈波斬浪,守護著中原的繁榮和皇帝的美夢。邊軍叛亂,擊敗了多少威風凜凜的所謂大軍,長安的十二衛?汴梁的禁軍?南京的百戰雄師?滅明的百萬闖軍?滿清的八旗子弟?還有誰?


漢-魏:羽林軍 西園軍 執金吾 虎豹騎

晉:北府軍

唐:神策軍

後周-宋:殿前軍 西軍 岳家軍

元:怯薛軍

明:神機營 戚家軍 忠貞營

清:善撲營 湘軍 淮軍 北洋新軍 南洋新軍

民國:北伐軍

本朝:萬歲軍


額。。。特殊兵種軍事加成。。。題主你想多了。。這些東西大多是小說遊戲里扯出來的。。不過歷朝歷代里的確有一些戰鬥力比較強的軍隊。。比如,秦國軍隊戰鬥力就明顯強於其他國家,對上北方匈奴更是有壓倒性的優勢。。那是因為秦朝的軍功制度和戰爭科技碾壓。

再比如漢末,北方邊境的騎兵比較能打,那是因為他們在邊境長期砍人,比內地禁軍不知道熟練到哪裡去。另外,長期的戰爭使他們對戰爭的理解,戰法戰術也高於一般軍隊,尤其是對騎兵的作用,可以看到在漢末戰場上能打的基本都是這群人。。

蒙古騎兵戰鬥力就不用多說了,他們戰鬥力主要來源於先進的戰術戰法和對各個文明科技的吸收,在很多地方都有討論,不得不說蒙古高原幾千年孕育出了一群可怕的人。。。

至於後面的就不多說了,總之科技越先進越能打,步兵打不過騎兵,拿刀的打不過用槍的,人少的打不過人多的。。如是而已。。

對了,題主方便的話能不能透露一下,你是理科生還是文科生,或者還沒有分科??


魏國的魏武卒?反正覺得比什麼斯巴達靠譜


魏武卒,真正的特種部隊.

秦軍,喜戰好殺.

北府軍,打過淝水之戰的以少勝多,滅過孫恩盧循徐道覆的泱泱水軍,北伐滅南燕敗北魏破後秦,南燕重甲騎兵、北魏鮮卑游騎,後秦羌人有天下至險潼關也被其攻滅.經典戰例數不勝數,戰將無數隨便拉一個都是歷史級別的.最重要的是從謝玄到劉牢之再到劉欲再到後面南朝的幾位開國皇帝大多出身北府或靠北府起家,戰力始終未曾衰竭!拋去有軍閥性質的私家軍隊如岳家軍、戚家軍還有那隻軍隊可與之抗衡?漢人最恐怖戰力恐怕就是這隻軍隊了.北府軍比秦軍和魏武卒強的地方是重騎兵輕騎兵水戰步戰車戰攻堅戰都打過,無往不利無往不勝。

印象中三千年記史好像只有這三隻軍隊做到了就算換了將領依然是無敵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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