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矯枉必須過正」?


就是鬆弛迭代演算法啊,比如迭代求根的時候,新的點相對舊的點位移了:

Delta x=x^{(k+1)}-x^{(k)}

但我實際取的新點卻是:

x_x^{(k+1)}=x^{(k)}+omega Delta x

這個時候,乘上的omega因子就是鬆弛因子,若是它大於1,就是所謂矯枉過正。但是,小於1,大於0,也是可以的。根據你不同的方法,這個值的最優的數值是不同的。有的時候,這個值選的太大或者太小,都會使得迭代變慢。

所以說,所謂矯枉必須過正,其實是站不住腳的,這與被糾正者的性質有關。如若此人或物,頗為堅韌、固執,那麼矯枉過正,似乎有些道理;然而若如牆頭之草,那這個鬆弛因子就要小於1,也就是比你預期的矯正力度還要小。

然而總須有一個「正」,可以使得我們作為目標、去「允執厥中」。這是最終的目的,不可忘卻,不然什麼樣的手段,都成了「枉」。


當然是正確的啦。

當你把彎曲的物體扳直的時候,首先發生的是彈性形變。一旦停止施力,就會恢復到最初的彎曲狀態。

當施力超出屈服強度的時候,物體才會出現塑性形變,「矯枉」需要的就是塑性形變。

在扳直的時候,如果只是扳到正好扳直的程度,即使此時施力已經超過了屈服強度,整個形變還是分為彈性形變和塑性形變兩部分。一旦停止施力,彈性形變就會消失,依然會處於彎曲狀態。

要扳直,必須超出正好扳直的程度,向另一側彎曲到彈性形變極限,停止施力之後彈性形變消失,正好變成直的。

所以除了屈服強度為0的物體(現實中不存在吧……),矯枉必須過正。


枉,屈,彎曲。

你看「冤枉」一詞的意思,就是「冤屈」。

所謂矯枉,就是矯正彎曲。

所謂矯枉過正,便是矯正過頭,彎向了另一邊。

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說:「矯枉必須過正。」他拿竹子作比喻,說竹子彎了,想要矯正,就必須過頭,不過頭,它直不了。

當時有人批評農會,說共產黨的農會打倒土豪鄉紳後,會員們的行為太過分了。一是不許地主說話,不許說話也就罷了,還踏上一隻腳在臉上,任意唾罵。有人隨意向土豪罰款,抄家以後再抄家,一群人湧進人家屋裡去,把少奶奶攆走,在地主家的炕上滾上一滾。如有怨言,便要在地主的臉上糊一坨屎。

有人說,這太恐怖了,是矯枉過正的恐怖政策。毛澤東就很不滿意,說地主土豪沒有好東西,是好東西的,大家自然不會虐待他們。對於那些壞蛋分子,農民恨之深,砸之切。著名的「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便是從這裡來的。

然而你讓我評價「矯枉必須過正」,這也用不著我去評價,中共的左,是在建國以前(1927年)就有的,建國以後,也只不過是有了全面推行政策的權柄,它並非截斷的,獨立的,而是從骨子裡就帶著的。

若說農會做的事,乃是一場矯枉的革命。那麼建國後的多次政治運動和清洗,尤其是文革,便是過正之矯枉了。原本已經矯正,但過正卻持續了十年二十年,過正久了,它本身也就成了「枉」,活活又耽誤了一代人的青春。


現在有許多人認為「矯枉難免過正」,甚至主張「只有過正了才能矯枉」。持這種觀點的人們,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理論根據,就是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說過「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所以,要想在這個問題上澄清是非,首要的是對毛澤東的上述觀點作出科學的、準確的解讀。

一、「矯枉必須過正」之本意解讀

毛澤東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說過: 「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但對於毛澤東的這句話,不能僅從從字面上望文生義,而應該聯繫《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的主要立論來把握。

第一,毛澤東在該調查報告中所要闡述的核心觀點,不是要討論或論證「矯枉」要不要「過正」的問題,而是旨在回答當時的湖南農民運動是「糟得很」還是「好得很」的問題。毛澤東寫作這份調查報告的針對性非常明確,即如他所言: 當時,「從中層以上社會至國民黨右派,無不一言以蔽之曰:『糟得很』」。連中派的言論也是如此: 「農會雖要辦,但是現在農會的舉動未免太過分了。」有的人借農民運動的所謂「過火」、「矯枉過正」,來否定湖南農民運動的大方向和積極作用。毛澤東通過深入細緻的調查研究後得出針鋒相對、截然不同的結論: 湖南農民運動是「好得很」。這是一個大是大非的問題,體現著中國共產黨人的根本立場。在這裡不存在「過正」的問題,當然也沒有必要主張「矯枉必須過正」。

第二,毛澤東雖然說「矯枉必須過正,不過正不能矯枉」,但這只是直接回應對湖南農民運動的種種非議,即是「接過他們的話」來說,而非真正認為湖南農民運動「過正」了。人們往往停留於從字面上去理解毛澤東的觀點,而疏忽了從其本意和實質上去領會毛澤東的思想。毛澤東說得一點不含糊: 「無論什麼人都無法完全否認這『糟』字。實在呢,如前所說,乃是廣大的農民群眾起來完成他們的歷史使命,乃是鄉村的民主勢力起來打翻鄉村的封建勢力。」「這是四十年乃至幾千年未曾成就過的奇勛。這是好得很。」「農民的舉動,完全是對的」。一些人的所謂「過分」,所謂「矯枉過正」,所謂「未免太不成話」,這些「議論貌似有理,其實也是錯的」。由此可見,毛澤東只是說別人認為湖南農民運動「過分」,而他自己卻絲毫沒有「過正」的看法,更談不上為「矯枉過正」作任何辯護。

第三,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毛澤東談「矯枉過正」問題,完全服務於其核心觀點,即說明湖南農民運動「好得很」。他並不在於從思想方法上闡述「矯枉」與「過正」的關係,而只是針鋒相對地指出: 即使如一些反對者所說的湖南農民運動是「矯枉過正」,那又怎麼樣呢? 因為他們根本不懂「革命的道理」,是顛倒是非。正如毛澤東所說: 「『糟得很』,明明是站在地主利益方面打擊農民起來的理論,明明是地主階級企圖保存封建舊秩序,阻礙建設民主新秩序的理論,明明是反革命的理論。每個革命的同志,都不應該跟著瞎說。」他還強調指出: 「所有各種反對農民運動的議論,都必須迅速矯正。革命當局對農民運動的各種錯誤處置,必須迅速變更。這樣,才於革命前途有所補益。」

由上述可見,毛澤東當時說「矯枉必須過正」,是由於湖南農民運動被不符合事實地說成「過

分」、「糟得很」了,從而針鋒相對地指出湖南農民運動「好得很」; 認為它絲毫沒有「過正」,強調即使如反對者所謂的「過正」,那麼這樣的「過正」也是「矯枉」之所需,無可指責。所以,我們也不能據此主張「矯枉難免過正」或「只有過正了才能矯枉」。

二、「矯枉過正」之思想方法透視

從思想方法上說,「矯枉過正」亦即矯枉過中、矯枉過直,是指在糾正以往的錯誤或問題時,沒有把握好「度」,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過猶不及,物極必反。「矯枉過正」不但是錯誤的,而且是極其有害的。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思想方法,任何真理都是具體的。它只相對於特定的對象、特定的時間和空間甚至特定的意義,才具有相應的客觀性和絕對性。一旦超出其所適用的範圍,「只要再多走一小步,彷彿是向同一方向的一小步,真理便會變成錯誤」。從思想方法上說,「矯枉過正」犯的就是這種錯誤,應該避免,也可以避免。不能以「過正」來實現「矯枉」,否則「矯枉」就可能不準確、不到位;而且由於它是以一種傾向代替另一種傾向,是從舊「枉」而走向新「枉」,在本質上並沒有真正實現「矯枉」。

「矯枉」不能「過正」,也無須「過正」。有的人主張「矯枉必須過正」,大多是基於對「矯枉」作直觀的、操作性層面的解讀。例如,漢朝董仲舒就是主張矯枉必須過正的。他在《春秋繁露·一·玉杯》中指出: 「《春秋》為人不知惡,而恬行不備也,是故垂累責之,以矯枉世而直之。矯者不過其正,弗能直。」若從「矯枉」的字面含義來看,他說得似乎「有道理」。所謂「矯枉」,就是指把一種彎的東西扳正或扳直,特別是當該物具有一定的硬度和彈性時,若不過其「中」、「正」、「直」,似乎很難做

到。其實,這是一種望文生義的解釋,已經扭曲了作為思想方法的「矯枉過正」的本意。對於「矯枉過正」這種思想方法,不能僅停留於作如同上述的直觀的、操作意義的考察,而應該上升到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層面來加以把握。

若從思想方法上說,「矯枉過正」違背了具體事物及其發展都是特定的質、量、度的內在統一的道理。因為,要想造成或保持「正」的質,就必須在一定的範圍內、而且也只能在這個特定的界限中「矯枉」。其中,體現著「正」的質的一定的「矯枉」範圍,就是「度」。這種「度」是不能任意突破的。「矯枉過正」,就是在「矯枉」中超越了這個不容突破的界限,其結果必然破壞了事物質的相對穩定性,從而產生「過正」的效果,即已經不再是「正」。「矯枉」無須「過正」,只要以「直」矯「彎」、以「正」矯「誤」,就能實現其「直」、其「正」。就思想方法角度而言,毛澤東是反對「矯枉過正」的,這是長期被人們所疏忽的。在毛澤東關於「過猶不及」和「中庸」及其相互關係的思想中,就包含著對「矯枉過正」的否定。毛澤東1939 年2 月20 日致張聞天的信中,首先肯定了「過猶不及」的思想,指出: 「過猶不及」「是重要思想方法之一」,因為「一切哲學,一切思想,一切日常生活」,都要「去肯定事物與概念的相對安定的質」。他從質和量的統一來說明「過猶不及」的合理性: 「『一定的質含有一定的量』( 不如說『一定的質被包含於一定的量之中』) ,是對的,但重要的是從事物的量上去找出並確定那一定的質,為之設立界限,使之區別於其它異質」。緊接著,他又以「中庸」所包含的某種合理性來說明「過猶不及」。朱熹在「舜其大知」一節中注道: 「兩端謂眾論不同之極致,蓋凡物皆有兩端,如大小厚薄之類。於善之中又執其兩端而度量以取中,然後用之,則其擇之審而行之至矣。」毛澤東認為「這個註解大體是對的」,但

又指出「兩端」不應單訓為「眾論不同之極致」,而應是指「過」與「不及」。「依照現在我們的觀點說來,過與不及乃指一定事物在時間與空間中運動,當其發展到一定狀態時,應從量的關係上找出與確定其一定的質,這就是『中』或『中庸』,或『時中』。」很顯然,「矯枉過正」從思想方法上根究,恰恰是「過猶不及」之「過」,沒有「從量的關係上」「確定其一定的質」。毛澤東雖然肯定「中庸」思想是「孔子的一大發現,一大功績」,但並未對其全盤肯定,而是辯證地指出其缺乏發展的觀念,「排斥異端樹立己說的意思為多」。


譬如你說,這屋子太暗,須在這裡開一個窗,大家一定不允許的。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願意開窗了。沒有更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

——魯迅《無聲的中國》


難免是一回事,必然是另一回事,有時候需要是另另一回事,必須更是另另另一回事。

就這麼簡單。

一碗湯太淡,你他媽「必須」加鹽加到齁死?

穿三件衣服太熱,你他媽「必須」脫光了?


想起了PID control(以下圖片來自wikipedia: https://en.wikipedia.org/wiki/PID_controller)

如果說藍線是我們的目的,把一個觀念,或者一件事從0變成1,那麼黑、綠、紅就給了我們三種不同的渠道。其中有兩個我們可以稱之為「矯枉過正」,即黑和綠。而紅則是「矯枉不過正」的代表。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出,綠線的效果是最理想的,在比較短的時間內讓取值接近了我們的目的。紅線看起來比較平穩,從未超過過我們的目的取值,而黑線波動比較大。

從這個圖中我們應該可以感受得到,「矯枉過正」有時候是更優解,但是「矯枉過正」也要有一個度。

中國人講究「中庸」,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世界上大部分事情都不是非黑即白的。無論是「矯枉過正」的支持者還是反對者,認為「矯枉過正」就是無限制地往另一個極端發力,那一定是錯誤的。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矯枉過正」的力度太大,就會有一個遠離目的的峰值,也就意味著有一段時間我們處於另一個我們不想處於的相反的極端狀態。

有的人說了,我們可以在黑線到達藍線的一瞬間停止矯正,那不是最快到達目的的方法么?可惜,人和物體一樣,都是有慣性的,因為人有慣性,所以人群也有。沒有誰能做到用一個反面極端去引導人群,然後在人群處於最合適位置的那一點的時候告訴大家,好了就這樣了,這是不可能的。任何控制(包括對心態、價值觀的引導)都有一定的滯後性,也就是說你現在發的力的功效會在以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體現,也正因如此,企圖往一個極端猛拐然後到了位置戛然而止是不現實的。

因此,我的第一個結論是,確實有一些情況下,「矯枉過正」是一個更優的選擇,但是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要考慮「矯枉過正」的力度,不應因「矯枉過正」合理就無限制地施力。

然而我們在生活中有時候追求的不是時間最優解,或者說,不是最快地讓取值處於目標值某個範圍的解。因為我們評價一個事情的因素不止有時間。

我們從圖中可以看到,「矯枉過正」往往會導致一個反方向的峰值,有時候這個峰值是無所謂的,比如某些對事情的看法,而有時候這個峰值是很重要的,甚至是無可挽回的。舉個例子,我們在剪褲腿的時候,褲腿太長,拿捏不好剪多少,一定是往少了剪,再一點一點接近目標,絕沒有一刀下去多剪點的,因為這個反向效果是無法彌補的。

同時我們也應該知道,萬事萬物是有聯繫的。做任何決策都不應該只盯著一件事看,要想到這個決定對於其他事情的影響。比如新聞里經常出現一些不法分子做了壞事,下面評論一定會有「這種人就應該拉出去槍斃」。好,「把這種人槍斃」這個決定,對於這種案件本身是有積極作用的,算一種「矯枉過正」,然而這個決定對我們的司法體系有著非常消極的作用,同時如果真的把犯一些不那麼嚴重的罪的人都「槍斃」,最後的結果絕不會是天下太平無人犯案,只會是人人自危最後起義(參見秦始皇)。

因此,我的第二個結論是,「矯枉不過正」經常會是一個相對安全的選擇,雖然他可能見效會比較慢。無論是從「沒有反面效應」的角度,還是從「對其他事物影響較小」的角度,單純地宣揚「正確的事情」,而非宣揚「錯誤的,但是對現狀更有幫助的事情」都更有優勢。

綜上所述,「矯枉過正」應該辯證地來看待,他既有高效的一面,也有危險的一面。在面對具體的事情的事情應該具體分析,即便決定「矯枉過正」,也要深思熟慮「矯枉過正」的尺度,以及它帶來的影響,盡量利用其高效的特質,減小其危險的損害。


玩過單擺嗎?

總是在左左右右的擺動中,慢慢歸於正中。


矯枉過正,如果針對的是之前「枉」的人,倒也罷了;

但是如果讓與之前的「枉」並無關係的人來「過正」還債,那問題可就大了。


當你根本hold不住的時候,談對程度的限制毫無意義。

但如果你擁有了對運動的控制力,你還會有限制它可能造成的危害的自覺性嗎?


如果真的正兒八經去管理一個團隊的話,首先要時刻提醒自己避免矯枉過正的情況。

首先一個人看問題,如果沒有經驗的話,往往一部分依據事實,一部分依據經驗,一部分依據對未來事實發展的估計,一部分依據輿論,還有和當時的情緒,態度有關。

簡而言之拍腦袋的情況會很多。

把一個問題具體化,用魚骨圖找出根源,然後一個個列出解決辦法,追蹤執行情況,不斷迭代。

把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作為風險來管理,和現在已經發生的問題分開來。

簡而言之先管理好自己,然後解決問題。

在別人看來你永遠都很冷靜,什麼事都能搞定。

雖然我也沒有把握。

總之矯枉過正是沒有經驗和技巧的表現。


豆子寫了中國的例子。我倒是想說一點別的思路,那就是就算是矯枉過正了,又怎麼樣?又是太陽底下無新事。

地主倒下還不足百年。「地主」這個階級就又在中國大地上崛起了。就算再矯枉過正,問題又是否解決了呢?

我覺得,解決問題,不需要矯枉,如果真的能找到問題的癥結,問題自然能夠迎刃而解。而如果找不到問題的癥結,就算再矯枉,最後也只是弄巧成拙。

當然,一些人水平有限,只會矯枉過正,那也沒辦法。


這個觀點非常正確,一點都沒錯呀~

你們不矯枉過正,大家怎麼看清你們的流氓本色?

要是不矯枉過正,所謂的矯枉恐怕就真成功了。

所以後來被清算,實在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矯枉過正中的過正是糾正後的狀態,而非對糾正這個行為的描寫。

說必需向另一個方向彎曲的人不但根本不會這個成語,還妄想可以做二次創作。


何為枉?過正本就是枉,我們一代代人都在矯枉過正,然後直到自己成了那個被矯的枉,這或者就是我們歷史的周期率,誰也沒有逃過。


就是解決一件事情不掌握好度 只知道往反方向出蠻力 這是一群不動腦子想野蠻解決問題的人會做的事


就像知乎有的時候矯枉過正,往往導致輿論一邊倒,有時候淹沒了有益觀點。

所以我一直喜歡看事分好多面、辯證看問題的答主。

也喜歡能看出是否矯枉過正的知友。


我其實是認同矯枉必須過正這種說法的。因為我這個人一向是崇尚一報還一報的理念,一個人必須為自己犯的錯付出代價,才算是真正悔改了。以前我覺得美國的動物保護法太誇張,連捉浣熊都是違法的(浣熊在美國就相當於會傳播狂犬病的耗子)。但我後來看到美國人曾經把北美旅鴿這麼一支優勢物種活活捕殺到滅絕的故事,我就覺得美國這種變態的動物保護法是有必要的。這體現了美國政府悔改的誠意。

所以美國這些國家對待有色人種,同性戀,女性實行「政治正確」也是有必要的,因為這些國家的歷史欠賬實在是太多了。但是這些政治正確決不能被視為「普世價值」,它們只是這些國家贖罪的做法,而不是所有國家的義務。同樣這些國家也不能因為有了這些政治正確就產生優越感,這就好比一個罪犯在服刑期間沒有犯罪,然後就覺得自己比沒有服刑的人更守法一樣荒謬。


是存在並無處不在的。

女尊之於女權,gay pride之於反同性戀歧視,民族自豪感/black pride之於反種族歧視,美國汽車工會之於反資本家壓迫,知乎亂封ID之於反膜法,都是例子。


我分兩種情況看,一個是物理的,這個acalephs已經說的很好了;另一個社會的,這個就有說道了,但也很簡單:枉的社會裡的改正者本來就是枉的,是不知道正的,如何能恰當地改到正?所謂正也不過是後人的評價,而且後人也是在枉的社會環境里成長的,本身也是枉的(除非你能舉出例子一個沒有偏見的共產主義社會),那麼這評價也就是「枉」的。如果必須要說,只能說,有問題了,必須改錯。改成什麼?首先改成不是現在這樣的,其次改成更好的,而這首先和其次往往也是同時的,但有時改掉現在的錯之後繼之的確是更壞。總之,問題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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