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們通常對陌生人或者不熟的人比對自己親近的人態度要好?
01-19
特別是面對婚姻伴侶或者情侶或者愛人的時候,情緒更易於爆發
愛即是權力。當你被愛,你就被賦予了傷害對方的權力。凱撒是羅馬最後一個皇帝,他熱衷娛樂演戲,以「偉大的藝人」自居。他最後一件作品是放火燒羅馬城。
假如你擁有無上的權力,你會不會放火燒一座城?
這就是人性。暴力是一種禁忌,但不代表我們對暴力沒有嚮往。所以愛與暴力同時存在。假如你沒有對對方同等的愛,你會控制住自己不使用權力嗎?我們大部分人都有這樣的體驗:對方不屑使用正確的方式對待分手事宜,而是簡單粗暴地輕易傷害對方。對待愛自己的人尚且如此,人性中到底有多少隱秘的黑暗呢?然而施與暴力的人,常常是意識不到暴力的。當你強勢到某個程度,你就意識不到自己的強勢了。
以前我也傷害過別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那麼做。看到對方痛苦還假裝與自己無關,難道有什麼快感嗎?現在我不會了,假如還有機會,我一定溫柔而正確地對待每一個愛我的人,不要忘記自己的憐憫心,因為我也希望自己能被這個世界溫柔對待。那只是一種偽裝。
因為你知道再怎麼對他們發脾氣,他們都不會離開你的,而你對陌生人發脾氣,沒有人慣你。
親近的人了解自己的嘴臉的,他們心中已有你的模樣,態度好壞沒什麼大所謂;而陌生人不熟悉自己,所以你更願意樹立良好的第一印象。
或者說,親近的人怎麼都不會離你而去,所以你有恃無恐;而接觸陌生人,肯定有你的目的和原因,哪怕是馬路上的閑聊,兩個陌生人為了說到一起或是說得盡興,也會適當的遷就對方。
我認為從心理學角度說,是因為恐懼的優先順序較高。對陌生人的一切都不了解,假設你態度粗暴則可能招致不好的結果:挨罵、挨打、丟掉工作...甚至更糟。對此的恐懼使人小心翼翼地對陌生人示好:「我善待你,希望你也不會傷害我」來自親近的人的傷害概率相對較低,示好的話收益不大(例如可能僅為擁抱親吻等),也就不需「費事」表達好態度了。很多心理實驗已經證明,恐懼(失去利益或受傷)的情感要比得到(利益)的情感強烈。聽起來太實際了有點接受不了吧?但人性就是如此。例如平時對配偶漠視的人在要被離婚時可能就會轉變態度(即使是暫時的),或為爭取遺產而壓抑住(厭惡的)真實情感、對將死的老者表現孝心等。
他們對誰也不好,那都是裝的。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忘記在哪看的。感覺很有道理。
這個是要看人的,不可一概而論。主要有以下幾類:1、明知故作類
這種人出於自身形象需要,往往在外扮演一個和顏悅色、客氣到甚至有些低聲下的形象,實則脾氣暴躁,或者只因過分的對外偽裝而需要對內進行情緒的宣洩。
常見人群:土老闆之流(這類人群經過艱苦的打拚,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同時也因艱苦或者黑暗,性格可能出現一些扭曲)2、簡單情緒類這種人只是簡單的想發泄情緒,但是卻很難向不熟悉的人發泄,因為沒有一個陌生人願意搭理你,甚至還可能遭到回擊。常見人群:叛逆期的少男少女、中二青年3、情商低下類這種人本身對自己親近的人並沒有惡意,或者並不是想宣洩情緒,但是因為表達能力等諸方面的欠缺,會讓親近的人覺得不適。常見人群:不成熟的戀愛男女4、這種人對於親近的人的「苛刻」或者「苛責」的表現,其實是一種保護。有恃無恐
應該是認為親近的人,情感儲蓄比較多吧
我覺得可能主要就是太親近了,所以不用隱瞞自己的情緒吧
我估計這個看法只是對一部分的親朋好友,那些不好惹的你也很客氣,或者遠離之。那些熟悉的是長期試探出來的。陌生人你不清楚對方的底細。所以不敢貿然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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