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不去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

家母的工作單位有一個精神病人,整天混吃混喝不工作,每天就打卡上下班照樣領工資,據說因此他的老婆跟人跑了,留下兩個孩子。領導和同事都不敢對他怎麼樣,都怕他一發起瘋來就砍人,他時不時就在單位大聲罵人,到處吐唾沫,而且他也不去精神病院。


含著淚答一撥,曾經和精神病人一個辦公室4年。

確切的說,她重度抑鬱,已經到了精神失常的地步。媽媽一聽說我同事精神有問題,趕緊和我說要多關心人家,人家很可憐。媽呀,這幾年我更可憐好嗎!領導讓她回家休息,她家裡人覺得在家更悶,還是放到單位來,間接照顧她的事情就落到同事身上來。說話要注意,不能傷害她,可是她的思想和我們不一樣。我們小心翼翼的東西,她壓根就不在乎,我們覺得沒關係的事情,保不準就刺激她了。

我讓同事端水果給領導,同事開玩笑說:是隔壁單位的領導嗎?我也開玩笑回答,是呀!結果精神病搶著水果就往別的單位去了。這樣的事情數不勝數。

建議就是:葯不能停!

原來認為這是開玩笑的話,後來發現是真的。她幾次發病,都是因為家裡覺得她好像挺正常,就把葯停了。然後她開著車在大馬路上發病,闖紅燈和交警吵架,被扣下了。結果又是同事把她救回來。而且,發病都在春天。所以同志們,這些都不是梗啊!春天容易發病,包括精神病。

得病不怪同事家人,但是,對於你們這樣的家人,我只想說:去年買了個表!這是你們的義務和責任,丟給我們,你們還要不要臉!她不是我生的也不是生的的人,她賺得工資,我們一毛沒用過,她也沒給我生過孩子,憑什麼照顧她就得我們來!她真跳樓了,我們還一輩子不安,你們太無恥了!

後來她康復了,裡面同事有很大的功勞,家屬連個謝謝都沒有,算了,我也算積德了。


精神病人也是分層級的,最嚴重的是肇事肇禍精神病人,一般都是有過傷人記錄的。

很多精神病人,平時都好好的,突然發難好可怕。

我們這裡一個精神病人,突然發狂,把一個路人顱骨砍開了(受害人已經昏迷快兩年了,現在還住在ICU沒醒過來,每周幾千塊錢支出),大批警察過來,勸說好久沒用,在精神病人準備殺出重圍時,果斷開槍打腿,將其擊倒,然後幾個警察上來踩頭踩手將其控制。

但是這些警察太殘忍了,居然踩著精神病人的頭不讓他動,聽著精神病人發出哀嚎,周圍的正義群眾憤怒了,怒斥警察,抓人就抓人,怎麼能暴力執法呢!還拍了視頻發到網上,質疑警方不人性化!


體制內的?那正常

體制外的?哪家的老闆,供著這麼一位大神不辭退?


我給你講個真實的故事,和你所說的情況很相似,希望你能從中獲得想要的答案。

我父親在我所在省市的一所三甲醫院的保衛科工作,而我恰好在這所醫院的隔壁的另一家三甲醫院做醫生,所以對於他的工作耳濡目染。

他每天的工作,除了處理醫鬧,醫療糾紛之外,還有另外一項工作。由於國企改制之前的歷史遺留問題,醫院有一批無法辭退的正式工。這批人大多有各種各樣的個人問題,有吸毒的癮君子,有被通緝而消失多年的詐騙犯,有因為曾經入侵國家網路而被安全部門監控的天才黑客,當然了,也有答主所問的,我接下來要講的那位精神病人。

這個人的名字里有個慶字,就叫他慶叔好了。他就像問題所描述的那樣,經常發脾氣,經常精神失常,經常朝人吐吐沫,除了我和我父親。

如果是二十年前,你一定想不到慶叔現在是這個樣子。那時的慶叔,畢業於我的母校,算是我的同門師兄,他的同班同學大部分成為了我們省著名的各個醫學科室的專家,院長,甚至有一個同學已經是我國某醫學學科的領頭人了。而那時的慶叔,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不僅是那一屆學生會的主席,早早地入了黨,而且還曾經被評為國家的"長征旗手"。(大概叫這個名字)總之,慶叔在瘋之前,據我父親講,是個優秀的醫生,優秀的大夫。

事情發生在慶叔剛升副主任的時候。那一天慶叔正在上門診,接診一位女性患者。這名患者具體是什麼病我不清楚,但是我作為一名醫生,我是可以理解在單獨的診室里對患者進行適當的查體這種行為的,再正常不過了。可是患者的弟弟來找這名患者時看到了這一幕後,等到慶叔下班,找了我們這一片幾個混混,把慶叔打了一頓,這一頓打,給慶叔造成了永久的殘疾,鑒定是輕傷。

當時派出所將打人的幾個人抓了進去,後來判了主犯尋釁滋事。然後主犯的家屬天天去慶叔的家門口騷擾他,在他們眼裡,慶叔不僅僅是個猥褻者,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慶叔相對於他們村子裡的生活條件來說算是「有錢人」,而那時正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一個仇富思想猖獗的年代。他們在他家門上糊屎,給他家打威脅電話,威脅要傷害慶叔還在上幼兒園的女兒。加上不明真相的周圍人的風言風語,時間長了,慶叔的妻子就不堪其擾,帶著女兒與慶叔離了婚。

你以為這就算完了嗎?並沒有

慶叔因為太年輕就當了副主任,在科里其他比他年紀大而和他同樣職稱的人,包括一些當時的院領導也因此對慶叔有了根深蒂固的意見。因此,趁慶叔忙的一團亂麻的時候,科室的同事與院領導通了氣,不僅把慶叔從副主任的位置上擠了下來,而且私吞了上級部門給慶叔下發的工商補償金。

這個時候的慶叔,徹底崩潰了。客觀來說,如果把我放在那個位置,我不一定會瘋的。慶叔是貧苦的農村出身,靠著優異的學習成績一步一步走到了這樣一個耀眼而顯眼的位置,他的前半生太順了,以至於在遭受一連串打擊之後他沒有挺過來,思想上鑽了牛角尖。

從此之後,慶叔的人生只剩下了一件事,他固執的認為,這件事情上,要想還自己清白,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上fang。

二十年過去了,那時我父親還只是醫院一個救護車司機,現在已經是科長的他,從工作的第一天開始,就陷入了一個死循環。慶叔寫好上fang信,跑到各個級別的XF接待處,告發當時的院領導私吞工傷賠償款,XF給院領導打電話,院領導給我爹打電話,我爹帶著保衛科的人把慶叔帶回來,一邊給慶叔做政治工作,一邊叮囑手下的保安看緊慶叔,等待著慶叔的下一次上fang。最遠的一次慶叔不見了,通過派出所查出來慶叔已經到了北京,我父親帶了四個大漢千里迢迢把慶叔帶了回來,讓我想起電視上押解通緝犯的場景,區別在於,慶叔不是通緝犯,他只是個受了刺激的心裡脆弱的可憐人。

我問過父親為什麼不把慶叔送到精神病院,父親說,精神病院離本院太遠,院領導不放心,要把他放在離自己近的地方。我一想,也對,精神病院能看的住一個曾經的同行嗎?真是太可笑了。

答主啊,我的故事講完了。

慶叔瘋了是為什麼呢,慶叔瘋了到底是誰的錯呢?

孔乙己瘋了,為什麼瘋了?孔乙己瘋了又是誰的錯呢?

是那個打他的小混混嗎?小混混說:我老姐被那個王八蛋醫生摸了奶我才打他的,我有錯嗎?

是小混混的家屬嗎?家屬說:都是因為慶叔我大侄子的弟媳婦的二舅的三弟才進去了,那些「教授」都是些「叫獸」。誒對了我大侄子的弟媳婦的二舅的三弟叫啥來著?

是慶叔的前妻嗎?前妻說:他自己惹得禍還要連累我們娘倆,憑什麼?

是醫院告發的同事嗎?同事說:憑什麼他沒我大還比我爬的快,我不擠他我還有家人要養呢。

是私吞工傷賠償款的院領導嗎?院領導說:媽的不就兩萬塊錢嗎你看我都退休這麼長時間了你還抓著我不放,有病吧?

是XF的人嗎?XF的人說:我們每天接待那麼多人,我也沒辦法的呀上面給的壓力也大,就不能消停會兒嗎?

是每次抓他回來的父親嗎?父親無奈的說:這也是工作的一部分啊,這是我的工作,你慶叔是個善良的人,我也沒辦法的啊,對了今天晚上咱們去吃後面街上那家餃子吧,大肉的很好吃。

答主你問我為啥不把精神病送到精神病院防止他們傷人?

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只能說

這就是tmd

生活

最後作為一個醫生,給答主普及點最基本的醫療知識。

精神疾病有很多種類,不同的病患程度也不同,有間歇性的也有持續性的,有對周圍人造成安全威脅的,也有不會傷害他人的。

是否送進精神病院這個問題上,一方面需要專業的醫學鑒定及診斷,另一方面也需要家屬的主觀意願。就好比醫生說,你這個病在技術層面要做手術,但是家屬因為各種原因拒絕手術,那麼這時醫生是不能給這個患者做手術的。

所以,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需要進精神病院,比如本人就曾經是一個輕度精神分裂患者,現在已經臨床治癒,不需要進入精神病院。更何況,也不是所有需要進精神病院的患者就真的能進去。

當然,相關機構對於這種具有危險性的精神病人的管制顯然還不夠,說的難聽點,一部分這種患者往往是在傷人行為發生之後才被採取強制措施的。


只能躲著


沃的天,我大天朝竟有這種事情發生?

精神病不去精神病院……大家都知道他有病,還由著上班,不辭退……話說企業們但凡員工得重病就馬上開除撇清關係的優良傳統去了哪裡?

至於解決方法,我建議你偷偷打報紙的爆料電話哦~登出來之後領導會面臨輿論壓力的哈,然後應該就——沒問題了吧??!!


瀉藥,答主如果生活沒有太大影響還是別逼逼了,法律都赦免的人你在這吐槽並無卵用。


這個真不知道呀,沒有經驗呀!


這是老闆的問題吧…


在地鐵被精神病突然襲擊。

恩,突然襲擊泰森也懵逼。

力氣真TM大。

警察沒法拘留他,因為是精神病。

家屬在場不制止,因為是她兒子。

我只能要求賠償,因為是個P民。

拿錢買了件風衣,接著擠地鐵去。

總得安慰哄一哄自己吧。

法律說精神病人也有人權,家屬不同意不能強制送醫院。

我估計這麼下去我也快神經了 (﹁"﹁) 。

我的人權怎麼辦?雖然給我賠醫藥費了,可我還是很鬱悶。

沒事,大家別擔心。

我和我其實已經好了很多了(●°u°●) 」。

我能怎麼辦?生活也得繼續呀。

搬磚、剁手、吃土、搬磚循環不能停呀。

畢竟只是一介書生,

自古書生百無一用。

你若問我碰到怎麼辦

要麼跑,要麼打倒。

別慫,穩住,讓他賠錢拉倒。


不謝邀。。。

沒有相關知識和經驗,不知道怎麼處理這種事情。


能不能像美國那樣,有犯罪危險的關到死為止,不好不要放出來。

有些人是犯罪了才有精神病

有的人是有了精神病才犯罪

但對於無辜路人來說他們都是十分可怕的。


所以為什麼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對不起,我有心結,對不起


楊永信你聽說過嗎ヽ(『⌒′メ)ノ


應該強制去,實際沒人管


監督他吃藥控制

如果有明顯傷害別人的行為那還是直接報警強制入院治療比較好


有沒有看過一個視頻 精神病人在大街上突然對一個兩歲兒童進行瘋狂毆打 踩踏頭部 我不知道那個孩子最後情況怎麼樣 但我面對這種情況只想不管他是不是有病都想弄死他 精神病患者就算80%情況下是正常人 但沒有人應該為那20%買單 謝謝!


瀉藥。這個。。。。。個人覺得沒什麼好辦法,精神病人對家庭來說是類似於定時炸彈的存在,造成的只有傷害,而且是鈍刀殺人,畢竟一個正常人和精神病在一起是不太可能把精神病人變成正常人的,往往有被逼瘋的風險,所以還是送醫院去吧。

真心長痛不如短痛,而且放在家裡肯定不太可能變回正常人的,去醫院反而還是有那麼點可能性,這樣一看,不送的話其實不僅害了精神病人,也害了自己,是十分愚蠢的一種方式。


謝邀。

one:

——我不去,我不是神經病,你才是。(大哭,大鬧,武力……)

two:

——我帶你去吃好吃的,那個地方的豬肉包子很好哎。

——好啊好啊,我想吃一百個。

——不行,只能吃五十個。

——不行,就要一百個!

——好好好,依著你,那我們去……

我遇見過,一個長輩的父親。

在幾個孩子吵鬧過將錢平均過後,他就是這樣,將它自己的父親送進去的。

唉,我覺得,可能他年輕時,也是這樣將他的老父親送進去的。

嗯,命運多舛?誰都大抵如此。

可恨又可憐的生存著。


知道每天打卡的能叫精神病?欺軟怕硬的角色罷了。沒有利益關係就就躲遠遠的吧,有的話這種人一棒子打死別讓他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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