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鐵人三項的順序依次是游泳、單車、跑步,有科學原因嗎?
鐵人三項的順序是按照難度係數和危險係數,依次降低的。
歷史上最早的鐵人三項(實際上應該叫三項全能)雛形,並沒有游泳,水上項目是獨木舟(單人艇)。每項距離都很短,最早幾年(1898-1920)都是跑幾百米、騎十公里、划船一公里。
運動強度差不多是從低到高的。
到了後來20-30年代以「Les tro orts」為代表的三項全能才改成游泳-自行車-跑步,在運動習慣外也開始考慮安全問題,畢竟游泳是公開水域,體力耗竭的時候在地上總好過在水裡。而且如果游泳放最後,那騎車跑步完一身汗扎水裡,對身體損傷也大。
到70年代美國人開始玩的現代鐵人三項,也就遵循游-騎-跑這個順序。夏威夷大鐵(3.8公里游泳+180公里騎車+42.2公里馬拉松跑步),也就是後來的鐵人三項鼻祖,游泳是在海里,放後面萬一出個事人都撈不回來了…
除了游泳外,大鐵選手完成騎車180公里的平均用時是6小時25分,加上前面1、2個小時的游泳,清晨/上午開始比賽也能確保騎車這段在日間進行,這就少了很多夜間騎車的安全隱患了。
鐵人三項出現過很多最後體力不支,爬過終點的情況。
不管怎樣「狼狽」都可能完成比賽,如果最後一項是騎車,終點前幾百米摔個骨折啥的,就太遺憾了。
如果路人幫助攙扶或者額外助力完成比賽是算違規的,所以除非選手放棄,不然路人只能眼看著選手自己堅持爬過終點↓↓
游泳、騎車、跑步的順序,也正好符合堅持完成的難度逐漸下降的原理。
鐵人三項的歷史和故事,詳細可以看看這篇:
知乎專欄:這是鐵人三項的歷史,也是強者的故事
運動分子:這是鐵人三項的歷史,也是強者的故事
關於上面這張黑白照片的故事(本來想放文章里的,但最後拿掉了):
1982年,當時還在當地餐廳打工的大學生朱莉·摩絲J ulie Moss 報名了夏威夷鐵三賽。她練的很少,參賽的緣由也僅僅是希望這次經歷能夠幫助她完成自己關於運動生理學的畢業論文。不過比賽中發生的一幕事後在電視上瘋狂轉播,讓她和鐵人三項都名聲大振——
摩絲在游泳和自行車方面天賦異稟跑步卻是弱項,終點近在眼前,她跌跌撞撞甚至無法站穩,然後她摔倒了。接受路人幫忙等於違規,她便咬牙匍匐著爬過終點。
最終摩絲被反超僅以29秒之差得到亞軍,不過爬過終點這一幕讓全美驚嘆,引爆了之後很長一段時間的鐵人熱潮。
過去快40年,如今的她還在「打鐵」,今年還參加了KONA鐵三賽,非常了不起。
這樣說應該很容易理解:跑步跑不動了可以停下來走;騎車騎不動了可能會摔車;游泳游不動了,那可就淹死了。
鐵三本來就是當年一幫精力爆棚的傢伙閑扯打賭玩出來的,哪想的到那麼多科學道理……就像馬拉松距離是 42.195 km 一樣,各種機緣巧合,玩的年頭久了,也便成了規則。
游泳放第一項毫無疑問,在劇烈運動後,人體毛孔全部都會打開,在這樣的狀態下遇到冷水的刺激,毛孔又急劇收縮的話,容易抽筋,會對身體造成極大的損傷。
另外有一個很好的記憶方法,游泳、自行車、跑步三項運動狀態下,身體依次順序為:平躺、傾斜、直立,心臟的負荷會有不同。誰反過來試試,看搞完馬拉松再騎車再游泳抽不抽
從運動員安全的角度考慮,游泳--&>單車--&>跑步這三種運動安全級別降序排列最合理。
游泳放第一位是對的!
跑完步馬上下水,十有八九要遭先游泳,比較舒服,而且水裡的事說不清楚。先游泳相對安全。
要是倒過來容易抽筋。
騎車放在中間你就當是吹乾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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