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總督和督師是啥區別?
01-18
于謙領兵部尚書總督京師軍務。
袁崇煥領兵部尚書督師薊遼。都是尚書銜,督師和總督是個啥區別?
我們首先來說說總督。明代最早的總督,應該是正統年間,《明會要》記載:「正統六年正月,征麗川,以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這裡的總督是兵部尚書充當的,級別相當高。 因為總督只是臨時性官職,所以官員大都具備督察院都御史、兵部侍郎身份。不妨將此名詞理解為動詞,把「總督」當成是「對地方軍務總負責」。一般情況下,總督是由朝廷委派的文官充任,並且掛了督察和兵部的官銜。 如:(正德元年正月)己酉,升兵部左侍郎熊橘為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武宗實錄》 (隆慶元年十月己亥)升兵部右侍郎曹邦輔為本部左侍郎兼督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等處邊務。《穆宗實錄》。 ———————————————— 相對總督和經略來說,督師的級別要高一些,督師大都掛兵部尚書銜,但督師未必是很確定的職位。 《明史譚綸傳》有:隆慶元年,給事中吳時來請召綸、繼光練兵。詔征綸還部,進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而《明史戚繼承光傳》曰:會譚綸督師遼、薊。這裡又將總督和督師混淆了,譚綸總督薊遼的時候還是「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按道理應該不算督師的,但因為他在神宗即位「起兵部尚書」,所以稱為督師也未嘗不可。而且,只要是掛了兵部尚書銜,即使是任命為「經略」,被稱為「督師」也是可以的。 (天啟六年三月甲子)命王之臣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等處軍務,閻鳴泰以原官總督薊遼等處事務。《熹宗實錄》。 —————————————————天啟崇禎年間的幾位督師級別都很高,孫承宗,楊嗣昌都是內閣大學士,袁崇煥被稱為督師也是因為加了兵部尚書銜。那麼從上面看來,對於總督、督師這類高級軍事長官,此類官職都是為軍務而臨時派遣,而且督師級別應該高於總督。
明太祖開國之初,為了集中皇權,取消了宰相,以六部分擔行政權。又改革了兵制,從制度上
避免了高級軍事長官以兵權威脅皇權的可能。 首先,明太祖仿宋代設樞密院,又設立統軍元帥府,不久「罷樞密院,改置大都督府」,之後又罷統軍元帥府,最後確立為五軍都督府。 《明史職官志》介紹五軍都督府為:中軍、左軍、右軍、前軍、後軍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從一品都督僉事,正二品,恩功寄祿,無定員。其屬,經歷司,經歷,從五品都事,從七品各一人。都督府的職責是掌軍旅之事,各領其都司、衛所。有明一代,都督府基本沒有起到作用。
都督成了空頭官銜後,統兵官員以「總兵官、副總兵、參將、游擊將軍、守備、把總」的名義來領兵,「無品級,無定員」。在明末增置繁多。 都指揮使司為明代地區軍事總機構,長官有都指揮使、都指揮同知、都指揮僉事,行都指揮使司,設官與都指揮使司同。《明史職官志》提到:「都司掌一方之軍政,各率其衛所以隸於五府,而聽於兵部。」 明代是以衛所為基本軍事單位。外衛皆統於都司及行都司。衛以下為千戶所,千戶所又轄百戶所。《歷代職官沿革史》說:凡衛所皆隸於都司,而都司又分隸於五軍都督府。自衛所以下,
其官兵多世襲,這是明代特殊制度之一。 一般來說,「總兵」就是武職所能擔任的最高官銜。明代重文輕武,社會風氣和制度上都是如此,明代的高級軍事長官,諸如「總督、提督、巡撫,及經略、總理、贊理、巡視、撫治」,只有進士出身才能擔任,明代所謂的「文人領兵」制,就是體現在這裡了。明ZF的初衷是,這些高級軍事長官都是臨時性的,只是因為軍務涉及到多個地區的聯合作戰,為了協調統一,提高戰鬥效率,不得不從中央派遣人員去總負責,但只要消滅了敵人,則此高級軍事長官的職位不必繼續設置,應當「事畢復命,即或停遣」,這樣,雖然軍隊的作戰能力低下,但兵權無法被某個人所掌控,相對皇權來說仍是利大於弊的,既然明帝國周邊和內部很少有強大得足以使帝國必須改革兵制才能抗衡的競爭對手,則維護皇權為第一優先原則從來沒有得到過修正。
明代的中央軍事機構是兵部,主要負責進行戰略策劃,大抵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兵部的地位是伴隨著明帝國軍事威脅的加大而提升的,「成化二十三年,始奉敕諭,專以本部尚書參贊機務,同內外守備官操練軍馬,撫恤人民,禁戢盜賊,振舉庶務,故其職視五部為特重雲。」 以上為明代兵制的基本結構。顯然,明代沒有設置一個有關軍事高級部門,真正有經驗的武職人員地位低下,無法參予朝堂之上討論的改革兵制、戰略決策、戰術研究、戰爭演練等軍事問題,而明代的政治運作模式(文人官僚制度以及文人領兵制度)和經濟結構(國庫流動資金及其匱乏)也決定其缺乏必要的資源和手段改善兵制,同樣,明代也沒有外在或內在動力(缺乏長期而且強有力的內部、外部敵人)促使其進行兵制改進。在明代中期,明軍的戰鬥力就相當低下,主要反映在對付倭寇的極端無能上,而到了明代後期,明軍除了邊兵外,其他大都不堪一擊,白白浪費國家糧餉。即使是精銳的邊兵部隊,也受到後勤補給困難、糧餉供應嚴重不足、高級指揮官貪婪無能等巨大困擾。 這裡主要討論明代高級軍事長官——總督、經略和督師的職位、職權、管轄等問題,兵制弊端的深刻動機和具體表現並打算不進行深入探討。 有明一代,始終缺乏軍事高級長官的官職設置,朝廷文官被派遣到地方上,大都是以御史或副、僉都御史銜身份,駕凌於三司之上。 最早出現的外派高級官員是「巡撫」,沈德符《萬曆野獲編》記載,「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
年)辛未,太祖令皇太子(即懿文太子)巡撫陝西地方,巡撫之名,始見於此。」 永樂十九年(公元1421年)遣尚書蹇義等26人巡行天下,安撫軍民。此後,逐漸派一些尚書,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去巡撫各處的邊境腹地,辦完事情就回朝廷復命。這樣的官員,當時稱為「巡撫」,或名「鎮守」。(由於總兵、宦官也可稱為「鎮守」,容易造成混亂,所以後來凡是文職官員奉命出朝,就一律稱為「巡撫」,以與「鎮守」相區別。) 「巡撫」的設置是不負責軍務的,而總督、經略和督師主要是為了軍務而設置的,而且級別比巡撫要高。即所謂「巡撫兼軍務的加提督,有總兵地方加贊理或參贊,所轄多而事務重者加總督。以尚書、侍郎任總督軍務的,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
我們首先來說說總督。 明代最早的總督,應該是正統年間,《明會要》記載:「正統六年正月,征麗川,以兵部尚書王驥總督軍務。」這裡的總督是兵部尚書充當的,級別相當高。 因為總督只是臨時性官職,所以官員大都具備督察院都御史、兵部侍郎身份。我們也不妨將此名詞理解為動詞,把「總督」當成是「對地方軍務總負責」。一般情況下,總督是由朝廷委派的文官充任,並且掛了督察院和兵部的官銜。如:
(正德元年正月)己酉,升兵部左侍郎熊橘為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武宗實錄》卷9) (隆慶元年十月己亥)升兵部右侍郎曹邦輔為本部左侍郎兼督察院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等處邊務。(《穆宗實錄》卷13) 但也有不少武職擔任「總督」的例子。如:(正德二年八月癸酉)命義勇衛指揮使郭宇總督廣東備倭,以都指揮體統行事。(《武宗實錄》
卷29) (正德十一年二月)己未,以都指揮僉事秦玉總督浙江備倭。(《武宗實錄》卷134) 明末的「總理」職位也曾由武官擔任過,比如戚繼光,《明史戚繼光傳》曰:「會譚綸督師遼、薊,乃集步兵三萬,征浙兵三千,請專屬繼光訓練。帝可之。二年五月命以都督同知總理薊州、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總兵官以下悉受節制。」 但武官的「總督」職權沒有文官的「總督」含金量高,關鍵就在武官只能擔任五軍都督府的官,而文官掛了督察院和兵部的官銜,有權管轄地方行政,這是在制度上限制了武官的權力。 然後是經略。 《明史》曰:「天啟元年,置遼東經略。經略之名,起於萬曆二十年宋應昌暨後楊鎬。至天啟元年,又以內閣孫承宗督師經略山海關,稱樞輔。崇禎四年併入總督。十一年又增設總督於保定。」 然而從《明實錄》中的資料來看,最早的經略並不是天啟年間,當然,我們照樣可以將「經略」理解為動詞,作為「經營軍務負責功略」的意思。 如: (弘治十八年六月丙辰)經略山海關工部左侍郎李鐩回京,上經略事迹。起廟山口迄於密雲墓田谷關,展出荒地五十頃二十廟,修邊牆二萬四千七百九十餘丈、糠溝三千三百餘丈、墩台、敵台、城樓、營堡等項共一百七十餘座,營房三百八十餘間。(《武宗實錄》卷2) (正德十三年正月癸卯)韃賊五赤金率眾往牧河套,將入寇延綏,守臣以聞。兵部議令:「延綏副總兵朱鑾、參將杭雄、游擊周政、劉玉軍安邊營等處,紀世楹、馮大經以次東駐便利城堡;總兵柳湧守鎮城相機發兵,寧夏總兵安國守鎮城,副總兵路英、游擊李永定軍清水營、花馬池、定邊營等處,與東路參將各飭兵巡哨、應援,陝西總兵趙文、都御史鄭楊駐固原經略。請將俱聽自為戰守,不必遙制。」從之。(《武宗實錄》卷158) (正德十六年七月庚午)兵部奏:「居庸、紫荊、倒馬三關修築墩堡、城樓、牆壕凡九百有奇。都御史李瓚所經略也。」(《世宗實錄》卷4) (萬曆三十年十一月甲申)起都察院右都御史蹇達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經略御倭;右僉都御史戶應元巡撫浙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神宗實錄》卷378) 《明史》記載:(萬曆二十六年六月丙子),巡撫天津僉都御史萬世德經略朝鮮。 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工部侍郎也可以就任「經略」一職。 而明史中提到的楊鎬,則是:明代三督(總督、經略和督師) (萬曆四十六年閏四月庚申)起升楊鎬為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經略遼東。(《神宗實錄》卷569) 從字面上來理解,楊鎬的實際職務是兵部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負責「經略遼東」,「經略」在這里當成動詞來理解更為合適。 有些時候,總督和經略作為動詞混淆在一起使用,如: 《明史》曰:(萬曆二十二十五年春正月丙辰),朝鮮使來請援。二月丙寅,複議征倭。丙子,前都督同知麻貴為備倭總兵官,統南北諸軍。三月乙巳,山東右參政楊鎬為僉都御史,經略朝鮮軍務。己未,兵部侍郎邢玠為尚書,總督薊、遼、保定軍務,經略御倭。 兵部侍郎既擔任了總督,又擔任了經略。 最後來說說督師。 相對總督和經略來說,督師的級別要高一些,督師大都掛兵部尚書銜,但督師未必是很確定的職位。如: 《明史譚綸傳》有:隆慶元年,給事中吳時來請召綸、繼光練兵。詔征綸還部,進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薊、遼、保定軍務。 而《明史戚繼光傳》曰:會譚綸督師遼、薊。 這裡又將總督和督師混淆了,譚綸總督薊遼的時候還是「左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按道理應該不算督師的,但因為他在神宗即位「起兵部尚書」,所以稱為督師也未嘗不可。 而且,只要是掛了兵部尚書銜,即使是任命為「經略」,被稱為「督師」也是可以的,如: (天啟六年三月甲子)命王之臣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等處軍務,閻鳴泰以原官總督薊遼等處事務。(《熹宗實錄,卷89) 以上王之臣應該算是遼東經略的職位了,但接下來的證據卻證明並非我們所理解的經略、總督和督師是嚴格區分的。 (天啟六年七月癸酉)命總兵官滿桂鎮守山海掛征虜將軍印駐關門。兼管四路。先是,遼東督師王之臣請以滿桂鎮守榆關,巡撫袁宗煥不可。至是,崇煥疏言;「臣前偶與督臣相左,今各捐去成心,敢隨督臣之後,以滿桂請。」部覆,得旨:「滿桂即著星馳到任,督、撫既和,滿桂亦當與督、撫並化成心,不得藏蓄觀望,有負任使。」(《熹宗實錄》卷74) 天啟崇禎年間的幾位督師級別都很高,孫承宗、楊嗣昌都是內閣大學士,袁崇煥被稱為督師也是因為加了兵部尚書銜。如:(天啟二年八月庚辰),孫承宗以原官督理山海關及薊、遼、天津、登、萊軍務。(崇禎元年甲午),袁崇煥為兵部尚書,督師薊、遼。(崇禎八月壬子)。學士楊嗣昌督師討賊,總督以下並聽節制。 對於總督、經略、督師這類高級軍事長官,就目前資料形成的印象是:此類官職都是為軍務而臨時派遣,從來沒有長期設置的打算。明代中期,總督、經略甚至可以理解為「動詞」而不是具體的官職名,並且武將也能夠「擔任」。在明代後期,總督、經略似乎成為了正式的職位,則武將幾乎沒有擔任的機會了;督師是最高級別的軍事長官,基本都掛兵部尚書銜,甚至是內閣大學士兼任。總的來說,明代從來沒有打算固定這些職位,這些軍事高級長官都是擔任了兵部高級官職和都察院高級官職,才「總督」、「經略」、「督師」軍務的。這些高級軍事職位的管轄權和管轄區並不是很明確,似乎是遵循默認的範圍,如果得到皇帝、內閣、兵部的支持,則權力更大一些,如王化貞這個巡撫就比熊廷弼的經略要大。因為負責軍務,這些官員在兵部掛職不難理解,至於還兼任都察院的官職,似乎是為了找個理由從中央派遣到地方,並能夠凌駕於地方行政官僚之上。明ZF的進士擔任高級軍事長官的實際效果並不好,他們都不是職業軍官,ZF和社會從來沒有期待他們能夠成為職業軍官,即算是少數幾個半路出家的進士在戰爭指揮中表現出色,那也僅僅是對比其他極端無能懦弱的文人將軍來說,畢竟不是職業軍官,專業水平不高是必然的。明代高級軍事長官的整體素質相當低下,也是明代中後期明軍戰鬥力薄弱的一個重要原因。
明初,一省最高長官為布政司,後為防止專權作亂,又設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揮使分管司法和軍事,以三權分立制衡。 後因無法統一調配,一省又設巡撫。明後期,為協調各省,又設總督,一般管兩省巡撫。明末,為應對各地聲勢浩大的農民起義,又設督師,專門管總督。 所以,總督和督師關係是上下級關係。
總督,一般管固定的一省或數省。督師,不是固定的常設職位,是臨時設置,管數個省。比總督大,可以調動總督的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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