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克服「捨不得」?


人一定要學會「有的我好好珍惜,沒了就去他媽的」這種精神。

以前出行,我總要帶好多東西,一個月以上的出行,我恨不得把家都搬過去,總是帶很多書,妄想著自己能看很多,到了後來,我發現我看完一本都費力,所以現在不管去哪,就是一個小書包和一個duffle bag,去他媽的,要什麼到了再買就是了。大四這一年我累計去了拉斯維加斯一個半月,每次我都不帶什麼東西,帶一點破衣服,穿過了就丟在那裡,反正回國了也帶不走。

交朋友也是,我跟朋友相處,總是很好,但是絕交了,眼睛也不會眨一下,不是無情,而是有些朋友總歸是要走向不同的地方的,有人說和氣的分開不好么,沒意思,時間久了也不會記得這些矛盾分歧的,但是不適合的人,就是不適合了,去他媽的了吧。

很多時候,都是在騙自己,我也知道,騙自己說這些都不重要,就是命中無緣,喜歡的人的不到如此,親人離開如此,不可改變的事情,一瓶威士忌加冰就夠了。

暑假準備了很久把我最愛的貓咪帶回國,可是手續出了問題,也沒有時間了,中國領館也是一幫吃公糧不干事的主,沒辦法,我只能求人幫我寒假帶回來,我也知道,到時候別人帶不回來我也不能說啥,有可能我再也見不到我的貓咪了,我很重感情,但是不代表我要帶著我所有的情感上路。

後會無期,相聚有時,捨不得的,都去他媽的吧。


今天上午正好在和一個家居設計師聊扔東西的事兒,用時髦的說法,叫作「斷舍離」。

《斷舍離》是一個日本人寫的書,反正時髦得不行。從這個問題下面的熱度來說,恐怕大家也都有這樣的困擾。感興趣的可以看這本書的介紹:斷舍離 (豆瓣)

這是摘引的提要:

「斷舍離」是由日本雜物管理諮詢師山下英子提出的人生整理觀念。 所謂斷舍離,就是透過整理物品了解自己,整理心中的混沌,讓人生舒適的行動技術。換句話說,就是利用收拾家裡的雜物來整理內心的廢物,讓人生轉而開心的方法。其中,斷=斷絕不需要的東西 ,舍=捨棄多餘的廢物 ,離=脫離對物品的執著。

但作為一個周期性的就把家裡不想要的東西和衣服整理出來扔掉的人,我覺得其實沒這麼玄乎。尤其扯到對物品的執著之類精神衛生領域方面……總覺得有點過頭了。

我扔東西扔衣服,有兩條原則:

  • 如果這件東西或者衣服我已經至少一年沒碰過了,它是可以考慮被扔掉的。

  • 所有承載記憶的東西,比如信件、光碟、照片、隨手寫給過別人的小紙條(哪怕這個人已經消失在我的生活里),都不扔。

關於第一條,原因很簡單:家裡最貴的東西是房子,一平方米的價格大概能把這一堆東西的價錢都算上還不止。如果超過一年沒有用它,那就是沒用,可以考慮扔掉。一年,是對我來說的期限。你可以按照自己的脾氣,酌情增加或縮短。

關於第二條,原因也很簡單:生活是需要留下痕迹的。你需要偶爾回去看一看自己。所以我覺得題主說的小學畢業紀念冊,扔它幹嘛?當你把記憶刪除得乾乾淨淨,有一天你會後悔的。因為人的一個重要的需求,始終是不停地認識自己,探索自己。

如何做到可以輕鬆把家裡沒用的東西扔掉,或者,像題主問的,如何能把有些東西從生活里拋棄掉(並且,拋棄掉會不會讓自己更好)?我覺得這個的基礎是你非常了解自己,也非常了解自己的需求。同時,你有這個自信說,我清楚地知道我需要什麼,我不需要什麼,我清楚地知道做什麼對我好,做什麼對我不好。

但那其實非常難。因為這背後意味著你對自我有非常清楚的認識,也對自我有非常好的包容和接納。

這個問題下的答案,包括一些高票的,很多其實我覺得不是一種坦然面對自我的狀態。如果你覺得捨不得,可以的,我覺得完全沒有問題。人當然應該保留負面的情緒,而且人應該坦然地接受說,關於這件事,我原來有很強烈的負面情緒啊。「狠狠地摒棄負面情緒」,並不會讓你「變成一個更好的自己」,也不會讓你變成「一個更快樂的自己」。

所有通向快樂與開心的源泉,都應該從「坦然地觀察自己,認識自己,接納自己所有的情緒」開始。

或者,通俗地說,跟從你內心的願望。你想想,做什麼能讓你發自內心地快樂,那就去做。

很多時候你的恐懼和擔憂,其實不過是假象。和李松蔚與動機在杭州老師聊天時,他們舉過一個典型的例子:打針,應該是只有針打進肉里才會疼,但很多人會在感覺針接近皮膚的時候就難受,甚至有人會在去診所的路上就恐懼得不行。

無論對世間事物,還是看待我們自己時,都應該秉承「還原其本來面目」的原則。

有時候我覺得很多人,是花很多精力在「自己打自己」,「左腿絆右腿」上面,這種自我內耗,其實會佔用我們非常大的精力。

所以題主,捨不得,沒關係。想要「一個更好的自己」,先從觀察自己的需求,並完完全全地接納自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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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一些我覺得知乎上對「認識自我,接納自我」相當好的答案。至於說能領會多少,得看各人的時機。Timing很重要,的確是這樣。

認識自我的終極目的是什麼?(只看我推薦的這位即可)

活在過去、活在當下和活在未來這三種心態有何區別,對生活又有什麼啟示?(這個問題下李松蔚和動機在杭州的很值得一看)

總是陷入「我不如別人」的壓抑情緒怎麼辦? (只看李松蔚的即可)

認識自我是心理學領域非常重要的一個課題,所以我推薦專業人士的答案。非專業人士,寫得再懇切,不免會有點偏。我本人也不是專業人士,所以我這一篇,僅供參考。

我的收穫來自知乎,還於知乎。如果有人看到偶爾覺得有啟發,善。


謝邀。

小時候喜歡讀《成語大全》,有一個詞印象特別深刻:破甑不顧。稍大,又愛上那句「Don"t cry over the spilled milk」。

人生百代,成住壞空。

我理解那種感覺。我也曾蜷縮在沙發角落痛哭整夜,地上擺滿伏特加的酒瓶。幻肢的疼痛最為詭異:你根本沒有方法去治療。所以我們每個人面對「失去」時,都會一廂情願的覺得並沒有「失去」,這種現實與自我麻醉之間的差距,只能留下一種隱約的痛苦,又無法自拔。

和過去的人與物保持越多關聯,就能讓我們感到越大的存在感。這些隱藏的線給我們心理上帶來安全和滿足,所以即使線的另一端蕩然無存,我們寧願臆想出一個替代品,也不願意承認「線斷了」這個事實。

最後,本來應當是維繫你前進的線,成了纏在你腳上的繩。

克服起來很簡單。

你要明白:你現在擁有的一切,熱戀的伴侶、慈愛的父母、堅定的朋友、姣好的面容、高深的學識、彪壯的體魄,最後都會失去。你擁有的一切,如同盆地里閑散安逸的羊群,在它們歡快進食的背後,是一匹靜默的黑狼。

熵值不可逆減,萬物終有完結。

捨不得的只有現在。過去已經捨去了,你無從否認也不可逆轉,談何「不得」?

摔碎的瓶子沒有回頭看的價值,你要做的是買一個新瓶子,然後牢牢握在手裡。


「捨不得」為什麼要克服?

「捨不得」就不要舍啊。但是你想著不要舍,你得去做。「捨不得」這三字何其之重啊。

「捨不得」舊朋友,就得花時間去相處溝通交流。我前一陣和一位前輩討論老朋友的問題。年近中年,事業成功;他說,因為階層的差別,很多少年時代的朋友難免會生分。但是,他說,如果真有非常在乎的朋友,哪怕是窮盡腦子想辦法,也得留他下來。實在沒有辦法了怎麼辦?「裝自己遇到困難,找他借錢!這樣他會一直覺得兩人關係非常,甚至人前還會自豪。」一個大老闆,為了留住朋友不惜把自己的身份和優越感降到地底,這叫「捨不得」。

「捨不得」買來的舊書和唱片,那就寧可不買新的東西,也要騰出空間來擺放他們在時常照顧到的位置。我知道有朋友,捨不得家裡的唱碟CD,但現在CD唱片的使用價值確實不高。他就把多年來收集的近千張唱片,在裝修時全部用各種方式鑲在家裡的牆面上,無時不刻都看得到。如果哪天想聽了,還能拿出老唱機,取下碟片播放一曲。至於家裡專門隔了幾十平米書房存放圖書,月月找人整理保養的老學究,很多朋友也都聽聞或認識。他們為此甚至犧牲自己起居生活,購買衣服、家電和其他物事的空間,這叫「捨不得」。

「捨不得」一個紀念品,那一定是隔一陣就會認真摩挲觀看回憶紀念的那種,是每次家裡來的訪客就願意拿出來分享故事的那種。如果是塵封在抽屜的角落,兩年不會去看一次的東西,那肯定不叫「捨不得」。

「捨不得」一段舊感情,那就窮盡碧落也要想辦法挽回,直到頭撞南牆為止;

「捨不得」離開一份工作,那就盡心儘力的做好每一個分內的事,直到人力無法決定為止;

「捨不得」當年的一些回憶,那就無論如何不能夠忘記。

「捨不得」的人事物,不是嘴上說幾句「捨不得」,心裡卻毫不在意。若是你千方百計的「捨不得」,最後還是無力回天,你在最後肯定也會豁然了。

「捨不得」是在「未失去」之前的珍惜,「將失去」之時的努力,而不是「得不到」之後的後悔

我知道在當下,人們總是想著「前進前進前進」,彷彿一切不利於前進的障礙,都要清除的乾乾淨淨。但是,「想得到」或許是人類進步的動力,而「捨不得」的那些都是生活中難以割捨的牽絆和依賴。「前進」邁向的是未來,而「捨不得」是在看護你的過去和現在。連C*CP都知道不能一刀切,之於個人又哪來的勇氣徹底與過去割裂。

「捨得」也好,「放下」也罷,這些詞在我看來要麼是徹頭徹尾的犬儒,要麼就是所謂「利弊權衡」之後的借口。如果「捨不得」的全部都輕易放棄,即使獲得那些從前「得不到」的,又如何明白個中意義。在一直前進的道路上,偶爾停下來處理自己的「捨不得」,等到年邁之時再來回憶,一定不會覺得可惜。

倘若真的「捨不得」,你得去做。

如果躺在床上一邊說著「捨不得」,一邊喝著啤酒吃著炸雞看著知乎玩著遊戲,這哪有半分的捨不得。

我看到題主問題描述一度有「不滿於現狀」之類的話。我覺得「捨不得」和「改變現狀」並沒有衝突。每每下決心「捨不得」一部分的時候,在你心中不那麼重要的那一部分,自然就被捨棄了。而在這個過程之後,你的處境也必然和現狀不同了。


一隻會唱歌的小恐龍,是我送給老婆的第一個禮物。

那時剛上大學,在學校的商店裡看到,是個絨毛玩具,樣貌有點像青蛙,但看體型是恐龍,一摸它的手,就搖擺著唱起歌來,

「歐麥當娜還得發,咿呀咿呀呦...」

那年秋天,它坐在箱子里,跟著老婆飛去了新加坡。

四年後,畢業,出國,結婚,工作,租房,買房,搬了幾次家,一直帶著它。由嫩黃到灰褐,從書房到儲藏室,十幾年來,越來越暗淡。和老婆商量,丟了吧?

放進袋子,又拿了出來,還是有點不舍。

捨不得的,是什麼?

那個傍晚,坐在湖邊,老婆從包裝袋裡拿出它,恰好觸到手上的開關,它就搖頭晃腦起來,我倆一臉的尷尬,看著它在湖邊唱歌。

真正捨不得的,是那段時光。

那些的紀念品,伴我們一時一處。當往日不可回,往事不可追時,就只剩下它們。物,是個索引,通向不想忘記的時光。

記憶的索引,這是紀念品的價值。

可紀念品太多,裝不下時,該怎麼辦呢?

拍照,扔。

給它拍幾張照片,就放手,讓它回到萬物的循環之中。而照片,既是時光的索引,也是對它的告別。

「I suppose in the end, the whole of life becomes an act of letting go, but what always hurts the most is not taking a moment to say goodbye.」

保存了十幾年,到了最後,我們和小恐龍合了張影,就由它去了。空出來的地方,放了兒子的玩具。


戀舊的人,是敏感的,細膩的,柔情的,可愛的,卻也是軟弱的。

為什麼這樣說?

先從「人的慾望」談起吧。

人為什麼會有慾望?

因為需求。

一定是先有了需求,然後才有了滿足需求的慾望。

心理學上,有一個「動機理論」。

它認為,人的行為最本質的,是需求。

需求,即是主體意識到自己對某種狀態的缺乏。

這種缺乏是靜止的,而當誘因出現時,它就會被激活,從而產生了動機。

動機,就是主體出於「需求」,為了擺脫自身的「缺乏狀態」,而產生的一種內驅力。需求激發動機,便產生了「行為」。

而「擁有」,便是一種填補了「缺乏」的「行為」。

簡而言之:

你缺乏什麼,便會需要什麼;需要什麼,便會想擁有什麼。

那,「戀舊」的需求,是什麼?

我認為,是缺乏「信心」。

正因為缺乏信心,我們才會想留住每一件物品。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它就能派上用場。

正因為缺乏信心,我們才會想留住朋友。因為我們認為,這段友情,珍貴而稀少,一旦放棄就再也不會擁有了。

正因為缺乏信心,我們才會想留住回憶。因為,未來的日子充滿未知,而我們唯一能與之對抗的,只有回憶。

我們,被偶然地拋到這個世界上,沒有可以依靠的東西,從一張白紙開始,慢慢認知這個世界,慢慢填補上對這個世界的經驗。在這個世界上,我們沒有可以抓住的東西。邁出的每一步,都是充滿期待、充滿小心的。

在這個過程中,最可怕的,是什麼?

是「未知」。

人的一切情緒,都來自於對對象的認知。正因為未知,你才會把一切可能性放大。這個世界如此龐大,在它面前,人永遠渺小得不值一提。

正因如此,隱藏在黑暗裡的「未知」,才讓我們恐懼。

而面對「未知」,唯一的對抗方法,就是緊緊抓住我們僅有的「已知」。

亦即「回憶」。

人也好,物也好,生活也好,都是如此。

如果你打心眼裡熱愛每一天,覺得每一天都十分精彩,十分充實,十分有意思,你還會去「戀舊」么?大概不會了。

你會覺得,「過去」的存在,很多時候,其實是一種……累贅。

當生活本身變得不再可怕,你又何須再緊緊抓住,那些令你感到充實和安全的東西呢?

「說不定我一生涓滴意念,僥倖匯成河。」

每個人的一生,都是一段漫長漫長的孤獨旅程。每個人的一生,只能獨自走過。路途中,也許會有交叉,於是,你們邂逅、相遇、問候、互相溫暖,驅趕旅途中的疲憊,一起陪伴著走一段路,然後,揮別,再各自上路。

你的感受、記憶、歡樂、哀傷,只有你一個人能夠擁有。這些,共同組成了你的一生。

沒有誰能體驗另一個人的一生,也沒有誰能陪伴你走完屬於自己的路。

所有的歡樂和悲傷,凝聚成河流,橫亘在你走過的身後。隔著河流,與那些曾經熟悉的身影揮揮手,繼續上路,也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

「越過山丘,才發現無人等候。」

前方有路,有陽光,你又何須等候?


記得離開家去北京上學的時候,我只帶了一個拉杆箱。

像很多女孩子一樣,我喜歡買衣服買小物件。

久而久之。東西越攢越多。

兩年過後,在我準備離開北京的時候,雖然扔掉了一些行李。我的東西還是打包出了十個郵局最大號的紙箱。

其中有幾個箱子是衣服,那些衣服我左思右想,還是捨不得扔掉。因為買來的時候都很喜歡,而且對於那個年紀的我來說並不便宜。

於是我又花了很多錢,把那些行李寄回了家裡。

臨來韓國的時候,我可以託運23公斤的行李,然後我打包進去我想帶的衣服之後,發現行李已經超過23公斤了。

我爸很無語的打開我整理好的行李箱,告訴我去一個新的地方。盡量輕裝。不是必須要用的,就都到那邊再買就好了。然後他讓我重新只選了三四件當季的衣服帶走。

事實證明我爸的話是對的。

我來到韓國之後,沒有因為沉重的行李過於折騰。

並且買到了很多更好看的,更合適我在韓國穿的衣服。

而躺在我國內家裡的那些,之前我捨不得扔掉的東西,很多都變成了我再也用不上的包袱。隨著我家裡後來搬家,都被我媽送人或是捐走了。

知道的時候我覺得像是鬆了一口氣,沒有難過,更沒有捨不得了。

曾經我也總是抱有「捨不得」的情緒。不管是對東西還是對人。

人為什麼會「捨不得」呢?

後來我想,有很多念舊的人。更多的時候並不是真的捨不得那些身外之物,而是捨不得那些東西或人曾帶給自己的回憶。

家裡擺著積灰的同學錄,也許裡面有曾經暗戀的人的名字;如今看起來過時的衣服,也許曾經買的時候很喜歡 還花了攢了很久的積蓄;現在三觀漸漸不合的朋友也許曾經形影不離,一起度過了很多快樂的時光。

但人不能一直向回憶的方向行走。前進的路上要學著放下不合適的,克服不了捨不得的時候就要先想想捨不得所要花費的成本:

捨不得放下三觀不合的朋友,就要付出維持朋友關係的精力;捨不得分手劈腿了的戀人,就要承受每次面對他的掙扎。在一直捨不得的同時,就失去了認識合適的朋友和愛人的機會。

世上的山河草木人,總是會一直變的。

舍和得也本就是兩兩平衡的。

捨不得也就得不到。小舍有小得。大舍有大得。有舍才有得。

--------------------------------------------------這是我其他的回答

傳送門:減肥成功的經驗和體驗是怎樣的?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4553465/answer/133249011

怎樣做一個內心強大的人?

http://www.zhihu.com/question/52739222/answer/133628419

我的微博:柚子Ruby_

http://weibo.com/u/6039114980


我也是個念舊的人。

每一樣喜歡過的、帶點回憶的東西即使再無用處,我也視若珍寶地收在家裡不捨得丟。

我房間曾經亂成一鍋粥。

總有人勸我,哎,這麼舊了,又不好看,留著有什麼用呢。

大道理我也懂,也跟著嘆氣,是啊,明兒就一股腦全丟了。

———可事實上從來也沒能下得去手。

不過呢,房間就這麼點大,因為不斷地有新的有趣的東西進來,每次為了給新東西挪地方,就不得不扔掉些舊的。

後來漸漸的,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煩,扔的時候便學會多扔些,為新的留下充裕的空間。

再後來因為多出了添置新東西的餘地,我也更加愛四處兜兜轉轉,少了負擔,看到好的喜歡的也不用為帶回家沒處放而發愁。

意外地也收穫了附加效果:因為扔東西真的非常麻煩,所以慢慢地我也學會在挑選時更加慎重

其實人心是不是就像一個小房間呢?就這麼點大,放什麼都是放。

安置在心裡的舊東西,你留存著不肯忘,只是因為它帶著回憶的味道嗎?

不,只是你懶的扔罷了,只是沒有新鮮的的記憶足以替代它而已。

都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殊不知恰恰相反,是新的不來 舊的不去

人不可能只活在過去、現在或是將來的任何一處,因為三者本就不可分割,無數的過去積累成了現在,而現在的點點滴滴又為將來埋下既定的伏筆。

要知道,你當下正在經歷、和即將經歷的每一秒,都在不斷成為你的回憶。想要捨得,先把回憶綜合症治好。

在這種事上,過來人沒用,大道理更沒用,只有你自己去發現一個更大的世界,遇上更好的人,當你漸漸擁有更多新的美好的東西來填充心靈的時候,捨得二字便會成為和吃飯睡覺一樣再自然不過的事。

如此而已。


不是所有東西都可以拿來後會無期的。一輩子那麼短,記憶容量那麼大。舍和得這麼高大上的辨證解法沒有必要用來決斷幼稚園題目吧。

有些東西啊,捨不得也要丟掉;有些東西呢,既然捨不得就留著吧。

我搬過很多次家。

起初年紀小,一切事宜都是爸媽在操心。我只是偶爾地發現:咦,那本我最喜歡的童話書不見了;咦,那個我最喜歡的洋娃娃找不到了;咦,那雙我最喜歡的紅皮鞋不知到哪裡去啦……我問媽媽,媽媽在忙著收拾東西,隨口說,以後再幫你買啊。我沒有再繼續問,我知道他們搬家很辛苦,我也知道,沒了,就是沒了。新的,也不是原來的了。

後來略長一些,再搬家的時候,我把我的小東西們看管得很緊。我捨不得他們啊。那塊石頭是我第一次去海灘上找到的最漂亮的石頭,那些貼在牆上的海報我都小心翼翼撕下來卷好放在搬家紙箱里,每本書都登記到冊子上唯恐點檢之後少了哪本心疼得要命。爸媽只給我三個紙箱的容量,有大半個人高的那種。他們看著我說,不要的東西就扔了吧,帶走也沒用啊,這麼塊破石頭,你放進去幹嘛。雖然最後他們妥協在我倔強的眼神里。

但是再長大一些,我發現他們說的是對的。那塊破石頭,自從被搬到新處之後,我竟沒有再瞧過它第二眼;那些海報,等到再下一次搬家的時候我已經沒有力氣再去一張張撕下他們;我只能把空間留給書們,那個時候他們就佔據了整整兩個大紙箱。

最後一次搬家的時候,我收拾起東西已經駕輕就熟。僅僅用了兩個小時我就把住了兩年的房間全部打包完畢。我甚至學會了笑著面對離別。我瀟洒地把三個紙箱留給搬家公司處理,一個人先去了新住處,對爸媽揮揮手說,我先把我們家最值錢的東西搬走了。

但是對待另一些東西,我永遠學不會瀟洒。

搬過的九次家,有幾次是臨近的,有五次是遠距離的。

每年寒暑假回家,我都會抽時間再去一次當年住過的社區看看街坊鄰居。開麵店的老婆婆看到我回去,都會讓我帶些面回去吃,我媽要付錢,她說又不是給你吃的,是給你女兒吃的,以後吃一次少一次了;開饅頭店的大媽幽默地說,你來吃按照當年的價錢給就行,十五年過去了,一籠饅頭的價格已經從1.5元漲價到了8元,但是有些東西好像真的沒有變;某任房東每次都盛情邀請我在他們家吃飯,然後開心地把我小時候調皮搗蛋的事情曆數一遍……

這些人,在我生命中留下了或深或淺的痕迹。如果我捨得,那不過是萍水相逢,緣起緣消。可是我就是捨不得啊,我為什麼要逼自己去放下,去捨得呢。像前面的@Hu Yang說的,確實,我捨不得的可能不是他們,而是他們陪伴我走過的一段屬於我的歲月。

然而我不明白的是,你們是如何把這些溶解在歲月里的說不清道不明的因緣,像提煉溶質一樣區分得那麼清楚的呢?

題主說與老朋友三觀不合。我也遇到過很多這樣的情況,隨著大學專業分流各奔東西之後,與原先的朋友們好像都沒有什麼共同話題了。

我的家鄉商業發達,中學時代好多朋友家裡從商,現在都已經慢慢接手家裡的生意,聊起天來我總覺得很恍惚,記憶似乎還停留在他們當年和我羞澀得討論某個女生的年代,可是一眨眼,他們已經一副事故精明的模樣,對事情的利弊分析侃侃而談。對於我這種理想主義的人,簡直是無法苟同。我好像還是爭論對錯的小孩子,他們都變成考慮利弊的大人了唉。

小學時代玩得極好的女生,碰在一起永遠和我在講衣服化妝品巴拉巴拉……還有小時代。可憐我這買完化妝品就丟角落裡等到它們過期都懶得拆開,勉強把小時代片頭看完就再也沒有看過其他幾部的人,但是看著她在那邊眉飛色舞地講那些我平常很少涉及的話題,我覺得很快樂啊。

至少,現在,我還能聽你說說話。

如何克服。克服個毛啊。既然放不下,趁著現在能聚就多聚聚嘛。

相信我,如果真的三觀不同、無法交流,你以後就算想聚都聚不起來了。

我們總是容易與那些和我們三觀接近志趣相投的人在一起,這是無可避免的吸引定律。

向過去說再見是一件你只能眼睜睜看著卻無法阻止的事,遲早的事。因為大家都在變啊。

人生無不散之筵席。

所以,每一次,都請吃飽。


舍不了導致得不到。

舍不了的你覺得是最好的或者是最有感情的,你花費了時間的,你付出了感情的,你不甘心,你相信你付出的一切,它都要加倍還給你,所以你不止損,你要繼續加碼,這是賭徒精神啊。你要相信自己的直覺,當你的直覺告訴你,你們已經不一樣的時候,就離開吧,不要自欺欺人,更不要執著。

不管我們願不願意承認,我們對於每一個人都是可被替代的,無論我們曾經覺得我們對於你愛的這個人有多重要,但總有一天你會發現這種重要也只是感動了我們自己而已,所以千萬不要執著。與任何人相處記住:你有能力給我快樂,我有能力給你快樂,我們就在一起,不快樂就千萬不要在一起。並且要有任何人都可以離開我的氣魄,這也是一種自我保護。

其實啊,人生太長了,這一路就如同馬拉松,一眼望不到盡頭,這路上有太多人都在走,這就說明你會遇到無計其數的人,你可以找到更志同道合的人,你們再攜手走下去,這就叫得到。

放開讓你執著的人吧,他已經陪你走一程了,感謝他,並目送他走向屬於他的路,然後深呼一口氣,堅定轉頭,大步流星的走下去。

這一路太長,長到你沒時間捨不得。


張小嫻說過:想要忘記一段感情,方法永遠只有一個,時間和新歡。要是時間和新歡也不能讓你忘記一段感情,原因只有一個: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其實「舍」與「得」也是這個道理,我發現許多人對於自身的戀舊情懷存在很大的誤區。

你捨不得扔那本紀念冊,並不是它還有什麼用,而是它存儲著你的某段記憶。你之所以會捨不得,不是這段記憶有多麼的珍貴,而是因為你覺得捨棄它是沒有盈利的虧損。你覺得如果你舍了,除了失去什麼都得不到。

但其實「捨不得」只是我們一種錯覺,因為世界上沒有舍而不得的東西。

你扔掉了書架上那本不再需要的舊字典,卻得到了更大的儲物空間;你割捨了記憶中那個離你而去的故人,卻得到了輕舟已過萬重山的解脫。

是否捨棄,在於對比捨棄之後的得到與失去。怎樣衡量兩者的價值做出取捨,這個因人而異。但未來的路還有那麼漫長,我們應該儘可能的向前探索,所謂「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留戀有時會是我們最大的羈絆,而生命需要以一種以來送往的方式保持鮮活。

我想到之前勸慰過許多失戀的朋友,他們總是會在深夜情緒突然崩潰,聽到一首傷感的歌,看了一部溫情的電影都會勾起對前任的想念,然後想到熱愛凋零,頓時回憶四起,千頭萬緒,好好的一個風流少女倜儻少年,弄得跟拍賣二手似的。

的確,回憶本身是美好的東西,它倒映出你遠走的背影,烙印著你成長的痕迹,但它也會羅織出一張大網,成為你前進路上的羈絆。

「捨不得」不可怕,可怕的是因為眷戀回憶從而不想舍。就好像壁虎的逃生本能,遇到危險時,絕不會費力糾纏,馬上斷尾逃走。但真正折磨人的,或許是那尾巴重新長出來的過程。

可我們始終要懂得割捨,因為前方到處都是峰迴路轉,柳暗花明。朋友、戀人又不是毛主席,他們應該用於陪伴,而不是拿來緬懷。

割捨很痛苦,可糾纏也實在難受。本來已經做好輕裝起行走天涯的準備,到頭來發現四海之內皆回憶,困在這張大網中,你如何繼續前行?是,牙疼不能忍,但它也要不了你命。

那些舊人斬斷情絲說走便走,背影瀟洒,生怕稍一回首便前功盡棄,繼續糾纏,所以就算留戀,都不會再回頭。而這些舊物,在整個過程中見證了那麼多的好時光,它們自己不具有行動力,是去是留全憑我們做主。

只是有些時候,回憶就像病毒,附著在這些舊物上,若是不狠心把它們拋棄,稍不留神,那些病毒便滲進皮膚融入血液一路高奏凱歌直通大腦,大腦反應不過來,便會讓心跟著一起負擔,於是整個人,便會再次陷入自憐自艾的死機狀態。

還有那些銷毀不了的回憶,我們需要尋找一個毫不相干的人,做些毫無意義的事,東拼西湊,勉勉強強,把它覆蓋起來,然後在人生的路坦坦蕩蕩地繼續走下去。

畢竟,你擁有什麼,什麼才最珍貴,而不是你失去什麼,什麼才珍貴。

以上


出國快八年了,每個月都有朋友工作調動,學校變遷,徹底回國,婚喪嫁娶之類的理由要吃離別宴席。

在法國大家換城市就跟到季節換衣服一樣頻繁,一到九月份,學校工作變換大家就會各自相約到一起,一起喝酒聚餐為要離去的朋友送別。

有時候可以說已經沒什麼感覺了,成為例行公事:舊朋友走,新朋友來,都是笑臉相迎酒杯相送。

我是不是一個無情的人呢?我想不是,我還清楚記得我7,8歲的時候,從出生就一起玩的發小哥哥要搬走了,我自己一個人憋在房間一下午玩遊戲,最後還是忍不住嚎啕大哭。

要知道我可是以從來不哭出名的乖寶寶,打針打吊瓶對當時是藥罐子的我來說是家常便飯,一咬牙就可以了,根本不曾哭過,甚至連實習的年輕護士都認識了這個不哭的小孩子。

我這一哭就止不住了,一想到從此沒有人在陪我玩了,以後再也見不到小哥哥了就越哭越傷心,最後爸爸媽媽都沒有辦法了,等我平靜一下就帶我去平時不太捨得的當時全城最大的遊戲廳玩了一下午,玩的時候一直想:原來時不時哭一哭會賺到的呀!:D

這麼多年經過學業失敗,被偷被搶流落街頭,朋友背叛,房東騙錢,情人反目,高山滑雪骨折,一人手術開刀住院,重傷長時間復建的過程可以說已經練成一顆鋼鐵之心,除了家人近況和父母老去可以說大部分事情都可以微笑面對,很多時候面對阿拉伯和黑人小孩子的挑釁連眉毛都不會皺一下,只會覺得他們好可笑:原來我也有過那個青春期荷爾蒙無處發泄的階段啊~

看過不下十遍金庸的神鵰俠侶,一開始為小龍女和楊過的驚天愛情感嘆羨慕,後來慢慢被公孫綠萼的犧牲而嘆息,前幾天隨手翻翻看到程英的這句話,在絕情谷中,三人徘徊數月,楊過終是不辭而別。陸無雙大慟,程英卻道:「三妹,你瞧這些白雲聚了又聚,散了又散,人生離合,亦復如斯。你又何必煩惱?」她話雖如此說,卻也忍不住流下淚來。

以前從來都覺得這句如此矯情的話忽然就觸動了內心,眼圈有點發紅。

這些白雲聚了又聚,散了又散,人生離合,亦復如斯。你又何必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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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也有機會使用這個霸氣開頭了:我實名反對樓上的所有答案……&>&<

其實樓上說得都對,道理都很明白。也不能說反對吧,算是在實踐方法上做個補充。作為一個20多年的病入膏肓的「捨不得」患者,我就像題主一樣很難下決心與過去的自己完全告別,把那些自認為很有意義的東西、自認為還很留戀的人際關係全都扔掉。越是給自己灌輸「人生只是一場旅程,親人朋友最終都將離去,一旦過時就該果斷地割捨,就讓所有過往都隨風去吧」的思想,就越是捨不得,坐在地上對著一堆舊物發獃,放進垃圾箱又再撿回來……越是悲壯地決定揮別,越是內心難以割捨。

所以,先從一張桌子一個抽屜一個衣櫃開始吧。那些因為質地版型不好而壓箱底的衣服,扔起來很容易,也沒多少感情成分。中學時幾乎沒翻過的輔導書,景點買來的塑料項鏈,已經過期的難用護膚品,也都很好扔。

別指望一開始就帶著完全告別舊自我的心態,告訴自己,嘿,放輕鬆,我只是扔點兒舊衣服。然後是,嘿,我再扔點兒舊書。就這樣慢慢地,你開始找到了感覺,那種斷舍離的慾望越來越強烈,看著一個一個大垃圾袋被填滿,漸漸地,你會覺得整理過的角落都如此清爽——並迫不及待地想讓自己的整個生活都清爽起來。

去年夏天我就是這樣,從一個衣櫃開始,清理了自己的整個生活,包括不合心的人際關係。親測有效。祝題主成功么么噠。


你捨不得的不是她,而是曾經陪她走過那段歲月的一部分自己。


越小的窪,越在乎一滴水。

把自己變成大海吧。


有捨得才有捨不得,否則全部都捨不得,叫累贅。

有想要的才有不想要的,否則全部都想要,叫做夢。

人的精力畢竟有限,人的生活空間也畢竟有限,你之所以捨不得,可能你還沒碰到「一個足以讓你捨去現在這個」的另一個選項或另一種狀況。

我們忘不了一個人,下一個人出現就好了。

沒有下一個人,你遲早也會有其他東西來填滿。如若不是,長此以往,你記得的也不是這個人,只是「你有人來想念一下」而已。這個人已經為了你的記憶來服務,早不是你當初想要記得的那個人了。

我以前也愛存東西。

我有專門一個柜子存各種旅行、生活紀念品。

最匪夷所思的莫過於一個乒乓球,那是看話劇《活著》一幕掉下來的,我坐在第一排,撿了起來裝進了口袋。

那是11年的樣子,當時的男朋友也撿了一個。

我每年整理物品時,都會看到這個乒乓球,在我第四次看到時就扔了。

因為我知道,我已經過了需要靠一個道具證明我看過這個話劇的年紀,也不用再特意去懷念那個男朋友了。

漸漸的,我連柜子都不夠用了,很多東西只能扔掉。

還有微信。

我很多朋友、同學真的三年都不會見一次,可我仍然留著微信,偶爾點贊。

因為我不覺得他們在佔用我的朋友圈空間。

你還可以寫日記,寫日記不僅練字,練文筆,還是與自己對話、記錄生活感悟的最佳方式。

你不想扔的紙質物品也可以貼上去,不佔地方。

每每看回日記,相信我,你一定很慶幸當時你記錄了下來。

我個人覺得,捨不得你就放著,終有一天你會捨得的,只是還沒到時候。

也許有一天你很忙,忙到總理都沒你忙,你就沒空聯繫對方了。

也許有一天你突然開竅,扔了那些其實自己都沒打開只是放著的物品。

也許有一天你覺得放著也不會成為困擾,你也就不覺得「捨不得」也需要解決了。

但我有一樣東西永遠不會扔:書。


王小慧在自傳中寫過一句: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012039/

「不論是大事小事,凡是你在猶豫要或不要而不是百分之百肯定想要時,便堅決放棄。」

我日常處理物品,也一直以此原則行事。


想必大家都有一種經驗,就是在人生的各個階段,曾經一起度過生命中某些重要時刻的朋友,漸漸地就失去了聯絡,或是就算還保有彼此的聯絡方式,但也無法讓自己跨出那一步,重拾舊感情。

也許當初一起用功的準備升學考試、也許當初參與你或他的求婚排場、也許曾經是某個時期唯一懂你的人。

但時間在推移的過程中,人,是會變的。

不可否認人都需要成長,不變的人反而是停止進步的;因此,常常會發現重拾聯絡後,那個原本你以為很熟悉的人,卻因為你的改變、他的改變而都變得不同了。

有的人七八年不見,還是一見如故,甚至因為彼此都增長了閱歷,有更多的事情可以跟彼此分享,感情更上一層樓;而更多的人發現契合度大幅下降,甚至會讓人後悔為何要選擇面臨這樣的尷尬。

面對這樣的情形,如果想不起來聯絡的意義,或是一想到等等要見面就會不知道要說什麼,那就該仔細去想想,是否要繼續經營這段友誼。

當然朋友多是好事,但年紀越來越大,漸漸的沒有這麼多時間花在朋友身上了。工作之餘要進修要學習、為了健康要運動,其實我們真的不會有我們想像中的這麼多時間可以運用。

那該如何判斷,要花時間在自己、家人、還是朋友身上呢?

最有用的方法,就是:

回顧回憶、想想未來。

回顧過去的情誼,是否讓你對這個人熱情依舊;想想未來的生活,想要有他繼續參與嗎?這不是功利主義的去判斷是否還要這個朋友,而是更了解自己的一個方法。

因為你了解自己這幾年來變化,因而更清楚自己跟什麼樣的朋友比較契合;也可能通過一些機緣,了解到原本的朋友變得不是你欣賞的類型…

總之,身邊的人來來去去,而你心裡會有一把尺,通過這把尺,你可以更有效地運用時間,進而過更豐富精彩的人生。

那麼那些過去的美好不能延續豈不是很可惜?

只要當時是開心的,不在乎天長地久,回想曾經擁有的美麗,讓那些人留在記憶里芬芳也不錯!

其實不管是朋友,還是男女朋友都是這樣道理!不管好或不好,過去都會成為我們生命中的養分,讓我們更有自信、更聰明地選擇未來的每一步。


「佳瓷既損,必無完理,反覆多看,徒亂人意,拾之遠擲,永不更令到眼,不亦快哉!」——金聖嘆不亦快哉三十三則之廿四


成長的第一課,就是接受,這世上萬事萬物並非皆可自己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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