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人們為什麼那麼喜歡敬酒?

被敬酒的人要是有原因,身體不適想拒絕還會被認為不給面子。

敬酒有那麼重要呢么,這是種什麼怪異心理呢,起源在哪裡?這種現象的背後是什麼?


斜腰~

這個話題好玩~咱們來聊聊~

我個人認為,題主你所指的敬酒是不是今時今日的酒桌亂象?

喝大酒,拚命勸飲,不喝不給面子,喝酒要喝到死,不喝趴下不放過你……

這其實不是單單指敬酒這一個行為,而是整個酒桌禮儀。

古人自有規範的酒禮,酒禮又包含在食禮之中。咱今兒只聊酒禮,不扯食禮。

為什麼要敬酒呢?

題主去別人家做客吃飯,有沒遇到主人殷勤招待你多吃多喝,布菜到你盤裡,把最好的肉分給你。

敬酒的本意和勸菜一樣,都是飲宴時為了招待好客人。

古人的飲食觀不像我們,大多數時候都不會這麼胡吃海塞。

何曾那種「蒸餅不坼作十字不食」,「食日萬錢,猶曰無下箸者」的大燒包屬於異類。

一般來說,還是提倡節約糧食的,奢靡浪費畢竟是無道愚行。

當然在某些物質極大豐富的時期,還是會不由自主的嘚瑟起來。

但最早在生產力低下的時代,邀請別人來分享自己的食物,這是件很嚴肅認真的事兒。

你要儘力招待好你的客人,表現出你的誠意。不然客人若覺得自己人格受到侮辱,後果會很嚴重。

《戰國策.中山策》:「中山君饗都士大夫司馬子期在焉。羊羹不遍,司馬子期怒而走於楚,說楚王伐中山,中山君亡。有二人挈戈而隨其後者,中山君顧謂二人:「子奚為者也?」二人對
曰:「臣有父,嘗餓且死,君下壺纋餌之。臣父且死,曰:『中山有事,汝必死之。』故來死君也。」中山君喟然而仰嘆曰:「與不期眾少,其於當厄;怨不期深
淺,其於傷心。吾以一杯羊羹亡國,以一壺纋得士二人。」

這故事裡,司馬子期因為沒吃著羊羹,怒而說楚王伐中山。中山君因為隨手救過一個快餓死的老頭,保住了一條命……

當然這個故事應該是虛構的,人家司馬子期本來就是楚國的公子。

引用這個故事的意思就是,古人對飲食很重視。

飲宴時你莊重的招待他,他會覺得你認同他的價值。飲宴時你輕慢他,他會找你拚命。

韓信因為劉邦把自己的東西分給他吃,自己的衣服給他穿,所以最後沒下狠心背叛劉邦。

《禮記.檀弓》里那個快餓死的齊人,拒絕吃黔敖的嗟來之食,所以餓死了。

當然曾子批評過他,這樣賭氣不對。後來黔敖來道歉了,就可以吃了。

「微與!其嗟與,可去,其謝也,可食。」

你瞧,前提還得是黔敖去跟他道過歉,才能吃……

我要說的意思就是,敬酒與勸菜,本意是很好的。

當初我們中國人發現了酒後,是用來祭祀的。這東西太神奇太美妙了,必須奉獻給祖先神靈。

後來隨著勞動生產技術進步,酒才慢慢進入日常生活。

我們今時今日的禮儀和風俗,都是經過歷史積澱慢慢產生的。

隨時代變遷,受到其他文化的影響,或有所擯棄,或有所改變。

總之不是無中生有的。

古時不同今日,食品生產量低,酒的釀造要消耗糧食,產量更不穩定。

遇到災荒或動亂,政府甚至會嚴令禁酒。

但酒實在是好東西。酒壯慫人膽,酒銷愁人魂。禮儀時以酒成禮,喜慶時以酒祝喜。

可酒喝多了又能亂人性,酒後失德,散了德行。

有時候一杯真的停不住啊……

所以我國其實自古以來,是有成文的規定,以規範人們的酒桌禮儀的。

我們都知道商朝人好飲,以帝辛為最,酒池肉林,荒淫無度,令人悠然神往,羨慕萬分……

周朝人甚至認為,濫飲是商朝亡國的罪因之一。

當然現在我們通過考古手段,得出一個有趣的可能性。

商朝青銅酒器含鉛量過高,帝辛很可能因為長期以青銅器飲酒,導致鉛中毒,引起了點精神錯亂。

由此來看,似乎商還真是因酒亡國……當然這只是個觀點,與主題無關,按下不提。

所以在周朝,有了中國第一份規定飲酒禮儀的章法。

包括時、序、數、令,規定了飲酒時間、飲酒原因、飲酒限量,以及監管人制度。

前兩個時、序好理解,重要的是後兩者,數和令。

今人普遍認同,周時禮儀規定,飲酒當三爵即止,就是說喝了三爵的量就該打住了。這是數。

後一個令的意思,是指酒官。周朝人規定,每場酒宴都要設酒官一人,以維持酒桌秩序。

對,古時飲宴,會有一個人專門保持清醒,監督大夥的禮儀。

《三國演義》里群英會那場,周瑜宴請蔣干,專門命太史慈為監酒官,並表示今晚不談政治。

我小時候看到這段,以為周瑜只是一時福至心靈,弄出這麼個名堂來嚇唬蔣干。

後來才知道,古時真的有酒官一說,時期不同名目不同,但總歸是一樣。

也就是說至少到羅貫中那個時期,酒桌上的禮儀還並沒有太大變化。

所有這些規定顯然都是為了防止酒客飲酒過量,酒後失德失言失態。

我有一次和朋友聚會,在路邊吃砂鍋啃肉串,被他們灌的有點多。

據說後來喝高了,就抱著樹尿尿,然後看到馬路對面有美女,沒拉拉鏈就撲過去要摟人家……

周禮若傳至今日,俺必不至此……

但是和所有其他規章制度一樣,剛制定的時候嚴格遵守,後來時候長了大夥就開始散漫了。

三爵即止肯定被忘到腦後,甚至很多時候酒官都成了為虎作倀,強行勸酒的酒桌惡霸。

沒有酒德的人,可以舉一個例子,三國時的碧眼鼠孫權。

《三國志.吳書.張顧諸葛布傳》:「權於武昌,臨釣台,飲酒大醉。權使人以水灑群臣曰:「今日酣飲,惟醉墮台中,乃當止耳。」

瞧這德行,跟今日酒桌上鬧哄哄的亂象一樣。後來張昭罵了他幾句,才收斂一點。

古人是崇尚禮飲的,對於孫權這種三爵不識,鬧大酒沒德行沒酒品的人,是持鄙視態度的。

《禮記.玉藻》:「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色灑如也,二爵而斯斯言,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則坐。」

意思就是,正經人飲酒,只喝三爵的量,量到了,就該自覺打住。

但事實上,三爵只是一個虛數。畢竟量有深淺,人有胖瘦。不是說所有人都只能喝三爵就打住。

當然也許此禮甫一開始確有此意,但隨著時間推移,社會發展,三爵更多是一種自覺的要求。

而不是在具體數量上的苛求。

《論語.鄉黨》:「惟酒無量,不及亂。」

孔子的意思就是,喝酒不用有特別嚴格規定的限量,別喝高了撒酒瘋搗亂就行。

但是孔子這話另一個意思就是,肯定有飲酒過量,搗亂鬧事的人。

可見酒桌亂象伴隨這個民族的歷史一直存在,也算是源遠流長了。

後來各個時期的有識之士們,自漢唐而至宋明,為了糾正這股歪風邪氣,做出了不少努力。

寫了很多規勸世人克制飲酒,強調『禮飲三爵』的文章,力圖杜絕這種強勸人飲的鄙俗。

其中描述的酒桌亂象,許多與今日無疑。

清代有位叫沈存西的妙人,寫過一篇《觴政》,都是一些飲宴時的規矩。

可算是對歷代飲宴禮儀的總結歸納,總體是要人擯棄酒桌上的不正之風,追求雅緻的筵席。

裡面有提到,不能喝酒的人,是可以請旁人代飲的。而如果請人代飲了,就不該在過多難為人家。

那種逼人喝酒,對方或拒絕或請人代飲之後,他就翻臉大怒的,一般都可算是無德之人。

至少是沒有酒德。

事實上,我自己所見過這類逼人強飲的主,大多是有些勢利,或看人下菜碟的。

席上有尊客貴人在,或老闆或領導,他就不敢造次。

席上是些晚輩,姑娘,他就不依不饒,非得展示點威信來。

特別是對年輕姑娘,死纏爛打,人家不喝他就不罷休。

那副嘴臉好像就盼著把人家灌倒了,他就能幹點啥似得。

對這類不講酒德的人,很難辦。或者不要與他飲宴,或者在他清醒時分說清楚。

但總之是個麻煩事兒,因為大部分國人已經不講酒德許久了。

喝大酒鬧砸已成風尚,你覺得這種儀容不整的狂呼亂叫很失態,他認為是豪放。

想玩豪放,卻又不願意去深山老林里抱著酒葫蘆彈劍作歌,仰天長嘯,與狼共舞。

由來已久,也就習慣成自然了。現在也沒誰會去想著要改變酒桌風氣,提倡酒德。

我還真是說不清從何時開始變成這樣的。

不過歷代提倡禮儀的,以儒家為主。包括酒禮亦然,那些寫酒禮文章的都是儒生。

在今日儒家勢弱之後,再沒人在意這些禮儀規矩了,也是必然。

再一個,我們今日喝的酒也和過去不同。

今日酒桌最常見的,無非白酒、啤酒、紅酒。除紅葡萄酒,前兩者都是我們的祖先不太接觸的。

白酒是至明朝才開始普及的燒酒,屬於蒸餾酒,與中國傳統工藝釀造的酒大不相同。

度數高,性子烈,辛辣濃郁,一杯下去小臉通紅。很像毛子的伏特加。

眾所周知,毛子一直都是沒什麼酒品的。

我猜測,也許是因為我國某時期開始的毛子化,加上很像伏特加的白酒,把我們的酒風改變了。

比起中國傳統酒飲料,如米酒,蒸餾酒無疑更容易上頭。可以使大多數人更快的失去理智。

既然筵席時很快就興奮了,那剩下的漫漫長夜就只有鬧了。

再有一個,自古以來,對男人來說,酒桌上能豪飲的海量總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兒。

很多時候無非就是幾個混不吝為了互相證明自己更能喝,而進行的一場又一場沒節制的鬥氣。

誠然這個陋習也被我們很好的繼承了。

可惜包裹酒官、禮飲三爵,還有喝酒時的酒令,這些比較良好的傳統都湮沒了。


樓上的答案都有道理,我從另一個角度解讀一下。

首先是三個前提:

1、酒精不是人天生就喜歡的味道,會造成不適感。(人類天生喜歡的味道應該是鹽、糖、脂肪)

2、喝酒之後人會產生興奮的感覺,相對於喝酒之前,感性成分上升,理性成分下降。

3、抽象的東西需要具體的表達,也就是「儀式」。可以參見知乎上關於儀式感的問答。

那麼,由前提2可以得出

推論1:餐桌選擇飲酒,主要是充當社交活動的潤滑劑,弱化冷靜而彬彬有禮的偽裝,製造出強烈的酒桌氣氛,比如慶祝活動等一些群體情感傾向強烈的社交活動。個人選擇飲酒,說明他/她希望能在酒桌上展示「真實」、「感性」的一面,比如在聚會選擇飲料時,選擇更高酒精度的人往往很大一部分是為了喝的更嗨。

由前提1與前提3可以得出

推論2:飲酒量與敬酒順序、次數是一項展示個人社交價值的儀式。由於兩人感情不能被直接觀察,因此需要一個衡量指標,可以用很多指標加以衡量,比如談話密切度,身體距離等等,但在酒桌上,與對方喝酒時的飲酒量就是最直接的指標,這就是所謂的「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或者說,酒被賦予了這種屬性。

那麼為什麼人們選擇飲酒而不是軟飲料來承擔以上作用呢?

請看前提1:酒精會讓人產生不適感。這就說明,敬酒時自己為對方承擔了「不適感」這一損失,相當於「自我解除武裝」,某種程度上的損己利人表現出對對方的誠意與尊敬,比如「我遲到了,自罰三杯」,「我全乾,您隨意」。當然,選擇飲酒也有歷史沿襲的原因,比較複雜,在此不做探討。

因此,酒桌上的大佬被敬酒最多,因為人家社交價值高哇(推論2),但是不會被灌酒(前提1,會產生不適感)。領導秘書之類的「近侍」被敬酒少(敬的是領導),被灌酒多(承擔不適感)。其他現象也可以以此解釋。

最後,說一下敬酒產生的社交價值如何衡量。我認為應該是 社會地位/社會屬性*個人飲酒閾值*飲酒量。

1、酒桌上長輩/領導/客戶/美女的敬酒與被敬酒分量都重於常人,不解釋。

2、很簡單,和同樣酒的情況下,酒量小甚至酒精過敏的人的酒分量更重。

3、很直觀,不解釋。

以上

歡迎共同討論


個人觀點:放不下面子。

最煩就是都自己家人,又不喝酒,又要妝模作樣去敬一番,而且不喝酒也要拿果汁敬,敬個毛啊。


真的很討厭在飯桌上敬酒,只喜歡吃飽走人,每次和父母出去吃飯都要我敬酒,美其名曰禮節和禮貌,真的很討厭


因為無聊,且跟風。


出於禮儀和禮貌吧。在酒桌上個人特別不喜歡敬酒,只喜歡吃飽了就走這種方式,或許顯得格格不入,但是我覺得,女人在酒桌上表現出能喝酒,就會有被男人灌酒的嫌疑,所以和領導一桌吃飯的時候,盡量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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