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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醫生,對著你自己的仇人或者是十惡不赦的人該不該救?

(我覺得這些歪果仁醫生很有氣節,殺頭也不怕,就是不救!!!)

比如一個無國界的醫生該不該救一個恐怖組織的頭目。

再比如一個有親屬甚至是至愛在恐怖襲擊中喪生的醫生,如果跟隨紅十字會去救援,

碰到了恐怖分子的族人或者是同伴,還能救活,他該不該救?

其實我也很好奇這個問題:

在戰爭中,被俘獲的軍醫據說還能恪盡職守的搶救敵國的傷員(國際法規定兩軍交戰不得射殺軍醫),不知道他們怎麼做到的?

他們的戰友、同事不是有很多人都倒在敵人的槍口下嗎?

無國界醫生在敘利亞南部支援的醫院受到空襲


1.

警察辦案、法官判案、律師辯護的時候,

遇到相關與自己有關係(多數為負面關係)的對象,可以申請迴避,

甚至在一般流程中會直接要求迴避。

擱醫生這兒就變成問救不救了?

要我說,請立法或建立通行的迴避準則:

與特定醫生有特定關係、以至於可能對醫療服務內容產生不可控主觀影響的病人,該醫生無權過問、無權參與對此患者的診治。

患者放心,醫生放心,

媒體大人含網路媒體上說話不需負責的諸位無冕之王也放心。

2.

關於十惡不赦之人該不該治,年年醫學院都拿這個打辯論,能爭得出所以然來才有鬼。

不信?

我直接給你上大BOSS,你來給我答案可好?

請評價一下下面這個新聞中這位醫生的行為是否恰當——

敘利亞醫生拒為IS服務 獨自逃亡歐洲

再評價一下這位醫生的行為是否恰當——

ISIS美女醫學生拎頭照曝光 身披白色醫生袍

十惡不赦的人交給法律?

呵呵。

都以為世界和韓劇一樣,一切盡在柳大尉掌握中,所以可以「救他是你做醫生該做的事情,如果有必要殺他,殺人的事情由我來做」?

活在夢裡。

3.

法律要求醫生多少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第二十四條 對急危患者,醫師應當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診治;不得拒絕急救處置。

第二十八條 遇有自然災害、傳染病流行、突發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的緊急情況時,醫師應當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

第二十九條 醫師發現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

法律有範圍,義務有條件,執行有方式。

別胡亂腦補。

4.

我在病房給販毒嫌疑人換過葯,也見過「今日患者被警方帶走調查未在病房」的病歷記錄。

在急診給滿口謊言的吸毒者止過大出血,一隻帶著傳染病的血手死死抓著我嶄新的白大褂留著五個鮮紅血指印,後來白大褂直接扔黃色垃圾袋,我噁心了一整晚上,但我在當時只注意到叮囑她安撫她不要亂動繼續出血你會死。

希波克拉底誓言我記著的,在我還在醫院的時候,它一直是我的行為準則,

我也用它要求過同事同行甚至老師。

但我也清楚,這不過是個自律的規則、最多在有限的範圍內律人罷了。

5.

還有一個群體我單獨拎出來說:醫鬧。

以上我在一個月前說過的話,半個字也不收回。

當然我已經不需要也沒資格再為誰提供什麼醫療服務了。


如果是我,我會裝作在救的。


就我自己的專業水平來說,我想救也不一定就得活啊。


這就是典型的把複雜問題簡單化了

提問者顯然沒有考慮以下現實情況:

  1. 在我國,絕大多數醫生並不是作為獨立個體在行醫,他們的行為受到國家機構的管控和鉗制。
  2. 救不救≠一定能救活≠只有當事醫生能救
  3. 仇人這個定義太寬泛,微信里搶我紅包也是仇人,欠幾萬塊也是仇人,殺了全家也是仇人,仇的程度不一樣,當事人的做法也不一樣
  4. 「十惡不赦的人」這個定義是誰下的呢?醫生自己?國家公權力?壞人是已經被有關部門監管起來了,還是躲在老巢里,她的手下正拿著槍逼著醫生去手術?

所以,不一樣的前提下,醫生要面臨的挑戰不光是職業道德,還有國家法律、行業規定、行政管控、自身安危等等。是職業道德更神聖,還是法律更神聖,還是自己或家人的生命更神聖?


謝妖,我沒什麼仇人,但是,如果柴會群是我的病人,我可能會下黑手。


如果真的有仇,迴避才是最好的方法。生死與我無關,白衣不污,生死無愧


你這是覺得我最近挨罵還少特意挖的坑吧…………

然而我得告訴你,其實我有兩種分裂人格,到時看哪種佔優勢了,所以答案是隨機。


救和救活是兩碼事

可以盡人事也可以盡量顯得自己在儘力

但是我覺得仇人得久 十惡不赦這個要看是由誰來裁定的

傷害我或者妄圖傷害我家人的醫鬧 哪兒涼快哪兒呆著去(冷庫)


這得分情況。

一般的仇,救了再找他算賬。

大仇,有把握治死且不留把柄則救,否則不救,袖手旁觀。

不共戴天之仇,且這是我唯一天地同壽的機會,搶著救,第一時間下殺手,不計後果。

諸位別害怕,我不是什麼好人。


救你個JB救!一份職業而已,老子還沒得聖母癌!


題主能分清快意恩仇和乘人之危的區別么?

不過,要解心頭恨,拔劍斬仇人。怎麼做事風格問題。看心情就好。


救他,等他恢復好,正規處理。


沒點情懷和胸懷你做什麼醫生?


老子不但要把他救活,還要他撐起本年度的全院醫療收入額!


人的生命那麼可貴,只有一次,應該珍惜和尊重每位病人的生命,不能開玩笑。所以,我不救


我會救!還能漏把剪刀在他體內。


這裡就看出西醫缺陷了吧,背什麼希波克拉底宣言啊,都違反基本人性的。

我們中醫就說過「驕恣不論於理者,一不治也」。所以我當然不給治了ヘ( ^o^)ノ\(^_^ )


救好了再正面懟


這個問題 是在問,一個醫生的職業道德和個人情感哪個佔據上風嗎_(:з」∠)_

但如果,你的仇人是害你家破人亡的人,你是忠於職業還是忠於孝義

是我就回,還是另請高明吧!我選擇不背負你的性命也不辜負我的仇恨


醫生誓言里咋說的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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