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周傑 發微博怒懟林心如?

相關問題:

如何看待周傑發微博駁斥林心如?

林心如和周傑這次的事件是不是和兩岸關係的大背景有關係?


今天看到一張圖,才知道某人第一次在節目上說過這事後,周傑在這邊還替她辯解過:

如果說過一次,這算是調侃也好,節目效果也好,說過也就算了,架不住後面某人在好幾個節目或接受訪問都提這事,後來更是過分到年年用這個事黑,恐怕因為這樣,周傑才開始憤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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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怎麼還有葛大爺的疑問?本山大叔才退出春晚幾年,白雲黑土已經被遺忘了嗎?當年的小品里黑土說白雲:她太實誠了,薅羊毛擱一隻薅,把羊薅的跟葛優似的誰看不出來?

評論里有人質疑是不是小網站自己重複寫:

會有大量小網站在同一段時間重複寫一個老新聞嗎?再說還有那麼多營銷號轉發,營銷號都是活雷鋒嗎,在同一個時間段推送同一個舊聞?最近的一條今日頭條推送過,今日頭條是不是小網站吧?

今日頭條是在走流量還是活雷鋒呢?

看一下這些截圖,你就知道周傑為什麼這次反應為什麼這麼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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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原答案

2013年的通稿

2014年的

2015年的

2016年的

2017年的,也就是上周的。

然後周傑反擊後,女方迅速回應的:

我想知道,這跟周傑到底是多大仇?需要年年發通稿黑一遍?

周傑這些年很低調,也不炒作緋聞,跟還珠劇的其他人也從不聯繫,沒互動,一件舊聞需要年年拿出來輪一遍嗎?

薅羊毛能不能別擱一隻羊身上薅?你把羊薅的跟葛優似的誰看不見?


很多人說當年拍《還珠格格》那麼多人,為什麼林心如不黑別人,單黑周傑,肯定是周傑有問題。

我想反過來說,為什麼周傑拍了那麼多戲,搭戲的女演員里就你林心如抓著一個莫須有的事那麼多年不放,那是不是說明林心如也有問題。

作為一個正直的大陸人,

我站周傑!!!


答主作為娛樂圈的純路人,只不過是在知乎答個題,談了一下自己對此事的看法,狐狸晨曦:如何看待周傑發微博駁斥林心如?

誰想到被當事人一方周傑先生,在微博上截圖轉了本人知乎答案,莫名其妙成了引爆事件的導火索,自己也覺得十分無辜。

前幾天,已有太多提及相關明星的粉絲,通過各種渠道來溝通交涉,實在不勝其擾,原本想就此低調,不再關注此事。

然而近日看到了林女士團隊的律師聲明,說要追究網路中對她的不實和污衊言論,甚至就連前香港巨星譚詠麟,也專程微博回應了「91年簽名事件」,看來還是躲不過。特此聲明:

(其一)

答主在9月7日關於周林事件的相關知乎答案,援引的幾個事例,都有明確出處:

劉曉慶女士關於《垂簾聽政》的回憶,出自她2008年3月在博客上公開發表的回憶文章:《蕭瑟秋風今又是,換了人間》

蕭瑟秋風今又是,換了人間_劉曉慶_新浪博客

1991年「譚詠麟簽名,陳道明退席」事件,出自黃梅戲藝術家黃新德先生,2008年1月在其博客上公開發表的回憶文章:《孫道臨老師,您走好》

孫道臨老師,您走好……-黃新德_新德會_新浪博客

李連杰談及《南北少林》的相關幕後,出自博客「李連杰資訊」,2006年7月文章:《幕後故事:李連杰談南北少林》

幕後故事:李連杰談南北少林_李連杰資訊_新浪博客

至於著名的「小白龍」王伯昭事件,2004年時,各大網路媒體都有相關詳細報道。

比如新浪網的相關專題: 演員王伯昭被打_影音娛樂_新浪網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看事件的詳細前因後果。

事件發生後,內地眾多老藝術家和一線明星,在報刊聯名聲援王伯昭,聲討打人者,要求賠禮道歉,借戲傷人是對藝術的侮辱 內地群星聲援王伯昭

聲明如下:

 【幾日來,我們陸續從報紙及網路等媒體獲悉電視劇《小魚兒與花無缺》劇組在拍攝中演員張衛健、謝霆鋒打傷演員王伯昭這一事件,作為演藝界同仁對此表示強烈關注。

  第一,作為演藝界同仁,我們對被傷害演員王伯昭表示聲援。

  第二,無論何種原因如果已對王伯昭造成了傷害,傷人者必須賠禮道歉。

  第三,我們呼籲所有攝製組(無論內地、港、台)尊重人權,尊重法律,有義務保護所有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無論是名演員還是未成名演員、群眾演員、臨時演員及所有工作人員,都應是:角色雙方要充分尊

重、溝通、體諒,盡量達到藝術的真實。但如因個人恩怨假戲真做,造成人身傷害,那是對藝術的侮辱,對演員人格的侮辱,也為法律所不容。

  第五,我們也希望當事人雙方能夠通過協商妥善解決問題。目前,司法機關已介入此事,對此我們表示關注,並相信法律會還當事人、社會和輿論一個公正。

  第六,我們應該珍惜港台和內地建立起來的相互交流和合作環境,不要因為個別人的行為造成破壞。我們呼籲所有的演員珍惜觀眾對我們的期待、厚愛和寬容,也不要以為今天的成名就可以無視法律和為所欲為。】

聲明人:

  王剛 馮小剛 鄧婕 伍宇娟 申軍誼 朱時茂 成方圓 劉國權 劉威 劉曉慶 李雪健 李楠 李強 李大為 楊潔 張山 張豐毅 張國立 張鐵林 張瑜 張凱麗 陳寶國 陳佩斯 陳道明 周里京 沈好放 

趙寶剛 徐帆 梁天 謝園 倪萍 夏剛 葛優 郭凱敏 廖京生 濮存昕 六小齡童 趙曉銳。

張衛健、謝霆鋒二人在媒體和眾網友壓力下,到醫院看望王伯昭,合影致歉,並且登報連發兩份道歉聲明,張衛健謝霆鋒再發致歉聲明 王伯昭不滿拒絕接受

第一份聲明如下:

  【本人張衛健及謝霆鋒對於拍攝電視劇《小魚兒與花無缺》期間其中一場武打場面中,如有不慎誤傷王伯昭先生,我們深感歉意,特此聲明,我們絕對無意誤傷王伯昭先生,對王伯昭先生所造成之傷害,我們十分難過及遺憾,希望王伯昭先生予以體諒。此致王伯昭先生。】

第二份聲明如下:

 【本人張衛健及謝霆鋒對於在拍攝電視劇《小魚兒與花無缺》其中一場武打場面中,不慎誤傷王伯昭先生,我們深感歉意,特此聲明。我們絕對無意誤傷王伯昭先生,對王伯昭先生所造成之傷害,我們十分難過及遺憾,希望王伯昭先生予以體諒。藉此中秋佳節之際我們致以深切的慰問,並祝願王伯昭先生節日愉快及早日康復。

  此致

  王伯昭先生

  張衛健、謝霆鋒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有當時報紙在,有張、謝二人自己公開發表的道歉聲明在,有張、謝二人去醫院道歉的合影照片在,種種樁樁,鐵證如山。

此後的法院終審判決,不支持王伯昭的賠償要求,但認定張衛健、謝霆鋒『在民事上有重大過失』,更從沒宣布過張、謝二人此前發布的道歉聲明無效,也從沒宣布過張、謝二人此前到醫院道歉後的合影非法。

王伯昭被打案宣判 張衛健霆鋒被判重大過失(圖)

此為2005年,法院終審判決的相關媒體報道。

【據《檢察日報》報道,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受到各大媒體關注的演員王伯昭訴香港演員張衛健、謝霆鋒及北京慈文影視製作有限公司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張衛健、謝霆鋒在民事上有重大過失,但由於王伯昭未能提供相關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的證據,故對其賠償請求未予支持。

關於王伯昭主張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賠償一節,因王伯昭受傷後慈文公司已支付相關的費用,王伯昭現提出的經濟損失又未在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予以證實,同時也未提供證據證實其精神損害的嚴重後果,故對該部分請求不予支持。

對此判決結果,王伯昭的代理律師稱,這個判決對演藝界也是一個震動,至少,認定了被告方的過失。據悉,宣判後雙方當事人、代理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要上訴。】

2004年的「小白龍」事件,是內地演藝界展示自己集體實力,陸港台三地演員從此待遇平權的標誌性事件,

至於王伯昭先生其人的人品如何,是否如某方粉絲聲稱的那樣「撒謊成性」,其挨打是否「罪有應得」,被打成輕傷還是重傷,張謝二人是故意還是「誤傷」,應不應該巨額賠償,他們的賠禮道歉與合影,是否是受了王的「哄騙」,凡此林林總總,在『內地演員爭取平權待遇』這個時代大背景下,和此前回答以及本文主旨無關,世人自有公論。

(其二)

答主基本不玩微博,和周傑先生此前也從無任何形式的交流;他援引答主的知乎答案為微博截圖,並公開表示感謝之後,其本人或團隊也至今未和答主有過任何聯繫。

答主只是知乎論壇的普通網民,從來並非什麼營銷號,之所以開微信公眾號的主要目的,也僅僅只是防止那些無良商業性公眾號,直接盜用答主過往文章和回答,以為己用。類似事件此前發生多起,一直煩不勝煩。

(所以自己先把所有文章和回答發布在公眾號上,便能一定程度上防止他人直接盜用發布。)

答主對娛樂圈並不感十分興趣,之前大部分文章和答案也不在這方面,更加不參與所謂的「粉絲圈」。我所寫的事件,都給出了明確資料來源,只是做一些歸納點評罷了。

對相關事件,已經用盡量第三方的客觀語氣來描述,並不涉及任何一名當事藝人的人品道德。(今天又重新編輯原答案,盡量去除一切可能有評判嫌疑的文字。

援引事例所提及的明星藝人,如對事例所述事實有所異議,請直接聯繫原始出處的文章作者,答主不承擔一切相關責任。

很希望娛樂圈任何明星藝人(不論港台還是內地)的粉絲,明白一點:

他們作為公眾人物,賺取著絕大多數人一生不可及的財富,代價就是要有被所有路人大眾們自由點評、以為談資的權利。

諸如微博里那套水軍+粉絲一哄而上的控評手段,是讓絕大多數路人都深惡痛絕的,不論是哪個明星粉絲所為,都一樣。只會徒惹對這個明星的粉絲團隊,甚至對明星本人的無謂惡感。

所以,也請不用太在乎我們這些無關路人對你們偶像的看法,或者試圖強行改變,大家並非在一個世界。你們彼此的爭吵也好,爭鬥也好,我們並不感興趣,也無意參與。

首先要捍衛的,僅僅是我們可以自由點評這些藝人,可以自由不受任何干擾地說喜歡誰、不喜歡誰,以此為談資的權利罷了。

所以,就答主個人而言,就算再喜歡再欣賞哪個演員,也只及於路人式的喜歡,絕不會去做他的粉絲,就是因為沒興趣沒時間沒精力,去關心每條其他人關於他的看法,然後還試圖去改變。

同一事件基於不同立場,有各自不同看法很正常,各自表述即可。所以對答主文章/答案的不同意見,只要不涉及明顯的人身攻擊和人格污辱,也都留在文章評論中並未刪除。

但非要強求他人一定要按自己觀點說話,否則便苦苦糾纏,肯定是強人所難了。希望請予理解幸勿打擾


兩人作為演員的業務水平

周傑的演技可以吊打林心如

一個對待工作認真的人

和一個演了二十年少女演技沒有絲毫進步的人

你問我怎麼看?

當年的整體環境下港台人確實自認為要高大陸人一等,林女星要在台灣做理想(經評論區提醒更改)在大陸賺錢是很正常的嘛,都是你們大陸人心眼小,陳年舊帳拿出來翻,欺負一個無知少女


港台配角都住酒店,大陸女一號不給開房。

地位待遇差成這樣,你說我能怎麼看。

剛看到的視頻。突擊她房間發現小人,小人上貼的是趙薇的照片。不知道是節目效果還是真的。如果說是整蠱只能說台灣綜藝真敢玩。


沒什麼好看的,港台在娛樂圈現在全面已經落後於大陸了。

以後也不會有什麼四大天王了,甚至周杰倫也不會再出現。

所謂的【明星】,都是捧出來的,你港台能捧,我內地也能捧。

我內地的經濟實力、媒體數量、市場容量,比你那破地方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我要是捧角兒捧不過你,那才叫有鬼。

20年前,周傑估計是不敢撕台灣這些腕兒的,現在則有些吊打落水狗欺負人家老弱病殘的感覺。

毫無疑問,周傑作為一個內地藝人,去撕一個過氣台灣藝人是沒有任何技術難度的,內地輿論會一邊倒地站在他這邊,就和趙文卓對撕甄子丹輿論一邊倒站趙文卓一樣。

祖國強大了,是早該讓這些幺魔小丑滾回老家要飯了。


一-------------- 做個不被帶節奏的旁觀者-------------

先按羅伯特議事規則過濾雜音:不質疑動機,(不人身攻擊這一條跳過,否則林心如的話得全刪了)。看發言記錄,就明白誰心虛了。

林心如:周傑強吻我

林心如:周傑強吻我。

林心如:周傑強吻我。

。。。。。此處有重複

林心如:周傑強吻我。

周傑:為什麼當時不說呢?劇組都是你們台灣人。

林心如:停

……………以上就事論事,以下駁水軍…………

這麼多年,周傑未必想忍,但媒體未必給他機會。昨天就關注這個話題的人應該知道,九月十日早上,大部分一天前的回答消失了,下午又有恢復/消失的變動。

同為交通事故,謝霆鋒頂包案被說成浪子回頭,情節輕的多的周傑卻被揪住不放。如果都拉偏架的話,你一個人說有啥用呢。

------------以下為主觀的動機分析-----------------

林說謊表面是私德問題,背後的驅動是港台藝人想霸住大陸這個市場,總是尋機黑競爭對手。一個台灣藝人如果失去市場,可能只能接受相當大陸1%的工資:通告費 (一般電視通告費3000~5000元;打歌1350元 )。片酬 影視行情資訊。所以林心如說,在台灣拍戲是為了理想,本意並不是貶低大陸。而怎樣才能紅?可以看下如下採訪:

新京報:那你認為在這個「融合」的工業里,內地、香港、台灣各自扮演的是什麼樣的角色?

李宗盛:香港是一個舞台,台灣是一個工廠,內地是一個市場,……有趣的是,以內地這麼大的地方來講,它其實可以同時扮演這三個角色,只不過要看內地流行工業水平能發展到什麼程度了。舉例來說,金城武在台灣也拍過戲、發過唱片,但也就那麼回事;可為什麼一到日本就變成萬人迷、大帥哥了呢?就是因為工業水平不同。就像內地包裝出來的偶像,為什麼總是有點兒土味兒呢?工業水平沒到。

-------------- 再談羅伯特議事規則--------------

羅伯特議事規則 - 圖書 - 亞馬遜

四大鐵律:

a. 文明表達:禁止人身攻擊,質疑動機,扣帽子,貼標籤。

b. 一時一件:不跑題

c. 限時限次:不超時,禁止一言堂,比如設定每人只能發言n次,每次m分鐘。

d. 發言完整:不得打斷別人的正常發言

再回頭對比一下,林的辯論風格,a,b,c,d 都違反了。

規則本事並不能判斷誰是誰非,但據此旁觀者可以判斷誰在躲避回答,如另一著名例子:

方舟子:習慣性造假者林志穎-娛樂頻道-手機搜狐 應該說方舟子除了最後一段外,都是就事論事,符合規則。

林志穎首度回應方舟子:對不起,打假打錯了(圖)_新聞_騰訊網

獨家:林志穎回擊方舟子人和猛獸不能溝通-搜狐娛樂

林志穎的回應就是通篇都違反四大鐵律,

違反A:扣猛獸的帽子

違反B:每瓶才4元成本:「這裡面總共30支,怎麼可能4塊錢?」

質疑3:上海公司沒註冊成功,運營不合法?回應:(代工廠產品) 檢驗結果合格,

違反C :質疑4:聲明發布會為什麼不了了之?  

回應:人和猛獸不能溝通 不想跟著方舟子的言論起舞

http://m.tv.sohu.com/20131223/n392216028.shtml?channeled=1211010501


卧槽,那些幾千贊的答案全沒了?還好我昨天手快保存了一張圖

只可惜周傑不是日本人


年初看過周傑的一些訪談。

有人說周傑為什麼要「帶兩岸關係」。

第一「帶兩岸關係出場」這種透著十二萬分白痴氣息的飯圈辭彙就不過多批判了。這種邏輯讓我覺得陌生,莫名其妙,好像兩岸人民一衣帶水,始終互相理解,情同手足,反而是周傑搞了破壞抹了黑拖了後腿一樣。請這些人捫心自問,這種「不能說不能說我們好著呢」的習氣放在這就不覺得很詭異嗎?

第二,看周傑的訪談其實就能知道,問題的根源就是兩岸關係,在當時的周傑看來這幾位台灣明星就是無知短見,不尊重大陸人的。

八九十年代,香港還在其次,雖然和大陸人員待遇不平等,但雙方文藝界人士之間的積極文化交流不能否定,而台灣反大陸的現象非常猖獗。

83年梁家輝因為出演了大陸的《火燒圓明園》等電影被台灣封殺,導致在香港有相當一段時間沒人請他拍戲,因為台灣是香港非常重要的市場,並且香港被引進到台灣的電影里也不能出現美化大陸的情況。

91年的《賭俠2》,鞏俐本是主演,但台灣不允許上映有大陸演員的電影,所以鞏俐版本只在香港上,台灣版則用了另一個女演員把鞏俐的部分全部重拍了一遍。

94年發生《賭神2》的原型事件時,台獨主張更是甚囂塵上,民意調查過半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而非中國人。香港感覺起來還算通情理,而台灣可以說是愚昧和野蠻。

當年在拍《還珠格格》時,這種隔閡體現得淋漓盡致,台灣的幾位明星給周傑的感受就是妄自尊大,文化程度卻不高,這些都是在他的自述里講過的。

如果提到周傑,除了「肇事逃逸」,就是「強行舌吻林心如」,他也不是活佛,就像之前對用自己「大鼻孔爾康」形象惡搞的一些運營商「不依不饒」地譴責一樣,他是不喜歡自己受這種污衊的。

雖然事情過去二十年,原來的「短見」藝人已經很「親大陸」了,但在他心裡他們的形象不是那麼容易改變的。

最後,對於針對他個人的污衊,難道不是他願意什麼時候反擊就什麼時候反擊嗎?

我記得在訪談里對「圓滑」一詞,他的看法很犀利——

(當時的截圖,因為那時重溫《少包1》,本身也對他之前的傳聞存有疑惑,就在知乎搜索他。這段話就來自「如何評價周傑」中的一個答案,看過後對他就只有肯定和敬意了)

有很多事的真實信息三兩下就能查清,有的人不僅不查還要堅持顛倒黑白,這就沒意思了。

現在人好像很喜歡什麼「耿直人設」,我覺得他完全符合,怎麼不去喜歡他呢。


來說一下吧

我不明白曾經一起拍戲的同事發展到如今的地步其實挺感慨的,周傑性格很直,容易得罪人,但人品應該是沒問題的,在被爆料舌吻門後其實也沒怎麼說過林心如的壞話,後來是沒辦法了才回懟的。

反觀林心如幾次三番在訪談節目里暗諷周傑,這就讓人懷疑她的用心了,是有深仇大恨嗎?她不知道這樣做會影響演員的聲譽嗎?就算她說的是真的,也沒必要再媒體面前說出來吧!即便做不成朋友也不要毀人啊!

還有那些說周傑炒作的,他要想炒早就炒了,不必等到已過了黃金髮展期的今天。


林心如發聲了

關閉評論了

呵呵

第一,拉霍建華出來當擋箭牌,也是666。自己的事被扒出來了就拉老公出來模糊焦點,轉移視線?拉攏霍粉一致對外?我只想問,有上當的霍粉嗎?

第二,懷念還珠的美好?真懷念美好就不會每年都發通稿把周傑拉出來踩一踩了。所以是,只能自己抹黑別人,別人反駁就不行了?玻璃心也不是這樣吧?還有林的粉絲說,周傑為什麼早不發聲?我只想引用匪我思存的話,打你還要看日子嗎?哦,還有在節目中扎趙薇小人。粉絲不要洗是節目組的鍋,我還看到吳宗憲把趙薇臉上的拿下來,林心如重新紮上去。嗯。

第三,問網友罵夠了嗎?首先,我並不贊成任何網路暴力,但是我只想說當初周傑挨了多少罵,現在是孽力回饋,而已。

第四,林工作室說什麼公道自在人心,不心虛的話,麻煩先把知乎上被刪掉的高票答案恢復好嗎?恢復之後再來說公道自在人心。

第五,不扯兩岸關係,不扯政治,就事論事。

我是分割線

我本來是個吃瓜群眾。

然而看到答案都被刪了之後

發現

我應該要站周傑

不然林心如方為什麼真的心虛的跑來知乎公關刪答案?

而且

突然又想起之前在天涯看的帖子了

真心想對灣灣們說

出門,左轉,不送


今天剛剛看了芭莎慈善會。郭德綱唱票,叫到還有嗎?突然想到好像基本都捐了,沒捐最大牌的就是林心如夫婦了。好尷尬啊。2年一毛不拔沒必要來吧。我都替她尷尬,不想給大陸捐錢就不要來了啊,尷尬死了。


她走進排片現場,所有的吃瓜群眾都看著她笑,有的叫道:「戲精,你又憑空污人清白了!」她不回答,對導演說:「來場舌吻,扎個小人的戲!」便脫下了外套。吃瓜群眾故意又高聲嚷道:「你一定又發通稿,說姓周的舌吻你了!」。她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親眼看到周先生和你撕逼了,你都關微博評論了!」她便漲紅了臉,額上條條青筋綻出,爭辯道,「明星的撕逼,不能算撕逼,演員的事能算撕么?」接連便是更難懂的話,什麼「炒作啊」「人氣啊」「扎人啊」,微博上充滿了歡樂的氣氛!


謝謝大家評論的時候沒有罵我,我想加一條哦,就是因為有人評論我說我目光短淺,開地圖炮,台灣問題是我國領土主權問題。

能不能不要給我加戲啊...我說的是我討厭台灣人...跟領土主權問題搭嘎嗎?我討厭吃菠菜那麼種它的地也沒錯吧?

-------------不是文化人的分割線-------------

我站周傑,我不喜歡林心如,就因為她是台灣人。

我第一次討厭台灣人是在尼斯,我去旅遊找不到路剛好看到一個亞洲面孔的人,我上前問路用英語問的:exm,r u Chinese?對方用中文回答:不是,我是台灣人。留下我在風裡一臉懵逼.

台灣不是中國的嗎?

我第二次討厭台灣人是在阿姆斯特丹,我又去旅遊訂了一個台灣人的民宿,一晚大概120歐,定了兩晚,兩個人一間房,錢提前通過匯款方式付清,她在介紹中寫的「市中心火車站20分鐘路程」當天下了飛機晚上9點叫了uber給了地址,花了50多歐結果到了一個偏僻的小鎮,這個時候才發現這個鎮坐火車到阿姆斯特丹需要20分鐘。當天住下來去浴室洗澡,浴室貼著洗浴完用雨刮把淋浴門和玻璃瓷磚刮乾淨的提示。我覺得很麻煩,但是還是這麼做了。第二天從這個小鎮坐火車去阿姆斯特丹,又倒了一次公交一次小電車才到市區,花了25歐一個人的公交費。當即在市區找了一個四星級酒店,我去的時候不是旺季,一晚上86歐。你跟我說這個台灣人不是故意在坑遊客?!

我第三次討厭台灣人,是在學校。開學報到那天,我們專業總共也沒幾個亞洲面孔,也幾乎都是中國人,於是在陸陸續續前面幾個中國人做完自我介紹後,導師就說「那麼歡迎我們下一位中國同學xxx自我介紹」 然後這個xxx台妹十分不高興的走上台,並且對導師用高分貝說了一句「I"m Taiwanese!」我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然後還是這個妹子,我也不是很懂她為什麼要到處去跟我們學校的韓國人說「中國人真的很過分內,他們只有Fake,他們還要抄襲你們的RunningMan」

我見過台灣人的護照「中華民國」

還有太多事情了好吧,說台灣人的槽點我能說一天。

我真的很不明白為什麼一直要讓我們認為兩岸是一家?我為什麼不能把台灣看成一個窮親戚了?我為什麼不能高姿態看不起人了?我現在就是膨脹了我看台灣人就跟看跳樑小丑一樣。你看看他們在島內做的那些事,搞文革?

正能量的話也沒必要說吧,哪個社會不存在等級分化,說不要存在歧視和貧賤之分,那不好意思我辦不到,我就是這麼優越,而且我看不起台灣人,就因為他們是台灣人,窮且目光短淺。

不接受任何批評教育。就是討厭


某乎上保鋼鐵地震城市神族,下護呆蛙白蓮花女星。厲害厲害


今天室友在追劇,突然問了我一句,你有沒有覺得中國的娛樂圈特別病態。

演員明星能賺到那麼多錢,而科研院所里的研究人員,工資低到北京五環的一間房子都買不起,多年磨礪,名校畢業,懷著一腔熱血,最後個個被逼著改行,逼著逃離北京,明明醉心科研,卻不得不自斷學術之路,最是無奈。

想來心酸。

多想能安得廣廈千萬間,讓每個奮鬥在科研一線的戰士,都能全心全情投入科研,為祖國發展貢獻自己的智慧才華,為人類的發展投入自己的精力體力。

讓每個有情懷的科學工作者,能一生都活在這情懷裡。

強國強軍的基礎,難道不正是這些掙扎著,痛苦著,奮鬥著,糾結著的科研工作者嗎。

可他們雖如此境遇,卻依然有無數英雄"戰死沙場"。

將軍墳前無人問,戲子家事天下知。


林小姐多清純不做作。紫薇溫柔大方,竇漪房理性優雅。擁有絕對的少女感。多麼好的一個人。作為台灣人這些年一直在大陸發展。多棒多愛國。

所以,我站周傑


忽然有點擔心任重,會不會過兩年也因為林小姐在綜藝節目上說個什麼而跟周傑一樣的影響?


周傑跟林心如最大的區別在於,周傑包青天爾康他們是三個人,而林心如紫薇如萍,蘇拉,她們都是一個人。


其實我覺得周傑是在還原當初的事實,而林心如是在用現在的自己回應當初這件事。當初港台對大陸人有偏見是有依據的,所以周傑文中的話語多半是講當時的情況,現在因為國家強大曾經有過偏見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改變,想想那些直接跳出來講獨立的沒有一個是好下場,至少在現在的大陸他們撈不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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