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發生過什麼恐怖的事?
曾經有看過一篇文章,用書信的方式記載了一段『人相食』的事。
還有其他這方面或者其他的事嗎?
近代時期具體各位看官自知
我爺爺親歷口述
因為被打成富農成份不好,加之饑荒鬧得厲害,爺爺奶奶及我的姑姑們一起來到東北投奔親戚。
扁擔的一頭是家什另一頭是我的兩個姑姑,但是到了東北情形也並未有太多好轉,奶奶因為借不到糧食把僅存的糧食給了爺爺和姑姑們,自己吃野生的灰菜,吃到雙手浮腫皮膚幾近透,找來的大夫用土辦法用植物的葉子把雙手的皮膚,搓掉甚至可以看到骨頭,然後在包紮處理。但是奶奶好在也熬過了那段歲月。也可能正是這段經歷,使得至今爺爺還對待哪怕一絲飢餓的態度還是那種我們這代人無法理解的恐懼。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爺爺親眼看到的另一種飽死法。
是顆粒無存後吃找來杏仁飽死的。
我不知道那種明知飲鴆止渴的行為是飢餓到什麼程度才會在掙扎中去做的,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大抵還是求生的慾望更強烈一些,因為杏仁食用多少會中毒並未有定論,但是餓下去只能是死路一條,為了活下去。
這種俄羅斯輪盤的行為,僅僅是為了活下去。
另外1910哈爾濱大瘟疫也值得一說,這個話題下人很少,有些懶,題主自行查閱吧
《死鼠行》(晚上最好別看)
東死鼠,西死鼠,人見死鼠如目虎。
鼠死不幾日,人死如拆堵。
晝死人,莫問數,日色慘淡愁雲護。
三人行,未十步,忽死二人橫截路;
夜死人,不敢哭,疫鬼吐氣燈搖綠。
須災風起燈忽無,人鬼屍棺暗同屋。
鳥啼不斷,犬泣時聞,人含鬼色,鬼奪人神。
白日逢人多見鬼,黃昏遇鬼反疑人。
人死滿地人煙倒,人骨漸披風吹老。
田禾無人收,官租向誰考。
突然想放上自己寫的故事,也算是從這段不知真假的歷史的擴寫吧…
月秀五月初八 晴 有風這已經是被困的第四十五天了,很久不曾下雨。我在牢里,只能看見一扇小窗。上頭要我們城中的將士死守陣地,等待救援。已經過去了半年,因被困在城中,餘糧不足。終於,所有的糧食都吃盡了,將士們在餓了五日後,有人向城主提議,將無用的婦人和老幼關起來,做『兩腳羊』。城主掙扎了一日後,在第七日晌午名城中各戶將自家老幼婦人送入牢中。起初我以為他要把我們關起來餓死。但在第二日,全城的人都吃上了肉糜,也包括我。大家都喜極而泣,都在誇城主有本事,不知道哪來的好肉。但隨即有人在糜中發現了人的手指甲。一群人跑去城主府中,要城主把人交出來。城主說再關兩天,但不殺人。這兩天裡頭,大家最終被飢餓逼瘋,默認了城主的做法。第三日無人前去府上抗議,於是大家又再吃上了肉糜。但大家都是含著淚吃下去的。所有人都默默吃著,誰也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是下一隻『兩腳羊』。其實我們都只是想活下去而已。——月秀 記七月十八日 陰天 有風
離援兵來助,攻退敵軍已過去一個年頭。餘下的老幼婦人全部被放走。我有幸,終是沒輪上我。讓我得以回家,和夫君團聚。沒領到人的男人,自然明白髮生了什麼。但竟無一人有所怨恨,都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皇帝本不打算派援兵來救援我們這座小城。但聽聞城主為了守城竟許人相食,一念之下派出了援兵。我現在已有身孕,丈夫對我很好,有時我撫著肚子想,人會不會有輪迴。這孩子會不會是我曾吃下的人,來找我尋仇了。——月秀 記
臘月廿八 雪 無風
雯雯已經五歲了,長的很是可愛,像個粉糰子。見人就叫,人來熟,跟討人歡心。看著她一天天的長大,我心裡越來越害怕。她會不會有一天知道她的娘親曾經吃過人,會不會因此而離我而去。三日前,城主弔死在家中。沒人知道其中的因果,便都在猜測城主可能是沒斗過自己的良心,對死去的人最後的懺悔。說實話,沒人怪過城主。他也只是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想要大家活下去而已。若是真的有錯了,也不會是城主的錯。他不過只是戰爭的犧牲品罷了。其實我也是,所有人都是。——月秀 記===============分割線===============古代的吃人可分為兩類情況:第一類情況是,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饑荒,人們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類為食。這種現象史書常見記載,每個朝代在遭逢大饑荒的年頭都會出現吃人的慘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詩中所寫的「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盡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災年或災區,人肉還會公開在集市上出售。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明代萬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饑荒,蔡州有人肉宴,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
另一類情況是屬於殘忍行為的吃人。由於目的不同,這類情況的各種具體表現有差異,有的人以吃人肉來炫示凶暴,有的人聽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有的人因懷有仇恨以吃敵方的肉來發泄報復情緒,等等,同饑荒年頭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帶野蠻性和殘酷性。這種吃人不屬於刑罰的範圍,但它和以各種酷刑懲罰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處,充分顯示了古代人的殘忍意識和苛虐心態。因此,這裡把上述第二類吃人的現象列為本書的一章,加以敘述。 歷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將帥用人肉充作軍糧,所到之處,就地擄掠民眾為食物。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因猛異常。唐末時,秦宗權常派遣部將四處屠殺百姓,他的軍中不帶米面,把殺死的人用鹽腌起來,隨軍攜帶,作為軍糧。唐末楊行密圍攻廣陵時,城中糧草罄盡,守城軍士就抓百姓到集市上販賣,專門派人殺戮他們,像屠宰豬羊似的,這些人被殺時,竟然一聲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後來朱粲降唐,高祖李淵派部將段確接受投降並勞軍,宴席間,段確飯酒半醉時,對朱粲開玩笑說:聽說你愛吃人肉,那到底是什麼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譏,說:「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豬肉一樣。」段確大怒,罵道:「你這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將段確殺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獲《隋唐演義》中有一回名為「食人肉朱粲獸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黃巢起事時,率軍圍困陳州,擄掠百姓為軍糧,把人放在大石碓中連骨搗爛,煮熟當飯。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佔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碭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這種以人肉代替軍糧的行為,在某些正義之師中也不能免。如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吃驚,韓愈卻獨持不同意見,認為是不可能的,並寫文章進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百姓,而是陣亡的士兵的屍體又說張巡殺死愛妾、許遠烹熟書童的事也與事實不符,實際上是張巡的妾見情勢危急而自殺,許遠的書童是憂懼而暴亡,張許二公藉機用他們的肉犒賞士兵,作堅固軍心的手段。雖然史籍有所誇大,但不論黃巢還是張巡,因軍中缺糧而吃人肉的事總是有的。古時戰爭殘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時刻,環境逼使人性異化,回歸到動物界同類相食的狀態。這樣的情況並非僅見於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亂離時人民遭受的苦難,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動亂,乃兵四起,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人放在一隻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人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剝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塊,用鹽腌上,隨吃隨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兩隻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種種酷毒做法,難以詳述。他們把這種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僅此可見一斑。
被官兵吃掉的民眾不計其數。 明清時,官兵吃人的現象屢見記載。明成化年間,湖廣都指揮彭倫跟隨趙輔平定大藤峽平民叛亂,把抓獲的俘虜綁到高竿上,讓兵士將他們亂箭射死,然後又割裂他們的肢體,讓兵士烹煮而食。清順治九年(1652)南明將領李定國率兵攻新會,城中糧盡,城軍守將就殺居民為食。有個姓莫的媳婦與婆母相依為命,守將要殺食婆婆,莫氏叩頭請求替婆婆死,守將說:「真是一位孝順的好媳婦!」就答應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莫氏烹而食之。又有一個姓李的婦女,丈夫被守將抓去,將被殺,李氏哭著說:「丈夫還沒有兒子,如果殺了他,就絕了他家的後代了,我即使活著又有何用?請把我吃了吧!」守將也答應了,就烹食李氏,把她的骸骨交給她的丈夫帶回家安葬。又有一位姓梁的窮書生被守將抓去將被烹食,他的十歲的女兒請求代替,守將被感動了,把他們父女一同釋放。有一回城門正要關閉,有幾百名鄉下百姓涌到城門外請求進城避難,新會縣令不同意收留他們,清軍守將說:「讓他們進來吧!到緊急的時候,這批人可作為我們十天的口糧。」於是打開城門,把百姓放進來。新會縣城被圍困八個月,守軍吃掉民眾近萬人。有戶人家數口被吃,只有一人倖免兵亂過後,這位倖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見了清軍守將,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將感到驚訝,問:「你拜我幹什麼?」那人說:「我的父母妻子都安葬在你的肚裡了,他們都沒有墳墓。如今寒食節臨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裡去拜呢?」守將滿面羞慚,急忙離去。這位吃人的清軍守將,對十歲的女孩還有一點憐憫之心,對遇難者的責問還有一點慚愧之心,說明他的人性總算還沒有完全滅絕。
古代,還有不少人出於兇殘的本性或怪異的嗜好,以吃人肉、喝人血來滿足殘酷的慾望。此類事例甚多,說起來駭人聽聞。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衛國,殺衛懿公並吃了他的肉,而拋棄了他的肝。衛國有個大臣名叫弘演,當時出使在外,聽說國內有變,急忙趕回來,看見懿公的肝痛哭不止,他決定自殺,用自己的身體為棺材,自殺後讓人挖出他的內臟,把懿公的肝裝入他的腹腔來安葬。衛懿公是歷史上唯一的被人吃掉的國君。十六國時,石季龍的太子石邃兇殘無度,他看見美貌的尼姑就抓過來,姦汙後把她殺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並且把肉賜給左右的人一起品嘗人肉的滋味。東晉孫思作亂時,擒獲縣令就把他剁成肉醬,並且把他的妻子兒女殺死吃肉。誰不肯吃這人肉就把他支解處死,連他的肉也一塊吃掉? 隋代末年,諸葛昂和高瓚是一對豪侈兇殘之徒。他倆互相爭強賭富,都想佔上風,彼此設宴相請,都千方百計誇耀奢華,以超過對方為滿足。有一天,高瓚宴請諸葛昂,把一對十來歲的雙生子烹熟,頭顱、手和腳分別裝在盤子里,端上宴席。滿座客人見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諸葛昂宴請翱哲讓自己的一位愛妾敬酒,那妾無故笑了一下,諸葛昂怒叱她一頓,命令她退下。不一會,把這位妾整個放在大蒸籠里蒸熟,擺成盤腿打坐的姿勢,放在一隻特大的銀盤子里,她的臉上重新塗好脂粉,身上用錦?摺酡?蓋著。這道「菜」抬上來後,諸葛昂親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給高瓚吃,同席的賓客都捂著臉不敢看。諸葛昂神態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盡飽而止。後來遭遇兵亂,諸葛昂和高瓚一齊被盜賊抓去,盜賊向他們索要金銀財寶,他們拿不出來,盜賊就把他們綁在木樁上,一塊塊地割下他們的肉烤著吃,作為下酒菜。這兩個吃人的野獸,最終也成了他人的食物。
唐代以後,此類吃人的事例更多。武則天時期,杭州臨安縣尉薛震好吃人肉,有一個向他討債的人帶一名僕人來到臨安,住在旅店裡,薛震把他們主僕二人用酒灌醉殺死,然後把屍體放入大鍋中,加上水和水銀同煮,連骨帶肉一起化為肉醬。薛震又要煮食自己的妻子其妻驚覺逃走,報告縣令,縣令派人逮捕薛震,審得真情,把他笞杖致死。與薛震同時,嶺南陳元光性情暴戾,有一次他設宴待客,一名男僕出來敬酒,陳元光勃然大怒,命令衛士立即把他拉出去殺死,又把他的肉煮爛端上宴席讓客人們嘗鮮。客人們不知是人肉,邊吃邊說好吃,後來把兩隻手端上來,客人才發覺吃的是人肉,都感到噁心,把剛才吃下的肉都嘔吐出來了。當時又有施州刺史獨孤庄喜歡吃人肉,他生病時不想吃飯,只回憶起平時吃過的人肉味道不錯,這時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給他吃。元和年間,節度使張茂□常吃人肉,後來到朝中任職,別人問他在節鎮時吃人肉的事是真是假,他毫不掩飾地回答說:「人肉腥且,爭堪吃?」代宗時,嚴震也有同樣的嗜好。李廓任潁州太守時,曾捕獲七名盜賊,這夥盜賊前後殺了許多人,並且吃了這些人的肉。李廓問他們為什麼要吃人,為首的盜賊供稱,他們是得了某個江錯槍盜傳授的,說了吃了人肉之後,夜裡潛入人家房中,這家人就會昏睡不醒,因而行竊時就不會被發覺。五代時,後晉萇從簡由屠戶家庭出身,因軍功官至左金吾衛上將軍,歷任河陽、忠武、武寧等鎮節度使,特別愛吃人肉,所到之地,都派親信捕捉民間的兒童蒸熟吃。後漢蔡王劉信更?一個極端殘忍的傢伙,他掌管禁軍時,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來他的妻子和孩子,當著他的面零刀割他們,讓犯罪者吃自己親人的肉。被零割的人身首異處,手足分離,滿地鮮血橫流,劉信舉杯飲酒,並讓樂隊奏樂,毫無憐憫的表情。劉信雖然自己不吃人肉,但他的這番舉動和那些吃人的人相比,其暴虐程度難分重輕。
宋代,吃人的人也並不罕見。北宋初年,有個名叫王繼勛的,本是彰德節度使王饒之子、孝明皇后的異父同母弟,因為是皇親而被朝廷授予要職。後來他因橫行不法,獲罪被貶,怏怏不樂,產生變態心理,專門以臠割奴婢為樂事。開寶三年(970),他復官分司兩宗,性情越來越殘暴,經常強行買得民間少年男女作奴僕,稍不如意,就把他們殺死,烹食其內。宋太宗趙炅繼位後,有人揭發了他的罪行,(977年)將他罷官治罪。他供認共殺食婢女百餘人。因罪狀確鑿,被斬首於洛陽。仁宗時期,廣源州儂智高的母親阿虎喜愛吃人肉,每頓飯都要殺死一名小兒供她食用。
上述種種事例,都還只是把人殺死,把人肉用烤、蒸、烹等辦法燒熟來吃,若從使用火這一點來說,這些還略帶些人的氣息。更有甚者,古代還有不少人生吃人肉或人血、人腦及人的內臟器官,那簡直和動物沒有什麼區別,根本談不上還有什麼人性了。
早在戰國時期,就曾發生這麼一件事。齊國有兩位勇士,一人住城東,一人住城西,互相不服氣。某日,他們突然在衝上相遇,想比試一下,到底誰是真正的勇士。他們一同到酒店飲酒,一個人說:「喝酒不能沒有下酒菜。」於是就拔出刀來,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給對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來割自己身上的肉給對方吃。這樣,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來割去,兩個人不一會兒都送了命。
這兩位勇士是好勇鬥狠的典型人物。他們只是自殘己身,固然非常酷毒,但和我們要敘述的殘害他人的獸行畢竟有所不同。歷史上確有些狠如豺狼的人,對他人活捕生吃。三國時,吳國大將高澧好飲酒,愛殺人並飲人的鮮血。每天夜晚,他都在住所附近擄掠過往行人,殺死後飲其血食其肉。唐初貞觀年間,代州都督劉蘭謀反,被腰斬,有個名叫丘行恭的將官用手挖出劉蘭的心肝生吃,他想以此來顯示自己痛恨叛賊的立場?討取皇帝的歡心,但唐太宗李世民討厭他的這種殘暴行為,責備他說:「對叛賊該處以什麼樣的刑罰,法律有明文規定,你何必要這樣做呢?如果生吃反賊的心肝就算是忠孝的表現,那麼劉蘭的心肝應該讓給太子諸王吃,哪能輪到你呢?」丘行恭討了一場沒趣,羞慚而退。又據傳說,古代契丹的東丹王李贊華好飲人的鮮血,他常把婢要的身上刺個洞,用嘴對著傷口吮吸血液,像小兒吸奶似的。北宋大將王彥升領兵作戰,得勝後就會命令設宴,把抓到的敵兵俘虜綁在旁邊,他用手硬扯下俘虜的耳朵,放在嘴裡咀嚼,同時慢慢舉杯飲酒。俘虜滿面鮮血淋漓,疼得嗷嗷直叫,王全然不顧,與賓客談笑風生。他用這樣的辦法共吃了數百名俘虜的耳朵。
明代初年,長洲人韓雍曾為大將,率軍平定廣西壯族、瑤族的叛亂。有一次,他和部將在轅門商議軍事時,把幾名俘虜拉過來斬首,然後剜出死者的心臟,砸開頭顱取出腦汁,趁熱吃下肚去。部將大驚韓雍□態度從容,不當回事。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五子周定王朱□的兒子朱有熹,他有活吃人的嗜好,最愛生吃人的肝、膽和腦汁。每天天黑後,他看見有人經過他所居住的王府旁邊,就命令手下人把他們引誘到府中殺死,供他食用。後來,人們都不敢從他的府邸前後經過。像朱有熹這樣的帝室貴胄,竟然如此歿暴,其下的凶官悍將的吃人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
明末的劉澤清也是一位活吃人的典型人物。他在弘光朝時為總兵,鎮守廬州(今合肥),平時讀書作詩,表面看來頗為風雅,但實際上他的性情極其兇殘。他府中養著兩隻大黑猩猩,馴得能夠從事簡單。有一天,劉澤清設宴請客,讓一隻猩猩捧著一盞裝有三升酒的金甌向客人跪著敬酒。猩猩狀貌猙獰,客人嚇得渾身發抖不敢接酒。劉澤清笑著說:「你連這畜生也害怕嗎?」他又叫人拉過來一名死囚犯,在宴會廳中當場打死,取出腦漿和心肝放在另一盞金甌中,讓另一隻猩猩捧著,劉澤清吃著血淋淋的人心肝,喝著白花花的人腦漿,旁若無人,賓客莫不膽戰心驚。後來劉澤清投降清朝,清朝擔心他反覆無常,尋藉口把他磔死。這個吃人的野獸,最終沒有得到好下常 下面要談到那些相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的事例了。如果說,為滿足暴虐慾望?人,主要的是表現了人性中遺留的獸性的兇殘,那麼,妄圖以吃人肉治病的行為則是除兇殘之外更表現出動物式的愚昧。用現代科學的觀點來看,人肉或人的某些器官同其他動物相比,其組織成分沒有根本的區別,人體內含約有機物質,在別的動物身上也可以找到。而且,某些動物如鹿、虎、撻麝、鱉及一些蟲類身體內所含的微生素、微量元素或可作藥用的有機物質都優於人體。因此,即使人的肌體具有某種營養價值和醫療價值,它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動物的肌體來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師、左道之流鼓吹吃人治病,目的在於顯示其法術的神秘,製造震人心魄的恐怖氣氛,以此使人畏服而信從。他們的做法實際上帶有迷信的性質,和祈禳、驅鬼等邪術一樣,對人有害無益。他們利用當時人們的愚昧無知,施展騙人的手段,達到獲取錢財等目的。歷代真正具有科學意識的名士或名醫從來不相信吃人能治病這一類的鬼話,而相信左道邪術的多是貪殘、愚蠢、紉庸將或土豪地痞之流,他們有足夠的錢財可以飽方士的私慾,有足夠的權勢掠取被吃的人,否則,方士們也不會向他們獻上這吃人治病的惡謀。
這類人的突出的代表是隋代的麻叔謀。隋煬帝下詘開汴渠,麻叔謀被任命為開河督護。他到達寧陵後患病,卧床不起,求醫診治。醫生說必須用肥嫩的羊肉蒸熟後加入藥物,一起服食。麻叔謀讓人找來幾隻羊羔,同杏酪、五味子一同蒸食,名為「含酥臠」。鄉村百姓前來獻羊羔約有數千人,麻叔謀收下羊羔,給了他們優厚的報酬。寧陵縣下馬村有個叫陶榔兒的,富有錢財但為人凶暴,他家的祖墳靠近河道,害怕挖河時被發掘,就偷了別人家一個三四歲的男孩,殺死後砍掉頭和腳,蒸熟裝入食盒獻給麻叔謀。麻叔謀吃著這肉,香美異常,和羊羔肉味道不同,十分滿意,就下令讓河道在經過陶家墳地時繞了個彎。陶榔兒兄弟感謝麻叔謀的恩德,繼續偷盜小兒蒸熟獻給麻叔謀來討賞。其他百姓得知陶氏兄弟也效法他們,偷盜鄉間小兒換取賞賜。當時,附近村莊接連丟失小兒達數百名,到處可以聽見失去孩子的母親的哭聲。於是,當地凡是有小孩的人家,都特製一個大木櫃,用鐵皮裹縫,夜裡就把小孩藏在櫃中,用大鎖鎖牢,而且全家人點著蠟燭值班看守。到天亮打開柜子,若小孩還在,全家老幼都一齊慶賀。即使如此,丟失小兒的事件仍然不斷發生。後來麻叔謀惡貫滿盈,隋煬帝以「食人之子、受人之金、遣賊盜寶、擅易河道」等罪名懲治他,派大將來護兒把他逮捕處死,陶榔兒兄弟也同時正法。麻叔謀吃人的事不少書籍都有記載,明末阮大鋮的傳奇《牟尼合》中也寫了這樣的情節。
其實,醫生給麻叔開的藥方並不是人肉,麻叔謀因宵小諂佞之的蒙蔽而改食人肉,一吃上口就不可收拾,因而以吃人的惡跡名留史冊。古代那些直接採用方士們吃人肉治病的藥方的人也不少,他們的行為比麻叔謀還要惡劣。
南宋寧宗嘉定年間,林千之任西欽州知州,得了一種病(末疾),有個醫士告訴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強筋健骨。於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內捕少年男女,製成肉乾,叫做「地雞」、「地鴨」。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當地土司告發,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僅流放到海南。由於南宋政治腐敗,這樣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沒有得到懲罰。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腦髓可以治玻。明代萬曆時,朝廷派到福建的抽稅太監高□本是被閹割的人,有人告訴他生取童男童女腦髓和葯一起服用,可以使***重新長出來,恢復性功能,於是,高□就攫取民間小兒,吸食腦漿,致使稅監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參見宮刑)清初順治年間,安邑知縣鹿盡心得了痿痹之疾(半身不遂),有個方士自稱是劉海蟾轉世,會扶乩之術,對他說吃小兒的腦子可以治好玻鹿盡心相信他的話,用高價購買小兒,猛擊其頭部致死,取出腦漿燉熟服用。這樣,他吃了許多小兒,病情未好轉,又請方士扶乩求仙,方士又教他吃生腦漿。於是鹿盡心就把捕獲的小兒敲開頭骨,生吸腦汁。但是,鹿盡心的病到底沒有好,不久他就死了。這個例子說明,吸人腦髓對治療疾病不可能產生有益的效果。 還有的人相信人的胎兒具有大補的作用,就烹食胎兒以圖健體強身。明代有個名叫王冠,?人,熱衷於房中術。他有婢妾十餘人,恣意縱慾,婢妾懷孕快要分娩時,王冠就讓她服藥打胎。胎兒產出,王冠就把胎兒放在石臼中搗成肉醬,配製成藥丸。他還購買別人家的幼兒烹熟食肉。後來事情敗露,王冠被治罪,凌遲處死。清末時,還有人練什麼金剛禪,也吃人的胎兒。據說,當時揚州東鄉十里處有水田,某天夜間,在田野里草棚中護青的農民看見遠處河邊的土地廟前有火光,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們感到可疑,就約集幾個年輕力壯的年輕人,各執棍棒前去察看。走到跟前,看見一個和尚坐在地上,旁邊用石塊支著一口鐵鍋,正在加柴燒煮。農民問他幹什麼,和尚說:「我到南海拜佛歸來,路過此地,肚子餓了,煮點飯吃。」農民正要離去,其中一人笑著說:「和尚不是吃齋嗎,我怎麼閑著這鍋里還有肉香?」一邊說著,一邊開玩笑地揭開鍋蓋,看見裡面煮的是兩個胎兒。眾人大驚,都用棍棒打那和尚。和倚受傷倒在地上,數口氣說:「我是練金剛禪的,必須吃夠三十六個男胎,才能成大道,我剛吃了七個,就碰上你們了。這都怪我福薄,命該如此。你們快把我打死吧,不必多說什麼了。」農民們非常憤怒,七手八腳把和尚擊斃,把他的屍體扔到河裡。這個和尚練的所謂金剛禪,肯定屬於左道邪術一類,能背著人暗地裡進行。他的悲慘下場說明了這樣的事實,吃人的行為不論以什麼理由出現,都不能被一般民眾所理解,民眾對這種殘忍做法隨時都會表現出強烈的反對情緒。
最後,需要談到的是那些以吃對方的肉來發泄仇恨的現象。這一類的吃人或咬人是表達感情的一種手段,和?面所述種種以吃人為樂的殘忍行為有所不同。據歷史記載,南朝梁時侯景作亂,兵敗後被羊鯤所殺,屍體送到建康(今南京),百姓們紛紛割食,後來又把他的骨頭燒成灰,受過候景禍害的人又把他的骨灰調在酒里飲下肚中。隋代楊玄感謀反,煬帝把他擒獲正法,罪及九族,並且命令朝廷公卿以下官員,都去割食他的肉。唐代武則天死後,其寵臣張易之、張昌宗兄弟被殺,百姓們爭先臠割他們二人身上的肉,煎炒而食,那肉又肥又白,就像豬的脂肪似的。五代後晉時,張彥澤被耶律德光擒殺,市民們砸開他的頭顱,挖出腦髓,又割他身上的肉,一同烹食。明正德年間,宦官劉瑾倒台後被凌遲處死,仇家出錢賄賂劊子手,買去他的每一片肉生吃,以解胸中之恨。嘉靖時,王被嚴嵩殺害,後來嚴嵩的兒子嚴世蕃獲罪被斬首,王的兒子王世貞、王世懋兄弟花錢買通行刑的劊子手,砍下嚴世蕃的一條腿帶回家去,煮熟祭奠父親,之後,王氏兄弟二人對坐,把那條人腿上的肉吃個凈光。明朝末年,李自成攻破洛陽,殺了福王朱常洵,並且取他的血和鹿肉一同煮熟,賜給部下嘗食,名曰「福祿酒」。這些做法,雖然只是為了宣洩感情,但不能不說是一種原始的、野蠻的報復方式,在今天看來是不足取的。隨著人類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這現象會逐漸絕跡。
(來源於網路,侵刪。)吃人的事歷代都有很多,但大多是因為沒有食物的無奈之舉,這裡講一個例外的故事。春秋時齊國有一個叫易牙的大臣,因為善於烹調而很受齊桓公寵幸。一天齊桓公對他說自己雖然吃過天下美味,但唯獨沒有吃過人肉,十分遺憾。本來是句玩笑話,但易牙卻記住了,後來在一次午膳上,他向齊桓公進獻了一碗肉湯,齊桓公喝過以後覺得味道鮮美無比,就問他是怎麼做的,他答道是因為國君前幾日說想吃人肉,就把自己四歲的兒子殺了,把肉做成了肉湯。齊桓公雖然當時聽到是人肉感到很不舒服,但想到易牙為了自己可以犧牲自己的兒子,愛自己勝過愛兒子,於是就更加寵幸他。
為了爭寵連兒子都不要了,大家說他厲不厲害?
易子相食更可怕
《夾邊溝記事》
《紅色紀念碑》鄭義,講述了你懂的時期廣西食人記錄。翻牆能下到pdf題主看到的書信形式我看到過小說,蔡駿的《肉香》"不過寫的個人覺得一般般。。
小時候外公說的
59年饑荒,家家斷糧,無物可食。
就有人從墳間拖屍體回來烹煮,甚至有吃自己家人的 。想來也是腳底生寒。每個封建王朝末代不都是這樣寫,兩腳羊。很形象啊。對了,還有三年困難時間。
228 台灣
這裡賊人說的是李自成、闖塌天、八大王等七路人。事情是在攻打滁州失敗,被官兵追逃的路上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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