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遇到對你有吸引力的人怎麼辦?
不要相信在野黨,上台之後都一個樣。
坦白講,真的愛另一半的時候,就算吳彥祖來追我我都不看一眼。說到底也是不夠愛現在這個,才會時不時被別人吸引。
被吸引的感覺只叫喜歡,
不願失去的感覺才叫愛。
順便智商、情商高的人不會莫名其妙給自己愛情之路添麻煩。以下只是個人經歷 個人觀點 不具有概括性。完全取決的感情。如果我很喜歡我男朋友。那我不可能被別的男人吸引的。我會欣賞他們的優點。但是不會有感情上的波動。因為很愛一個人的時候。是不會給自己留後路的。但是如果我不夠愛對方。我會被吸引啊。然後心就不定了呀。然後不管跟另一個人能不能成。我都會跟對方分手。所以我覺得。如果戀愛中被吸引。可能真的是不夠在意對方吧。如果真的在意對方又怎麼會做讓他/她傷心的事情呢。所以 如果被吸引。就離開對方吧。找一個能夠讓自己心定的人 而不是心動的人。個人經歷總結出來的。不喜輕噴。
忘記誰講的了,大概意思是,如果你覺得第二個人有吸引力,選第二個,因為如果第一個真的是真愛,你是不會覺得第二個人有吸引力的。
當然啦,如果跟第二個人在一起後發現還是第一個人好,那種心疼的感覺絕對比打自己一巴掌更加刻骨銘心,相信經歷過之後你就不是人渣了
不管怎麼樣,我以為題主能好好的處理和你現任的感情,兩個人在一起都是緣分,別因為一時的刺激就冷落你曾愛過且至今仍在愛你的現任,奇葩說里花希說過,這個快速變化的時代里唯一不變的就是身邊的人,可能你今天喜歡上另一個人,明天新鮮感褪去就會愛上另一個,每個人都無法抗拒突如其來的刺激,但是不管結果怎麼樣,善待身邊人,好聚好散。
和你正在戀愛的人 是因為對你不具備了吸引力從而讓別人吸引到了你嗎? 分清了吸引力和愛 就不會覺得有多難抉擇了。畢竟別人吸引到了你,你卻不一定能吸引到別人^_^
被好的東西所吸引,其實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好看的外表 不凡的談吐,這些一貫對我們充滿吸引力的因素不會因為開始戀愛就消失。但戀愛並不是「只被一個人吸引「,而是我決定要和他在一起,並願意為此放棄其他吸引我的東西。
古龍的小說里有一個片段,講的是主角在婚前告別過去的情人,貼上兩人的對話,希望對題主有幫助。香香咬著嘴唇:"可是我不信。"趙無忌道:"你不信"香香道:"我不信你以後就永遠不再看別的女人。"趙無忌道:"男人遇著好看的女人,除了真瞎子和偽君子之外,誰都難免要看看的,可是我最多也只不過看看而已。"香香還不肯放棄,又道:"我也不信就憑她一個人,就能永遠管得住你。"趙無忌道:"她也許管不住我,可是,我知道以後一定有個人,會幫著她來管我。"
香香道:"這個人能管得住你?"趙無忌道:"只有他能管得住我。"香香道:"這個人是誰?"趙無忌道:"就是我自己。"天天吃白米飯,有一天想吃漢堡了,你能捨棄米飯么?說可以,是因為還不知道自己也會吃厭漢堡,本質上吃得最久的,就是最適合的。
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隻貓,你開心地抱回家養。第二天,你去寵物店,你又看到一隻好漂亮的貓,有百分之80的幾率你會把第一隻小貓送人,買寵物店裡這隻小貓。因為第一隻貓還沒有跟你產生多大的感情。
如果是你養了一隻小貓好幾年,你每天跟她玩跟她鬧,她就是身體里的一部分,如果有一天她走丟了你會痛苦很長一段時間。為什麼,因為她在你心裡已經有了地位。如果你去寵物店,看到再漂亮再漂亮的小貓,你也不會把原來這隻替換掉。
為什麼呢
有些東西如果足夠吸引你,你不會被別的東西誘惑過去,可能你那時候的感覺就是「哇好美」,然後就沒有下文,無論那些東西多麼的美好。
就好像我們喜歡鐘漢良,喜歡吳彥祖,喜歡鄭容和,喜歡流川楓,喜歡櫻木花道,喜歡路飛,但是我們依舊最愛的還是身邊這個人一樣。
如果,我是說如果,你真的覺得第二個好吸引你,那麼你就選擇第二個,因為如果第一個足夠吸引你,你也不會對第二個動心。
但是,這種人一般都不是好鳥。大膽想像,小心求證,題主此舉的目的在於邀請你對象回答,收到邀請後,一切釋然,戀愛的默契就是「我知你心意」
這說明你還不定性。別說戀愛期間,你結婚之後都可能遇到。我常說一句話,漂亮,美麗,感覺只有比較級,沒有最高級。也許這是人性,但你能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本身對生活還是沒理解透,慢慢成長吧。我覺得成熟的人能夠對自己的情感和言行有所把控。你只能活一生,別奢望第二次。你已經有了愛人,就不要朝三暮四。如果還沒有結婚,那就想好了要不要繼續。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而妞兒的精力是無限的。你用有限的精力去折騰,死定了。好好讓自己成為一個成熟合格的人再說。
作為男性我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我有過這樣的情況,而且是很多吧,我覺得這應該是正常的吧,和女朋友上街看到美女我一定會多看幾眼,這才是正常的人性吧,但與愛情應該沒有太多關係。
當這一刻出現,就是你吸取教訓的時候別因為寂寞去愛 這隻會產生苟且因為人對了才去愛 這樣可能更轟轟烈烈
順其自然
保持冷靜,勿衝動,請確定不是一時荷爾蒙的產物。請過段時間再行動。follow your brain, not your heart, heart is sometimes stupid like shit...
我一個同事各個方面都很像我整個中學時代暗戀的對象,同事才來公司兩天,你說我是對暗戀的人的一種緬懷情緒還是他本身就是我喜歡的那一大類,糾結。
婚姻是選最合適自己的而不是最吸引自己的
戀愛中也有要契約精神,被吸引了再正常不過啊,成年人還是要有自制力,再不濟好聚好散吧。
仔細想想清楚你到底想要的是什麼,當初為什麼跟現任在一起,是因為愛ta還是為了成為別人眼中非單身的人又或者只是因為一時感動而不想辜負現任的感情,只要不是因為第一種,那就趕緊跟現任分了吧,不要害己又害人,事實上也確實不是因為第一種,不然又怎麼會出現後來這個讓你心動的人呢?很多人很多時候,都太貪心,又太自不量力,於是白白浪費著別人的感情,又浪費了自己的時間,還要美其名曰我不想傷害誰誰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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