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民日報客戶端:拆除小區圍牆不是拍腦袋決定的?
文章洋洋洒洒幾千字,向我們盡數街區制的好處,卻對開放小區的根本問題、民眾擔心的根本問題:物權、園區公共設施所有制、社區安全等,這些百姓關心的源頭問題一筆帶過,避而不談。
看似說了很多,實際毛用沒有。不用跟我列舉街區制好處了,把解決上述問題具體措施說清楚再來說你不是拍腦袋決定的。
以下是轉自微博:
小區的封閉與開放,不在於好不好,而在於政府有沒有權力這麼做。即便是所謂的好事,沒有權力也不能越界,這是當代政治的基本常識。小區內的產權屬於業主,決策權在業主大會。政府無權對社區的封閉和開放做決定,道理就是這麼簡單。不用解釋什麼街區制了,你把社會治安管好了,很多小區自然會開放。-
你不能拍一個你沒有的東西。
-要說幾遍才能讓你們明白《人民日報》客戶端不是《人民日報》,你們把這個客戶端的觀點再說一遍,等於你們也有責任。
我一直說,這裡面存在著「兩個別有用心」:
一些體制內的官「左」,特別喜歡強調自己的官方背景,好讓人覺得自己是代表黨中央在說話,好突出自己觀點的官方性、權威性。從而讓一些人擔心背上「妄議中央」的罪名,不敢去批駁他們的觀點。這其實是別有用心。
一些反體制人士,也特別喜歡強調以上官「左」的官方背景,好讓人覺得哪些人確實是代表黨中央在說話,好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去反對黨中央,同時也裝出一副大義凜然冒死「妄議中央」的架勢。這當然也是別有用心。
具體到這個問題上,以《人民日報》客戶端的實力,既不可能採訪到權威的專家學者,又不可能做長期的調查研究,正因為資源不足能力不足,只能站在「政治正確」的前提下,圍繞熱點問題吸引眼球。之所以必須站在「政治正確」,而且是絕對正確的前提下,原因也很簡單,這畢竟是黨報下屬的客戶端,是姓黨的媒體,要發表點創新性言論,需要比較高層次的領導審核把關,而這麼一個客戶端,在報社大院內毫無話語權,換句話說,連審核的資源都沒有,自然只能說這種片湯話。
回到這篇文章上,具體內容就不說了,現在黨姓媒體的水平,基本上就是這個檔次,也難怪周小平、花千芳一出,被宣傳部門驚為天人。這篇文章的作者有三個,但考慮到篇幅之短,大概不會是三個人合寫,目測就是資歷最淺的第三作者執筆,前兩位前輩修改潤色一下。
這個第三作者,韓曉萌同學,只是個清華大學新聞傳播學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還是個孩子啊。
http://hr.peopledaily.com.cn/Recruitment/notice/detail.html?noticeId=48網上還能看到這位作者的視頻展示,這裡就不貼了,確實人如其名,是個挺萌的小姑娘,你們就放過她吧。這個問題真不是她能搞得定的。反而是黨姓媒體,在這麼重要的輿論戰線上,居然就差遣一個娃娃往前沖,不是蠢就是壞。國務院出那個街區制度政策,並不是拍腦袋,然而,人民日報把這個政策理解為拆圍牆,那真是腦袋被拍了
好了,據目前比較權威的人解讀(其實是猜測),就是把大圍牆改為小圍牆,把主要道路讓出來,(主要是雙向機動車道),外來車輛可以通過,但仍然保留門禁,類似公路收費站的方式,外來車輛可以在入口領取門禁卡進入,在出口回收門禁卡,同時計算經過小區的時間,小於一定時間則免費,超過一定時間則收費。另外可以把小區的娛樂運動設施、社區醫院、停車場可供外來人員使用,但是收費對小區居民有優惠。這是目前看起來最妥協的辦法。推廣街區制帶來的更多公共空間,將讓更多的城市居民告別冷漠的圍牆,給整個社區帶來生活氣息,逐步建立熟人社會,這豈不會給居民帶來更大的安全感?
對大家真正關心的安全和私域問題,就怎麼一句模稜兩可似是而非的解釋,真有安全感吼,我服~
不合法可以出台法律呀,而且中國小區住宅越來越不像話了,竟然可以通過選票選舉業委會,業委會竟然可以根據物業的管理水平決定是否更換物業,有的小區幾千上萬人,竟然可以選舉自己的居民自治組織,而且過了若干年這些居民自治組織還有可能聯合起來,建立更大的居民自治組織,萬一政府要修個垃圾場、修個地鐵,修個路啥的還得跟聯合業委會談判,這太不像話了,非常影響社會的整體效率,而且好多事兒業委會都辦了,這就是繞過了居委會啊,這影響太惡劣了,所以我堅決同意中央文件精神,防患於未然,建設美好家園。
這當然不是拍腦袋和拍屁股決定的,只不過真實目的不好明說罷了。我能想到的是:學區房的劃分將不再以小區作為劃分的最小單位,方便權力尋租;淡化小區業委會,加強居委會的權利我就隨便說說,不要當真,先去收個快遞
言論自由越來越開放的今天,我們有了微博,知乎這樣的平台發表自己的看法,理解。但是,說的多了,越來越覺得我們的討論就像小學生課堂上和老師辯論,毫無意義,大部分的老師覺得自己沒有錯,並且循循善誘的引導你向正確的方向邁進,殊不知,成年人都不知什麼時候誤入歧途的比比皆是,又怎麼能肯定確定自己的做法說法是對的。你說的是知乎,老師說的是人民日報,孩子,你長點心吧
已建成小區內道路是業主花錢買來的,屬於小區業主,zf無權強迫對外開放,否則就是搶劫。
至於新建小區內部道路若作為完全開放的公共道路,開發商和業主就不應該特別為小區道路的地皮付錢了
從熔斷機制和拆小區圍牆這類事件來看,tg的智囊團有不少食洋不化的人,tg的糾錯能力面臨考驗啊有道理,但大多數老百姓一定不會有耐心讀完這麼大段的文章。並且核心問題,並沒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
這個,真不知道,也許背後是一盤大棋。但這盤大棋的結果目標是什麼,人民日報能否給出解答?做一件事情,起點是什麼,背後的邏輯是什麼,結果是什麼,這些很重要既然不是拍腦袋決定的,那麼請說明,這項不是拍腦袋的決定的目標是什麼?是不是要收房產稅了?
陳訴個人看法,開放小區圍牆這個長遠來看對於城市的建設確實更合理些,也確實對房產業帶來很大的衝擊,而這個衝擊是好的還是壞的,具體還要看出台的政策。至於所提到對於已完善的小區城牆也會逐漸開發。這就很有意思了,大概是在不影響城市建設的情況下,這個已建好的城牆大概是不予理會,現下並不會強制執行。所以它也會在已有的法律上進行相應的整改。至於大眾所關心的安全問題,我有個疑問,有牆的安全指數和普通房屋的安全指數是否真的存在差別?這個問題需要具體的數據予以支持,切不可想當然而。具體情況還是要看出台的政策,好與壞也不可過快的下結論。我還是相信,若是真的實施後帶來很嚴重的後果,措施還是會有相應的政策整改的。這大概就是摸著石頭過河吧。
肯定不是拍腦袋,算盤很精明,但是,再精明的邏輯也掩蓋不住從老百姓口袋搶錢的事實。
開放已建的封閉小區,有且不局限於以下三點邏輯矛盾。第一,與現有物權法的矛盾。這一點已經有律師朋友說了。現有的所謂大院也罷,大型社區也罷,都是政府無力承擔城市完整配套公共設施時期的產物。比如在建國之初的國企大院,最誇張的莫過於鐵路局大院,過去連法院都是獨立的。到了今天,開發商為了快速拿地,向政府承諾「捐建」部分配套設施,剩下的社區服務自理,形成了大社區自己解決服務配套的一種模式。也就是說,從建國之初,政府無力負擔公共服務設施的情況沒有完全扭轉,政府在不斷通過強行收回的方式,代替政府建設的義務,政府義務不應由百姓買單。
不論是何種模式,從我國的法律體系來看,這一項政策都是違背法律的,試問,政府可以為了利益而違背自己設定的法律規則嗎?
第二,與「一張藍圖干到底」目標的違背,若嚴格執行本輪總規,則必不應該干涉已定城市地塊尺度,如果真要變更,也應在本輪規劃完畢之後,也就是大約15年以後。而且實際上,今天城市規劃在宏觀上已經非常合理了,交通擁堵的原因很多,單靠開放一些街區,並沒有什麼意義,主要的解決措施還是完善公共交通體系,減少私家車上路。
第三,與文件中「禁止媚洋」精神的矛盾,開放小區在中國已成為昨日黃花,而現在提倡開放的學者多用美國舉例,實則崇洋媚外,亦違背國情。所有專家一開口就舉英美,為什麼呢?因為中國沒有好實例啊。一方面提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但是政策上還在提倡中國沒有廣泛民意,實例基礎的政策,究竟是否又落入了崇洋媚外的窠臼呢?
又有網友提出,其與《城市規劃原理》的衝突,《原理》中解釋居住小區是不被城市幹路穿越的完整地段。
此四點不討論清楚,政策必難妥當執行,還請仔細斟酌。(另,編謊言到精分是一種怎樣的體驗?我總懷疑有內部的一股強大的敵對勢力,有預謀有計劃地挑動人民群眾對偉大的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
網路為何屢屢不順,翻牆不止?誰砌的磚?
網民偉大,堅決不反!
畢竟這點兒事兒,沒多大
股市怎麼就突然起來、突然下跌的?誰起的哄?
股民偉大,堅決不反
畢竟這點兒錢兒,沒多少
這回怎麼突然想著拆牆的,接著是不是要拆房了?
房奴再偉大,還能繼續堅決不反嗎?
「上有片瓦遮頭,下有立錐之地」,這是自己權益最大也是最後的證明了,還要拿走?
我很懷疑我x,竟然有人邀請我回答這麼高大上的問題,謝謝謝謝。
其實題主的問題感覺想要得到肯定答案的,所以我也不想修改問題。 先不說是不是一拍腦袋的事,先說這個決定吧。這個決定你們以為只是對居住在小區裡面的人有影響么,想得太簡單了。這個決定會對地產行業一系列產業都會造成影響。最先的規劃對地塊屬性的考慮,是否還是簡單的定位成居住用地,還是根據這個新決定對用地性質融合; 民眾的接受程度對甲方拿地的決心以及成本,如果之前有人提到的安全,噪音等等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方案,業主不接受,那開發商是否還會投這麼大的資金去拿一塊銷量不一定好的地; 建築設計對安防設施等的重新考慮,以前一個崗亭的方式肯定是行不同了,那麼怎麼才能保持住區完整性的同時,又不影響住區的治安,消防等等問題; 景觀設計上要重新考慮活動場所的合理性,以及步行系統的安全性,材料的使用對總體造價的影響等等……一系列的產業都會跟著變動。可是,你讓我說是上面一拍腦袋做的決定,我不敢說。一個人做一個決定都是很多因素影響的,更別說一個國家。先看吧,畢竟那麼長的論述,還是說了那麼多決定的好處嘛,所以看後面牽扯的一系列問題是會引出怎樣相關的決定吧。
一個理智的人,不要帶著私人好惡去看待問題,謝謝。
當然這是一個半桶水設計師的想法,沒敢讓大家苟同,而且在車站等車手機碼字,不好整理思緒,亂了莫怪。房市不是很了解,但是隱隱約約覺得,政府出台這個政策,還有教育部多校劃片(學區房白買了?)政策,和緩解樓市壓力有關。就我自己現在住的小區來說,如果把圍牆拆掉,確實很方便,因為我家的樓座在最南面,而南門卻一直沒開過,每次要去南面都要從北門繞很大一個圈,太費事。但是問題也來了,一旦把圍牆拆掉,小區道路變為公用道路,小區的安全性怎麼保證?孩子上學放學家長能不能放心?小區裡面會不會進入大量社會閑雜人員?如果每個樓座下面或路邊再開上超市和小攤,會不會影響居民休息?所以說,這個事情的利弊咱還看不透,還需要驗證,可以在北京先試點,搞得好,再推向全國!
第一步先拋出這個問題,引起民憤。第二步找各種專家論證這個政策,得出結論,已建成小區不再拆,再建新區一律開放式。第三步老百姓恐慌,擔心開放小區會有各種安全隱患,汽車橫行,小偷亂竄,偷孩子的更愜意,所以大家開始爭先恐後的搶購已建住房。最後,完成去庫存的重要一環。
感想:引用一名大人物的歌詞,老百姓的錢包是xxx的牽掛。
一石激起千層浪
一個圍牆引發全民維權,即便黨報、高法各路機關出來解釋、渲染都久久不能平抑。為何?1、流程!!!且不問開放好還是封閉好結論如何,但一次會議就可以動天下萬民的家園!家是老百姓最私密最尋求安全感的地方,開會一句話就能拆圍牆,動大門,安全感何在?現存法律如物權法何在?兒戲嗎?法制何在?先結論再立法,這樣的立法機制何以服天下?這拆的是圍牆,倒的卻是幾十年好不容易樹立起來的法制社會的根基。2、責任!!!規劃是誰的規劃?是當權者的規劃還是城市參與者的規劃?之前的城市規劃就沒有老百姓參與過,現在覺得不爽了,這之前的責任誰擔?之後的風險誰擔?之前花那麼多錢一環又一環的攤大餅拓主路,現在卻把堵車的罪名賴在小區圍牆上,下次還要賴給誰?3、信!!!土地市場是國家壟斷的,規劃當初是政府定的,土地出讓合同也是政府簽的,賣地的時候你不標出規劃道路,不投錢做市政,現在賣完地報規劃圖紙,立出這麼多規矩、原則,政府的誠信何在?4、利!!!小區內道路設施、草坪綠化、會所景觀、燈光雕塑,無不是小區業主花錢買下來的私產,拆除圍牆打開大門,私產變市政,誰人補償?當權者大筆一揮,要提高路網比例多少點,不去投入市政修葺道路,卻靠徵用小區私屬道路來做政績治堵,不是與民爭利又是什麼?封閉小區還是開放小區,作為一個事物存在的兩種形式,普世皆有案例,萊茵花園開放式好,封閉式好的案例難道就少?都是優劣各有的,不存在絕對的對錯。退一萬步,即便要推廣,政府賣地的時候為何不稍許勤快些,多切幾刀,為何不多投一點,多建幾條路?再退一萬步,即便要一刀切,為何不走立法流程,從動議開始,起草,徵求意見,人大審議?這些都漠視,卻拿起國家喉舌和圍牆較勁,真不知動的是圍牆,還是法治精神。至於人民日報...有人看嗎?
創建於 22:23著作權歸作者所有知乎大神可真多,就似乎他們不拆牆理論就不是拍腦袋似的。總而言之:幾千年的實牆可拆,但是幾千年的心牆難拆。就這麼慢慢耗吧,諸位大神。
我就想知道沒有圍牆,以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刷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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