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花兒與少年3》的主題曲《尋》作詞者「十禾」多首歌詞涉嫌抄襲?


謝邀。

嚴格來說不是什麼新聞了,算是昨天的新聞吧,很感動有朋友及時發現了這件事,也很感動有人悉心嚴謹不辭辛苦地研究歌詞涉嫌抄襲的尺度以及跟腦殘們據理相爭,更感動大家紛紛提出 「保護詞人智慧成果」 或者 「一日不死就撐港樂到底」 ,港樂有你們,萬幸。

下面這張圖大家應該都看過了,是@馬鹿子曠 整理的,可以說很細緻了,且不過不失(向你表示至高的讚美),這也成為大家對這件事情定性的理論基礎,若果你是港樂粉,想必不難看出十禾作品裡的端倪,雖然這些中文詞語並不是林夕、黃偉文、周耀輝和陳少琪等人(這裡加個「 等人」是因為有可能還有更多的東西沒被挖掘出來,畢竟十禾名不見經傳,很難找資料 )創造出來的,也不具有獨家使用它們的霸權,但是如果一個完整的小段落里有了兩到四個本沒有關聯的詞語的不常見組合搭配,就具備了原創精神,這個組合你拿走稍作變動然後再補上其他成分成為另一個新段落,不是抄襲是什麼?

例如:昨天有的人提出 「 人山人海」又不是 林夕造的詞,沒錯,的確不是林夕造的詞,但是 「人山人海」 、「 等待」 、「 鐘擺」出現在一個小段落里這樣的組合都能撞橋,難道不能算是竊取嗎?什麼樣的人能用自己的大腦再聯想出一個 「 在花的精緻躺下,在山的寬闊坐下」這樣的歌詞 ?

相信看到這裡,各位看官對於是不是「抄襲」已經有了自己的判斷。雖然這些詞句不是赤裸裸的抄襲,但是用「借鑒」「致敬」怕是說不過去了吧(且不說內容的雷同,實際上有些歌詞的表述是粵語特有的)。我們都知道創作(當然這裡的創作是指認真地用心地寫歌唱歌的那種創作,流水線製作不包括在內)一首歌是需要音樂人付出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的,敢問這位作詞人十禾這樣明目張胆地「借鑒」香港三大頂尖詞人的歌詞你不心虛嗎?內心不愧疚嗎?有一天,別人也抄襲你的作品,你又會作何感想呢?

如果各位需要更仔細的分析,請參見下圖(感謝@馬鹿子):

從十禾的「借鑒」情況可以看出他是一個資深港樂迷,我相信他是喜歡夕爺喜歡歪悶的,可為什麼要向他們下手呢?更嚴重的是,黃耀明和周耀輝合作的那首《住》是由發行方眾籌(想到了為此嘔心瀝血的要飛)發行的,並不算公開發行,作詞人十禾這樣做真的可以算作是大惡了。而且修改後原來詞句的靈性和美感完全消失殆盡,真是東施效顰。

另外,據@藍色黑里斯本 提供的截圖顯示,十禾並不是第一次做這樣的洗詞工作了(感謝@藍色黑里斯本)。

更具有諷刺的是,疑似歌曲製作團隊的@吳夢知- 曾分享過該歌曲的創作歷程。

我個人非常尊敬華晨宇,知道花花對林夕老爺崇拜有加,更寧願相信這是他的「遇人不淑」。

此外,這件事的發生的源頭顯然不只是十禾的一紙歌詞,這處處拾人牙慧偷瑜摸瑾的歌詞背後,是音樂產業中的很多智慧成果或者版權問題得不到基本的尊重與保護的惡劣根源,昨天有人說 「 華語樂壇不就是你抄我我抄他嗎」 ,且不說這句話有失偏頗會寒了堅持原創的音樂人的心,就算這是一種現實,那麼人人默許的事就是正常的?就是正確的?值得稱讚和推廣嗎?需不需要讓林夕等人出面站在鏡頭前表示 「 感謝十禾」呢?

希望各位對音樂產業中的版權問題給予更多的關注,杜絕抄襲,保護原創。回到問題本身,希望十禾出面說明並道歉,犯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對心存僥倖。

沒想到,N多年前的《出埃及記》因為這件事而被翻出來被大家知道,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悲哀。

還是那句話,港樂沒死。別以為港樂沒人聽了。


我是調色盤作者,我來回應。

這是我們之前做的調色盤及聲明,對為何要帶華晨宇出場和調色盤的細節作出了解釋。這是純粹「文學」上的看法,也希望有法律專業的人士參與進來,作進一步的界定。

關於有人質疑為什麼要轉發抽獎,理由很簡單,真的希望諸位不要陰謀論——儘管很多人都對粵語歌有興趣,但真正所謂「港樂圈」這個圈子,向來以圈冷人少著稱。因此為喚起更多人注意抄襲事件,為了答謝願意出來幫忙發聲的同仁,這才轉發抽獎。我們已經為之前不太合理的話題道歉,並更換了新話題#花兒與少年主題曲歌詞抄襲#,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擴散。

針對上面有人提到的「港樂已死」問題:死的永遠不會是音樂,死的永遠只可能是樂壇。我甚至不認為自己是個典型港樂迷,但如果抄襲和侵權問題不能得到妥善解決,整個華語樂壇都不會太好。我不希望以後我們聽到粗製濫造的拼湊與「借鑒」,也不希望自己在維權後得到的是互相推諉、偷天換日、陰謀論、粉黑話術。

針對樓上匿名用戶的回答:無論過去、現在、未來有沒有人聽港樂,都不成為抄襲的理由。

這次最令我最難過的,是《尋》抄襲《住》的兩句。《住》收錄於周耀輝等一干創作人的眾籌專輯《剎那的烏托邦》中,沒有公開發布過整首歌。網上只能找到一個45秒的片段,在這45秒的開頭,赫然是被抄襲的兩句歌詞:「在花的精緻躺下,在山的寬闊坐下」。甚至在眾籌完成前,大家都不確定能否眾籌能否成功,《住》的全曲及整張專輯曲目是否有面世那天。下方有《住》試聽部分的鏈接。

剎那的烏托邦 Utopia, momentarily 第五章《住》

我不想揣測十禾抄得如此明目張胆,是否正因為他認定這張專輯不會眾籌成功,認為這首歌的創作者。以及被他抄襲的其他創作者不會發聲;我只想說,周耀輝一直在為了專輯的成功眾籌而奔走,和樂迷討論最方便的發貨方式。現在還有很多樂迷的專輯在路上。沒有想到,這兩句歌詞卻被改換了面目,以這種方式見了世人。

梁歡曾經說過,「華語樂壇,就你也配好?」

我不想這麼悲觀,我希望這個樂壇能好。我不想成為一根回頭的鹽柱。


這真沒什麼好洗的,這真不能只算借鑒了,什麼叫借鑒呢?

從「如果有幸會面,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到「只等到紅白儀式一場偶遇才遇見」,這叫借鑒,抄襲呢,就是變成「或許有幸在同伴新婚的盛宴遇見」,看起來也不是一模一樣,但是重點都保留著。

我只是覺得心寒,就這麼容易地用我們的幾位404作詞人的作品就能拼湊出一首所謂的詞,發行收益,而真正付出心血的作詞人,一個只能說一句「大陸過不來了」,另一個則是通過眾籌才能出了的歌,還未出街就提前這樣讓歌詞與大家見面了,真的讓人心寒。

這件事其實我覺得華晨宇應該是不知情的,但是確實是他的歌,理應有一個說法,總不能繼續高高興興唱吧,還鼓勵如此「借鑒」嗎?然而不少粉絲認為是蹭他的熱度,這可真是無稽之談。事實就有歌有問題,不是誰能隨便扯一個理由出來的,更何況老爺還是要飛都不會在意這種熱度的了,兩位老爺子如此粉絲本來就沒什麼必要。

昨天微博有個評論「他們這些年已經很不容易了,希望大家別欺負他們」,港樂,我們撐到底。


如果真的涉嫌抄襲,(我的感覺其實是認定抄襲的)說實話,除了抄襲帶來的憤怒,還有痛心吧。

這位詞作者能「借鑒」這麼多首粵語歌,無論是年代略有些久遠的歌曲,還是最近新出的歌曲,說明他是一個資深的港樂愛好者。但是作為港樂愛好者並沒有保護港樂,反而抄襲是真的很痛心。他能「借鑒」周耀輝的《住》,可以看得出來他至今還在關注港樂的發展,不然也不會留意到周耀輝的新作。既然能關注周耀輝的動態,應該也算得上是真愛粉,卻抄襲起欣賞的人的作品,良心真的不會痛?

在港樂市場日益縮小的時代,能時刻關注港樂新血液的人應該不太多,在這樣不算多的人中都會有人起這樣的歪念。除了痛心,不知道還可以怎樣形容。


沒什麼可說的,板上釘釘的事。麻煩有些小可愛們也不要睜眼說瞎話說沒有抄襲了,這樣只會給華晨宇招黑。只希望路人不要因為這個而把怒火發到華晨宇的身上,更不要陰謀論地猜測說十禾其實就是華晨宇(233333這個觀點太搞笑了sorry)。

華語樂壇需要成長,抵制抄襲維護版權就是為華語樂壇的發展助力,而珍惜像華晨宇這樣還在認真做音樂有自己獨特想法的歌手,也是我能幫的唯一一個忙了。

作為華晨宇的歌迷出這樣的事情第一時間真的感覺很憤怒,之前造物者還有齊天大聖的歌詞被說借鑒過度的時候公司團隊就應該引起重視不用十禾了,不然也不會出今天這破事。唉可長點心吧。


從法律角度很難被認為抄襲不代表沒有抄襲!

大風不告唐七不代表唐七沒有抄襲!

我 有 長 眼 睛 , 我 有 看 到 他 抄 襲 了 !


我認為屬於仿寫洗稿,一句話重複了兩個字的程度,真的說是照抄也談不上,法律上界定也是不佔優勢的。題主給的例子,有幾個也比較牽強。但是目前發表的所有作品關鍵句子都出現了模仿,不能說這個十禾經驗不足,這就算準備靠這個東拼西湊的本事吃飯了。

華晨宇的粉絲不要縱容這種人,他賺的也是華晨宇給的錢。日後如果還有類似現象發生,遭罵的也是更有名氣的華晨宇。因為這種不專業的詞作拖累了曲的傳播,吃虧的更是華晨宇。


這個「十禾」十有八九是抄襲者心知肚明時用的化名。

我之所以敢這麼說,是因為在這個「作家」「作者」這麼多的年頭,對心裡有鬼的稿子用個空殼化名很正常。這是這個問題真正吸引我的原因。我昨天在微博中看到隨手搜了一下,網上沒有十禾的微博或者資料,唯一看得到十禾名字的地方是給華晨宇填過3次詞(前兩次《齊天大聖》和《造物者》的詞均被爆過「借鑒過度」)

此次「借鑒過度」尤為過分的是都用了林 夕和黃 耀明的詞(《住》是周耀輝今年給黃的,無法在內 地公開發行,但網上有歌詞)這兩位今年經歷了什麼或者疑似經歷了什麼,這裡暫且不提。但偏偏這次「十禾老師」就「借鑒」他倆的,打的一手好算盤。

這件事情之後很多粉絲都查過這個十禾是何方神聖,只是除了90後新銳詞人之外沒有信息。這個我認為是團隊考慮不周之處。我雖不是填詞人,但我不覺得一個27歲不到的90後能填上華晨宇多次詞,更誇張的是讓吳夢知反覆稱老師。

這個情況有三種解釋,第一種是以上資料均屬實,這真的是一位天賦異稟的90後。如果他讀到本科,那麼他畢業不到5年(如果以《齊天大聖》還有《造物者》來算,他畢業不到4年)的時候就填上了華晨宇的詞,簡直可以看出華語樂壇的包容性和就業前景相當樂觀了!此外,此人沒有別的作品,僅僅憑藉這三首詞就讓吳夢知(天娛傳媒宣傳總監)反覆稱作老師。就算在這個遍地都是「老師」的時代里,也足以顯示娛樂產業中對於詞作者的重視,令人肅然起敬。而且這位年輕的「十禾老師」和華本人很熟,可以在斃了吳夢知之後馬上接上手,「回去一起一句一句改」,此人才華橫溢卻不出別的作品,友誼令人羨慕。

第二種解釋是這位「十禾老師」是某位詞人的化名,90後系媒體誤傳,該詞人有一定水平和作品積累,配得上他們圈內從業人員的敬重。他只是低調不用自己常用的筆名,或者是很有水平的文字工作者,偶爾幫幫花花忙而已。無論是哪種,出這種「借鑒」的巧合都是不道德的,而且被提出了那麼多次也是很危險的,強烈建議華晨宇團隊以後暗戳戳就別用這位「十禾老師」了,會容易被拉下水。

第三種解釋,90後是真的且是華晨宇本人,因為他據百度百科是90年的,剩下的與名氣不對等的機會和尊敬也說得通了。我為此一搜居然在爆出抄襲之前有好多華的粉絲也這麼猜測,還有百來條評論。不過昨天「抄襲」傳播的有些廣之後,就刪了。華粉絲說只是開玩笑啦,我們家花花語文水平這麼爛怎麼可能寫詞啊,十禾有露面的啊(當然在被爆抄襲之前大家並不覺得露面的那個人是十禾)。我覺得這不算太大膽的猜測,反倒是很好的計劃,但就算這是真的大家現在這種情況也無從得知了。不過我自我反省且明確說明,這個我沒有證據,只有猜測,大家可以當笑話看,見仁見智。

有人可以說我以上的一切都是沒有證據的屁話或者髒水。但是有一點可以確認的,就是這位「十禾」老師拼湊了很多詞人的作品組成了他筆下的金句,由於鑽了空子,大家認為這種行為是否毫無問題是大家的自由,至於我,我表示一下鄙視和憤怒。並且對相關當事人希望冷處理表示理性上的理解和感性上的遺憾。

除了這點可以確認的,我有一點強烈懷疑的,就是這個十禾是化名罷了。抄襲敗露後首選是把事情壓下去,甚至給十禾配個幌子都是可能的,只不過一個詞作人被抄哪有太多粉絲和輿論關注,十有八九這事兒不了了之了。

但我很贊同這位博主所說的,我很欽佩用汗水澆灌作品的文字工作者,不要欺負他們。

還想加上一點,我也是音樂愛好者,認真做音樂的不多了,內地大家提正兒八經現在還在做音樂的,華晨宇還算一個的。我如果自己是華晨宇的粉絲,我看到這種猜測不得氣炸裂?但我只根據我的處事經驗來提出我認為有可能的猜測,且表達對抄襲者的痛恨。


作為華晨宇歌迷,當然是支持維權,畢竟十禾如果真是抄襲,不僅侵犯了被抄者利益,更辜負了華晨宇的信任,還害他被牽連進來。我個人很喜歡尋的曲子,如果栽在了詞上,真的是痛心。早知還不如用dome做主題曲。

其實剛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我已經做好華晨宇被牽連的準備了,畢竟人多嘴雜,爭吵也難免,尤其是花花還有一些黑子在藉機挑撥,只希望早日解決問題吧。也希望雙方盡量平和一些,畢竟再怎麼吵也傷害不了十禾本人啊。╮( ??ω?? )╭

本人是支持通過正規法律渠道解決問題的,華晨宇在天娛里也只是個給別人打工的,帶他出場沒什麼用,天娛是不會為了維護他的名譽做出什麼舉動的,看看他這些年被黑就知道了╮(╯▽╰)╭

(本人沒其他意思,只是想給某些誤會的港粉提個醒)

最後重申,無條件尊重和支持法定判決。


就我看到的情況絕大多數粉絲都是支持維權的,如果這首詞真的被定性抄襲的情況下。但歌迷都是非專業群體,無法進行權威鑒定,只能指望專業人士介入,希望公司團隊能予以回應,查明事實,還歌手及無辜人員一個清白,畢竟我真是擔心一個認真做音樂的歌手被抄襲這樣嚴重的指控給毀了,他只是個作曲的,這鍋不該由他來背。

說完全與他無關?粉絲洗地?其實這事兒本就沒什麼可洗的,因為黑的本來也不是他呀,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用了這個人,其實他和林夕都是受害者,只是一個被抄襲了作品,一個作品被他的抄襲毀了。他每次要詞都會非常在意「開口音」、「閉口音」,改詞都圍繞自己唱的是不是舒服來要求,有人說他完全不在意歌詞意境這也不現實,但我相信他肯定不是因為知道對方的詞是抄來的所以才選用,你只要想一下這樣做對他有什麼好處,用自己的原創曲配別人有可能抄來的詞,有可能一個歌手的一生就被這個污點給毀了,他有那麼多選擇,為啥明知是抄的詞還要用,邏輯上都說不通。(說話前你不應該先假定所有人都聽過那些歌詞並且記住了,普通話和粵語發音文法也有所不同,華晨宇是根本不熟悉粵語的,你更無從揣測別人心裡的想法,來判斷這首詞是不是他從別處抄的)

他自己曾表示非常喜歡夕爺在《煙火里的塵埃》中為他寫的那首詞,他說寫的就是自己,所以以他對夕爺的尊崇如果知道這首詞有抄襲的可能性,也絕對不可能會用的。

從這件事發生到現在,讓我覺得自己會寫詞真的好重要……真希望他自己能全包了,但他的作詞水平就停留在「 let you go / Why nobody fights / Here we are / let us fly 」這樣的程度……

我是華晨宇粉絲之一,如果這首詞是抄的,我個人支持維權,我無法代表別人,僅代表自己。

——————————————————————————————————————

現在風向有點兒不對,作詞人「太低調」,沒微博也沒真名,所以全部攻擊輿論都倒向華晨宇這邊,哦 誰名氣大點就揪著誰不放。公司不能給出明確回應幾個意思,他不是你旗下的藝人么?明明與他無關的事整的錯誤全在他一樣,那條微博轉發下好多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的別家粉說著陰陽怪氣直接定性的話,一門兒心思把鍋都扣到華晨宇身上,沒啥 就是感覺人性 好臟啊。

—————————————————2017年5月9日—————————————————

《花少3》主題曲被指拼接粵語歌詞 華晨宇團隊:十禾已與詞人前輩溝通

貌似是官方回復了,個人認為…如此作詞法可能是不太厚道…儘管律師如此說,我還是希望,以後,不要再合作了。


絕非簡單的「借鑒」問題。

只從一方面回答,調色盤中被抄襲的最後一首《住》收錄在周耀輝等音樂人共同創作的眾籌專輯《剎那的烏托邦》中。這首歌全曲並沒有公開發行網上只有幾十秒的試聽,而被抄歌詞恰巧在試聽片段中。以及這首歌試聽版發布距現在不到半年,且沒有音頻文件所以不可能時時聽到,因此偷詞人絕對不可能是因「過於熟悉歌曲」的借鑒,完全是赤裸裸的抄襲。

再者,如果眾籌不成功的話《住》全曲便不會放出來,偷詞人抱著「只要眾籌不成功抄襲被發現的幾率就很小」的惡毒心態,將這首歌的副歌首句只改了三個字幾乎完整地抄到了自己的作品中。

不管出於什麼心態,請在任何情況下不要給抄襲洗白。

最後,在我參與眾籌的專輯還在路上的情況下就發生了被抄襲事件,文賊死不足惜。


《垃圾》「留戀於你家 作垃圾也罷」

《絕》「曙光全部熄滅掉 身影為何消失了」

《漩渦》「沉溺漩渦 你擁抱我」

《破相》「什麼提醒我不幸 不過越笑越見疤痕」

以上內容從未抄襲,意向相近罷了。


官方回應。原圖來源見水印。

所以還真的不是抄襲。

以下是原答案(也是我的打臉過程ヽ(*`Д′)ノ )

詞作者抄襲是絕對的事情了。

也不知道是天意還是人為,《尋》的demo發行,至少證明了華晨宇的清白。

只能說遇人不淑,希望詞作者道歉,也希望公司能把給華晨宇帶來的影響降到最低。他也是受害者。

微博上很多人對吳夢知的筆記中的內容理解不太準確,還是說明一下。

華晨宇本人不會寫詞,他對詞的要求不在文意,只在發音。就像《煙火里的塵埃》這首歌,夕爺改了三次。原因就是因為歌詞不順口,華晨宇希望改動某個不順口的字,而夕爺是個要求極高的人,他認為改了沒了意境,所以全部推翻重寫。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易稿的原因。

所以華晨宇沒有參與填詞工作,整首歌里,應該只有let us fly 出自他的手。

抄襲可恥,支持原創。歌手無辜,支持維權。

他在這件事里唯一錯的,就是太相信十禾了。


如果是真的。。。哎。。。從上面貼出來的看,確實有很多相似之處,借鑒了原作,沒錯我用的是借鑒,從各種歌裡面借鑒了歌詞,借鑒了某些意象,但是也算有自己思考的過程,拼湊成了新的歌詞。就像小時候語文老師要求做摘抄,要把優美的句子記錄下來,以後寫作文可以借鑒一下。。最終是要把它們變為自己的東西

講真,感覺有點惋惜了。畢竟花爺的曲太有靈性了,配上本以為是清水出芙蓉的詞,產生的效果很驚艷。然而現在看到這個詞,是從各個地方湊來的,就。。感覺配不上這個曲了。。真相到底怎樣不好妄下定論,我也不發表什麼言論,看前面有人說,也不會有什麼官方澄清之類的。。那就看之後會怎樣了,希望花爺能找到自己專屬的詞作,就像方文山與周杰倫一樣,之前我以為十禾會是這樣的存在。。。算了,實在找不到。。花爺你就多出點無字歌吧。

其實今天在微博上看到了一首歌迷填的尋的歌詞,我當時還沒明白是什麼意思,後來看到這個就懂了,歌迷們也是操碎了心。其實花爺有些歌的歌詞是有點。。其實《環遊》曲子我很喜歡,但是歌詞就。。覺得寫得太牽強,有的就很好比如《異類》,《我管你》,《煙火》等。真心希望花爺能找到他的那個Mr right。。

最後希望今後無論是誰出歌,整個團隊都能夠仔細審查一下每一個環節,就醬。就事論事,每個人做好自己的分內之事,不冤枉人,也別亂扔鍋



更正:

原回答中「作詞人」應為「創作團隊成員」(更精確說為「花少總導演吳夢知」),在此更正;感謝知友 @眼睛Nicole 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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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抄襲,從法律意義上屬於侵犯知識產權的範疇。歌詞作品屬於《著作權法》規定的文字作品,而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自作品完成時自動產生。

無論在道德意義上抄襲無不無恥,在法律層面,引用他人作品需要獲得同意、標註來源(比如《K歌之王》和《勁歌金曲》為多首經典歌曲彙編演繹而來,可人家經過原作者同意了呀!),否則構成侵權,要承擔相應責任——這不僅是法律白紙黑字的標註,已然是大眾的常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來源:中國人大網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0-02/26/content_1544852.htm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獨立創作、非竊取他人並具有適度創作高度的表達方式。

判斷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核心在於「獨創性」的認定,而這種認定一般從幾個維度:獨立創作和適當借鑒的程度(獨創不是絕對的,世界上的大多數作品都是推陳出新的結果。然而,推陳出新不等於照搬複製。)、表達方式是否唯一(如果某種思想本身只有有限的表達方式,那麼大家不管怎麼寫都會撞車,就不能因為前人用了這種表達我也用,就說我是抄襲)、素材是否為公有領域(如客觀事實並不是某個作者創造出來的,陳述客觀事實本身不是一種創作)。此外,著作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本身。

那《尋》的歌詞,具有獨創性嗎?這要看其「表達」層面的獨立創作和適當借鑒的程度。

誠然,馬鹿子曠的調色盤整理有一定偏頗之處,如「哪片日落張望」與「同一片落霞」從思想意蘊角度雖然有相似性,但是著作權只保護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思想本身,這兩個語句從辭彙表達角度有較大差異,可以認定其為「對應」,但是難以認定其為「抄襲」。

然而,《尋》的歌詞才二十多句,可讓對港樂稍有了解的人感到不適的,根本不在於這一兩個意境的撞車而已:

第一,敘事結構高度相似。

《尋》的故事線(storyline)可歸納為「旅程艱辛」(從「枕邊」到「等到天亮」)—「期待下一段旅程」(從「我們都尋找到」到「一個方向」)—「上路」(從「沿途風景」到「空曠」)—「實現夢想並棲息」(從「我看著你」到「印象」)四個相對獨立的章節——這也和《花兒與少年》的主題與故事發展相契合。

弔詭的是,幾乎每個章節的敘事結構,都與一到兩首港樂的表達高度相似。

如「沒有……怎麼我會……」的結構,前後二句在邏輯上屬於假設與現實的關係。前半句「床」(以及「枕」)本應指向安適,在此處卻與「沙丘」(以及「風浪」)這類帶來不安全感的意象疊合,對比衝擊;後半句揭示謎底,原來主人公已是在跌宕的旅途中。短短一句,有對比,有虛實,有出謎解謎,故事感強。如果不是「借鑒」(根據無罪推定,我們不能說是抄襲),要同時具備上述要素……我不信。

第二,獨創性搭配高度相似。

勵志歌曲這麼多,作詞者大抵都會囿於山川湖海嘛!當然了,單個詞語碎片的雷同本來就難以構成侵權,因為「表達方式具有唯一性」。

可《尋》可不是意象簡單加加減減,可稍有閱讀經驗(或者聽歌經驗)的人都能感受到,「沿路旅程如歌XX(動詞)」、「在花的XX(名詞)X(動詞)下/在山的XX(名詞)X(動詞)下」這種表達,要不是同一個祖師爺賞了同一口飯吃,真的很難同時做到高度一致好嗎。

綜上,私以為《尋》的歌詞從敘事結構和獨創性表達角度,可以判斷其,恩,深度借鑒了港樂作詞人的作品。是否抄襲要看法官怎麼看——可我們心知肚明的是,這種「借鑒」多首港樂作品的行為,很有可能根本不會被從「法律意義上」主張侵權(畢竟多位香港詞人音樂人已經被「查無此人」了 :))。

在這裡,「法官」無法發聲。

但是,這這樣的行為不會在法庭上被落槌定論不代表公眾都是瞎子。觀眾也許沒有學過知識產權法,但都具有判斷能力,尤其是「作詞者心路歷程」被PO出來時,無論是文藝創作者抑或僅僅是觀眾,很難不覺得這是惺惺作態的自我感動吧。

大家靠筆吃飯,歌詞就那二十句,用用人家十五句洗洗稿,即使查重器都查不出來,但我們的眼睛看得見呀。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不可容忍,否則創作者憑什麼在垃圾般的氛圍里創作高質量的作品,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劃重點)? 又不是喝露水長大的仙女。

誠心希望,文化創作領人士以及公眾能保有(也許是「產生」)對原創的尊重之心。


「竊書不算偷,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

你說,能不能?


華晨宇絕不可能是聽著港樂長大的 完全不是一個路子 從審美風格到創作風格

所以抄襲的詞 他顯然發現不了

換我我也發現不了 因為我也不聽港樂啊 你怎麼指望一個對這類音樂完全不了解的人熟悉他們的詞作??

好吧其實我從高中就開始聽英搖和迷搖了 我也是今年才關註上了華晨宇 我已經大學畢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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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體現了大陸做音樂的無奈

總有居心不良的人混雜其中

如果找不到好的詞作者,真心希望他以後索性出些不需要歌詞(自己吟唱)的歌 表現的自由度更高

哎。


還有很多人說談不上抄襲,你看看《出埃及記》,已經不是一兩個詞那麼簡單了,而是多個詞語以及句子的風格都抄了。

這也太猖狂了吧,就這麼瞧不起林夕寫給楊千嬅的《出埃及記》?以為沒人聽過,沒人能聽出來?

這是一首粵語經典好嗎。太明目張胆了。

不過也對,難道還要挑爛的抄,那還不如自己寫呢。


想起以前在學校

A同學:「哇,大清早就來抄作業,你也是挺大膽的嘛。」

B同學:「哪有!我只是借鑒一些啦!」


好久沒用微博,昨天看了一下,竟然首頁齊刷刷都是這條新聞(因為我的好友差不多都是林夕的真愛粉)

這件事怎麼說呢,讓我想起了我大學的老師給我們留作業的時候說:這個作業一定要自己寫,讓我發現兩個人一樣的,我全部記作零分!但是,我們照抄不誤,到最後只是改幾個詞,省得老師看出來。

現在我看了看這個叫什麼禾的這個人寫的

呦,不是跟我們一樣嘛


這是我在微博上看到一個歌迷翻譯《尋》demo的歌詞。。。(可能比較接近歌迷想表達的意思,有點偏離原歌詞)講真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真希望下次……不要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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