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東戚斌拖狗致死後的民眾反應?

今天微信群很沸騰,多個小視頻實時發送。根據描述和視頻,事情大概是這樣的:山東男子戚斌在路上用汽車拖行流浪狗,被逼停後將流浪狗裝上車逃走,並丟棄。後被抓到,隨後一系列信息曝光傳播,眾多人集結,毆打,砸車等。

這樣對待流浪狗,此人絕對是可惡至極,事後還揚言還要拖狗,惹了眾怒。但我想問,人肉、砸車應該都是違法行為,難道「法不責眾」就可以去群毆他嗎?如何區分這些「正義」的人中,哪些是同情小狗的一時激憤,哪些是湊熱鬧藉機發泄自己呢?面對虐待小動物的人,是否有相關法律或切實可行的懲戒手段呢?

私以為,如果認同了允許了以暴制暴,那麼世界就亂了。

利益相關:我很喜歡狗,家裡有兩個,看到這樣的人也覺得非常生氣想暴揍一頓。

第一次提問,不知規矩,不知道我是否說清楚了,還請多指教,謝謝。


民眾該怎麼處置,有法律在,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但是虐狗可取么?不可取。就算是條咬人的瘋狗,大可以給一刀子給個痛快,也算是一種仁慈。開車拖行算什麼?完全感受不到對於生命的尊重,今天可以拖行一隻狗,明天就可以拖行一個被他認為比他下等的人。


今天看到這個消息第一時間真的是很氣憤,想轉朋友圈,後來冷靜了一下。還是算了。

人真的是奇怪又矛盾的動物,我喜歡狗狗,可以一個人和狗狗玩一天,但是我在內蒙吃過半年的狗肉。所以這個事,群里在討論的時候,我自覺並沒有發言權。

人可以吃狗肉,牛羊肉,但是有人虐待它們的時候你又會感覺到非常的氣憤。

浮躁的社會,浮躁的民眾,當看到這樣的消息時,好像自己壓積已久的壓力有了釋放點一樣,打,罵,過癮。

且不論這件事到底他是純虐狗還是被迫拉狗,他應受到應有的懲罰,而不是被砸車,被毆打。

這就是國人的教育,將傳給我們的下一代,下下代。


先上張圖,目前有一種說法是這樣子的。

之後我在 @ 戰爭史研究HWS 的微博下面截取到這樣一段發言,很有意思。

之後我在@ 黑哥爆料 這一營銷號的微博下面看到了關於現場打人的視頻。

我個人的立場很簡單,虐狗有罪,國家應儘快出台相關法律。保護動物權益。

打人違法,面對執法人員阻止勸解依然要打人者比虐狗者更甚 公然挑戰法律。並不正義。

愛狗人士請約束自身行為,不要干涉虐狗者家人正常生活。虐狗的戚斌他家裡也是有老人有小孩的。懲戒惡人不要株連九族!

最後,關於這件事我支持人肉,但是如果是警方內部人員發布的,請求徹查。

一個老圖


不為任何人洗地 只是看不懂這 『』愛心滿滿的社會『』 !!!!

我就問 『』愛狗人士『』 一句 虐狗致死之後 誰給你的權利 危險駕駛 別車 開車撞擊 聚眾鬧事 公開個人隱私 甚至毆打他人 襲警 ??

本人也是山東人 並非抹黑山東 每年僅山東要曝光多少虐待老人的 要曝光多少虐待孩子的 !! 不說山東 你們自己在百度上打上你們自己所在的省份搜索一下 哪個省沒有?? 你們自己省里的這些事你們了解多少?? 可並沒有群情激奮 人肉 然後圍攻!!!! 你們看看那些地方新聞 連出來罵幾句的人都不多 !!

隨手貼一個

山東肥城殺老人案告破

可能是我太年輕 看不懂這社會 僅是個人看法 沒時間打口水仗 匿了


警察叔叔這時候帶走當事人,真的是慈悲心,免得他被群眾的怒火打死。

至於砸車,打警察的人。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吧,現在是法治社會。


如果被拖的是一條草魚呢?


如何看待?打的好啊,活該。

我為什麼要時刻保持政治正確來說「打人確實太過於衝動」這種話?

砸車的打警察的就還是能抓抓起來吧,車和警察叔叔又沒虐狗。


不犯法就行,愛怎麼玩怎麼玩。


當出離憤怒時,我們總是追求結果的正義而破壞程序的正義。正式在這一次次的「伸張正義」 「替天行道」的過程中,法制離我們越來越遠。在一個人權意識都沒有完全建立起來的文化中,動物保護法真是遙遙無期了。


我就想知道,指責能不能約束他的行為,像他還在叫囂說以後還會這樣干,是不是群眾越罵他他反而虐得越凶?那些在網上上傳虐待動物視頻的人,除了虐待本身帶來的快感以外,更享受他人看了視頻對他的謾罵吧,這是虐他人的心啊。再舉個例子,那些露陰癖不也是通過他人那種驚嚇尖叫來達到高潮么?

法律卻沒法制裁他們(虐待動物的人)。


人權和狗權是不是平等?豬權和狗權是不是平等?歐洲人人權和ysl人權是不是一樣?

作為一個愛豬人士你們這些愛狗人士以後吃豬肉我要人肉你們,誰吃豬肉我揍誰。

歐洲白左就是覺得難民的人權和他們有一樣的權利所以接受難民,然後呢?

還是大家在和平環境生活了太久,滿足了馬斯洛需求的生存需求開始找歸屬需求了。但是忘記了,新疆每年犧牲警察,才在維和中犧牲的維和戰士,也忘了自己也吃豬肉。

不要把自己的道德觀強加給別人,覺得道德觀不同就扣帽子,開始整樓對噴,民粹可怕。


看完很多回答我這的笑了。第一,這是一條病狗。那些說打安樂死的你來。你不怕得狂犬病你來。你行你上。不行別逼逼。第二,車主只是想用汽車拖著他走。誰知道他不走。被強行拖死。我不是車主請來的拖。就事論事。現在這人怎麼了都是。一條狗而已。別人的東西。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你們吃豬肉的時候考慮過豬的感受么?你們用鱷魚皮的錢包的時候考慮過鱷魚么?我就那了悶了。狗就不行了。動物都是人類的朋友。憑什麼狗就得享受上帝般的待遇。說的難聽點就是吃飽撐的,還有在我微博評論上說我家房塌了別用狗搜救讓我用豬的。我覺得你的智商不比夠強。狗的智商還25呢。你也就23。憑什麼狗就要被無差別對待。別的動物也不見你們這樣。狗能做得豬全都能做。豬的智商還比狗高。是不是大家以後都養豬我們連豬肉都不能吃了?服了這些閑的蛋疼的人了。


記者:請問朱老先生,您如此土豪,為什麼燒了苦心經營的豪華莊園,踏上風餐露宿的流亡之路?

朱長齡:這一切都是因為老夫一時貪念,為了獲得張無忌那小子的信任,奪取屠龍刀所致。

記者:當初您老親手將令愛養的三十多條狗當場擊斃也是為此嗎?

朱長齡:是的!

記者:燒庄跑路也是為了用情義獲得張無忌的信任嗎?

朱長齡:你知道個屁!當時不知是哪個缺德的拍了視頻,發到網上去了!


所謂狗粉,已經到了忽視法律,道德地步了嘛?


我覺得打人砸車人肉的人都應該起訴他們…因為因為我們有法律。強烈譴責拖行狗狗的人,如果中國有動物保護法的話,一樣要起訴他!!只可惜沒有。但是這絕不能作為圍觀群眾打人砸車的理由


這樣公共場所做拖狗這麼惡性的事情被打不是活該嗎?至於砸車及和警察動手的人,按法律直接罰就行了

先說明,不是愛狗人士,還吃過狗肉。你吃狗肉甚至殺過狗我都不會管,但是你在公共場合下虐殺,這在我看來是一件非常噁心的事情,類似公共場所下的不文明事件,但是比那個要惡劣的多,被打真是活該!

但是現場的人也有點過激,打人就夠了,讓他不敢以後再肆無忌憚就行了,其他行為就是過激了


哪有那麼多的「愛狗人士」阿。我相信這麼多圍堵的人裡面,估計有很多是湊熱鬧的。然後真正讓群眾生氣怒打此人的理由是「虐待」,是看不下去了。

即使被折磨的不是狗,而是一頭豬、一隻鵝、一隻貓,我相信依然會讓群眾憤怒。

任何生命都有他存在的意義和權利,如果它對人群造成了擾亂或者它本來就是作為食物被飼養的,那麼讓它即刻斃命就好,為什麼要在它們身上宣洩自己的變態情緒。

但是,群體事件有時候是很容易失控的,因為裡面總是會充斥一些趁機宣洩的湊熱鬧的人。人肉虐待者的家人就是很不對的,

表示遺憾,「愛狗人士」和非「愛狗人士」又要針鋒相對了。可是,何必呢,中間混淆大家視聽的,不過是群體事件的失控。

另外,在相關的法律出台之前,我支持揍他,如果出台的法律不足以教訓這類人,我依然支持揍他


我只知道每次有個事件出來一定會有極少部分人站在大眾的對立面來批判大眾的行為,但是可笑的是呢這少部分人又認同大眾的心理,如果你的行為表達的不是你的心理的話,那我只能用虛偽來形容你!這個問題不往深入去討論。

誠然,當今是法治社會!我們做事要先想想法律後果,但是我們也見過貪污幾個億被判幾年和取款機多取了幾十萬被判無期的,所以,當那些人認為法律是正義的底線的時候,我只能告訴你錯了……正義從來就在人們的心中!甚至沒有評判的標準,這就是人性!

而當法不責眾落實到具體某件事的時候,誰又能肯定不是法應該修改去適合人類的發展了呢?

回到虐狗這件事上,你所看到的一切全是由人的內心來支配的,因為人肉,圍堵,打砸並不能給人們帶來物質利益!但是為什麼要這麼做,大家自己想!

我極度不贊成那些裝聖賢的雙面批判者!因為他們的存在只是想要證明他們和別人不一樣,他們的想法比別人高明。要麼黑,要麼白,站在白黑之間兩邊都不得罪……對不起,你太年輕!

最後,如果讓我見到虐狗者,我一定會告訴他,狗有多痛苦,並且讓他體驗狗的痛苦!喔不,是他的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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