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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號一名中國籍女子在泰國上吊輕生 泰國警方到達現場先與遺體合照 繼而放下遺體 如何評價這種行為?


你們就不懂了,這在泰國再平常不過了。簡單說就是參與的人想要露個臉 出個名,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有參與這個事情。在打馬賽克屍體旁邊的為泰國「慈善組織」救援隊的人。照片後排右邊叉腰的為泰國警察。

在泰國紙媒或者網站報道一個刑事案件的配圖基本是下面這種樣子的,大家感受一下。

上面配圖來自去年的一個轟動泰國全國的大案。警方的調查結果是在龜島的一個度假村的海灘上,夜晚有一對英國情侶正在海邊卿卿我我,之後1米8的英國男性被兩個1米6的緬甸外勞控制,接著兩個緬甸人在那個男的面前強姦了他的女友,最後再把兩人活活打死。站在兩個緬甸犯罪嫌疑人旁邊的為不遠千里從曼谷趕去搶頭條的警察總署署長相當於中國的公安部部長。這個事情熱鬧了好一陣子,現場物證和DNA檢查都不能和兩個緬甸人關聯起來,嫌疑人在法庭上哭訴遭到泰國警察刑訊逼供,希望緬甸政府能提供法律援助。因為緬甸人在泰國被抓做替罪羊的事情已經不是一件兩件了,一時間這個問題成了泰緬兩國的外交事件。

就我個人認為,司法使用有罪推論真的會造成很多冤假錯案的發生,其次在泰國警察抓到嫌疑人後就縱容媒體曝光不打馬賽克的肖像也是非常不恰當,是法制不健全不規範的一種體現。但是這些對於泰國人都是習以為常的事情了,壓根沒看到有誰提到過這才是最可怕的。


看過一個紀錄片,這些是收屍人,後面兩個不看鏡頭的才是警察。這些收屍人是公益的,不收錢的,靠捐款做善行的。關警察什麼事?


先說結論,泰國媒體從不知隱私為何物。那些信佛的泰國媒體人,對死者尊重給得還遠不夠。

在泰國每天打開電視看新聞,無論什麼案件,管你是嫌犯還是受害人,全都不打馬賽克處理,姓名,年齡,居住地直接播報。警察、善堂也愛出風頭,捉個偷雞摸狗的小賊、一單普通的交通意外,都要一圈人跑到攝像機前拍合照。

其實如果只是報出罪犯的信息我覺得還好,但很多時候,連受害人的基本隱私也不去保護。像之前那個在家裡廁所給蛇咬到雞雞的男人,主流媒體還去拍他正面特寫,報上全名,家住何處。無法想像這個被全國上下知道給蟒蛇咬掉3公分雞雞的男人,將來如何抬起頭過日子。


好奇怪的行為,跟吃美食先拍照發朋友圈有點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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