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如何評價朱永博高小淑事件?


莫讓法律成為資本的走狗

——小談朱永博事件

朱勇博的事件,以下基本事實可以認定:(朱永博簡稱Z,高簡稱G,事件綠毛男簡稱C)

1,C跟G為男女戀愛關係,這點毫無疑問;

2,Z與G在雙方都明知G與C是男女戀愛關係的前提下發生了多次性關係,並口味極重;

3,Z表示:G是劣質炮友

4,G用C的錢跟Z開房

5,C以男女朋友的關係獲得了G的手機和聊天記錄,中途並無暴力成分;

6,Z發表聲明,作緊急公共處理:Z強調與G是真愛,並表示以法律手段維護G的權益

網路中間,各種人物的看法歸納:

1,Z的團隊方:現任主席力挺Z

2,曾教過Z的老師:先表示以人格擔保,力挺Z,後刪博

3,網友:A:是Z的錯:有多位炮友,亂玩別人女朋友

B:是G的錯:綠茶婊

C:是C的錯,事兒都出來了,何必鬧呢?對大家都不好,而且你違法隱私權

D:是網友的錯:你們圍觀也是一種傷害

E:同情Z,哎,哥們兒,下次小心些

F:同情G,其實你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經過歸納,現對各方看法一一回應:

1,力挺Z的看法:

A:Z是我長期接觸過的(團隊夥伴/朋友/學生),因此從我個人來看,覺得這事不是他做的

反駁:人是一個多面體,你只能這樣描述:在我與Z的主管個人人際關係中,我的主觀感受對方是 個好人,我可以保證在我面前他表現的人品是好的,但不能保證他在其他人的面前的表現如 何。聊天記錄已經顯示了對方的人品: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

B:兩人只是自由戀愛,只是做了一個更好的選擇

反駁:第一:兩人的聊天記錄中,可以顯示這是一個純粹的炮友關係,或許女方還有著些許幻 想,但對於Z來說:僅僅只是一個過得去的炮友,「戀愛說」並不成立;

第二:G與C是男女朋友關係,這是一個社會上的默認契約關係(承諾):G與C處於戀愛 關係期間,C按照中國人情給予G各種物質與情感上的投入,允許行使作為男朋友對 於女朋友發生性關係的權利,並對G有一定的照顧,保證對G情感與肉體忠誠;作 為C的女朋友,G需要履行與C男女朋友關係內的責任,並保證對C情感與肉體忠 誠;同時,雙方都有權對另一方在男女戀愛期間是否履行其義務進行必要的監督。

事實證明:C盡了相應的義務,行使了其正當的監督權,發現了C違背承諾,破壞社 會默認契約;

第三:G用C的錢與Z打炮,用給Z口的嘴吻C,無疑是顯露了其自身的品格低劣;

第四:Z之後所發表的必要申明,結合之前的聊天來看,只能認定為:「戀愛說」是一次危機 公關:Z強調與Z的情感以博取合法性,口口聲聲為了G好,實質上是藉此轉移視 線,降低風險:G都OK了,Z自然OK

C :C用暴力手段搶奪G的手機,並侵犯G的隱私權

反駁:第一:可以了解,C獲取G的手機,從情理出發是不會有暴力現象出現的,真正的法律責 問應該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對於這一點,我想C獲取了聊天記錄後也會自動歸還,何 況,C可以表示:既然G說之前雙方已經分開,那麼G欠錢不還,這只是拿回自己錢財的一 個方式,於是,C並沒有多少過錯;

第二:隱私權啊,你說C都到這地步了,還在意嗎?(哥笑了)

2.表示譴責C的看法:

A:事兒已經出來了,我們要用合理合法的程序來維護自己合法的權益,而不能訴諸非法行為

C表示:好的,我接著就是。

B;事情出來了,你這樣對三方都不好,何必呢?

反駁:C的方式不對,但如果C默默離開,或許造成身心最大傷害的是C吧,即使此刻,他也是 受害者

C:如果你對G足夠好,那麼她怎麼會去投入其他人的懷抱?

反駁:對一個人好別人就一定要對你好嗎?就不能騙你嗎?這是一個邏輯錯誤,事實上正確的表 達是:對一個人好是一個人的主觀期待,對方能否給予相等的回應是對方的事,這兩者並 無關係,因而,C對G好不好,跟G劈腿不劈腿並無關係;這兩者是不同性質的問題,正如 最直接的:

戲子無情,婊子無疑,你在青樓對人家好,人家就得對你好,也付出真心?

何況,他對你不好,你就可以劈腿?你就不能直接分了再去約嗎?以後萬能不僅僅是劈腿了, 人妻出軌,某些叛徒,都可以這樣說」因為XX對我不好「,都是他的錯,不怪我。(把自己洗的多 乾淨啊,笑)

D:你發就發吧,何必要顯示具體姓名呢?你看,告你侵犯名譽權了吧?

C表示:這是一次不理性的行為,然而,換你來試試。

E:據小道消息,這C男的其實不咋地。。。人品也很差(很顯然,這是公關中傷)

反駁:人品差G還跟C在一起,何況人家差你就分啊,又何必腳踏兩隻船,給人帶綠帽你還有理 了?人家差不差並不是你可以違背承諾的理由。

F:同情C的遭遇,但是反對C的行為

評價:要不你給C出個主意:既能夠保證取得一個較為公平公正的回應,又能不傷害他人?於 是,要麼你忍了,要麼你匿了,要麼,呵呵,你也是C了

G:原諒別人就是寬恕自己,你這樣就是告訴全世界:你頭上有屎。何必呢

評價:說這話的人,抱著的心理其實是這樣的: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於是,這位仁兄,你已 經玩過別人幾次女朋友/人妻了?你的女兒妻子,是否也會有這麼一天呢?我期待

3.同情Z與G的

A:哪個男人不約炮,你丫的流年不利,同情

評價:違背了道德並不因社會普遍道德的下滑而獲得非法性,反倒是你這口氣,又是一個Z

B:人家只是為了戀愛啊,喜歡啊,傻傻的愛啊,只是前男友太糟糕了,你看都這樣了,更加堅定 了我要投入學長Z的懷抱

評價:麻煩吻你男友前先去洗一下嘴,另外,我啥都不想說,當了婊子立牌坊,何必裝呢

C:Z表示,這就是社會,比我更那個的多了,小事兒

評價:對於某些人的小事兒或許就是另外的大事兒,下一次別人眼中的小事兒到了你身上,是否 還能淡然處之呢?出來混,該還的就還吧,還不上,就拿命賠吧

4,都是網友的錯!典型代表《莫讓劊子手的旗幟高揚》

評價:容我喝口水,終於到了我想對你說的了。

第一:個人的道德與社會道德是兩碼事。前文已經敘述了,破壞了默認社會契約,必然要接受毀 約的懲罰,這一點與道德無關,所以麻煩不要拿什麼道德不是禁錮別人說事兒,它是一 個破壞契約的性質。

第二:道德是約束自己的,而不是禁錮他人,那麼是不是就意味著一個人可以隨便毫無道德呢? 請查看法律,明文規定有一條:對於極大破壞、嚴重破壞社會公共道德和民俗,造成極為 惡劣性質的個人或集體行為,嚴肅處理,量刑從重。多的,不說了吧?

第三:這篇博文的邏輯是這樣的:已經有多位迫於網路輿論而自殺的受害者,所以網友圍觀責罵 都是錯誤,都是劊子手(並且只是圍觀也可以被利用)。這個邏輯看上去有道理,卻經不 起推敲:網友對於一件事件的關注並不必然導致其所謂自殺。

它將正常的一個公眾關注等同了傷害,那麼我有一個最簡單的問題:當一個社會,你在大庭廣眾之下被搶劫、被強姦、被侮辱,大家也漠視的時候,是否才是真正的悲哀呢?是否這才是真正的不作為,真正的幫凶?

首先,我們回到這個具體的事件,會發現男女方都很淡定,你想多了;

其次,這件事情真正的受害者是C,從頭到尾都是他,哪怕此刻或許仍然有有人說他的行為 不夠冷靜;

三,網路人肉、輿論關注它是一把雙刃 劍,它曾多次很好的反腐,也曾給予一些弱智真 正的支持,社會生存力低下的弱者沒有輿論與公眾的支持,是不可能走下去的;一個 事務,它本身就有兩面,它是一個客觀存在著的事實,我們禁止它是違背歷史潮流 的,只能引導,做一個理性的水軍;

四,該文提到的「真正的道德底線」,很有意思,這件事情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道德,別人沒 底線,所以對於這個口號的提出來說,太過輕鬆而容易了,真正的問題是:由誰來界定 這個道德底線是什麼,由誰來判斷這個人道德有沒有道德,於是,我們發覺,這個問題 提法本身就有問題:一個人的行為可以代表一個人嗎?不能。我們只能說:某個人在這 件事上,違背了道德。

五,文中提到真正受害者是Z與G,首先,事情發生前,Z成功約炮,開放錢都沒出,G勾搭 上Z,開放錢居然是C的。好吧,事前雙方都很享受。接著事後,Z受到了輿論攻擊,但 從團隊的力挺、網吧的力挺、老師的力挺、知乎的輿論走向以及學校曖昧的態度,很難 說Z受到了傷害,這點從他運用法律武器客觀而冷靜的處理以及還有蛋疼功夫尋團隊支持 可以看出,Z從始至終都是一個利益既得者,且事情出來了,恐怕G還會覺得對不起Z,於 是,該是各種姿勢繼續解鎖了吧。至於G,呵呵,從其反咬一口來看,兩者以及達成了高 度的利益同盟,也成功勾搭上了學長,至於一些風言風語,過幾年誰認識她?即使現在, 恐怕也受到了足夠保護。反倒是C,開始之前的金錢與情感的身心雙重傷害,之後的繼續 二次傷害與周圍人的不理解,你真的以為傷害一個自己曾喜歡的人很爽嗎?是很爽,愛之 深,責之切,哪裡來的可以淡然處之?到了這裡可以得出結論:Z與G是受害者只是一個 偽命題,真正的受害者,是C。

六:我同意文章關於對錯的爭論,人生的確沒有對錯,或者說,生活本身就沒有對錯,只有 活下去,與活得更好。但是生活又真的就沒有一個合理的準繩嗎?我對你好,你可以拒 絕,但你又何必來傷害我呢?既然你來傷害我了,難度還不准我來傷害你,僅僅因為我 愛你,你就可以用「你愛我」的名義一直來傷害我?不是每個人都是受虐狂,也不是每個 人看奧特曼打小怪獸都會本能的將自己代入怪獸的角色,我無法說服你,但你,也無法 說服我。

七:人說到底,只是一個非理性的動物,對於這樣一個動物,你居然講什麼理智?對於女 人,那裡只有愛與不愛,沒有違背不違背道德一回事,所以真正應該反省的,是女人吧。 ( 註:想打著女權主義旗號來說事兒的,謝絕,麻煩自己去看看西方關於女權的專著,是 你想的那樣嗎?只准你打人,不準人打你)

八:最後說一句:我不信基督,也不想去天堂,倒是想去地獄遊覽觀光,不然,怎麼能在地 獄跟諸位見面呢?我期待著,你在,我就去遊覽。


作為那個小男友,唯一能做的,也就只能貼吧發個貼了嗎?

然後還要擔心搶手機和暴露隱私被起訴?


男主心太軟~

主席,我不是針對朱主席,是大多數學生會主席,都是垃圾

女主不評價,臟嘴


這事兒有什麼好評價的,如果發生在我身上——

1.先找那個男的算賬,糾結一幫青年先把朱揍一頓再說,在他臉上先留兩個十平方的印子,拍成打人視頻;

2.聊天記錄拍作證據,郵寄他們院黨委、學校黨委,以將事情鬧大為要挾,要求給處分

3.給女的幾個耳光,把戀愛的錢要回來,分手,把她醜態拍下來

4.一切目的達到後,再上傳網路,讓狗男女出名

5.最壞就是法院判賠錢嘛,不賠,讓狗男女喝西北風去

歸根結底,綠帽哥心太軟了


實名回答 歡迎撕逼

其實我主要想聊一聊關於高小淑的事。

說實話我挺同情高小淑的,她是有錯,但是她受到的懲罰確實太大了。

在劈腿的問題上,法律給不了公眾正義,於是公眾們開始維護自己想要的正義,而他們卻不知道(或許知道)他們想要的正義的代價是毀了一個女孩的一生。

這件事有無數的看客,也有無數的正義人士,但是只有一個高小淑。毀一個人的人生來使大部分人獲得自己想要的正義,很值得吧。

呵呵。


推薦閱讀:

對於不想進入演藝圈的妹子加入 SNH48 值得嗎?
大學女生想日常穿JK制服,這種想法需要剋制嗎?
哪個瞬間你會突然感覺人性真的美。?
大學經歷的哪件事讓你突然看清了一些道理?
大學當班長的優與劣?

TAG:大學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