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作家群體有沒有必要像NBA球員那樣成立一個作者工會?
鑒於如何更好地保護網路作家群體的合法權益,NBA球員照樣收入差距巨大,利益很有不一致,各種不同的差距……是什麼促使了他們聯合在一起成立工會?
大家的利益不一致,成立這種協會,結果我不看好。
打個比方,低收入作者希望稿費稅跟個人所得稅合併,能多收入幾十塊錢。高收入以及希望自己以後能有更高收入的作者,肯定覺得這些作者傻逼,因為大家會少幾十萬幾百萬收入。
再比如版權,有的作者實力足夠,又懂得利益交換,有爭取有妥協有讓步,讓結果更大利益化。也有作者根本不想操心,覺得給了站點,自己安心寫書就好啦,收入未必最高,但往往作品質量都比較穩。還有一批作者覺得被拿走版權獲得紅起來的機會理所當然,並不想爭取。大多數作者根本不知道怎麼爭取,小部分作者完全不讓步,寧可不寫也不讓,寧願讓自己的文字就放在電腦硬碟里不見天日。
作者們沒有統一看法,沒有一致利益,怎麼成立協會?網路作家受到最大的欺凌,大概就是網路噴子,然而指望一個工會制止噴子,這話說出去也沒人信啊。
其它的諸如小網站騙人……其實我一直不了解去小網站是什麼心態。然後……大網站欺壓新人,掠奪版權,這個問題就有點嚴重了,幾十個新神里總有那麼一兩個能鬧出這事,幾十分之一的比例呢!……如果不談整個網文屆一年就十幾個新神的數量的話……OTL接著……抄襲?這個問題非常嚴重,特別嚴重,嚴重的不能再嚴重!然而這是制度問題,工會又不能讓抄襲者不抄,賠錢。所以,工會完全沒用哎。最後,希望網路作家有工會的,一般都是寫的不怎麼樣,對未來迷茫,又不肯放棄寫作,放棄成神的「新人」。真正寫的好的,關係都是扎堆的。十年前番茄跳舞拼死拼活,天才蛤蟆誰也不服,十年後的今天,大家關係好的不得了,蹭飯王蛤蟆各處蹭飯,跳舞、三少、番茄、撒冷等,相互間更是互有合作,無論情感還是利益,都跟結婚蜜月期一樣,根本不需要工會維持。因此,「新人」眼光最好放長遠,如果不以進大神圈為目標,完全沒有專職寫作的必要。
我們可以先定一個小目標,例如讓蛤蟆蹭頓飯。等達成這個目標,你離大神就不遠了。大概會被當作非法社團
成立工會有什麼用?現實是你一簽約就被剝削了,就跟上世紀初。工人一進工廠就被剝削了一般。這是社會制度導致的問題。一群文人團結起來,除了要「多分蛋糕」之外,難道還能拿過蛋糕刀的刀柄么?就算拿過來了,這蛋糕又怎麼分呢?更別說隊伍里會出怎樣的混蛋了。當然以上情況還是建立在這個組織極其牢靠的基礎上,事實上,這個組織要真建立起來,鬆散不說,還有極高的內鬥風險。NBA球員工會為什麼強?因為人家有制度保障,鬥爭的成果可以用合同和條約的形式保留下來。而且球員有一個共同的漲工資利益在裡面,所以比較好操作,好團結。結語:共產黨都解決不了的事情,別指望一個文人集團能解決。
我看了以上很多評論,大部分是嗤之以鼻的,不看好工會性質,我覺得是有道理的,起碼在中國基本沒卵用。首先網路作家群體這個範圍太大了,網路紅人不屑於與屌絲為伍,屌絲又攀不上大神,等他紅了反過頭來就看不起屌絲,所以圈子很重要,範圍大了圈子大了讓那麼多魚龍混雜的人一起成立工會是不現實的,也很難管理,難以給帶來實實在在的切身利益。歸根結底還是制度,舉個簡單例子打網路遊戲,你沒裝備又操作技術不行又不花RMB又沒時間哪個工會幫派願意要你,去打個副本人家也不願意帶你,所以你只能跟散人在一起打打醬油。
還有一種情況是,找個小而精美的圈子,大家層次差不多也願意一起溝通努力, 出現問題共同解決,大問題解決不了,在遇到小事上面還是很有好處的。小公會做好管理制度小打小鬧還是不錯的,在美國公會可以通過努力和影響力提高社會地位和權威性,在天朝不好使。
總結樓主的問題, 即使成立了公會對網路作家群體的利益、收入差距影響力也微乎其微。關於 如何更好地保護網路作家群體的合法權益 這一點,隨著信息化時代發展知識變現的渠道越來越多,國家知識版權保護制度的越來越完善,只要做好自己的版權保護登記和相應措施就可以實現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小資產階級+文人 ?嗯,翻翻文件定性……
利益訴求??
還要有組織???
誰當老大2333
XX不是請客吃飯,離不開請客吃飯。
希望上位者或肉食者少收一點稅,么么。
發現匿名後各种放飛~~~
看看wings五個人你們就知道應不應該了
謝邀!哪個作家有這個閑工夫,做這事【正經臉】
房產中介有兩種:高一點的底薪+低一點的提成以及相反。他們沒辦法取得一致。作家工會同理。
一,沒有共同利益二,網文作者門檻太低三,沒意義,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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