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傷醫教師繆嫻被公示晉陞高級職稱?
01-18
15年傷醫 16年入戶籍公示惹眾怒 而今又晉陞高級職稱
唉
補充:傷人犯罪後,定居上海,還評上職稱,一帆風順。東窗事發以後買水軍在網路上帶節奏,說她背後沒人,我是不信的......果然還是錢能解決一切問題。水真深……
神了
為什麼總有些人覺得「她是個好老師,要給她改正的機會」見了鬼了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沒聽過嗎
再好的老師,打人就是犯法,就得懲罰
還有人說「我們要尊敬老師,不想想那個醫生幹了什麼才把我們優秀的人民教師激怒嗎?」我想說你「優秀的人民教師」打人了,犯法了,水軍不要洗白了,搞得跟飯圈撕逼一樣有什麼好,再說了,比飯圈撕逼,你撕得過別人嗎。
醫生幹什麼了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不管幹什麼
打人就是犯法
與職業無關,與境遇無關
聖母婊繞道,靴靴
媒體渲染的很奇怪
任何一件傷醫事件
都是先是犯罪,才能考慮到受害者身份啊
憑什麼被打的醫生就是活該啊
還有我們換個標題是不是就好理解多了:
「兩年前傷人犯罪,如今評上高級職稱,我們對師德的容忍度到底在哪裡?」
這樣是不是就能理解了呢?
前些年因為落戶已經鬧過一次了,結果是她自己撤銷申請,今年因為特級教師又捲入重來了,那一年網上已經有人透底,這位女教師和校長是老鄉,而且關係很鐵是特招進來的,這些也無法證實,但有過這種案底的老師可以屢次提拔可見所言非虛
昨天上海新聞綜合頻道那個胡申生的嘉賓為這個「關係」很鐵的女教師辯護,觀點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要有容錯期,這位嘉賓的屁股到底坐在哪裡我不知道,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考公務員如果有案底是一輩子沒希望的 要評教授如果有案底也是沒希望,如果醫鬧把人打成鼻樑骨折尿失禁至少也是輕微傷,行政拘留也是至少得。當年她憑關係贏,花了點錢給醫院壓力擺平了,但其後果是必須要承擔的,否則目前大力搞的誠信體系也可以作廢了,反正都有容錯,時間一過就清零了,犯錯成本太低了,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衝動行為承擔責任不請自來,真的是非常非常氣憤,她把一個女醫生打到尿失禁,不說身體上的傷害,對一個人的心理是多麼大的傷害啊,一輩子的心理陰影,為什麼會有這種壞人存在,還當了特級教師,不怕教壞小孩子嘛?妄為人!
因為有容錯機制。哎喲喂,是個什麼鬼?
看來我們的隊伍中混進敵特了。。。教育。。。爛到心裡。
來自央視網新聞《「港獨」再搞事!竟想為侮辱國旗議員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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