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之前是否是民主社會?


香港從來都是一個有自由,沒民主的地方。

回歸後,從公安條例的實行以及警方的種種表現看來自由收緊中,

民主嘛...大約是我兒子才有機會看到了。


不是,從根本的權力構成來看,港英肯定算不上民主,因為此時的選舉並不是香港政府行政權的授權來源,後者依然是由英國政府授權的。雖然香港有本地的立法機關,而且經過60年代到90年代的歷次改革之後,已經具有部分議會功能,但是法案本身需要由在任總督簽署生效,而總督本身並不是由本地的選舉授權的。雖然1916年之後,總督簽署權需要有立法會(定例局)的同意,但第一,港英時代的立法會並不是民選機構,同時官守議席的存在使得這隻能算一個政治協商機構,第二,港督本身的行政權並不受制於任何本地選舉機制所生成的機構,後者並不能對港督進行罷免或者其他許可權操作。

所以基於以上原因,香港在回歸前雖然一直進行代議制轉型,但並不是民主政府。

至於上面大神所論肯定是錯的,香港在殖民地時代的立法權和司法權都不能說是由宗主國所控制的,從19世紀末就是這樣了。


香港回歸前只有有限民主(港督不能選,可選的有立法局選舉、市政局選舉),自由則是100%。


英國人不願意給香港人民主,反而造就了一個自由繁榮的法治社會。英國是自由主義的傳統國度,民主那是近現代的事兒。明治維新時的日本貫徹自由主義的英國政策,得以迅速繁盛;二十世紀初的印度學習干預主義的英國政策,最終練就一鍋稀粥,脫離殖民統治投入民主懷抱之後更是慘不忍睹。

對自由與民主,我的理解是:民眾迫切需要的是創造財富的自由及守住財富的權利,而不是一張行烏合之欲的選票。連自己的命運都把握不了的人,很難想像他可以慎重地決定他人的命運。

另外,彭定康在回歸前曾做過幾次努力,試圖在香港建立民主制度,很遺憾此舉違反中英協定,黨國自不會認同。說不出是喜是悲。


香港的案例比較特殊,它本身是沒有民主的,但宗主國英國卻有,所以它實際是由大民主保護,也可以理解為另一種代議制度。也就是說,雖然你沒有投票權,但你的問題,可以由非港人在宗主國那裡達成政治解決。


當然是。

香港的立法、司法、行政三權雖然全部被宗主國掌控。

但,因為宗主國的英國,確是民主選舉的政黨政治。

總督等一干人等,仍隨宗主國之選舉而更換,所以,理論上說來,它是民主制度。

只是這個「民主」,與香港人無關。

香港人,不是大不列顛國民。只因香港,是屬於大不列顛國民所有。

站在英國人的立場而言,香港,是民主自由的。

香港人,不過「權利不全」是「原住民」而已。


「 首先,1842年,英帝國主義部署炮艦恫嚇敢於反對鴉片貿易的中國,迫使清王朝割讓了香港。在之後的歲月里,英國人不把其治下的中國人當回事,禁止他們進入白人居住區,從不給予他們任何選舉機會。然而,在1997年倫敦最終歸還香港之前,最後一任港督惡作劇般地播下民主抱負的種子,這是一種政治破壞行動,相當於故意把一種瘋長的野草引種到外國的土壤。 」—— 英國《金融時報》亞洲版主編 戴維?皮林


不能說你以前是吃大便的,現在就不能吃米了。如果某政權口口聲聲自己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國家,曾經是殖民地的人民回來了,現在爭取在你這個宇宙最強民主國家下的普選自由,為什麼還拿以前殖民時期的事情說事呢。是否實際上香港只是被一個國家殖民換到被另一個繼續殖民呢,所以要求你甚麼都別變是嗎?


彭定康等港督政改前:有自由,無民主。
政改後:有自由有民主,但也沒幾年
現在:有民主,但自由反而受到限制。


給港人自由普選,取消所有惠港政策,才是真正符合香港長遠利益。

c調時光

發佈於2014年10月2日 12:19

香港這個島嶼,資源短缺,地理位置並不比中國東部沿海其他城市有優勢,但是在過去的100多年
中,中國人為地造就了香港的地理位置優勢,中國這100多年閉關鎖國,封閉對外發展經濟,只留了香港這麼一個窗口,所以香港才有地理位置的優勢。
如今中國沒有了人為的干預地理優勢因素,那就應該讓市場來進行資源配置,取消任何惠港政策。讓全球資本和人才自由流動到更有地理位置和資源優勢的長三角,
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來。這個現實是不可扭轉的,多少惠港政策都改變不了這個趨勢,那還不如儘早取消惠港政策,給港人自己搞普選,然後他們才會承認香港的
天然地理位置優勢比不上中國其他沿海城市。

惠港政策其實是害了香港這個島城,因為香港的地理和資源決定了香港不應該住這麼多人,之前是因
為中國內地長期戰亂和動亂,和人為的製造香港地理位置優勢,才導致內地人遷移到港島上,現在中國大地歸於和平穩定啦,那就應該讓公平的市場競爭來決定港城
上人的去留。
我認為取消了對港政策的扶持傾斜之後,港島由於地處中國南端邊緣,島上資源短缺,物價高昂,港島上的人必然會迴流到內地其他更有地理和資源優勢的城市,這
樣香港這個島城才會重新回到他原本應有的寧靜,祥和,宜居! 物價不再高昂,人們不必再住在小籠子裡面!

所以我現在呼籲中央政府,給港人自由地按照他們自己的方式合法地搞普選,取消所有惠港政策,讓香港跟內地城市公平地競爭。港城不用像內地其他城市那樣要交國稅,那他進關的商品就必須收關稅。

只有這樣 ,才能讓住在香港這座城市的人充分明白,承認,香港的經濟放緩是因為天然地理位置所決定的。而不是應為回歸或者中央的管治! 也只有這樣,才能真正還原資源市場優化配置的原本規律。還原香港一個不擁擠的宜居環境!


引用一段維基百科:

「1946年12月16日,聯合國決議香港及新加坡等所有列強的殖民地屬於「非自治領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可以脫離宗主國獨立。1960年12月14日,聯合國通過讓殖民地自決獨立的1514號決議。

1972年3月8日,剛取代中華民國、接替中國在聯合國席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香港不屬於英國殖民地。同年11月2日的會議決議2908號案件時,斐濟、瑞典以及委內瑞拉表示對此要求有所保留,但最終議案在99票贊成,法國、葡萄牙、南非、英國及美國的5票反對,以及23票棄權下通過,香港被迫失去自決權利。期後12月14日英國更致函聯合國秘書長抗議。」

希望這段資料能幫助樓上朋友們理解所謂「民主」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兒。誰都知道「民主」是好東西,是制高點,誰也不能說它是錯的。

但如果成為離間、分裂、製造混亂的工具呢?這個「度」該怎麼把握?

還有,請振振有詞說「回歸前(尤其別有用心的彭定康一屆以前)民主狀況非常優越」的朋友拿出史料來,憑證據說話。

本人也很想了解實情,但零星接觸的到的被殖民時期香港,都談不上平等和言論自由,更不說民主。


這個嘛,要問一下李柱銘和蹲過皇家苦窯的長毛先生了


引用一句tvb中最常見的台詞,那就是「香港是個法制社會」。從一百多年前被英國佔領之後,英國一直在致力於將香港改造,首先就是從法律制度與法典建設開始,一步步向英國人自己心中的民主進發。所以只要香港的法制基礎沒有受到動搖,民主也就可以長久保持。


英奴看來大約是吧。

河蟹看來肯定不是。

中國老百姓怎麼看很難說。

知乎偏於港燦,好象。證據是我下面給相關問題的回答被摺疊。

HRGH悍然苟活,無知有畏。不擅長但愛好作答

要沒要過不是問題。

誰要了?咋要的?

公民提名真心作死。你倒是說說怎麼著「公民提名」?普選候選人?

要是希望選舉那個提名機構,也還有一半分道理。

惡手不配取善果。修改

編輯於 昨天 10:42收起評論分享收藏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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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GH悍然苟活

被摺疊是得到了多少 「反對」?難道「公民提名」不是胡鬧?有理有利有節?

08:35 0 贊 刪除


不是 延續了英國的英美法系 法治很健全 再用廉政公署控制官員腐敗 整體來說 這樣一個非民主政權 發展速度快 民眾權益有保障 政府效率高 廉潔度好 要比印度的民主強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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