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香港法官:不敢吃國產奶粉是『國恥』」?

【香港法官:不敢吃國產奶粉是「國恥」】香港法官吳蕙芳這幾天一直在審理多宗走私奶粉案,被告中包括港人和內地人,她稱香港走私奶粉十分猖獗,「自己國家製造的奶粉,自己都不敢吃,真是可悲」。隨後在以普通話審判另一批人時,再次重複有關說法,並重申「我認為是國恥」。


本來就是國恥

這不是公民的恥辱,而是奶企的恥辱,更是各級主責監管部門的恥辱。

我們去買歐洲奶,香港奶,無非是因為 牛總所說的:「採用了更嚴格的標準」而已。

A地,奶粉檢測100個項目,檢測頻率80%,發現不合格全部銷毀,10倍重罰生產廠家

B地, 奶粉檢測30個項目,檢測頻率20%,發現不合格轉做他用,嚴重批評生產廠家

那麼問題來了,A地人會去買B地的奶么?B地人如果有條件是不是更傾向於買A地的?

我們不是生產不出讓人安心的好奶,只是沒有人去落實監督管理的職能,在這種不嚴格的漏洞百出的不作為管理之下,生產經營者之間也會產生劣幣淘汰良幣的現象,最後大家能買到的也就只能是激素奶、病毒奶、抗生素奶、三聚氰胺奶,讓人如何敢買?


法官沒說錯。

張玉軍耿金平是幹了壞事,罪有應得,那麼導致他們這麼乾的官員和體制因此受罰了嗎?張耿死了,剩下的人呢?無非無期到調職不一。

我之前在相關的問答當中提過,GB標準就是無數個大大小小利益團體內鬥平衡之下的產物,隨之生產出來的產品,若是能嚴格執行倒也還好,又有無數的利益爭奪,最後,大家一起死。說破大天都沒用,不信就是不信了。孩子就這麼一個,死了殘了那是一輩子的事情,誰敢冒險?

自家孩子中毒的郭利因為美國施恩公司毒奶粉(這家公司是空殼公司)誣告他敲詐而被判了五年,14年放出來,17年宣布無罪。我想問問看知乎的兄弟姐妹們,你們誰知道他?如果不是我持續將近十年關注三鹿毒奶粉和相關事件(我之前在商檢領域工作了將近十年),我怎麼可能知道郭利高長宏是誰?家醜不可外揚啊!所以就越來越丑,丑到不敢說一聲嫌棄——嫌棄就是連狗都不如了。

最後,大家只能各顯神通去外購奶粉。

是不是恥辱?

我就問你們,是不是恥辱?

說不是的,記得你說過的這句話,嘴硬就要硬到底,千萬別給自己的孩子、第三代用外國奶粉。

走私?確實,在香港這麼干就是走私。

只有這個走私,我覺得是真的不得已,可悲且可憐。

我也從澳門和香港給我小女兒背過奶粉,無奈得很。

我在杭州拿起一罐奶粉的時候,我心裡都忍不住要質疑:真的沒問題嗎?

我從澳門香港多倫多洛杉磯拿起奶粉的時候,不用過腦子。

不敢吃,真的不敢吃——不要說奶粉,很多東西一旦曝光之後,任誰都不敢吃。恥嗎?恥嗎?

這位法官的疑問,堪稱天問。

==分割==

本回答下面有一位 @Rule 的知友拼了老命出來給施恩這個罪犯公司洗地,我怕他刪了或是舉報,特地把這位仁兄的評論和我的回應貼出來,順便存檔備份。

請看:

RuleRule25 天前

1.GB的確是各個方面綜合作用最後拿出來的,但至少現在的乳製品企業,尤其是嬰幼兒奶粉企業不難達標。

2.看過你前面關於一些回答,至少有一點也是非常重要一點你不知道,三聚氰胺加入國標也是毒奶粉事件之後的事情,所以檢測合格是很正常的,規定都不檢測三聚氰胺。

3.郭利的事情我到現在都不站郭利一邊,這傢伙拿了40萬賠償金簽署了和解協議不滿足,第二次索要300萬才被以敲詐勒索罪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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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賣萌

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回復Rule15 天前

洗地也麻煩先和廣東高院聯絡好了啊,看著:廣東高院的終審判決書稱,原審裁判認定原審被告人郭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財物的行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現有證據證明的事實判斷,郭利的行為性質未超出民事糾紛的範疇,不能認定郭利構成敲詐勒索罪,原公訴機關指控原審被告人郭利構成敲詐勒索罪及原審裁判認定被告人郭利構成敲詐勒索罪不能成立。撤銷潮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判決。原審被告人郭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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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Rule回復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15 天前

這是終審判決我知道,實際上郭利的行為本身就踩在線上,判決他無罪是不是受民意裹挾還很難說。

自己看郭利案件的全過程,他本身就拿了40萬簽署了和解協議,本身這件事情就終結了,根本就沒有後面的事情。

那請問郭利幹了什麼?不肯停歇,繼續不依不饒,第二次索要300萬才被施恩下套的。

網上一堆人都覺得施恩是聯合當地政府打擊報復,實際上拿了錢跟施恩簽署了和解協議的多不勝數,為什麼偏偏郭利被打擊報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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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賣萌

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回復Rule15 天前

財新網:  「釣魚談判」圈套

  2009年6月25日,北京電視台播出了「一個男人,如何讓施恩奶粉低頭」的節目,報道了郭利作為消費者艱難維權的故事。節目最後出現了一段話,「事情的動態我們會進一步關注,郭先生也表示他的行動還沒有停止。」

  於是,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迅速做出反應,多次打郭利的手機。

  2009年6月29日中午,施恩公司接到一個自稱叫張琳的女子的電話,她說她是郭利妻子的好友,向施恩公司透露「內情」說,「郭利今天已經接受中央電視台的採訪了,準備要做一期節目,要把這件事情搞大……如果你們不迅速的話,這件事情最後就不可收拾了。」

    當日下午,施恩公司的段庚惠聯繫上剛從外地回京的郭利。據錄音材料,段庚惠一連五次對郭利說,「你有什麼要求,或者有什麼條件都可以講出來」。面對段庚惠突然拋過來的慷慨,郭利回答說,「我覺得沒有什麼可以談的」。過了一會,又答覆說,「你這麼一說,我得考慮考慮……你如果願意聽,就談一下吧」。

  當晚,在段庚惠的強烈要求下,郭利同意與段庚惠見面,一起出席的還有雅士利公司外事總監陳敏輝。在段庚惠赴約前,有一段錄音顯示,陳敏輝說,「希望你們凱旋而歸!我給你們壯膽來了!」隨後還有人說,「一定要把他逮住!」而段庚惠也說,「把他弄住!」

  在此後的見面中,郭利向段庚惠解釋,2009年3月,他在工商局偶遇北京電視台的記者,答應以後做個消費者維權故事的報道。這個約定,發生在郭利和施恩6月13日的和解協議之前。和解協議顯示,郭利並沒承諾不接觸媒體。

  從「告密者」張琳出現後的20天內,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人員與郭利的電話和面談多達19次。期間,他們多次要求郭利書面寫出索賠300萬元的原因。張琳最後也有所獲:她和段庚惠達成意向,段將張琳的專做奶粉廣告的公司介紹給施恩公司的媒體策劃部,尋求未來的合作機會。

  另外,在郭利維權期間,其妻子曾流產。郭利的辯護律師張燕生稱,段庚惠和陳敏輝還多次要求郭利把索賠原因寫成是其妻子流產,並說,「你這塊寫的越感人,越深刻,拿到的額度就更高」 。但錄音顯示,郭利堅持稱,主要的原因是為了孩子,300萬元實際上是為了保障孩子一生有醫療保障。

  施恩公司在開始的談判中積極約見,但後來又反覆拖延,甚至激怒郭利。而郭利的言語後來也越來越衝動,因此說出「如果不解決這個事情肯定還往下走……總之結果很有可能雅士利也就垮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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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賣萌

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回復Rule15 天前

施恩和雅士利為什麼要認40萬?因為他們還要繼續騙下去,要上市。這種企業居然能上市?您居然還覺得揭黑幕的人是踩線?您不姓趙都冤了。我給國企打了七年工,我自認沒您這麼高的覺悟,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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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Rule回復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15 天前

首先,我覺得你要接黑幕或者通過法律手段去維護自己的利益都可以,完全沒有問題。

其次,通過法律手段也好,簽訂和解協議也好,別說40萬,400萬都可以。但請不要簽署了和解協議之後不依不饒。

最後,我說得很清楚,施恩就是下套,但這個套就是郭利自己要去上當,之所以造成這個結果本身就是他自己貪得無厭。

你發這個事情,已經是郭利拿到40萬和解金簽署了和解協議之後繼續乾的事情。

我在另外答案裡面也回復過,就當年郭利女兒的情況,通過法律手段能拿到的錢非常有限,他女兒不屬於情況嚴重的類型,是腎結石。他選擇和企業和解多拿錢無可厚非,企業為了自己選擇多拿錢也很正常。

但不正常的是,拿了高額的和解金繼續鬧下去,也別怪企業給你挖坑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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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Rule回復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15 天前

我在國企沒你時間長,只有六年。我不認為他接黑幕踩線,我只認為簽約和解協議拿了高額和解金之後該閉嘴。要麼你就通過法律手段去拿賠償金,想說什麼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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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賣萌

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回復Rule1 小時前

您的想法很「有趣」。我們先問問,40萬的和解金合理嗎?一個人的孩子被坑了,本人被騙了,然後這個男人發現他弱勢還是被欺負之後,試圖拿回本應就該賠他的,到您嘴裡就成了貪得無厭——真要是貪得無厭,法院早就判了他地老天荒,還給他無罪?法院不要面子的啊?您這個立場就是站在施恩說話的啊,敢問您在哪個國企被洗腦得這麼成功?妥妥兒的資本代言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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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

Rule回復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39 分鐘前

1.我不但說40萬合理,我還覺得太多了。腎結石就要賠40萬,不知道死亡是不是要賠4000萬。

2.且不說40萬合理不合理,你覺得不夠就不要簽和解協議。

3.簽了和解協議繼續不放手這算什麼?

4.法院按照法律條款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5.動不動就是洗腦,你被誰洗腦了呢?就事論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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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就賣萌

一言不合就賣萌 (作者) 回復Rule剛剛

嗯,小鬼腎結石和你沒關係,小鬼將來腎功能是否受損和你沒關係,和施恩也沒關係,對吧?而且照您這個意思,乾脆三鹿案件也不應該斃人了是不是?不夠不要簽和解?你覺得人人都是法律專家?都是醫療專家?施恩這種做法就是典型的仗勢欺人。在被欺騙或是威脅的情況下籤了和解協議,後面發現了,當然應該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法院現在已經宣布老郭無罪了,你還出來給施恩洗地,我真覺得你有問題。就事論事的話,你也是欺負弱勢群體啊。

對於 @Rule 的洗地,我忍不住去看了一下這位老兄的個人資料,他在某乳品企業當車間副主任。我覺得我能理解他為啥洗地的原因了。

我是商檢出來的,雖然出來有些年頭了,但是曾經身為商檢人,我們的職責就是把會危害普通老百姓的產品揪出來下架,怎麼處罰是工商乃至於法院的事情。我真的看不慣也忍不了毒奶粉,這是謀財害命,而且害的還不是敵人,害的完全是自己人,害的是中國人的未來。三鹿案子為什麼最後會斃兩個人?按照 @Rule 的邏輯,就不應該斃嘛。

我無意指責中國乳品行業都是壞人,我相信裡面一定有好人,但是這些好人似乎也沒能阻止毒奶粉的出現。

中國人自古以來還知道在秤桿上刻上三個星——福祿壽,缺斤短兩就是損福損祿損壽。這位Rule先生的評論和想法,讓我嘆為觀止。馬克思對於資本和利潤和犯罪的名言我就不重複了,毒奶粉是多少倍的利潤?誰幹的誰知道。孩子中毒賠四十萬,死亡在他嘴裡也不妨定價到四千萬,而且他還嫌多。我只能說,Rule這位中國乳業人太符合馬克思的名言了。

有這樣一位乳業人,我覺得中國奶粉企業真的就別再振興了,趕緊垮台算了,少害點人吧。

==再分割==

順便又把本問題下面的回答看了一遍,正好看到這位Rule先生的回答,如下:

Rule

牛奶搬運工

3 人贊同了該回答

不邀自來,看了這麼多回答,我表示壓力山。一堆人拿些根本沒有證據的事情說來說去,有撒意義?

我來洗個地吧,應該很多人看不慣我這個乳製品從業人員。

1.有人說奶農是無辜的,但從利益角度,奶農實際上才是罪魁禍首。

當年乳企驗收生鮮乳最重要的指標是蛋白質,蛋白質的高低直接決定生鮮乳的收購價格。原來的檢測蛋白質方法叫凱氏定氮法,也就是測定出生鮮乳中的N元素含量根據比例得出蛋白質含量。這也就是奶農往鮮奶里添加三聚氰胺的直接原因,加了就是錢,說實話加三聚氰胺還算有點良心的,至少這玩意對成人無害的,還有些直接加尿素和氮肥。

2.三聚氰胺檢測不是都會的,在2008年有能力檢測檢測這個項目的企業應該是沒有的。有能力做檢測的省級檢驗室也不會來檢測這個,誰知道有人會加這玩意。再加上好多企業都有國家免檢產品這道免死金牌,誰會沒事去抽檢?

3.你說企業知不知情?至少恆天然反饋之後是有人知道的,然後就遮遮掩掩唄,這才是企業領導和政府官員被判刑的原因。像三鹿這樣的國有企業,你多賺一倍的利潤,國資委也不會給經理層多發工資,做得差也不會少你一分工資,你說這個集團董事長他做這件事情是為了什麼?為了把企業搞垮自己坐牢?

4.再算一筆經濟賬,目前國內生鮮乳5元/kg的收購價格絕對算高的,但是按照9kg奶做1kg奶粉的比例算,1kg奶粉的生鮮乳原料價也就45元,你看看現在奶粉都什麼價格?企業加三聚氰胺能省幾個錢?風險和收入完全不成正比。

編輯於 2017-10-18

Rule先生認為奶農是罪魁禍首,他咋不說鄉里收奶的奶霸呢?咋不說廠里的採購呢?往那些天天起早貪黑被所有人敲骨吸髓還未必能保住吃飯錢的奶農身上甩鍋,手法還真順溜。

國家免檢就等於企業不檢了?想要國家免檢必須是企業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產品標準達到或嚴於國家標準要求才行。三鹿也好其他免檢乳企也好,自己不檢就特么有理了?

經濟帳?我還真不知道這個經濟賬是怎麼算的,還絕對算高的。中國17年7月的生鮮乳收購價是透明的,大家自己可以去查,3塊多人民幣。5元收購價?不知道是不是回扣吃太多啦?再順帶一提,加拿大安大略省今年7月生鮮乳收購價每公斤摺合人民幣是4.1元左右。

這位Rule老兄認為我們消費者的意見毫無意義導致他壓力山大,我覺得吧,這個想法挺好的,挺說明問題的——至少我們看到了,中國乳業裡面還是有些人覺得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老爺太太,一點都沒想到要重建信任。

==不得不再次分割==

為啥這次還要補充呢?因為我針對Rule寫的評論不知道為什麼,發不了。

我真的很懷疑 @Rule 的立場。他作為乳業的從業人員,似乎認定了拿了和解金的郭利就再不能針對施恩發表意見,也不能繼續要求公正。我不知道他的自信從何而來,我不記得中國有哪部法律有這樣的規定。這位老兄的立場很偏,他似乎將法院已經宣判無罪的郭利仍舊視為罪人。郭利無罪,搞仙人跳的施恩卻沒有因此受到懲罰。我承認,我假裝看不懂這裡面的道道兒,看懂了我也不說。

我鄙視中國所有的乳企,所有的。為什麼?他們之所以還能活著,真的應該感謝黨感謝政府,ZLH到現在還是敏感詞,大頭嬰兒父母維權被視為社會不穩定因素,被關的有之,被迫害的有之。沒有黨和政府機關的站台粉飾洗地乃至於「執法」,這些乳企還活得了嗎?我們這些老百姓還能說什麼呢?所有的乳企都是有原罪的,我告訴你們,一百年,兩百年,沒有人會忘記毒奶粉這三個字。中國的乳企,永遠要背著這三個字活下去。不服?你們不服就不服吧,歷史既然能記住美國的毒香腸,就肯定還能記住中國的毒奶粉。

中國乳業能不能重生了?我隨便搜了一下,給幾個分析文章吧:

https://kknews.cc/finance/yavgnlb.html

https://kknews.cc/finance/qb6mqr.html

https://kknews.cc/agriculture/2mbybr.html

《論壇報》:中國支撐全球乳業市場_歐洲時報

我只看到了中國乳業爛下去。中國乳企唯一能振興的方法就是國家全面國有所有乳製品企業,嚴禁外國和私人資本進入——當然了,這一點都不市場化,必然是無法實現的。


他說得對。


抬頭看看這居然是2015年的問題。

從2008到2015,再到2017,毫無長進。

中國人繼續海淘奶粉。

官方繼續裝作不明白為什麼的樣子痛心疾首---我們標準是最高的,國外奶粉檢驗不合格,群眾就是不信任,為什麼為什麼這麼迷信外國產品,是病?是崇洋媚外?是洋奴軟骨頭?

裝,請繼續裝。

告訴你們,扮鴕鳥沒有用,拖時間也沒有用。這是個爛瘡,不把爛肉挖掉就永遠不會癒合。

紅腫之處,燦如桃花,每個人心裡都明白,不會忘記那到底是什麼!

前面還有回答應該是國內法官說這句話的。

呵呵。


真正的國恥是那些負責人大多減刑的減刑,出獄的出獄,復出的復出,陞官的陞官,死的是兩個奶農


其實更恥辱的是,有一些國產奶粉不是很便宜也還賣的動,原因是它們從品牌名稱到產品包裝到市場宣傳策略,都會讓部分中國底層消費者誤以為它們是洋奶粉。

也就是說,國產奶粉在消費者心中所佔的比例,其實比國產奶粉在實際市場銷售中的比例要低。


這是那些乳製品企業的恥辱,是監管部門的恥辱。可是我們發現,他們從沒覺得。


是國恥,當然是國恥。

一個國家連能讓她的民眾信任這個國家自己出產的奶粉的能力都沒有,這不是國恥是什麼?


都知道是國恥,他竟敢說出來!!!


廢話。當然是國恥。


我國最大的悲哀/國恥是許多悲哀/國恥交由香港揭穿。

個人體會:

我記得以前在大陸上共和國史/文革史課,老師列出的參考書一半是香港出版的,但是作者大部分是大陸教授。

MD,錢都給港燦(笑)賺了,一本書賣一百多,還讓不讓人活?大陸網購有活動折扣一百多都能買3-4本。

如有在香港做出版業的朋友,又能給我折扣的話,請聯繫我!窮學生沒錢買港中大系列的書。


這就是國恥啊,一點也沒說錯~

這問題提出來已經有日子了,到現在網上無論小將們多麼慷慨激昂,官員們如何拍著胸脯做保證,奶企如何說高標準嚴要求,但是大多數民眾都心知肚明~該網購網購,該代購代購?

為什麼?牌坊塌了!中國的父母都很愛自己的孩子寧可自己吃糠咽菜也要給孩子最好的,結果喝個奶粉喝出大頭娃娃,上個學遇上個「毒跑道」,都說國貨當自強,真遇到事兒了看到的是行政力量對事實的掩蓋和打壓!任由事情不斷惡化~

這是監管部門的恥辱,是正負部門的恥辱,是新聞工作者的恥辱,也是生產廠家的恥辱,這當然是我們的恥辱,我們明明知道上面這些人犯下如此大錯,卻不能指責,不能糾正,不能競爭,不能監督,任由昨天的悲劇在今天不斷重演,這確確實實就是國恥!

對了,「9.18」是民國時期的國恥,咱們這麼多了,不缺了,就別搶了!


對,是國恥。不是購買者之恥,是產商之恥,更是有關部門之恥


我覺得政府和質檢部門更應該感到羞恥。

要說奶源,那都有,環境好的奶源地中國也有。與其說老百姓認為外國奶粉好,不如說是認為外國的標準,外國的監管,質檢好。

你說誰應該臉紅呢?


知道是國恥,那就改變它。

怎麼改?各級政府在各級電視台播出總書記總理省委書記省長書記市長喝國產平價奶粉的廣告,各奶粉廠的董事長總裁在電視台和網路平台直播每天喝一杯平價奶粉。堅持三年,從開啟一罐奶粉開始,每次喝多少到喝完這罐,再開一罐,從開奶粉罐,把奶粉放進杯子,溫水沖奶粉,各官員喝完奶一鏡到底。堅持真喝平價奶粉,不喝調包的其它奶粉。半年以後,國產奶粉銷售上漲三成沒問題,廣告播出三年後,國產奶粉恢復到以前國產奶粉霸佔市場的八成沒問題。


不是國恥,嗎?

事情開始就夠恥的了,一個表面上受到國家監督機構,企業監督,公眾監督的企業的產品出的問題是被自己競爭對手所在國曝光出來的。

曝光之後各種推諉扯皮,從死不承認到最後事發了還以為罰酒三杯就可以解決問題,官僚的無恥嘴臉顯露無疑。

媒體報道失實和公眾恐慌,幾乎毀了中國乳業,我們不能否認,媒體和公眾有自己的問題,但是,是誰造成的呢?

這就是國恥啊。


一個國家的國民對嬰兒食品都喪失信心,不以為恥難道以為榮?這種連嬰兒都不放過,喪盡天良,斷子絕孫的大頭娃娃奶粉說是國恥難道錯了?

樓上有說讓香港人吃內地奶粉才對的,也是無語了,被坑出大頭娃娃的是我們自己的孩子,不引以為恥,不徹底反思整改讓國民重拾信心,反而靠抖機靈洗地,最後吃虧的是誰?是我們自己的後代!對於奶粉,錯了請認罰,挨罵請站好,把國產奶粉全部推倒重來我認為都不過分。

希望樓上洗地的那些遵從自己的內心,將來給自己的子子孫孫都吃國產奶粉,也請你們勸說你們的親屬的孩子都吃國產奶粉,看他們聽不聽你洗地。

有種憤怒只有做了父母才能體會的深。


事實勝於雄辯


如果是內地法官這麼說想必就是一片倒的讚揚聲?


難道不是嗎?

只不過,我不認為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發表無關案情的個人觀點是一種合適的行為。

(國產奶質量如何與相關案件中的違法行為無直接關係,國產奶質量再差也不能加重或者減輕在港走私奶粉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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