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應該生在哪個國家就愛哪個國家嗎?
題主沒有加補充說明,我來加一句吧:題主害怕被噴。
人是不是應該生在哪個國家就愛哪個國家?
當然不是,絕對不是。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愛或者不愛,沒有什麼應該或不應該的。
以上是從「愛」這件事的本質,以及「自由」這個概念的角度上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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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呢,我們畢竟活在現實中。於是對於很多事情,單純去評價本質上「對不對」,意義並不大。更重要的是,現實中「傻不傻」。好比說,你上中學,被分到1班。全班除你之外的其他同學,都很愛1班。
你愛或不愛1班,在本質上,是無所謂對錯的。
但你公開宣揚你不愛1班,甚至公開宣揚你不愛1班愛2班...這依然是無所謂對錯的,但卻很傻。
你會發現自己陷入了這樣的一個尷尬的境地:在1班裡,人人都不待見你;而無論你對外如何強調你自己「跟1班的同學不一樣!」,別的班的同學們也並不會理會,或者更準確地說,根本懶得去區分。在別人眼裡,你依然是「1班的」。
這種情況下,依然無所謂對錯但「不傻」的做法有三:
1,認識到這種現實,然後努力讓自己建立起對1班的感情來,好活得容易一些
2,認識到這種現實,然後老老實實地在1班混著,好活得不那麼痛苦3,趕緊著脫離1班,轉到你所熱愛的2班去,從而徹底解決這個尷尬。但你不能帶走課桌椅,因為那是1班的財產
而現實中,更無奈的一種情況是,哪怕你成功脫離了1班而轉到了你所熱愛的2班,2班原有的學生也會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長到直到你中學畢業),把你當成「1班的」看待。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可能:你不愛1班,僅是因為你討厭1班的班長。
這種情況下,聰明的做法是,盡你一切努力去在1班內部,團結更廣大的同學,建立起對現任班長的反對共識,然後爭取能把現任班長換掉。
而最愚蠢的做法是,同時表達「討厭1班」、「討厭1班班長」、「討厭1班的其他同學」...
如果你這麼做了,那麼建議就只剩下一個了:
趕緊著脫離1班,轉到你所熱愛的2班去。
依然,只能你自己轉過去,但不能帶走課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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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一些回復的簡單解釋:1,你討厭的是班長,還是班主任,甚至是校長,都無所謂,邏輯沒有變
2,你到底是在1班地位高,還是轉到了2班地位高,也無所謂,邏輯沒有變3,1班讓你用這套課桌椅多少年,也無所謂,邏輯沒有變4,1班班長是否私下更喜歡2班,跟你也沒關係,邏輯也沒有變5,「課桌椅」是說你所在的地方 -- 你可以移民,但你所在的地方不能獨立,因為你所在的地方不屬於你,而屬於1班而本文所要表達的邏輯,是如此地簡單直接:
或許是生不逢時,總之我們並沒有生活在一個絕對理想的liberal的世界,於是每個人都不由自主地從屬於特定的「標籤」,而其中最顯著的一個「標籤」就是國家。你可以不認同這個標籤,這是每一個人的自由。而當你不認同這一標籤的時候,有且只有三個選擇:
1,不試圖更改標籤,而是努力進行心理調節,讓自己真心或假意覺得自己的這個標籤也還挺不錯的
2,不試圖更改標籤,但努力將這個標籤對應的你所不喜歡的性質,去改變成你所喜歡的性質 -- 現實操作中,這往往很難,甚至完全不可能
3,試圖更改標籤,即直接移民 -- 現實操作中,你並不一定會被貼上新標籤,而更有可能的是你的原標籤會跟著你一輩子,不論你是否喜歡大多數人都在強調愛國不等於愛政府,而題主的問題並不應該這麼理解。
人是出生在哪就應該熱愛哪么?
其實這種感情並不是熱愛。你的人格是你的全部經歷所決定的。正是生你養你的地方,活在你身邊的那些人,發生在你身邊的那些事,塑造了你。你對家鄉的熱愛,正是那些酸甜苦辣的回憶。那是你存在過的證據,那是你的全部。那就是你。很多人並不是不愛自己的國家,而是只想享受國家給予自己的權利,還要求是最最好的,同時不願意盡義務。
他們愛的也不是其他國家,愛的只是自己幻想出來的只需要享受權利、不需要承擔義務、自己需要什麼就有什麼的「完美國家」。
其實,他們愛的只是自己,守護的只是自己的幻想。關於愛國主義的嚴肅的哲學討論,最早可以在柏拉圖的對話集中的《克里同篇》。克里同篇的內容是,蘇格拉底臨刑前與其追隨者雅典富人克里同的對話,兩人談及政治責任的根源及本質。對話發生於蘇格拉底的申辯後,當時蘇格拉底因蠱惑和不虔誠罪名遭判死刑,克里同於此篇對話中試圖說服蘇格拉底逃離監禁流亡。而在這篇對話中,蘇格拉底可以說給出了關於「公民為何要為國家盡義務」的最早,也是最著名的論證。其論證可以說是日後所有愛國主義的基礎。
克里同為蘇格拉底的逃跑給出了以下幾點理由:- 雅典的人民將認為蘇格拉底的跟隨者不肯花錢解救蘇格拉底。(原文「現在接受我得建議—逃跑仍舊不算太遲。你的死對我來說無疑是一場災難。我不僅因此失去一位無可替代的朋友,而且有許多不認識我們的人肯定認為是我讓你去死的,因為如果願意花錢,我可以救你出獄。重錢財而輕朋友,有什麼惡名比這更可恥?大多數人絕不會相信,儘管我們儘力勸你離開此地,但是你還是拒絕了。」)
- 蘇格拉底在別的城市可以得到支持,逃亡並不是一個壞的選擇。(原文「所以我說,你一定不要因為這些顧慮而放棄你逃跑的努力,也不要顧及你在法庭上說過的話,說你自己不知道離開這個國家以後該做什麼。無論去哪裡,你都能看到歡迎你的人;如果你選擇去帖薩利,我也有朋友在那裡,他們可以款待你,保護你,不讓任何一個帖薩利人來騷擾你。」)
- 當蘇格拉底有機會逃脫時不逃脫,這是在背叛自己並幫助他的敵人。蘇格拉底挑選了「較簡單的路」,而非克力同所認為的勇敢榮耀高尚的路,那便是逃離這死刑。(原文「蘇格拉底,我甚至不認為你的做法是對的,能保全自己性命的時候為什麼要放棄?你的敵人要毀滅你,而你的作法就像你的敵人對你做的事情一樣,或者就像他們對你做的事情一樣。」)
- 蘇格拉底的家庭,他的妻子與三個孩子,將失去他們的父親,以及他能提供的教育。(原文「更有甚者,我感到你似乎也在毀滅你的兒子。你能夠撫育他們長大成人,讓他們接受教育,而不應該離他們而去,將他們拋棄。你如果這樣做,那麼他們只能自己去碰運氣。他們會有什麼樣的命運呢?」)
對於克里同的四點理由,蘇格拉底給出了相應的反擊:
- 大眾的意見對於他的決定並不重要,因為眾人作為一個整體是不明智的。(原文「我們為什麼要顧及「大多數人」的想法呢?真正具有理性的人的想法更值得考慮,他們相信事實真相......我只希望普通人有無限的能力為害,這樣他們也就有無限的能力行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妙極了。實際上他們並不具備這兩方面的能力。他們既不能使人聰明,也不能使人愚蠢;他們的行為完全是隨意的。」)
- 背叛他自己對於他的決定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逃亡這件事情是否正當。(原文「付罰金,向那些來救我的人表示感謝,設法逃跑或自己安排逃跑,這樣做是正當的行為嗎,活著這樣做完全錯了?如果能夠清楚地看到這樣做是錯誤的?」)
- 他不會對敵人屈服,逃離死刑代表蘇格拉底懼怕他們。(原文「事實真相確實就是我們老師說的那個樣子。無論大眾的觀點是什麼,無論換一種說法比現在這種說法要輕鬆些或者更加難以忍受,事實仍然是作惡在任何意義上對作惡者來說都是惡的和可恥的。這是我們的觀點嗎,或者不是?」)
- 逃避死刑將會是對他孩子有不好的榜樣。
那麼,為什麼未經官方許可便私自逃跑,即使在當事人受到不公正的審判下,是一個惡行呢?蘇格拉底接下來站在國家與法律的角度,為這一原因進行辯護:
首先,蘇格拉底說,「雅典是你的雙親」,也就是說,祖國就是一個人的父母,是祖國的土地養育了一個人。原文「難道我們沒有首先給了你生命?難道不是通過我們,你的父母才結婚生下了你?告訴我們,你對我們這些涉及婚姻的法律有什麼怨言嗎?」 這一點不可否認其次,國家給予了一個人教育,養育他成人。原文「好吧,你對涉及兒童的撫養和教育的法律有什麼反對意見嗎,就像對涉及你的法律一樣?你對我們中間那些為了這個目的而立下的法律不感恩嗎,這些法律要求你的父親對你進行文化的和身體的教育?」 這一點也不可否認其三,國家與個人之間有約定,個人事實上是同意了國家的通知,同意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的。原文「蘇格拉底,這不正是你和我們之間的某種協議的條款嗎?無論國家對你做出何種判決,你都會執行或遵守,對嗎?」 (社會契約論的雛形)最後,國家也給予了個人遷徙的自由,如果對國家不滿可以離開。原文「任何雅典人,只要達到成年,自己能夠認識國家的政體和我們這些國家的法律,如果他對我們不滿,都允許他帶著他的財產到他喜歡的地方去。假定你們中有人對我們和國家不滿,如果他選擇去我們的某個殖民地,或者移民去任何國家,我們這些法律都不會加以阻攔,他也不會喪失他的財產。」 這可以說是「太平洋沒加蓋」的最早版本。
綜上所述,蘇格拉底由雅典生,雅典養,然後同意准守雅典的法律,在雅典給予了遷徙自由的情況下自己選擇留在了雅典,結果違反法律被判死刑,如果還想著逃跑那就是十惡不赦了。於是,蘇格拉底放棄逃跑,接受死刑判決。而蘇格拉底的這一論證成為了日後愛國主義所經常使用的論證基礎。 那麼,蘇格拉底的論證存在什麼問題呢?我們一條條的看。首先,蘇格拉底第一條理由存在類比不當。我生在這個國家並不表示國家就是我的父母。為什麼呢?因為投胎不是我能操控的啊!老子這輩子投胎到這個國家是因為父母的原因,但要不要生在這個國家我根本沒權利選擇啊。換句話說,我生在一國根本不是我自願的,只可惜這輩子已經這樣了,我只能期盼下輩子美利堅了。 然後是,國家養育我成人。這就涉及到一個問題,那就是國家或其他社會機構能不能成為行動的主體?因為直觀上看,養我長大的是父母,教育我的是我的老師,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那國家在這一領域裡的作用到底是什麼呢?誠然,我們可以說,教育的投入是來自於國家的。那是否表示教育的投入便是一種恩惠呢?恐怕也不是的。 再次,我與國家有約定,我同意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契約論)。但是,我們知道,歷史上的國家從來都不是以社會契約而形成的,我遵守本國的法律法規從某種意義上說是被動的,因為我投胎到這,沒有選擇。 最後,關於「太平洋沒加蓋」論證。一種可能的反駁是,我不是不想移民,而是不能。因為移民需要很大的物質條件才能實現,而對於那些根本沒法移民的人來說,這個所謂的「遷徙自由」只是一個空頭支票而已。就好比一個監獄裡關了二十個人,然後在地底下埋了鑰匙,看起來每個人都有離開的自由。然而,只有一兩個人擁有鏟子,能夠剷出鑰匙然後離開,剩下的人事實上還是不自由的。 綜上所述,蘇格拉底給出的論證事實上並不成功,因此,想用理性論證「人應該生在一國愛一國」這一結論也是不成功的,除非愛國主義能開發出新的論證。而對於我而言,既然涉及到「愛國」,那更多程度上應該是一個情感上的東西而非義務。國家這個概念最久遠也只有不過區區幾千年,
相比人類十萬年的歷史,微不足言。
甚至,我也不能保證幾千年之後,
是否還有這樣的概念。
你若問起我有關這個概念,
就目前對歷史和現狀的認知而言,
我想我是愛國的。
但你又會提出一大堆新的概念,
諸如歷史意識體制政府乃至民族……
你還會舉出一些讓我毫無代入感的辛巴威之類的名字。
最終直到我在一個個選擇面前遲疑了,
你笑了,
得意地又搬出最初是否愛國的問題,
用理智的眼神關懷著我混雜的情感……
可是,我不明白,
為什麼非要具體到國上面呢?
為什麼不問我是否愛校愛鄉,
為什麼不問我是不是應該愛球愛銀河呢?
我想起老家小時候的舊屋,
門後那棵我曾弄死無數螞蟻的老樹。
從始至終,
我毫不遲疑,
我愛這片能給我歸屬感的土地,
以及珍視它上面存在過的一切痕迹……把國家換成城市也可以。
我小時候隨著家人顛沛流離,小學轉了六次學,後來遷到成都居住,六年級的思想品德評測同學互相打分的考核,裡面有一項「愛家鄉,愛成都」。同學說你都不是成都人,怎麼愛成都,然後給我扣了分。換句話說來,我如果是出生在哪裡,就真的要愛哪裡嗎?那些從小被父母拋棄的孩子也必須要愛父母嗎?那些被鄉親舉報發配夾邊溝的知識分子也必須要愛家鄉嗎?我一直覺得愛是具象的,我愛成都的美食,生活方式和生活節奏。我愛中國的美食和迅速發展的機會,為什麼非要抽象成一個這麼大的概念呢?要求別人愛什麼都是不合理的。即使是愛國家、或是愛母親。愛是自願的,愛是不能被要求的。
在遙遠的南極洲生活著一群紳士,它們穿著端莊的燕尾服,溫文爾雅彬彬有禮。
在這裡,一年中有300多天都是嚴寒的冬季。
短暫的夏天裡,企鵝們忙著捕食忙著玩樂,它們在盡情享受著屬於自己的美好時光。
嚴冬來臨,企鵝們在神秘的遠古力量召喚下便開始了求偶交配,長達兩個月時間的不吃不喝,雌企鵝完成任務順利產下了卵,然後便頭也不回的去覓食了,它們已達到極限了。
雄企鵝們在接下來的兩個月里也將滴水不進,把它們妻子產下的卵放在自己的腳上,用厚大的肚皮上的羽毛遮蓋住,這種姿勢使它們很難受,移動起來極其不方便,可它們選擇了承受,因為它們是父親。
在零下五十多度的暴風雪中,單個的企鵝很難在嚴寒中生存下來。
不管是出於自願還是無奈的選擇,企鵝們選擇了團結。
企鵝爸爸們圍成了一個大圈子,位於圈子內部的企鵝會緩慢的移動至圈子外邊,位於圈子外邊的企鵝亦會有序的轉到裡邊去。
企鵝爸爸們就這樣輪換著,沒有企鵝敢為了自己的片刻溫暖偷奸耍滑,因為它們都知道秩序一旦被破壞隨之迎來的將是滅頂之災。
或許會有極少的倖存者,可沒人敢嘗試,因為誰都不敢保證自己會是那lucky survivor.
成千上萬的企鵝們就這樣在這片嚴酷的天地下延續了下來。
或許不幸,或許萬幸,兩對企鵝情侶被人類莫名其妙的選中然後帶到青島動物園飼養起來,這裡沒有嚴寒,這裡食物充足,這裡四季如春花團錦簇。
突然一天,這四隻早已忘了冰雪為何物的企鵝開始嘲笑起以前的同伴來:「那群傻叉為什麼要在一起生活呢?」
「是啊是啊,我以前在孵寶寶的時候總是不由自主的在圈子內外不停移動,為什麼我不一直待在圈子裡呢?圈子外面那麼冷,太傻叉了。」
是啊,沒有任何一隻企鵝知道它們是在什麼時候形成的這個傳統,企鵝們似乎也早已忘了為什麼會形成這個傳統,這個看起來可笑至極的傳統。
終於青島動物園迎來了第一隻企鵝寶寶,在電視里它看到了傳說中的那個它父母的故鄉,在那裡,它的同胞們緊密團結,電視中傳來的畫面令它震撼不已,它心生嚮往。
「寶寶吃飯了。」到吃飯時間了,企鵝媽媽喊它了。
「來了媽媽。」
電視里,企鵝們亦來到了海邊,它們飢腸轆轆,只要跳下去它們就可以大快朵頤。
可沒有企鵝選擇第一個跳下去,它們在海邊來來回回的走著、觀察著。
因為它們知道,大海里還有可怕的海豹在等著捕食自己,或許海豹們亦飢腸轆轆,或許海豹們早已油水滿肚,沒人可以判斷海豹此時的狀態。
「啊……」一隻企鵝被另一隻企鵝無意的推到了大海里。
「哎呀,怎麼這麼不小心呢。」
企鵝們責怪道,它們的眼睛裡充滿了猙獰與慶幸。我只想說愛小區不等於愛物業…!
出生在某個國家,然後你擁有了這個國家國籍。
如果這個國家是保護了你主要的,長遠的利益,並且你沒辦法換個國籍,或者是換了國籍之後,新國在保護你的利益上面不如原來的國家,或者你無法新建、重組一個國家來更加的保護你的利益,那麼你當然應該愛這個國家。
當然大前提是你要清楚到底什麼是你的利益,利益中又有哪些是主要的長遠的利益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一個萬物理論式的解答。
這個問題完全可以等同於:人是不是應該愛父母?
兩個問題的關鍵共同點在哪裡呢?
首先,你無法選擇的你的父母。你也無法選擇你出生的國家。這兩樣東西,都先於可以做出有意識、清醒的自我選擇之前的你而存在。
其次,你的父母養育你,並非是主觀的利他行為,更別說所謂的『全心為子女付出/犧牲』。在作為個體的子女存在以前,父母的選擇就已經存在了。又何來為了一個從未存在、也因此更不可能了解的他人,做出犧牲呢?國家與個人的關係也類似,你存在的國家並非因為『你』的存在而付出,而是它的存在建立於千千萬萬的『你』的存在之上。你的存在既符合你父母的利益初衷,也符合國家的利益初衷。
最重要的是,愛是什麼,你要如何定義這種愛。
愛可以是一件私密、私人的事,無關於理智,無關於思考,僅僅為本能和情感。這種愛難以界定卻非常常見,作為社會生物的人類,與他人產生聯結幾乎是與生俱來的天賦(雖然人際的能力不是人人都有)。這種愛呈現於多種多樣的關係,卻是由人的自由意志而決定。你無須對任何人解釋這種感情,因為它只屬於你,也只存在於你與你愛的對象之間。
愛也可以是一種秩序的呈現方式,在公共空間里,這種愛更加常見,因為純粹私密的愛是無從解釋的。現在國內媒體上大張旗鼓的『孝順』,無論對象是『父母』還是『國家』,就是大肆將這種君臣父子的秩序,從公共生活推進到私人空間的做法。這種『愛』是權力結構中的潤滑劑,因為愛有事讓人有放棄自尊去滿足的催化作用,對於站在權力金字塔頂端的人,沒有什麼比來自腳下、以消解部分甚至全部自我為代價的愛,更加令人安心的了。福柯把權力的構造解讀為外部馴化到自我馴化的過程,而『愛』,是最有效的自我馴化,
布爾迪厄用『協商』(negotiation)來解讀個體與社會的關係的動態過程。純粹的自我與私密難免是反社會/反群體的,而讓社會吞噬個體最終是自我的湮滅。所以,我認為大多數的愛,是以上兩種形式的結合體,變化在於哪一種成為愛的內核。從關係建構的角度講,所有的愛都擺脫不了秩序與結構,所以自我的純粹展示是難以察覺的,例如不可言說的暗戀——很多人覺得暗戀者藏在暗處從來不說出口,是一件極其划不來的事,但選擇這麼做的人,其實已經選擇把愛純粹留給內在的自己。
那麼題主,人『應不應該』愛自己出生的國家,完全取決於這個人心裡,這個『愛』的成分是什麼。
舉一個個人的例子。我剛到美國的第一年,對自己祖國的歸屬感達到頂點。那時,我與周圍的環境還格格不入,也缺乏起碼的了解。新的環境令我安全感降至最低。而與祖國的連繫,讓我置身於一個國家-個人簡歷的秩序當中,通過群體感獲得安定。說起秩序與權力,通常總是把目光放在站在高處的當權者身上,然而這種秩序是多線的、雙面的,主角其實是站在ta之下,仰看高樓的無數大眾,這些人支撐起了一種既可公共、也可私密的連繫網路,最終成為權力結構的本身。在我面對陌生的新環境時,這種不安讓我愈發願意接受和沉浸在這種結構里,來獲得心理依靠。這樣的經歷,很多留學生都不陌生。
當我逐漸熟悉這裡,並重拾安全感和自信,這樣的感覺隨著時間流逝慢慢消失。無論是我的個人價值觀,還是所從事的專業,都與新自由主義佔有一席之地的美國更貼合,所以這種歸屬感逐漸轉移到現處的環境。我深刻感覺到個人主義,在這裡比在國內受到更多的尊重;我的處事方式,身為女性的身份,都得到更自由的表達。反觀國內正是人權與女權的嚴冬將至,我亦無法欺騙自己,對這樣的環境有真心的認同,更無法違心將自己納入名為『愛國』的系統。我對出生國家所剩的愛,大多都是私密的,與她的好壞無關,僅來自於她至於我的感受,她如何映射在我的世界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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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愛與基於愛的期望,我偏向於用一種更社會化的方式來理解。期望就是關係與秩序的開始,是走出純粹自我展現的第一步。譬如說,我期待我的國家帶給女人尊嚴和自由,但是現在一直在讓我失望,這是因為我對她有期待和祈求,這是把我自己自身放入『我-國家』這個關係的結果。如果有天她真的變成了大青果還魂,到我希望殆盡那天,我自然會選擇逃出曾選擇依附的屋檐,以保護脆弱的自我。另一方面,處於另一份對自我的珍愛,我無法抹去對她的愛,因為我的前二十年跟她跟太緊密,我的自我里有她的影子。因此這份愛是私密的、私人的、孤芳自賞的,既無法貼上標籤,也無法放入櫥窗供人展覽。這種『我愛你,但與你無關』的愛,都是純粹的、非展覽的自我展露,只跟我有關而已。至於『國家』作為一個界限(boarder)和尺度(scale)與個體的互動,這又是另一個長話題了。「國家」具有多重屬性。
一個(或多個)民族的國家
一個種族人群的國家地域的國家宗教的國家一種意識形態的國家一個統治階級的國家比如,毛澤東在民族意義上無疑是個愛國者,也就是一位「大中華民族主義者」(區別於孫中山「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漢民族主義);但是在階級意義上,毛澤東毫不掩飾地嘲諷「愛蔣介石的國」的人和此方面的「愛國主義」。
類似的,孫中山在(漢)民族意義上是一位不容置疑的愛國者,但是在意識形態和階級意義上,他對滿清來說可不是「愛國者」,而是要顛覆國家的緩則。
不認識到「國家」的多重屬性,就不能正確理解「愛國萬歲」、「愛國不愛黨」、「你國」等國家體系下話語內容的政治內涵,只會陷入虛無的「應該愛國」和「不應該愛國」之爭。
我只愛中國人民的中國,愛勞動者作為統治階級的中國,因為我清楚地知道我也不過是千千萬萬中國普通勞動者中普通的一員,只有這樣的中國,才是能保護我利益的中國,才是對我來說有希望有未來的中國。
最後用一句話回答問題:出生在哪個國家,比較容易對這個國家產生天然的依戀,這是客觀事實;但是說因此就【應該】在(各種意義上)愛國,那是扯淡。
————————————————歡迎關注我的專欄:馬克思的樸素走廊 - 知乎專欄陸續發布講解馬哲方法論的文章,通俗來說:1、告訴你我是怎麼分析問題的;2、為什麼這樣的分析是有效的;3、你可以怎麼在生活中運用方法論哲學。也歡迎各路高人前來指正。至於不學無術的傢伙來攪亂的話,我會毫不留情地噴過去,請做好心理準備。你說,國父孫中山愛國么?
這套東西不是天經地義的。
請告訴我,國家這種地理政治的暫時現象,哪來的價值?哪來的合理?哪來的絕對性?哪來的高大上?
自己去思考。長大以後再去尋找自己所能認同的群體到底有哪些。有歸屬感就可以考慮一下是否真愛。身份跟出生地址無關啊。身份很複雜。看了很多答案並沒有理智回答這個問題的,決定強答一下。
人是不是應該生在哪個國家就愛哪個國家?顯然不是。假如有一對中國夫婦,在厄瓜多旅行時生下一個孩子,很快一家三口便回到中國。請問這個孩子應該愛厄瓜多嗎?顯然不是,即使他/她認為厄瓜多跟自己一點兒關係都沒有也無妨。
當然相信題主不稀罕這麼沒深度的問題,我們可以引申一下:
人是不是應該生在哪個國家、並擁有這個國家的國籍就愛哪個國家?依然不是。繼續上面的例子,根據厄瓜多法律這個孩子自動擁有厄瓜多國籍,並且厄瓜多承認雙重國籍,如果想放棄國籍必須等到成年有相關責任能力了才行。也就是說這個孩子很長一段時間將會同時是一個厄瓜多人,那麼他/她應該愛厄瓜多嗎?顯然不是。
我們可以再引申一下:
人是不是應該生在哪個國家、擁有這個國家的國籍、並在這個國家長期居住就愛哪個國家?很明顯一樣不是。假如這個孩子有一天以中國某公司員工的身份被「外派」回到厄瓜多工作,多年以後,他/她有必要愛厄瓜多嗎?答案還是沒有必要,因為情感上厄瓜多對他/她來說只是一個生活加工作地而已。相信不少人都有生活在一個自己不喜歡的地方的經歷,既然你我有權利不喜歡自己的居住地,那麼他/她也有同樣的權利。
這樣我們就可以問出我們的終極問題:
人是不是應該生在哪個國家、擁有這個國家的國籍、自幼生長在這個國家、並且在這個國家長期居住就愛哪個國家?這才是真正引得大家開撕的問題,因為不分中外,大部分人都屬於這種情況。我的答案是:從邏輯上講,不需要。這個問題和前一個唯一的區別在於是否自幼生長於這個國家。很多人同樣有少年離隨父母開故鄉的經歷,對故鄉感情漸漸變淡的人也是一抓一把,普遍上也不認為這是離經叛道的事情,所以並不能以自幼生長於一個地方要求一個人愛一個地方。既然如此,問題中的這個人應該可以不愛這個國家,不然就跟上一個問題的答案矛盾了。
看到這兒估計很多人準備反對了,請繼續往下看。
目前為止提到的一切都屬於事實陳述,都是可以找到官方文件證明的東西,而沒有參雜任何情感的因素,比如社會關係、文化認同感等等。加入情感因素之後會發生質變,因為:情感認同的國家不一定是事實屬於的國家!待續「生在哪裡」和「是否愛國」這兩個問題之間還有一個過渡問題:
如果將所有國家簡單定義為民族國家,這個問題便是:你是否自我認同為該民族的一分子?根據此問題的不同、出現了兩種情況:
自我認同為該民族的一分子,但不愛這個國家不自我認同為該民族的一分子,但也不愛這個國家這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需要分開討論
第二種情況比較簡單,比如寧夏斯坦的黃皮阿拉伯人。這種情況,你情我願,只要把這位爺送到他理想的國家即可,此時等價於他是那個國家土生土長的一分子,大家都開心,何樂而不為。
麻煩的是第一種情況,自我認同為該民族,但不愛這個國家。這又分為三種情況,因為涉及到地域問題第一種,不愛這個政府,比如歷史上的geming者們第二種,地域認同大於整體國家認同,比如各種fenlie者們,第三種,不認同當前國家,認為民族不該被國家束縛。比如馬來菲律賓華人,新加坡華人,美加澳abc等。人有七情六慾,現代社會本來就該包容多元,但是提問者本身需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才行。一大堆人在答案和評論里針對「愛國」開撕,但顯然互相說的「國」根本就不是一回事。題主的問題,我想先問題主你定義的「國」是什麼?如果是馬克思說的「統治工具」,那麼一般所謂「被統治階級」不「愛國」完全是正常的價值觀。當然「被統治階級」里也有被「統治階級」所「洗腦」的部分人,就跟另一部分「革命分子」在意識形態上產生了直接的衝突。盧梭所說的國家是人聯合起來形成的「共同體」,其目的是要保護每一個人。這種定義跟「統治工具」的定義有明顯區別,看起來很美好。歐美所謂「民主國家」也是朝著這樣一個方向在努力。但是我們要注意到「應該怎樣」和「實際上是怎樣」的區別,大多數情況下,「統治工具」這樣的說法似乎更符合實際。這麼說來,「政權」跟「國家」的關係確實更密切一些,我們完全可以說大清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三個不同的國家,這是符合定義的。而很多人扯到情感的問題,說「你祖祖代代生活在這裡,出生在這裡,成長在這裡,憑什麼不愛國?」,這種人把「土地」和「國家」混為一談。除了跟土地相混,國家還跟諸多概念產生了混淆,包括文化和民族。民族、文化這兩個同樣都是很難清晰界定的概念,尤其是我國我黨想要把漢族以外的民族都納入進來,叫做「中華民族」,形成「民族·國家」。反對者當然有,比如藏-獨、疆-獨他們就認為應該成立藏族、維族自己的國家。你說他們不愛自己的民族嗎?對這些人來說,愛「你們漢族人的中國」有意義嗎?要說文化的話,往往也是跟民族聯繫在一起的,這裡就不多贅述。何況,個人對文化的喜愛是更加自由的,一個中國人喜歡英國、法國、日本或者韓國的文化我覺得完全沒有什麼需要指摘的地方。那麼,國家到底應該跟什麼聯繫在一起?政權、政黨、土地、民族還是文化?在中國的語境尤其是中國的愛國教育下,這些概念通通混為一談,我覺得這是很可笑的。我愛中國文化,愛自己的民族,愛這一片大地,但是不愛這個政黨這個政權不愛這個政治意識形態,並沒有什麼不對把?甚至直接說我不愛現在這個國家,也沒什麼不對吧?甚至真正熱愛這一片土地、熱愛這個民族的人,會是一個革命分子,想方設法煽動顛覆大清國 或中華民國。把「國家」這個概念直接跟全部其他概念捆綁在一起,在我看來是一種流氓行徑。說完了「國」,我們再來說「愛」。到底怎樣是愛?一定要完全擁護+全方面讚美+無限吹捧才能叫愛嗎?還是我希望它(無論是國家還是政權)變得更好,因而進行挑刺,或者提出自己的建議,認為未來這個國家或政權應該是另一個樣子,那樣更好;也許更激進一些,直接進行批評。這樣子就不能算「愛」嗎?我們常常說「恨鐵不成鋼」,或者「打是疼罵是愛」,對待國家或者這個政權,就不能有這種愛嗎?一定要溺愛才行?愛是一種人內心裡的狀態,我可以完成對這個國家這個政權的義務,作出我的付出,但我認為它不夠好,甚至直接是不好,我不愛它,這又何妨?有一層樓的答案說不是愛的問題而是「傻」的問題,沒錯,我可以不說出來,但這不能證明我愛它。而那些大聲說著自己多愛的人,實際上是不是真的是愛呢?
是的!但是沒有規定愛誰就不能罵誰,對不對?
怕誰才不敢罵誰了。
那麼···人是不是應該生在哪個國家就怕哪個國家?勞動人民無祖國,我愛共黨不愛國
不是。但是有人選擇愛不要笑話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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