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扔掉了我好幾千塊錢的包裹,請問應該怎麼辦?

沒想到有一天會在知乎上提這樣的問題……實在是走投無路。我和室友的關係一直交惡,但這學期因為她經常回家住,寢室回得很少,也就還相安無事。

今天家裡給我郵了一個包裹,因為我桌子邊東西比較多,就把包裹放在了我們中間靠窗的地上。下午我去上課的時候室友回來了,她把我的包裹全都扔掉了,包裹里有我哥送給我的手機,我落在家裡的筆記本電腦,還有媽媽給我寄的葯(因為出門的時候覺得重這些都沒有帶),我立刻去找了輔導員,但輔導員說東西都被包著,也不知道裡面有什麼,雖然扔的是貴重的東西,但畢竟無知者無罪,我提出需要賠償,室友說你東西放在我的地界上我當然有權處置。

我對室友的行為和輔導員的態度非常惱火,冷靜下來之後想追回損失,只是現在輔導員的態度是大事化小,室友也咬死不賠償,請問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9.19更新

謝謝各位的關心!

東西已經找回來了,樓下收垃圾的阿姨一直幫我把包裹留著,沒有扔。能找回這些東西真的已經很滿足了。家人讓我好好想想我錯在哪兒了,不管怎麼說被人討厭到這種程度,自己真的非常差勁。這個室友被調到其他寢室去了,昨晚就已經搬走。

再次謝謝大家。


報警,還有讓你宿友跟警察說那個地界怎麼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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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後續題主能把東西找回來真的非常高興

因為題主問題標籤里有人際交往,而本人從大一開始一直是班裡的心裡委員,現在大四,所以也想說一說自己對處理宿舍關係的看法。在大學三年的時間裡也可以說是看到了解了了班裡相當一部分的宿舍矛盾,最大的感受就是:

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跟所有人合得來!

基本上每個女生宿舍里(因為我是女生,男生那邊就不太了解)或多或少都會有不和諧的人或者事。宿舍矛盾往往是生活習慣和價值觀的衝撞。班裡的每個女生我都認識接觸過,有些還是好朋友,可是當她們來找我傾訴宿舍問題或者是尋求解決方法的時候,我常常也想:要是我跟她在一個宿舍,我們會不會也有這樣的問題。

就像家庭關係、情侶關係一樣,人和人相處久了一定會有摩擦碰撞。但是宿友關係又是個奇怪的關係,一開始沒有情感基礎也沒有多濃厚的同學關係卻有大量的時間在同個空間里相處。所以宿友關係是跟普通同學、普通朋友不同的,幾乎可以說是一定會有摩擦矛盾的。

所以一般對宿舍矛盾我都會給這樣的建議:價值觀方面的不和諧最好就選擇包容,畢竟每個人因為生活環境和個人經歷的不同,價值觀也會千差萬別。想要以一己之力短期內改變一個人的價值觀簡直不可能,所以如果合不來就不要強求,實在不行可以盡量減少接觸避免衝突;生活習慣上的不同,影響不大的話能不在意就不在意,影響大了可以溝通嘗試解決。一般來說,這樣做大多數宿舍問題都能解決。但是!如果遇見了奇葩宿友(詳情見知乎各種奇葩宿友的問題)一定不要忍!一味的包容只會讓奇葩更奇葩!這時候可以找宿舍其他同學、其他宿舍同學、輔導員等等途徑來幫自己。遇到題主這樣的問題還可以用法律手段!

最後題主家裡人說讓題主自己反省下自己有什麼錯,這是好的,會對以後人際交往有幫助的。因為有時候可能我們無意中的語言、肢體或其他方面也會讓他人不高興,而且兩個人產生這麼大的矛盾也可能真的是你有做得不對的地方。但是,永遠不要放下自己的價值觀拋開自己的底線去妥協


能把東西找回來真的是一個挺不錯的結果,畢竟也有諸多知友擔憂哪怕報警也難以挽回損失。

說點題外話,這個世界上總有人喜歡你也總有人討厭你,但沒有人可以因為討厭你而侵犯你的權利,我覺得這應當是為人處世的底線之一。今天是扔東西,可能明天就是投毒,現在真的不乏行事極端之人。平時也應當注意下身邊的人有沒有這種傾向以規避風險。

——————————原答案——————————

1、千萬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輔導員的立場和你不一樣,他的想法八成是息事寧人,能少點麻煩就少點麻煩。要堅定自己的立場,憑什麼你要無辜遭受損失!

2、寢室對於你們宿舍的所有人來說是共有的場所,東西放她那她也沒有處置權。一個成年人因為情緒或感情而行為不當,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3、報警。但是,民警也有搗糨糊的可能性,你要做好應對這種可能性的準備。所以報案方法有講究,我出個餿主意。報案時說物品被盜,聲明包含哪些物品和價值,然後再說室友承認是她扔掉的,現在你想追回物品或索賠。一定要堅持是失竊!一定要堅持是失竊!一定要堅持是失竊!這樣不會被當做普通糾紛來處理。

4、如果警察還是處理不好或是態度不端正,就找律師幫忙。


報警說東西放寢室被偷了,並且知道是誰偷的,畢竟人家承認了。。。


我想提醒一件事:你真的確定東西是被扔掉了而不是用別的方法處理掉了?


很多人教你報警了,為什麼報警、報警之後怎麼辦?沒關係,我告訴你。這事如果是我,我會強迫自己冷靜、嚴格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搬出寢室啊不要再和她住在一起了】】】】

感謝評論@陳ray 提示。

我說的搬出去不是因為怕起衝突,是怕遇上起了殺心的室友,萬一她覺得:你把這事告訴那麼多人我沒臉活了你陪我死吧然後先殺人再自殺又自殺不成功呢?

說什麼都要解釋真是累累的,正經答案在下面??????

1,報警。

不是單純為了有結果,更不是讓警察來協調糾紛和解。就報案入室盜竊,做筆錄,說明財物丟失情況,警察問我就說:我收在寢室的包裹丟了裡面有blabla好多財物,價值超過一萬,其中有blabla…

留下出警紀錄,要簽字的那種。

2,要輔導員和知道事件的人寫情況說明。

我會要輔導員給我的材料上簽字按手印附加身份證複印件。否則我會告訴輔導員:我寫好了書面材料。

然後寫一份材料列印十份,親筆簽名,另外搭配幾封信分別是寫給班主任、學校教務處、宿舍管理處、校長辦公室、分管教育局、教育廳…遞交對象不一樣,內容進行調整。

我會很冷靜的跟輔導員說,如果你這個層面解決不了,我理解。但是學校必須給我一個答覆,否則我會繼續投訴到教務處,投訴到校長秘書,投訴到教育局,投訴到教育廳,如果沒人受理,行政機關方面我會上訪,我找媒體,再不行,我會訴諸司法程序。

就算我不打算這麼干,我也要這麼說。

就算我不打算這麼干,我也要這麼說。

就算我不打算這麼干,我也要這麼說。

(而且我建議你這麼干,因為寫材料很簡單,投訴很簡單,上訪也很簡單。比你和室友打交道簡單多了,比你面對輿論的壓力簡單多了。)

然後學校會比我著急。他們會去找我室友的。

3,同時我要收集我包裹里到底有什麼東西的證據,比如購買發票、郵寄憑證,快遞單上有沒有勾選郵寄物內容(有時快遞員還會拍照)給我買東西寄東西的人證也算,我和家人的微信記錄也算(比如我媽給我微信說:寶貝我給你寄了個xxxx)。如果不是太遠最好,我會通知家人做好作證的準備。以上東西收集完備了,我會寫份起訴狀,去法院起訴。

(自己不會寫不要緊,請聯繫律師。或者我。)

4,在以上任何一步動作的時候,除非室友在這一步就妥協,同意照價賠償(那就大家協商,賠錢),否則,繼續。

5,和好朋友待在一起,和支持我的家人傾訴,再不濟我來知乎刷點存在感。別覺得自己孤立無援。別覺得自己命途多舛。

我寫這麼多就是因為我是個包子,在女生排擠女生這件事上永遠都是自認倒霉,我太知道做個包子什麼感覺。也許你這麼做,會有別的女生在背後嚼舌根子,沒所謂,讓她們去。畢業了,你和她們也許一生都不會再見面,你和一些同學的關係,和在火車上偶然被安排睡在上下鋪的乘客並沒有兩樣。如果火車上乘客拿走你東西,你是不是會原諒?息事寧人?不會的,你會追責,會報告列車員、乘警,拿到賠償或者對方把損失恢復原狀,並且更換鋪位,然後到站下車,這個事情就變成了一次談資。你現在的事情也應該這麼處理。

這不是什麼可以「原諒」「大事化小」的事情,這是民事糾紛。你是在維護家人和你的物權、財產權。除此之外你可以照常生活。你本來就不理虧,越冷靜,你就越不會被構陷、被道德綁架。

這是我,一個站著說話不腰疼也不覺得委曲求是什麼高尚道德的人,的建議。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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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位特別貼心的陌生朋友交流,他告訴我,我的答案可能對提問者的心理素質等要求很高,恐怕在和校方博弈的時候,會操作不好。我一開始覺得他的擔心是對的。

我也怕發生這樣的事,所以一直說「這件事如果是我我會這樣做請你參考」,而不是「我要是你我會怎麼做」。提建議者給的永遠是參考方向,提問者需要自己去把握決策和執行。

現在點贊的人比起初多了,

有評論說:你這個不適用所有情況。

當然不是什麼情況都適用。

最初我預設的閱讀者是應當具有基本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人——要是不具備基本的判斷和思辨,拿來就照搬,那我覺得這樣的博士可能真的是弱勢群體,需要放進培養皿好好呵護。

因為很少發生這件事不知道怎麼辦我要去問媽媽這樣的事情,所以沒有想到有人真的會照搬他人的話。

沒有寫一句:請不要直接用,是在下失察了。那麼:

如果你不具有一些基本判斷能力和執行能力,本文不適合你,發生這樣的事情還是求助監護人吧。如果你已經過了十八歲,法律認為你不需要監護人而你實際還是內心無法自立,就求助你的配偶、親屬。

他們最了解你的情況,會給你穩妥的處理方式,未必最有效,但是穩妥。

然後你可以參考知乎的人是怎麼說的,她們說的未必穩妥,也許有效。

加上這一段更新的心情,其實是很沉重的。我沒想到這樣淺顯的道理,也要特意寫出來,然而不寫,我也會有那位朋友一樣的擔心。

慕容雪村在《中國,少了一味葯》里寫,缺少的那味葯叫常識。

我想,能不能再多加一味,叫自立。

不是每個人都要吃,但是真的可能還有蠻多人,得補補元氣~


能找回來是太好了,應該好好謝謝宿管阿姨。

我想說的是你父母的態度,是一種非常無能、失敗、無助於解決任何問題的態度。「一個巴掌拍不響」、「為什麼就欺負你不欺負別人你肯定有問題」、「你先好好反省自己」……說下去說不完,總之,這個態度是不對的。

如果你不能學著疏導這些負面態度,以後肯定有很多痛苦的事情發生。


你再好好想想,室友扔掉的是你的東西嗎?會不會是某位老外朋友寄存在你那裡的?


我靠! 包里放著手機 筆記本電腦 扔的時候就摸不出來感覺不出來?

什麼JB不知者無罪,明顯就是她和你關係不好所以故意找茬好吧?

包裹和垃圾袋她分不清楚么?

「不知者無罪」的這個「罪」應該是封建制度下,所謂的貴族、皇族人治的基礎上所謂的罪。這些罪名很可能並不是被法律所明文規定的。換句話說,這些罪名是隨著君主及貴族的喜好、心情可以變通的~

而且即便是在封建社會皇權統治時期,你也不可能看到有哪個案例說:某人不知殺人為罪,就沒有受到處罰。或者某人謀大逆後,以一句「不知者無罪」就能結案的

你同學明顯知道包裹內是你的私人財物,在未經你許可下私自處理,當然已經觸犯法律

數千塊的金額 不和解就上法庭

他媽到底是法治還是人治 ,還不知者無罪

還有 你們共同享有宿舍,你放在地上又不是放在她桌子上,什麼叫她的地界?

她在那地上撒過尿?留過騷?

硬氣一點 跟你們輔導員說一聲你要報警 然後不管他說什麼你都直接按110

你看他急不急

什麼毛病都是


先確定,不要慫。

首先可以再去找找輔導員,畢竟他是負責人,向他反應沒錯。

如果輔導員打算息事寧人,或者不能讓舍友賠償,立刻報警。

然後要求舍友賠償,即使放在她的桌上,她也沒權利將包裹丟棄,因此她應當賠償。

最後,說點乾貨。

我是一個人在南方上大學,我學到的第一點,就是不能慫。

只有擺出你的底線,才能讓她打消欺壓你的念頭。

拓展人脈,絕對不要一個人渡過大學,不求他們真的能幫上什麼,但是別一個人勢單力薄。

最後的最後。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人若犯我,翻臉不認人。


反正我要是遇到這樣的舍友,我是要把他打掉牙的。


之前知乎上有個問題,說題主的室友不講衛生,亂堆東西,各種惡習,當時回答里全是要題主把室友的東西扔掉的。現在突然間都發現原來扔東西違法了嗎。。。

強調兩題不同的人,你們看過羅生門嗎。


如果這種事情都不敢報警,我實在不知道你們還有膽量幹什麼。


電影《百萬元與苦蟲女》中女主角把她室友的包裹扔掉,判了一年有期徒刑。


直覺那個包裹並沒有被扔掉,她的膽量未必敢,誰也不知道裡面有什麼重要物品。

當然要報警,別打110,直接去派出所報案。

站在對方立場,設想一下她最怕哪種處理方式,就採取哪種。

怕父母的就通知他爸來了解,要面子的就在學校論壇曝光之,怕開除就去學校反映而不是找輔導員,怕惡人就找人收拾她。


怎麼辦?趕緊請室友吃個飯,感謝不殺之恩。


哎喲年輕人那,還是別和室友鬧矛盾了,能慫就慫,讀個大學不容易,能活著讀完四年是上天對我們的恩賜,得感謝室友不殺之恩。


先不要鬧大,鬧大就結梁子了。

先搜集證據,找她談,爭取私了。

最後不行再報警。

因為你也不知道實際到底是怎樣的,所以就按偷竊報。

如果報案也沒用,對方勢力強,那就干。

結梁子也得有個結梁子的態度。

否則就別結。


輔導員真是傻逼的動物


不要把爸媽這種「想想自己為什麼這麼討人厭」的說法放在心上。這種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的思維是不可靠的。人無完人,每個人可能都會被人莫名其妙的喜歡或者討厭。但是無論喜歡也好,討厭也好,她都沒有私自處理別人私人物品的權利。即使是不知道是什麼或者是垃圾,也不該私自處理。這麼大的人,是快遞還是垃圾都分不出來,建議去做智商測試。


從法律角度而言,你室友對於不屬於自己的東西進行了無權處分。你可以讓你的室友賠償損失!如果你的東西放到了他的地界,請讓他來證明這個地界是他的,請交出地界的權利使用憑證!登記了么?再有,你們導員對於這件事情無權干涉,這是你的私有財產受到法律保護!但是最好的方法還是報警,報警你的東西被盜了,數額達到了幾千元,而且室友嫌疑最大~這樣的話是最好的。

再有不知者無罪!那不知道某某行為犯法幹了法律就免責么?那乾脆都不學法律好了,這樣法律就沒用了!你們導員也是夠了!

再次建議直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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