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排斥為艾滋病人手術,但又呼籲艾滋病人不要隱瞞病史,那麼艾滋病人在住院治療時應該要怎麼辦?

今天在朋友圈看到一篇文章,闡述了醫生排斥為艾滋病人手術的理由,我又想起了以前看過的一篇博文,說許多艾滋病人不肯透露病史,導致醫生增加了許多暴露風險,那麼艾滋病人在入院治療時到底應不應該暴露自己的病史?


從理論上來講,患者確實應該告知醫生自己有艾滋病,讓醫生在手術前做好相應的防範措施(例如帶2層手套等)。但普通醫院的醫生由於處理艾滋病人的經驗和知識均不足、再加上恐懼心理,有可能會出現你說的拒絕現象。這種現象短期內也許難以改變,所以還是建議HIV感染者去艾滋病定點醫院診治。

換一種方式來說:感染者告知醫生HIV感染而被醫生無理由拒絕那是醫生的不對,而如果感染者未告知醫生最後導致醫生感染,那就是感染者的不對了,而且這麼做容易激化矛盾。

所以我能想到的辦法就是去治療水平高能力強的艾滋病定點醫院治療。


為什麼醫生會排斥?

就是因為風險大,我不是醫生,但假若是你,你會不會恐懼為艾滋病患者做手術?

之所以讓告知醫生自己的情況不就是為了讓醫生有充分的準備嗎?在醫生對患者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對待艾滋病患者的手術也許要區別於其他普通人的手術啊!

醫生要求不要隱瞞病史和不為艾滋病患者做手術根本不是因果關係啊喂!!!!

如果患者啥都沒說,醫生做完手術發現感染了患者血液,以為是普通患者沒在意,這是害了人全家啊!別把醫生推到道德的高點,人家也只是在工作,想賺錢養活一家老小


隱瞞了對病情沒有好處,

他排斥但那是他的職責。


問題出現的本質是艾病毒會經血液傳染。醫生不給艾滋病人做手術,正是因為害怕被傳染。艾滋病人隱瞞病情,只是為了能夠做手術。以錯誤的理論去指導實踐,則肯定會導致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由於艾滋病的發病率非常之低,在健康體檢當中幾年才有可能會遇到一例,基本上篩查還是以弱陽性為多,有些直接被疾控以假陽性給否定掉了。而乙肝病毒攜帶者則不同,陽性率高,幾乎每天都能遇到。由於兩者的傳播方式極為相似,醫學界把兩者是放在一起研究的。既然一起研究,則具有聯動關係。假如有一個病毒的研究方向出錯,聯動關係可以決定另一病毒的研究方向也會出錯。

乙肝病毒的傳染性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被證偽了,不是傳染而應該是轉染。乙肝病毒經血液傳播的研究方向之所以犯錯,只是因為案例收集的方法出現了問題。在目前的醫療大環境下,輸乙肝病毒污染的血而導致受血者被傳染上乙肝病毒的案例收集起來很容易,可是輸了污染血液沒有被傳染上乙肝病毒的案例卻根本不可能收集到。如此一來,自乙肝病毒被發現的一九六三年起至今已經過去了半個多世紀。案例收集的片面性被積累,變成乙肝病毒經血液傳播是百分之百的成立,已經百分之百的變了形。不信可以查頂尖醫學雜誌,看有沒有一篇是寫收集到經血液傳播不成立的大論文,即使有這樣的論文也不可能被發表。艾滋病毒是一九八八年被發現的,研究方向上延續了乙肝病毒錯誤方式,也算得上是重蹈覆轍吧。

在化驗原理上,與艾滋相關聯的是梅毒。與乙肝兩對半化驗不同,兩對半化驗包括病毒抗原與被檢者的抗體,梅毒艾滋沒有病原體的抗原卻只檢查抗體。由於梅毒艾滋專治醫院的出現,已經發現了許多問題。在血液傳播的基礎上,邏輯推理得出性傳播的途徑,可大量陽性孕婦的陰性丈夫卻讓性傳播處於尷尬的境地。這是用錯誤的理論指導實踐產生出來的眾多社會問題之一,往往會導致夫妻之間瞎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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