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羅伯特·麥卡蒙的《奇風歲月》?
《奇風歲月》應該算是一本懸疑小說,但以情節,或者篇幅來看又不僅僅只是「懸疑」。
作者叫羅伯特·麥卡蒙,作為暢銷小說家他一直被史蒂芬金的光芒掩蓋。《奇風歲月》里有非常多的超自然元素,作者的描述很有畫面感,書中場景就像電影一樣躍然紙上。據說這本書在美國被作為教材,和《麥田裡的守望者》和《殺死一隻知更鳥》齊名。但是這本書在國內遠不如另外兩本有名,似乎不怎麼有人讀過。(其實我很奇怪為什麼會這樣…希望有人看過這本)如何評價這部作品中作者的情節安排與寫作技巧?
相當棒的一本小說,既是懸疑小說又是青少年小說。或者說,不能把它簡單地歸做任何一種小說。它就只是書,讓人讀的那種。每個人會讀出不同的味道,每種味道又會得到不同的體會。這本書607頁,對於我來說一點不長,對於它的內涵來說更可以算是言簡意賅了。不過,這又是我的一面之詞了。作為懸疑小說在邏輯和知識方面自然不能和柯南道爾、阿加莎等人的經典相比,但是相當有特色,雖然案件自始至終存在,卻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它的存在只是為了使主人公一點一點地成長。換句話說,別的偵探小說是為了破案而破案,這部小說里比案子更難破的,是人心。情節背景上有些類似作者的自傳,但加入了很多想像元素,作者的描寫功力也過硬,雖說情節並不十分緊湊,寫出來卻有跌宕起伏的感覺,讀來很有代入感。書用的是孩子的視角,但並不完全是第一人稱敘述,在敘事上有些散,但是最後像其他懸疑小說一樣線索是「匯總」的,也回歸了它「懸疑」的身份。但是還是那句話,這本書絕不是以精妙的推理和高超的謎題取勝,而是書中看似不經意地穿插著的細膩片段。作者把小鎮生活寫得很有感情,但是也有鋒利的地方,有時主人公十二歲男孩的目光就像刀子戳穿虛偽的人性。最後卻是很有希望的,熱情不熱血,冷靜不冷酷。奇風歲月能被那麼多人喜歡還是在案件背後,貫穿著的人情和人性吧。如果作者把偵探推理和青少年生活分開來寫成兩本書(當初出版商真的建議他這麼干),那麼哪一本書都不會成功。但是它們放在一起卻結合得剛剛好,讓它不僅是暢銷小說,還是經典。所謂經典,不是大家眾口一詞點贊的書,而是每個人都有不同意見卻最終能夠在文壇上佔得一足之地的書。從這點來說,《奇風歲月》是合格的。有人埋怨它虛掛了「懸疑」、「推理」的名頭卻不倫不類,有人直指其幼稚造作主旋律······但是它還是以自己的方式存在著,不聲不響,不動不搖。對於我來說,為我鍾愛的書只有一種:作者愛,我也愛。《奇風歲月》正是如此。我不會去費心給它分類,也不會糾結護封上的那些讚譽之詞是否名過其實。
閱讀終究是很私人的體驗,讀者與哈姆雷特的關係已經被用濫了,概不贅述。只想說,《奇風歲月》不一定合你的胃口,但它的確有過人之處。
世上好書千萬,有的小說看得你轟轟烈烈,有的小說看得你涕泗橫流,奇風歲月不屬於上面任何一種,它只會讓你在看完之後長長地出一口氣,感覺有點意猶未盡,好像牽動了心裡的一根線。如果那根線沒有動,也不要怪書的力量不夠,或許只是位置不對。我太想推薦這本書,又擔心自己的淺見讓別人產生過高的期待,進而看低此書。千言萬語一句話,有的路自己走才知道深淺,有的書自己看過才嘗得出個中真滋味。第一次讀《奇風歲月》是在高中時,記不得是高几了。當時的閱讀習慣還是一目十行。但即便是囫圇地讀過,也被其中不少語句所吸引,激起了當時尚懵懂無知的我的共鳴。平心而論,如果純粹將書中以所剩不多的推理情節提出來,整本書的內容大概只能剩下三分之一吧。但是我相信,雖然在日本「這本推理小說了不起!」 1996年海外版排名第二,二十年Best of the Best海外版總排名第七,卻不會有人將這本書簡單地看作是推理小說(個人認為獲獎原因還是當時日本推理屆社會派影響力仍然很大)。而1992年獲得奇幻小說界最高獎項「世界奇幻獎」和恐怖小說屆最高獎項「史鐸克獎」雙料冠軍也能反映出這本小說的內容並不是一兩句話就可以概括的。 作者羅伯特·麥卡蒙,一個連百度百科詞條都沒有的作家,在國內幾乎沒有任何知名度的作家,剛出道時寫的是驚悚小說,雖然涉獵風格較多,但是似乎只能像斯蒂芬·金一樣,擺脫不了類型小說家的頭銜了(是的,斯蒂芬·金有《四季奇譚》,但是除了《肖申克的救贖》,其他的三篇都略帶一點詭異吧,尤其是《呼─吸─呼─吸》,當然比以前收斂很多),或者說,擺脫不了斯蒂芬·金的光芒了。其作品《天鵝之歌》也經常被讀者拿來與後者的《末日逼近》做對比。而《奇風歲月》的出現,正如《四季奇譚》一樣,成為了一個高峰,一個讓作者本人也幾乎無法超越的高峰(用「幾乎」是因為畢竟人家還活著,雖然中間沉寂了十年,但是又重新開始創作了嘛)。 應該說,這本書講的是成長,其英文原名就叫「Boy"s Life」。一切講成長、講青春的故事,只有能激起大多數人甚至是所有人的共鳴,或營造一種強烈的代入感,才可能成功。而像現在大行其道的大部分國產青春片這樣註定無法收穫口碑上的認可,多學學《畢業生》吧,當然不是指抄襲情節(《同桌的你》已經干過了)。這一次可以算是逐字逐句地把全書看下來,自然看到了更多會讓人產生一種難以名狀的感覺的東西。收集雜誌,在房間貼滿海報,將一些別人不屑一顧的東西當作自己的珍寶,和朋友與寵物一起玩,去探險,這些當然不是所有人都經歷過,但在看的過程中卻總有一種莫名的親切感,自己的過去彷彿就漂浮在周遭,觸手可及。但是作者又殘酷地告訴我們,這些看似觸手可及的東西,都回不去了。在書的結尾,最後一頁,當主人公看到故人的時候,積蓄的情感讓我的視線隨之模糊,竟至於看不清最後幾行。這種感覺,大概只有讀過的人才能體會吧。 作者在書中建造了算得上是寧靜安詳的小鎮。而憑藉各種天馬行空的想像,也讓這個小鎮變得如此與眾不同。為了避免劇透,這裡暫且不提。 總而言之,這確實是一本可以放上經典書架的書,確實是一本可以與《麥田裡的守望者》和《殺死一隻知更鳥》相提並論的書。寫出這本書的人,與塞林格一樣,確實不需要其他作品來證明自己了。 只要那神秘的力量不消失,他們將永遠在天上翱翔。 那神秘的力量永不止息。
這本書,http://changba.com/s/NgZGzZXA02pcjum0fN1k3g
這本書 自稱是一部懸疑小說 的確 這本書包含了一個案件 而這案件 展現了人性的醜惡 人性的複雜可 僅是一個案件又怎能構成這厚厚的一本?其實 《奇風歲月》還是一部成長小說 Boy"s life 講的是成長的蛻變 是正在脫胎換骨的男孩經歷的喜怒哀樂 歡笑與悲傷 有情竇初開的浪漫 有面臨邪惡的驚險 有生離死別之痛苦 這就是男主角科里的成長故事 而成長的話題 永遠牽動著千千萬萬人的情結 作為一個高中生 讀此書時有很強的代入感 想必其他人也是 深深的共鳴足矣 這不就是「好書」的境界嗎這本書 讓我「荒廢」一個星期 全神貫注做一個嗜書如命的書蟲 讓我深深醉在寫威洛的那一章里 讓我認識到 成長意味著勇氣和選擇久久 都無法忘記這本書給我的感覺所謂「好書」 每人的定義都不同 而我眼中的好書 can get the feeling that I wanna feel!!!
不同於傳統意義的偵探小說或是懸疑推理小說,作者在處理謀殺案與日常生活的關係上非常巧妙地注意了主次詳略,即小說的主要內容是敘述科里的童年經歷以及奇風鎮,而關於那一起神秘的謀殺的篇幅十分有限,雖然如此,作者總是每隔一定的篇幅就會提及謀殺案的進展,以及父親作為目擊者的精神壓力和痛苦的掙扎,從而使讀者在閱讀小男孩快樂經歷的輕鬆之餘又始終繃緊神經,關注著事情的發展。這種寫法看似新奇,實則是非常符合實際的,因為對於一個小男孩以及他的平凡的送奶工父親來說,他們不可能像一個偵探或是警長那樣持續地追查,他們是普通人,他們需要過自己安穩的生活,因此他們沒有過多時間和精力去解決這個謎團。因而謀殺案只是偶爾提及。但是,作者的巧妙構思在於,在一個一直以來都安寧祥和,太平無事的小鎮上突然發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謀殺,這本身就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如果小說自始至終只是在平淡地敘述日常瑣事,沒有起伏和懸念的話,這本書絕對不會有這麼大的魅力。當然,過分追求一個謎題的答案並沒有那麼重要,生活就是如此簡單平凡,正因為平淡才打動人。與其說是懸疑小說,我更傾向於把它看作一部感人的成長小說,並且可謂是一部難以超越的經典。
科里所經歷的事情看似彼此之間沒有聯繫實則為之後案件線索的發現埋下了伏筆。小說分為四部,每一部的標題別出心裁地按照四季的自然順序安排,顯得簡潔明快,自然流暢而不做作,充滿了童真,體現了清晰的條理性。且每個標題都與該部分的內容相關。第一部春天的痕迹暗示著在初春發生一起謀殺並留下了細微的線索也就是綠色羽毛這一痕迹。第二部天使與魔鬼的夏季和第三部燃燒的秋天則分別寫了夏天與秋天發生的事情,作者以其獨特的想像力使得小說帶有些許魔幻色彩,例如火星人入侵地球並奪走小孩子的父母成為了他們內心最深的恐懼,幽靈般的烈焰賽車、女王神秘的占卜、科里與夥伴們長出翅膀在天空翱翔、馬戲團里的三角恐龍等等。第四部嚴冬的真相指科里經歷種種曲折最終找到了殺人兇手。第五部永遠的奇風鎮指光陰似箭,已為人父的科裡帶著妻子回到他的家鄉奇風鎮,一切已是物是人非,但童年的記憶沒有褪色,過往的一切仍然歷歷在目。
小說沒有缺少成長所必備的元素:懵懂青澀的愛情,同齡人的欺負,真摯的友誼·····
而除此之外,科里經歷的每一件事無論大小都是最典型的童年記憶,很容易讓人產生共鳴。
父親內心的掙扎體現了人與自身的矛盾;父親對女王看法的改變體現了人與他人的矛盾,父親從開始厭惡,懷疑,拒絕女王到最終放下成見而去找女王尋求幫助告訴我們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該如何建立;謀殺案涉及的人物與平靜的小鎮的聯繫體現了人與環境的矛盾
這三大矛盾的體現使得小說的內涵並不匱乏。
面對父親脆弱的一面,小小的科里又該怎樣成長?今後的生活中會遇到怎樣的事情?這是小說一開始就拋給讀者的疑問。雖然小說的主線是以男孩的視角講述他的童年經歷,他的家鄉奇風鎮以及成長的歷程,但與此同時他的父親也在成長。父與子之間的關係也一直貫穿於小說的始末。小說敘述的故事雖然發生在美國南部一個偏遠的鄉鎮,但在鋪就一幅小鎮生活畫卷的同時也映射出上世紀60年代美國社會的真實狀況,具有一定的時代意義。
感悟與思考
一本厚厚的書,讀來卻不覺累贅,這得益於作者靈動且充滿趣味的文字,讀至結尾,感覺彷彿自己就是那書中的小男孩,經歷了這恍如一夢的精彩童年,是那樣留戀,那樣不舍。笑容不知不覺間爬上了嘴角。羅伯特?麥卡蒙那出於對文字與故事的熱愛將寫作技巧發揮到淋漓盡致,精心勾勒出完美的故事情節與細膩的人物內心刻畫,絕對可以打動任何一個讀者的心靈。
總會有一些小說可以讓孩子們感同身受,讓大人們難以忘懷,它們充滿著鮮活的生命力,可以跨越年齡的隔閡,觸及每個讀者心中柔軟的地方。《奇風歲月》便是其中之一。正如封面的推薦語所說,《奇風歲月》喚起了每個讀者心中的少年夢。小說雖然只是描寫了奇風鎮一年之內發生的事情,實則影射了科里的整個童年,雖然故事也許是虛構的,時間背景也是上個世紀,但作者用真摯的情感神奇地在每個經歷過童年而又懷念童年快樂時光的人心中產生了共鳴。使人感覺彷彿的確存在一個叫奇風鎮的小鎮,真的有一個可愛的男孩。小說並不僅僅關注主人公科里的成長,同時也反映了一些社會問題以及作者的思考,這是它相比於某些成長類小說的獨到之處。
《奇風歲月》的主題是開放式的,作者在小說中融入了大量元素,種族歧視、民權運動、社會發展導致的經濟結構變化、有權力的人恃強凌弱、流行文化等等均有體現,而讀者的興趣點是因人而異的。童年就是這樣,有歡笑有淚水,有重逢有離別,有忠誠有背叛,有光明有黑暗,有高潮也有平淡。主人公科里的童年無疑是極為豐富的。他目睹了一起謀殺,並且可能由於他的純潔無瑕的童真,他還經歷了許多的超自然事件。科里喜歡怪獸,喜歡收集各種小玩意兒,這些都是一個男孩子典型的愛好。復活節時教堂里一本正經的人們面對突如其來的大黃蜂的猛烈攻擊驚慌失措、倉皇逃竄的景象令人忍俊不禁;惡猴撒旦興風作浪,到處作亂,當看到棒棒糖小子在緊張激烈的槍戰中雄風不減當年,我們是那麼的激動,為什麼?因為我們其實都渴望像神槍手老歐文那樣永不服輸,內心永葆青春的風采。童年的我們愛憎分明,對心愛的人和物不惜一切也要保護,對厭惡之人也敢於宣戰。那時的我們思維不受世俗成見的束縛,未曾接觸太多人情世故,對這個世界都充滿著好奇與希冀。我們的眼睛如此澄澈,可以看到林中的雪靈,看到神出鬼沒的巨獸,看到他人的靈魂。作者在小說中寫道:「從來沒有人真正長大過。也許他們看起來像大人,但那只是一種幻想,就像時間雕塑出來的泥偶。不管男人還是女人,在內心深處,他們永遠都只是孩子。他們心裡都渴望能夠像童年時代一樣蹦蹦跳跳,自由自在,然而,他們泥偶般的身體太重了,跳不動了。這個世界在他們身上套了太多無形的枷鎖,然而,內心深處,他們都渴望能夠甩掉那一切。」這正是作者想要告訴讀者的。他通過簡單純樸的孩子的視角和務實的敘述,使讀者領會到最原始的"神秘力量",即對童真的渴望和對回歸本心的呼喚。
父母是科里永遠的依靠,即便對於多年以後已經成家立業的他來說依然如此。奇風鎮就像一個大家庭,在奇風鎮的童年記憶早已融入到科里的血液中並伴隨他一生,從未也將永不泯滅。
從小生活在城市裡的我們,多少會羨慕科里的童年。但只要永遠保留一份童真,緊握那與生俱來的神秘力量,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去面對生活,我想我們每個人都會是那個追風少年,童年就是屬於我們自己的「奇風歲月」。
最後,還是用作者所寫的那首詩作結吧——
年少的我們像狂野的風暴一樣自由賓士,
所到之處,天使也不敢靠近。
我們深入那沒有盡頭的幽暗森林,
看到我們,就連惡魔也紛紛退避。
我們透過可樂的玻璃瓶底,
去看遠方究竟有多遠。
我們看到一個魔幻的世界,
那是汽車之流無法到達的世界。
小狗是我們摯愛的兄弟,
腳踏車賓士如火箭沖向天際。
我們飛向群星,
繞著火星盤旋。
我們像泰山一樣在林間擺盪,
我們學佐羅揮舞利劍。
我們與詹姆斯·邦德一起飛車橫衝直撞,
我們如掙脫鎖鏈的赫拉克勒斯。
極目遠望,我們看到未來,
在那遙遠的國度,
我們的父母永遠年輕,
而時間如流沙般飛逝。
在歡笑與淚水交織的人生旅途,
我們盡情活過每一個日子。
鏡中的自己逐漸老去,
本書獻給那永遠的孩子。
是一本讓我分分鐘哭成狗的書……看了好幾遍
這是一本屬於少年時代的書,讀這本書就彷彿自己也在奇風鎮中成長了一遍。賓士的單車,蠢萌的小狗,夏日午後的陽光,綿軟的草地,與我的年少時光交疊重合,那是無憂無慮,肆意奔跑的歲月。放學路上背著重重的書包追逐打鬧,在零食櫃檯前發愁買什麼口味的糖果,最大的苦惱是數學老師的竹棍打手心和放學後的打掃衛生。我也曾想踏著單車去很遠的地方,我也有一隻小狗陪我長大。雖然,並不是我的狗,我六歲的時候第一次見到它,小小的,是漂亮的狐狸狗。不給它吃的時候,它就著急的作輯,再逗它,它就會眼冒紅光,我給它撓過無數次肚皮,後來,她生了小崽,後來小崽也生了小崽崽,後來它就跟叛徒一樣去另一個世界了。將來我會養一隻屬於我的狗,可它陪伴小小的我度過的那些時光,永遠有它的痕迹。
這本書除了結尾的一章,一直是美好的,有趣的。彷彿夏日的冰淇淋和可樂。謀殺案與小鎮上那些暴虐的人,種族歧視,都不能掩蓋少年時代的精彩燦爛和自由飛揚,只有偶爾從大人那裡感受到成長的力量,畢如,科里的父親對奇風鎮竟然會有人用那麼殘忍的手段殺害一個人的疑惑,痛苦。他心中一直美好的小鎮崩碎了,正如我們成長過程中感受到世界的殘酷冷漠時的迷茫一樣。可最後一章撕裂性成長的物是人非,直白不留情面的告訴我們終究會長大,時間是最強大的力量,只能往前走,每個大人心中都有一個孩子,隨時想如少年時那樣,開心就笑,難過就哭,前方都是未知,未知都是精彩。然而 然而希望每個人都能一直成長,卻不長大
有幸可以通過這本書體會到奇風鎮那股永不消失的神秘力量
很好的一本書。前面10%吸引人,但10-35%都比較平實,節奏不是很強,有些抓不住人。明顯從40%開始節奏起來了,把平凡小鎮生活寫得跌宕起伏了起來,就像女王對科里說的:孩子你最近的生活過得好像挺刺激。然後條條線索匯總了…但我想問的是聽說這本書是美國圖書管理員推薦的100本必讀小說之一。那剩下的那99本是什麼呢?誰有清單嗎?
一開始讀這本書是因為簡介里提到的謀殺案,但是真正讓我讀下去的是作者從小男孩科里的視角看待他身邊發生的點點滴滴的小事情,感覺也在回憶自己的童年。把雜誌上的圖片剪下來貼在小本子里,爸爸幫我修壞掉的溜溜球,小狗,看電影,為工作生活上的變故而憂心忡忡的父母等等,很多地方都讓人感動,讓人覺得很真實。至於一開始所提到的謀殺案確實是貫穿始終,但是中間關鍵線索出來後其實已經能猜到作案動機了,兇手的設定也有點俗套(看過肖申克的救贖那本「書」的人可能明白我在說什麼),但並不影響它給人帶來的閱讀樂趣。這是一本能讓你回憶起童年煩惱和快樂並以此打動你的書。
我覺得不出名的原因是書太厚,作者沒有名氣。在這個跟風世行的時代,我們不難想像對於一本這樣的書,很少有人會去認真讀完他。第一次看這本書還是高二,那時候正在一個如饑似渴的時候,雖然高中學習緊張,但是我那一年讀了好多書。一本好的作品關鍵是產生共鳴。書里的小鎮雖然不是我小時候的小鎮,但是卻殊途同歸的感覺。我花了不到一個月看完,每天晚上自習回來,除了寫作業就是看書。我一直不相信裡面的神奇力量,我覺得那才是孩子的世界。從主人公身上讓我回想起我的童年。正是這種情感的寄託使我讀完這本書。之前有試著讀紅樓夢,但是價值觀和世界觀差距太多,無法想像,最後還是沒讀下去。願每個大人心裡都有一個小孩。
書中寫謀殺案,由此為契機,引領少年科里完成由男孩到男人的過渡,這就是成長吧。
在這個成長過程中,腳踏車之死,內維爾老師辭別前留在空蕩蕩教室里的音容笑貌,與神臂少年尼莫的短暫際會,小狗叛徒的突然離開,以及最後,最好的好朋友戴維雷一個人踏上孤獨的旅程,獨自造訪木星上的雲中城堡等等。
作者寫這些無常,其實也是隱喻無常即是成長必將經歷的常態。離開,總是措不及防。但經久不息閃耀並給後來源源不斷輸以神秘力量的,永遠只存在少年時代。
(表示,寫到內維爾老師和戴維雷死的時候,真的好想哭啊,想到小學時的班主任和以前的夥伴。暑假來臨時科里和他的小夥伴帶著狗在天上飛的畫面,真的是夏日終極夢想,煽動性十足,雖然只是想像看到最後結尾的永遠的奇風鎮,我竟然流淚了,那種物是人非,但往事歷歷在目的感覺……這也是我們常常要經歷的感覺……故事帶有一點奇幻色彩,但情感確實平凡真實,可以引起共鳴的。
很暖的一本書,我是連著幾天一口氣讀完的,迫不及待等到結局。能感覺到書中的風、兒時的感情、流淌的質樸和噴薄欲出的叫做情感的東西。
從初三到大二看了不知多少遍
閱讀體驗非常之爽,欲罷不能,我兩天就看完了…
感覺男主有一種神奇的力量。
看完以後,總是感覺這本書是圍繞謀殺案拼起來的!
一本散文,隨便一個事兒都能寫很多,順便講了一個故事。作為暢銷書或嚴肅作品都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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