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職業有什麼吸引力?

實習的時候曾去過法院,讓我對法官這個職業非常敬佩,我的感受是法官都是情商智商雙高的人,不僅要對庭上出現的意外情況迅捷地作出反應,還得在調解的時候憑三寸不爛之舌讓雙方都願意讓步妥協,還要跟各種不同的人都得相處得來。在我眼中,很多法官的能力絕不輸高級律所的律師。

可是讓人費解的是法官這個職業收入比較低,工作強度大,並且權力也很小,在一般人眼裡社會地位也不很高,而且聽聞中國的司法環境也比較黑暗。

有很多次聽說年輕的法官改行去做了律師,我好奇的是有沒有將法官作為畢生職業的人?如果有的話,比例有多少?對於這些人來說,法官這個職業有何獨特的吸引力讓他們願意為此付出一生的精力(特指中國的法官)?


1、上下級關係比較鬆散,同事關係比較融洽。如果你沒想法往上爬,完全不需要拍各種領導馬屁,甚至就算你不鳥領導也不會有什麼影響。法院同事間的關係還是比較融洽的,勾心鬥角的情況比較少,矛盾一般只發生在法官和行政人員之間,有不少法官開完庭回到辦公室立馬開啟逗逼模式。

2、是一個可以讓人不斷提升業務水平的平台。可以提升自己業務水平的資源很多,院里替你花錢買動不動就幾百上千的書籍,北大法寶之類的軟體免費用,看不完的判決卷宗給你翻,然後還有各種各樣奇葩的案子和奇葩當事人給你實訓。法官這個職業會強迫你不斷學習新的東西,如果停下腳步就會被淘汰。

3、可以迅速的豐富閱歷。這一點沒有幾份工作比得上,能了解許多其他行業的知識,能看到許多人性的醜惡。如果把每個案子的情節記下來,能連成一本情節曲折起伏的小說。法官一天接觸的東西,有些人一個月都經歷不了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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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早上蹲廁所寫的草稿,不小心發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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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除了刑庭外,對新人容錯度挺高的。捅了簍子庭長、主管院長罵你一頓就差不多了(當然你不是把天捅個窟窿),發回或者改判不好看但一般不會讓你捲鋪蓋滾蛋,我不清楚律師行業怎麼樣,但在企業犯錯老闆扣你工資、罰你獎金什麼的不少見吧?

5、一天供兩頓飯……好吧,我感覺到的好處就這麼多,什麼伸張正義啊、執法為民啊之類的口號就算了,就一工作沒啥可神聖的,至少我自己這麼想。

當然也有許多噁心的地方,天底下哪有隻佔好處不流血的好事呢,比如活多錢少啊、比如活多錢少啊、比如活多錢少啊……

有人說不用鳥領導是扯淡,我估計是沒在企業或者政府部門呆過,對比一下就知道孫子和兒子的差別了有多大了。

還有說法官窮的,嗯,是沒錢,但摸著良心說還達不到窮的地步,工資算是各地區中等略微偏上那麼一點的水準,律師有錢,但法官的累和律師賣命時候的付出比不了。

有人說錯案終身追究,挺嚇人,可我不是刑庭的,踩雷的機會沒有刑事法官那麼多,小心點幹活至多也就是個發回重審。錯案終身追究的風險有些被人們誇張的太邪乎了。


我們甘作中國法治前進道路上的犧牲品。


2012年法本畢業,2013過司考,做過律助,公司法務,律師,現在在法院了,縣級市基層法院。我的經歷算是豐富(坎坷)了。

先匿,慢慢寫。

我要把我的經歷說清楚,才能好好的表達我對法律職業的熱愛!1、律所,助理;2、公司,法務;3、律所,實習律師,律師;4、法院,書記員。

本科法學是在一家公私合營的獨立學院(三本院校,現在好像是二本),順利畢業。

2012年司考完的那天晚上和基友一起去西安玩(三人行、激情四射),回來後不久就找了個律所做助理,那次司考358分,遺憾的很!這時候做助理主要是非業務為主,但是跟著主任的。

13年就不太滿意工資收入什麼的了,10、11月的樣子,去了一家公司,做法務專員,上面的集團公司是H股上市的,港資。我所在的子公司法務就我一個人,公司是家好公司。在這裡開拓了視野,也鍛煉了自己,是我實務成長最快的時候,那時候工作壓力大,不過私以為有壓力就有進步。在公司的兩任boss讓我印象深刻,一個帝國理工的理工生、一個哈佛的管理生,兩個苦出生的香港先生,各不相同。這段時間有很多事情發生,也有有趣的故事,我們那附近有三家大型外企,後面再看要不要詳說。

進公司法務後,司考成績出來了,390左右。

14年7、8辭職出來做實習律師,還是之前的那個律所(期間有過去其他律所的考慮,主觀原因未成行,略遺憾)之後開啟了奇葩而短暫的執業生涯,我實習兩個月後就獨立了,成為一個獨立的實習律師。

今天先這樣,我要組織一下語言再更。

對了,本人15年法檢考試,最終選了一家不用下鄉的基層法院,目前書記員。

對比一下法檢吧,檢察院相對事少輕鬆一點(公訴除外),主要檢察院的牌子能唬住人,辦起事情來方便,公私皆準,畢竟人家反瀆反貪,還能監督、檢察建議啥的。另外檢察院普遍待遇還要好於法院。

但我選擇了法院,自然也有我的考慮:

法院現在唬不了人,人民群眾都懂法(普法工作做得好 ),不怕法院。

我看中法院的是天天都在忙業務,技能沒有丟,還可以改行做律師嘛!

如果對刑事、對偵察感興趣,那檢察院適合你。

實際上法檢上下級關係,和法律規定是一致的。檢察院是領導關係,法院是指導關係。

就個案來說,法院獨立性比較強,民事案件自己內部定(還沒司改),刑事案件要看難易複雜程度,存在法官個人向上級法院法官個人請教的情況,行政訴訟存在黨政領導關心過問情況,但不會直接干預。

檢察院辦案可能要經常請示上級。

法院工作的吸引力:

1、正如大家所說的穩定性和榮譽感。穩定對部分人來說是很重要的指標,並非所有性格的人都適合市場競爭。其次是榮譽感,公職在中國自古以來就伴隨榮譽,不說別的,像我們三四線城市,在相親婚戀市場上,這也是一個加分項。

2、很多人需要穩定,但有更多人希望的是體制內的發展和進步,也是很多人進體制的重要原因。在縣域範圍內,一個副處單位,也是很不錯的平台。

3、再來談專業和職業:一個法學畢業生想從事法律工作,無非是公司法務、律所、法檢這幾類,公安司法公證相對來說不是主流。

法院在這裡面就有優勢了,在法院工作的新人,一年下來一兩百件訴訟案件隨隨便便,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當事人,可以接觸各類代理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這是最大的收穫,法律人最看重的經驗。理論結合實際就是個人能力,走到哪兒都是本事。

法院相對公司來說,優勢在於接觸面廣,工作環境友好,學習氛圍較好。

相對律所來講,優勢在於待遇穩定,能滿足年輕法律人,其次是佔有主動地位,能讓你牢記原則和大是大非。

相對檢察院來說就是忙,業務上比檢察院忙些,業務水平也會隨著工作的忙碌和經驗的積累而提高。

4、有了能力之後你就可以做法官啦(具體按照法官法來),一般情況下符合條件就會批助審,就是老百姓所謂的法官啦。就可以滿足主持個案正義的願望了。也就會對傳說中自由裁量權的直觀感受。

5、法官相對其他公務人員來說獨立性強很多,不會每天那麼憋屈。這個可以參見其他回答。

6、還有一點法院工作可以是你法律職業生涯規劃的一個階段。


作為新手來說,最羨慕法官的一點就是可以無所顧忌地說出一些比較「犀利"的話,直接和被告對話說出自己的想法。

今天剛剛結束的一場聽證,法官直接對被告(黑人)說,

」你知道嗎,你是個奴隸「 (Know what, you are a slave.)

當時的氣氛瞬間就詭異了,速記員看著法官,不知該不該繼續記錄,被告和辯護律師臉上都似乎浮現出了問號和感嘆號,我站在一邊,尷尬癌都要犯了,

法官接著說,

」你有機會選擇成為一個自由的人,但你自己寧可做一個奴隸「 (You were given opportunity to be free, but you"d rather be a slave."

」(緩刑協議要求被告戒酒,如果不能完成緩刑要求的話,被告就需要進監獄服刑)。每次你喝酒,你就是酒的奴隸,你就再說我還沒準備好成為一個自由的人「 (Every time you pick up the bottle, you are a slave to alcohol, you are saying, "no, I"m not ready to be a free man." )

「那麼,XX先生,我給你一年時間想想怎麼去做一個自由的人吧。」

我聽到後面,覺得太有道理了,太有氣勢了,我在代表檢方發言的時候要是能這麼鏗鏘有力來上一段,那不是hold住全場?!

後來一想,hold毛啊,我要是膽敢在法庭上,對著全套錄音設備和法庭速記員說一個黑人是"奴隸」,那我馬上就火了,對方律師肯定就要當場說我違背職業道德,

我還沒拿到律師執照呢,我還是作為"獲得認證的學員律師」掛靠在我老闆名下從業呢,我還不想死,也不想把老闆拉下水。

在美國這種鼓勵雙方律師交鋒對抗的「對抗制」(adversarial system) 國家中, 法官的作用不是簡單地被削弱。雖然法官在法庭辯論中退居二線給律師更多的發揮空間,但這種退居二線,也使法官可以在中立的角度扮演一個指引律師和當事人,作為一名智慧的長者談人生經驗的角色。而法官的言論,也在日益人人自危,謹言慎行唯恐政治不正確的美國,享受著相對更高的自由度。

看來要想留下什麼名言警句,還得爭取把屁股挪到那個位置上。


反對了本題的一個意見,居然有贊,怒來答。

法官職業,從客觀來講,還是有吸引力的:

1.從剛出校門的各法律職業的收入來看,法官的待遇算是中等,甚至還可能偏上,因為律師同學們還在苦哈哈的做助理,被壓榨勞動力,工資著實可憐。

再者,法官,尤其是基層法官,各項待遇均要好過中院和高院。

但是,就現在的法官來講,無非也只是公務員而已,從整個行業的一般水準來講,很難說要求和美國法官一樣的工資是合理的。在這個體制之下,還是按照對於黨和國家的貢獻來分配利潤的,比如,警察和軍隊工資的漲幅和漲薪頻率就大於法官。

2.法官職業,比較能滿足自欺欺人的法治夢想。

這可能是大部分人選擇法院或者繼續留在法院的很主要一個用來欺騙自己的原因吧。


我在讀大學的時候是很想成為一名律師,像古美門那樣的,而且很輕看司法不獨立下的法檢工作人員。可是後來偶然的機會暫時進入法院工作,讓我對法官這一職業產生了新的看法。

寫在前面:我的見聞只限於我親身經歷的。如你有不同看法,請正常表述,髒話撕逼的一律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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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我認為,法院是上下級意識最淡的國家機關。

法院的組織結構里,院長、黨組書記、副院長為最大的領導。對內的內設機構政治部(基層法院應該叫政治處)為實權部門(負責人事工作),對外的業務部門有各種庭(刑事庭、民事庭、立案庭、行政庭、審監庭等),這些機構的主任、庭長、副庭長是部門領導。

很久以前在知乎看到一個觀點,出自誰已經記不清了,就是說法院的工作人員多為法學專業,心中多少都有一些法科學生的法治理想,所以對上下級並不是那麼看重,不會對領導唯唯諾諾,領導也不會表現出咄咄逼人的感覺。進入法院後,我的體驗也是這樣的。

在法院內部,大家都會表現得有禮貌,進電梯時無論認不認識,站在電梯按鈕旁的人大都會問一句「你到幾樓"然後幫忙按下電梯樓層按鈕;去領導辦公室送文件的時候,領導會說謝謝;如果法官或者書記員對領導的工作安排有不同的觀點,可以直接表達自己的想法。。。。。。當然,如果是工作上的業務,這是必須要服從組織安排的。這些都是些細節,但是相比起其他機關,尤其是某些國企,這種融洽的工作氛圍已經很難得了。

第二 站在法律職業新人角度,我認為,法院身邊的同事業務素養較律師行業來說,更專業,更適合一個法學新人去融入。

這個素養指專業素養,不是指個人修養。

法院,尤其是大城市的法院,能在千軍萬馬中過司考,然後在眾多過司考的人中考進法院,這類人的專業素養是有保證的。(小城市及偏遠地區的法院工作人員處於供不應求且在職人員大量流失的情況,所以專業素養可能稍差。)

律師行業的業務素養比不上法院不是說律師全行業業務素養不行,而是律師行業的門檻比法院低,導致人員素養良莠不齊。

律師行業中從來不缺乏大神級的人物,他們個個都能夠讓大家高山仰止,但這些並不能代表全行業。

要想成為律師,只需要過司考,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然後找一家願意接收自己的律所實習一年,就能拿到律師資格證。這些唯一難過的門檻就是司法考試,但司法考試沒有年齡限制,沒有專業限制(2016年以前),沒有次數限制,沒有工作經驗限制,只要肯下功夫背、記、刷題,難度也不是特別大。律師行業的門檻過低導致從業人員良莠不齊,有在法院門口擺攤的律師,有在居民區租房辦公的律師,有在某同城某集打廣告的律師,有刑民商知離婚繼承房產要債全都接的律師,當然也有諮詢一小時十萬元計算收費的大律師,也有業務素養極高,一心為民的真民權律師。

所以,現在假設你是一個沒有背景沒有關係,獨自在一二線城市剛畢業的大學生,要規避初從事法律職業後不得不接觸法律業務素養較低的人的風險(法律入行後,帶你的老師和周圍的同事很重要),考入法院,是一個較為優秀的選擇。

第三 站在法律職業新人角度,我認為,成為法官後職業發展更為有利

法官可以辭職成為律師,但律師並不能很容易的成為法官。

大家都知道,初入律師行業是很辛苦的,沒有案源,收入不穩定,業務不熟悉,公檢法各處人生地不熟。一個律師大概都會有這麼幾年的低谷。但是,如果選擇考入法檢,就會規避掉這幾年,當你成為助理審判員的時候,基本上公檢法的人都會熟悉,各種業務也會大致了解,而且某些大城市的法院工資並不是很低,大致能保證這些年在這個城市體面的生活。當你最後選擇辭職(現在法檢系統確實存在離職潮),雖然有大概兩年的迴避期,但可以做律師團隊、公司法務等等。雖然此時你在律師行業可能是新人,但在法律行業已經是一個擁有經驗和人脈的老人了,你已經完美避開了一個律師職業新人的事業低谷期。

但是,律師想成為法官並不是這麼容易。

雖然現在有政策,優秀的律師可以破格選拔為審判人員,但畢竟這是畫在紙上的餅,具體怎麼實施還不知道。也就是說,目前為止,如果你過了報考國家公務員的年齡限制,那麼你就不能再進入法院了。就算你壓著年齡線進了法院,也得從書記員開始做起,此時你的歲數也就不具備優勢了,各種選拔、提拔、任命可能就和你沒有關係了。

第四 站在法律職業新人角度,我認為,檢察官職業也基本具備上述優勢,但優勢沒有法官職業明顯

首先,檢察院基本上都是刑事案件,案件接觸面沒有法官廣。

然後,檢察院的上下級意識比法院重。最高院、高院、中院、基層法院只有監督關係,沒有領導關係,也就是說,上級法院一般不干涉下級法院業務。但最高檢、省檢、市檢、基層檢察院是領導、監督關係。多了個領導。舉個例子,比如你作為市檢的檢察官想辭職,市檢同意不同意,省檢可以干涉;但是中院的法官想辭職,中院同意不同意,高院就干涉不了。

最後,檢察院不喜歡要女生。

檢察院不喜歡要女生。

檢察院不喜歡要女生。

第五 成為法官後,能更加理性、客觀地看待事情

有一句話:醫生見慣生死,律師見慣醜惡。

法官也能見慣醜惡,而且能見得更多。不僅能見慣醜惡,還能見慣更多事情。

法官作為國家工作人員,上可見TG(TG、ZFW、RD),中可見同級ZF,下可見企業商賈、黎民百姓。他們的什麼什麼也好,什麼什麼也好,法官都可以作為某些角色參與其中。

有一句話叫做兼聽則明,不要只聽一方說辭就讓自己深信不疑。要相信,一個人的自我表述,可能有真的,也有可能避重就輕甚至添油加醋歪曲篡改了的。

所以,作為法官,法官的視野可以很廣闊,國家政策可以參與其中,甚至知曉政策的來龍去脈;當地發生的各種事情也可以更加近距離的了解;對於社會中發生的事情,會更加理性的看待。

事情,它有它完整的邏輯結構。一些複雜的事情,會有一環又一環的邏輯推演。有些人往往不理解其中的內在邏輯,或者無從了解其中內在的邏輯推演,只看到了最初的原因和最後的結果。當他們發現他們能看到的原因和結果不合邏輯的時候,往往會下意識的否定這個結果,然後攻擊作出這個結果的人。殊不知,不是不合邏輯,而是有些人不理解或者看不到或者選擇性看不到其中的內在邏輯。這些人,我們叫他們烏合之眾。

比如一個律師進入法院詢問案件受理情況(這是最初的原因),最後被扯爛褲子出來(這是最後的結果),有多少人肆意狷狂地攻擊法院。真正理性的人,會想其中會不會有更多邏輯,是律師手續未帶齊強行問詢?是律師違反法定程序?是律師為了給當事人交代所以無理取鬧一下?還是法院就是看這個律師不順眼,雙方衝突然後法院濫用公權力報復?

法官是法學人、法律人,他們應該具備理性客觀看待事物的能力。

法官正是在審判的崗位上,律師見慣的,他們也能看見。

法官是國家公務人員,能一線參與國家政策的制定與實施。

所以,法官能看見、能理解。

所以,成為法官後,能更加理性、客觀地看待事情。(同時,更加理性、客觀地看待事情能讓人成為更好的法官。這是一個法官的成長。)

第六 法官的職業理想

法官職業的魅力還在於能夠真的去實現法學生的法治理想。

就算真的遇到一些領導強行干預違法裁判,法官也能夠選擇在合議筆錄、審理報告中留下蛛絲馬跡,將來以證清白。

但是,也不是只有法官這個職業能實現法治理想。

關於理想,不能說得太多。其實從哪個角度都可以去實現法治理想,無論是檢察官、法官、還是律師、仲裁員、公證員、司法行政人員、立法人員、學者教授。

他們都是站在法治建設的第一線。

以上。


謝 @陸由戚 邀

從小,就希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只有在法律這個行當初窺門徑之後,我才開始漸漸明白,公平正義,來的無比艱難。我內心樸素簡單的想法,不過是:用我的力量,讓善惡有報,法官,在這件事上,成就感最深。

喜歡端坐於冷硬的審判席,冷麵裁判世間美醜善惡;喜歡緊握法錘掄響,公平正義加身,不理會世俗眼光與壓力,為律法代言的感覺;喜歡那種,讓有罪者知罪俯首,讓清白者挺胸昂首,為善者尋求正義,為惡者討要報償的成就感。

法院的人事關係也好,薪酬也罷,獨立性也好,日後辭職當律師的薪酬也罷,都不是吸引我的理由,如果有一萬個理由吸引我去當法官,只有一個是成立的:成就感。

如果成為一個沒有榮譽沒有成就感的法官,那和鹹魚有什麼區別?


「吸引力」可能需要靠比慘來實現,想想地球上和還有那麼多過得還不如自己的人,這份工作頓時也變得像個香餑餑了。


我爹,在刑庭當了快20年的審判長。前些天第一次聽庭的我終於明白了麻麻所說的,你要體諒他對親人的凶,這是職業病,很難改的。

很難改的,就算是最親的人提醒又請求。

壓力特別大。記得我初中的時候,粑粑有幾個星期都是紅著眼睛而且工作到很晚,等到那個黑社會的案子結了才能去看醫生。還有,吸煙。一天兩盒? 哎,反正我看到他的時候80%手裡拿著煙,工作應酬要,排解壓力也要。經常回家了,還一根接一根地抽。很心疼,但也不能硬讓他戒。

腰椎間盤突出,痔瘡,早早就有了。可是又怎樣,這些案子總是要結的,越快人力財力才不會浪費。

近20年審案從未出錯,粑粑的嚴肅認真從工作延續到生活。親戚的小孩都不敢來我家,或者粑粑在場時他們都屏氣凝神,生怕聽到那張黑臉biu出一聲嫌棄帶批評的「漬」。而我,終於在這幾天放棄了將他改造成我認為common的其他朋友粑粑模樣的幽默老豆。

至於題主所說的,到底是什麼支持著他們在這條幹癟荒蕪的路上耐煩下去呢。 就我爹個人而言吧,第一是他的性格。耿直憤世嫉俗偏激。第二是他的家境。作為六兄弟中最小最有出息的一個,他自認為自己應該為這個社會多做貢獻吧。第三哈哈,自然是有我們在背後的默默支持啦~ 就算我曾經很是討厭不願擁有這樣一個將工作里的脾氣帶回家的粑粑,但是一想到這些年來他的辛苦,麻麻的隱忍,都讓人心生酸楚,憐惜不已。

既然他本人也不覺得錢財權勢高於他努力維護法律的尊嚴的心安理得,那我們便支持他繼續昂首挺胸地走下去吧!

放心,我和麻麻,以後會幫你戒掉煙的。


上聯:一群法官二種分類三千工資四處奔忙即使五臟俱傷六親不認也得七點出門八點上班九點開庭十分辛苦還需對雙方百依百順千恩萬謝確實萬般無奈。

下聯:萬起案件千種滋味百姓不解十分傷心縱有九牛之力八斗之才也會七竅生煙六神無主五心不定四肢乏力最後落得個低三下四兩不是人還須一人擔責。

橫批:前世作天孽這世當法官

轉自某法官群


我沒有做過法官,但是我所在的所是典型地法院派,很多的同事曾經都是法官,各個庭的都有,從他們身上可以學到很多東西,特別是一位優秀的法官肯定都是高智商和高情商的雙高人尖兒……

活兒少的時候,做過法官的同事都會聚在一起吐槽北京各個法院,比如之前某某法院的宿舍漏雨情況有多嚴重;某某法院生病了也不敢請病假,帶著腸胃炎上庭審案子;某某法院的伙食有多少次土豆燒排骨裡面只有土豆沒有排骨;然後還有統一的槽點是:工資真心低!2015年一個副庭長的月工資也就7K多一點吧……

那麼他們為什麼選擇做法官呢?一般答案分如下幾類:1、被法官的各種宣傳忽悠了,進去之前確實不知道有這麼苦·B;2、為了北京戶口;3、為了執業規劃,作幾年法官,等積攢了經驗和人脈就離職做律師;4、至於理想或是追求,最開始可能都有,但是磨了幾年以後都敗給了現實!

法官有灰色收入嗎?作為80後的女同志,基本上都沒有見過灰色收入長啥樣。以北京(別的二三四線地方沒有發言權)的司法環境為例,沒有法官敢把黑的說成白的,只有在可上可下的情況下,盡量幫忙爭取可上的情況,也就這麼些差別。但是,執行層面就不好說了,除去那些本身就不好執行的案子,比如被告確實沒錢,無財產可以執行的情況外,有些案子執行十年都沒有執行完,但有些案子可能一天就能搞定了。倒不是說執行法官有多污,而是一個法院執行庭就那麼些法官上班,但是每年執行案子的數量可沒譜,您就是逼死每位執行庭的法官,讓他們不吃不喝不睡(我曾經去過朝陽區的執行庭辦公室,辦公室里的卷多得跟圖書館似得,那個辦公環境真心差),他們也干不完那麼多活兒!所以,只有排著嘍,但是要是認識個把熟人,事兒就相對好辦一些、快一些……

所以,有朋友問我:「我這個官司用找人嗎?」我一看,標的就十幾萬,唉,找律師都費錢、沒必要,還找什麼法官呀,那得欠多大人情呀。因此,朋友們,在北京,標的不大的案子,你們與其說找這個找那個,還不如自己把證據收集的全面一點,把證據目錄做的好一點,就醬!

從我個人的感受出發,做過幾年法官的人,業務能力都很強:思路清晰、直中要害,各類材料準備的那叫一個規範,那個叫一個好,寫個答辯狀、起訴書、上訴狀、代理意見等跟玩兒似的;設計合同和投資交易能比一位普通律師提前看到很多步,規避很多風險(一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法官一年平均審400-500件案子,一位業務最繁忙的律師,一年能接多少案子?所以優秀都是熬出來的,如果您是律師,老闆安排您加班,您就從了吧)。最厲害的是,對程序各種熟,是活得民訴法或是刑訴法!另外,一位優秀的法官,對事物和當事人的觀察之敏銳,之準確。例如:帶我入門的同事,和我一起見完客戶後,有時候等客戶一出門就摔著筆記本兒說:「這人就是個傻B,還TMD事兒,以後你跟他接觸小心一點呀……」往後的事實一般都能證明,這個當事人就是個傻B、事兒B,有時候還是摳B,甚至是三B合一,天下無敵……

對了,剛才說的帶我入門的同事曾經就是一位出色的法官,業務能力之強,水平之高,一天的工作時間是12個小時(我們組的律師都這麼苦B),可以起草/準備完畢5份起訴、反訴、上訴和答辯的文件外加手續;起草(看清楚,是起草)3份合同,修改2份合同;出具2份法律意見書;做一個法律調研;中間還可以穿插各種電話諮詢……這個都是當年做法官磨鍊出來的本事!

至於平時工作時間,手把手教我立案、寫各類文書、分析每個案子,更是不在話下,因此我在入行律師里,也算是進步神速的了。

綜上,我認為能夠練就一身過硬的本事就是法官職業最有吸引力年輕人的地方。


坦白講,法官分兩種:一種是落後地區一年人均三十個案子的,一種是人均三百的。


很現實的回答一下,沒有任何吸引力,一是司法不獨立,法官只是黨和政府的一枚棋子,如果你能不同流合污,那還是算好的,最可怕的是助紂為虐,二是工資確實太低,難以養家糊口,所以想想還是算了吧


個人認為最大的吸引力,是法官是法律行業最有可能實現最後正義的人,畢竟這對於一個心懷正義的法律人來說一定是莫大的吸引。

無論民事刑事或行政糾紛,作為律師和檢察官他們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發表意見,他們也許代表正義,也許是在為犯錯者奪理,他們能夠維護的是每一個在糾紛中的人說話的權利。

而法官,他才是站在一個客觀角度,對案件事實、法律依據進行評判的人,也就是每一個案件最後的正義只有可能靠他們才能實現(是有可能,因為因人而異,畢竟不可否認也有一些心中根本沒有正義的法官)。

我充分欽佩法官,因為在我之前的法院實習中,我跟的法官對法律條款之熟悉和應用我簡直心生敬畏,也讓我學到很多。

但最後還是要為法官們鳴不平,特別是基層法官,他們好忙好忙,但一定程度上收入並不能成正比。因為這樣,他們最初的信仰很容易被打磨,到這時,吸引他們堅持下來的,大概只剩穩定了吧。


我小時候貌似是受了部啥電視劇的蠱惑(名字已經忘了),覺得法官酷斃了然後畢業就考進了法院??真正進了法院才發現,理想和現實的差距啊??工資就不說了,很多當事人根本不把法律當回事,也不把法官放在眼裡,你只要做出對他不利的判決,他都覺得你收了錢??我在的是基層法院,而且處理的是民事糾紛,這種現象更甚??待久了覺得這是圖個啥?風險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可是你讓我辭職唄,我卻又捨不得??

我曾經到政府部門待過一段時間,對比某些部門整天編材料,弄考核,我真心覺得法官有技術含量的多,各種類型的案子,各種難纏的當事人,迫使你不斷學習,不斷提升自己,判決書考驗你的邏輯能力和書寫能力,庭審掌控要求你的應變能力和決斷能力,當個法官,經濟上真沒啥吸引力,可是對自己能力的提升,很有吸引力??

另外,當你遇到真心因為案件感謝你的當事人的時候,其實內心還是有點小激動呢哈哈哈哈~


2016湖北公務員考試取消、核減部分職位招錄計劃的公告

省公務員考試取消278個職位

按原計劃,今年我省公務員考試共4466個職位,招考7437人。取消的278個職位中,法院和檢察院系統約佔一半,包括省高級人民法院,武漢市多個區級法院、檢察院,各縣市級法院、檢察院等。其他取消的職位多來自稅務、鄉鎮等系統。

根據規定,招錄計劃與招錄職位報名確認人數需達到1:4比例,職位方可保留,取消的這些職位,報名人數均達不到開考比例。

另外,有130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雖未被取消,但削減了招錄計劃,這些職位也以法院、檢察院系統為主。

很顯然,不少法院需要的年輕人,覺得法院沒啥吸引力、

公檢法三家都是缺人又招不到人,法院最為嚴重。


從個人理解來看,所謂吸引力,吸引的是旁人,而且這職業的吸引力又和普通的羨慕不同,應是由內而外散發的魅力讓旁人不顧一切親身參與其中。

在下不才,法本小白,有幸在基層法院刑庭實習過一段時間。

當初選擇法學專業,倒不是說有多大的理想抱負,而是因為從小被誇獎能說會道,適合當律師,剛好家中也有從事法律行業的長輩,於是誤打誤撞成為了一名法科生。在我未曾去法院實習之前,我的職業規劃就未曾考慮過它。(實際上也是立了個flag(。

也許正是這短短的實習,可能會改變我的規劃,未來我也期望能夠成為一名法官。

我最喜歡的是,便是那獨立的個體與自由的氛圍。

個人認為,當今教育的終極目標應當是「培養獨立之人格與自由之精神」,不過我所在的院校可能層次不足,給我的感覺仍是對於書本知識的死記硬背,但是在法官中我看到了許多踐行這一主旨的例子。記得帶我實習的小哥哥曾經給我講過一個他判的案子,具體案情此處不贅述,大致就是證據方面有瑕疵,他從各方面判斷都覺得被告人是無罪的(其實刑庭判無罪的案子是很少的)雖然旁人有勸他說這樣的風險有點大(尤其是終身制之後),但是在仔細分析過後,他還是堅持自己的判斷,作出了判決,後來也算是一段佳話吧。其實說這個例子,只想表達也許我們覺得現在的人情社會中,尤其是體制內工作會受到來自上級的很多壓力,但是作為法官,能夠有自己恪守正義的底線,能夠不被過多干涉地作出判斷,著實不易但也著實幸運。

所謂「活到老學到老」,這一點在法官身上也體現的淋漓盡致。資歷老、經驗足的法官會像年輕的助理審判員不恥下問,無論是法律適用問題,還是來自檢察院的檢查建議,甚至判決書一字一句的斟酌,大家都會以平等的姿態進行交流與探討。而那些當師傅的法官們也會不遺餘力地帶好每一個小徒弟,幾乎是手把手一對一的培訓,對於實務能力的迅速提高可以說是幫助匪淺。

維護正義所帶來的成就感大概存在於我心中尚未崩壞的地方。

社會運行要有秩序,如何做到井井有條,需要用法來規範,而避免差錯的最佳狀態就是實現公平正義。其實法科生所從事的職業,無論是律師還是公檢,目的都是維護心中的正義,只不過彼此角度、立場不同罷了,但是法官不同,他需要站在一個更高、更客觀的角度來評判是非對錯。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肩負著整個社會的法治期待,也要描繪法治中國的前途願景。

就說帶我實習的法官小哥哥吧,無論是幫助不識字不懂法的當事人進行附帶民訴的主張,還是會對檢察院的回應提出自己的看法質疑,都在用自己的綿薄之力維護著自己的信仰與追求。我曾問他,看似有證據鏈的案子但是不能排除還存在其他可能性時,該如何判決。他回答我,小姑娘,你上課的時候也應該學過一句話「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也得滿足這兩個條件才可以定罪量刑,缺一不可。判決書上寫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圍繞這句話展開的,要是前提條件都不滿足何談犯罪呢。

總有人要負重前行,為何不能是我呢。

每次實習下班回家,爸媽總會問我今天有什麼收穫,每天我接觸不同的案子聽不同的庭思考不同的問題,說實話收穫的確不少。當我眉飛色舞地講起這些時,媽媽卻有了說不出的煩惱。因為家裡長輩以前也曾任職法官,工作辛苦自是難免,就說我們當地基層法院刑庭一年要辦1k+案子的數量和公務員那些微薄的工資,用她的話說「這是一份付出與收穫不成正比的高危職業」。

她說的沒錯,在我實習來看,平常上班時間法官們是非常的忙碌,看案捲去開庭寫材料讀文件,每一項都要認真仔細地做,萬不可出了什麼差錯。難得有個午休,也要重複做上述事情,連軸的機器很少有停止運轉的時候,喘口氣之後還是要繼續衝刺奔跑。

但是我卻固執地反問「的確大家都明白這個道理,但是這份工作總得有人去做吧?

媽媽依舊憂心忡忡「可為什麼偏偏你要去呢?

我握住了她的手,眼神堅定,言語平和「為何不能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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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十年後,有幸再回首,希望自己能夠因此感動過、努力過,當初少年意氣的自己曾寫下過這些稚嫩的文字與堅定的心境。

以上。


該行的是少數,留下的是多數,留下的絕少是為法律信仰,多半是貪圖安穩,害怕風險,貪戀法官的那一丁點僅存的社會地位。現在的一些年齡比較大的法官連司法考試都沒過,辭職連律師都做不了,基本的生活技能也沒有,想辭職也辭不了啊


家裡親戚在民營擔保公司,經常和法院打交道,基本上每個案子都會按照一定比例給法官送錢,有時涉及異地執行的案子,還得帶上法院相關工作人員的全家到當地旅遊幾天。


逆轉裁判那個萬年打醬油的裁判長一直是我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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