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殘的方式證明清白到底是什麼心理?

比如某某為證明清白剁掉了自己小指,這樣就能證明?什麼心理啊?


為了讓別人後悔沒有相信我,施加於自身肉體的痛苦試圖來折磨別人的精神。


展示可以為此付出巨大代價,以強調自己清白的重要性,以與身體重要性做對比的方式來體現自己清白對自己的高價值。

潛台詞是:清白對「我」很重要,我不會拿它來開玩笑,「我」很看重它,不可能毀掉它。

以剁手證明清白來說,潛台詞就是:沒人想剁自己的手,這是前提。「我」認為清白比手重要,所以如果「我」不想剁手,那麼我也不會想要破壞「我」的清白。


self-injury這個領域國內還在研究。不過目前,更多地認為,自殘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手段。當然也和幼年時期遭受的痛苦有關:魔警 中 吳彥祖扮演的角色,就是這樣,童年父親用皮帶抽他,長大以後,自己犯了錯誤,他也會抽自己。


明代詩人于謙有詩云: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這是一種精神潔癖,視信仰高於生命,他們以一種悲壯的方式,來完成靈魂的升華。


在小時候,7歲吧,讀二年級,很喜歡一個表姐,大我5歲,因為她很疼我,很小的時候經常會找我玩,人很溫柔很漂亮,把她當女神了。

有一次去她家玩,因為很久沒去,顯得很興奮,在她家裡上竄下跳,在樓梯拚命的玩。可是,她突然對我說,『你怎麼這麼調皮,你看別人多乖,下次不讓你來了。』

當時,狹隘的我,玻璃心的我,聽到這句話,好像受到老師批評一樣,很想哭,當時忍住了。於是我突然靜下來,一直低頭不說話。我開始扣指甲,很想把指甲掰出來直到流血(後來不敢,沒有做)。於是把指甲邊緣的皮慢慢撕下來。(這應該不算自殘)

但是,我對這件事記得很清楚。後來姐姐問我怎麼突然變安靜不說話了。我也不想解釋,笑著和她說,我想回家。

就這樣,回想起來,覺得自己很可惡。


希望別人後悔沒相信自己,僅對在意自己的人有效.


我只是在感到無助的情況下不想依賴任何人自己發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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