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還區分「的」「地」「得」的用法嗎?

若是,現在還是否區分?若不是,是否有必要區分?


無奈的嘆息

無奈地嘆息

無奈得嘆息


應該區分。

我試著舉例說明一下為什麼要區分吧——

第一組:

a. "要說蛋撻,這家店做得很好。"——這家店做得「很好」,而非「不好」。

b. "要說蛋撻,這家店做的很好。"——「這家店做的」很好,比「別的店做的」好。

第二組:

a. "路邊站著兩個男孩,她經過時,有一個帥帥地笑了一下。"——某一個男孩「帥帥地」笑了。是笑得帥。

b. "路邊站著兩個男孩,她經過時,有一個帥帥的笑了一下。" ——是那個「帥帥的」男孩笑了。是長得帥。


無論從新聞出版界奉為標準的《現代漢語詞典》「的」「地」「得」詞條來看,還是《人民日報》、新華社和正規出版社的實踐來看,都是嚴格區分的。

坊間流傳三個字不分,這一說法可能源自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1984年出版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 http://jpk.mdjnu.cn/Course/xdhy/Upload/file/14030311-df71aa36.pdf ,其中有個附註:

①這裡不區分「的」「地」,都用「的」。過去曾經不分,並未引起混亂,而通行的分寫辦法在教學上不無困難,事實上也確有疑難

情況,所以根據許多教師的建議,提倡不分。但是目前報刊文章和許多著作中大都是分寫的(雖然分得不妥當的屢見不鮮),因此不作硬性規定,願意分寫的儘管分寫,只要分得對就行(定語用「的」,狀語用「地」)。


如果你看地懂我現在打得這一行字,並且感覺很彆扭得話,請你相信,作此區分絕對是有意義地。


強迫症般 認為如果連這三個字 使用都混淆實在是蠢 無可救藥。

—————14.09.06補充—————

謝謝。

特補張圖,大家看看對岸連「似的」都還分不同詞性作出差別使用。我一直覺得,維持語言文字的精準可以讓我們讀得更輕鬆,讀寫生活也變得更有品味。

「他就像個法官 似地,派頭十足地 詢問 我」

我曾經向一家食品生產商提出過建議,他們的產品包裝宣傳語錯誤地將三種"de"均用「的」替代。他們很快給我寄了一堆食物,還表示已經向相關人員提交了問題。但一年多過去了,他們換了幾次包裝設計,卻沒有更正過這看上去細微、但對於我來說醒目的錯誤。也許他們討論過了,但卻不覺得是錯誤吧。多麼令人遺憾。

希望我們的基礎教育不要到最後大家各執己見,曾經一貫的標準被扔到月球。


跑的速度很快

跑得快

飛快地跑


我覺得排名第一的答案挺好的,補充下。

要不要區分」的地得「?必須啊。

」的「表示名詞的狀態

」地「表示動詞的狀態

」得「表示這個動作是怎麼樣的,動作完成的程度如何

開心的笑

開心地笑

笑得很開心

重點說一下為什麼要區分」的地「。有人說不區分它們也沒有違和感。那只是因為你看到的那些詞只能形容動作或只能形容名詞,被形容的詞只是動詞或只是名詞

有一類字詞是既可以做動詞又可以做名詞的

例如,笑,吻,服務,決定,描述,改變,包裝,發現,邀請,追求,提高....

甜甜的笑 ——甜甜地笑

輕輕的吻 ——輕輕地吻

艱難的決定 ——艱難地決定

詳細的描述—— 詳細地描述

全新的包裝 ——全新地包裝

禮貌的邀請 ——禮貌地邀請

看到上面的例子我們也知道了有一類字詞是既可以形容動作又可以形容名詞

這些詞如果不區別"的地"是會造成歧義的.

綜上所述,區別"的地得"是有必要的

我本來是在@唐僧同志 發表答案下留言,留著留著,哎呦,我留的言都能寫答案了

謝謝@唐僧同志 告訴我們」的地得「的來源。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它們的出身而對它們的作用進行否定,鄧小平爺爺都說了,不管黑貓白貓抓到老鼠就是好貓。不帶這樣欺負」的」和「地」要求獨立出來的行為。

區分開來更容易讓我們理解和表達,更增加了漢語的靈活性


非常有必要區分!!!不區分的話首先是語法錯誤,其次是有時候會產生歧義。

初中語文班主任教的:定 「的」,狀 「地」,「得」後補。

受益終生。


我相信不只一個人看到三個字混用,是非常反感的。有時候做試題時,我都會把不對的給標出來,原諒我是錯別字小能手。


在唐宋早期白話中,有「底」「地」「得」三字。元明以後,「底」變為「的」,而「地」「得」也多用「的」。一時間,三個字幾乎統一為「的」。民國時候,胡適等學者提倡白話,於是也曾發生過「底」 「地」「的」到底該用哪個字的大討論。討論的結果是,你想用哪個就用哪個,完全看個人習慣。(而「的」與「得」,因為容易發生歧義,則最好有所區別。)

因為各有各的主張,引經據典,都是對的。

只有「」字,由於文法特殊,相對獨立,沒有什麼好討論的,大家依看語感,漸漸恢復古時用法。

根據已有的研究資料,一般認為作為實詞的「的」字是最初由』『底」字演變而來,已早期書寫形式為「底」,根據斯坦福大學博士石毓智和李訥教授的考察,從三世紀到九世紀,「底」是一個指示代詞,相當於現代漢語的「這」。只用作名詞的定語,即「底」和中心名詞一起出現。這個時候,「底」附著於其後的名詞,它們之間存在一個較弱的邊界。

《筠州洞山悟本禪師語錄》

不錯事作么生?

如大地火發道理。

《撫州曹山元證禪師語錄》

只是醜陋人。

自少養得兒子。

我們現在用「的」的,唐宋白話基本用「底」。

唐代:

《妙法蓮華經講經文》 禮拜了,又虔虔,利益迅.百萬般。佛把諸人修行,校量多少唱看看。

《頻婆娑羅王后宮蛛女功德意供養塔生天因緣變》汝等昨夜見光,非是釋梵四天王。乃是王宮功德意,為先捨命掃佛堂。

《無常經講經文》尚來勸化總須聽,各各自家須使意。到家各自省差殊,相勸直論好事。

《李陵變文》前頭草盡不相連,後火來他自定。

《寒山子詩集沖》我見世間人,堂堂好儀相。不報父母恩,方寸模樣。

「底」字在唐代用得還少,到宋代便已通行。

宋代:

《景德傳燈錄·卷十》僧問:「如何是佛?」師雲:「殿里。」

五台山智通禪師,初在歸宗會下時,忽一夜巡堂叫雲:「我已大悟也!」眾駭之。明日,歸宗上堂集眾,問:「昨夜大悟僧出來。」

《朱子語類·卷八》今之學者,本是困知勉行資質,卻要學他生知安行工夫。便是生知安行資質,亦用下困知勉行工夫,況是困知勉行資質。

「地」字的用法,唐宋時代與現在不完全相合。

《朱子語類·卷八》又如韓信特送許多人安於死,乃始得勝。

《朱子語類·卷一百十六》每日看文字,只是輕輕拂過,寸進尺退。

以上兩例是和現在一致的。

《朱子語類·卷十五》但用工做向前去,但見前路茫茫白,莫問程途,少間自能到。

《朱子語類·卷十二玲》日未上時,黑虧影曼,才一絲線,路上便明。

《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一》今學者只是悠悠,無所用心。

以上三例,我們現在用「的」。

「得」字的用法,古今基本一致,就不舉例了。

元朝以後,「底」變為「的」。( 《漢語史稿》里王力認為,「在書面語言里,「底」改作「的」最先見於宋人的話本,而話本是經過元人改寫的。所以「的」字的廣泛應用,實際上是元代以後的事。)

「地」 「得「亦多用「的」。

有個匿名用戶提到四大名著,那我就以《水滸傳》《西遊記》《紅樓夢》為例:

《水滸傳》

卻懲地教甚麼人在間壁吱吱哭。

那心頭一似十五個吊桶,七上八落響。

《西遊記》

猴王撲跳下樹來。

猴王縱身跳起,拐呀拐走了兩遍。

《紅樓夢》

只見軍牢快手,一對一對過去。

直燒了一夜,方漸漸熄去,也不知燒了幾家。

以上六例,我們現在用「地」。

《水滸傳》

史進看了,卻認他。

那店小二口中吐血。

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

三十六個牙齒捉對兒廝打。

《西遊記》

不覺嚷鬧,驚動了祖師。

二將果奉旨出門外,看真,聽明。

《紅樓夢》

雨村不覺看呆了。

這人生這樣雄壯。

以上八例,我們現在用「得」。

只有《水滸傳》中還保留著大量的「地」

山邊竹藤里簌簌響。

只聽得松樹背後隱隱笛聲吹響。

跳出一個吊睛白額錦毛大蟲來。

只見那個道童,笑吟吟騎看黃牛。

眾人把門推開,看裡面時,黑洞洞

我們現在的標準用法,是1949年以後才確立的。

郁達夫《沉淪》獃獃看了好久。

魯迅《阿Q正傳》阿Q踉踉蹌蹌跌進去。

胡適《一個問題》他匆匆趕上他妻子。

老舍《四世同堂》老人用小胡梳輕輕梳看白須。

沈從文《邊城》爺爺到溪中央於是便很快樂唱起來。

老舍《駱駝祥子》從門同中把鋪蓋搬進來,馬馬虎虎鋪好,躺下了。

以上幾位作家學者,都是用「的」不用「地」。

但老舍四九年以後的作品,就開始「的」「地」分明了:

《正紅旗下》用絲線輕輕地勒去瞼上細毛兒。

《無名高地有了名》他堅決地清楚地向營長說出他願。

「的「「地」「得」三字讀音,都是輕聲「de",口語上沒有區別。在書面語上,三字分工的好處,是使表達更為精確,可以避堯一些歧義。

但是目前似乎分得太細了,「地」字其實多餘。

當年大討論時,胡適主張「的」「地」一律用「的」。

跳了起來。

重重他一拳。

心滿意足走了。

美美睡上一覺。

輕輕我走了,正如我輕輕來。

按照標準用法,上面幾句都應該用「地」。

但顯然用「的」也不會有歧義。

而「的」與「得」,因為容易發生歧義,則最好有所區別。

比如:「說de好,唱de不好。」

這裡用「的」還是用「得」,就完全是兩種意思。

「說的好,唱的不好。」意思是說的比唱的好。

「說得好,唱得不好。」意思是說得好,唱得不好。

又比如:「吃de夠了。」

「吃的夠了。」意思是食物充足。

「吃得夠了。」意思是酒足飯飽。

不過到了特定語境下,這些容易產生歧義的句子,也還是可以輕鬆鎖定其正確含的。

參考資料

[1]微博ID司馬少的一篇文摘。Sina Visitor System

[2]書籍《漢語史稿》(1958)王力著

[3]書籍《中國語歷史文法》(1958)太田辰夫著

[4]論文《漢語「得」的語法化研究》(四川師範大學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碩士 匡存玖)

[5]書籍《漢語語法化的歷程—形態句法發展的動因和機制》(2001)斯坦福大學博士石毓智和李訥教授著

[6]《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2010年2月第一期第二卷《」的「的語法化》文章(湖南科技大學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 王曉)


粵語地區丁點壓力沒有。


舉例比較容易理解:

瀚瀚 的 蛋

用力 地 打

抽打 得 爽

注意詞性。


比如你賣甜菜

你寫個甜得捨不得賣

很棒的宣傳語對吧

你要寫個甜的捨不得賣

你看還有人買不


看到樓上有長篇大論為混用「的」、「地」洗地,甚至連漢語歐化的概念都搬出來了。

我以為錯別字就是錯別字,90%混用此三字的人都是語文課沒學好或者純粹是懶——哪有人帶著那麼崇高的信念去刻意寫錯別字的。


有一天,一個吝嗇鬼路過一個西瓜攤,賣瓜人想捉弄他一下,於是高喊:「賣瓜嘍,大西瓜,甜得捨不得賣!」吝嗇鬼一聽,急忙擠到攤位前挑來揀去:「多少錢一斤?」賣瓜人笑著說:「人家都賣五毛錢一斤,我這是自家地里種的,便宜你,就兩毛錢一斤吧!」吝嗇鬼聽了,樂得合不攏嘴,連忙挑了兩個大西瓜,高高興興地回家了。

  不一會兒,只見吝嗇鬼氣沖沖地回來了,他破著喉嚨,歪著腦袋,大聲嚷嚷:「賣瓜的,你不是說你的瓜甜得捨不得賣,怎麼一點也不甜?快賠錢!」賣瓜人不緊不慢地說:「就是嘛,我說甜的捨不得賣,賣的當然都是不甜的呀!」吝嗇鬼聽了啞口無言。

  原來,第一句「甜得捨不得賣」中的「得」,表示後面的語句是補充說明瓜甜的程度──瓜很甜,以至於捨不得賣。第二句「甜的捨不得賣」中的「的」,表明「甜的瓜」捨不得賣,而賣出去的全是不甜的瓜。那個吝嗇鬼沒有弄清「得」與「的」的用法,結果上了當。

巧用「的」與「得」


一種用麥芽糖,北平話是糖稀,可以做大串山裡紅的糖葫蘆,可以長達五尺多,這種大糖葫蘆,新年廠甸賣最多。

——梁實秋

還有七八個人,交頭接耳議論我

——魯訊

你別瞧這窗戶關著,窗戶眼兒里吱溜溜鑽風。

——張愛玲

:)

有些人喜歡精確的區分的地得,當然沒問題。的地得曾經在語文課堂上的區分要求,我也記得很清楚。

有一個帥帥的笑一下

有一個帥帥地笑一下

沒問題,我也是能一眼看出意思上的差別。

於是你堅持要在使用中區分它們,可以,我贊同你,支持你。

但如果你非得要把問題提升到文學素養的高度上,比如說這位:

假如您不是反串黑的話。

您這番話真是說彷彿貼大字報般缺乏基本水平,恐怕很多文學大師們得「交頭接耳議論」你一番了。

或許對有些人來說,「的地得」是他們為數不多的可以自認有點文化的圖騰了吧——不然抓得這麼緊作什麼?

最後。

「的地得」的通用與否(更多的是「的」與「地」的通用與否)雖然仍然存在大量爭論,但該寫出不朽文學的,仍然會寫出來。而在他們的作品當中,「的」與「地」的區別,實在是渺小得不值一提。

補充一句,在一定會產生歧義的時候,的和得還是有必要區別一下的。

比如:

那些紙片,白得顯眼。

那些紙片,白的顯眼。

但話又回來,文字是寫給人看的,看得懂,理解你的意思才是第一要務。只要你別讓人有歧義。

比如:

假如有文化的諸位能看懂的話(都是白話,應該看得懂吧)。

就算不提這頁紙是誰寫的,光是這些字,我想也足夠說明問題。


「的」是客觀描述形容詞詞尾;「地」是副詞詞尾;「得」是主觀描述形容詞詞頭(接在要形容的那個動詞的後面)。


小學語文老師教的:

前接名詞、形容詞或代詞,後接名詞、代詞。

例:我的妹妹;可愛的妹妹

前接副詞,後接動詞

例:開心地笑了

前接動詞,後接副詞

例:笑得很開心

例句:我可愛的妹妹,這次考試考得很好,所以她開心地笑了。


我家的地得掃了。。。


如果你看的懂我現在打的這一行字,並且感覺也並不彆扭的話,請你相信,不作此區分也沒什麼問題的,但,區分一下仍然是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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