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大宸扶老人真相最可能是怎樣的?該如何進一步調查?

看到新聞,說當地警方認定是袁撞的,負主要責任。

在監控錄像主要直接證據缺失的情況下,認定真相確有困難。

在現有種種已知的情況來看,客觀,不帶感情的判斷,你覺得真相最有可能是如何的?

為了盡量防止我們的臆測給當事人帶來傷害,怎麼調查能夠最大可能來靠近真相,並不受輿論左右,還當事人清白,讓浮躁的公眾情緒不在亂傷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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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回答的答主,給出許多資料,藉此多了解了這事情的許多方面和新的信息。

然而,我雖然急於了解這個事情的真相,並非出於對此事中雙方是非曲直的好奇,相信很多朋友都一樣。

世界這麼大,每天形形色色的社會事件,比這更狗血,更悲情,更曲折,更離奇的事情多了去了。

我們關注這個事情,其實源於內心深處對道德和三觀的一種迷惑,顛覆,或憤慨。

還有因此而引發的對內心的拷問。

尼瑪從什麼時候開始,扶個老人要bb出這麼多事來?

撞了就撞了,沒撞就沒撞,這事再難認定,兩個當事人心裡還是基本有本帳的,說好的信任呢?

必有一方在撒謊,或是沒有說全部的實話。

就算有經濟壓力和現實問題,大家不能坦誠一點實話實說?

我甚至有種衝動,飛過去對兩方人說,這個相關的費用我全包了,趁著沒鬧得更加鬧心,求你們給我痛痛快快說個實話吧!

小袁同學,如果你當時不能確知車後面有沒有掛到老太,你是離著好幾米完全不挨邊的騎過去,還是差點撞到拐彎躲過去。還有你到底有沒有對好多人說過是我撞的,你當時是怎麼想的。

老太太,您到底是被自行車「哐」的一下撞倒,還是掛了一下帶倒,還是就是看見車來害怕稀里糊塗自己摔倒,您能不知情么,別管醫保,別管你媳婦和其他人怎麼說,您就說個實在話?

本人不是錢多燒的,窮得很,也不高尚,一身毛病。

從彭宇案,到彭宇案的輾轉反覆,到各地的XX彭宇。

後來看到哈爾濱的被20cm水嗆死的,看到這樣那樣圍觀的新聞。

就是覺得,這尼瑪,太讓人憋屈了;這社會,太特么曹丹了。

無論事實如何,看到很多人信誓旦旦理直氣壯說以後堅決不扶,總覺得堵的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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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習一下魯迅寫的《一件小事》吧。

一件小事

我從鄉下跑進城裡,一轉眼已經六年了。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裡,都不留什麼痕迹,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只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里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北風颳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係,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幾乎遇不見人,好不容易才雇定了一輛人力車,叫他拉到S門去。不一會,北風小了,路上浮塵早已刮凈,剩下一條潔白的大道來,車夫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著一個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個老女人,花白頭髮,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邊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夫已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著,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著車把。幸而車夫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一個大斤斗,跌到頭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車夫便也立住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是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

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

車夫毫不理會,——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著臂膊立定,問伊說:

「您怎麼啦?」

「我摔壞了。」

我想,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憎惡。車夫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

車夫聽了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攙著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面也不見人。這車夫扶著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著的「小」來。

我的活力這時大約有些凝滯了,坐著沒有動,也沒有想,直到看見分駐所里走出一個巡警,才下了車。

巡警走近我說:「你自己雇車罷,他不能拉你了。」

我沒有思索的從外套袋裡抓出一大把銅元,交給巡警,說,「請你給他……」

風全住了,路上還很靜。我一路走著,幾乎怕敢想到我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擱起,這一大把銅元又是什麼意思,獎他么?我還能裁判車夫么?我不能回答自己。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煞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一九二〇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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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羅永浩拍的短片《天生驕傲之一個司機的驕傲》

正能量:天生驕傲之一個司機的驕傲

這個視頻反覆看了多遍,瞬間被莫名點中淚點看得熱淚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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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說了,沒心情。

尼瑪扶個老人這種破事還弄到春節晚會演個小品,還媒體,法學專家長篇累牘的這樣那樣,就我一個人覺得臊得慌?


作為一個小法官,我想來講一講這件事情,如果真的交由,法庭審判,那環節是什麼?

首相讓我想想,是不是要匿名?想了半天還是匿名好了。。。萬一下面那句話被人抓到把柄,我也是百口難辯。。。

首先聲明,對於這件事情,我了解的真相併不是很多,所以,我只是以一個法官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在此之前,我需要說明,民事審判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誰對事實依據撒謊了,誰就要負擔敗訴的風險。。。。

舉例來說:(再次聲明以下只是我舉例說明,並不針對案件)

如果女大學生說騎車看到老人摔倒了,然後再去扶起的老人。

老人說是女大學生撞的他

OK,你們可以看出來雙方陳述的事實,有明顯的差異,那麼我們就會按照雙方陳述的事實,去尋找是否有人撒謊。這個撒謊很好找,第一、女大學生說,是老人摔倒了,第二,醫院診斷結果表明老人是受到撞擊,第三,如果我通過監控視頻,發現在女大學生前方根本就沒車輛,第四目擊者說,當時女大學生與老人的距離之間,並沒有車輛。。。。這個就可以判斷,女大學生撒謊了,如果他撒謊,她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如果通過以上證據我們發現女大學生,與老人之間的車輛很多,當時的醫院診斷報告,診斷老人屬於傷害不是撞擊傷害,老人多個組織的擦傷,也不是撞傷的痕迹,而且當時雨天路滑,有證人證明老人家是跌倒之後,女大學生在到的現場,現場自行車擺放位置明顯是,自行車在老人後方三四十米遠,這個距離根本就撞不到老人。那麼我們就會判斷老人撒謊,那麼老人就要承擔敗訴風險。。。。。。。好了我這樣講大家明白我要說什麼嗎???我想說,雙方陳述的事實之後,如不一樣,必然有人在撒謊,我們只要找出是誰在撒謊,誰就要承擔敗訴風險。。。。。。。。。。

好了 我的舉例說完了。。。。。現在要回到這個案件了。。。。

正如評論中西風說,現在所有的證詞都對女大學生很不利,那麼事實依據是什麼呢?

首先我們需要女大學生 和 老太 共同先陳述一下當天行為,當天發生什麼事情了,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在女大學生和老太當中我們發現所陳述的事情不一樣,我們就需要開始尋找是誰撒謊,誰撒謊,誰敗訴。(PS,但是判決書,我肯定不能這樣寫啦~~~)

另外我們還需要排除另外情況,就是當時在女大學生,身邊還有沒有其他的騎車的人,撞擊的情形是什麼等等,

有網友,肯定會問,如果有高人撒謊撒的天衣無縫怎麼辦?

哈哈哈,目前我沒見過,這個世界沒有天衣無縫的謊言的。。。。。

所以懇請各位一定要相信這件案件如果到了法院,肯定會有一個公平審判。。。。


【視頻】老太被撞遭眾人指責碰瓷 真相啪啪打臉 http://i.ifeng.com/sharenews.f?videoid=5460fromType=videofetch


這麼久以後我來回答一句

自己去算算一秒五米的自行車速度真的快嗎?


我也一直在關注這個問題,也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首先確定觀點,應該不存在碰瓷,碰瓷也挑個開寶馬的下手不是嗎,找個窮學生有什麼用呢;其次,雙方可能都不知道真相。女生認為她沒撞,老太認為被撞了。

再則,我看了警方的責任判定書,判定書里認為,女生逆向行駛,老太不走人行道,雙方都有責任,其中女孩負主要責任(原因是因為老太傷得重?),雙方互有接觸(原因是因為老太摔倒必須藉助外力,而女生離老太最近)。這種認證,連後來的央視的東方時空都吐槽了,這無憑無據憑什麼讓大眾信服?你怎麼不說是女孩車過一陣風把老太颳倒的?總而言之,這責任認定書有很大的問題,而昨天(9月23日中午)女孩在微博已經明確表示要上訴。詳見女生微博。

題主的問題是真相最有可能如何和如何調查。

首先是真相 的可能性。

我認為,是女孩騎車過去的時候,正好處於轉彎的時候。事發師範學校門口,女孩轉向要進學校,這個時候老太出現了,女孩轉向避開老太(有些網友說,女孩當時戴著耳機,可能沒注意,所以撞上了,也是無語了,女孩在老太后面騎車,你開車用耳朵看路?),正在轉向的同時形成了一定的弧度(這就時候那個聯大的任同學看到的情景,有一定距離),在車輛轉向時,老太受到驚嚇,或者是本人自主閃避,由於其本身重心不穩,摔倒在地(這裡不管是車尾掛到老太還是車輛運行中的風刮到了,還是老太自己為了躲避摔到了,因為程度很小,所以外傷根本檢查不出來。)。

然後是老太一方的證詞視角。老太摔倒後,女孩被老太叫住,回頭看老太摔倒在地,本能的認為是自己撞的。(有些人說,自行車撞倒的女孩感覺不到嗎?之前也分析了,有一定距離,而且是輕微甚至都沒有接觸,女生感覺不到完全有可能)扶起老人後,幫老人揉腿,想打了120把人送走就行了。結果這時附近的鄉里鄉親都舉起來,看到這個情景,肯定都說,丫頭,是不是你撞的?別說這是客氣問的,我看採訪那幾個老太一方的證人都不是那種會簡單問問就了事的主。一堆人圍著指著女孩,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能怎麼辦?趕緊說,是是是,是我的錯,對不起對不起。這樣大家才肯離去,等120和老太的兒媳到了,一起送到醫院。這時的女孩大腦里只想著怎麼處理這件事情,根本無從考慮到底自己該不該負責,或者應該如何自證清白。當要繳費的時候,女孩就打電話跟同學說。你快帶點錢過來,我這邊出事啦。男生問,怎麼回事,女孩說,「我,我好想撞到人了。」男生的性格肯定是追問,到底撞了沒,你先別動,我馬上過來。這樣就出現了後來的一幕,男孩帶了錢過來,為了先把女孩從家屬的手中救出來,先把錢付了(這就是為什麼男孩會付錢,不然老太的家屬絕對不會放人,男生先付錢,然後帶女孩回學校找輔導員和老師,醫保一說,應該是發生在男孩來醫院的這段時間,女孩想萬一錢不夠怎麼辦和老太兒媳商量的情況)。女孩回到學校之後,見到輔導員和老師,這個時候警察應該也來了。老師肯定是劈頭蓋臉一句話,你到底撞了沒。這個時候女孩才回過神來,我真的不知道啊。然後為了搞清楚真相,輔導員帶著女孩去了派出所調取監控,發現監控是死角。這個時候輔導員再次詢問,到底撞了沒。這個時候沒有了路人和家屬的圍困,女孩冷靜來一下,就說,沒撞。我根本都沒靠近她,我還特意轉彎避開老太了。這個時候,常年混跡網路和女孩一樣年齡段的同學們開始為她出謀劃策,大家一致同意主張用網路輿論為自己尋找證據,自證清白。然後後面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

這是我的猜想,關鍵地方撞與沒撞不是我能知道的。

再則是調查方向:前天(9月22號)有人獲得了一家私家車的行車記錄儀錄像(淮南師範學院女大學生稱扶摔倒老太被訛,事情真相究竟是什麼),這個錄像正對著事發地點,但是關鍵發生地方卻很模糊,但是卻能說明事發是女孩確實有轉向避開老太的行為,同時在事發時,也有一輛黑色小車穿過路口。我相信,只要警方調取這個接到的電子眼,根據比對找到那輛路過的黑色小車,那麼當時發生了什麼,一定能從那輛黑色小車的行車記錄儀里看到,而且這將成為本案的決定性證據。(不過目前警方已經結案定性,不會再出人尋找,女孩上訴後已經距離事發快一周了,希望那段記錄沒有被車主抹掉。)當然即使沒有那輛黑色汽車的記錄,這段停著的汽車的行車記錄也能通過技術手段證明一些東西,至少可以做現場模擬。

最後,值得一提的是老太一方的證人是在太難站得住腳。首先。證人全是同村或是親戚,再則,大家都沒有目擊到現場,而是說自己聽到女孩子道歉,承認是她撞的。這是很無語的,我是讓你來證明事件現場的,你來證明女孩的話有什麼用呢,所以雖然媒體說是有目擊證人出現,但是無論是目擊證人,門衛還是120值班醫生,都不能成為目擊證人,他們只能證明女孩說過這個話,而不能證明女孩撞了老太,關鍵性證據依舊缺失。所以警方的事故責任鑒定書到最後都沒有採用老太一方的證詞,但是令人奇怪的是,作為現場目擊者的那位聯大的任同學卻也沒有被採用,她明明是目擊者。有直接目擊證人,而且沒有直接證罪的證據的女孩的一方竟然被認為付主要責任,警方這樣決定,令人無語。而且老太的親友在拍攝視頻時都有讀稿現象,眼睛飄向一邊。名為磊磊的視頻拍攝者說自己沒有做記者的經驗,那上面寫的是要問的問題。但是問題是你問啊,不是你來看問題嗎,為什麼你的採訪本會對著被採訪者呢?(所以我認為,這是因為警方說,誰舉報誰舉證,女孩一方已經有證人了,你們也趕緊找吧,最後就出現了這幾個證人,一個遠房親戚,兩個鄰居,其中一個女鄰居採訪時還戴著和老太兒媳一樣的項鏈,我就不說什麼了。)

最後,期待女孩上訴後能給雙方一個好的結果,我希望是一場誤會,不想老人背負訛人的罪名,也不希望女孩從此被毀掉一生。但是也不希望像彭宇案一樣,過了幾年再說真相,那個時候已經沒人信了。公共機關可長點心吧,再這樣下去就不是扶不扶的問題了,以後見到老人都像見到瘟疫一樣多開走了,天知道會不會有哪個女漢走路太快帶起一陣風跟著老人就進醫院了呢?


老太訛人的可能性極小。

訛人、碰瓷,會選擇私了,嚇唬對方掏錢。遇到這種情況直接選擇報警,碰瓷的人基本就收手了,因為大多碰瓷是反覆作案,警察那裡有案底,且報警後賠不了多少錢、會留案底,還會耽誤他們去訛詐別人。不划算。

女孩無論是否撞人,她誣賴老太一家是事實。從她的角度,老太和她家人哪裡做的足以讓她認為自己被訛?即使她沒撞,澄清即可,說自己當時心慌意亂看到老人受傷著急了,進而尋找證人,為何要誣賴老人訛詐?抹黑受害人、操縱輿論的意圖很明顯。

事發後第一個在場的是和雙方沒有任何利益關係的門衛大爺,只有女孩,老人,大爺,大爺問發生啥事,女孩說撞人了。後來到場其他人包括鄰居親戚救護人員,口徑一致。無論是否撞人,女孩前後說法不一是有人證的。

南京彭宇案最後證實他確實撞人了,鄭州學生聲稱做好事扶老人被誣賴尋找證人、最後證明確實是他撞的……

開封大雨老人摔倒無人敢扶死在雨水中,南京老太受傷住院背負惡名晚年受盡侮辱已經作古……

真碰瓷的都是為了錢,一看報警收益不大罵罵咧咧就算了。這件事無論是否撞人,都不是碰瓷更不是訛人,女孩心地太壞。

最後,現有事件視頻、採訪、證人證言(包括女孩找的目擊者、墊錢者),我傾向女孩撞人,至少老人是因她而摔倒。


根據最近網上的信息更新補充一下:

完整的推斷一下整個過程和有關疑點:

袁同學以較快的車速騎行,正前方有老太步行(參考視頻中老太和袁同學各自與道沿石橫向距離),袁同學接近老太時繞行了一下(袁同學自述,而這一點小袁的證人任梵僮恰好沒看到)。

當小袁過去時老人倒了,老人即呼喊,小袁剎車、停車、回到老人身邊,路人逐漸圍觀,小袁向圍觀人群解釋自己撞人了,會負責(這裡有個疑點:小袁的證人任梵僮應是最早到現場的人之一,而她沒提到小袁承認撞人,是任同學沒太靠近現場沒聽到呢,還是有意隱瞞呢,不得而知。不過從任同學提供的照片看,他一直刻意保持與現場較遠的距離)。

出事地點距老太家不過幾百米,所以兒媳很快來了,而圍觀的人中也有街坊和親戚,在小袁承諾負責並叫來120後,有人給湊了1500元,大家滿意的目送120載著老太、兒媳、一位親戚、和小袁去了醫院,說不定這時還有圍觀的人誇小袁呢。

到醫院的過程中,小袁給同學打電話要求送錢。

到醫院後,小袁從醫生處得知,交通事故不能走醫保,遂與老太及兒媳商量不要提她撞的,這樣她就可以少負擔些,善良的老太及兒媳同意了。

這時小袁的同學到醫院送錢並交了押金,然後與小袁會面。小袁此時也許剛和母親通話,還可能受到責怪,甚至是母親啟發她是不是被訛了。小袁沒有向兩肋插刀的同學細說前面的事,只是簡單的說可能撞人了。他的同學大驚,撞了就撞了,沒撞就沒撞,怎麼是可能呢?遂給出主意:包括告知輔導員、報警等等。老太兒媳在自認為已與小袁同學達成協議(默契),並且小袁已交住院押金的情況下,滿意的讓小袁離去。

小袁回校後已下定決心翻盤,於是報警、查監控、發微博聲稱被訛等等。

網上各種聲音沸騰,而這時老太家對此一無所知,仍恪守與小袁同學達成的默契,特別是當記者採訪老太時,善良的老太不知記者為啥找她,害怕被撞的事泄露不能走醫保,還在替小袁同學打掩護,故意語焉不詳。而兒媳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才慢慢醒過來,大驚之下語無倫次:」怎麼昨天承認的今天變卦了呢(昨天不是說好了嗎)?,不是你撞的你幹嘛送醫院?不是你撞的你幹嘛墊錢啊(你腦子沒病吧)?這句後來被廣泛詬病的話就是在這種語境下說出來的。

於是滿是冤枉的兒媳就去找當時圍觀的街坊訴苦,街坊們立即義無反顧的站了出來,後面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就不再贅言。

這裡說一個細節,給袁同學墊錢的同學回學校後,再沒見到袁同學,發簡訊打電話均不應答,至於還不還2000元錢的事,再沒音訊,呵呵。

2015.09.24.晚9點補充一點個人的看法,可能不一定客觀。

我為什麼要寫這個過程,目的只是為善良的老太家辯解一下,她們從來沒有訛過小袁同學,而小袁同學就把這個屎盆子無端的扣在老太頭上,百口莫辯。我現在也不確認小袁到底撞人沒,警方也只是說互相接觸。但這些不能改變小袁誣陷老人的事實。我們再回述一下事故發生的過程,小袁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主動承認她撞的,打120,主動上醫院,這個過程沒有老太家的任何強迫,小袁也沒有任何疑義,老太街坊建議她給家裡說一下,她說不想讓家裡知道。街坊也知道她沒錢,其中兩人主動湊了1500元。到醫院後,老太家也同意走醫保,盡量讓她少負擔些。對於這樣善良的人們你小袁同學怎麼可以用訛這麼惡毒的字眼去說她們?你小袁對事故的發生過程有異議,發帖找證人、報警、調監控都沒問題,人之常情,但你怎麼能發微博說你」做好事被人賴上了」,你甚至都沒當面向老太家人對此事提出異議,你怎麼能說她們訛你呢?」訛」是什麼意思,就是無賴,是對一個普通人最大的侮辱,這個詞怎麼能隨便用呢?現在網上有一種污名化老人的趨勢,說什麼壞人變老了,我就不相信變老的壞人這一代,能教育出道德水平更高的小袁同學這一代。實際上大多數自稱做好事扶人者恰恰就是肇事者,只是人咬狗有人關注,狗咬人就沒人關注罷了。警方結論出來後,小袁同學發微博提了幾大疑問,可她對事故發生的過程,去醫院的過程,到醫院後的事情沒做任何澄清,仍然玩文字遊戲,煽動網路輿情,至此對此同學已無話可說了。另外我認為此類事件多是偶發的孤立事件,沒什麼規律,大家不要用同類事件做類比,容易先入為主。

20150928下午更新:

目前此事在網上沸沸揚揚,無最後的定論,但有一點是令人很寒心的,那就是對於一個可能永遠無法康復的老人,沒有給予哪怕一丁點的同情。受傷老太約七十歲,大腿骨斷裂,前幾天的消息是由於血栓無法手術,還在保守治療,目前情況不得而知。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經歷過家裡老人骨折的情況,大腿骨折疼痛就不必說了,一般大小便只能床上解決,而且要兩三個人抬才能放進便盆,每折騰一次老人痛苦一次。七十歲的老人骨折癒合的概率比較低,有些要特殊固定,所以以後這個老人的這條腿即便骨頭能癒合,也有可能喪失功能,失去負重等方面的能力。有很多老人一病不起,往往就是從跌一跤開始的。我不敢說這個老太會一病不起,但未來的日子靠拄拐走路是肯定了的,對於剛享晚年福沒幾天就變成殘疾人的一個老人,網上唾罵、詛咒無所不用其極,就是沒有一點點同情、憐憫。甚至有人說老太是提前摔了,然後到大街上假摔,拜託有點生理常識好吧,腿成那樣還能走路?我國已全面進入老齡化社會,而老人們面臨的就是這樣的社會氛圍,真是令人心寒。不知道這些謾罵者、陰謀論者,家裡到底有沒有老人,照顧沒照顧過家裡的老人?還有甚者,詛咒經歷文革的老人快快死掉,唉,讓人說什麼好呢,幸虧有人說了,網路民意不代表社會主流民意。


個人觀點:

1.應該不會是碰瓷,不符合一般碰瓷者的行為做派。

2.老人可能被撞,或被袁或其他人帶到而摔倒,她也許本不確信是否是袁撞到,指定是袁的心理是:1)感覺稀里糊塗摔倒了,好像是被什麼碰了下。可能就是她吧。2)親戚(兒媳等)的(經濟)壓力,說是被撞了,過失小一點,也不會給家裡帶來太大負擔。

3.袁在救助老人時,可能並不確知是否自己撞人。或許車的後半部帶了一下,自己並無明顯感覺。看到老人倒地自然施救。

4.墊錢行為可能是其出於好事做到底的「濫好人」,(本人鄰居喝酒後在樓下防盜門摔倒,叫來救護車後和其妻一起去醫院,期間很自然跑上跑下墊費用。雖然情況有所不同,但是傷者不便,家屬陪護,其他人幫忙跑手續或交錢實在是很自然而且最合理的方案)需注意「不是你撞到為啥送醫院/給交錢」這種邏輯是及其傷人的,彭宇案後,大家這根神經非常敏感。

5.有3個證人證實袁當時說自己撞的,很表示疑惑。此前披露的信息大家知道,前後並無其他人,袁去救助時有個路人去幫忙併作證。此時出來3位證人,當時是在現場圍觀的?能清晰聽到袁說話也就幾米的距離,其是對誰說的,原話怎麼說的,應分別充分調查並互相認證。

好了,以上都是臆測,都沒有準確根據。

說重點,該怎麼查?

個人認為,醫師不是鑒定專家,刑偵時,專家根據創口大小,角度,傷情等都能最大程度還原打鬥過程,應請此方面鑒定專家來分析。


其實為什麼大家的神經這麼敏感呢?就是因為一旦老人有事,她說是你乾的,百分之百你跑不掉,除非有監控這種鐵證,看看網上所有的這類事件,基本上都如此,而且老人的成本為零,只能指望道德這種不靠譜的東西。如此誰不敏感?

其實大家應該都明確:堅決不扶,因為法律並不認同這些,善良需要更大的力量。我無意評判這個事件中的誰是誰非,其實國家已做出選擇:第一,看見老人躲遠一點,不然你說不清,因為可能不太大的身體接觸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你說和你關係不大,真的不大嗎?這樣做的話你還是遇到了,那也只能自認倒霉;第二、不要扶,趕緊走,更不要打110,查到你的電話,問不是你你為什麼打電話,你為什麼不送她到醫院,你講不清。

如此大家都明確這兩條後,很多事就簡單了,還去扶的肯定撞人了,知道這些還聖母心的,那就是活該,你做好事,只想享受榮耀,卻不承擔後果,這可不行。。。


小袁的說辭前後自相矛盾,疑點重重,我就奇怪了,那些還在替她喊冤叫屈的人得有多迷糊?

如果是做好事而扶人,你會不會主動對旁人說是你撞的,你會負責。那些相信小袁沒有撞人的,請把你自己代入當時的情景,問問你自己在那種情況下會不會沒撞人卻說是自己撞的。一個20歲,神智清醒,並無任何受傷的人,在第一時間說是自己撞的,在看了視頻錄像,發現錄像沒有拍下事發現場後,就敢改口說不是自己撞的。我真佩服她的勇氣和智商。

從事後小袁發的微博來看,也是欲蓋彌彰。不談事實,不描述細節,不針對證據。就在那兒煽情。「當圍觀的群眾問是不是我撞的時候,我並沒有完全推卸責任,說不太清楚……」這句話難道大家看不明白?

我記得新聞里是這樣描述的,「警方通過縝密偵查,認定……」怎麼就被理解為「沒有確鑿的證據」了呢?請問什麼是確鑿的證據?是不是必須有現場視頻,有目擊證人才算是確鑿的證據,才能能做出認定?即便有視頻,視頻也可能被修改,被剪輯,即便有目擊證人,證人也可能撒謊。那是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叫做沒有確鑿的證據?

就新聞裡面公布的細節,個人認為已經足以做出認定,沒有冤枉小袁。

當初南京彭偉案,是彭偉主動尋求新聞媒體報道,大造輿論,質問法院的判決標準,把自己描述成一個幫人反被訛的形象。直到真相大白的今天,還有不少人在閉著眼睛支持彭偉。像彭偉、小袁這種人以前不是沒有,以後也不會徹底斷絕,請保持清醒,不要被彭偉、小袁之類的人當槍使。


沒有過得硬的證據,有些真相是無法還原的。

強裝大偵探推論一番,給出個咬死的結論,是很LOW的行為。


為什麼沒有人覺得有可能是小袁撞了老太太呢。為什麼大家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之後還是始終認為是老太太訛人呢。央視不是有一段採訪嗎,為什麼沒有人去看。

原本我開始是傾向於小袁沒有撞人的,後來她的微博卻漏洞越來越多。尤其是最後三張圖片微博,明顯的推卸責任。一個謊言需要其他很多謊言去支撐,如果她沒有撞人,這次複核應該就會有結果。但我只怕漏洞越來越多。

不過她當時已經主動打了120。沒有走人,還主動把老人送去醫院,這一點做不得假,這一點已經很好了。

我現在還在等待下一次的調查。如果查明真是老太太訛人,我希望法律還小袁一個公道,最好是訛人者,抓無赦。而不是道個歉就完事了


真相最可能是兩人都不清楚具體過程是如何發生的,出於自我保護意識,都會認為自己有理。

該如何進一步調查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這件事之後,會有更多老人摔倒暈倒沒人敢扶。


真相需要上帝視角才看得到。

不管是老人被撞,還是大學生被訛,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官方給出的結果都是怎麼推導出來的,這才是重點好嗎


說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過年,我騎著電動車帶著我妹在我家門前的水泥路經過。當時有戶人家正在辦酒席,我騎的好好的突然冒出個老太太貌似我應該喊她什麼,沒撞到她,因為為了避開她我把電動車打了個彎自己摔的很慘,我妹因為車速本來就不快所以直接從后座跳了下來。結果我倆一回頭,那老太太在地下坐著。然後突然聚集了一堆人包括我媽,對,什麼都沒問就一堆人開始指責我。只有我妹知道那老太太是怎麼冒出來的。

綜上,我是相信女大學生的


個人覺得真想已經無關緊要了。

只是希望法院,警方等公共機關做的判決,能對這個越來越冷漠的社會多一點幫助。

以上。。。。。。


女孩至始至終沒有明確否認沒撞過老人,微博就在那裡。明確批評你們這些站隊的人和媒體給她和老人造成傷害。對於路人,醫生,自己的同學說的話,沒有否認過,也就是她說過,人是她撞的,會負責到底。老人和她原本和解過,畢竟社保可以賠90以上,如果認定小袁責任,雙方都損失,這個記者醫生護士都說出來了。小袁只是主要責任賠款不認可,認為證據不足,至始至終沒有否認過撞人,包括找證人也是證明自己是次要責任。

統一答覆:

回復 怡林 :上面她說的都是實話都是假話,你就不能分辨嗎?你有一點分辨能力嗎?每一句話單獨拿出來都是實話,至少都能圓過去。但是她沒說沒撞,沒說自己沒有責任,只是沒有全責。借給她錢的同學,醫生,路人都聽到她說過自己撞人了,會負責到底。但是,她沒有否認過任何人她曾經說過的話。她只是想減少責任,至始至終就是合理減少賠款而已,被你們臆想的。如果沒有撞人,就直接說清楚。上面的話沒有一句可以當做口供的,因為她表達多種意思。

回復 怡林 :口供需要簡單明了確定無歧義,路人說的話沒有任何歧義,她同學的微博也很明確,她借錢就是說了撞人的。醫生,護士,路人,老人,家人的話你們都不聽,她的話像迷魂湯一樣,堅信不疑,卻不知道漏洞百出,就是不敢直接說:我沒有撞人,他們說的是假話,當時情況是這樣的……這是口供,否則就是玩文字遊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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