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terview》得到總統和谷歌支持並上映,這是否是間接鼓勵暗殺行為?是否為美國的雙重標準?

朝鮮是聯合國會員國,在國際社會屬於合法國家。金正恩是朝鮮最高領袖,在國際社會屬於合法國家元首。公開拍攝暗殺一個合法國家元首的行為,屬於恐怖主義行為?


怎麼解釋?

有人說扯到政治,而現在的事態是美國有些部分和公司已經扯到言論自由的層面去了。

參加鏈接:索尼電影《刺殺金正恩》終在美國上映 成「言論自由」象徵

另外就別舉例說那些美國總統的電影了,這樣子指名道姓,並且現任總統,如果有,可以貼出來唄、

-------UPDATE,

影片的名字叫「The Interview」不叫「刺殺金正恩」

我建議翻譯成「金正恩搞怪訪問之大絕殺",否者漢語使用者無法理解


因為美國人從來就沒把殺掉一個「邪惡」國家的首腦拍成電影當回事啊。。。以前美國人這麼拍,也沒人為此事正面剛過美國。這次終於被人反擊了一把,當然覺得不適應啦。

例如91年海灣戰爭後,美國拍了一部惡搞神片《反斗神鷹》,由查理辛主演,後來受到好評又拍了續集

裡面很多梗都被大洋彼岸的香港電影人周星馳學去了,比如大話西遊裡面的only you

在這部電影裡面薩達姆被黑的慘不忍睹,最後也被主角「明」殺了

裡面薩達姆是這樣的

這樣的

這樣的

還有這樣的

連點煙都那麼酷炫

你們感受一下

從這個事情來看,薩達姆真大方,比金正恩強的不知道到哪裡去了。當然也有可能是他生氣也拿美國人沒轍。這說明科技就是第一生產力啊!!掌握好一門電腦技術很有必要。


這電影我昨天看了,感覺有必要說明一下。

首先這個片子是個非常正宗的搞笑片,裡面不光醜化了朝鮮,也醜化了CIA ,從主角到配角到龍套沒一個智商和情商正常的。

單就片子本身而言,這部電影只是用了朝鮮的背景,如果要做比較,和那部《獨裁者》常多的共同點,以諷刺和醜化獨裁者作為手段製造笑料,實則不具備太強的政治批判性,並不包含嚴肅的還原,赤裸的揭秘等元素。

所以,很多人只是將這個電影當做一個話題,藉此表達自己的觀點,而這種附加的政治因素遠大於片子本身。

在看之前,我也覺得這片子就是以搞笑的方式批判朝鮮去的,感覺這樣不是很好。但看完之後發現,這特么和朝鮮就沒什麼關係!一個愛打籃球抽雪茄泡比基尼美女聽流行音樂的基佬胖子,和美國朋友不停開下流玩笑…除了獨裁以外,這簡直就是在拍美國自己的暴發戶嘛!

還有那個身材火爆慾望強烈的朝鮮女軍官,槽點無數啊…

所以我覺得,別去討論政治了,這片子充其量是調侃了金正恩一下…


這個問題所表達的事情有很多被誤解和扭曲的地方。

1.影片的名字叫「The Interview」不叫「刺殺金正恩」,這首先給人先入為主的誤解。

2.引用一段知乎網友的查證:

首先,根據WIKI,金正恩的官方英文譯名有Kim Jong-unKim Jong-eunKim Jong UnKim Jung-eun這幾個版本。而IMDb上角色名稱則是Kim Jung-Un,與上述幾個譯名並不完全相符(BTW, 目前本片的IMDb評分是10/10, 完爆肖申克)。所以,你可以認為SONY在這裡就是玩了個諧音梗,頂多能看做是對三胖的諷刺,並沒有明確是要刺殺所謂「另一主權國的合法的現任領導人」,所以也不存在」對現任領袖不尊重「的問題。

所以根據以上兩點,不存在「公開拍攝暗殺一個合法國家元首的行為」,即使大家都明白拍的是誰。

3.還有一點,這是索尼公司自身的商業行為,拍片的動機和立場跟美國政府毫無關係,美國政府為索尼真是背了一次又一次的黑鍋,你要說這是美國政府的陰謀的話,我覺得天朝的抗日神劇比之不知道高到哪裡去了。

我覺得更關鍵的是我們用什麼樣的「標準」去看待此事。

首先,這部電影在公開放映上是沒有問題的,這說明此片第一沒有違反行業標準,第二沒有違反美國法律索尼也以第一憲法修正案為自己進行了辯護。

反過來說,這電影既沒有踩到法律紅線,也沒有審查制度限制它。

所以,即使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這部電影起碼在美國社會上是沒多大爭議的,IMDb上接近滿分的評價也證明了這點。而奧巴馬政府發言的立場一直在保護言論自由,保護索尼公司創作自由上,無可厚非。

但不可否認影片本身的內容是有爭議的,不過還請諸位分清楚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不要混為一談。美國奉行的價值觀就是「法無禁止即自由」。


今天你拍刺殺金胖胖,

明天我拍菊暴奧黑驢,

後天你拍白頭山風月傳奇,

大後天我拍希拉里縱慾亡身,

大大後天你拍女文工團員之哀羞」(特聘日本導演助陣),

大大大後天我拍拉鏈三弄之玫瑰花烙(特聘於正編劇),

平壤黎明之民主奇兵從天降(指環王團隊加盟,投資十億,史詩巨作)

洛杉磯怒火街頭之黑蜀黍大暴動(阿里郎十萬演員黑妝上場,史無前例

………………

大小也是個千萬人口的國家,電影總是拍得起的,總比核武競賽容易。

你說這是言論自由,我說呵呵


就一部電影而已,玩笑都開不起,就會瞎比比,你共真可愛。


如果中國開玩笑,拍個《刺殺奧巴馬》,民主鬥士會不會瘋掉???會不會大罵光腚總局,大罵導演,大罵劇情???


說說個人意見吧

美國電影搞到自己國家和其他國家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比如 《奧林匹斯的陷落》白宮被攻陷,《特種部隊》就炸了倫敦,白宮和英國好像大度對這些不太介意,這好像挺正常的是吧,沒什麼可爭議的。

可這次事情不一樣,不一樣在哪裡呢,在於:

這次被搞到的國家不太大度,介意了。

這跟什麼點名道姓關係真不太大,不點名道姓換個名字或者不刺殺金正恩改成炸平壤,三胖發飆的幾率都很大的。

大家都在討論哪方對錯,看得出反對朝鮮的占多數,我看了其他相關問題的答案甚至都給在這次事情上反對美國(或者說支持朝鮮)的人扣上了 反人類的帽子。 不得不說 屌

用個人權利的角度來說 我支持金正恩(朝鮮)

一個人被影片惡搞了而且沒有經過他的同意,他不介意不搞事,很好,夠大度夠幽默,值得稱讚,但是如果他偏偏介意了並發怒了呢?,他被惡搞了卻沒有不大度不幽默的權利嗎?因為別人不介意所以他也不能介意了?別人與他何關? 現在這個介意的人叫朝鮮

如果我發現另一個國家的一部影片沒經過我同意就將要惡搞我,而我說我不同意讓他們別拍了,但製片公司不鳥我,我向他們的政府反映,他們的政府也不鳥,好了,我只能去砸場子了唄,所以我不認為朝鮮黑客攻擊索尼有什麼錯的。(雖然並不可能有什麼美國電影來惡搞我,我也不是朝鮮,有能力反抗)

用國家的層面來說的話 兩個都沒錯

朝鮮美國本來關係就不好,美國拿朝鮮開刷,朝鮮發火報復了,這有什麼?不正常么?

還是關了評論吧 ,怕了,待會因為反人類罪而被群噴就不太好了


你知道美國白宮在好萊塢電影里被炸毀了多少次嗎?


片名是The Interview……


首先,電影名叫做英文是採訪的意思,不是刺殺金正恩。刺殺金正恩是我國宣傳誘導的。

其次,這真的不是雙重標準,美國人整天對現任自家總統指名道姓的批判,調侃。美國總統也不能跳出來說,我要暗殺你哦!


我就好奇,奧巴馬、喬治克魯尼這些嘴炮們把一部電影鼓吹成民主自由的象徵,要是惹惱了朝鮮真給他來個恐怖襲擊,他們用負責么?


如果N年後或者N月後,此片前後一系列發生的事情最後被曝光是營銷炒作,那才會刷新了我的三觀,從一個小爛片,直接爆升到具有世界影響力知道的片子。如果真是營銷,那才是無底線,無道德的。


樓主在用廣電總局和中宣部的思維在看待問題,影視作品的影射現實是沒有問題的,影片沒有指名道姓說影片里的人就是金正恩。難道沒有人覺得,是那個中文翻譯是有問題嗎?片名翻譯不該有這種公開宣揚刺殺合法政權現任領導人的字樣,會讓人造成誤解。至於雙重標準,哪個國家都會有,但是這個事情上,絕對不是。


先聲明,我還沒看過the interview。(木有好的字幕組真心看不下去啊~)

其實就是覺得一部電影能引起這麼大的波瀾也是醉了,還能上升到意識形態層面,你們讓我大天朝抗日神劇臉往哪隔?

也許the interview在半年或者一年後就沒人討論了好么~

贊同這個問題下某個答案,索尼就是開刷了一個被子民奉為神明的元首,而且這個元首還不怎麼大度,一點娛樂精神都沒有。


還成了言論自由的象徵?呵~呵~誰敢在美國的自媒體(twitter、facebook)上寫一下「刺殺總統」看看……2013年7月,美國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的26歲青年賈維斯·布里頓因為在Twitter上說了句「讓我們去殺掉總統,我覺得我們可以用氰化物殺死總統!慢慢來」而被逮捕並被判在聯邦監獄服刑一年。理由是,違反美國法定的「言論自由界限」。只是說了句殺掉奧巴馬的話就被判1年監禁,好萊塢真敢拍一部《刺殺奧巴馬》?


何止雙重標準,這世上是多重標準滴,對不同的人事物,都有不同的標準,只不過大多數的標準很相似,我們就把它們歸為一個標準。

對於朝鮮嘛,它這麼特別,美國怎麼干它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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