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本身是一種對底層貧窮女性的壓迫嗎?女權主義者如何看待代孕?
很多知乎女權主義者都對代孕持贊同態度,認為生育是男權對女性的壓迫,所以贊成女性讓男方出錢去代孕,可是代孕只是把自己的生育風險轉移到了底層貧窮女性身上,雖然打著自由買賣的名號,但(我覺得)這本質上還是一種對女性的壓迫吧?(我認為)除去不能生育的夫妻找代孕情有可原外,有生育能力的還去找代孕算不算一種偽女權主義?
1、激進文化派女性主義者普遍反對合同孕母,她們認為,這在婦女中引起毀滅性的分工。這是經濟上有特權的婦女和經濟上處於不利地位的婦女之間的分工。過去傳統的做法是,經濟上有困難的婦女為經濟上優越的婦女養育孩子提供服務,現在這個服務擴大到代為受孕、生育孩子,後者有能力僱傭前者來滿足她們的生育需求。第二個分工是吉尼亞·科里亞曾預見到的,即卵子提供者、生育者和養育者之間的分工。根據科里亞的看法,目前,生育正處於被割裂並且專業化的過程中,似乎人的生育無異於某種生產方式。將來,女人再也不會親自受孕、生育和養育孩子了。相反,有著遺傳優勢的婦女會提供胚芽在試管內受精,而身強力壯的婦女來懷孕、生出這些試管嬰兒,接著由性情溫柔的婦女把這些新生兒養育成人。作為這種勞動分工的結果,瑪格里特·阿特伍德在《使女的故事》里描寫的反面烏托邦就成為現實了,並且以女性與女性彼此分裂的關係告終。
合同孕母的做法會強化家長對子女的權利(parental right),有人會從遺傳方面強調對生育過程的貢獻,有人會公開表明養育孩子的意圖。如果基於遺傳的原則,即家長權利完全基於遺傳關係;那就意味著,在代理孕母的和她子宮裡的胚胎沒有遺傳聯繫的情況下,她沒有家長權利。只有在她與胚胎既有遺傳關係、又是懷孕者的情況下她才有理由要求對孩子的家長權利——代母的權利又必須調節好,與和孩子有遺傳關係的父親的權利相平衡。相反,如果基於意圖原則,即家長權利完全基於一個或多個人公開聲明將來養育代孕胚胎的意圖,這就意味著,並沒有聲明過這種意圖的代理孕母,她因此沒有根據去要求對孩子的家長權利,即使她與孩子有遺傳關係,她也沒有家長權利。
激進文化派女性主義者承認,一些婦女可能像所有男人一樣,在孩子出生之前,她們與孩子的關係只是遺傳性的或意圖性的;但是,激進文化派指出,這也沒有理由否認懷孕聯繫是父母權利的根源。畢竟,在孩子出生的時刻,只有懷孕者可以證明,通過她的具體行動、有些行動可能還造成了她的不便甚至痛苦,她證明自己實際上對孩子的健康負責。在激進文化派女性主義者看來,儘管作為代孕者的家長對孩子的責任為期有限,而和孩子有遺傳關係或養育意圖的家長對孩子的責任為期甚長,儘管如此,兩者之間依然很難做公平比較。
2、激進自由派女性主義者不同意激進文化派女性主義者對合同孕母的評價。她們爭辯說,合同孕母的安排,如果處理得當的話,它可以使女人們更密切地聯繫在一起,而不是驅使她們進一步分裂。她們提到,一些合同孕母和委託她們的夫婦彼此儘可能靠近居住,這樣對於她們合作生育的孩子,大家都能分擔養育的責任。因此,不必這樣來看待合同孕母的安排,視其為男性指導、男性操控下的專業化、被割裂的女性生育過程;相反,從這裡可以看到女人團結起來(正如南非發生的一例,一位已絕經的女人懷著女兒的體外受精的胚胎,直到胎兒成熟分娩),她們共同努力以成就沒有彼此幫助就不能完成的事業。
3、在如安·弗格森這樣的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的評價中,激進自由派女性主義者和激進文化派的女性主義者一樣,都缺乏歷史性的問題,但是表現方式不同。弗格森說,激進自由派似乎認為,婦女總是有能力表達自由的、或真實的同意(real consent);事實上,激進自由派女性主義者並沒有在所謂真實的同意和表面上的同意(apparent consent)之間作出區分。激進自由派女性主義者蓋爾·魯賓就宣稱,如果一個女人體會到她自己是同意參與異性戀的或同性戀的施虐—受虐關係、或被束縛者—主控者關係;那麼,她就是同意這些做法的。人們沒有權利批評她是「錯誤意識的受害者」,也沒有權利說她連這一點也沒有認識到:如果她和男人是完全平等的,她就不應該介入任何把統治和屈從關係色情化的虐戀形式。但是,在弗格森看來,是不是受害者,需要根據這個女人的「社會環境」來判斷,一個經濟上不能自主、必須依賴丈夫的家庭主婦,她同意和丈夫發生施虐—受虐性關係的所謂「自由」,這正是我們必須挑戰的;同樣,未成年娼妓與比他或她年紀老得多的、遠為富有的人發生性關係,這種所謂同意的性「自由」也是必須收到挑戰的。
在生育領域,正如在性的範圍里一樣,真正的同意對(versus)表面上的同意,這個問題也經常被提及。對於婦女出借子宮和出售懷孕服務的決定,如費爾斯通和魯賓這樣的激進自由派女性主義者都有可能會接受,將其看作真實的選擇。無疑,她們會認為這種決定有助於消除生物性母職體制。由於代母對離開孩子是有準備的,她是為了「合適的價格」才孕育孩子;這樣的代母就揭穿了生物性母職的「神話」。與激進自由派的女性主義者比較,社會主義女性主義者斷言,根據一個女人的社會處境,她同意把她的親生孩子交給為這個孩子定合同的夫婦,這种放棄未必是「真實」的同意、她未必心甘情願。原因在於大多數代母,正如大多數娼妓一樣,她們比那些客戶窮多了;她們很容易迫不得已地出售她們唯一所有的東西:自己的身體,女人只有身體在父權制社會有持久價值。說婦女「選擇」這麼做,還不如說當婦女被迫在受窮和受剝削之間選擇時,她們可能選擇受剝削,這只不過是基於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原則罷了。
以上摘自《女性主義思潮導論》([美]羅斯瑪麗·帕特南·童著,艾曉明等譯)。
個人認為,本題與性交易合法化的問題有異曲同工之處,一方面是女性身體處置權的體現,另一方面使女性的身體商品化供消費,還涉及固有價值之外,是否承認性和生育有交換價值的問題。不過以上討論都建立在性交易/代孕受到合理規制的前提條件之上,近年來對性交易合法化的研究結果可以說把這個前提否掉了:性交易合法化會加劇人口販賣嗎?——來自世界範圍內的證據。考慮到我國基層潰散、警力不足的現狀,開放代孕會發生什麼魔幻現實主義的事情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評論區的朋友是不是對人口販賣有什麼誤會啊~~帶你見識真正的地獄:世界人口黑市)
http://weixin.qq.com/r/iylaQvXEG6hkrbEh93yZ (二維碼自動識別)
代孕本質上並非男性壓迫女性,而是階級矛盾。你可以想像,放開以後,代孕會迅速產業化。富裕的男性顯然可以更容易獲得後代,而富裕的女性也可以不必親自懷孕。但由於農村貧窮婦女基數太大,我們可以遇見到,代孕女性一定是供遠大於求的。貧窮的女性恐怕很難拿到高報酬。貧窮男性也一定會遇到找老婆更困難的情況。真正最大的獲利者是在背後鼓吹代孕合法化的資本。它們將會在第一時間獲得審批,拿到許可,搶佔市場,形成壟斷,同時相關政府部門權力尋租變現成功。
「反正嫁給底層男也是被當成生育機器,還不如代孕賺錢」這個觀點就是放屁。
說這句話的人如果不知道底層婦女的現狀,我這個出身底層農村的人可以講給你們聽。
我只想從一個角度說。你們以為代孕的錢會給到她自己手上嗎?不會,這些錢會和底層農村的高價彩禮是一個去處。而代孕完,她就什麼都不是了。多數情況下她會被父母廉價處理給(在農村都算條件差的)娶不到媳婦的光棍。如果沒人肯娶她,娘家也不肯養她一輩子,那她會多悲劇?可能就變成職業代孕的了。
難道這比嫁給底層男性好嗎?嫁給底層男性固然得不到城市女公平平等的待遇(不過在知乎看到一些城市女的婚姻問題也並非如此),但是她能有個去處。或許她被當成生育機器,但是有了孩子她下半生也能有個依靠。她本來就很慘,代孕會讓她更慘。不生孩子了,靠自己?去城裡打工?那是笑話。她能掙幾個錢?都不用說晚年生活質量,她打工掙的錢能不能在身體沒衰竭時,保證她活下去而不是被兄弟及其子女趁火打劫?底層弱肉強食的殘酷現狀你們了解嗎。我只有一個女兒,如果能讓她不受懷孕生育的痛苦,讓她不用面對生孩子的各種危險,我是很樂意花錢的。但是如果這一次代孕會毀了另一個女人一輩子,那我們不能造這個孽。你的子宮,和代孕女的子宮,在男人們看來,是沒有本質分別的。自己作為一個女人,就不要推動或者煽動去給另一個女人的子宮標價、出租甚至出賣這回事了。
一旦窮苦女性被男人,或者說被社會,普遍看作是有價格標籤的生育機器,那麼自以為自己沒成為生育機器的你,你的實際社會地位也絕不會比這些生育機器更高。因為你也是女人,你們都是女人,你以為自己不是生育機器,也只是「你以為」。你和你所處的群體,是分不開的,你們都是女人。
所以呢,我本人是反對放開代孕產業的。堅決不願生育的女性,還請勇敢地把對抗傳統思想、社會壓力的擔子扛起來。
借題發揮一下,我個人認為,靠踩後進者上位,靠撇下窮苦者上位,或者換種說法,靠自己個人和後進女性畫開界限來獲得男性的認可,靠自己個人「脫身」甩鍋給其他女性,對女權的未來發展是有害無益的,既不會提高中國女性的整體地位和權益,也就更加不會提高你個人的實際地位和權益。
我不是社會底層的窮苦女性,我確實體會不到那種窮苦的絕望。但我仍然堅信,窮苦女性的出路,絕不能掛在她們的子宮上。各位有時間精力,還請關心一下窮苦女性的受教育機會、工作機會吧。
不知道為什麼大家突然這麼奔放了~~代孕都變成雙贏了~~~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代孕和賣淫是一樣的,都是通過付費的方式,短期租賃性器官。
按照上面很多答主的說法,底層女性反正要生孩子,一樣的痛苦和風險,代孕能賺錢,雙贏。
賣淫也是同理,反正需要有性生活,還能賺錢——事實上,真的有不少人是這麼想的。
那麼在開放代孕之前,我們能不能接受及鼓勵社會成功人士對年輕女大學生甚至男大學生,給予必要的扶持和交流,來達到雙方雙贏?
所以又變成老生常談:出租自己的性器官是否合法/道德?
一個公認的結論是:零售可以,批發就會滋生罪惡。
你一個人賣可以,但是組織大家一起賣,很容易產生拐賣/強迫婦女的情況。
你信不信國家要是承認代孕合法,鼓勵代孕,會有數以萬計,十萬計的婦女從各個地方被索羅出來,她們可能被誘拐/欺騙/綁架/控制,只因為她們有一個還算健全的子宮。
正如知友@安心院薰染 所言:如果放開代孕,這片大地上到處是十幾二十就生了二三胎,然後再被嫁出去為家裡男丁賺彩禮的農村女孩。
(因為不孕不育等病理性癥狀引發的代孕可以類比器官捐獻範疇,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孩子對你的吸引力還沒大到對懷孕的恐懼的話,那就先放放吧。
對於懷孕的態度,希望大家能在婚前做充分溝通。
以下是私貨:
說到底,這個社會終究要為自己的意識形態而負責。
拒絕生育,某種意義意義上來說是商業化的必然趨勢,而代孕則是進一步把人體器官進行商業化了。
我希望什麼時候情感陪護也能迅速產業化和成熟化,這樣,就真的沒有什麼錢買不到的東西了。至少合法賣淫+感情陪護+代孕+託管,可以讓一個單身男士/女士過上非常接近婚姻,但是又100%可控且自由的生活。
彼時,這個世界將不再有傳統觀念、單身主義、丁克之類的差別,這些上個世紀的名詞就好像你喜歡吃什麼口味的午餐一樣平淡。甚至連:你喜歡什麼類型的異性、你一見鍾情的瞬間、你和你男神第一次約會的心情等等,只要你願意,你可以定製,每天體會到。
當通過商業化來達到:過什麼樣的人生都變成輕鬆可選擇的選項的時候。
這個世界只剩下兩種人:富人和商品。(感謝 @暴子 修正)
某些人成天嘴上喊著女權,其實是只許自己有,別人的死活不管。
還一口一個底層女性不代孕也要被老公壓迫生孩子,還不如代孕賺錢。
真女權的話不是應該打倒那些女性的老公嗎?不是應該也鼓勵她們生育自由嗎?不是應該鼓勵她們自食其力,通過勞動養活自己,這樣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一副你本來就是個生育機器,與其免費生,不如賣個好價格的樣子什麼鬼?
我看打倒男權之前得先打倒這些屁股歪了的偽女權,她們對自己以外的女性比男的還狠。
用一個答主的話來說,鼓吹代孕合法化的無非就是階級剝削。強調性別矛盾,讓自己在階級剝削中處於合法化的優勢地位。
越來越覺得在這種環境下不反婚的不是女權可能是真的。
輪到代孕母親,有些人一個個痛心疾首,對其痛苦感同身受,堅決維護其權利和利益,打擊想要讓她們懷孕的人。輪到正兒八經的處在婚姻關係內的「妻子」和「母親」這些身份的人,卻不見這些人用憐憫代孕母親的眼光去看待,去思考。前者可以拿到幾十萬的報酬,仍被認為是被壓迫和被施加痛苦,後者若要求生育補償,或有一丁點不把生育當幸福的行為,都會被各種道德譴責。
底層女性沒什麼生育自由可言,就算不拿報酬代孕,也還是在給底層男性生孩子,懷孕是一樣的懷孕,疼是一樣的疼,風險是一樣的風險。偏偏給錢的就是壓迫,不給錢的才是正當。
我說那句底層女性就算不代孕也還是在生孩子,沒有包括「所以她們還不如去代孕」的意思。
說實話,以我的水平,我可能給你論述不出來代孕到底該不該合法,到底道德不道德,到底是不是壓迫。但是這個問題能夠清楚地看到的事情就是,人們仍然認為生育屬於擁有「妻子」這一身份的人的義務。如果生育轉嫁給他人,就是壓迫了,那是否先回答一下,第三方代孕是壓迫,妻子懷孕是不是?
最終答案應該都是包含著生育義務的婚姻制度在自訴合法性,如「婚姻偉大神聖」,「愛情偉大神聖」,「人們自古以來就是這樣」,「生孩子對女人也有好處,也是一種獲得」。或者一群人避開「第三方懷孕就是壓迫,妻子懷孕是不是?」的問題,隨便扯一些「那人們就應該領結婚證的時候就辦離婚證」,「生育都不願意的物種也沒什麼存在的價值了」,「性交易也是應該合法化的」之類的不知道和懷孕生育有什麼關係的不知所云的話。歐美有很多代孕者並不是所謂的底層貧窮女性,不少尋求代孕的夫婦對代孕者的挑選是非常嚴格的,不但要經過非常精密的健康檢查、心理檢查,甚至要求代孕開始前六個月不得發生性關係、六個月內不能得過感冒(誇張吧?我能理解為什麼,但代孕並不是捐卵,有的人卻是連長相、智力、膚色都要挑…),當然從代孕到生產前也不能發生性關係。並且有非常多的夫妻是要求代孕者需與他們同住,他們好和孩子於孕期就培養聯繫,確認代孕者一切行為符合要求。那些夫妻會與代孕者長期相處,跟代孕者腹中的寶寶說話、念故事並放音樂給他們聽。這些媽媽非常在意孩子並非出於自己腹中,因此非常積極的想要建立跟孩子之間的聯繫,就怕錯失了什麼。他們並嚴格控管代孕者吃的所有食物,當然酒精、煙和大麻一定是全面禁止的,開Party也萬萬不允許。而且要簽訂非常嚴謹的合同,讓尋求代孕的夫妻擁有部份她身體的支配權,但即便合同非常詳細嚴謹,仍常常傳出糾紛而上法院。
我曾在某一部法律美劇《傲骨賢妻》(網友已提供是第五季第三集)中看過,原本溝通、代孕過程都順利的夫妻與代理孕母,在產檢發現孩子有疾病導致未來出生後有極高機率活不過幾天後,雙方產生了歧異。那對夫妻要求中止懷孕,避免讓孩子生下來受苦,面對更大的悲劇,而代理孕母覺得要把孩子生下來給他機會,沒有人可以剝奪他的生命權。於是雙方又入法庭打官司,雙方的律師就各自尋找合約與執行的漏洞開始在法庭上廝殺…
這些代孕女性有的是為了賺錢,因為歐美代孕報酬是相當豐厚的,美國代孕行情視合約情況20~50萬美金不等,這是一般行情,名人天價的我們就不提了。有的是大學女生被男友洗腦的,這些男人拿女友的子宮賺錢花用。也有的是自己想幫助不孕夫妻完成有孩子的夢想的。當然,這是國外。
而剛剛所提到的歐美代孕合法國家對於代孕合約的精細度與保障,在代孕不合法的國家是不具備的。即便簽訂合約,合約本身也因為代孕違法而沒有實際法律效力,因此對尋求代孕的夫妻和代孕者都沒有保障。所以說在代孕不合法的國家是對底層貧窮女性的壓迫?或許。因為國內尋求代孕的標準與歐美是相當不同的,也沒有法律保障之。
但題主提到的知乎的有些女權主義大V認為「生育是男權對女性的壓迫」?並不是這樣的,知乎上的女權主義者未必是真正的女權主義者,甚至有些人把女權主義誤植為女性與男性的對立鬥爭,在家庭關係中也鼓動女性尋求齊頭式的平等與對立,對男性充滿敵意而破壞了家庭關係的平衡。
真正的女權主義者追求的是兩性平權,但是是能接受男女身體構造上的先天差別的,他們追尋的並非齊頭式的平等。舉例,一樣搬磚的男性和女性,如果女性因天生的力氣小而搬的比男性少,而產生工資少於男性的結果,女權主義者是能接受的,她們不會認為這是男權社會在欺壓女性。但是若女性的勞動成果與男性一樣多,雙方在時間內搬了一樣多的磚,女性就不應該因為她的性別而被少計工資。例如,同時間入職同一間公司,一樣學歷與工作能力的男女應該一樣敘薪,不應該因為認為男性要養家比較辛苦而給男性較高的工資,不應該因為認為女性有丈夫養家而給女性較低的工資。也不應該因為認為男性要養家活口,所以優先升遷甚至只升遷男性。再例如,男性工作特別積極表現傑出時,其它的男性與女性覺得這男性上進,但在女性為工作積極奮鬥表現傑出時,卻有部份男性與部份女性質疑這些女性是不是嫁不出去、女人這麼努力工作幹嘛怎麼不找個老公養、女強人家庭一定不幸福…這類社會歧見的逼迫。
因此真正的女權主義者並不會主張「子宮長在我身上害我被男性社會壓迫」、「子宮是我的負累」而「要求男性也要承擔女性懷孕的痛苦」甚至「因為男性沒有子宮可以承擔風險,所以應該付錢給我」。她們主張的是,「我的身體可以生兒育女與男性不同,我愛我的身體,但我有我身體的自主權,何時懷孕生子你可以與我溝通,但是不能逼迫我的意願將我視為生殖工具。」
另外一提,在台灣代孕要入法已經討論了二十多年了,是要將這部份加入原本既有的《人工生殖法》,但叩關一直未過,原因從早期到現在各式各樣,目前進度仍是延宕的。但是即便通過此法案,目的也只是要幫助不孕夫妻。至於那種「我有生育能力但是我怕痛我不想生」、「我怕身材變形,我要別人來生」、「我怕死所以我要雇別人生來承擔死亡風險」、「我們夫妻有錢愛找誰代孕就找誰代孕」、「我覺得老公不能幫我承擔懷孕的痛苦不公平,因此我只願給卵子,真要孩子就找代孕」、「我覺得我老婆的脾氣不好應該容易懷孕期間動氣,會影響孩子健康,所以我打算找情商高的女孩來代孕」、「我是一個單身男性生活很寂寞,我想花錢找人幫我生個小孩」、「我想玩配種遊戲扮演上帝,找一些基因很好的精子卵子放進代孕者的子宮讓她們生下來,看看哪個孩子長的好又聰明」、「我覺得這社會女人太現實太難相處,所以我想進行光源式計劃,挑選好的基因生個漂亮女孩,然後依我的方式養大她教育她,教她世上只聽我的只愛我,再娶她做老婆」……這些目的即便此法案通過,也是不支援、不成立的,它只幫助不孕夫妻。
至於大陸代孕會不會合法化?我覺得未來是有可能的,但應該不會是近期,因為實在太難管理了。不過很多議題一直不入法就會有更多夾在陰暗處的人們是法律保障不到、幫助不到的,甚至衍生更多問題與悲劇,不是嗎?
這就跟涼山格鬥兒童一樣,讓十幾歲的孩子天天不讀書練格鬥是不是很殘忍? 但不如此他們就得回到一無所有吸毒成風的老家餓肚子,也沒有出路。 輿論所謂的「解救」其實是一種戕害。
底層婦女代孕也是如此,忍受一年的懷孕生育之苦,就能獲利十數萬元,這錢對她們來說可能是個天文數字,能在相當長時間內改善她的生存處境。而沒有這個機會,她們的處境只會更加不堪。
再說個事,小時候老家有種三輪車,靠人力蹬行。有一次我要坐車,兩輛車同時到我面前搶生意,我看其中一人鬚髮皆白心生不忍,就坐了另一個壯年男子的車。 回頭看那老者面色怏怏不樂,絲毫沒有不用勞作的愉快,估計他已經被拒絕很多次了。我的所謂同情,不過是一種偽善罷了,只是剝奪了他幾元錢的生活來源。
所以底層婦女代孕,根本就不是個女權問題,而是個人權問題,經濟問題。不解決經濟基礎,空談女權,無異於對這些人的再次傷害。 對一無所有生存堪憂的婦女來說,那些「拒絕代孕,捍衛女權」的聲音,一文不值。
當年毛主席解放上海的妓女,讓國家給她們治病,進行技能培訓,解決生活問題,還安排到紡織廠上班。而不是把妓院一拆了之,讓她們一身性病餓死街頭。這他媽才叫女權呢!
馬克思的剩餘價值論的關鍵結論是
「剩餘價值就是僱傭勞動者在剩餘勞動時間內創造的、被資本家無償佔有的超過勞動力價值的那部分價值。剩餘價值直接體現了資本對僱傭勞動者的剝削關係,資本獲得了剩餘價值,也就實現了價值增殖的目的。」
換句話說只要這世道還沒真的共產主義,僱傭關係本質還是壓榨和剝削。
那我們用相對的眼光來看待,相對不那麼壓榨的做法是更高的報酬、更低的榨取。
那麼回過來,一名女性有兩種選擇
1.無力養活自己,需要無條件嫁人,然後進行家務、生育,獲得生存的基本物資,包括食物水和住處,並且不排除有遭遇暴力的風險。
2.可以通過一種勞動交換的方式賺取報酬,獲得稍多一些的可支配物資,相對獨立的生活。
那麼,毫無疑問,2中的女性受到的壓迫會少很多。
當我們把2裡面的勞動定性為家務的時候,這名女性是一名很普通的保姆、家政、月嫂,非常合理的自己謀生。
當我們把2裡面的勞動定性為生育的時候,這名女性就是代孕,她付出的勞動比1少,收穫的報酬比1多,她仍然相對於1,少受了壓迫。
以上,我只是探討代孕本身對女性的壓迫並沒有增加,反而有減少。
但是,我並不提倡代孕,本身不是因為「壓迫」,而是因為「不以生命健康權為第一優先」,國內孕產婦死亡率是萬分之二,偏遠地區更高,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健康風險。
我不認為這是個應該提倡的勞動方式,如同我也不認為黑煤窯是個好的勞動方式。
出賣勞動力並不低賤也不可恥,免費佔有別人的勞動力才可恥。
為什麼器官買賣合法化在中國很少有人提倡,代孕合法化卻不停有人提,並且不少還是女性?做為已婚的女性,想讓我同意代孕合法化,有個前提,就是賣腎(器官買賣)合法。這樣如果我老公讓我代孕養家的時候,我就可以說:你先賣個腎吧,我一定照顧你一輩子!不然,我是寧願離婚也不會去代孕養家的。當然有個更重要的前提,國家要保證所有代孕的人都是自願的,不會有被迫代孕的情況出現。在目前的中國,我不相信政府能保證不出意外。假設將來代孕合法了,對我們窮人有什麼影響?別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自己,會讓女兒可以不嫁人但最好不要嫁窮人。有錢人不一定給你找代孕,沒錢的有可能讓你去代孕啊。我記得我剛生完女兒不久,我婆婆就提議我現在月嫂工資高,等孩子斷奶了你去培訓一下做月嫂吧,孩子以後我給你看。.我拒絕了說等我跟你兒子離婚了再說。我還說大姑姐(婆婆的女兒)學的是護理,做月嫂更受歡迎,你怎麼不讓她去做?她說你姐夫家有錢,你姐愛做什麼做什麼。我婆婆不是什麼惡人,但她的話讓我明白,原來嫁給窮人是要擔罪的。還好我當時沒有患上產後抑鬱,辦法就是把老公往死里罵,他也自知理虧不敢辯解。如果代孕僅僅是不孕症夫妻在政府部門監督下尋求他人的幫助,且不以盈利為目的,我覺得這沒有什麼可批判的。但目前提倡代孕合法的很多人不是自己生不出來,是怕疼怕麻煩不願意生。她們以女權為幌子,將男女矛盾轉化為階級矛盾,矛盾並沒有消失。以前年幼時看資料上說香港是賣淫合法的,並說明了具體措施管理方法和各種優點,我當時還想,這個辦法很好,為什麼我們內地不跟著學呢?後來年齡漸長,看到很多至親(父母叔叔嬸嬸都有)逼迫女孩賣淫,不僅有我們內地的也有香港的,才知道那些看起來很好的政策,也不一定能達到很好的效果。上面有答主舉例美國的合法代孕,要求嚴格,依然會產生一些問題。美國應該是較中國等一些發展中國家更能保證女性是自願代孕而不是被迫自願的,那和中國一樣是發展中國家的那些代孕合法的地方,他們的教訓是不是更值得我們關注?
說到底都是屁股坐哪邊的問題,女權只是某一個女人追求的權利與特權,不存在統一的女權,不存在統一的男權。
反對一下樓上各個回答提到的,底層女性不代孕白不代孕,代孕還能賺錢。
真要靠這個賺錢,底層女性用不著考慮代孕,18歲就進娛樂場所賣身,好好專研化妝技術,健身,美容。
根本不等嫁人,只要豁出去,底層女性完全可以依靠自己走出來,脫離底層,成為中產階級,包養小鮮肉。賣身,當小三,當情婦,哪個不比代孕有前途十倍百倍?
底層女性只要肯豁出去,賣身整容,賣身賺錢,賣身包裝自己,慢慢洗白。當個白富美,當個知乎女權鬥士們羨慕的女權教主不成問題。
馬蓉結婚一次,階層跨越,翟欣欣騙婚找對人,一次騙千萬。對標代孕的生育機器,低配版鄧文迪不知高大上哪裡去了!如果按照樓上回答,底層女性在家庭就是牲口,生育機器。所以出賣生育還能賺錢,那你確定這種女的代孕能拿到錢?
這難道不是你們口中,底層男性,把底層女性當生產工具,當下崽的牲口在經營?這事要成了,不就又變成了女權口中,男權的迫害,中國男人對中國女人的壓榨,中國直男割屌癌欠下中國女人的血債?
所以你看,利益偏向合適,換一種說法,事情就完全不一樣。
我反覆再說,對女人最狠的,其實一直都是女人,就像男人永遠對男人更狠。男人在物化女人,對女人也是有需求的。而女人嘛,對女人完全是競爭關係。
多年媳婦熬成婆,這鍋真不是男人的。
支持代孕的,請去呼籲支持人造子宮,讓窮一些的人,像賣豬仔一樣,出賣自己的子女,並不是什麼合情合理的事情。妄明:能否要求男方出彩禮錢僱傭代孕呢?如果普及這個做法,對婚姻中的女性有多少進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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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有事兒沒事兒就扯女權啊,這種事兒吧,本質上就是上層階級用金錢收買榨乾底層人民的肉體和剩餘價值,壓根兒跟女權沒什麼關係。
找人底層女性代孕這件事,本質上跟婦女賣淫、男性賣腎賣血沒什麼區別,都是有錢人瞄著我們這些底層貧窮人民身上的剩餘價值,哪個值錢買哪個。子宮值錢賣子宮,腎值錢就賣腎,血值錢就賣血,X值錢就賣X,XX值錢就賣XX,XX值錢就賣XX,在這件事情上我覺得底層男女之間沒什麼本質區別——都是賣活性人體組織。
至於一些9分女神找了富二代結婚,還能說服富二代花錢幫她找代孕,這本身也是9分女神的資本,她有姿色和實力在婚姻和愛情里談判,得到她想要的,無論是代孕還是車子房子還是一大筆錢,這些事都無可厚非——誰讓富二代長得丑,找不到長相9分又性格好、為人正直、不貪圖他錢的真·女神呢,為了自己爽爽只能找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9分的貪心型女神了。
最蠢最壞的,是一些底層女性,看人家女神找富二代老公要求花錢找代孕,找老公要房子,要車子,要包包,每個月買一大批化妝品和護膚品,就自己也玩兒命找老公也要同等待遇,但是底層男性必然沒錢給他們,於是底層女性就會跑到知乎上來問——
「我想跟老公結婚,但是老公不答應出錢給我找代孕,說他沒錢,怎麼辦?」
「我跟我男朋友戀愛5年了,想結婚但他買不起房子,是不是該分手?」
「男朋友七夕了只給我買了1000人民幣的護膚品,讓我顯得很寒酸,是不是要分手?」
這些又蠢又壞的底層女性,一方面知道以自己又肥又丑的條件,八成是找不到更好的男朋友或者老公了,另一方面強烈的虛榮心又促使自己在代孕、房子、車子、奢侈品等各個方面要求老公向9分女神的富二代老公看齊。當老公做不到的時候,一方面僅僅因為自己虛榮心沒獲得滿足而想一腳踹開另尋新歡,另一方面又知道以自己的條件,八成也只能找到一個條件差不多的,於是只能打著「女權主義」的旗號,轉發各種咪蒙式朋友圈文章,找一群同病相憐的底層公主病患者,抱團取暖,另一方面向自己的老公/男朋友宣洩不滿,時刻警醒他,「人家都這麼做,你不這麼做,你就是配不上本大小姐」。
各位貴乎的大V們說的很有道理,很女權啊。你看「我們」女性是為了男性生育,男性自然理應支付報酬給我們女性啊。你看這孩子是男性的孩子,不是我的孩子,所以咯,男性購買我的子宮使用權沒毛病吧。以我貴乎大V如何來理解生育自由呢?可以賣等於自由,不能賣的自由還能叫自由嗎?你看這邏輯驚喜不驚喜,意外不意外?當然咯,既然今天子宮可以賣了,明天腎也可以賣嘛,多正確的三觀。畢竟腎5,腎6,腎7叫了這麼多年了。再之後呢,當然是買命咯。有錢出錢,有命出命,多合理的政策,之前貴乎上不是還有因為我是納稅人,所以軍人救我是應該的嘛。你看這不就是連上了嘛。
我這個回答沒有幫助,純粹好奇
我就奇怪為什麼那麼多人那麼隨便就支持代孕,個么支持代孕的女性支持賣淫嗎?希望代孕的女性支持男性嫖娼嗎?代孕的人倫道德拷問在我的理解範圍里在賣淫之上啊……如果是支持代孕但不支持賣淫的女性那請問這個點在哪裡?
利益相關,作為一個好色之徒兼不太介意人倫拷問的女性,我情感上希望賣淫合法,我可以去嫖。也希望代孕合法,因為我想為我喜歡的女人生孩子哈哈哈= =(但是她不支持賣淫合法也不支持代孕合法,555)
絕對的壓迫,堅決的反對!
在代孕事件出來幾乎所有的女權公眾號表現出驚人的統一戰線:反對代孕合法化。
你乎某些女權主義者,你以為有多少水平,我感覺貼吧都不如。也就在你乎能看見支持合法化的,基本上支持性合法化的也是不怎麼女權的,肯定不是馬克思主義女權或者激進主義女權,自由主義女權得打個問號,我已經不能不用你乎田園女權這個詞了,感覺真的合適的不得了!這些人除了女權是女人的權利,是人權是平權不是性別對立,也沒有其他的話了。
某些人不過是只關心自己的自由,不會關心其他女性死活,自己不願意被壓迫,所以讓另一個女性被壓迫,這種實現了誰的女權?在女權群體里玩兒階級壓迫,最後讓窮人婦女淪為徹底的生育機器。自己不願意吃屎,卻要別人吃,這種人在女權主義的道路上走不了多遠,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嘛,是不可能向父權制開炮的,想的都是怎麼和好。
女權所要解決的是女性受壓迫的問題,而不是優化某些有錢女性如何與有錢男性媾和跪舔資本主義的方式。用窮人的子宮獻媚父權,真是慷她人之慨。
女權的解決絕不可能通過市場化地販賣女性的性和子宮實現。
女權絕不應該變成某些田園派的換口紅包包,在婚姻里討價還價的由頭。人家印度一男人看見衛生巾貴想的是如果製造便宜的衛生巾,你們滿腦子想的是怎麼多從男人嘴裡摳一點,然後壓榨其他婦女,女權人血饅頭吃的不少。
不是不婚主義別談女權了,真沒法談!
ps:還有些小乖乖喜歡問婚姻是不是壓迫,妻子生育是不是壓迫,為愛生育就不是壓迫,台灣學的用愛發電么?跟你們講,少刷知乎,多看書。去把李銀河那本《婦女:最漫長的革命》看完普及點女權常識!本來就不是什麼難的書,還需要別人嚼碎了喂你們么?不是一個個985,211嗎,月入2w以上嘛!你們又不是底層買不起書看不懂書,代孕都有錢還沒錢沒時間看書?先說結論,首先這指定是對底層女性的壓迫,甚至可以說是人血饅頭。再者,這就是真女權!普通和底層女性配的上女權嗎?
現階段女權主義的實質就是小資女性的信仰狂歡,想詳細了解各位可以觀看我相關回答。
女權主義的興起是那些高起點的女性發現自己到了天花板,認為是性別束縛了自己,以平權為由來突破自己的天花板,具體各位可以看看知乎各位女權主義者的覺醒,就是我如何如何優秀父母居然讓我嫁人?我一個這麼優秀的女神,居然受道德限制不能隨便睡男人?哼,我是獨立的,憑什麼我這麼優秀的女性還沒有臭屌絲享受的權利?萬惡的男權社會。稍微和諧點的就是打感情牌,生了個女兒,感慨一下女性人生,自己掙那麼多錢還得照顧孩子,再列舉一下女性人生風險,為了女兒的美好未來要有優質教育,要搞女權巴拉巴拉,所以各位好好看看
壓根沒你普通和底層女性什麼事。
這是出發點,然後我們再看看她們宣傳的具體措施:男性以亂交為榮,女性以亂交為恥,所以——所有人都應以亂交為榮。看看這從中最大的受益者就是有錢玩得起的放蕩女,吃虧最大的就是底層保守女,社會風氣開放了你還指著靠單純天真跟久經戰場洗禮的小資女搶男人嗎?看看馬蓉和那個逼死程序員的誰了? 自己感慨下差距……
對於以上論證鑒於經常有女權說這是男權社會的問題,不怪女權,所以問下女權主義者為什麼不選擇宣傳讓男性以亂交為恥的平權方式呢?大家都潔身自好不更好嗎?同時還減少那些被渣男忽悠的受害少女,這不是最符合女性利益的嗎? 這些你們都考慮過嗎?
還不信?那就翻翻你知乎女權主義者的相關回答,在解決婚姻家庭和孩子的相關問題上,她們的回答是中國女性太難,所以我們選擇更難的不婚模式,而且還強調著不婚不等於不育,這兩點先不談是否有效,就問下哪個是普通女性能做到的?你家裡的錢不能當磚搬吧,不能像人家似的孩子一出生就送出國吧,看看屁股在哪。
再回歸問題,從她們宣傳的解放子宮支持賣淫合法,到支持廢除強姦罪,再到如今的支持代孕,哪個不是實打實的傷害普通女性權益的?
人家有錢住著高級小區安全舒適,普通女性被強姦法律不能還公道,罪犯還可以趁機反咬一口是賣淫女,憋屈不?貧窮女性年紀輕輕就會被人販子逼迫賣淫和代孕過日子,難道你讓犯罪分子尊重婦女?人性化犯法?這就是她們支持的女權。然後仔細想想她們為什麼宣傳女權要有門檻?門檻外的人到底是誰?
不用問為什麼女權主義會這樣,這不是真正的女權如何如何的,被開除的女權主義者也經常好奇她們為什麼開除自己,也對她們嗤之以鼻,有相同信仰的教會也因屁股不同有不同的派系。因為女權主義就是靠平權天堂來引人入教。
女權主義打著維護女性權益的旗幟實際傷害著更多女性,而反對她們的人經常被說成不尊重女性,諷刺不諷刺? 是不是明白為什麼女權組織會支持對女性實施割禮的某教?嘴上喊的是主義,心裡全是生意。而且看看她們的洗地言論,各個喊著男性物化女性如何如何,可她們的物化女性當生育工具時就不叫物化還搞笑的拿出馬克思來。
相關問題本質上就是利用階級矛盾強勢建立性別對立為小資女獲利,買單的是所有人。有錢的男性少接盤,沒錢的男性多接盤,底層女性靠單純善良實現階級跨越將只存在電視劇里,這你要是還覺得女權大法好,我也沒辦法了,什麼?你是小資女,家裡很有錢?對不起,耽誤你生意了。
答完題翻下發現菠菜大V居然都女權了,本以為還能有什麼精彩操作,結果不是打感情牌就是抖機靈,還給我拉黑髮不了言,反對女權這麼得罪人嗎?
是壓迫。堅決反對商業代孕合法化。理由如同反對買賣器官。
我上學期上過一門課叫Gender and the Law,討論過這個問題。對於代孕, 女權主義持贊同和反對的觀點都有。
反對的理由主要有這麼幾種:
- 代孕是把女性當做生育機器,把孩子當做商品買賣。
- 女性不應該被生理差異(能孕育生命)決定命運。
- 允許代孕會加強一些錯誤觀念。比如,女性有義務生育,不能生育就是女性的悲劇,人必須要有「自己」的小孩等觀念。
- 很多女性因經濟等因素其實並不能真正自由選擇是否想要做代孕媽媽。
- 代孕會引起另一種形式的種族歧視和階級歧視。貧窮和少數族裔女性更容易成為「代孕階層」。
- 代孕合同和法律不應控制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比如,有的代孕合同會要求,如果產檢發現胎兒有問題,代孕媽媽必須流產。
- 代孕很多情況下是依舊是為了滿足男權社會的需求。有一位女權主義者說(大致意思,翻譯的): 當他們不想女性流產的時候,他們會說,你不能這樣做因為你會受到心理創傷,你不知道自己將失去什麼。當他們想要女性接受代孕的時候,他們會說,沒什麼大不了的,那又不是你自己的小孩,別人付了錢給你的。只要能滿足他們自己的需求,他們的宣傳語轉換自如。
支持的理由主要是:
- 女性應當有決定是否代孕的選擇權。
- 代孕或者捐獻卵子和捐精並沒有區別。
- 為想要成為母親的女性提供了又一種渠道。
- 代孕合同就和其他契約一樣。
- 代孕不應該被禁止,可以規範化。
先貼一個回答。
誰在反對女權主義?是男權主義者、保守主義者、自由主義者、平權主義者還是其他?
繞開階級矛盾搞女權當然是不行的啦。
繞開階級矛盾搞女權當然是不行的啦。
繞開階級矛盾搞女權當然是不行的啦。
上層,中層,底層婦女各有各的女權。
底層要教育,要往上走。
中層更喜歡談各種AA制啦,男女共同養家啦,家務一起分擔啦,結婚共同出首付啦。
上層,上層婦女才不想摻和這檔子事,她們處於食物鏈的頂端,會發表一些政治正確的言論顯示一下偉光正的個人形象。
她們各有各的利益訴求,更本說不到一起去,形成不了啥子合力。同時,一部分向上爬的底層婦女會和中層婦女搶男人,這就開始出現矛盾了。
代孕當然是一種壓迫,中上層婦女用錢買底層婦女的子宮,轉移自己生育風險。另外,生孩子會讓陰道鬆弛,肚皮鬆的像一坨泥一樣,影響今後性生活快感。奶孩子會讓乳房下垂,拖得老長。這些事情中上層婦女當然不想讓它發生啦,花點錢讓底層代勞吧,老娘這麼牛逼可不想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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