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嘴軟,拿人手短?

一個關係一般的朋友送了我一盒比較不錯的巧克力,原因是因為他送給幾個妹子都不收,然後就一個勁問我要地址說給我寄過來,因為再不吃就過期了,之後我也給他轉了錢但是他沒收。之後有一次我和跟他比較熟的妹子聊天說馬化騰和他挺像的。之後被他知道了,就說我,拿了他的東西還議論他、捅他刀子?為什麼人會有這種感覺,別人收了自己東西,就好像欠他一樣?


說他像馬化騰他還不開心,難道你這個朋友是大帥哥李彥宏?

或者你其實說的是馬加爵?

背後不議論人是非長短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和吃不吃人巧克力沒關係。有話請親自告訴他,比如當面誇他像馬化騰。

議論人還被傳到當事人耳朵里,你真該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找對了聊天的人。

不要他的巧克力有一萬種方式,不給地址、原封不動退回是最基本的兩種。

轉錢但人家沒收並不等於你已經給人家錢了,對吧?

我不支持回贈等價物品的做法,免得被人誤解你對他有意思,尤其是在幾個妹子都不收的前提下。


互惠原理我們應該盡量以相同的方式回報他人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概括起來就是一種行為應該用一種類似的行為來回報。

簡單來說,因為你收了他一盒巧克力,所以他潛意識認為對你有過幫助,他對你是很好的,甚至默認(希望)你通過同樣的方式來給予回報。

如果你希望和他建立起一個更密切的關係,那麼不妨回饋一些和巧克力同等價值的東西,你來我往,親密關係就很容易建立起來。

但現實情況卻是,你不但沒有回報,反而說他像馬化騰(這樣的形容是他不能接受的),這和他的預期不符。

或許你可能不在意這些細節,哪么換一種理解方式:如果你送了一盒巧克力給朋友,朋友反過來對身邊的人說,這個送我巧克力的人真丑,你會怎麼想?

所以,你後期的行為在互惠原理的基礎上被無形放大,這也是你覺得不舒服的地方,對嗎?

解決問題的關鍵點在於:

  • 一開始明確拒絕不收巧克力。
  • 即使收到巧克力,也要堅持付錢。
  • 不在背後議論、形容、評價他人。

類似的情況還可以解釋:人情債,最難還。

我們多數人的天性都不喜歡欠人情,一旦欠了就有一種虧欠感。

以後這個人要求你幹什麼事的時候,你很難拒絕,而這個時候你要付出的,遠遠超過你欠下的人情債。

所謂的「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這樣的例子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先嘗後買。

我們在路上或者超市門口都會遇見免費品嘗的商品。

精明的商人會用這種「先嘗嘗,買不買沒關係」的套路誘導你消費。

一旦我接受了你給的好處,潛意識會默認為我有一個潛在的義務還給你一個好處。

所以,當你吃了以後,商人要求你購買的時候,哪怕你覺得不好吃,你很可能會因為不好意思而購買。

另外可以延伸的話題是:如果你想快速的和人建立起一個正向的關係,不妨請他幫個小忙。


他不仁,你不義


正好最近在看 Robert B. Cialdini 的《影響力》這本書,我覺得書中第二章講到的「互惠原理」可以用來解釋這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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