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砍7刀身亡,警方鑒定結果是自殺,可笑不?
對本案並不掌握信息,所以不便直接就本案下定論。
但新聞中隱含的「女子身中七刀,所以不是自殺」的內在邏輯是不成立的。自殺的過程其實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直接。對於一些自殺者來說,尤其是沒有醫學基礎的人來說,是需要付出一番努力和嘗試的,這就是法醫學實踐中經常遇到的試探傷。
試切創(Hesitation mark),在致命性的切創附近,常見大批數條長短不一,深淺不等的平行創口,稱之為試切創或猶豫創,為一自殺的特徵。
常見分布:
試探傷是當事人自殺時「反覆嘗試」的結果,也是法醫認定死亡方式為自殺的重要證據之一。試探傷的形成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不是每個人都能輕鬆找到重要血管和神經的位置。
不是每個人都能精確切斷某個重要的血管,達到「速死」的目的。怕死之心人皆有之,即使是自殺者也不例外。由於自殺時的疼痛和猶豫、畏懼等心理因素綜合作用,自殺行為難以通過一刀迅速完成。往往會進行多次試探性刺切和自傷,這些損傷並不嚴重,不足以致命。隨後自殺者會在疼痛和執著下繼續進行自傷,直至傷及重要血管或臟器後,迅速死亡。
在切腕自殺中,致命的切創通常只有一條,其損傷程度較深,傷及尺動脈、橈動脈及神經、肌腱。而試切創則大多在致命創附近,數量較多。創口較長呈線狀,與致命創平行呈魚尾狀,損傷淺表,而基本形態與致命創相同。
而在刺創自殺,如切腹、刺胸等案件中,致命創的創腔較深,足以損傷到內部的血管、神經和重要臟器。單刃匕首形成的刺創可見一側創角尖銳,另一側創角鈍圓,伴有表皮剝脫,而雙刃匕首形成的刺創兩側創角均銳利。試探性的刺創則大多淺表,數量較多而並不致命。
此外,自殺切創往往起刀重而收刀輕,創腔一側深而另一側淺,刺創形成的創管也同體表呈一定的角度,這些都有助於自殺者持刀左右手、用力方向和用力過程的推斷。
為了更好的說明問題,補充一張屍體照片:
高能預警!高能預警!高能預警!請做好防心理衝擊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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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笑,既不懂法又不了解事實。看了幾篇媒體的大新聞就覺得可笑才是可笑
當年試圖自殺,你沒看錯,我不是來騙贊的,我在自己的手腕上劃(請注意用詞)四刀,但是刀子太鈍,割到動脈太疼,不信的可以試試,所以沒有成功。有圖。。
不可笑,試探傷很正常。
整天用這種語氣提問,慣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第30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 第38條規定:凡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 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什麼叫身中七刀?起碼是別人砍的才能這麼說,所以媒體的標題可以理解成 別人砍了他七刀把他砍死了但是警方卻又說是自殺。
媒體真牛逼,預設了個他殺的立場怎麼看也不能是自殺啊
不可笑,而且這樣的案例很多。可笑的是嘩眾取寵的媒體
在這個隨時會被打臉的年代,急於下結論才是可笑的。
11刀自殺?試探傷作證
不可笑。媒體能破案就不用投入那麼多經費做技偵了。
建議去看部電影《大衛戈爾的一生》。
之前微博上有個事情是說有個人雙手被透明膠帶綁著,頭上套了塑料袋,被發現死在室內,警方結論是自殺。
我自己試了下 發現自己一個人是可以做到這樣,就在微博上回了個不能排除自殺的可能性。然後被一些網友罵得狗血噴頭。
當然此案我不敢嘗試。
是不是可以@滕騰
如果脖子斷了三分之一,家裡翻得一塌糊塗,錢也沒了,確實不是很象自殺。說是當地公安局已經重新立案重查了。
題主只看標題還來直呼提問比較可笑
你是怎麼確定被砍七刀?
當排除了所有其他可能性,還剩一個時,不管有多麼不可能,那都是真相。——福爾摩斯
首先我想明確一點,試探傷和致命傷是兩個概念,如果位置正確,哪怕划了100刀都可能死不了。 如果真的是按題主給的新聞所說,「致命傷」五刀,那確實很可笑。但另一方面,如果只是無良媒體把「致命傷」曲解為「致命部位上的傷」,那隻能呵呵了~
沒證據說個啥?
題主這樣按照標題就定奪案件結果的,依靠偏見和臆測來發表所謂真相的行為才是可笑。不可笑,既不懂法又不了解事實。看了幾篇媒體的大新聞就覺得可笑才是可笑。抖機靈吐槽:孩子,你的問題在於想得太多,而書讀的太少。
我也沒看視頻,只是從其他地方了解了部分內容案子的本身不複雜,七處刀傷(暫存疑)+脖子斷了三分之一,經過調查沒有發現他殺的證據,所以警察判定為自殺。網友不滿的是判斷的依據,即未發現他殺證據至於脖子斷了三分之一算自殺,恐怕只能存在與影視劇、小說里
在警察和媒體之間必有一方是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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