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性婚姻合法了,你會去台灣登記嗎?

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台灣司法院大法官今日宣布,現行的《民法》未允許同性婚姻違憲,立法院需於2年內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則比照現行婚姻自動生效,最晚2019年5月24日同性就能結婚了!


知乎小透明瑟瑟發抖,昨天沒上知乎今天一看居然500贊了。。。("▔□▔)受寵若驚。

在這裡回應一些問題吧。

1,我還是認得清學習的重要性的...請不要覺得我在荒廢青春;

2,我明白我要面對的是什麼,我知道我要走的路有多難,但我不會放棄的,哥哥也是;

3,關於未成年人談婚論嫁是否為時過早這個問題...我只想說,構想未來沒什麼不可以的,尤其是當你遇到了心裡認定的那個人的時候,;

4,關於有人覺得我在編故事的......

原來我的文筆已經好到可以騙人了(手動滑稽)。

......

另外好像有好多人想看照片("▔□▔)

我去問問哥哥要不要爆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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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讀學生一枚,男票台灣人。

16點5分,消息出來的時候,我還在上自習,他給我連發了好幾條信息,沒有文字全是激動表情,但我知道。

過了。

我在教室里激動的流了眼淚,搞的同桌一臉緊張問我「是不是哪裡不舒服」。

他跟我說他在單位里也流了淚,恨不得馬上訂機票過來找我。「寶貝,哥哥(我對他的稱呼)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帶你回家了。」

情不自已,喜極而泣。

......

其實那一刻,我的心裡除了欣喜激動之外,還有憂慮。

「終於要來了么,這一天。」

離開大陸離開父母去台灣結婚、生活。

我要面對的事,要處理的問題,要坦白的那些事實,我要面臨的壓力,這一刻全都擺在我面前。

但是我懶得管那麼多。

鬼特么想管那麼多!!!

異地戀+台陸戀+同性戀,我們能走到這一天,真的經歷了好多好多。

麻煩你們這些現實問題滾遠一點好不好給我一點點時間讓我high一下激動一下靴靴。

然後喘口氣,休息一下。

距離高考還有10天。

為自己加個油,繼續投入戰鬥。

我知道哥哥會一直在我身後挺我的。

就像那些他在我身邊的日子裡一樣。


突然發現了這個問題……來強答一波。

太太台灣人,今年八月我們已經在高雄註記了。

像最贊回答里的小弟弟一樣,我們也是台陸戀+異國戀(米蘭/高雄)+同性戀。箇中滋味有多辛苦只有自己懂。

五月份法案通過的時候我其實沒太激動,但太太很開心,說時刻準備好了要和我結婚。因為我知道即使通過了,我作為大陸人也沒辦法去台灣註記,戶籍限制要雙方都有台灣戶口才可以。

然而太太不死心一直在關注這方面的動態,直到今年7月3日台北市民政局發布了新的通知說只要其中一方在台灣有戶籍就可以去註記了。

不知道我和太太是不是台陸同性伴侶的先遣部隊哈哈,畢竟好多人還不知道這個新通知。

辦理過程很順利,工作人員態度都很好,不過辦理結束後很快我就回國外了,真正想落戶在台灣大概還需要等法案正式修完才知道。

目前來看我去台灣還是一樣辦理通行證……並沒有任何政策上的特權(除了太太生病簽字這些)

不過作為人妻心態改變了很多!!雖然沒有實質性的改變但是能和愛的人有這樣一個伴侶證我已經很開心很滿足了!!


如果你的另一半恰好是台灣人,你很幸運。

(糾錯 好像灣灣的政策是兩年後 登記雙方必須都是台灣籍 !因為不太清楚細節 所以之前以為是一方台灣籍就行)

如果單純想領一張紙,意義並不大,身邊很多人從紐西蘭、美國扯證回來無非就是兩個人心理上的見證一樣。

微博刷到了這個消息的時候

我坐在馬桶上 站了起來

可能很多人都會說

台灣合法了關你屁事阿

我卻覺得還是隱約中一股力量覺得很感動很感動

作為亞洲第一個接納這個群體的地區

首先它是中國的一部分 灣灣是中國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作為仍然不思安穩的部分灣灣來說 它的思想進步以及任何政策上的變動都會成為周邊國家矚目的一部分 成為輿論焦點

那麼這一次 好像是對我們有利了呢 對亞洲婚姻平權的革命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了呢

我能不激動么

也有人說 大陸也同意了能怎樣 你爸媽不還是不能去傷害?他們不同意不等於沒用嗎?

我覺得吧 這些人的慾望真的太過分了

美國建國幾百年了 經濟文化軍事各方面能走到今天那是必然,婚姻平權勝利了也是必然,中國呢?我們很多母親們還小的時候還沒建國呢吧?思想你想能多開放呢?你要要求父輩所有的人都來支持才滿意嗎?一口吃不成胖子,都需要很長很長的過程給人們的世界觀帶來新鮮的適應感,比如我就敢說,如今九零後這一輩要比60後那一輩人接受婚姻平權的幾率翻好幾百倍!

我們做的就是等待,恭喜灣灣。


不會。

首先,從現實的角度來說,台灣並不一定會給兩個大陸居民頒髮結婚證。即便頒發,其效力也不會被大陸承認。

這對於生活在大陸的人來說, 和去網上買個假結婚證,或者自己畫一個沒什麼本質區別。

其次,從對雙方關係維繫與約束的角度來說,結婚證的作用在其次,社會,尤其是雙方家人對二人關係的認可才是關鍵。

這也適用於異性婚姻。

一紙婚書,雖然只是提供了二人法理上的保障, 家庭和社會對婚姻的認可與要求才是雙方主動或被動擔負婚姻責任的主要動力。而後者也才是長期維持二人關係的最重要因素.

所以,相對於婚姻法的承認,我個人認為目前大陸更需要的是社會的認可與包容。

也只有更大的群眾基礎之後,才有在法理上進行變更的可能。

畢竟,當台灣的媽媽們可以為自己子女張羅同性對象的時候,我們的媽媽們還會被粗魯的趕出公園


大家好

我是最多讚的那個弟弟的對象,aka fiancé。

以下文長,請慎入 σ`?′)σ

首先,請容許我哀悼一下已逝去的畢安生教授,以及無數逝去的生命,

2016年10月16日,畢教授抱著悲傷與遺憾一縱而下,

這一縱,驚醒了保持沉默的我們,

才有了後來的聲浪,也才有釋憲通過的可能,

然而那些已經老去,以及背負著無法想像的壓力的年輕生命,

卻在也看不到他們所期盼的那天。

在灣灣一年一度的同志大遊行之前發現這文又被推了出來,

而釋憲案通過之後也邁入了第六個月,

我就針對兩岸異地戀結婚的問題做個簡單的說明唄 (ゝ??)

1.不論是現在的"同性伴侶註記"或是未來的合法結婚,

就我所知道的,至少需有其中一方為台灣人,

如果兩人皆為天朝公民應該是沒法在灣灣的行政單位進行登記領證的。

而即使未來像部分歐美國家那樣將領證對象資格放寬,

拿回天朝後,不論是台陸戀陸陸戀還是其他各種組合戀,

因為天朝法源問題,那張證在天朝並不具有任何的實質法律效力。

2.台陸戀即使在灣灣同婚通過,還有個最現實也最大的門檻,

就是台灣針對外籍配偶來台結婚所訂下的規定,

?雙方須於陸方戶籍所在之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

基於這項規定,雙方得先拿到天朝認可的結婚證明,

那麼問題就來了,天朝並無法律認可的同性伴侶結婚證...

3.其他關於依親定居之類的問題,

原則上應該會繼續沿用原先的婚姻法,在此我就不多做論述。

以上第二點是針對台陸同性伴侶間最實際的問題,

因為跟我有著切身關係,我花了非常多時間精力在協助推動相關修法建議,

相愛的人不分膚色種族國籍性別,

愛上就是愛上了,誰也料不到,誰也攔不住。

為此我會繼續努力,為了我,為了他,為了所有跟我們一起期盼的人們。

最後,在最多讚的那個弟弟(沒有其他短一點的稱呼嗎)文章之下,

我們收到了非常多的祝福以及鼓勵,

謝謝你們給了我們和許多人信念和希望,

你們的一字一句都會成為我們最堅強的後盾。

至於不理性的批評謾罵我們也會概括承受,

從我們決定走上這條路之後就註定需要面對這些,

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跟平等其實很簡單,我們不需要自以為是的理解或是同情,

也不需要虛情假意的認同,請尊重別人與你的不同,

不接受也可以,但是請你放心裡,不用告訴我,更不用攻擊我,

同樣是愛,你的愛並沒有比較高尚比較偉大。LOVE is LOVE,that"s all。

?對於同志婚姻,我們渴望的很簡單,就是活著的時候好好在一起,

離世後可以安心地走,不用擔心活著的人孤單飄零,擔驚受怕。

身為同性戀並不羞恥,我盼望有一天,所有相愛的伴侶都能抬頭挺胸,愛得理直氣壯。?

  • 瞿欣怡《說好一起老》


知道台灣不給大陸居民發證

就算髮了在大陸也沒有法律效益

但就是想

抖個機靈

不知道

「兩岸統一」和「大陸同性戀合法」

哪個會來得快一點?


當然會啊沒準等不及台灣我們就去其它國家結了。


作為一個律師,我表示這條消息一出來朋友圈就在刷屏了。跟一個女律師聊到這個新聞,她的反應就是台灣的同性結婚證大陸認不認呢?未來的離婚、繼承問題又怎麼解決,好吧,律師首先都是想到這些法律問題,真是討厭啊,哈哈。

不管怎樣那些要去美國結婚的,現在改道台灣,成本也低很多嘛。當然最重要的是你得先有結婚對象,對待婚姻,無論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應當慎重,我也希望婚姻有法律的保障,不要說不為一張紙,不是一張紙的問題,後面是法律權利和義務,還有儀式感等等。

反正作為同志支持婚姻平權,已經燒到海峽對岸,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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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想補充一下在境外登記結婚的法律問題。其實對於涉外婚姻在我國的法律效力,關鍵是看登記結婚的這兩人,無論同性還是異性,是否兩人的國籍國或者共同的經常居所地都是在國外,或者一方的國籍國或者經常居所地在國外,這樣中國大陸才承認。所以在境外締結的同性婚姻要在中國大陸承認,比如在在台灣登記,要麼你們兩個都是台灣人,或者兩人都在台灣長期生活,或者一方具備上述條件,在大陸這邊才具有法律效力。但現實情況是,很多同志,其實是兩個大陸人,也都生活在大陸,想去台灣旅遊一下,然後在台灣登記結婚,這樣即便你們兩符合台灣登記結婚的條件,大陸應該也不會承認的,但是你們可以感受一下儀式感吧。


經常會聽到基友說,

以後去一些合法的歐美國家登記,

而我始終沒有這個想法,

因為我還是會留在國內生活,

那樣領了證感覺意義不大,

即使在國內需要手術,

還是無法簽字,

但是今天看到彎彎地區合法了,

非常開心,

突然有種想去登記的衝動,

冒出個想法,

等找到對方並感情穩定之後,

兩個人一起去彎彎「度蜜月」,

順便扯個證,

給愛情蓋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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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查了下,

都是大陸戶口好像不可以領證,

這就尷尬了…


以為去台灣結婚很方便哦

人家台灣是你大陸後花園厚

在台灣結婚幾個情況嘛

1都是大陸人 2都是台灣人 3一個大陸一個台灣

第一個情況 首先你要獲得中華民國戶籍

-------以下為複製侵刪------

根據小島推出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

一、台灣地區人民之直系血親及配偶,年齡在七十歲以上、十二歲以下者。

二、民國三十四年後,因兵役關係滯留大陸地區之台籍軍人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

三、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台後,因作戰或執行特種任務被俘之前國軍官兵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

四、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台前,以公費派赴大陸地區求學人員及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其配偶。

五、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遷台前,赴大陸地區之台籍人員,在台灣地區原有戶籍且有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姐妹者。

六、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前,因船舶故障、海難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滯留大陸地區,且在台灣地區原在戶籍之漁民或船員。

大陸地區人民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每年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之數額,得予限制。

第一項第五款至六款之大陸地區人民,其配偶及直系血親,亦得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

第十七條 (申請在台居留之情形)

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

一、台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結婚已滿二年或已生產子女者。

二、其他基於政治、經濟、社會、教育、科技或文化之考量,經主管機關認為確有必要者。

前項第一款情形,台灣地區之配偶於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一日以前重婚者,申請前應經該後婚配偶同意。

此外還可以以移民第三國,取得第三國國籍後再申請入籍台灣,取得中華民國護照。

------以上為複製侵刪-------

第二種情況 都是台灣人沒什麼好說的

第三種情況 一方是大陸人 一方是台灣人

好像是可以行得通 對不起台灣對大陸政策哪有那麼好

-------以下為複製侵刪------

根據大陸《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和台灣的《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等相關規定,您應辦理的手續如下:

1.大陸方面的手續:

您須向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供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包括台灣親友關係的證明和台灣親友邀請前往的證明,並履行下列手續:

(1)提交本人戶籍或其他戶籍證明;

(2)提交在台親友邀請前往台灣探親、探病、定居等函電或者去台進行學術交流處理其他事務等有關證明;

(3)提交所在單位對申請人前往台灣的意見,沒有工作單位的,應提交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或者公安派出所的證明;

(4)填寫申請表並交近期2寸照片4張。

您的申請被批准後,將被簽發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證件上也應要有有效期的"簽注"。

2.台灣方面的入境手續:

台灣的入境證明是台灣當局發給大陸居民的《大陸同胞旅行證》。申辦此證件應在申辦出境證件之前辦妥。此證件應由您丈夫向台北市博愛路的台灣當局警政署出入境管理局申請。申請的文書包括您須填寫的"旅行證申請書"、申請進入台灣的"具結書"和由在台灣有戶籍的人出具的"保證書"。

申辦的《大陸同胞旅行證》獲准後,台灣入出境管理局會將旅行證正本寄給香港金中道89號奔達中心東座四樓的中華旅行社,以便轉發給您;旅行證影印本寄給您先生,並告知正本已寄達香港,您可持此影印本及香港發給您的兩次入境香港許可證明,到香港中華旅行社領取進入台灣的旅行證正本。

如果您要自己辦理入台手續的話,則可委託香港中國旅行社代辦。香港中國旅行社接到委託後,即協助辦理經香港去台灣和再經香港返回內地的香港再入境手續。如果您丈夫已經辦妥了入台手續,則將影印件寄往香港中國旅行社,香港中國旅行社核實後,即通知您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國旅行社,轉告當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接到通知後,即視為您已辦妥入台手續,並將依法受理申請和審批發證。然後,您可把辦理結果通知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中國旅行社,或者直接告知香港中國旅行社,香港中國旅行社即可轉告您丈夫。

要注意的是,入台時必須具備"返港證"或第三地區有效的再入境簽證,有效期至少為2個月,並持有有效期至少為2個月的來台旅行證,回程機票。否則,台"海關"可將申請人由原機遣送出境。台"境管局"官員聲稱,只要申請證件齊全,在5-7天即可取"來台旅行證"。

-------以上為複製侵刪------

要到大陸一方民政局登記

然而大陸本沒有同性婚姻法

所以不能登記結婚

所以不能登記結婚

所以不能登記結果

這麼麻煩複雜 還不如去別的國家 不要太想當然

蔡英文近期民調太低了 她需要轉移民眾對她執政一周慘敗結果的注意力 強行推動同性婚姻通過 這是她選前騙選票用的

從結果來說是好事 但是從她的出發點已經通過程序都是自私的都是不正義的 況且台灣本地有大半人都是不支持的

即便如此 我也很羨慕


自己在家裡畫一張比較快。


謝@逆行的人小帥哥邀

其實我個人對同性婚姻合法性一點興趣都沒有,關於這個題材的電影和資料也看過一些,看過之後,對這種一張紙的保障沒有任何感覺,關於所謂的以合法身份給愛的人手術簽字之類的,更沒感覺,我相信就算我的父母知道我的取向,也不會出現《再見了我的新浪》中的情節,比起一種合法的保障,我更在乎社會的寬容。

擺在實際面前的問題是,就算現在合法了,你敢去結婚嗎?你過得了親朋好友的那一關?

當然就算要結婚也不會去台灣,如今的台灣窩裡斗的那麼厲害,兩岸局勢這麼不穩,你又不在台灣生活,在台灣合法在中國大陸又不合法,一點實際意義都沒有。

說句玩笑話,說不定那天中國大陸收復了台灣,換了制度說不定又不合法了。

因為各種原因,也接觸過一些台灣人,據他們所述,很多人並不看好在台灣的未開,資產該轉移的轉移,該到中國大陸購房的購房,做生意的做生意,對他們來啊,說不定那天局勢不穩,他們在大陸還有穩定的生存空間。

上半年認識一個台灣來的培訓師,我一看,好妖艷,雙手十指摸著綠色的指甲油,說話讓人骨頭都酥了,在一起吃飯也是蠻投機,我一個GC黨員和一個國民黨在那扯半天龍門陣,聊多了我心想這不會是個姐姐吧,於是開始暗示他的取向,人家倒是直接說到:我有男朋友啦,上海人,很寵我啦,蘋果都是削了皮給我吃。。。。。

這反差真大。

我們很多人對台灣的了解,大多來自於媒體,新聞真實性真假參半,據我在廈門部隊的同學講,他們平時和台灣打交道比較多,大陸台灣雙方到了如今仍然是明裡暗裡招數不斷,具體事情過於敏感不方便說,政治歸政治,平時在電視上喊著鬧著要獨立的民進黨大佬,到了江浙福建老家祭祖,就是一個普通大爺大媽。吵歸吵鬧歸鬧,老主宗擺在那,打斷骨頭還連著筋。

從六七十年代起雙方明裡暗裡策反對方,中國大陸弄個大喇叭在哪對著金門駐軍天天喊:回來吧,你爹媽兄弟很想你,到金門駐軍動不動弄二斤豬肉掛氣球上飄過來,策反小軟文寫的那叫溜,引的大陸這邊天天望著豬肉流口水不敢撿,誰撿腿給你打斷。

2010年前,那邊一不老實,咱們某些人就心慌慌,動不動就讓寫遺書,每次寫遺書的時候一個個漢子在哪哭的稀里嘩啦的,到後來寫多了發現光會打嘴炮,又不動真格,再讓寫遺書的時候,那我就給遠方的姑娘寫封情書吧,到最後人人都知道,反不了你。

到台灣結婚還是算了吧,更沒有台灣人讓我認識,也不想認識,台灣男人說話太嗲,我受不了。

以上


先解決大陸內地的同性戀認可問題吧。。。

另外我不會領證。結婚證只是法律上我們是合法而已。還要看雙方及環境是否能夠接受同性戀。

至今還有說gay和les浪費資源的直男直女。(評論說les里t方還有說長發浪費資源.....)


並沒有收到邀請,但是很想要回答這個問題。

我今年23歲 ,期間談過戀愛,但是沒有能夠長久的,也沒有值得回味的。

起初剛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自然是高興。到了第二天從未有過的感覺就出現了,便是渴望婚姻。

當自己第一次喜歡同性的時候便知道路是孤獨的,但我從沒因為孤獨感而產生過任何的不愉快。在我看來感情本身就是私人的東西,兩個人的關係也是,無需任何人的認可(包括父母與社會)。兩情相悅便在一起吃吃喝喝玩玩樂樂,情斷了便分開,如果再有就繼續在一起,只要情愫產生了我倆變是有關係的了。

感情是個很自我的東西,我想高傲我便高傲我想低到塵埃我就可以奮不顧身的去投入,不需要別人是評頭論足,也並不會在意這些言論的侵擾。因此在一開始同性玩命的爭取婚姻這種實質性的法律效益關係在我看來反而覺得有些可笑。

我的想法或許是幼稚的,因為我也只有23歲。

因此對於23的我而言,如果你問我想不想去台灣結婚,我會非常渴望,因為婚姻所具有的儀式感是任何東西都無法匹敵的。但如果你問我想不想去台灣登記,我並不想,因為我不需要一個政府組織來給我的感情賦予任何的價值。


我覺得更多的不是可不可以結婚。而是即使大陸可以允許同性結婚,會有多少柜子里的同志會打開柜子。出來面對自己的同行身份而生活。


會不會去似乎不重要,能確定彼此互相認可為要共度一生的人,比較重要。

畢竟婚姻是個儀式,再多附加價值,也只是個儀式,錦上添花的東西。


不會,

既然選擇了出國,

就去那邊登吧(?????)

畢竟離父母還遠,省的他們眼見心煩

(?????)


這個平權法案只對台灣人和外國人,並不適用中國大陸的同志。平權?!


說實話,不會。

因為我不要同性婚姻,我只要婚姻。

笑。


台灣合法的意義是在於這是整個亞洲的進步

然而對於內地其實並沒有卵用 人家不發證給你哩

其實我更妄想hk的合法 畢竟近幾年hk的youxing也越來越多 在hk其實支持同志算是一種政治正確了 明年去了hk如果有這樣的機會 我會帶著彩虹妝加入youxing 為自己吶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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