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的「影片剪輯權」如果不在導演手裡,那麼影片的藝術統一性如何保證?

比如卡梅隆就一定要親自參與影片的剪輯階段,也有很多導演不能剪自己的片子。


分享一些經驗和淺見

不能說好萊塢的影片剪輯權不在導演手上,而是導演只有部分剪輯權。

剪輯師單獨存在的意義就是因為剪輯本身是藝術,是一門高深的學問,一項複雜的技術。如何將素材排列組合成一個完整的故事,需要依靠剪輯師多年的經驗與高超的技巧。很多時候,剪輯師對蒙太奇的運用和細節的處理要遠遠超出導演本身對電影剪輯的理解水平。並且導演很多時候對影片的有些處理有著自己的執念,類似於當局者迷,剪輯師是幫助導演走出這些「陷阱」的最後希望。

按照好萊塢正常規矩,首先剪輯師一般不能出現在拍攝現場,他看到的只能是最後的素材。最大程度上杜絕了導演與製作團隊在拍攝過程中的決定對影片的最後剪輯產生影響。

舉個例子,拍勇敢的心的時候梅爾·吉布森在一場戰爭戲裡用了一個超大搖臂超大調度的長鏡頭,號稱這一個鏡頭就花了三十萬,他自己很得意想用在的開頭。結果剪輯的時候他的剪輯師steven Rosenblum覺得意境上不好,用了其他的鏡頭,吉布森憤怒異常問我的30萬的鏡頭哪去了,Steven說我不知道那個鏡頭這麼貴,苦而且那個鏡頭也不夠好,你看我給你剪得。吉布森一開始老大不高興,但是看了剪輯師的版本之後最終承認自己的鏡頭土的掉渣,便作罷(記憶,也許有出入)。

有個別極端的例子,有的剪輯師甚至不看劇本或分鏡頭本,而是憑藉自己對影片的理解進行粗剪然後交給導演或製片。當然只是極端例子。

除卻不插手前期製作,好萊塢電影在剪輯過程中,有的導演會坐在剪輯師旁邊,有的卻不會一直呆在剪輯室里。

導演與剪輯師的權利分配也因人而異,全憑默契,並沒有一定之規。

有的導演喜歡放權給剪輯師,在初步交代完意圖後,便不再做聲,只在最後給予一些修改意見。甚至有的在粗剪完成前都不會出現。

有的導演喜歡完全控制剪輯師,剪輯師就是他的工具,只是在一些細節的處理上剪輯師會提出建議。個別時候導演甚至會親自操刀。

大多數導演的作風處在這兩者之間,與剪輯師合作完成剪輯。

有合作就會有分歧,如何處理分歧也是一個相當靈活的事情,其實完全取決與導演與剪輯的相處模式。

業界有這麼一種比喻,導演和剪輯的關係,就好像是夫妻關係一樣,需要相互信任,通力合作,但是期間少不了吵吵鬧鬧。

大多數大導演都有過和剪輯師拍桌子的經歷,而剪輯師的職責就是把自己的專業意見告訴導演,耐心與導演一起尋找一個最佳解決方案。

當然不是所有剪輯師都是好脾氣。不過大部分剪輯師脾氣要比導演稍微好一點,行業特性吧。另外,許多導演喜歡和女性剪輯師合作,也算是一個有趣的事實。

無論如何,導演自己操刀剪輯是很少見的,因為哪怕最有才華的導演,對自己的作品也會有盲點,對與電影藝術,剪輯師作為一雙冷靜的眼睛,幾乎可以說是必須的。有些導演本身也是剪輯師,但是也從不自己剪輯自己的片子。

(黑澤明那種電影天皇級別的神,必須自己拍自己導自己剪,一般人真學不來的。。)

關於藝術風格方面的問題,本身電影藝術就不能僅僅依靠一個人來完成,攝影,燈光,美術,服裝,化妝,制景,等等等等大大小小每一個細節都影響著電影的藝術風格,拍攝現場導演無法分身去事無巨細全部過問,而是需要事先按照自己電影的要求和藝術構想僱傭到合適的專業人才,也就是說導演把握藝術風格的手段不是通過自己親自去擺弄,而是通過選擇和指揮別人來完成。你什麼時候在現場見過導演對著燈光設計指手畫腳?這些藝術上的細節早在之前的準備會議上與攝影指導溝通完畢,攝影指導去指揮燈光師完成。同理,對剪輯師的選擇一般也是導演自己決定的。每個剪輯師都有自己的風格與長項,而大部分導演都一般都會有自己固定的剪輯師,長期合作的結果就是剪輯師對導演風格會有很深的理解,默契到導演不需要怎麼說話剪輯自己就知道怎麼剪,所以許多人一合作就是一輩子(夫妻關係嘛)。一個好的剪輯師的重要性,只有當過導演你才能切身體會到。每一個大神級別的導演,背後必定會有一個大神級別的剪輯。沒有這些大神級別的剪輯師操刀,大神導演們的藝術構思真的很難百分之百的發揮出來,有了他們,或者還可以百分之一百二十的爆發。

有時候商業製作,製片廠會分配剪輯師,但是並不是完全強制性的措施。就算初次合作,職業的導演和職業的剪輯師也會找到方法彼此交流合作,最大程度上的呈現導演的藝術構想。

當然業內也有極個別導演完全是自己懶,拍完就扔給公司做後期,自己休假去了。。。。。。

許多同學對好萊塢剪輯師的決策許可權有所疑問。

應該說好萊塢剪輯本身有著許多約定俗成的行業規則與成熟的剪輯理念和技巧,剪輯團隊如何運作,各個助手與剪輯師如何配合,以及對於類型蒙太奇規範的剪輯技巧等等,但這僅僅是技術層面上的決定,屬於好萊塢電影工業化製作範疇。在這些問題上除非導演自己有非常特殊的想法,理由強大足以說服剪輯師以外,一般都是按照剪輯師掌握的客觀規律做。當然事實也證明經過百年發展的好萊塢剪輯手法是經得起考驗的。

而對於藝術層面上的決定,比如故事整體的節奏,情節內在的邏輯,或者具體到某一組鏡頭的處理,導演都是有發言權的。

當然在商業片的製作當中,確實有時製片方的意見也會影響其中。世界是不完美的,電影製作本身就是一個多方合作,討價還價的過程。除非自己掏錢拍電影,或者牛逼到片商求你拍電影,不然誰都躲不過現實。——


『好萊塢電影』其實是不存在什麼『藝術統一性』的。從我個人角度來說,我覺得所有的『電影』都不存在什麼『藝術統一性』。

我們不能從最後的成片呈現的藝術效果去反推某種事前就已經存在並不更改的『藝術統一性』。

一部電影中融合了太多藝術創造環節,幾乎每一個環節都會對最後成片的『藝術性』產生影響。沒有任何一個導演可以百分之百地控制每一個環節的藝術性。他要做的只是在敘事的大框架內做出判斷和選擇。

剪輯環節也是這樣。如果說某些好萊塢電影有某種藝術或風格上的統一性,那麼製片人或者兼任製片人的導演可能會對此產生主要影響,但並不是只有剪輯一個環節才能產生如此重要的影響。

另外,導演和剪輯之間的關係就像多年夫妻一樣,這種默契的成立是需要多年的彼此尋找和磨練,以及一點運氣。

當然,好的組合或搭檔,如導演和攝影、導演和美術、導演和作曲、導演和編劇,都得是多年夫妻,或者是多年炮友,起碼不能是露水姻緣。


貼一篇以前在時光網時寫的文章,簡單談了談導演的最終剪輯權和電影的導演剪輯版。

誰動了我的電影? 好萊塢電影剪輯權之爭


誰該擁有電影的終剪權?是不是導演必須有這個權力,神聖不可侵犯?製片方是否經常會因為商業考慮毀掉導演的藝術創作?還是他們確實可以從市場的角度更好地
把握電影的節奏?導演剪輯版是否一定比劇場版更好、更多內容?讓我們來看看電影體制相對完善的好萊塢,導演與製片人、電影廠商之間關於終剪權有哪些齟齬,
哪些片子經歷過製片方的粗暴摧殘最終讓導演為其正名……

製片人說了算

好萊塢實行的是所謂「製片人制」,也就是說,在一部影片的製作過程中,製片人的位置是最重要的,他掌控電影,從投資到劇本到拍攝周期到最後影片的剪輯、上
映、發行……而目前在國內,基本屬於導演負責制(雖然中小導演未必有完全控制權),總體上影片的中心是導演,導演把握了劇本走向、影片風格、鏡頭語言、演
員選擇等等方面,製片人倒像個助手了。


好萊塢製片人基本都是行家裡手,對市場、資金、資源甚至政治環境等等都非常清楚。他們做出的決定大多都是符合市場規律的,儘管難免會影響到導演的個人表
達。製片人動剪刀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考慮:第一是時長,大多數好萊塢製片商心目中最理想的片長是一個半小時左右。這個長度最適合大多數觀眾的欣賞習慣。第二
是分級,一部商業片是PG-13級還是R級,往往關係到票房的生死。而在某些國家,如果不按照官方要求作刪剪的話,電影就乾脆連跟觀眾見面的機會都沒有。
因此製片方往往希望把影片剪得分級大眾化一些,以贏得最大數量的觀眾。第三當然就是內容,製片方自然要考慮商業價值,對文藝傾向太重或者節奏不緊湊的作品
都喜歡大動刀剪重新組合。

總的說來,這種製片人制更能有效把握影片的質量,雖然可能付出扼殺經典的代價,但畢竟減少了很多粗製濫造電影的機會。至於導演與製片方似乎是永久的角力爭執,我們會在下面列舉出幾部影響大的影片作為例證,雙方的誰是誰非也不是那麼容易說清呢。

不過嚴格講,製片人制也不意味著一切都是製片人說了算,這背後往往還有電影公司甚至華爾街投資者的影響呢。

哪些大導有終剪權?

導演基本都有剪輯權,但至關重要的終剪權卻不是人人可得了。製片方賦予的終剪權猶如皇帝給的尚方寶劍,絕對是權力和榮譽的象徵。而且,終剪權不是一種永久的保證,這部片子你得到了,下部片子的東家就未必會給你了。

下面給出一個好萊塢可以享有終剪權的導演不完全名單:

斯坦利·庫布里克

雷德利·斯科特

馬丁·斯科塞斯

科恩兄弟

詹姆斯·卡梅隆

昆汀·塔倫蒂諾

沃爾夫岡·彼德森

彼得·傑克遜

伍迪·艾倫

特倫斯·馬力克

斯蒂芬·斯皮爾伯格

蒂姆·伯頓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邁克爾·貝

朗·霍華德

大衛·芬奇

像拍出了《蜘蛛俠》系列這樣賣座大片的山姆·雷米就一直得不到終剪權,他當年拍攝的《棒球之愛》終剪權居然屬於主演凱文·科斯特納!而得到了終剪權的導演也不意味著他可以為所欲為,大導演基本都會把自己放在製片人的位置上去思考。當然,終剪權更無關影片的品質,像沃卓斯基姐弟的《極速賽車手》,電影公司曾建議剪成90分鐘,而擁有終剪權的沃卓斯基姐弟執意保持135分鐘的長度,結果如何我們都看到了。

導演剪輯版是不是最好的?

如今的電影在出DVD、藍光時經常會出「導演剪輯版」——剪輯一部電影一般分三步。第一步叫「剪輯師剪輯版」,又叫粗剪版,是剪輯師把拍好的鏡頭按照劇本
整理起來;第二步就是「導演剪輯」,導演在粗剪版基礎上,按照個人的藝術觀點,進行加工和刪減,盡情擺弄什麼平行蒙太奇、交叉剪輯之類技法,升華電影的風
格和品質;最後,經過更為細緻全面的第三次修剪後,才能得到「最終剪輯版(final cut)」——也就是我們在電影院里看到的東西。

不過我們平時所說的導演剪輯版其實指的是「導演自己更喜歡的版」。不過如今這個詞正在被濫用,影碟的片商們往往用它來當做不斷發行同一影片不同版本的充分理由。2003年,福斯公司發行的《異形》導演剪輯版。當時福斯要求導演雷德利·斯科特再剪一個版本出來。斯科特照辦了,但他卻在導演評論音軌里坦承,自己還是更喜歡影院中的原始版本。這個所謂的「導演剪輯版「根本沒有誕生的必要。

導演剪輯版一般都會有加長的內容,因為在家看影碟不受電影院時長的限制,比較寬鬆。但它也未必都比影院版更長,比如彼得·威爾那部的《懸崖下的野餐》,1998
年發行的導演剪輯版就短了八分鐘。導演剪輯版只能說是讓觀眾看到了影片的另一面,很難說一定就比劇場版要好。當然,像雷德利·斯科特的《天國王朝》那樣,
導演剪輯版與劇場版的主題都有很大的不同(比如導演剪輯版里很強調血緣而不僅僅是種族矛盾),其導演剪輯版可以說比劇場版高出了一個檔次。不過本片導演雷
德利與製片方並未傳出巨大的矛盾,劇場版想必也是導演無奈之舉(包括要考慮到政治影響),因此我們下面「八部導演與製片方爭議最大的電影」中並未收錄。

劇場版與剪輯版的角力

——八部導演與製片方爭議最大的影片

《妙想天開》:導演給製片方發「訃告」抗議

這部電影剪輯權的故事堪稱是導演與製片方角力的代表事件。導演特瑞·吉列姆自己的版本是142分鐘,其全球發行權歸20世紀福斯公司所有。但影片的美國發行權在環球公司手上,當時環球的主席西德·謝恩伯格很
不喜歡吉列姆那個黑色的結尾,執意要改成「愛情戰勝一切」(Love Conquers
All)的大團結結尾,還刪減了例如主人公夢中遇到巨大日本武士等段落,後來謝恩伯格的這個94分鐘版就被諷刺地叫做「愛情戰勝一切」版。如果你對比一下兩個版本,就會發現「愛情戰勝一切」版大大削弱了吉列姆原版對體制、僵死的思想等等問題的批判諷刺性。


吉列姆當然強烈反對這樣的改動。於是影片在美國就遲遲沒有上映。於是吉列姆自己掏腰包把影片拿到大學去放映(這樣不算違反與製片方的協議),然後自費花了
1萬5千美元在業內雜誌《Variety》上連續刊登整頁廣告,上面把西德·謝恩伯格的名字用黑框框住,搞得像葬禮通知,下面寫著:「親愛的西德·謝恩伯
格,你什麼時候才會發行我的電影啊?署名:特瑞·吉列姆。」接著,洛杉磯影評人協會將年度最佳影片給了《妙想天開》——給一部還沒有在美國上映過的電影以
最佳影片,這是該影評人協會獎的第一次。


最後,環球公司迫不得已在1985年年底上映了該片,這個影院版時長132分鐘,由吉列姆負責剪輯。後來,西德·謝恩伯格說到此事,認為吉列姆是故意讓事情變得像一場「藝術對抗商業」的聖戰。著名DVD廠商CC經典出的DVD里收錄了雙方的評論以及幾個版本,有心的朋友可以自己去品味其中的不同。

《美國往事》:製片人差點要了導演的命

賽爾喬·萊昂內的
《美國往事》原始版是4小時29分(當時超長的片子比較多)!後來為了在1984年的戛納電影節上放映,萊昂納剪了一個3小時49分鐘的版本送去。這就是所謂的歐洲版。結果1984年6月1日影片在美國上映時,製片方卻不顧導演的意見,將片子剪成了2小時19分鐘。影片中所有的閃回段落都被取消了!時間順序完全按照正常的事件順序排列!後世公認《美國往事》的美國劇場版是垃圾,而導演剪輯版才是經典。

據說萊昂納傷心得不行,以至於從此到1989年去世都沒有再拍片子,《美國往事》成了其最後一部電影。

《異形3》:今日大導不認當年處女作

導演大衛·芬奇憑著最近的《社交網路》儼
然已經邁入了大師的殿堂,不過拍《異形3》時他還不到30歲,只是一個拍過耐克廣告的毛頭小夥子。在拍片過程中他和製片方產生了嚴重矛盾,後來甚至沒到開
始剪輯時就不管了。之後芬奇一直不承認這部長片處女作,他從不為《異形3》接受採訪、製作評論音軌或者出導演剪輯版。後來福斯公司出版的最終剪輯版與導演
芬奇一點關係都沒有,只是他們盡量想貼近芬奇原意而剪輯出來的。


《異形3》前後至少用了六個編劇,劇本時時變更。甚至有700萬美元搭的場景都因為劇本變動拍都沒拍就扔在那裡了——結果就是預算從第二部的2000萬美
元直升到第三部的5000萬美元!製片方與大衛·芬奇在拍片過程中產生了分歧,有一次,製片人大衛·吉勒與福斯電影公司通了電話,他說:「你們為什麼要聽
他的,他只是個賣鞋的!」芬奇認為製片方對他橫加干涉,年輕氣盛的芬奇從此和本片劃清了界限。

《超人續集》:導演為保白蘭度而出局

《超人續集》在2006年推出了DVD,但這個導演剪輯版與1980年影片上映時的樣子大為不同。新出的導演剪輯版中多了15分鐘超人父親與超人的戲,而飾演超人父親的馬龍·白蘭度在劇場版中根本不見蹤影。影片最初的導演其實是理查德·唐納,結果在影院上映時導演寫的卻是理查德·萊斯特。

《超人》的製片人亞歷山大·薩爾金德和伊爾亞·薩爾金德認
為兩部超人電影成本直線上升,而且氣氛過於沉悶、陰暗,為此多次同唐納發生摩擦。當白蘭度宣布,如果他的片酬達不到影片在美國票房收入的近12%,他不允
許有關他的場景出現時,雙方的矛盾終於爆發。薩爾金德父子斷然拒絕了白蘭度的無理要求,宣布影片中有關他的場景將會被剪掉。唐納不願參與這件事,結果惹怒
了他們。唐納在1978年4月接受《星光科幻》雜誌採訪時說:「他們要求我也向他施加壓力。但決定權應該在我手裡,我的意思不是財政大權,而是拍攝控制權。」

最後白蘭度贏得了訴訟,即使其戲份在劇場版中全部被超人母親所代替,但仍能從中得到分紅,而導演唐納則失去了導演權和剪輯權,他拍的部分只有25%留在了劇場版里。後來的導演理查德·萊斯特稱自己小時候從來沒看過超人漫畫,他完全改變了唐納的影像風格,甚至《超人續集》的演員都不喜歡他。因此第二部和第三部《超人》電影都相當失敗。

《銀翼殺手》:導演恨影院版的大團圓結局

《銀翼殺手》的藍光版堪稱壯舉,一口氣推出了最終剪輯版、劇場版、國際版、工作粗剪版以及1992年的導演剪輯版五個版本。1982年,影片上映時被製片方硬塞進去一個大團圓結尾,導致導演雷德利·斯科特和主演哈里森·福特都非常討厭它。哈里森·福特甚至承認他在為影片後期配音時沒有盡全力,因為他認為「這不是影片的有機組成部分」。後來華納公司在1992年推出了導演剪輯版,但雷德利·斯科特並不很認可這個「導演剪輯版」。

《銀翼殺手》各版本間最重要的區別主要在主人公Deckard的身份。大團圓結尾是Deckard和女主角Rachel駛過一片美麗的風景,而斯科特的版
本則是兩人離開公寓,看到地上有一隻摺紙獨角獸。獨角獸一直出現在Deckard的夢中,這可以看作是Deckard也是複製人的一種暗示——因為複製人
是沒有記憶的,他們的夢都是被置入的記憶。導演後來承認了這一點,但哈里森·福特一直說他的演角色是人類。

《美國X檔案》:導演犯迷糊製片方挽救佳片

你可以去注意一下,這部片子幾乎所有的海報上都沒有導演的名字。即使對影片印象深刻的觀眾,也很少人會記住導演的名字:托尼·凱耶。當時,在新線公司的要求下,托尼·凱耶製作了第二個縮減了時間的剪輯版,但新線跟第一版一樣不喜歡,覺得過於乏味。於是製片方找來了剪輯師Jerry Greenbert和主演愛德華·諾頓一起剪了第三個版本,這個版本也就是後來的公映版。

托尼·凱耶對此非常不高興,根本不認同這個版本的品質。他試圖要求製片方把他的名字拿掉,結果失敗了。他還嘗試用「艾倫·史密西」這個化名來署名——這是美國導演公會專用的化名,專供導演們在自己不喜歡的作品裡用它來當替罪羊,以免觀眾把屎盆子扣自己腦袋上。他如此不喜歡這部影片,甚至還想出用「矮胖」來作為導演名來搪塞觀眾。結果,這些努力都失敗了。

這部影片後來得到了很多讚譽,諾頓因此獲得了奧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IMDB上本片曾排名第38位,《帝國》雜誌在2008年評的「有史以來500大佳片」中《美國X檔案》位列311位。這可以說是一個導演想歪了但製片方挽救了一部佳作的典型例子。

《驅魔人前傳》:換導演換出最貴的恐怖片

2003年,赫赫有名的保羅·施拉德拿
著五千萬美元預算為華納公司拍成《驅魔人前傳》。不料,製片人摩根·弗里克看到片子後極為不滿,認為施拉德把片子拍得太藝術了,毫無商業價值——這本應是
一部血漿恐怖片,結果施拉德把它拍成了心理驚悚片。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弗里克做出了個痛苦而殘忍的決定:換導演、換劇本、換演員,再討五千萬,重
拍!

可憐的保羅·施拉德,堂堂新好萊塢時期的幹將,《計程車司機》和《憤怒的公牛》的編劇,竟然遭受如此打擊。幸好,我們可以在DVD市場上見到這個片子。影片2005年以《驅魔人外傳》(Dominion:Prequel to the Exorcist)為名發行了DVD。

順便說一句,華納重拍的《驅魔人前傳》也沒能取得成功,甚至不少人認為,它還不如施拉德的版本。不過,這部電影倒是以一億多美元的巨額投資,創下了恐怖片的成本紀錄。

《危險人物》:導演7年後怒剪另一部電影

這部1999年上映的片子背後也有一段傳奇般的故事。影片的導演本來是布萊恩·海爾格蘭德,他當時剛憑《洛城機密》贏得了奧斯卡最佳編劇獎,結果拿獎後兩天就被本片的製片方炒了魷魚。結果全片30%的鏡頭要重拍,而且因為主演梅爾·吉布森要去演《致命武器4》又拖了一年多。據說後來的鏡頭都是美術設計約翰·邁爾(John Myhre)來任導演拍攝的。


導演一直對此事耿耿於懷,竟然在7年之後的2006年自己搞了一個版本出來,命名為《危險人物:千真萬確-導演剪輯版》(Payback:
Straight Up - The Director"s
Cut)。這個導演剪輯版把影片的色調完全重新調整,並整個改變了敘述方式,去掉了所有的畫外音部分(這在劇場版中很重要)……IMDB等網站都把它作為
另一部電影而不是之前《危險人物》的一個DVD版本看待。結果,為了影院版好還是導演剪輯版好的問題,影迷們展開了口水戰,雙方各執一詞不相上下。

在後來的DVD花絮中,導演海爾格蘭德表示他現在已經可以帶著欣賞的眼光來看待劇場版甚至影迷的剪輯版了。

(註:8部剪輯版的部分文字來源於《環球銀幕》的編輯劉非新浪微博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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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關於「好萊塢」的討論,都是特例,因為在其它國家,這些邏輯都沒有意義。

好萊塢最重要的,是 master method ,學院把它翻為「大師手法」,所有的鏡頭都不會放過,一場戲,簡單的二人對話,也至少拍三個以上的角度,甚至昂貴到流油的特效畫面,也會多作。

簡單地說,就是「片比」誇張。(片比 1:1 ,就是「拍一分鐘畫面,用一分鐘的膠捲」),隨便一部電影,十比一,二十比一的片比,是常有之事,那還是在膠片的時代,要放在外面,比如台灣,你的「片比」超過四比一,下部電影就甭想了,可以宣布退休,沒有電影公司敢再用你。

(當然,上面的數字可以再細查,但,基本上是這個意思)。

別忘了,現在是電子攝影的時代,好萊塢電影的片比,已經高到無法想像。

那麽多的底片送進剪輯室,當然不能給一般的導演剪輯權。

因為有「再創作」的巨大空間。

但,也正如我所說,這種對於「最終剪輯權」的爭奪,一離開好萊塢,就完全沒有意義了。

你沒有高片比,那剪輯權,有啥好爭的?

除非你拍了一部像「銀翼殺手」那樣的電影,有完全不同的結局,哈里遜福特到底是不是複製人,那片商和導演意見不同,除非那樣,才有爭執意義。

說到底,片商掏錢,他不想讓主角變機器人,是人家的無上權利。導演,也只能退讓。

有本事,你導演自己掏錢了,你想咋剪,自然就能順心如意,無人敢參贊一辭。

在「商業電影」的世道里,「藝術統一性」五個字,能有,是僥悻,沒有,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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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萊塢的電影有「統一性」,使用連貫性系統,透明剪輯手法(觀眾感受不到)。

現在很少有好萊塢電影違反這點基本的原則。

所以你根本不用擔心」統一性「的問題,一條流水線生產的東西,統一性早就考慮好了,剪輯師想保住飯碗,你就得按照好萊塢那一套來剪。

但好萊塢的電影很難談得上是」藝術「。

你去問問好萊塢的商業片導演,你去問問他們的「藝術統一性」,

導演約翰?福特: 「要求我談藝術是沒有用的。」

(福特是四屆奧斯卡最佳導演)

電影作為藝術的前提,是導演自由運用電影手法的自由表達。這點好萊塢都做不到。

導演奧遜?威爾斯: 「沒有人能裝成一名電影導演,除非他還自己動手剪輯。」

所以在那個年代,奧遜威爾斯被好萊塢驅逐了。

現在小部分導演有剪輯權,但他們真的不一定會自己動手去剪。剪輯是很費時間的。而且,你不能太出格,你還得按好萊塢的連貫系統來剪。所以自己剪和剪輯師剪,只是內容多少的問題,和你所說的」藝術統一性「關係不大。


未必每個導演都有那個能力可以剪輯


首先,談到好萊塢,就一定不要和藝術放在一起,會被笑話的。


有些電影會有一個導演剪輯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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