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羅生門》是否可以用邏輯推理出事實的真相?


看了上面的回答,只覺得脊背生寒,彷彿羅生門鬼影幢幢,近在咫尺,但這種徹頭徹尾的懷疑,個人實在不敢認同……

先從導演說起吧。

1951年,《白痴》歷盡劫難,終於殺青。作為導演,也作為原著者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擁護者,黑澤明對該片十分投入,甚至於用力過猛,使得影片上映後惡評如潮。他疲於自辯,又被解除了片約,一下子鬱郁無所適,只好前往多摩川釣魚。誰料剛一揚竿,魚線就斷了。

無奈之下,他返回家中,卻突然得知了《羅生門》威尼斯折桂的消息。

此前,東寶埋沒了《活人的記錄》、松竹扼殺了《白痴》,而大映則將黑澤趕出門去,直到捷報傳來,這些公司才又一擁而至,評論界自不待言,就連街上的行人,也紛紛為之歡欣鼓舞。

黑澤明提起此段,總是感慨人性之醜惡一面原來就在眼前。可見多麼高妙的電影,都比不過現實深深的一瞥。但在《羅生門》中,真相真如上面答案所言,是徹頭徹尾的灰暗嗎?

羅生門原本立於朱雀大道,平安年間。它既是魔鬼消失之地,又是妖異橫行之所,在許多篇物語里充當著奇詭的底色。影片中,它高聳闊大,又破敗荒涼,城樓上停放著死屍,樓下的活人也比之強不了幾分。影片借僧人之口,在開頭便直白的拋出了核心問題:人類是否值得相信,真相是否存在於世?而雜役的不斷追問,推動著故事在懸疑中慢慢鋪展:樵夫和僧人引出了故事的開頭,而由其轉述的強盜、武士、妻子三人,則道出了同一事件的不同版本。這三個不盡相同的內含故事,與兩個框架故事一道,共同構成了這個多層次、多視點的複雜敘事。於是一樁原本簡單的強姦案,在紛紜眾口之下,隱去了真實的面孔。

乍一看來,這幾種說法都可自圓其說,但亦相互矛盾,其內容在此不予贅述。但細究之下我們發現,這三種言辭,與其說是「陳述事實」,倒不如「剖白自我」來得恰當些。糾察署極簡風格的布景、正向全景的固定機位,使得敘述人彷彿處於舞台之上,表演之中。他們的表達重心,並非在於推卸罪責,而是為了抬升自我形象,突出自己為之驕傲的理念。

強盜引以為傲的,乃是不拘禮法、隨心所欲的處事原則,為此,他給自己塑造了勇猛洒脫,敢作敢當的好漢形象。其在叢林中奔突跳躍的歡騰,烈日下為非作歹的陶醉,都散發出濃烈的野獸般的氣息。與之相對,武士將道德感奉為圭臬,強調自己寧折不彎的高尚情操,以及受辱殉道的悲劇命運。強盜與武士一靜一動,前者突出「本我」,後者突出「超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作為女性和受害者,妻子則儘力展示著自己柔弱無依、悲痛難抑的一面,她時而伏地痛哭,時而茫然四顧,將自己牢牢綁縛在傳統觀念里的女性形象之中,言談舉止之下,甚至沉浸於某種自虐的快感。

為了這種種執念、種種隱秘而強烈的慾望,甚至不惜認罪服法,於是真相只有一個,兇手卻有了三名。在我看來,若非樵夫在片尾給出了一個相對客觀的視點,那麼真相恐怕如原著一般,永沉於《筱竹林中》。問題在於,無法自證的樵夫是否到最後還在說謊,或者說,黑澤明是否安排樵夫說謊?

私以為,導演冒著畫蛇添足的潛在危險(事實上,時評也確實這麼說了)添加結尾的目的,並非是要再攪渾水,而是給出一個較為明晰的答案。排除短刀部分,樵夫自身與真相併無利益衝突,以其背景、性格和遇事反應來看,他應該是個養家糊口的老實人,行為也與武士的證詞相符合。在電影語言上,這一最後的敘述段落並沒有使用音樂,鏡頭也盡量客觀,可見導演是故意刨去主觀色彩,雖然是借樵夫之眼,但其所展現的事件經過,已經接近甚至於就是事實。

如果不是一陣微風吹動了女人的面紗,強盜也許不會作案;如果不是目擊者講述了事實,我們也許看不到那面紗之下的真實面孔。強盜膽小、武士懦弱,他們在公堂上的互相讚美,終究是為了抬高自己。最令人心寒的一幕發生在強姦之後,肉體的施暴者和精神的施暴者居然惺惺相惜,共同表達了對女人的唾棄。對於她的哭泣和哀求,兩人也只是做出「女人這種東西,本來就沒出息」的論斷。而這被侮辱和被損害的妻子,竟在絕望的境地里由哭轉笑,爆發出驚人的野性和英氣,給兩個男人以極大的震撼。於是武士和強盜決鬥,在一場漫長、可笑、軟弱無力的搏殺之後,一人死於劍下,一人落荒而逃。

烈日下的真相令人心寒,而那邊廂瓢潑大雨,一直冷言冷語的雜役也終於將自己灰暗的價值觀付諸行動:他剝去棄兒的衣服,質疑樵夫的良心,這無疑使片中的情緒降到了谷底。許多人給影片扣上了「散播懷疑論」的帽子,也有人指出,該片不能引起日本樸素的人民大眾的共鳴,其在威尼斯斬獲金獅,主要是因為迎合了西方盛行的懷疑論和虛無主義思想。

但我認為,黑澤明並未對人性感到徹頭徹尾的失望。他的藝術生涯不乏坎坷磨難,也時常徘徊於自殺的陰翳之下,但縱觀其一生所作,其絕大部分,都堅定的強調了人道主義的勝利,即便在這暴風雨中的破檐下,也沒有改變初衷。在原著基礎上添加首尾的用意,不僅使得故事的結構更為飽滿,更是深化了這樣的主題:人……還是值得信任的!

與林中三人相似,羅生門下的三個路人,也是芸芸眾生的具象化,有著很強的代表性。僧人是宗教的化身。他悲天憫人,卻不免因過於理想化而易對現實產生絕望。雜役代表著世俗中最功利的那一套價值觀,他從雨中走來,謀取利益後復歸於雨中,濕身而來,濕身而去,自身毫無改觀。樵夫作為一個凡人,身上雖然有著人性軟弱的一面,卻也有一種可貴的自我反省的能力。我想,一部影片的價值,不僅在於其接近事物本質、探索世間真相的過程,也在於如何通過這一過程達到反思、深省,以至於改善現狀的效果。

一個新生的嬰兒,雖然被丟棄、被掠奪,在惡劣的環境中奄奄一息,但他畢竟象徵著新的生命、新的希望。樵夫含淚收留他,只因為一個樸素的原因:「我家裡有六個孩子,添一個,也就是一樣的辛苦了。」這番話,不僅拯救了嬰兒,也完成了樵夫的自我救贖,至此,性善論最終戰勝了性惡論。

這就是我心目中《羅生門》的真相:雲破日出,樵夫抱著嬰兒走向遠方,僧人遠遠的望著他們。在某種意義上,兩人終於走出了人性的叢林。


我的一片專題文章詳細討論了樓主的疑問:

在豆瓣上:

竹林中的羅生門 (羅生門 影評)

這裡面有結合名導演黑澤明電影的全方位解讀。

算了 我貼一下吧:

* 引子

  看過羅生門,被這部五十年代的日本黑白片震撼了,說實話剛看完有點迷迷糊糊,雖然整體結構清晰明白,但是朦朧中感覺到些許異樣,故事中的邏輯關係複雜,真相和謊言共生,渾然一體,鬼斧天工。我帶著疑惑和好奇看網路上的影評,大部分討論都集中在影片對人性的刻畫、以及各個角色的相關性格特點和命運悲劇、導演黑澤明的卓越才能等等。關於真相,正如影片結尾樵夫所述那樣,似乎一切都迎刃而解,扒開迷霧重見天光,就像影片最後幾縷雨後陽光,給人無比溫暖和信心。但是真相真的是這樣嗎?下面我來給諸君分享一些我的不同看法。

   * 追根溯源

  羅生門是導演黑澤明以芥川龍之介的兩篇短篇小說《羅生門》和《竹林中》為藍本,巧妙的把竹林中的詭異故事情節和羅生門這個影射了當時的社會、政治環境和底層人民的生存狀態的大雜燴之地合二為一,一靜一動相得益彰。一個詭異恐怖,一個安靜平緩,通過新奇而詭異的故事情節,最終在影片的烘托和渲染下,在影片結尾達到了奇妙的觀影體驗和對人性深層次的拷問,這便是影片的偉大之處。原著《竹林中》僅僅先後羅列了樵夫、和尚、捕快、老嫗、強盜、女人、武士的證詞就結束了,留給讀者一個大大的謎團。小說新穎之處便是同一個事件,通過不同的人口中得出的真相大相徑庭,今人匪夷所思。《羅生門》是芥川先生早期的短篇作品,後被魯迅大師翻譯過來,故事非常簡單:失業的家將無家可歸,避雨於通常是放置瘟疫死屍的羅生門下,撞見老嫗撥女屍發為利,遂強奪其衣後逃之,老嫗赤身而望,家將毫無蹤影。透過這個荒唐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到魯迅作品中許多影子,比如阿Q正傳,祥林嫂等等,特別是《葯》中的人血饅頭,有異曲同工之妙。羅生門其實是作者對當時黑暗的社會制度和人性赤裸裸的揭露和批判,黑澤明把這個特定歷史含義的舞台和詭異新穎的竹林故事結合起來,巧妙至極。言歸正傳,以下是我關於事實真相的推理分析,我完全是以小說為藍本,因為電影改編自小說,雖然黑澤明已經竭力忠實於原著,但畢竟還是沒有小說面面俱到。所以如果和電影有出入,請大家不要奇怪。為了看官便於理解,我將用簡潔的語言將原著中個人認為關鍵情節的證詞勾勒如下

   * 勾勒證詞

  樵夫:今日早,外出砍柴,于山科大路一里多地,偏僻的雜樹林中發現死者。著藍褂紗帽,仰卧,心口中一刀,血已干,見樹下一繩,身旁一梳,無兇器,屍體旁竹葉染紅,四周劇烈打鬥痕迹。現場馬不得進。

  和尚:昨日響午時分,從關山快到山科路,路遇夫婦二人。女著紫衣,帶面紗,跨桃花馬。男配刀著漆黑筒弓箭。

  捕快:昨晚初更遇大盜多襄丸摔落馬下,配雕花刀,同於上次抓捕之時。另有黑漆筒和箭失,不見死者刀, 脫韁馬在旁吃草。那麼死者確系多襄丸所殺無疑。京城一帶多襄丸出名好色,據傳去年秋殺害兩名女香客。

  老嫗:小婿乃狹國府武士金澤武泓,年二六,性溫和,不惹事。小女真砂,只於丈夫相好,年十九,性剛強好勝,不亞男子。

  強盜:昨天過午巧遇夫婦,清風拂面紗,得窺美貌,遂起歹意。以武士貪而欺之,誘綁杉樹下。謊稱夫病急,負婦手奔而視之,婦大急以匕首攻之,因擊之於地,遂強暴。事畢,欲逃,遭婦人阻攔說之:今受此大辱,二人可一決生死而隨之。美婦眼眸深情迷魂,吾誓娶之為妻。遂割繩釋之,武士拔刀,二人大戰廿三回合,吾刺其胸膛。話說武林中能戰至廿十回合,此乃先例,嗚呼惜之!不想婦人逃逸,遂拾其刀箭,後賣其刀,不幸被捕,任憑處置。

  婦人:吾遭賊人侮辱,賊人因辱夫君,恨其不得動彈,欲釋之,賊人踢之倒地,不料夫眸如刀,深痛婦心,暈厥許久。醒之賊人已散,吾知罪孽深重,說夫:吾將取汝命後隨之。夫囈語:然也。遂持匕直刺其胸膛,暈厥許久,夫斷氣,吾松繩取匕、投湖欲自裁之,皆不得,嗚呼哀哉!

  武士:強盜既辱吾妻,巧言說之,百般寬慰:汝既失身,不如從吾,非愛汝至深不得如此。婦人竟心動從之,強盜遂拉之欲逃,不料想婦人說強盜:得殺之而掩其辱!賊大驚,踢婦倒地,示之於吾道:這賊婦,憑你處置,殺之否?吾諒之矣!猶豫之際,婦突大叫而逃,賊追之不得,遂取刀箭,割斷吾繩,逃之。吾心灰意冷,良久,視妻匕首於地,因取之,一刀直刺胸膛。彌留之際,見杉樹梢頭,一抹寂寂夕陽。此時一人躡足悄悄靠近,欲觀之,怎奈冥色四合,不得。此人拔吾胸膛之刀,遂亡!

   * 關於證詞

  兩點說明:老嫗證詞在影片中被忽略,因為老嫗離案情過於遙遠,對劇情幫助不大。但是老嫗的證詞並非不重要,相反還是開啟真相的重要佐證。老嫗證詞極其重要的兩個地方:女婿性溫和,不惹事;女兒忠心,性剛強好勝,不亞男子。前者暗示武士暗弱膽小、名不副實,後者暗示女人忠於丈夫、臨危不亂、不甘屈服、勇於反擊,均為後面的劇情埋下伏筆。武士借巫師之口,這是作者的一種新穎的創作方式,僅僅是借其口而已,所以可以視為和其他人證詞一樣。

  武士之死,三個當事人的證詞居然都認定是自己所殺,這是本案最具戲劇性的地方。那麼武士之死,死於何種兇器?死於誰手?殺人動機又是什麼?我們即將揭開這個謎團。

   * 關於兇器

  強盜說是決鬥中一刀刺中胸膛,兇器是長刀;女人說是自己用匕首刺中胸膛,兇器是匕首;武士說是用匕首直刺胸膛,兇器匕首;樵夫說不見兇器,唯有刀口。四人證詞中,唯有強盜用長刀,樵夫不見,夫妻二人均為匕首,刺殺部位一致無疑,胸口要害之處,一刀斃命。武士證詞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情節,武士自刺後不久,在意識未完全喪失感覺到有人悄悄接近,拔刀離去,這個動作直接加速了武士的死亡。同一件事情,不同的當事人居然有這麼大相徑庭的證詞,而真相只有一個,那麼肯定有人撒謊。因達到某種目的,人們往往會在證詞中歪曲、編造、隱藏某些關鍵情節,我們可以稱之為利益相關的真相,非利益相關的情節則會如實描述。武士證詞中,自刺後有人悄悄靠近,他甚至想去看看是誰,因天色太暗(黃昏)不得見,最後被人拔刀。不管武士的證詞如何歪曲真相,他自刺後這段情節肯定是可靠的,因為這段描寫不可能利益相關,而且感受真切細膩,躍然紙上。這是本案的關鍵所在,這段描寫可以斷定兇器一定是匕首。強盜所說自己決鬥而刺殺肯定是謊言,捕快抓人時長刀還在強盜身上。那麼可能是強盜用匕首所殺嗎?因為強盜和武士狼狽混戰,雙方丟失兵器,強盜慌亂中摸到匕首刺之。之所以撒謊用長刀是因為不想別人知道打鬥的混亂、狼狽情形?這個解釋看似勉強可行,其實身上僅中一刀,那麼匕首和大刀的傷口從屍體上完全可以區分,可惜小說沒有交代。我們可以換個角度來推斷,強盜如果真的殺死武士,女人怎麼會主動替強盜背黑鍋?難道女人愛上了那個當著丈夫面強姦自己的賊漢子,義無反顧的站出來為他心甘情願的背這個超級大黑鍋?同樣武士也不可能替強盜背黑鍋,如果二人光明正大的決鬥,武士力竭不敵而被殺,從武士道精神上來看也不為大辱,沒必要替人定罪。可想而知兇手一定不可能是強盜,兇器肯定是匕首,而且在武士中刀後不久被人悄悄拔去了。

   * 關於案情

  通過證詞可以發現,女人被強暴,是案情分歧的分水嶺。強暴後證詞分歧巨大,甚至女人和武士的證詞都直接從強暴之後開始的,值得一提的是強盜證詞中對於強暴之前給予了很大篇幅的細節描述,以強盜的視角生動的給出了強暴動機:一陣風,現美貌,圖美色。強暴之前大部分都是利益無關的情節,所以大概上可以判斷強盜說了實話。強暴後到受害者死亡這中間的案情是關鍵所在,所以案情分析將從強暴後開始。女人的證詞強暴後,欲解救丈夫遭踢後強盜離開。離開這點首先就可以否定,因為樵夫證詞中,現場打鬥劇烈,那麼樵夫這個證詞可信嗎?答案是肯定的,一方面因為這是利益無關的,樵夫無需掩蓋,二是因為現場是判官可以勘探的,也無法說謊。所以真相中,強盜和武士會經過一番打鬥,然後武士被非強盜的人殺死:要麼是妻子,要麼是自己。對於強盜來說,殺被綁的武士易如反掌,武士被綁到能夠參與打鬥,是什麼原因導致二人有決鬥的機會呢?強盜給了我們一個原因:女人挑撥,但是強盜所說可信嗎?我們暫且放下這條線索,思考另外一個問題:兩人打鬥時,女人站在誰的一邊?按照常規思路,女人應該和丈夫同仇敵愾。若是如此二人對攻之時,只可能有兩種結局。強盜勝,則武士必然被殺;武士如果勝,則以當時的情形和武士本身的身份,強盜必死無疑,而且女人和武士如果同心,恐怕強盜還佔不了上風。即使女人和武士一起都不能佔上風,那麼武士萬萬沒理由自殺,女人也凶多吉少。即使強盜有護花之心放過女人,女人也萬萬不會在證詞中替強盜頂黑鍋。再結合前面的推論,不論打鬥結果如何,武士都不可能自殺。那麼結論很顯然,女人殺死了武士!注意武士死時,胸膛中刀,且仰面朝天。這一刀只可能是這個剛強好勝的女人親手扎進去的:纏鬥中二人扭打一處,武士壓制住強盜,僵持中女人憤怒的撿起匕首一刀殺死親夫。女人驚恐中不知所措哭喊著離開了現場,強盜被這突然的驚魂一幕徹底嚇呆,想追女人因為自己打鬥體力不支和突然的驚嚇而放棄,他實在沒有勇氣拿走武士胸口的匕首,因為武士正睜大雙眼口吐鮮血直挺挺看著自己。慌亂中強盜拾起自己的長刀、武士的刀箭,狼狽不堪的向武士的馬蹣跚而去。此時一個黑影閃過,他瑟瑟發抖,腦海里不停閃過剛才驚恐一幕,躡手躡腳的走到武士身旁,看著眼前這個可憐的男人還沒斷氣,他四處張望屏氣聆聽,看到胸前鑲嵌著寶石的匕首在昏暗的日光下閃閃發光,這黑影顫顫巍巍伸出雙手用力的拔下,來不及擦乾血跡,便如喪魂魄一般迅速消失在無盡的竹林之中。

   * 關於女人

  女人受辱後,何以於丈夫反目以致親手弒殺之?我們可以從心理分析入手,這個「剛強好勝,不亞男子」的柔弱女子,竟當著丈夫的面被人強暴,她必定羞愧、痛苦、無奈、害怕和憤怒,她恨不能立刻把強盜千刀萬剮。她雖然曾持匕反擊,卻終不敵強梁,此時此刻她想到了自己的丈夫,一個絕地武士!她不甘就這麼讓強盜得逞,她沖向丈夫想解開繩索,強盜早有防備將她踢倒在地。此時此刻,解救武士是唯一的希望,在這萬難時刻機智的女人充滿愛意的看著強盜說出了必須決鬥方可隨之的激將之法。武士和強盜的證詞中都有提及女人「勾惑」強盜的內容,並且強盜承認自己徹底拜倒在了女人的石榴裙下,他看到了愛情之神向他招手;武士甚至對其電力十足的眼神極其不滿,充滿醋意。發展到這裡,女人忍辱負重、頑強機智的把局面力挽狂瀾,在女人的構想裡面,剩下的就是自己偉岸的武士丈夫親手殺死這個愚蠢的強盜!很可能此時強盜因為得到了愛情召喚的無窮力量,親手用長刀割斷綁繩,等待一場公平的,只為自己心愛的女人的決鬥,這一刻這是兩個散發出強烈荷爾蒙的雄性野獸之間的生死搏鬥!不知道當時武士是出於何種原因,在這關鍵時刻退縮了。他輕蔑的嘲笑了這個失節的女人,彷彿陌生得並不認識,並認為這個女人不值得兩人為之爭鬥,女人在心中還不如自己的桃花馬重要,自己可以把女人直接讓給強盜。強盜本就不想殺人,腎上腺素瞬間下降,幸福來得似乎太突然,突然有點不好意思起來。大家可想而知此刻女人是何等的絕望和憤怒了吧!女人如五雷轟頂,羞愧和憤怒指數上升,眼看著自己的命運以丈夫轉手強盜而終止,這可憐而剛強好勝的女人不甘命運的捉弄,她憤怒的站到兩人之間,數落起懦弱的丈夫不敢為受辱的妻子報仇;數落起膽小的強盜,不敢為心愛的女人兩肋插刀。總之,在女人憤怒的恥笑和煽動下,強盜最先下定決心,抬起了手中的劍,武士被迫無奈拾劍對決。可惜打鬥的過程相當狼狽,兩個本來就無心對決的膽小鬼在這一刻狹路相逢,他們最後都打丟武器,赤手扭打廝滾在一起,纏鬥中武士壓住強盜僵持不決,眼看著佔下風的強盜憤怒的女人突然瘋狂地撿起匕首,迎面向著武士胸膛直刺過去,穩准狠...

  上面的推論並非天馬行空,沒有根據。首先女人是忠於丈夫的。且不論,女人母親的證詞已有印證。我們從強盜誘綁武士後,強盜對女人詭稱武士病急,此時女人才讓強盜拉手急行。看到丈夫被綁瞬間,這個美麗而柔弱的女人第一反應是拿出匕首欲殺死強盜。這短短兩個細節描寫,把女人對丈夫的愛淋漓盡致的表達了出來,所以武士關於女人背叛自己的證詞顯然是禁不起推敲的。社會地位卑微的柔弱女人在芥川筆下顯然被賦予了更多的同情,與社會地位強勢男權階層的懦弱膽小、名不副實形成鮮明對此,是作者隱喻對社會制度的強烈諷刺和對當下女權現實的深深同情和無奈的控訴。

   * 關於武士

  武士的證詞除了「明送秋波」、「被踢倒」、「被拔刀」外其他都在撒謊。武士的撒謊動機是什麼?武士為什麼會不屑於妻子的安危,在關鍵時刻選擇絕情的拋棄?是因為看到「電眼」而吃醋後的報復?絕對不是如此簡單!在日本,武士是一個很特殊和重要的職業,是日本歷史獨有的重要文化現象。武士所具有的武士道精神,核心就是基於一些美德如義、勇、仁、禮、誠、名譽、忠義、克己。只有通過履行這些美德,一個武士才能夠保持其榮譽,喪失了榮譽的武士不得不進行切腹自殺。我們來看一看這些武士道要求中每個方面的具體含義:

  義 :武士準則中最嚴格的教誨,要求武士必須遵守義理和道德。

  勇 :武士具備敢作敢為、堅忍不拔的精神,同時要有高強的武藝。

  仁 :武士要具有寬容、愛心、同情、憐憫的美德。

  禮 :不僅僅是風度,更是對他人的情感和關懷的外在表現。

  誠 :要求武士保持誠實,同時要擺脫來自諸如商人階層之類的誘惑。

  名 :要求武士為了名譽而願意付出一切,又要具有分清是非保持忍耐和堅忍的品行。

  忠 :忠於自己的主人是武士必須恪守的信條。

  由上可見,如果真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武士,故事的發展結局必然是強盜斃命,即使武士技不如人,力竭而死也並不恥辱,無需為強盜背黑鍋。所以作者用意非常明顯,無情的揭露和批判著武士道精神的外皮下,不乏虛偽、膽小、懦弱、無能之輩。小說中身為一名武士,他為了掩飾自己的懦弱無能以及被妻子殺死的真相,編造自殺證詞,意圖維護、保全自己的武士完美形象和人格。徒有其名的膽小武士在關鍵時刻選擇了苟且偷生,不願替自己的妻子伸張正義,暴露了自己的自私、虛偽、冷血的本質,當然最終他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因為他的妻子不是一個普通的社會底層女人,而是一個「剛強好勝,不亞男子」的聰慧、堅強、偉大的女人。

   * 關於強盜

  強盜證詞在強暴女人之後的情節描述有多少可信?強盜明明沒有殺死武士,為什麼要主動背黑鍋?大家多認為強盜作惡多端、殺人越貨,自知死路一條,故而以大無畏的強悍、義氣、強力的形象示人。個人認為真相併非如此,捕快的證詞有幾個要點:1.強盜出名好色 2.上次抓捕過強盜 3.據傳殺死過兩個女香客 4.發現之時,強盜在栗田石橋上哼哼呀呀,認為是摔落馬下的報應。通過證詞發現強盜殺人前科其實並不能成立:1.殺死女香客,只是傳聞,並非肯定的證據。2.捕快之前就已經抓捕過多襄丸,從後來情況來看,強盜並無大過,所以後來得以繼續作案,證明並非身負多起命案的惡棍。3.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不是強盜所為,但從後面的證詞中捕快信誓旦旦的認定強盜肯定就是殺死武士無疑的兇手可推斷,眼見尚且為虛,聽聞之事何以當真?4.從後面的情節中也可以知道,強盜並非冷血無情、強悍麻利的殺手,頂多只能算是一個愛美色的普通強盜而已。所以強盜背黑鍋並非自己非死不可而強撐英雄,定然有其他不可告人的苦衷。聯想到強盜被抓之時,倒在石橋上,被捕快輕鬆抓獲,這是很罕見的。如果強盜真是殺人犯,怎麼會如此之快就輕易落入官府之手(案發當晚初更)?所以我的結論就是:強盜愛上了女人,他目睹了女人殺死武士的全過程,在遍尋女人不得之後,陷入深深的單相思之中無法自拔,賣武士之刀換酒買醉,後醉卧石橋之上,被捕之後為了心愛的女人,勇敢的站出來承擔所有的罪責。我的這個大膽的推論也並非沒有根據,強盜證詞中有一大段生動的描寫:「聽我這麼說來,你們必定把我看得比你們還殘忍。那是因為你們沒看到她的臉龐,尤其沒看到那一瞬間,她那對火燒火燎的眸子。我盯著她的眸子,心想,就是天打雷劈,也要娶她為妻。我心裡只轉著這個念頭。我絕非你們大人先生所想的,是什麼無恥下流,淫邪色慾。如果當時僅止於色慾,而無一點嚮往,我早一腳踢開她,逃之夭夭了。我的刀也不會沾上她男人的血。可是,在幽暗的竹林里,我凝目望著她的臉龐,剎那間,主意已定:不殺她男人,誓不離開此地。」這段描寫可謂驚心動魄、入木三分,傳神的再現了當時強盜內心徹底被女人所俘虜的心理過程。結合武士的證詞和上面的分析,強盜確實是愛上這個魅力十足、嫵媚動人的女人了,徹底無可救藥。因為一陣風,讓強盜看到了這個他生命中最美麗的女子的容貌,很可能在那一刻愛情之火已經點燃。所以他誘綁武士、當著武士面侮辱美人,強暴之後再甜言蜜語、百般解勸,希望通過這種極端方式讓女人因為羞辱而屈服於自己。不過這只是一個設想,也可能開始強盜僅僅是垂涎美色而已,後面發展到女人主動勾惑才徹底拜倒在石榴裙下也不無可能。總之最後在女人施展迷魂之術後,強盜還是深深的愛上了女人,在一個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愛上了一個錯誤的女人。因為女人的示愛只是她在絕境下無奈的選擇,是等待致命一擊前的致命誘惑,女人根本不會愛上這個粗暴、醜陋、強暴他的男人,女人對強盜只有無盡的仇恨和怒火。所以強盜根本就是單相思而已,在打鬥中女人憤怒的殺死武士,錯愕之間,女人失魂落魄的離去,體力透支、驚魂不定的強盜沒法追上心愛的女人。他拾起刀箭,騎著桃花馬,心急如焚的四處尋覓那心愛美人的蹤跡。夜已深,林中冷風嗖嗖如刀子般刮來,可強盜沒感覺到冷,相反頭上冒汗,頭腦中不斷的閃現女人的媚人容貌,我心愛的美人啊,你在哪裡?我願化作這黑夜中皎潔的月亮,照耀著黑夜中的你,不讓你害怕傷心,陪伴著你直到永遠!他不覺得餓,陷入相思之苦的他百無聊賴、不知所措、心急如焚,剛巧路過一個酒家,他賣刀買酒、一醉方休。醉如爛泥的他如幽靈般四處遊盪,不知不覺在栗田石橋下重重摔了下來,疲憊的桃花馬因為飢餓和口渴,自己脫開韁繩跑去旁邊大嚼起鮮草來。

   * 關於結局

  結局很自然的想到是樵夫拿走了武士心口的匕首,加速了武士的死亡,而且樵夫應該是整個事件的重要目擊者。我們可以想像,樵夫天天早晨外出打柴,案發地又是極其偏僻之地,就在他每日勞作的區域附近。從強盜誘騙武士至此到最終武士被殺,這中間肯定是動靜極大的。樵夫坦言案發地離山科大路一里餘地,所以樵夫在自己熟悉的區域遇到這麼大的動靜,肯定是有所察覺。而且從誘綁到被殺,中間經過劇烈打鬥,樵夫有足夠的時間趕到案發現場,雖然不能確定究竟何時介入,但是可以肯定在某個時間,樵夫悄悄靠近案發現場,並且一直在旁驚心動魄地窺探著案情發展,他是整個案情發展的重要目擊者。樵夫親眼目睹武士突然被殺,女人和強盜逃竄,只剩下武士在地上掙扎,他本來可以上前救助垂死的武士,但是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自利驅使下,而且看到了武士胸口那把鑲嵌著寶石的匕首,躡足靠近的樵夫最終顫巍巍的用力拔出匕首後倉皇而逃,留下身後血流如注的武士無力的抽搐。說匕首值錢,也是有根據的。因為女人隨身攜帶匕首,並不常見,所以多半是裝飾精美的物件,剛好由這個「剛強好勝,不亞男子」的尚武女人所有。剛好樵夫也是屬於窮困潦倒之類,在人性私慾的驅使下,樵夫拿走了值錢的匕首,也符合常理。

  至此,整個事件的發生的始末都完全已經串聯起來,而且切合情理,能夠很好的解釋為何樵夫、女人、武士和強盜都會對事實真相進行歪曲、隱藏。樵夫作為案件的第一目擊人因為間接殺人、順手牽羊等殘忍事實,固然不願意透露武士之死的真相,而且證詞中一口咬定沒有兇器遺留現場;墮入愛河的強盜,一心只想念著離去的女人,所以證詞中自然隱藏了踢女人以及女人殺死親夫的事實真相,誇大大義凜然的決鬥場面,最後甘願為心愛的女人頂替殺人罪責,這是這個聰明、膽小而又勇敢性情男人為心愛女人唯一能做的。雖然這不過是他一廂情願而已,但是和女人的正牌丈夫-懦弱的武士相比,強盜居然還表現出了自己光明磊落、愛憎分明、勇於獻身的一面,可敬可嘆!女人身為最弱勢的一方,在遭受強盜侮辱後又慘遭丈夫無情拋棄和嘲諷,心理崩潰的她最終憤怒的殺死自己的丈夫。她隱瞞了被丈夫絕情拋棄和殺死丈夫的的細節、動機,但是她自知罪惡深重,承認了謀殺親夫的事實。被人強暴固然可恨,但是自己最愛之人在關鍵時刻不為自己伸張正義,選擇了懦弱的逃避甚至對自己嘲諷侮辱,後者最難以接受,這種創傷比別人強暴不知道要厲害多少倍。在90年代初期我們可想女人在日本社會地位的卑微和弱勢,即使放到今天這個性開放的現代化都市,遇到這種被人凌辱反遭嫌棄的局面,任何現代女性恐怕也難以自持而陷入崩潰。所以殺死懦弱的武士我個人認為從道德角度講無可厚非,充滿了深深地同情,也為這個不甘命運的勇敢、堅強、忠心、無畏的柔弱女子肅然起敬。武士因為自己的虛偽、懦弱、自私、膽小、冷血意外的被妻子殺死,不管從哪個角度看武士徒有武士職業和武士道精神其名,武士的證詞從頭到尾都是謊言,不僅如此,他還在證詞中誣陷了女人的水性楊花、狠毒心腸,企圖掩蓋自己的惡行以保全武士崇高、正義、高貴神聖的職業。

  影片的結尾,黑澤明巧妙的利用一個棄嬰的出現,將自私、貪心、冷血的路人和樵夫進行尖銳的碰撞,激發出強烈的戲劇衝突,這彷彿是導演藉助這一戲劇情節替芥川龍之介對當下社會現實的有力拷問,表達了自己強烈批判和尖銳的諷刺。但是影片不止於此,在和尚對於人性本善幾乎絕望之際,黑澤明利用樵夫果決地抱養棄嬰收尾:大雨之後,面露笑容樵夫抱著哭泣的棄嬰邁著堅定的步伐離去,剎那間烏雲密布的縫隙間,幾縷溫暖的陽光熱烈的包裹著樵夫,這一刻,樵夫完成了人性之惡的自我救贖,這也正是黑澤明留給芥川先生的答案。往往我們作惡之時因能夠逃脫一時的懲罰而沾沾自喜,須不知永遠都不會得到內心深處良知的原諒和善待,只不過有些人寧願背負一生的內疚直到墳墓。這不禁讓我想起了劉皇叔的一句話:莫以惡小而為之,以善小而不為。


這部電影,如果你真的去邏輯推理了,就悖於它本來的意義了。

電影本身要表述的就是,沒有絕對的真實可被未知者還原。而無論是存在於事件之內還是之外的人,都屬未知者,因為沒有任何人具有全知視角。

很多人在分析這部電影時會提到現象學,即「回歸事物的本質」,於是,大家都通過彙集各種主體體驗、客觀現實,尋找蛛絲馬跡以便發現規律,挖掘時間發展的原貌。

但事實是,既成過往,在被發現時已被重組,被再次還原時會充滿了「修飾」,一切你所以為的真實其實並無真實可言,充其量只是個你願意去相信的真實而已。

人都有自我構建時空的能力和訴求,你在回憶一件已發生的事情時,會按照自己的角度去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經過分析,整合出一個適宜自己事件存在方案,存留於自己的大腦和內心,這樣才能讓自己更好的生活下去,不是虛偽,是本性。也有能過跳躍出這種本能的常規的思維世界的人,這種人會審視自己的本性,但因為視角有限(也就是上面說的,任何人都不具有全知視角),所以仍然活在自己建構的時空里。

所以,在說《羅生門》,說」現象學「時,」去分析去體驗「是在學它的方法論,而要去挖掘它們真正要表達的意義,則應該是把它們當成一個理解世界的工具,」去反觀自身世界和外在世界「。

引述一下康德的理論:對我們人類的理性來說,世界無非就是現象世界。我們的理性具有接受、整理、總結、塑造現象世界的能力。而世界只能通過現象被我們所接受、所理解。而事物本身(Das Ding an sich),人類理性是不能探及的。在康德那裡有一個很重要的東西常常被人忽略,叫做「合成(Synthese)」,這是理性接受了現象之後,使用自己的功能對其進行加工的產物。就原則上講,我們的一切知識都是「合成」的結果。

第一次在知乎上寫了這麼多字,寫著寫著,忽然好懷念上學的時候。。。


  • 相對於邏輯,我更喜歡從人性的角度去分析。而這部電影所表達的也正是人性的惡。「人都自以為老實,都把對自己合適的話當作真話,而把對自己不合適的事情忘得一乾二淨,這樣才心裡舒坦。」雜父在結尾所言正是整個故事的主旨。
  • 通觀影片,作為證人,樵夫、強盜多襄丸、死者的妻子真砂、借死者的魂來做證的女巫都曾被招到糾察使署,但他們都懷著利己的目的,竭力維護自己,提供了美化自己、使得事實真相各不相同的證詞。

  • 強盜多襄丸的心理需要表現在把當時的怯懦怕死說成勇敢威猛,為此他還不惜誇讚武士的勇敢威猛來陪襯自己:「能和我斗到20回合以上的,只有他一人。」他當然不肯承認「決鬥」中曾失手丟劍,所以刺死武士的只能是一直在手的長劍。且強盜省略了其強暴過武士的妻子後請求原諒的這一段。

  • 妻子真砂的心理需要是強調自己的行為另有原因,即丈夫那冷酷鄙視的眼光,她企圖通過歪曲的事實獲得眾人的同情以稍稍減輕一點自己並沒有的罪責。她如是說:強盜凌辱了她之後就溜之大吉,她跪伏在丈夫面前失聲痛哭,丈夫卻一言不發,她看到的既不是悲傷,也不是憤怒,而是冰冷的目光,憎惡的表情。

  • 武士說是自殺,其實想怪罪女人殺了他,女人割斷繩子,要他與強盜決鬥,確是他的間接死因。同時,他不肯承認輸給強盜,說為自殺,也出於這種心理需要。武弘借女巫之口說出來的話:那強盜完事後,又花言巧語引誘女人隨他去,做他的妻子,那女人意肯言從。強盜拉著女人要走,女人停住,竟指著被綁的丈夫要求強盜:「請把他殺掉!」聞言連強盜都大驚失色,將她推倒在地,一腳踩在她身上,反問武士如何處置這個女人:「你想讓我這麼處置她?是殺了她!還是放了她!」因為這些話,武士從心底寬恕了強盜;女人逃走,強盜追之不及,回來用長劍割斷武士身上的繩索,轉身走了。妻子的「背叛」和「狠毒」,使武士痛不欲生。起身後因匕首反射日光,引起他的注意。他拾起短刀,毅然自盡。
  • 樵夫其實躲在樹叢後面,目睹了案情的全過程,只因事後從案發現場偷走了那把嵌螺鈿、頗值些錢的匕首,心中有愧,也怕惹禍上身。所以他說:3天前他上山砍柴,在一片樹叢里發現了一具男人的屍體,他就近報了官,被傳到了糾察使署。實際上,他掩蓋了自己因貪圖小便宜而抽走了屍體胸口上的短刀的行為。

  • 和尚:「在死者被謀殺之前我見過他。那是三天前的下午,在從關山到山科的路上。那個女人蒙著面紗,所以我看不到她的臉。那個男人胳膊挎著劍還帶著弓和箭。我很難想到他的命運竟會是這樣的。人的生命就像少女一般的真實,也如晨露一樣的短暫。他就這樣結束了可真是可恥阿,我很抱歉。」
  • 看到這裡我們大概知道了片中五位人物的心理。其中和尚看上去最為真誠可靠,看似他是離真相最遠的人,其實真相一直埋藏在他的心底。他一直知道最後的兇手是誰,但是他選擇了隱瞞真相,編撰謊言。大家或許會發問他為什麼要這麼做,你憑什麼妄下斷言?
  • 我們不妨看看影片的結尾。「故事的結局往往令人意想不到。」我覺得這是一部好電影或者一本好書具有的品質之一。在影片的結尾出現的那個嬰兒正是解開這把謎鎖的鑰匙,他象徵著「救贖」。樵夫打算從和尚懷裡接過嬰兒,此時和尚說:「你幹什麼啊?要把剩下的小孩也帶走嗎?」樵夫回答:「我自己有六個孩子,再多一個也沒有什麼分別。」和尚明顯釋懷,感慨道:「我為自己說過的話感到羞恥。」樵夫說:「在今天這種日子懷疑別人也是不可避免的,我才是那個應該感到羞恥的人,我不理解自己的靈魂。」和尚說:「不,我很感激你。多虧了你,我想我可以繼續保持對人類的信心了。」這一問一答只不過是在相互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找借口。樵夫以家中尚有六個孩子需要養活為借口用以掩飾自己的貪婪,同時收養棄嬰來獲得心靈的救贖。而和尚也以他的借口為借口用以掩飾自己的怯懦,他企圖說服自己幫助樵夫隱瞞真相識有苦衷的,樵夫有六個孩子需要養活,而他的隱瞞不僅保住了樵夫還保住了六個孩子。
  • 其實真相是這樣的::強盜強暴過武士的妻子後,請求原諒,還請求女人跟他走,他願意金盆洗手,改惡從善,用勞動來養活她。女人二話沒說,拾起匕首,跑近丈夫,割斷繩索,又跑回原處倒在地上。強盜明白了她的意思,是要他們二人用決鬥來決定她的命運。但武士怯懦怕死,不想戰鬥。武士說:「等等!我才不願意為這樣的女人拚命呢。」還罵女人:「你已經和兩個男人搞過了,幹嘛不自殺算了?」「別哭了,哭也不會管用了。」強盜說:「別那樣,不要嚇她。女人天生就是軟弱的。」女人氣極,破口大罵,「軟弱的是你們!」對她丈夫說:「你要是我丈夫,幹嘛不把這個男人殺了?然後你就可以讓我自殺,那樣才是真正的男人!」對強盜說:「你也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又編造謊言說希望多襄丸來解救她,挑唆二人決鬥。兩人不得已才出手,且都本事平平,刀法不準,多襄丸把劍插進地里,武弘把刀砍進樹里,刀來不及拔出來,決鬥成了毫無章法的扭打。強盜終於碰巧從地上拔出短刀,刺向了武士,之後自己瑟瑟發抖。在女人和強盜逃離現場之後,躲在草叢後目睹整個發生過程的樵夫偷偷爬了出來。他看到了插在武士胸口的那把短刀,短刀的刀柄上嵌著一顆珍珠。貪圖小便宜的樵夫壯著膽子躡手躡腳地走到武士身前,貓腰企圖拔出短刀。豈料武士還未死絕,他半微眯著眼睛看著樵夫。樵夫被眼前的景象嚇了往後一個踉蹌,癱坐在地。不過片刻之後,貪念又再次驅使他向前。他迅速拔出短刀,鮮血如泉涌般從武士的胸口噴濺而出。樵夫再一次為眼前情景所懾,他一步一步地向後撤,最終轉身撒腳向樹叢中狂奔。剛邁過草叢,他就被一硬物絆倒,身下躺著的卻是一個僧人。原來他和樵夫一樣躲在草叢後面目睹了整個案件的發生,包括樵夫剛剛的所作所為。但是作為一名僧人,他卻因為自身缺乏足夠的勇氣而沒有挺身而出阻止罪惡的發生,相反龜縮在草叢裡縱容罪惡逍遙。他覺得十分可恥。樵夫向他所在的草叢跑來讓他措手不及,翻倒在地。迫於對樵夫的畏懼和自身名譽的保全,他向樵夫保證不道出今天所見之事,同時也希望樵夫做出保證。二人達成協議,共同擬定了謊言。
  • 和尚與樵夫羅生門前的自白讓我想起了原著里的一句話:「人間不如地獄,人性不如獸性。」


只看了一遍,試著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了事實,即眾人描述中的「細節」,選取這個角度是因為一般撒謊者沒必要也較難去進行「細節」編造,而伴隨著事件細節的描述所呈現的情緒確實令人覺得無比真實。(另有個行為細節就是每次大盜吹牛後都會神經質地浪笑幾下)

看的時候記了幾個細節,聯繫最後相對證詞最可靠且最沒必要殺人的樵夫的描述分析如下:

-斗劍了23回合

兩人確實發生了戰鬥,過程很難堪因為兩人都很懦弱且弱爆了,大盜裝逼成性所以誇張了戰鬥的精彩程度以掩蓋自己戰5渣的實力,打了20多個回合到是有。。

-多次強調從來沒看過如此兇猛的女人

女人開始和大盜捨命搏鬥,更重要的是這點反應女人的性格剛烈以至於她隨後會把辛苦守護卻背叛他的的猥瑣丈夫一怒之下給殺了

-完全忘記了女人的匕首,有珍珠色的光澤,很值錢,且說忘記拿走是個大錯誤 (大盜的證詞)

大盜被女人殺掉男人所震撼到,自然會遺忘屍體身上即女人手中拿著的那把匕首

-像看垃圾一樣盯著我看 (女人的證詞)

男人不願與大盜搏鬥時就是帶著眼神說她是妓女,極深的傷了女人的心,成為最後下殺手的契機

-這個女人從來沒有那麼好看過,我很難過絕望

女人帶這個美麗面孔時是仍未接受大盜娶她的要求,聯繫到之後的事件反而讓男人誤認為女人是要害死男人和大盜離去,從而反向合理化自己的猥瑣

-要求大盜殺掉男人及連大盜的臉色都變得蒼白

在男人齷齪的退縮行為後,要面子的大盜也不要別人看不上的「東西」而準備離開,被逼瘋的女人為爭一口氣就挑撥兩人決鬥。臉色變得蒼白是大盜被女人挑撥後沒面子的表情

有人把匕首從我心臟上輕輕拿走

說明最後砍柴人偷走了匕首所以在故事最後那一段「誰下了殺手」這個事件上說了謊做了隱瞞

(男人的證詞)

樵夫的證詞基本都是以影像呈現,值得注意的是影像中也有強盜最後擲劍這個行為,和大盜的版本一致。

所以故事最後發生了什麼?兩人打鬥到最後,大盜佔了上風準備下殺手時,男人求饒命,而大盜本就不願意殺人只是受挑撥為面子而戰,所以只是擲劍在男人身旁嚇唬他一下,而在旁邊看到男人懦弱猥瑣模樣憤怒的女人拿起匕首就插進了男人的心臟,大盜嚇得臉色蒼白心想這麼狠的女人怎麼能要所以拿了所有其他的裝備就溜走了,失魂落魄的女人則自己離開了現場,砍柴人這時才從林中出現拿走了匕首然後去報了官

p.s 有人說是大盜在戰鬥時誤拔了匕首殺了男人,這與明確的事實細節(女人拿了匕首割掉了男人身上的繩子所以那時匕首還在她手上的可能性極大)相矛盾。

p.p.s 樵夫是兇手的可能性更低,哪個兇手會殺了人檢了財物還會跑去告官的?太不符合老實農民性格了吧,而且萬一人家直接通靈出受害者指認他怎麼辦?(就算你不信樵夫肯定深信)還有就是樵夫最後覺得整件事很令人疑惑(為什麼每個人都在說謊),以及很恐懼(大盜騙了男人,X了女人;男人懦弱無能;女人挑撥男人大盜並殺了男人),很難想像一個為幾兩銀子就有勇氣殺人的樵夫會為這些事感到疑惑恐懼,從性格上來說乞丐是兇手的可能性高得多啊。

最後的贖罪更多的是指他為一時貪慾而沒讓真相大白,或是一種無關外人插足了事件所引起的不協調感,就如那個乞丐拿走嬰兒隨身的值錢之物這個行為一樣。他對此的反應如此激動是因為,人從別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問題時會產生很強的憎噁心,而這成為他最後贖罪的契機;這個罪不僅是他自己一時貪念,且是所有人類的惡。


我理解的羅生門真相

武士的妻子一開始就有意謀害自己的丈夫。多襄丸口供說自己因為喝了小溪邊的水,後來腹痛難忍下了馬,才被人抓住。還記得多襄丸將武士綁好後回來找女人時看到了什麼嗎?女人坐在溪邊,用手撥弄著溪水。如果溪水的凈化速度不是很快的話,女人完全可以在溪水中下藥,而下藥的對象就是他的丈夫。她想讓丈夫喝了這水後失去力氣,然後將之謀害。

多襄丸對女人說她的丈夫病了,然後拉著女人到了案發現場,當著丈夫的面與女人發生了關係。女人不是被強暴的,多襄丸、女人、武士、樵夫的口供中都沒有提到女人極力的掙扎,從女人哭喊的本事看,如果她真的不願意與多襄丸發生關係,她應該會極力哭喊和反抗。因此,女人應該是很快就順從了多襄丸,而且是當著丈夫的面順從。這說明,其實女人對與丈夫之間的婚姻關係早已厭倦,當著丈夫的面與一個強盜發生關係並沒有觸犯她的底線。按樵夫的版本推斷,女人覺得她的獻身能達到借多襄丸之刀殺人的目的。

完事後,故事的發展應該是按樵夫說的版本走,因為樵夫作為一個旁觀者,他唯一有動機掩飾的是與那把珍珠匕首有關的情節。多襄丸祈求女人跟自己走,而女人的條件是,讓多襄丸殺了他的丈夫。雖然多襄丸是個強盜,但依然留有一些武士精神,他沒有直接刺死被繩子捆綁的武士,而是挑開繩子要與武士決鬥。武士被鬆綁後,鄙夷地說:「我不願意為這樣的女人拼上自己的性命。」 多襄丸一開始很驚訝,後來想了想,覺得撿一個別的男人不要的女人似乎傷到了自尊心。他也決定棄女人於不顧。這時候,女人先是通過痛哭給自己想對策的時間,武士被鬆綁後對她投來冷峻嫌棄的目光以及那冰冷的話語讓她內心燃起了更加強烈的復仇火焰。她想到利用男人的自尊心來挑撥雙方,最後,她成功地激起了兩個男人的對決。在那個年代,男人對自尊的看重遠遠高於女人。可以不為女人而戰,但決不能不為自尊而戰,儘管雙方對這場戰鬥都感到膽怯。

多襄丸在戰鬥中是比較被動的,總有種準備逃跑的姿態,他的劍法確實沒有武士好。在這裡,樵夫開始撒謊了。我覺得真相是:20多輪戰鬥後,雙方都打得精疲力竭,多襄丸有些招架不住逃跑了,而武士也累得癱倒在地。這時,女人拿著她的珍珠匕首趁機出現,刺死了丈夫。之後,女人逃跑了。樵夫出場。如果樵夫對眼前的一切只有驚恐的話,他應該馬上跑去報案,哪還有心思跑到現場再看一圈。可見,樵夫想在現場看看有沒有遺漏什麼值錢的東西。正如武士托魂口供,他感到有人慢慢向他走來,取出了他胸前的匕首。說明武士這時候是奄奄一息,還沒有死。但樵夫根本就沒想再挽救武士的生命,他偷走了珍珠匕首,然後佯裝是在砍柴時發現了武士的屍體,報了案。他以為這樣就可以被認為是一個無辜的證人,從而擺脫任何干係。

在樵夫去報案的路上,他經過了羅生門。正好碰到了和尚,和尚剛放好了被他遺棄的私生子(樵夫未發現)。樵夫把這事簡單和和尚說了,出於僧人表面上應有的悲憫心,和尚只好跟樵夫一起去了衙門。做完口供後,天降大雨,僧人和樵夫只好在羅生門下避雨。這時候,路人出現了。僧人和樵夫兩個都是心事重重的樣子,其實他們又哪是在為案件的真相擔心,他們都在各自擔心著自己犯下的罪。樵夫沒想到女人被找到了,沒想到武士還能托魂做口供,他很擔心自己偷珍珠匕首的行跡敗露。而僧人擔心自己丟下的私生子,能不能順利脫手,會不會留有後患。所以,他在樵夫敘述案情的整個過程中,並沒有做什麼具體的推理,就像路人說的那樣,一直在做一些空泛的說教。其實,僧人並不在意案件真相。

最後,嬰兒的啼哭驚擾了三個人。路人飛奔過去,拿走了裹在嬰兒身上的和服。樵夫顯得非常憤怒,他憤怒的真正原因是:「這和服應該是我的,你幹嘛先拿走。」就像兩個強盜為瓜分戰利品而起的爭執那樣。於是,路人借勢戳穿了樵夫的偽善,大笑而去。而樵夫因為害怕路人到衙門揭發他,也就不敢再做爭執,繼而轉向僧人抱著的孩子。僧人稍微掙扎了一下,就把孩子交給了樵夫。孩子在僧人懷裡時一直在哭,而一到陌生的樵夫懷裡時反而不哭了,可見這個僧人之前可能給孩子留下了一些不好的印象。既然僧人敢把孩子遺棄在羅生門這個險惡的地方,就說明他並不是非常介意孩子未來的處境,一個護身符和一條和服就是他對自己的孩子最大也是最後的照顧。而樵夫,抱過孩子後,這時雨過天晴,樵夫離開了羅生門,他看著孩子,音樂變得柔和,陽光灑在樵夫身上,好像贖罪後的新生。繼而,音樂突然又變得有些凄惶慘烈,樵夫仰起臉露出詭異的笑容,鏡頭打到了」羅生門「的門牌上,劇終。

整部電影中,路人相對而言是最不黑的。他雖然惡,但不偽善。而其他人,不僅惡,還偽善。到底,誰都沒有走出羅生門。不是每部電影都一定要弘揚主旋律的,極致的黑暗有時也是對現實最有力的批判。就像魯迅的文章,結尾很少弘揚主旋律,但他卻是拿著筆的鬥士,喚醒了很多人沉睡的良知,


真相就是女人是兇手,用電影要表達的思想,和四個人的供詞來證明,

1丶四個人都不是真話,但都有一部分真話,只是掩蓋了自己丑陋的一面,

2丶兇器短刀失蹤最後樵夫承認是自己所拿,與武士供詞相同

3丶供詞中四人想掩蓋什麼?分別是強盜外強中乾丶妻子的失貞不被原諒而憤怒殺人丶武士的膽小怕死無能丶樵夫拿了短刀

供詞中可以相信的部分是強姦丶強盜討好丶妻子屈服丶妻子挑起決鬥丶武士怕死拒絕決鬥丶強盜走人丶武士冷漠丶妻子殺人逃走丶樵夫取刀


-

一、

用導演創作的邏輯來說,一定是樵夫。他若無罪,全劇後面就不用「救贖」了。

抱起那個孩子,就是證明自身的罪惡。

二、

用劇本創作邏輯,本來芥川龍之介的小說,叫作「在竹籔中」。

為什麼用另一篇小說「羅生門」加進來?

換言之,羅生門的重要性(救贖情節),比在竹籔中發生了什麼,更重要。

也因為有「羅生門」這個場景,在頭尾出現,整個片子才能真正叫偉大。

不然,也就是個古裝鬼怪電影了。

因為黑澤明加了頭、尾兩大段戲進來,這戲,才有高度。

三、

所以,殺人的,正是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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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生門》的真相 ——從別處看懂的

2010-06-15 21:00:38

終於完整看了次《羅生門》。作為一名業餘的「超!邏輯學家」,我覺得非常有必要還原一次《羅生門》的真相。這個真相當然不可能是百分百的真相,但絕對是最接近真相的真相。現在我們就以最能確定的事實作為起點來重現整個事件。

1、武士死了。死於何種武器?

△這裡只有兩個可能。一是長刀,二是女人的短刀。關於這一點,我們知道樵夫為了掩飾短刀的下落說了謊,他說是死於長刀,那麼真相就是武士死於短刀。

2、武士死於短刀。誰用短刀殺了他呢?

△肯定不是大盜。大盜承認自己殺了他,所以沒有必要在殺人兇器上再編造一個謊言;

△大盜說自己在決鬥中殺了武士,這是謊言。武士死於短刀,這是真相,如果大盜知道這一個真相,他就不會編造決鬥取勝並殺了武士的謊言,這說明根本沒有一場決鬥。

△沒有決鬥,就沒有女人挑唆兩人決鬥的事情或者兩人沒有因挑撥而決鬥。在這裡,可以發現樵夫的說法相當缺乏可信度。

△大盜沒有殺武士,也不知道武士死於短刀的事實,所以武士實際上死於大盜離開之後。

3、武士死於短刀,說出這一事實的有兩人,女人和武士。其中誰的話整體上較有可信度呢?

△武士如果作為鬼魂,跟樵夫一樣,必然知道全部真相。但借體還魂其實是個笑話,巫女為了維持權威度,假裝知道真相,其實是從已知的事實來進行演繹,等於武士之話全是鬼話,也完全沒有可信度。

△死於短刀是真,自殺是假。如果大盜離開後,武士還被捆綁著,他根本不可能自殺;如果他被鬆綁了,他最大的可能是首先就殺了失去貞潔的女人。

△武士沒有被鬆綁。武士死於他殺。

4、武士死於他殺,誰是真兇?

△大盜離開後,在場的只有兩人,女人和樵夫(第五者在場情況不考慮)。

△大盜、武士、女人都不迴避是自己殺了人,只有樵夫在附和其中一個說法的內容,即決鬥,試圖以大多數說法來營造一個「真相」,但恰好證明了最有可信度的這個說法也是謊言。

△女人沒有直言自己殺人,但不迴避自己是殺人者。所以她的話在這裡有一定的可信度。

△這個可信的說法就是她在那一刻可能短暫的因精神緊張而昏迷過去。

5、女人在武士之死的關鍵時刻有一段昏迷。其間發生了什麼?

△女人失手(可能)殺了丈夫。知道真相的有兩人,武士的鬼魂和樵夫。鬼魂說的是鬼話,只是巫女的演繹或者推論,真正知道真相的只有樵夫。

△樵夫在說謊!樵夫知道「女人失手殺了丈夫」,無論他證實任意哪一個當事人的話女人都必死,但他沒有附和女人,而是選擇部分附和大盜和武士的謊言,以「大多數觀點」來證實女人挑撥大盜和武士作生死決鬥的事,一來儘力混淆真相,使所有人都變成謊言者,二來在短刀失蹤上製造出曖昧的空間,因為短刀的下落意外的被鬼魂之言所強調。

△大盜、女人、武士的說謊,都不能改變已死或者被處死的結果,只是儘可能維持體面;所以在整體之上,所有的謊言只有一個最大的受益者——樵夫,樵夫越是證明他們說的是謊言,就越是能證明自己說法的真實性,以此置身事外。

△武士不是自殺,一定有一個殺人者。不是大盜,就是女人。我們知道大盜不在場,而樵夫證明女人沒有殺死自己丈夫,那麼女人也不是兇手。兇手就是此時唯一的在場者——事件目擊者——樵夫。

6、樵夫說的全是假話。《羅生門》的真相是什麼?

△樵夫掩飾的不只一個事實。最輕的罪狀是拿走了短刀。其次是殺了當時被綁的武士。

△樵夫說假話的真正目的不是掩飾短刀下落,「女人殺人後離開,樵夫拿走短刀」才是樵夫這套假話想要達到的效果。

△大盜離開。武士被綁但能能聽能看。女人昏迷。

△除非殺了武士,否則不能拿走短刀。有必要為了一把短刀殺死一名武士嗎?救人也許可以獲得賞賜。為了些許利益殺人的動機缺乏足夠的說服力。

△樵夫一直在說假話。樵夫說到達時看見大盜正勸慰女人,這多半也是假話。為了掩飾什麼呢?掩飾他更早到達現場的事實。

△樵夫實際上目睹了全部經過,尤其是目睹女人被強暴的場面。

△樵夫也是男人!大盜會見色起意,樵夫在這種狀況下更會見色起意。當大盜離開,武士被綁,女人昏迷的狀況下,正是天賜良機。與其說樵夫為了一把短刀殺人,倒不如他為了色慾熏心殺人,這才是強有力的動機。甚至更可能發生的場面是,他也當著武士之面強暴了昏迷中的女人,然後殺死無法反抗的武士,順手捎帶著拿走了短刀。這就是《羅生門》的真相。


《羅生門》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它提供和展示了各種解讀下的邏輯自洽與自我指涉。在上帝視角缺失的情況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最終淪為一場雞同鴨講的鬧劇。清官難斷家務事,在各方都圍繞自己邏輯自說自話的時候,當即使有目擊者目擊,證人以人格擔保的時候,仍然無法還原現場,但真相只有一個,只要細節足夠多,麒麟腳下必然露出馬腳,這也是黑澤明聰明之處:《羅生門》發生在古代,沒有監控,人們智力又不是很發達,沒有邏輯分析能力,審訊手段不夠……嚴謹。


我是其實來尋找電影里的真相的,果不其然,得到了大神的線索——書中對武士和武士妻子性格的描述,「老嫗:小婿乃狹國府武士金澤武泓,年二六,性溫和,不惹事。小女真砂,只於丈夫相好,年十九,性剛強好勝,不亞男子。 」

再來回顧整個事件中,疑點無非就是:1、兇器是什麼?2、兇手是誰?3、他們為什麼說謊?

先說兇器:樵夫盜取了匕首,致使瀕死的武士身亡,兇器是匕首無疑。四段描述中,強盜說用的長劍殺人是因為真的愛上了武士的妻子,因為「她像菩薩一樣」,另外其性格就是個跳脫的性子。樵夫說用長劍殺人是為了掩飾自己盜取匕首的事實。武士妻子和武士說的是匕首,從武士的話和樵夫的認罪可以看出匕首是真正的兇器。

再說兇手:強盜自稱兇手,但從上面推論可以看出實際上並不是,並且不是武士自殺,原因是他知道兇手是武士妻子,並願意替她承擔懲罰。樵夫說是強盜所殺,其實是掩飾兇器匕首的存在。武士說自己是自殺的,其實是掩飾自己懦弱,不敢與強盜打鬥的行為,這違背了武士道精神。武士妻子自承是自己殺的,另去尋短見未遂,這是可信的。

還原一下當時的真實情況,應該是這樣的:強盜用財寶欺騙武士並將其綁住(貪財),謊稱武士急病帶武士妻子前去(急切可以看出武士妻子對丈夫的關愛),武士妻子發現被騙掏出匕首想要刺殺強盜,體力不支被強盜制服,強盜在姦汙女人之後請求女人跟他一起走,武士妻子找借口割斷捆綁丈夫的繩索,給了武士一個反抗的機會,武士因為性格懦弱反而對作為受害者的妻子惡語相加,關於武士妻子對丈夫眼神的描寫是可信的,致使武士妻子絕望從而用手中匕首刺入丈夫胸口,強盜大驚失色,帶著長刀弓箭奔下山去騎馬跑了。武士妻子失魂落魄離開現場,後來自殺未遂。樵夫出現,拔出匕首,武士死亡。強盜心神激蕩下賣掉長刀,喝的大醉,失手被擒。


我為此寫了一篇影評,半論文格式,諸多觀點有借鑒。轉載請告知。

一次看完這一部電影覺得非常費解,僅僅是由於一個武士的死,怎麼會引來這麼複雜的一個故事,4個人不同角度的描述,讓情節變得撲朔迷離,配合著陌生日本平安朝代的背景,以及獨特黑白電影的光影運用氛圍,讓我一頭霧水。讀了一些背景資料後,重新又看了一遍。

整部影片其實是在揭露這樣一個現實:我們所認識的世界不單單是我們看到的,是以主觀分析客觀。而我們轉述的世界更具有主觀色彩,是我們想要別人知道的。拿史鐵生的話來說則是:歷史在發生時未被發現,在發現時已被重組。在這裡很多人在其中看到複雜的人性,不加粉飾就活不下去的人的本性,多數時間我們甚至不能誠實面對自己。為什麼會粉飾?為什麼會撒謊?因為軟弱,無法承認自己的弱點;因為慾望,想要符合社會對自己或者自己對自己的期望。

我今天要用邏輯角度來分析每個細節的意義以其動機。這裡有4個說謊者,農戶,武士,妻子和強盜,主要分析四者證詞和動機,以及兇手是誰。

因為四者的證詞都有其掩飾之處,所以得從沒有切身利益的那一方的證詞入手,解讀會輕鬆一點。

僧人,農戶,路人甲在破廟躲雨,開始講述這麼一件案件:

農戶上山砍柴時發現了屍體以及女人的帽子,武士帽,繩子,護身符盒子,案件開始。


強盜被抓因為誤喝溪水肚子痛,跌在溪邊。他一開始就承認是他殺了丈夫,他一見女子就便升起了即使殺人也要得到的想法,但更希望是在不殺人的情況下佔有她,於是尾隨著他們。把武士騙到一邊之後,綁住了他,把女子騙過去,待她發現真相後,則兇猛的和他搏鬥,後來被迫服從於他,最終順從了。在說這個故事情節的時候,他驕傲的大笑。為什麼要笑,這段經歷對他來說是很滿意的,自己夠勇猛,夠野性,征服了一個女人。

接下來就是大家證詞不一樣的地方了。

強盜說:

完事後,正揚長而去時。女子懇求,要麼丈夫死要麼他死,她會和活著的人在一起。於是強盜很義氣的斬開綁著的繩索,雙方開始搏鬥。事後說我不得不殺了他但我想做的體面些,然後誇武士鬥爭力強,雙方打鬥了23次,又放聲狂笑。然後說一開始被女子兇狠所吸引,但之後覺得跟其他女人沒什麼區別,然後被問起可能有的另一個兇器-短匕,說自己沒留意,但是那個很值錢,然後說這是我犯過的最大的錯誤,放聲大笑,還一邊剁腳,十分野性與可怕。

解讀:說打鬥了23次時,他撒謊了。因為他要塑造自己英勇,光明正大的男子漢形象。這是我犯過的最大的錯誤這句話可能是在心理補償,撒謊之後的強調,表示自己話的真實性。加粗的這句話有些可疑,
不符合邏輯。費盡心思,甚至殺了人之後輕易的放棄那個女人,定有隱情。


這時候躲雨的三個人開始討論,農戶默默坐著,嘟囔著他們說的都是謊話,一副我知道很多的表情。

女子說:

完事後,強盜離開。她哭泣的來到丈夫身邊,卻發現丈夫給她的目光不是悲痛,不是憤怒,而是冰冷,憎惡。這個不幸,可憐的女子求丈夫殺了自己,可丈夫只有嘲諷的目光。她舉著匕首,顫抖著雙手,刀劍對著丈夫,屏幕一黑,之後她說自己就暈過去了,醒來之後,四處張望,發現匕首插在丈夫身上。又是一陣昏厥。。醒來之後發現自己在池塘邊,無數次嘗試自殺,能沒能成功。在陳述中不斷伏地哭泣,用著令人同情的語氣,對主事者說,像我這樣的可憐的女子,能做些什麼呢?

解讀:其實在這段陳述里,她完全是一個弱勢的被欺凌的傳統女子的形象。可憐,無助。其實在當時的社會是認可這一種形象的,所以其實她做的很好,通過種種來掩飾自己的不安分的內心,做外人期盼她該有的舉動。不過就真相而言,過於溫順沒有情緒的人是令人可疑的。

被武士附身的巫女上說:

強盜強迫之後慰藉那個女子,說自己願意為她做任何事情,那個女子也表示願意和他走,巫女說到這裡,背過身去。回過身來又說女子懇請強盜殺了武士。這在那個時代,這種事情對於女子是一段不屈的回憶,一般發生這種事情女子只能以死保衛自己。而女子卻想要殺掉曾經的丈夫來換取安心以及性命。就是這一層原因,強盜聽到了後,把女子狠狠的摔到地下,對武士說,殺了女子或是放了她,你一句話。於是武士在心裡準備原諒強盜了。在強盜解開繩索後,武士不看凌辱,拿著短匕自殺了,說死之後有人把匕首拔出來。

解讀:

為什麼說到一半背過身去?

可能覺得很恥辱,可能在說謊,反正心裡是採取迴避的態度

武士道的精神選取部分就是

義 :武士準則中最嚴格的教誨,要求武士必須遵守義理和道德。

勇 :武士具備敢作敢為、堅忍不拔的精神,同時要有高強的武藝。

仁 :武士要具有寬容、愛心、同情、憐憫的美德。

禮 :不僅僅是風度,更是對他人的情感和關懷的外在表現。

這些武士都很光榮的都沒做到。自己技不如人輸給強盜。妻子被玷污後還嫌棄她,為了性命放棄她,還出言侮辱妻子,讓她去死。所以他可以算是徹頭徹尾的偽君子。武士道在日本文化而言是一種超我的體現,然而這些表現還不如自由展現本我像一頭野獸般自在的強盜。(從農戶前面有關於這個片段的證詞)

這個時候,農戶坐不住了,說武士是被劍刺死的。開始了自己這部分的真相:


強盜完事後跪下乞求女子,想要和她在一起。女子說:「我一個女人怎麼會說這種話」,然後衝過去用刀解開丈夫的繩索,趴在地上哭。強盜自行解讀:那是要我們兩個男人來決定,拔刀就想要博弈。

丈夫卻說:我不願意為這樣的女子付出生命,還呵斥她怎麼不去死。丈夫嫌棄女子,說這種破鞋你也要,女子非常無助,之後懇求的望向強盜。強盜被他說的也想走了,還呵斥女子不要跟著她。女子又趴在地上哭。兩個男的在說女人太軟弱,然後女子抬起頭,兇狠的笑出聲,以非常兇狠的表情對丈夫說:如果你是我丈夫,為什麼不把強盜殺了,然後為我自殺,這才是男人。然後對強盜說:你也不是男人,我剛剛聽到你的名字,以為你會把我從生活中解救出來。只要他能把我解救出來,我願意為他做任何事。然後說男人只有靠劍才能得到她的女人。兩人有點動容,拔劍,但有點猶豫,拿劍的手都在抖,打的十分狼狽,保持著害怕又不得不打的狀態,僵持了好一段時間,誤打誤撞,強盜用劍殺死了丈夫,女子尖叫,等強盜回到女子身邊,她嫌棄的逃走了。

解讀:因為就前部分的真相而言,與農戶利益相悖的方面比較少,姑且相信證詞是可信的。當丈夫用很羞辱的話罵妻子的時候,強盜感覺好像也沒什麼意思,殘花敗柳,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於是就想要走。最後被女子拿話一激,說自己不夠男人,與心理預設男子漢的形象相悖。於是就有點想挽回情面,開始搏鬥,但從他們的搏鬥場景,時而閃退,時而躲避的身形,得知其實兩者都不是好漢。同時女子在兩人搏鬥時,有的時候會放聲大笑,但有的時候四處慌張的張望,有的時候在雙方僵持時大聲尖叫促使局面的前進,在最後武士被刺死時也發出大聲尖叫。也許有自嘲,自暴自棄,也有慌張無措。

所以

兇器是什麼?

證詞:強盜:刀,然後拔掉 女子:匕首 武士:匕首,被輕輕拔掉

農戶:沒有兇器

女子和武士在兇器是什麼上沒有動機撒謊。而強盜,他好像忘了有匕首這個東西。所以兇器是匕首,那強盜就不可能是後來拔掉匕首的人了,那隻能是農戶,他看著匕首蠻值錢的樣子就拔掉了,畢竟不是說自己有6個孩子么。
何況他在聽審訊的時候,有點緊張,開始眨眼,雙手不斷摸索著小腿,開始咽口水,顯然做了什麼。

兇手是誰:


無論是誰,武士道的精神都會讓武士說是自殺。


可是如果兇器確定是匕首,兇手肯定不是強盜,那農戶說的也有很大部分是假的,至少從決鬥開始就是假的,那麼是怎麼殺的,誰殺的,不可解。

結論:


越分析越混亂,也許這就是結果。為什麼說大家有所側重的真相是令人忌諱的,為什麼就因為這樣,僧侶對世界就失望了,說這比洪水,戰爭更可怕?也許在謊言中每個人都有其無奈之處,我們能理解人性的軟弱,人性想要美化自己的慾望。但在某種情況下,絕大多數的謊言卻讓我們陷入迷霧,辨不清真相。該不該相信,相信什麼不相信什麼,真相又是什麼?一開始我不理解為什麼這麼多影評都表達了這種困惑,直到我開始尋找兇手,尋找兇器。在虛無的根基下找證據豈不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請多一點真誠,少一點修飾與美化。修飾不可少,可是一定要講究平衡。

有不少人指出,在影片結束後農戶抱著嬰兒在太陽光照射下詭異的笑是怎麼回事,有人說太陽出來你懂得,又有人說此時音樂忽然變得詭異你懂得,這部影片又是誰的羅生門?

參考資料

豆谷丁 :竹林中的羅生門


真相是強盜、女人、男人、樵夫四個人敘述的相加,但是要刨去每個人表述中有利於自己的部分。

我在心中拼湊出一個我認為的真相:

強盜看到了男人和女人,編了個故事把男人騙走並綁在了樹林里,之後把女人拉了過來,

女人使用隨身的短刀與強盜搏鬥,但是被強盜制服,短刀掉在了地上,

強盜隨後姦汙了女人,強盜很喜歡這個女人,跪在地上求女人跟他走,

女人性格很剛烈,拒絕了強盜並用男人的劍斬斷繩子,要求男人與強盜決鬥,

男人是個沒擔當的慫包,男人很冷漠地拒絕了女人,表示不會為女人和強盜決鬥,

剛烈的女人心生憤怒,展現出決絕,激將強盜和男人,

自詡為豪傑的強盜和自認為有武士精神的男人被女人嘲諷,羞愧難當,不得已他們開始了決鬥,

但是兩人身手很差,也壓根沒有什麼豪傑氣質和武士精神,手都在發抖,在菜雞互啄的打鬥中,強盜的劍插到了地上,男人的劍也砍到了樹上,兩人誰也無法殺死誰,

這時候開始了肉搏,強盜與男人徒手扭打撕扯在一起,但是慌亂間男人被地上的短刀刺進了身體(這就解釋了強盜說是自己殺死了男人,男人說自己是自殺,其實都不是,這只是一個意外),

男人並沒有馬上死亡,女人看到男人被自己的短刀刺傷,驚慌地跑掉了,強盜趕緊拿著自己的劍去追女人,在暗處目睹了整個過程的樵夫等了很久,看沒有人回來,最後從樹林走出來從男人身上拔掉了短刀,男人死掉,樵夫同時也拿走男人的劍。

這就是我認為的「事實」。

比較一下每個人的表述,強盜說的精彩打鬥,女人說的兇狠目光,男人說的背叛自殺,樵夫說的兇器長劍,都是有利於自己的謊言。

其實最後,真相是什麼並不重要,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導演真正想表達的是:每個人都是自私的,心底都有不願被他人知曉的黑暗面,所以,人性是經不起拷問的,誰也別試著去考驗人性。

但是,這並不代表人人都不可信任,相反,每個人都有可信任的一面,前提是你得自己去分辨哪些部分是可以信任的。


真相只存在於事情發生的一刻,之後就不存在了


「我家裡有六個孩子,添一個,也就是一樣的辛苦了。」

這番話,

結合當時背景,

可能是謊言。

電影最後,

人們對樵夫的話,

真與假的判斷,

才是真正的羅生門


樵夫已經說出了真相,無非在一個地方做了隱藏,就是兩人決鬥的中間,兵器都掉到地上之後強盜撿起的兇器那裡撒了謊


我個人認為,樵夫講的基本是事實,再加上偷短劍的事情,就齊了。


文科思維太多了...能不能按照題主的問題去回答。偵探小說用案件描繪人性,但終究是要靠推理,題目既然問了邏輯解釋,就不要再用文學性的長篇累牘行嗎。

我自己看完馬上用本子梳理了四個故事,撇開故事細節,先講故事側重。

強盜故事:老子看到美女想干一發,用計謀得逞之後與武士酣戰一番最終取勝。你看老子多牛逼,我可是大名鼎鼎的強盜!女人什麼的終究是軟弱的玩物。---故事核心:老子是瀟洒英武臭名昭著的強盜,女人只是玩物!

女人故事:可憐的我被人凌辱,求助於丈夫豈料丈夫狼心狗肺,棄我於不顧。醒來後丈夫已死,匕首穿胸,我幾度絕望尋死不成。---故事核心:懦弱絕情的丈夫背信棄義莫名慘死+我好可憐。

武士故事:賤女人被人強暴還受人蒙蔽,企圖謀害親夫,幸虧盜賊看穿了賤人的面目,她落荒而逃,我遭到了無情的背叛,絕望之下選擇自殺!---骯髒下賤的女人背信棄義企圖害死親夫,我絕望赴死。

樵夫故事:在凌辱和背叛的絕望之下,女人一頓嘴炮之後武士和強盜就掐了起來,一場漫長的戰鬥之後,強盜險勝刺死武士,女人逃跑,強盜逃跑。---女人慘遭不幸,強盜用劍與武士戰鬥並擊殺。

強盜強調自己牛逼;女人強調武士絕情並模糊死因,強調我好可憐;武士強調遭賤女人背叛絕望赴死;樵夫則刻意將故事導向兩人的決鬥,交代了男人「被劍而不是匕首」刺死的起因經過結果。

我們知道四段故事都有謊言,這是肯定的,那麼當事人口述的每段故事的核心就是服務於自身利益的謊言,同意嗎?

同意你再繼續看......

那麼來看看有哪些是假的:

強盜:就是個貪念女色的慫包,膽子不行,女人一開始發瘋就認慫,武力另說,單憑他綁了武士這一點,要麼他還有點手段,要麼就是菜雞互啄更勝一籌。最後落荒而逃。假的內容:瀟洒的做派;高明的計謀;烈女也對他的淫威屈從;雖然武士很強,但奈何我技高一籌!

女人:烈女是真,她的假話倒沒那麼多,不過是致命的,強調自己可憐(與武士相處也並不愉快早有二心也不一定,這點僅作猜測,無實錘)。假的內容:可憐的我經歷橫禍之後發現丈夫慘死,怎麼死的跟我沒關係,我已經夠可憐的了。

武士:他的話基本全假:我完完全全就是絕望的受害者,我才是遭到背叛的一方,你說這女人多臟多賤!我選擇自盡!

樵夫:他的話截止決鬥之前可信度都比較高。假的內容:強盜與武士決鬥並用劍刺死對方。樵夫完全沒有戰鬥經驗,所描述的壓根沒發生過的戰鬥簡直業餘得令人捧腹。如果說武士用的是專業術語描述的是左勾右勾直拳組合拳,最後英勇取勝,那麼樵夫描述的就是兩個菜雞用王八拳對掄,強盜僥倖取勝------樵夫根本沒經歷過武士決鬥,完全不知道應該是怎麼打的,只能想像自己打起來掄王八拳的樣子,套在他們身上。(這也是為什麼我說強盜和武士戰力不能判斷的原因,因為沒打過...)

看懂四段故事的主體和針對的對象就可以梳理出可能的劇情了:強盜玷污女人之後貪念女色想據為己有,低聲下氣地求女人跟他走,而不是他自述的瀟洒;女人痛不欲生求助丈夫,豈料丈夫懦弱絕情,堅決拋起自己;女人心灰意冷惱羞成怒,痛斥兩個男人虛偽懦弱的做派不敢以命相搏(你那麼牛逼你殺了武士搶啊!你老婆被人搞有種你拿命守護啊,怪女人?);強盜就是個大慫包,居然懼怕起眼前的瘋女人,知道事情這樣下去只會鬧大,於是帶著值錢的東西跑路;女人悲傷、絕望、憤怒親自動手刺死負心的丈夫,然後失魂落魄離開;一直暗中觀察的樵夫進入現場,膽戰心驚之餘迫於生活壓力選擇將價值連城的匕首據為己有。就醬。

話說起來,強盜你一開始真的就是摔下馬動彈不得的吧……「沒、沒有的事!哈哈哈哈哈哈嗝!」


強盜經過漫長打鬥戰勝武士,但還沒殺人;

女人拿出匕首要強盜殺死武士,因為她只能屬於一個男人;

武士見到這種情況,為了偷生選擇人前自殺;

起初,這把匕首隻是——

強盜想要將罪行嫁禍給女人,

女人情急之下拿出的武器,

武士找出苟且的一個障眼法,

結果,路過的樵夫拔出匕首害死那個還沒死透的武士。

不管是見色起意還是見財起意,還是女人無奈背叛,這個武士都必死無疑。


剛看完,怒答一題→_→

法學狗單從法律角度的分析,雖然這部片子中反應的人性問題更值得探討,但我還是要從法律角度分析哈哈哈

以下正文

法定證據種類:

1.物證:a.武士妻帽(證明確實來過林中且急迫奔跑)b.造型奇怪的繩子(證明武士被捆綁的事實)c.佩劍一把與武士馬匹(證明強盜確有擄走財物的事實)

2.證人證言:

樵夫(a.武士之妻是被強盜強姦 b.強盜殺害了武士,兇器為長劍 c.武士之妻有教唆殺人的情節 )

將強盜扭送至官府的路人甲(a.強盜暈倒河邊之際身邊佔有馬匹,佩劍和羽毛弓箭)

3.被害人陳述:

武士之妻(a.強盜有強姦自己的事實 b.武士為短匕首所殺 )

4.犯罪嫌疑人供述:

強盜(a.武士之妻出於自願與其發生性關係 b.有強制猥褻的前行為 c.在鬥毆中講武士殺害,兇器為長劍)

非法定證據:

武士之魂附身巫婆的陳述(a.強盜有搶劫自己的事實 b.自己之死為自殺,兇器為短匕首 c.強盜有強姦妻子的事實 )

以上證據所能證明的事實:

1.武士為強盜所殺,兇器不明

2.強盜有強姦武士之妻的事實

3.武士的佩劍與馬匹在強盜殺人後擄走

定罪量刑:

強盜:強姦罪;故意殺人罪;侵佔/盜竊(殺人後劫財不同理論觀點不同)

樵夫:認定其盜竊短匕首的證據不充分,無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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