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那麼多人喜歡《權力的遊戲》中的小惡魔?


在一個階級和力量高度不平等的世界中,在一個幾乎所有其他主角擁有火龍,擁有寶劍,擁有預知能力,擁有暗殺技術,都在追求理所當然的強的時候,他是唯一一個能夠體諒,也願意體諒到弱者為何是弱者的貴族。而只有知道弱者為何是弱者的人,才真正懂得強者為何而強。

在故事的開篇,當雪諾還在執著於強者之強的時候,把其他守夜人同伴打的落花流水時

當他被其他人排斥時,

當他還在堅持自己卑微的自尊,認為自己是全世界的受害者,是大悲劇的主角時,小惡魔出現了。

他只是簡單地告訴雪諾:

小惡魔告訴雪諾:你只是你自己悲劇的主角,你也只是你自己悲劇的觀眾。也許在整部故事中,也只有在小惡魔的台詞中,我們才能聽到兩個普普通通的 NPC,兩個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會死於強者劍下的雜兵們,背後的故事。我想整部故事裡,除了小惡魔,哪怕是那些受盡命運折磨的主角們也沒有一個人會主動去「問」那些弱小的雜兵們背後的故事。

然而,雪諾還在執著於自己的強,沒有走出自己的自尊的牢籠,這不能怪他,他被貴族和強者的規則束縛地太久,如同故事中其他貴族和強者們,執著於爭霸,功勛,復仇,變強,活在自己的正義里,也走不出自己的正義。

小惡魔看著他,說:

至此,提利昂以一己之力,拉高了整部故事的劇情厚度和水準,他如同一個鏡片,讓讀者在貴族的視角和平民的視角中自由切換,這種 體諒和寬容的人格力量,塑造了他的強,和他無與倫比魅力。

有評論指出這不是原著的情節,其實這並不重要,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個小惡魔,你心目中的那個為什麼非得是馬丁老爺子筆下的那個呢?

一個角色能獲得的最高讚許,就是他擺脫了作者情節的束縛,真正活在了讀者心中。當初柯南道爾寫《最後一案》想通過情節把福爾摩斯整死,結果大家都知道了,讀者編輯書商是真不幹,於是有了後續的系列。馬丁老爺子雖然筆下殺人無數,如果他敢在下一部結果小惡魔,讀者恐怕也不會買賬……


是時候翻出這個劇情了!!

好醜的小惡魔,但是光看一個情節就喜歡上他了。

小惡魔殺掉了自己的父親後,與莫爾蒙一起去找龍媽,路上被一群奴隸販子捉住。

你們知道的,劇情中的奴隸,他們的價值要麼是做苦力,要麼是被送到角斗場廝殺讓人觀賞。

這兩個小惡魔明顯都不行,所以對於奴隸主來說……

奴隸販子決定……

侏儒果然渾身是寶啊,被殺了連JJ都能賣錢!!

雖然命懸一線毫無反抗之力,但是事關JJ,小惡魔覺得還能再搶救一下……

小惡魔果然很機智!!

然並卵

奴隸主覺得……

小惡魔沒有解釋,而是嚴肅地盯著奴隸主,說

這自信,這氣場!

想想也是

君臨城誰不知道小惡魔人小屌大愛逛窯子,你們這群low逼,侏儒的命根子也有大的好么!!

精明的奴隸主糾結了一下,終於決定

就這樣,小惡魔用自己的機智,準確地抓住了自己唯一的利用價值——活著的侏儒的JJ才能賣錢,暫時活了下去。

機智的小惡魔~出色的應變能力!!

再次印證了一個道理:

人丑就應該多讀書提高智商!!

不然連JJ都保不住!!


第一季的時候,來到北境的蘭尼斯特姐弟三人共進早餐,瑟曦和提利昂發生了例行式的不愉快,詹姆質問之下,提利昂表示:你難道不知道我是最愛家人的嗎?

那時候不了解這個角色,看他說這話時一如既往沒正經的樣子也就完全沒把他那句話當真。

直到第二季,因為千古一帝作死砍掉奈德腦袋引發五王之戰,史坦尼斯兵臨城下時,瑟曦和提利昂聊起了自己不成器的孩子,也許是感覺人之將死,瑟曦居然很坦誠的說了心裡話:

她不但表示自己也看不慣喬弗里莫名其妙的殘忍和變態,還坦言這可能是上天對自己姐弟亂倫之行的懲罰:

此時小惡魔開始安慰瑟曦,當劇情進行到此時我並不相信他是真心的,為了守城,安撫當朝太后的情緒是必要但不一定發自內心的行為:

此時的瑟曦悲不自勝,情緒崩潰:

而提利昂,卻做出了一個令我極其意外的舉動:

他顯得很難為情,不斷左右張望,局促而緩慢地靠近他的姐姐,以往吐槽起人來燦若蓮花的一張嘴,此時竟然欲言又止,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我看到這個情節的時候愣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

他是……想安慰他姐姐?

他是想安慰他姐姐但不知道怎麼開口?!

他原來是真心實意地想安慰他的姐姐?!

那個對他歹毒至極、不留情面、恨不得他早點死、馬上就死的姐姐?!

第一季時他看似漫不經心的那句話,閃電般地穿過我腦海:

原來這句話竟是發自內心的實話?

隨著劇情發展,當我慢慢了解到提利昂可悲的身世和成長經歷後,這個人物就讓人心酸又肅然起敬了。若是狼家的孩子,個個體格強健,父母慈祥、兄長仁愛,說出是這話理所當然的。

提利昂是個侏儒,是獅子家的侏儒,他的父親看不起他,讓全軍隊的人當著他面輪姦他的妻子;他的姐姐因為一個並不明確的預言就想置他於死地;全家唯一一個對待他像親人的只有哥哥詹姆。

可即便如此,他依然愛著自己的家人,這麼一幫「變態」的家人。

當了解到這一點後,他的一切行為都得到了合理解釋,他拚命讀書,是想讓父親在能力上認可自己的身份;他安慰姐姐是希望能與姐姐和解,儘管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哪兒得罪她了;他教訓喬弗里,是真的出於一個長輩對不爭氣的晚輩恨鐵不成鋼。

這真是一顆金子般的心啊。

然並卵,他的真情流露,換來的是姐姐愕然而又嫌棄的表情:

這個表情,已經註定了後來的一切了。


《權力的遊戲》裡面,最有魅力,同時最深得我心的角色就是小惡魔。

提利昂·蘭尼斯特。

這個魅力指數不是我評判的, 是公認的第一。

好,為何這麼一個小侏儒會成為最有魅力的男人。

難道不是又高,又帥,又會撩妹子的男人才是最有魅力的么。

不是的。

他哥就是那個又高,又帥,又會撩妹的男人。

詹姆,剛開始可能會覺得這個角色很有魅力。

可越往後走越會發現。

一個男人最大的魅力,其實還是體現在他的人格魅力上。

人格魅力的終極的體現其實就是一個字。

強。

不畏苦難,積極樂觀面對,任何苦難來臨都幽默面對,同時最為關鍵的點是。

能夠解決掉一個一個接踵而來的問題。

男人最大的魅力就是如此,積極樂觀幽默的面對,同時還能解決掉各種問題,同時解決的很漂亮。

我們對這樣的男人通常會送上兩個字。

智慧。

一個男人,再好看,再有錢,再帥。

可能剛開始撩妹技能確實MAX。

但是,妹子和他相處久了,慢慢發現,這個男人遇到問題退縮,唯唯諾諾,妹子有需要不能解決,大家面對問題了也不能抗下。

問題來臨時就不知道怎麼辦。

妹子也會漸漸對他的欣賞程度慢慢下降。

因為,你是個沒用的男人。

不管男人再帥,再有錢。

假如有人說你個沒用的男人,幾乎就否定了一切。

男人的宿命,或者終極魅力,其實早就被大自然賦予了。

就是做一個強者,而這個強者,在社會複雜程度越高的情況下。

就是成為那個會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人。

能做到這一點,你就是個人真真正正的男人。

女人要的並不多,其實要的身邊的男人他靠得住。

是個頂天立地的人。

不用走偏了,做一個能解決問題,敢於面對生活中種種挑戰的人。

就是最有魅力的。

光說強其實這個角色並不是會有那麼代入感。

而是在這個殘酷的世界裡。

他是那個挑戰命運的人。

每一個不曾揮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辜負—尼采

尼采強調,生活就是苦難,但是要像個鬥士在苦難中創造自己,用生命力去塑造自己人生劇本的美感。

積極面對困難,苦難就是那個磨練你鬥志的女神。

小惡魔的一生就是如此。

才顯的如此有美感。

生為侏儒的兒子,和全天下私生子的兒子並沒有什麼區別。

提利昂小時候被生下來,發現他是個怪物侏儒。

於是色曦就是抓住他的小弟弟瘋狂的扯。

父親唾棄他,嫌棄他,姐姐討厭他,所有的人都厭惡他。

甚至父親還殺死了他最心愛的女人。

沒有人愛過他,除了他的哥哥。

換作是一般的人,這輩子一般就頹了。

再也抬不起頭了。

可小惡魔沒有。

他知道,以他的身材是不能用身體玩武士遊戲的。

他唯有一個辦法,看書。

學習更多的知識,然後用智慧去玩遊戲。

不斷的通過書籍來磨練自己的腦子。

可能也是因為讀書的原因,也可能是對情感的渴望。

讓他有著美妙的同情心。

不管是對雪諾說的諫言,還是對三傻的尊重。

這是這個權力的遊戲裡面,僅存的溫存了。

太監說過。

小小的身體卻能夠投射出巨大的陰影。

我在想,這麼殘酷的世界,都有人能夠如此逍遙的活著。

也依然可以活出自己的色彩。

沒有理由,我們不可以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活的失去了生命的朝氣。

再次強調一遍。

一個男人最大的魅力。

是幽默面對生活,從容解決的態度,並且具有強大的能力。

即使沒有強大的能力,可以先有態度,然後不斷學習去解決,並且每一個問題中收穫智慧。

我們在鏡頭裡看到的提利昂是完成之後的樣子。

在這之前,我相信也不會那麼有智慧,那麼有能力。

必然也是經過了很多痛苦,掙扎,質疑,嘲笑才有了現在。

如果解決問題很難。

那先從自嘲開始吧。

小惡魔就是一個有人說他弱點的時候,能夠自嘲幽默化解的人。

幽默的前提必然是內心的強大,不然,負面情緒已經把你打倒。

正因為如此,人們即使嘲笑了你,但假如你很幽默,他們也會喜歡你。

假如有人說你丑。

你可以說,我每天照鏡子都會嚇到自己。

有人說你沒用。

你可以說,我已經是一隻廢貓了。

有人說你蠢。

你可以說,經常被自己蠢哭。

假如你是個男人,你不知道你的人生目標,但至少有一個你是要去做的。

那就是變強。

不管有大的苦難和痛苦來臨,學會面對他,一點點想辦法去解決。

不要服輸,要不斷的去成長超越,命運就無法將你打倒。

永遠不要忘記自己是誰,因為世界不會忘記,你要化阻力為助力,如此一來才沒有弱點,用它來武裝自己,就沒有人可以用它來傷害你。—提利昂·蘭尼斯特

最後戰鬥的一生,可以化為劇本,成為藝術。


人不是為失敗而生,一個人可以被毀滅,但絕不能被打敗。

他沒有天賜的美貌,健康的身體,甚至連一個正常人都算不上。一個侏儒,被世人嫌棄的侏儒,被自己的父親憎恨,被自己的姐姐歧視。

蘭尼斯特的光芒再燦爛,也照不到一隻侏儒的身上。以為那是心愛的姑娘,老公爵馬上用殘忍的表演擊碎了他的幻想。想去造訪異域的城邦,做夢,去掃你的下水道吧。

正如他在法庭上的憤怒,錯!大人,我的一生就是一場對侏儒的審判。

在世人眼裡,侏儒就該是邪惡的代表,多半是無恥的惡魔。地分百種,人心各異。他救下了他們,救下了那座城,他們依舊帶著有色眼鏡看他。

世界本來就是這樣的,人類需要抱團,鳥兒憐其同類。出身,膚色,外形,甚至談吐,都是潛藏的界限。很多時候,踐踏弱者的自尊都是以合群的形式出現。那個最胖的,那個最丑的,那個最土的,那個最弱的。他們就活該被踐踏,被忽視嘛?人性的醜陋或明晰,都體現的淋漓盡致。

小惡魔試著去證明自己,他讀過很多的書,有睿智的頭腦,尤其是相對於他自作聰明的姐姐。喬佛里的任性釀成了大禍,他是救火隊員,為了家族的利益。但他的父親假裝沒看到,把他當工具用,黑水河戰役結束了,他也被趕出了首相塔。

薄情已見,看淡冷暖。

我居然渴望他們愛我,我真可憐,這句話讓人眼角酸酸的。這是一場對侏儒的審判,也是一場對人性的審判。

一本書中,前半生最慘的人得加上雪諾和提利昂。一個是私生子,一個是刻死親媽的侏儒。一個整天看正夫人的冷眼,頗有點寄人籬下的心酸。年紀輕輕就很有自知之明去當守夜人,去和強姦犯,小偷在一起,沒有回頭的路。另一個只有老哥的一絲絲親情,剛出生就差點被親姐弄死。

但雪諾還是在為狼家的命運而擔憂,數次想回頭,最後更是因為要南下利刃加身。提利昂想以自己的智商和勇略,來讓維斯特洛聽到小獅子的咆哮。已識乾坤大, 猶憐草木青。他們是被命運欺侮的人,卻還不忘給冰冷的世界抹上一點溫情。世界以痛為我,要我回報以歌。

或許大家還是難以相信,拋開低矮,貧窮,美麗,高貴之外,有一種美好的東西是從內心深處形成的,大家的靈魂本該平等。

蘭尼斯特的巨人,是戲謔,也是事實。我喜歡提利昂.蘭尼斯特,他在昏暗的歲月里沒有放棄對光明的嚮往,看盡了人性的醜陋卻還要展示人性的偉大。

感謝馬丁老爺子的書,有缺陷的英雄依舊是英雄,英雄不該只有一種模樣。


就因為這段話。。。。

背負著看似光鮮亮麗的家族稱號,卻不被家裡人承認自己的存在,除了老哥對自己不錯。小惡魔其實是個心底柔軟敏感的腦子又特別夠用的文青。就算他在之前說了那麼牛逼的話,但是當他父親把首相的職位交給他來做時,小惡魔內心還是很開心的,覺得自己真的是受到父親重視了。要乘機表現,表示不負所托。他風流成性,放蕩不羈,看似對什麼都不經意。這是一個缺乏父愛的人的偽裝。這樣的他,在別人眼中是很安全的。但是,一旦卸下這層偽裝。他也只是一個想要得到父親誇獎,得到家裡承認的人而已。在這之後,被父親關進大牢,被親生姐姐指控,被自己所愛的人誣告,小惡魔剩下的最後一點有關於父愛的渴望因此結束。殺了那個他還是愛著的妓女,殺了自己的父親,遠離君臨,投奔龍母,都是一種新的人生開始。對於小惡魔來說,感情世界的失敗已經結束,之後的所有,他全部是為自己的那份才能。而這份才能,使他不容小覷。


小惡魔身上凝聚了人生中最多的不公平,所有的人都可以在他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他所受的屈辱是我們所有人所受的屈辱的總和,這個醜惡的侏儒之所以沒被編劇乾死 ,大約也就是因為 他可以為這個世界上 各種各樣奇形怪狀的、 被歧視的、遭受不公的、弱勢的、下層的人物代言。

小惡魔終其一生為他自己的命運而奮鬥,但他無論用再大的努力、再多的智慧,也無法改變一個事實,這一個事實從生下來的那一刻就已經註定了,他在他誕生的 那一刻就已經被判定為有罪,他的一生都是在受懲罰。

因此他永遠 遭受屈辱不公平。被殘酷地對待,要低人一等。 無論他多麼聰明多麼智慧,多麼富有同情心,他關心底層人,有謀略有手段,他 甚至勇敢地衝上前線去戰鬥,甚至於已經立下戰功拯救了城市裡面的千千萬萬的人,都沒有用。無論他做了多少事情,他都將最終被打倒,被踩在腳底下,被踩在爛泥裡面,再一次受到屈辱。

他為什麼不去死呢?這麼難的人生,又沒有一個盡頭?為什麼不投降呢?因為他還是沒有認輸,他還是要繼續活下去, 但是活下去又註定繼續 輸。 這樣的故事,只不過是戲劇化、極端化的表達了我們真實世界的一部分 ,還原到真實的世界中, 這個社會上遍地都是相似的例子, 世界的每一個角落都能找到小惡魔的影子。長得不好看的、殘廢的,同性戀,社會的弱勢群體,窮人,乃至於我們普通 人, 每一個平凡的人, 誰沒有受到過凌辱、誰沒有受到過欺負、誰沒有受到過不公平的對待,有多少人生而為窮人、生而為弱者,生而就要被 剝削 ,你終其一生去奮鬥,也改變不了你的階層, 如果窮和受難是一種罪,那許多人也一樣在生下來的那一刻就已經被宣判了。

那怕像小惡魔這樣如此聰明能幹、如此富有謀略和才華,他都沒有改變他出生時就註定的事情,更不要說在凡塵中在人世中,摸爬滾打掙扎的那些普通人了,大多數人根本沒有小惡魔這樣的水平和智慧。所以改變人生更不可能了。

看到小 惡魔遭受那麼多凌辱和不公,但仍然堅持下去, 是受到很大歡迎的一條故事線。人們多多少少在他身上能夠找到一點點共鳴。


小惡魔是一個在類中世紀背景下擁有接近現代社會價值觀的人……所以會每一說話就讓讀者覺得「這道理才對嘛!其他人腦子裡都是什麼鬼!」


至今還記得妹子第一次安利我權力的遊戲這部劇的時候說的「蘭尼斯特家的二兒子是個侏儒明明不被他爹喜歡可偏偏只有他繼承了他爹的腦子~

後來我入了冰火坑,一路從劇來到馬丁大爺的書,就像大家看到的那樣我們看到了:

一個一出生就帶著原罪的小惡魔,一個通過後天努力讓自己成為巨人的有情有義的獅子。

一個像大蛇丸一樣執著於讀書相信科學的五好青年

一位敢於在被審判時用辯證法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共產主義鬥士

一位在黑水灣等系列戰役政治鬥爭中明白「只有槍杆子才能出政權」的民主革命研究會骨幹,

一個在自己身處險境勇於弒父殺妻壯士斷腕並聯合利用一切可以聯合的先進力量外出走向長征之路的未來領導幹部,

這樣一個代表著先進生產力發展要求、代表著究極文化前進方向、代表著正義一方根本利益的劇集主角,

這樣一個用自身實踐「摸著石頭過河」大搞改革的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的冰火男幾號,

這樣一個小惡魔你讓我怎麼不喜歡?

怎麼能不喜歡?

我找不到理由不愛!

結1

…………專打喬佛里分割線…………

和大家喜歡他一樣還有一個很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他專打傻逼喬

……..............艾美獎分割線.....................

艾美獎 我劇獲得重大勝利

其中小惡魔的扮演者彼特·丁拉基(Peter Dinklage)獲得劇情類最佳男配角

我又一次覺得大家說喜歡小惡魔基本上就是在說喜歡皮特呢

一個真正配的上小惡魔形象的演員吶

放圖

不好意思放錯了

真身

補充台詞:仰視我吧凡人們!

沒事兒加幾句:我至今對黑水灣時小惡魔那些激勵士氣的話不能忘懷,現在還是記得他的那句「蘭尼斯特有債必還」,時不時的還會想起他心疼三傻而分床而卧……太多的小細節了

這樣一個無節操有底線的巨人,愛讀書講科學的好同志,重情義有點原則的無賴,我喜歡!

真是一個經得起品味的好角色!能在那麼多活著的人中剩下真的不容易。願你活到最後。


我覺得是反差,他出身貴族,卻不像瑟曦那麼自以為是。他外表醜陋,卻心地善良。個子矮小,卻擁有治國的大智慧,你以為他只是馬戲團的小丑,其實他才是真正的雄獅。


老實說我非常不贊同關於小惡魔無可挑剔、完美人格的說法。在我看來,小惡魔無論身還是心,都絕不是什麼完人。他的缺陷顯而易見。他過分地敏感且情緒化。儘管這種心態情有可原,但絕不是否認缺陷存在的理由。在黑水河之後一直到現在都處於一直顧影自憐的狀態,一直在放大自己被虧欠的情緒。和哥哥鬧翻也好,弒父也好,流亡海外自暴自棄也好,都是這種狀態下的爆發體現。從這個角度來看,小惡魔不如他哥。涅槃後的詹姆折衝樽俎支開充氣魚無形中打壓玫瑰勢力,泰然以對黑魚的嘲弄,這份氣度胸襟是在小惡魔之上的。(感慨一下,獅家黃金兄弟絕對是人中之龍啊)

然而,我卻還是愛這樣的小惡魔愛得停不下來。

小惡魔最打動我的地方在紫色婚禮後的審判上。當時所有的矛頭都指向了小惡魔和珊莎夫婦。他不明不白地為千夫所指,上了審判庭。他心裡非常清楚,喬佛里的死和珊莎脫不了干係,而且基本可以肯定這就是珊莎乾的然後把髒水潑到他身上。在那個時候,他大可以把髒水潑回珊莎身上。憑小惡魔的口才和泰溫的袒護,想洗清罪名也不是沒有可能。但是,他卻選擇了沉默,任憑瑟曦抹黑。書里原文是這麼寫的:

「那麼,是珊莎史塔克干(殺死喬佛里)的嗎?」

如果我是她,肯定會下手。但不管珊莎做沒做,現下人在何處,她仍是他的妻子。他親手將象徵保護的新郎斗篷洗於她的肩膀——雖然是站在弄臣背上系的。

「諸神要了喬佛里的命,他是被鴿子餡餅噎死的。」

(摘自《冰與火之歌:冰雨的風暴》)

身為一個有悲觀主義傾向的人,提利昂比誰都清楚自己處於一個多麼險惡的境地。然而,他還是選擇了犧牲自己保護珊莎。因為她是他的妻子,儘管他們毫無夫妻之實,珊莎從沒愛過他甚至極有可能加害於他,他還是最大限度地保護她。因為他曾對她許下承諾。

這個時候我覺得,提利昂是個真正的,頂天立地的男人。

他非常講究自己的原則。正如他天天掛在嘴邊的那句話,蘭尼斯特有債必償,為了償還這份「債」,為了他許過的承諾,哪怕犧牲自己的利益,他也會去做。他在原則上是個無比坦蕩的人。他不會讓自己虧欠任何人,哪怕別人待他未必真心——對波隆,對雪伊,對珊莎,都是如此。更可貴的是,這種作風也從未因處境的改變而改變。一度擔心他會不會黑化,現在想想,似乎沒這個擔心的必要。畢竟他是提利昂?蘭尼斯特啊。(馬爺爺求不打臉)

總之,有自己的原則,並為之堅守,坦蕩磊落,還有智慧幽默的附加值。這樣的男人,真正的蘭尼斯特巨人,我愛這樣的提利昂。


小惡魔,他成功的詮釋了我們這些屌絲的心酸。

1,生存

2,尊嚴

3,本我

4,金錢

5,愛情

6,親情

7,友情

8,夢想

9,婚姻

10,現實(這也是劇中我最喜歡的一段話)


大概是因為他向大家展示了在一個弱肉強食的世界裡(與現實世界無本質差別),如果你天生處於競爭的劣勢、可以藉助的外力也拋棄了你(被最有權勢的父親和姐姐憎惡),那麼你應該如何自處才可以生存下去:從這個角度講,他其實是大家改變自己生活的一面鏡子。

其實還是因為他智慧啊,wisdom could be sexy。

冰與火里,真正談的上智慧的人,個人認為,小惡魔、master伊蒙算是人類中看世事最通達的兩個,前者是看透了惡意、後者是看透了浮誇。

我時常感嘆老馬真的是心理學學的好,自己一個健全人卻完美的刻畫出一個「生而有罪」之人的性格。侏儒世間常有,小惡魔只有一個,你可以在歧視與白眼裡自暴自棄,窮其一生討好自己的父親和姐姐,以一個有罪之人、害死自己母親的心態活一輩子,淪為大家的小丑;但有極少極少的人,像小惡魔這樣,完全接受自己有大缺陷的事實,把侏儒這個劣勢看做是人身上其他缺點一樣,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他身體上很矮、但是精神上是個巨人。

他確實不是什麼心理上的健全人,那些沉溺酒色的人大多是在逃避,他逃避的是一種對命運的無力感,無論他怎樣努力,他永遠是父親的bastard,是姐姐的眼中釘,是打贏黑水河卻被誣陷為殺人犯的罪人,是個侏儒。

他的境遇跟世上的其他人並沒有不同,不同的人從小惡魔身上看到了不同的自己,丑的人想到這個看臉的社會,女人想到這個男權的社會,LGBT想到這個直人統治的社會,窮人想到這個階級固化的社會,沒有人是完美的,你的缺點在心裡就是侏儒一樣的存在,無力改變,可以選擇被歧視和不公打倒、變成世上的多數人,也可以選擇成為改變規則、甚至創造規則的人。

小惡魔給我們詮釋的就是,人生開啟tough模式,才是最精彩的活法。


那些有個性的人。

那些相貌平平甚至醜陋的人。

那些表面的紈絝子弟。

那些飽讀詩書卻大智若愚。

那些不被人理解的人。

那些歷經磨難和刁難的人。

所以Imp是個傳奇,是一個能夠在他身上看到某些自己,或者自己期許的樣子。更多的,他不是一帆風順的人,反而是總會出岔子的人。而原因又很少因為自己。

他出身豪門,但是蘭尼斯特不是他身份的加持反而常常要被陷於死地。這個姓氏,好像總是他厄運的由來,但是他總會化險為夷,因為那個醜臉背後的聰明的腦子。即便將他寫成出身貧寒,他照樣有主角光環的,我覺得寫他作為蘭尼斯特的人純屬為了要他顯得再「逆境重生」的能力再神奇一些。

更重要的,他有一顆相對而言,很善良的心,是這場操與殺之歌里,人性的光輝,不是瞎說。

弒君者詹姆士可以做情人,小指頭可以是幕僚,Stark家族僅僅能做忠臣,龍女可以合縱連橫,以上種種,但是Imp,說他是小惡魔,但是,是這劇中最想嫁的人。


謝邀。

在一個偽娘盛行的年代,顏值就是正義,但是在一個戰火紛飛的年代,勝利就是正義!

小惡魔之所以招人喜歡,我覺得是他具備了一些偉大男人的特質。

1.機智的頭腦。

在著名的黑水之戰中,大軍壓境,敵強我弱,他組織城裡的知識分子一起製備了「鬼火」這種特殊武器,使得在開戰時佔領了先機。

鬼火說白了就是一種易燃的材料,他的這種戰略,就是當年我國的諸葛孔明的「草船借箭」和「火燒赤壁」的結合體,利用裝滿鬼火的船隻在黑夜的掩護下靠近敵船,然後發射火箭引燃,出其不意的打擊了敵人。

2.領袖的氣概。

當敵人的軍隊已經登陸,攻城的軍隊正在撞擊城門,國王嚇得逃跑,大將放棄治療,士兵們軍心渙散時,又是他,偉大的提利昂大人又一次站了出來,說了這麼一段話:

他們說我只夠半個人,但是這又如何!這一戰我們不為國王,也不為他的王國,不為頭銜,不為榮譽,也不為財寶,因為你什麼也拿不到,史坦尼斯要掠奪的是你們的城市,他撞開的是你們的城門,如果他攻進來,燒的是你們的房屋,搶的是你們的金子,強姦的是你們的女人,現在外面撞門的都是勇士,讓我們去宰了他們吧!

士兵們聽完了像打了雞血一樣,跟隨他從一條密道偷襲敵人後方,再次大破敵軍,為援軍的到來爭取了寶貴的時間。

3.正面硬鋼的勇氣。

當他被龍女的手下抓到,押送過程中的守城士兵帶著侮辱的目光邊摸他的頭邊嘲笑著說:聽說摸侏儒的頭可以帶來好運啊!而小惡魔大人用堅毅的目光盯著他說到:聽說舔侏儒的老二會更加幸運的,你們要不要來試試?士兵憤慨至極,但是由於他還有利用價值,加上押送他的將軍,只能無可奈何。

這一舉動頗有當年晏子使楚的風範,當年矮小的晏子出使楚國,進城門的時候發現大門緊閉,僅僅開了一個小洞讓他鑽過去,他不僅沒有生氣反而大喊一聲:出使狗國才鑽狗洞!於是楚王恭恭敬敬的打開城門迎接,打擊了楚國的囂張氣焰。

4.嫉惡如仇的態度。

當他知道自己最尊敬的父親又一次欺騙了自己,當他知道自己最心愛的女人一直是是父親的卧底,當他發現自己所有的努力都無法得到別人的認同,於是,他在逃走的那天做了一個驚人的舉動,拿起手中的弩箭,殺死了這個女人和他的父親,開始亡命天涯,變得心灰意冷,但是卻無比的強大。

總而言之,提利昂大人(小惡魔)讓我第一次明白了,即使你擁有人人羨慕的容貌,博覽群書的才學,揮霍不盡的財富,也不能證明你的強大。

因為,

一個人內心的強大,

才是真正的強大。

以上。


他高貴而又卑微,他是父親眼中的恥辱,姐姐眼中的罪人,他醜陋矮小,從小受盡事件冷暖,但卻是整個蘭尼斯特家族甚至全書中最有人性的人,史塔克們只忠於自己的職責,不過是正義的殺人機器,龍女一副我愛世人的聖母嘴臉,卻只想著重振家族榮光,只有這個矮子,勇敢謙卑堅毅隱忍努力學習,他拚命改變自己,想扼住命運的喉嚨卻只能隨波逐流,他殺人而有仁慈之心,狂傲卻始終能為他人著想,善於謀略但不偏恃於計謀,這樣一個人,想不成為偉人都難。


天生肢體殘疾、從小在周圍人的嘲笑、父親的厭惡、姐姐的憎恨中長大,如果不是還有一個對他不錯的大哥,他幾乎是被負能量泡大的,偏偏這樣一個人還能保持善良、禮貌、睿智、為他人著想、甚至以天下為己任,這個設定,很難不讓人喜歡。


喜歡小惡魔,是因為他擁有強大的自尊。出生時害死母親,被父親和姐姐所厭惡,且身為侏儒,被外界各種流言圍繞,卻能通過自己的知識和見識,在各路英豪中爭取到一席之地。

喜歡小惡魔,是因為他有憐憫之心。他遊歷諸國,目睹過太多的悲慘,卻依舊熱愛這個動蕩的世界,關注每個弱小的生命。

喜歡小惡魔,是因為他相信愛情。無論是最初被父親所傷害的村女,還是後來被父親所利用的雪伊,他都全心愛過她們,並始終愛著她們。

喜歡小惡魔,是因為他足夠紳士。珊莎被迫嫁給他,他可以做到坐懷不亂相敬如賓。在史塔克家族被迫害之際,他還能保持原有的尊重,不去落井下石。

喜歡小惡魔,是因為他足夠機智。無論是從萊莎手下機警脫身,還是給丹妮莉絲當上幕僚,無論是讓波德忠心耿耿,還是讓瓦里斯捨身相救。

喜歡小惡魔,是因為他足夠博學。他對七大王國的歷史如數家珍,他擔任財務大臣期間讓君臨井井有條。

喜歡小惡魔,是因為他足夠勇敢。當史坦尼斯兵臨城下,身為國王的喬佛里臨陣逃脫,身為太后的瑟曦幾欲自盡,只有他堅守在城外,堅持到最後勝利的時刻。

另外,小惡魔有蘭尼斯特的多金,有閱盡君臨風月的床技,除去貌不似潘安,完全符合驢鄧小閑的標準。再加上博學勇敢堅強聰明專情悲憫等諸多優點,讓我們如何不愛他?


呃,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受傷的小惡魔,被侮辱,被傷害。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驕傲的小惡魔,抗爭,奮鬥。

每個在現實世界中的掙扎的人都可以從小惡魔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


幼時讀過拉伯雷的《巨人傳》,覺得荒誕無趣,完全讀不出導論中的深意,草草翻了幾天便擱置一旁。書中的內容乏善可陳,但是主人公的譯名我卻印象深刻,「龐大固埃」一個聽起來就壯碩結實的名字。實際上,龐大固埃遠不止「壯碩結實」四個字能夠形容,作者描述他的一顆牙齒是一座山,嘴裡含著一片天地。我在讀童話的年紀遇到這樣的情節,除了覺得可笑,絲毫體味不到作者的內涵,但「龐大固埃」這四個字,我卻牢牢的記住,甚至一度把它當做成語來用。

大學的時候,受室友影響,第一次端起手機讀《冰與火之歌》。在放肆的年紀,最願意做的就是評頭論足,彰顯自己。看慣了飛雪連天射白鹿,笑書神俠倚碧鴛,真真的受不了《冰火》的視角,人人都有些大道理,人人都有些小心機,我期待著每一章結尾的小高潮,期待著每一次命運的大轉折,但到頭來,都是讓人無法釋然的合情合理,所有人都跌落進山谷,沒人能抓住松枝,沒人能攀住峭壁,無論俊美或是醜陋,無論高貴還是貧賤——「凡人皆有一死」。年少輕狂,看過幾章,覺得「Tyrion」譯成「提利昂」不好,對比「龐大固埃」,我覺得若是譯成「特蕞爾」豈不雙關,既是身材矮小,又是刻薄嘴利。當時的念頭,如今回想,不由得發笑,如此抗爭命運的「蘭尼斯特巨人」,我卻要冠以「蕞爾」二字,當真是「什麼都不懂」!

工作後,重新讀了一遍《冰火》,竟不能釋手。我逐字逐句的讀著每一個章節,原本認為冗長的描寫,不再一掃而過。作者用文字堆砌了一個世界,我小心翼翼的走進去感受,有關落日,有關枯草,有關殘塔,有關斷橋。作者大段的鋪陳,細緻的描寫,靜悄悄的設下無數陷阱,稍一入神,我便深陷其中。泥濘的路上,我跟著主角行走;噴香的餐前,我坐在對面禱告;金屬碰撞發出鏗鏘的聲響時,我站在一旁手足無措,直到鮮血濺出,浸透我的粗布葛衣。

維斯特洛的土地上灰暗、陰沉、支離破碎而又銹跡斑斑。我本不喜歡那裡,布蘭崇拜騎士,卻拖著殘疾的雙腿在雪地里掙扎;凱特琳守護自己的孩子漸漸長大,卻眼睜睜看著他們陷入旋渦;艾德堅守榮譽,卻成為遊戲的棋子;珊莎牽著王子,用儘力氣維繫可憐的自尊,卻被惡魔撕碎遮羞的外衣;艾莉亞日夜重複著兇手的名字,卻不知該向那位神靈禱告;詹姆周身環繞白袍的榮耀,卻受盡譏侮,埋藏真相,銜冤負屈;瑟曦高高在上,卻掙脫不得一個醜陋巫女的詛咒;瓊恩正直、善良、親和,卻始終生活在史塔克夫人的白眼中,無奈穿上黑衣,去長城尋找自己的榮譽;當然最不想看的是提利昂,作者賦予了你高貴的出身和過人智慧,我期待著時時隱忍,用崇山峻岳的氣度包涵命運的不公,卧薪嘗膽而興國安邦的偉岸形象,但你卻是一個真實的侏儒。

我第一次看這種以切換時間、空間為章節的小說是豁達寫的《穆斯林的葬禮》,當時嘗試過跳躍式的閱讀,以一個人的視角,讀完一遍故事,再回頭來看另一個人的故事,體驗很差。輪到《冰火》,我壓抑著每章結尾帶來的好奇,硬著頭皮接受侏儒蹦跳著登上下一章的舞台,順次讀完作者以上帝的手筆撰寫的命運。我漸漸的沉溺於其中,卻在第四卷猛然驚醒,沒有侏儒!前五章沒有,一個輪迴沒有,讀罷半卷依然沒有!我翻遍目錄,慨嘆一聲,確實是沒有。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了這個小個子,而且喜歡的這麼強烈,我難以克制的翻找第五卷內容,再確認了他回歸後,才如釋重負的把目光挪回到讀了半程的第四卷。

(穆斯林葬禮的目錄。兩代人的視線,最後交匯在一起,劇情狗血,卻值得一讀)

原著中的提利昂要比電視劇中醜陋的多,身高只有詹姆一半,而且頭大的不成比例,額頭鼓脹,面容扭曲,雙眼一黑一碧,之後還被削掉了鼻子。單論外貌,就與「小惡魔」的名號非常相稱。「每一個侏儒在父親眼中都是私生子」,提利昂從父親那得不到愛護,又自小背負著母親死於難產的罪責。但是神明把提利昂拋棄在沒有希望的命運中後,又給了他抗爭命運的智慧、冷靜、勇敢和野心。提利昂在每次證明自己是蘭尼斯特雄獅後,都被現實無情的剝光,在聚光燈下還原成一個矮小的侏儒。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蹩腳玩笑遮住自己的眼睛,用日日夜夜的爛醉隔絕世界。我以為提利昂會死於某次合情合理的意外,我開始擔心他每一次落水,每一次信口開河,每一次身陷險境。終於,他沒有選擇向命運妥協,命運的壓迫後是更加激烈的抗爭,冷水潑面後一腔熱情反而更熾;背負起弒親或者弒君的罵名,走的卻更加坦然,堅定;巨龍之翼下的蘭尼斯特雄獅必將長嘯震天。

讀完一章《提利昂》,我竟不自覺的認為他像極了春秋時的晏嬰。古籍中記載晏子身長不足六尺,換算到現在,僅僅一米三。能言善辯,機智敢言,課本中描述了他的使楚之事。但晏子的成就遠不止此,他相齊三朝,賢名遠播。《史記》中,司馬公將他與名臣管仲並舉,錄入《管晏列傳》,並在其中記述了一件家喻戶曉的趣事。晏子的車夫整日間得意洋洋,車夫的妻子卻心生怨氣,對丈夫說,「晏子大人身為國相都謙和恭讓。你不過是他的車夫,竟然如此張揚,自鳴得意。」車夫有愧,從此改過,傳為美談。但司馬公在篇末評述這件事時,卻寫道,「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意思是說假如晏子還活著,我都嚮往成為他的車夫,忍不住的高興。言下之意,車夫為晏子牽馬執鞭而洋洋得意也是人之常情。由此可見,晏子平生,極受推崇。我感慨自己天馬行空的胡思亂想,還不及嘲笑自己,就發現同樣的小個子,同樣的國王之手,掙扎在另一個空間的提利昂已經收穫了我由衷的推崇。

一部著作,我們可以從小讀到老,每一次品味的感受都不相同。小的時候,我喜歡人格完美的聖人,認可臉譜化的賢臣良將。一部《三國演義》我能從早讀到晚,跟志同道合的玩伴口說筆畫臆想中的三國大戰。到了讀懂提利昂的年紀,我明白有血有肉的可愛,珍視貼近現實的勇敢,也更感佩追逐理想的情懷。

《唐吉坷德》小時候讀起來,荒唐有趣,糊塗的騎士,憨厚的侍從。到了高中,我順著教科書的指導,摸索主旋律的脈絡,窺探到作者對騎士小說的諷刺。前幾日在保利劇院觀看音樂劇《我,唐吉坷德》竟然還感受到了編者對美好的執著,對理想的熱情。曾經有位長者說過,他讀《唐吉坷德》時,越是捧腹的情節,就越是感傷。對待同一部書,這四種態度截然不同,卻沒有對錯,只是我們在用自己的閱歷抽絲剝繭的還原作者的感情,少了哪一種,這過程都不完整。

我們的感情也在歲月和時光的影響下不斷變化。在安靜泛黃的書本里,我們一點一點成熟、長大;在繁雜世故的人情中,我們逐漸疲憊、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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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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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什麼比較經典的不自量力事件? - 張弼弛的回答

這些年 CCTV 5 都做了哪些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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