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得過精神分裂症,整天擔心男朋友知道後分手,怎麼辦?
當然要如實告知你男朋友,精神分裂症會遺傳給小孩,雖然幾率不高10-13%,如果你男朋友也有精神疾病那小孩就40%左右。
如果你男朋友可以接受,那最好,不接受的話那就導致即使結婚了也會離婚的困境,對你跟你男朋友消耗的機會成本太大,尤其你男朋友。
我身邊有朋友因為男方精神分裂症在一起10年生完小孩離婚的女方非要離婚,這還建立在得病的男方家境非常好,男方本身非常優秀,女方都一般的情況(他們當時結婚時,女方自己都說努力了8年終於嫁給白馬王子了)。但是我也遇到明知對方有精神問題還不離不棄,鼓勵支持治療的。
所以...如果你男朋友是真愛的話,會接受你全部的,要不是真愛,就不要耽誤彼此了不主動,不說謊
如果是打算步入婚姻,相處一輩子的枕邊人,便如實相告吧,你不可能瞞著你的枕邊人一輩子的!如果他能接受,願意繼續與你在一起,衷心祝福你們!如果他不能接受,記住:這不是你的錯,不用自責!那便好聚好散吧!真正愛你的人,明白過去是你的一部分,愛現在的你,便能接受,也需要接受過去的你,這是一個成熟男人的基本覺悟!如果他擔心遺傳後代,對孩子不好,可以帶著他一起去詢問心理醫生,讓醫生給他解釋!沒有人一出生就是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受環境影響很大,如果有一個好的成長環境,孩子同樣可以健康成長!祝好!
隱瞞只能是暫時的,而且他以後一旦知道,可能更會對你們的感情帶來負面影響。所以我建議你可以告訴他,但是他怎麼看待,怎麼做,那是他的事情了。至少他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很多精神分裂症的人也有家庭孩子,只是更需要對方的理解支持。這也是考驗你們感情的重要事件。但是無論他選擇如何,你都是優秀的,獨一無二的自己。
我精分13年了,剛談戀愛時告訴男朋友了。然後我們的孩子現在一歲多了。告訴對方,理解就在一起,不理解就不在一起。是有人能理解這個事的。希望答主足夠幸運遇見真愛。
必須說實話,隱瞞法律貌似不保護
怕毛,欺騙才是最蠢的
感謝邀請。關於這個問題,沒有一個完美的答案,我只能根據我這二十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和遇見談一點個人的體會。精分的污名化問題,在我們這個社會環境中目前還沒有得到明顯的改觀,這主要與其精分的反覆發作、病情的怪異表現有密切關係,同時與患者的康復環境密切相關,如果患者的自制力、行動力比較積極的話,這個病的後果還是不錯的。問題在於大多數患者在環境的影響下,喪失了積極自救的動力,導致病情沒有得到徹底的緩解,而且是一味指望藥物來實現徹底的康復,這對患者的社會功能的恢復是不利的,藥物然改善人格水平和社會功能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而這兩者需要家庭、患者和社會支持的共同努力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改善。
現在回到主題,如果患者的各方面功能恢復很好,人格水平的成熟度也得到了明顯提升,藥物已停用了,後期複發的風險也較小(關於複發風險的評估,有機會我會在另外的專題中講),那麼可以對自己的病情可以不作主動告白,當然這樣做也是要承擔病情暴露後的風險)。
對於病情的康復水平不高的話,後期存在藥物維持、病情複發等問題,如果長期用藥,很難保證病情不暴露,一旦暴露後,對配偶的考驗比上面的情況更重要一些,被欺騙的感覺會油然而生,這又會加劇配偶對患者的不滿,成為婚姻不穩定的導火線。對於這一種情況,患者應該有思想準備。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複發,那麼婚姻出現問題就是大概率事件了。需要穩定、安然的生活,是每一人的基本需求,這是人性使然,無關道德評判,將心比心,雙方對調一下位置,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婚後如果仍然用藥,還面臨一個懷孕的問題,這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驗。因此對於第二種情況,感情基礎比較好的,是要考慮是否告知對方真實情況的。反之,即使隱瞞了一時,也很難瞞得了一世。到問題暴露時,再來亡羊補牢的代價,往往是更沉重的。現實中,這樣的情況我遇到的很多,因為婚姻的前提是建立在隱瞞基礎上的,所以很難牢固,除非患者一方的其它條件抵消這患病這個問題。
所以到底是否告知,取決於患者自身的決策,無論哪一種選擇,都是要承擔風險的,就看你願意承擔那一種風險,兩難的問題,沒有完美的答案,對自己的選擇和行為負責,這是無法迴避的。無論哪一種選擇,都需要讓自己的精神世界豐滿起來,只有讓自己變得對方無法放棄你,這才是情感和婚姻穩定的終極之路:包括成熟自己的人格水平,增強自己的耐挫能力,接納自己和現實的不如意和不完美,淡化自己的精化角色,建立自己切合實際情況的生活追求。那種將自己的前途和命運寄托在別人身上的做法,註定會以失敗而告終。這個世界,可以無條件接納你一切的人,只有你的父母,其實很多父母對自己不爭的孩子,也會失取信心的,所以自救,是終極之道。用你的行動,向你最親的人證明,我曾經患過精分,但那只是我漫長的人生歷程中,一段打磨我成熟我強健我身心的考驗,現在我經歷了,我成熟了,我長大了。
我的回答不知是否符合你的心路,僅供參考。
確診是精神分裂嗎?有些人是躁鬱症、躁狂症誤診為精神分裂症了。
告訴他
實話實說,兩個人都好
我抑鬱剛開始談戀愛的時候就告訴男朋友了,幸運的是他接受了。如果不接受還是儘早拜拜比較好
曾經得過?題主現在痊癒了嗎?還是繼續吃藥治療?如果是痊癒了就說明你不是精神分裂,因為精神分裂是不可能被治癒的,如果是還在吃藥就坦白吧,我男朋友追我的時候我就坦白自己有精神分裂了,他還是不離不棄,並且他說可以不要孩子。畢竟兩個人在一起是一輩子的事,遲早也要讓他知道,如果他介意,也無所謂。找個不介意的
心疼題主。無論我們怎麼解釋,這個社會對於這類疾病並不足夠友好,甚者帶有偏見。
我的媽媽在生完我後十年得過這病,家裡沒有除她外的遺傳和疾病史,終身服藥。我是健康的。年底本已要談婚論嫁,最終前男友無法抵抗他父母的不同意,分手告終。至今悵然若失多年感情在兩周不到的時間就此終結。
可能以後再也遇不到那麼愛的人,一想到有一天他會成為別的女孩子的蓋世英雄,就有嚎啕大哭的衝動。內心始終無法放下這段感情,也有害怕以後同樣的事情會不會重複上演。直至今天,我都瞞著我媽沒敢告訴她分手的原因,怕她難過。
知情權還是有必要給予對方的,如果對方了解後無法接受,那隱瞞被對方從其它途徑知悉恐怕又是一場腥風血雨。但是什麼時候說,怎麼說也是一個大問題。
我們無法選擇疾病,選擇家庭,但對方可以選。無論結果如何,都尊重對方的選擇吧你能大概說下當時怎麼得的精神分裂症,怎麼診斷的嗎?曾經得過沒關係,關鍵是你現在的狀態怎麼樣。告訴不告訴他,首先得基於你們對精神分裂症有沒有正確的認識。如果認識不對,告訴他,可能會產生誤解,阻礙你們的戀愛關係的發展。
以下文字供參考:
(1)
「用精神病學的診斷標準,這個女孩的確是精神分裂症。實際上,很多精神分裂症是由不當治療後轉化過來的。這些精神分裂症其實都是社會心理原因導致,也就是說,他們沒有任何生理方面的器質性病變,只是在社會生活遇到了一些難以承受的壓力或者挫敗刺激,沉溺在不良的感覺中,不能自拔。時間久了,本來的問題沒有化解開,再遇到不良的刺激,就會導致感知覺異化,從而出現妄想幻覺這類典型的精神分裂的表現。他們需要的是心理諮詢調整,幫助提升對生活不良刺激的應對能力,不是藥物治療。藥物不能幫助他們應對生活的挫折,也不能幫助他們提升自信。住院期間,醫護人員的態度,同住病人的異常表現,都可能會給求治者帶來醫源性傷害,讓他們心生恐懼,加重他們的精神分裂。有不少精神分裂者,因治療傷害怨恨父母家人。其實家人也是很無奈的,他們並不知道哪裡的幫助才是最有效的,只是盡心去找最好的。
摘自:精神分裂症可以這樣治好【專訪】 - 精神分裂 - 美齡心理諮詢 - www.xl699.com
(2)
」從精神病學的角度,依從癥狀來看,棲鳳有幻覺、妄想等精神分裂症的典型癥狀表現。精神病學主要從癥狀表現進行診斷,因此在醫院會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如果從心理諮詢的角度,無論有什麼樣的癥狀表現,對問題進行定性判斷,關鍵看由什麼因素引起。明確原因,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果是心理社會因素導致,無論表現出什麼樣的癥狀,歸根溯源還是心理問題。問題的定性判斷,決定著問題解決方案的制定。是心理問題還是精神問題,解決問題的方向取決當事人認同精神病學還是認同心理諮詢。
如果當事人認同精神病學,去精神病院求治,精神病學採用醫療模式進行治療,主要是藥物治療,藥物治療可以控制情緒,但並不能化解背後的心理原因。猶如棲鳳通過藥物治療,控制了癥狀,看起來好像這種治療是有效的,但是藥物在控制癥狀的同時也在損傷著她的神經系統。情緒可以被藥物控制,並不能化解背後的心理原因,因此不能恢復正常的社會功能,不能正常的回學校上課,不能正常的與同學們交往,且當再次受到外界刺激因素,癥狀很容易又爆發。從心理諮詢的角度,外在癥狀背後是由心理社會因素導致,癥狀不是問題根本所在,但癥狀表現是心理問題的一種外在反映,通過外在癥狀可以找出背後的心理原因。如:棲鳳認為有同學在罵自己,是由於他恐懼同學知道她內心的「秘密」;而幻想自己是偉人和上帝,則是出自於他希望藉助於偉人或超能力保護自己,化解現實中自我不能化解的問題,這反映出孩子內心的單純及解決問題方式的不良。癥狀背後的心理原因化解了,外在癥狀才能從根本上消除。「
摘自:一個高中女生的「精神分裂症」 - 精神分裂 - 美齡心理諮詢 - www.xl699.com
(助理髮布)
不卑不亢,坦誠做自己。
前提是要有一個男朋友 開玩笑,如果是交往很久要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了,當然是要如實告訴他咯,畢竟兩個人以後在一起要面對很多不可控的情況,對方有知情和選擇的權利,不過我相信現在這個時代對精神疾病的看法正在逐漸改善,應該沒什麼大不了的。
嘿嘿,謝邀。這道題我適合來答。 17年4月末發現自己患了精神分裂症,回家休養治療,一直在吃藥。我在生病期間幻想出了一個類似男朋友的男生一直在關心我,偶爾也會罵我。我一情緒不好,那個幻想的人就會罵我,諷刺我之類。但是吃了一個月的葯後就幻聽消失了。雖然這個過程很艱難,白天一直睡覺,晚上睡不著乾瞪眼。 還是說說男朋友的事吧。我是在生病期間和我初戀聯繫的。他是一個大三的同系的學弟,打羽毛球認識的。我6月份可以回學校了後就是他一直陪著我吃飯,否則我厭食。後來就一直在一起了。後來因為他要親我,我們暑假是沒有聯繫的。9月開學我微信聯繫他,我們又在一起了13天。看來西方人說13不吉利還是有原因的哈。期間就見過了兩次面。分手應該是我那次和他約好見面,我等了1分鐘左右,他還沒出宿舍,電話也不接。我就幻聽說見面和喜歡我都是假的,都和幻想的那個人一樣都是在騙我,等著看我的笑話。我就一邊哭一邊往回走。結果他追上來說怎麼了。我找到了一家餛飩店,點好餐就和他說了剛剛幻聽的內容。他一直說沒事。但是我們真的不合適吧。我不喜歡和他有肢體接觸。第13天,我自己吃了一頓飯,回我宿舍的路上,他和我說了分手。 後來就隨便和跑圈的另一個學校的學弟在一起了。嘿嘿。 但是現在的男朋友呢,我們被他朋友撞見過去精神病院,他卻一直表示無壓力。 我不知道我的經歷對你有沒有借鑒意義,但是首先你得看他對精神病的態度,因為這種疾病會遺傳,可能不能生育後代。其次他有沒有足夠的精神陪你耗。精神分裂症需要跟人交流,需要調節情緒。謝謝。
建議如實相告
有遺傳風險之前看過新聞 有結婚時未告知患有類似疾病
最後被判婚姻無效分裂症這個東西啊,是一個診斷,也就是人對某些事情起的名字,不代表診斷為分裂症的人就那麼的跟診斷的看法一樣。診斷是觀念的組合,人是活的!!!記住,人是活的。。。
分裂症裡面比較重要的就幾個事情:1,藥物或其他軀體疾病所致譫妄,這個要看醫生治療其他生物疾病,調整藥物,這個事情最不能忽視!2,分裂症呢,主要就是有一些妄想,絕大多數分裂症患者,你只要不和討論妄想,他基本也能做所謂正常人能做的那些事情,所以揚長避短,基本也就沒什麼了。然後自己注意,減少或者偷偷的去考慮你那些「妄想」,別人就不會擔心了,主要是為了安撫身邊的人,有時候人們理解不了這些東西會慌張,這個您可以自己決定,也可以找些人商量,看看哪些東西可以不必說出來讓親近的人緊張;
3,就是有時候會抑鬱發作、躁狂發作,之類的,注意管理這些就行了,剩下就是一些陰性癥狀,那個也好辦,主要就是別人幹嘛你幹嘛,好好投入生活就對了。
不主動說,被問及的時候不撒謊,這個觀點我是同意的。呵呵
家裡經濟條件好的話,也可以找有治療分裂症經驗的心理學工作者幫你,沒錢就算了。這類人也不好找,能做的少。以後會多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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