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第三十一回,孫悟空不守信用摔死寶象國公主的兩個孩子是什麼意思?

「只見有兩個小孩子在那玩耍哩,一個有十來歲,一個有八九歲了。正戲處,被行者上前,一把抓著頂塔子,提將過來。那孩子亂哭亂嚷,洞口小妖急入報與公主。原來那兩個孩子正是公主與那怪生的…………行者笑道『……我有個師弟沙和尚在你洞里,你去放他出來,我把這兩個孩兒還你。』

…………行者道『你兩個駕起雲,站在那金鑾殿上,把那孩子往白玉階前一摜……那怪聽見,管尋回來。我卻不須進城與他戰鬥,免致驚擾那城中君民不安』

卻說八戒、沙僧把兩個孩子,拿到寶象國中,往那白玉階前捽下,可憐都摜做個肉餅相似。……八戒厲聲高叫道『那孩子是黃袍妖精的兒子,被老豬與沙弟拿將來也!』」

至此,後面認出黃袍怪是奎木狼,與寶象國公主有前世姻緣,解救公主與父母團聚都再未提及這兩個被摔死的孩子。

孩子死得冤嗎?還有後面沒寫公主找孩子,有隱情?

一直不喜歡原著中的孫悟空,感覺不到嫉惡如仇。


樓上有些朋友有疑問:

「不問善惡,只問出身?」

「人妖混血就該死?」

是的,在《西遊記》的世界觀里就是這樣的,觀世音菩薩也是支持的:

菩薩道:「唐三藏奉旨投西,一心要秉善為僧,決不輕傷性命。似你有無量神通,何苦打死許多草寇!草寇雖是不良,到底是個人身,不該打死,比那妖禽怪獸、鬼魅精魔不同。那個打死,是你的功績;這人身打死,還是你的不仁。但祛退散,自然救了你師父,據我公論,還是你的不善。」

只要是人,就算是殺人放火的歹徒也不能殺。但妖就不一樣了,打死就是功績。

我一直覺得第六十四回里那幾棵成精的樹木死得可惜,它們是難得的好妖怪,和唐僧賦詩談玄,就算是唐僧發怒拒絕和杏仙的婚事,它們也沒有加害強迫的意思,頂多是死皮賴臉纏著唐僧。

但就是這樣的妖怪,也被滅門了:

八戒聞言,不論好歹,一頓釘鈀,三五長嘴,連拱帶築,把兩顆臘梅、丹桂、老杏、楓楊俱揮倒在地,果然那根下俱鮮血淋漓。三藏近前扯住道:「悟能,不可傷了他!他雖成了氣候,卻不曾傷我,我等找路去罷。」行者道:「師父不可惜他,恐日後成了大怪,害人不淺也。」那獃子索性一頓鈀,將松柏檜竹一齊皆築倒,卻才請師父上馬,順大路一齊西行。

三藏:它們沒傷害我,為什麼要殺它們呢?

悟空:它們以後有可能會傷害很多人,還是提早殺全家吧。

於是八戒拿釘耙打死了四個老人,還有一個少女和她弟弟,以及兩個小蘿莉。

而人類是自帶免死金牌的:

沙僧罵道:「我要打殺你這孽畜,怎奈你是個人身!我還憐你,饒你去罷!讓我打水!」

所以兩個小孩殺了也就殺了。


我們在看西遊記原著的時候,第一要務,就是要拋棄固有的善惡觀。

不要用人的善惡來評判孫悟空,他是個猴,嚴格來說他也是個妖精,就算成仙了,也只能算是個妖仙。

西遊記也並不是一部以人為主角的小說,人在裡面的戲份很少。而且,人在裡面基本上是屬於比較底層的生物的,上有仙佛下有鬼,中間有城隍土地,四周還有妖怪,人幾乎沒有自保能力。底層的小民大多被當做食物,最高的國王也是個被蠱惑(車遲國),陷害(烏雞國),甚至媳婦被搶(朱紫國)的命。很少見人能夠靠著法力避禍的,只有女兒國附近守落胎泉水的金仙,是唯一一個人身有法力的,還被孫悟空打得半死。

在西遊記里,至少有三次正面描寫孫悟空殺人,第一次是在五指山附近陳老頭家,把來襲的強盜都給殺了,因此也戴上了緊箍。第二次是在三打白骨精之後,孫悟空被唐僧驅逐,回到花果山,直接用法術吹動砂石殺了來獵猴子的獵人,剝皮吃肉,吃不完的晒成干,防天陰。第三次就是在真假美猴王那一集,孫悟空直接把打劫唐僧的強盜給殺了,腦漿子都打出來了,還騙唐僧說是豆腐。

我們都覺得,孫悟空修行的過程,應該越來越像人的。他在出海求道的時候,遇見人,都是在模仿他們,這讓我們下意識認為,他最後會成為人。其實不然。

就孫悟空本身來講,他修道是為了長生,人沒有這種本事。等到他修道成功,早已經超越人了,他從菩提老祖那裡回來就把人當了食物。西行路上也是不把人當回事,好人還能給個笑臉,強盜之流,不問青紅皂白,直接打殺。絲毫沒有悲憫心。他在修道的時候也沒有學到悲憫心,菩提老祖沒教他,更別說其他的什麼善惡、禮義廉恥信什麼的了。我們以為唐僧會教他,但是也沒有,唐僧只是覺得殺了人會連累自己坐牢,這在三打白骨精里描寫得很清楚,八戒一說殺了人要被抓去充軍,唐僧就皺眉。

很多人說,修道成佛成仙的過程,不應該是漸漸有悲憫心的過程嗎?現實里是這樣,但是西遊記里沒有,那些仙佛也缺乏悲憫心。獅駝城大鵬雕吃了一城的人,沒有仙佛管,直到唐僧被抓了,如來才出來收拾。齋僧的寇洪員外,齋滿1000個僧人之後,被強盜踢死了,還是在靈山腳下。也只有在寵物被打的時候,他們才有點悲憫心,出來救一救。

所以說,孫悟空走的修行路,從來都沒接觸人的七情六慾,也不存在什麼悲憫,信義。他摔死寶象國公主的孩子,主要目的是為了引黃袍怪出來。

殺這兩個孩子有沒有惡業呢。這兩個孩子是妖仙奎木狼與人間公主生出來的,本質上說,是半妖。

西遊記里沒有描寫半妖片段,因為唯一人妖結合生下來的孩子被摔死了。日本漫畫犬夜叉就是描寫半妖的,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半妖也是妖,取經團在上路前有明確的工作指標,就是根據殺妖的數量評年終獎。這兩個半妖娃娃,跟那些小妖一樣,都是他們需要消滅的對象。雖然在我們看來很不人道,但是從他們那裡看來,很合乎情理。


我是西遊粉,每次讀到這裡,都非常痛。這是一個我早就想思考的問題。

1、宗法關係。

1.1 政治秩序。

1.2 封建女權。

2、人權。

2.1 剝奪生命與墮胎。

3、物種歧視或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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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的人權觀念和古人有很大區別,和西方也有不一樣的地方。

社會穩定重要還是個人生命重要,或者多數生命與少數生命的價值權衡。

孫悟空甚至擔心進城打鬥「驚擾那城中君民不安」,卻忽視兩個孩子的生命。我仔細檢查了原文,孫悟空只讓兩個師弟「站在那金鑾殿上,把那孩子往白玉階前一摜」,沒有直說摜殺,而後面八戒沙僧在執行的時候直接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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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顯聖真君是玉帝姐妹私自下凡配合楊君生下的孩子。被封到灌江口,聽調不聽宣。

附錄(或第八回)一路總管殷開山之女殷溫嬌被迫從了賊人生下玄奘、與丈夫破鏡重圓,最後卻從容自盡。(這回無疑不是原作,很多漏洞。)

朱紫國王后金聖宮娘娘被賽太歲擄走後,張紫陽給了一件防狼道具保護貞潔。

文殊菩薩的坐騎青毛獅子奪了烏雞國王的江山三年,結果他原本是騸了的獅子。

看看以上情節的處理

等待繼續……


首先,猴子本就一直是一個尿性,毀滅荷爾蒙旺盛,講專業術語叫死本能強(對應生本能),占星里就是冥王星能量強。他一路走來,都是打砸搶過來的,從龍宮搶了海底神針和一身行頭,又入地府一筆勾掉了猴屬的生死簿,然後上天大鬧天宮,偷吃無數蟠桃,順了老君仙丹,毀了整個蟠桃會,一路走來都沒有做過好人好事,題主啊,誰說過猴子嫉惡如仇的?

他既也可以一路打砸搶破壞到底,也可以氣沖霄漢不懼權威和生死獨一人挑盡天兵天將,而這兩點其實還是一點,就是說明他不懼自己死也不懼別人死不排斥陰性面(本來每個人的內在都是同一把尺子,對自己的態度和對別人的態度是統一的),所以既不懼死奈何以死懼之?

他是「心猿」,是想要做什麼就作甚麼的自由主義者。好不容易跟了唐僧取經,才把自己的毀滅荷爾蒙用在了「正道」上,何謂正道?就是所有人都一聽取經,就得給猴子讓道,甚至猴子想調包紫金葫蘆時,讓玉帝借他把天裝一下,玉帝對於這麼胡鬧的事情,都因為他是為了取經而被迫妥協了。路上那麼多次猴子去搬救兵,指到哪路神仙都得讓道,是何原因?難道真的是怕猴子打死他們?還不是因為這件事是天經地義的大事,哪個神仙都能讓就讓,否則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

毛打下江山,成為了全國人民的大救星,他的名言是: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其樂無窮。這句話如果沒有後半生的文革,一定應該會是一句褒義的註解。然而如果把這樣的鬥爭心態,用於後期守江山時的人民內部……那麼這句話就只能說反應出了這個人的性格。

沒有什麼性格是錯的,對的。善的,惡的。端看置於何處:是自絕於人民,還是造福於群眾;也看本人追求的要的是什麼。

引用一段奧修禪卡里佛去直面千指項鏈狂魔時的話:"一個有能量去變壞的人也會有能量去成道,它是同樣的能量,只是方向改變而己。如果你無法成為創造性的,你的能量就會變成破壞性的。 "


沒辦法,一個世界有一個世界的法則秩序價值觀。就像現在同性戀合法一樣,現在出軌偷情頂多是離婚,放在古代的話,婦女是要浸豬籠的。西遊記設定神仙的坐騎不算是妖怪,吃人挖小孩心肝都可以免死,而妖怪不管有沒有做壞事,都是得消滅的。畢竟這是七八百年前的價值觀了。


你們看不看原著啊?孫悟空摔孩子客觀說是殘忍,主觀上是激怒黃袍怪啊!

行者道:「獃子,且休敘闊,把這兩個孩子,你兩人抱著,先進那寶象城去激那怪來,等我在這裡打他。」沙僧道:「哥啊,怎麼樣激他?」行者道:「你兩個駕起雲,站在那金鑾殿上,莫分好歹,把那孩子往那白玉階前一摜。有人問你是甚人,你便說是黃袍妖精的兒子,被我兩個拿將來也。那怪聽見,管情回來,我卻不須進城與他鬥了。若在城上廝殺,必要噴雲噯霧,播土揚塵,驚擾那朝廷與多官黎庶,俱不安也。」

呵呵,前文那些答案,慈悲主義這個那個,又是什麼對的錯的,你們在扯什麼,這是孫悟空的戰術啊!

當然,這次雖然戰術正確,不過很不仁道,孫悟空有一萬種方法可以替換,但是他非要選擇最殘忍的一種,很明顯,還有另一個目的,證明一個真理,你以為你惹了唐僧就沒事了?


不要拿現在價值觀苛求古人,或許兩三百年後我們現在的判斷標準會被翻出來搞個大新聞,再把我們批判一番呢。


兵不厭詐

打仗捉妖的事,不應該用和平時期建議起來的道德觀做評價


佛家的慈悲不是人文主義,不是簡單的不殺生,它的邏輯常人很難理解。一個經典的悖論,兩個火車軌道上,一個綁了一個人,一個綁了五個人,列車從前面開過來,你站在中間,可以扳動鐵軌,改變列車軌道,你會怎麼選?要是佛家,就會毫不猶豫地把軌道扳倒一個人的那一邊,這不是一個理性的價值判斷。一個人的生命價值和五個人的生命價值沒法比。這其實就是佛家的慈悲,把罪孽自己一肩擔,世人的毀譽是不介懷的。

公主要回到人類的生活中,這兩個妖子就不能存在,況且兩個妖子也很難在人類社會獲得幸福的生活,然而那是公主自己的孩子,她不可能動手,孫悟空就自己來做了,這是他的慈悲:是非任由眾人紛紜評說,我只是為世間了卻一樁煩惱。


什麼時候說孫悟空就是正義的了,我倒覺得悟空就是唐僧殺意的化身,前面有擋路的,打也打得,殺也殺得。


古人的道德觀念是不一樣的。我覺得上面有個答案很好——株連。

古人講究的因果跟現代講究的因果是不太一樣的。現在講究的是「冤有頭,債有主」,古人講究的是「父業子報」、「父債子償」。壞人不僅要遭受懲罰,還要斷子絕孫。至於已經有了子孫怎麼辦?那就殺了唄。所以古代有個刑罰是「株連九族」。

好多人解讀西遊記的時候,經常說,有後台的妖怪最後都沒被打死,而是被神仙收走了。今人看起來好像是脫過一劫,但放在古代的現實中,那就是為奴為婢的命,不見得是什麼好結局。「被孫悟空打死」和「被神仙收回當坐騎」之間的區別,放現在相當於「死刑」和「終身監禁+勞改」的區別。

所以,說了這麼多,意思就是:你以現代眼光看這件事感覺很怪,但如果用古代的現實套一套,也許就能想明白為什麼會這麼寫。

PS:寫上述答案的時候,我想起來我以前讀的一些其他明清小說。

相當多的古代小說作者,其道德觀念放在現在都是有問題的。感覺就好像,在他們眼中,很多女人和小孩都不是獨立人格的「人」,而是作為男主的附庸而存在的。宣揚因果報應的時候,基本上都是男主怎麼怎麼著,而對同樣受害的女人小孩關懷較少。

放在《西遊記》這段里同樣適用,小孩只是奎木狼傳宗接代的「工具」,並沒有被作者當作獨立人格的「人」而對待。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黃袍怪不是一個純粹的妖精,他是奎星,是天庭體制內的!

而天庭是嚴禁神仙隨意結婚生子的。否則神口會嚴重膨脹的。

像這種人神混血兒,也就二郎神和沉香,憑藉自身的彪悍實力,活了下了,二郎神進了仙班。

而這兩個小孩沒有這個實力反抗制度,並且其父親也只是個小官,不像沉香是玉帝外孫。只會被抹殺。


是人的話,得罪了就得罪了,不殺掉以後也不能成氣候,也無法來報復。妖是有法力的,而且有可能長生,縱使現在沒有威脅,以後也有可能通過修鍊回來報復。


個人感覺《西遊記》和《聊齋》不太一樣,仙、人、妖三類是完全不同的。西遊記里設定妖怪肯定都是壞的,孫悟空殺死任何一個妖怪唐僧都不生氣,但是孫悟空殺人在唐僧就生氣。降魔除妖是取經一行人的責任。《第六十四回荊棘嶺悟能努力 木仙庵三藏談詩》里四個植物妖怪只是找唐僧清談,書里也沒有提到他們平時會塗炭生靈。但是一樣被豬八戒給拱個稀巴爛。

寶象國公主的兒子是和妖怪生的,算是半個妖怪,所以必須殺。城裡的官民是人,不能驚擾。


他們殺了那孩子也是為公主著想,不說自然沒人知道生了孽種,你想黃袍怪對公主又不差,但是那個時候的封建禮教那麼嚴苛,公主早被三綱五常的教育洗腦了,你現在看肯定不覺得,但是對那個時候的人來說這事就大了。別說什麼唐代開放,作者是明代的,套用的是明代的價值觀,不然為什麼唐僧他娘最後還要自盡,再說唐代也不一定認可。而公主再怎麼封建,自己的孩子肯定下不去手,借2人之手殺死,也是幫她一把。

順帶說一句西遊記實際上是抨擊官僚的,不管佛道仙妖,都是玩關係,有後台的吃多少人也就是小罰一下,沒後台的你只是附庸風雅照樣滅殺。


按那個時代的正確三觀,非我族類皆可殺。


引用另一個角度的看法:

如何看待「最美鄉村教師候選郜艷敏:被拐女成為山村女教師」相關新聞? - 康定四季的回答

對公主本人來說,這個結局挺好的。


每個人(或者是生靈)都有自己的成佛之道,他是斗戰勝佛,每一個字都跟慈悲沒關係。


中國自古以來都是看編製


原著居然這麼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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