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會承認 LOL 玩家運動員身份,並予以工作簽證?


1. 電子競技是體育項目。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在2004年時將電子競技定為第99項體育項目,在2008年時體育總局合併體育項目,電子競技變成了第78號體育項目。所以電子競技選手稱之為運動員不為過。

2. 運動員獲得的簽證是P類簽證,只能算是臨時工作簽證(Temporary Worker Visas)。美國大使館關於P類簽證的適用範圍:P類簽證主要面向準備赴美表演的體育界/演藝界人士、藝術家及其必要的助理/陪同人員。而針對個人或者團隊運動員,申請的是P-1簽證。

而實際上以往中國的運動員赴美參賽一樣可以申請B-1簽證。而在美領館的簽證類型里,對於以贏取獎金為唯一目標業餘運動員和職業運動員,建議申請的是B-1簽證。美領館的規定:B-1簽證頒發給赴美從事短期商務活動、參加科技/教育/專業/商務領域的會議、處置房產或洽談合同的申請人。此前參加Dota2比賽時,國內戰隊申請的便是B-1簽證.

P類簽證和B-1簽證申請時不同在於:

根據INA法案214(b)條款,所有B-1/B-2簽證申請人一律被視為「有移民傾向」,除非申請人能夠證明自己符合下述條件:

  • 赴美目的是短期訪問,比如參加商務/休閑/醫療活動
  • 計劃在美停留的時間有限且確定
  • 有足夠資金來支付在美停留期間的所有開銷
  • 在美國境外有居所並具有牢固的社會、經濟聯繫,能夠確保在赴美行程結束後如期返回

而P類簽證,相關規定就沒有那麼嚴格了,你只消提供證實自己運動員履歷和資格的相關材料,以及比賽主辦方邀請函或者介紹信就可以了。

而一般電子競技選手,在申請B-1簽證的時候,通常未必能提供足夠的資金證明,且在證實自己在國內的牢固社會和經濟聯繫的時候問題很大(通常沒有穩定的工作,即使所謂職業選手,各大戰隊間流動也十分頻繁)。因此,如果電競項目選手能獲得運動員簽證待遇,對他們參加更多的國際比賽意義是很大的。

3. 為什麼美國政府第一個開放的運動項目。9月16日在洛杉磯將舉行《英雄聯盟》S3賽季世錦賽,該比賽總獎金高達800萬美元,總決賽將於10月4日在洛杉磯斯坦普斯球館(湖人和快船的主場)舉行,冠軍將獨享100萬美元的獎金,名字將被鐫刻在召喚師之杯上。

這算是Riot Game或者說Tencent為了推廣LOL所主辦的規格極高的賽事。該項目的總獎金額,已經是網球或者高爾夫球項目一級賽事的規模了。中國網球公開賽的總獎金680萬美金;美網的總獎金2013年達到2950萬美金;美國高爾夫公開賽的總獎金約750萬美金。相比而言Dota2的Ti3的總獎金預計是250萬美金左右。從賽事級別而言,這次比賽稱之為國際體育競賽中的一級賽事也不為過。因此,該比賽的參賽選手,被美國政府認定為運動員,相應的障礙要小很多。當然,這和Riot Game的極力公關和遊說脫不開關係。

更正:因為已經被知乎官V轉了,就不改在原文里了。

LOL的S3世錦賽總決賽的總獎金約200萬美金,比起dota2的Ti3的總獎金約250萬美金要低。800萬指的是S3排位賽全年的總獎金之和。如果以全年獎金而言,dota2除開Ti3之外,其他賽事總獎金不超過100萬美金;而LOL在全年賽事總獎金方面就超過很多了。

原回答在寫作的時候偏聽偏信了一些遊戲媒體的轉發,沒有深入探究事實,對誤信的朋友謹道歉。不過對於原文的整體結論,影響並不算大。(謝@李昌朋 的提醒)


呵呵,愚昧的題主。

知道美國總統是誰么?

聖槍遊俠盧錫安!!!


如果我沒記錯,中國也承認部分電競選手的運動員身份。。


當知道lol是被列為體育項目的時候,我內心是非常激動的!


dota2才是真是的競技


第一次回答獻給這裡了,個人意見僅供參考。作為一名普通的dota玩家,其實我內心十分抵觸LOL,當然也深知LOL如今的火爆,從去年騰訊LOL團隊年終獎便知端倪。

說的有些跑題了,樓主的問題應該和國情有很大的關係,美國作為一個相對我國開發民主的國家加上又是多元化,對新事物的認知還是蠻快蠻強的。當然也和Riot Games(LOL開發商)的極力遊說也有很大關係,據說更美國政府交涉了很久。總之你不難發現,很多新奇的事,你不敢想像的事都能在美國找到,並且能得到他們國家的承認。

知錯能改,用詞不當,已改正。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里約奧運首金衝擊未果?
哪張和體育有關的圖片有激發或者震撼人心的力量?
為什麼職業足球一周兩場就顯得頻率很高,而籃球比賽一周三四場卻很常見的?
如何跟體育老師打籃球?

TAG:騰訊 | 遊戲 | 體育 | 簽證 | 英雄聯盟L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