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俗小說》為何要這樣敘事?

《低俗小說》的劇情我整理了一下。它講的就是一天和第二天早上發生的一些事情。暴力貫穿始終。但橫貫各故事的只有文斯(奉命殺人,誤殺,陪Mia,最後被布奇打死)。這裡我不明白了,導演為何要這樣敘事?講述文斯為何會死嗎?僅僅是每個人物在每個故事的角色不同嗎?


這樣的敘事結果弱化了vince的死,讓我感覺接下來的兩天一切都有可能發生,一切都有可能不發生。雖然我們都知道他們走出去以後發生的事情,但反而讓我對接下來發生的事情產生了一千種假設。

在我一直以來的感覺中,vince始終沒死,他只是很帥的走出了餐館,去和mia跳舞了。


因為昆汀就是想把生活的本來面貌還原出來。你的生活每一天都是那麼規律地發展嗎?你一定是所有圈子的主角嗎?你的日子是按起承轉合的方式度過,還是總會有一些有始無終或忽如其來的巧合?生活就是一部Pulp Fiction, 你永遠不知道黑幫老大會在什麼時候嘴裡被綁上一個紅顏色的球。


低俗小說的成功就是因為其結構、敘事手法。影片沒有採用常見的時間順序結構。電影首尾相連,互相呼應,讓人意猶未盡,其多角度的敘事、描述人物,更是其精彩絕倫的地方。

在影片中不難看出文森在每個故事中的角色都是不一樣的,所表現出來的狀態也是不一樣的,前一個故事還是與老大的女人談情,向著一個香艷的故事發展,十足的主角啊,後一個故事卻是一個上來就被槍殺的小人物。再如朱利斯,前一個故事是一個冷酷無情的殺手像極了一些殺手電筒影的主角,後一個故事餐館中的拯救者。每個故事似乎相連,但同時又像一個新的故事。顛覆觀眾的視聽。

《低俗小說》是一個故事的高級講法。最可貴的是它並沒有因為影片的標新立異而失敗。因為電影的「標新立異」都有可能使票房為零的慘痛代價。這種風格不符合大眾看的眾多電影,我們一直在思考一部電影怎樣才算好,或許每個人心裡都有不一樣的答案,但是每個人的答案又都是對的,因為它至少是我們內心最真實的想法,我們只需要問自己一句,看的爽嗎?這就夠了!

昆汀把《低俗小說》帶給我們,就是想說我他媽就是個低俗的天才,你們能把我怎麼樣!是啊,面對這部影片,我看完有種被耍了還挺爽的感覺。


很簡單,對於"我"來說主角就是自己,其他人都是配角。每個片段"我"才是敘事的關鍵,當你一直以為自己還是主角的時候,上帝已經轉移視角了,於是領盒飯了。


低俗小說結構上陳廣同學說的很清楚了我就不在複述,我來回答題主的另一個問題。文斯是必死的,原因有三:

1.文斯和朱利斯一起去討債,那廝打了七八槍,他兩硬是沒事,朱麗斯深以為然,覺得這是上帝的示意,而文斯不當回事兒,還覺得朱利斯腦抽了

2.文斯和朱利斯去那餐館吃飯,然後他兩又開始互相吐槽,文斯覺得豬肉好吃,只要好吃的他都吃;而朱利斯覺得豬是連自己同類都吃的玩意兒,很臟,所以不吃

3.還有就是朱利斯是把他錢包里的1500刀給了那兩劫匪,而文斯是用1500去買海洛因了

這處處都是用朱利斯和文斯來做對比,不可能朱利斯這個都金盆洗手的人死,所以就只能文斯死了


產生一種荒誕感,黑色幽默。


我認為這種敘事結構體現了「巧合」,或者說「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的感覺,與電影的主題契合度很高。


這片子敘事手法讓我想起高中物理學過的一個很美很對稱的公式……


如果按時間順序看,這部電影就是文斯不斷作死的一天,他的性格存在缺陷,但是運氣好,躲過了很多次死亡,但是最後實在是犯的錯誤太大,不死不行了。


《低俗小說》本身描寫的都是低俗故事,而所用的語言也是低俗不堪與冷笑話的大合集。但是昆丁用環形敘事的手法讓所有的低俗都似乎能導致神轉折般的冷笑話,讓所有的冷笑話似乎能顯示出帶有宗教宿命般的哲理。

還原mia的故事,看看去除昆丁的影響,還剩下什麼。

一個剛從荷蘭歸來的黑社會成員接到陪大嫂的任務,打聽了許多關於大嫂的傳聞,下定決心專心做一個跟班

而後卻慢慢與大嫂產生曖昧

這時響起girl,you will be a weman soon的音樂

突然大嫂嗑錯葯

文森飆車帶他去急救,用劣質的急救手法救活大嫂

臨別大嫂說了一個要麼cacth up要不變ketchup的笑話,文森沒敢上,然後掛了的故事。

只剩下一個如此俗套的劇情


沒覺得這種非線性敘事看到最後爽翻了嗎?文斯每次都有他只是因為他都在罷了 表示這一系列是有關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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